汕头: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2021-10-12
2020年12月28日至30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深圳、汕头、惠州、汕尾、潮州、揭阳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对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和推动沿海经济带发展等情况开展集中视察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要论断,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最新成果,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重大创新,深刻揭示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特征,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显著优势,更加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无比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更加坚定我们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刻理解根本政治制度安排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一是保证人大工作的重要地位。汕头市各级党委始终把人大工作摆在党委工作的重要位置,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把人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人大围绕大局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把人大立法、监督和重大事项决定工作纳入党委决策和落实体系,及时向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报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听取并吸纳相关意见建议。市委常委会坚持定期研究人大工作,批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关于进一步用好汕头经济特区立法权的工作意见》等报告,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人大工作的开展。
二是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汕头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年度“一要点两计划”,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立法工作,适时提出立法建议,充分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研究同意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监督的等具体监督工作方案,确保人大监督有力度、有刚性、有执行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不断完善事前协调、事后沟通机制。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选举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相统一,尊重和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表决结果,切实维护人大选举、任免干部工作的严肃性。
三是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作用。各级党委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建设,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作用。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也注重发挥好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的组织保证作用和人大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坚持重要议题主动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依法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党委的主张经过人大的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变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人大的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从制度上法律上组织上保证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做好立法工作
一是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向下延伸察民情、向上直通传民智的平台。汕头市设立了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出台《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从制度上保障了联系点作用的发挥。今年,新增了6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进一步拓宽了人民参与立法的平台。在实践中,基层立法联系点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创新探索,充分体现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优势。如金平区石炮台街道新华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成立由社区干部、专业人才组成的基层立法联系工作小组,为收集社情民意提供组织支撑和力量保障。在接收到上级关于立法征询意见通知后,基层立法联系工作小组及时认真研读草案说明,与市、区人大加强沟通,充分了解立法背景、立法目的与公民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内容,向不同群体发放草案征求意见稿,走访收集社区居民代表及驻社区单位意见建议,通过社区党员微信群、居民微信群广泛征求意见,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提炼形成立法建议。落实专人对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跟进,及时将采纳情况予以书面反馈,让群众看到自己的建议在立法中的作用。同时,结合不同时期的法治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设立图书阅览室,将立法宣传册、立法书籍等资料供社区群众查阅,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和水平,增强群众参与民主决策的热情,当好法治建设的宣传平台。近三年来,该联系点共组织宣传调研活动85场次,研究条例35件、法律法规(草案)20部,收集整理意见建议108条。
二是紧扣民生选好立法方向。长期以来,汕头市在立法选题上,坚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立足利民生、管长远,先后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城镇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和利益息息相关的法规和法规性决定,以立法促改革、谋发展、惠民生,走出了具有汕头特色、特区特色的立法之路。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初期,及时制定并实施《关于深入贯彻〈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为汕头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应急、及时、有效的法治支撑。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落实省委“支持汕头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的重点工作任务,牵头编制《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0-2022年)》,安排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消防条例(修订)、商品房销售条例(修订)、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基层卫生服务条例等紧扣民生民安的法规项目,切实通过立法回应人民关切。
三是加强执法检查确保法规真正落地保障民生民安。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今年就民法典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切实推动民法典在汕头市的实施;多年来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条例、城镇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残疾人扶助条例等关于民生的法规执行情况开展连续跟踪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切实发挥法治作用,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2020年6月7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率队赴南澳县督导检查防汛工作
始终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找准人大履职切入点
一是坚持加强对民生事业的监督。坚持把对民生的监督摆在监督工作的重要位置,通过调研汕头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情况、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有关情况、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工作情况、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及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网络教学活动的情况等,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调研市医疗卫生工作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推进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情况等,组织省人大代表视察医养结合工作情况,督办《关于建立健全社区应急管理机制,加强社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的议案》等,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开展劳动就业专题调研,检查社会救助工作,连续三年督办“解决停车难”议案等。
二是选择切实反映人民意愿的调研方式。除了召开座谈会听取报告等调研方式,汕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人民需求,灵活运用调研方式,确保调研的情况真正反映民意,提高监督实效。如2020年下半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多次接到群众反映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内河涌污染及龙湖区新乡关水闸排污问题。常委会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提出具体督办要求,环境资源工委认真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环资工委办公室多次开展暗访,实地察看河沟现场,了解沿岸民情民意,同时组织开展检查督办,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单位情况汇报,督促推动解决水体污染甚至黑臭问题,助推构建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
三是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连年采用多级代表联动的方式,对练江污染综合治理、黑臭水体整治等关乎人民利益的生态环保工作进行监督,连续两年获评全省十优环保监督案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今年“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针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十件民生实事,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开展专项工作监督,促进解决中心城区居民用水压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源头截污、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等民生实事项目落实见效。组织省人大代表视察医养结合等关乎民生福祉的工作情况,督查《关于社区配套老年人医务室、小饭堂,推进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等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议案建议办理情况。
四是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出台指导意见指导全市各级人大开展票决制工作,确保票决制工作实现全覆盖,支持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以人大代表为桥梁和纽带,成为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议者、决策者、监督者和受益者,推动形成公众广泛参与意见征集、人大代表票决立项、政府严格组织实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合力监督助推的工作机制。
2020年11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回头看”督导工作
始终坚持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的意见》《汕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汕头市各级人大代表联系社区工作制度》,每年召开市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座谈会,每次常委会会议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充分听取和吸纳代表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专题调研、专题视察、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列席常委会会议和旁听法院庭审等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各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
二是打造代表履职平台。代表联络站是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平台。切实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目前汕头市已建成代表联络站313个,其中中心联络站67个,网上联络站10个,网格化体系日趋完善,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将代表联络站与基层立法联系点有机结合,提升代表联络站的履职平台作用,联络站已成为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强化代表履职意识的重要平台,成为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平台,成为展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重要阵地。今年主题活动期间,代表联络站共开展活动393场次,进站的五级人大代表共2 225名,约占参加主题活动代表人数的一半,期间共接待群众1 780人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474件,向选民报告履职的代表174名。南澳县后宅镇人大“创建海岛品牌 打造特色站点”被省人大评为第三届广东省县乡人大工作创新案例。
三是夯实基层履职基础。自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以来,在省人大的指导下,汕头市各级人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全面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4号文件、13号文件、“县乡人大工作十条”“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巩固基础、强化履职”两年行动的部署要求,不断规范县乡人大工作,完善区县人大机构设置,增强基层工作力量,通过加强研究督导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创新,县乡人大建设和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为发挥人民代表大会民主主渠道奠定了坚实基础。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维护者和实践者,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汕头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