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
2021-10-11吴秋华
吴秋华
(浙江工商大学,浙江 杭州 310018)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普及率的快速提升,互联网信息技术与金融的融合步伐不断加快。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模式,金融科技凭借成本低、效率高、覆盖广等优势,成为未来金融发展的主要趋势。金融科技的发展催生出新的竞争主体与服务形态,深刻改变客户金融消费行为,对传统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带来全新的挑战和机遇。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中国银行业因势求变,开始从战略层面向科技转型,积极运用新一轮技术革命的成果引领自身再造。依靠金融科技的赋能作用,商业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基于价格实时发现、资源精准匹配、产品按需提供、服务随时响应的高价值综合服务,这不仅能够优化金融生态,而且极大地拓展了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增强银行的转型深度。而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核心组成部分,在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分配金融资源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稳定性关乎整个金融行业的安全。因此,针对当前金融环境的变化,需要密切关注商业银行的风险问题,探究其全面布局金融科技对风险承担产生的影响以及内在作用机制。与此同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商业银行不得不和外界环境发生相互作用,银行业竞争不仅会影响各大商业银行经营战略抉择,也是影响自身风险承担的关键因素,那么银行业竞争究竟如何影响银行金融科技对其风险承担的作用呢?厘清这些问题不仅关乎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系统,也直接影响银行未来金融科技的发展方向。
二、文献回顾
金融科技是金融和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互联网等现代新兴科学技术有机融合的产物,通过利用技术改进金融服务,推出更廉价的方法来克服金融紧缩摩擦,降低金融服务成本(Thakor,2020),对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体系形成深刻的影响。已有文献指出,金融科技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竞合关系,对商业银行可产生“竞争效应”和“技术溢出效应”(孟娜娜等,2020)。
从竞争角度看,金融科技的发展会给银行业带来巨大的挑战,主要体现在金融科技的竞争效应上。首先是资产业务,Hau et al.(2019)认为,金融科技公司扩大在中国农村地区的信贷额度,抢占银行资产业务的份额。邱晗等(2018)研究表明,金融科技的发展会促进利率市场化,改变银行的负债端结构,为了弥补负债端成本的上升,银行会倾向投资风险更高的项目,最终导致银行资产端风险承担偏好的上升。其次是负债端,盛天翔和范从来(2020)发现,金融科技的出现,引发客户脱媒、资金脱媒,使客户资金流向互联网理财产品,挤压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降低银行存款占比。郭品和沈悦(2019)通过构建多重中介效应模型,验证互联网金融会通过影响存款结构和付息成本两种渠道加重银行风险承担水平。再次是中间业务,卞进和郭建鸾(2016)构建协同效应理论模型,研究发现,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从整体上看是一种替代关系,在大部分的地理位置划分上,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的协同度皆为负值。
从合作角度看,金融科技与商业银行的融合会给银行业带来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金融科技的技术溢出效应上。在经验研究上,学者们认为银行的贷款服务在融合金融科技后更为便利,具有更大的安全性和灵活性(Gomber et al.,2017)。李佳等(2018)则指出,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获取个人用户风险承担水平以及变化发展规律,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资产配置方案以达到风险和收益的最优化,更好满足客户投资理财需求。李小庆(2020)认为,金融科技的赋能使商业银行更加注重银行数字化、生态化建设,打造场景化和智慧化金融服务,从而打破传统金融的服务模式,加快金融供给侧改革。在实证研究上,郭品和沈悦(2015)发现,商业银行主动运用互联网金融技术,可以起到降低管理费用的作用,从而减少银行风险承担。金洪飞等(2020)构建银行金融科技指标,考察银行金融科技水平程度对银行风险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金融科技能够显著降低商业银行的风险水平,并且在不同规模的银行之间存在异质性。
近年来,金融领域陆续出台各项开放政策,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与深入,我国银行体系初步形成多元化的竞争态势,国内的银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为应对激烈的行业竞争,银行金融机构争先在数字技术领域探索新的金融发展模式,并逐渐向网络化、智能化的经营方式过渡(汪洋等,2020),进一步促进金融科技的运用程度。而回顾银行业竞争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结论:项后军等(2020)利用银行的面板数据检验市场竞争、特许价值与银行风险三者的关系,结果表明,特许价值高的银行可以有效控制银行的风险,但竞争会削弱银行的特许价值经营权,进而提高银行风险水平。而周凡(2019)则认为,竞争可以通过促进银行多元化经营的渠道来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刘子禹和杨艳琳(2020)通过构建DSGE 模型,实证研究银行在市场上的竞争博弈如何改变自身的风险偏好,结果显示,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会使得银行的风险偏好下降。
通过上述研究发现,已有文献大部分是从理论角度研究金融科技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从银行个体层面探讨金融科技水平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较少,且鲜有文献考察银行金融科技对其风险承担影响的作用机制,以及外部竞争环境的调节机制。对此,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第一,利用文本挖掘法改进以往研究金融科技的方法,从银行个体层面研究银行金融科技对其风险承担的影响;第二,构建中介效应检验模型,探究银行金融科技对其风险承担影响的作用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现有金融科技研究的不足;第三,引入银行业竞争与金融科技的交互项,构建拓展模型,考察银行业竞争对银行运用金融科技程度与其风险承担关系的调节效应,拓宽银行金融科技水平对其风险承担影响的研究范围。
三、机制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金融科技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
信息技术是驱动银行不断发展的关键因素,对银行业具有显著的技术溢出效应。根据技术溢出理论指出,技术具有外部特征,金融科技公司可凭借其在信息技术上的比较优势对商业银行进行赋能(宋敏等,2021),与其形成互补关系,进而促使商业银行调整经营思维,对其技术进行升级、业务转型,提升银行应对风险的能力。一方面,金融科技的赋能可以深入洞察用户的潜在需求,实现更为精准的产品定价和更为深度的产品开发,降低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另一方面,发展金融科技可以缓解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难题,有利于提高银行放贷时信息的可用性和准确性,增加信息渠道和来源,减少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摩擦,降低风险损失(Sanchez,2018)。然而,银行运用金融科技也可能存在增加其风险承担的可能,主要源于技术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金融科技的发展时间不长,许多银行自身实力有限,缺乏核心技术力量,很有可能会导致数据信息被盗窃、泄露和篡改等。但随着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科技风控体系的逐渐完善以及监管部门对金融科技风险监管力度的不断增加,我国商业银行发展金融科技的利大于弊。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设1。
假设1:从整体上看,银行金融科技水平的提高可以有效降低其风险承担。
金融科技本质上是一种技术的创新,其区别于传统金融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技术化”。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金融科技公司与商业银行在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等方面的融合为商业银行提供全新的服务模式,这种变化给商业银行开展表外业务、促进多元化经营创造机会,极大地改善传统商业银行的业务模式,提升其金融创新水平。随着技术的进步,银行通过金融创新不仅可以改善整个内部资金市场的管理效率,还能使其他较高收益的资产更易转化为充当支付手段的货币,这对于依赖存贷利差收入来源的商业银行来说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张正平和刘云华,2020)。而银行金融创新水平的提高,将有助于银行机构转移风险,降低其风险承担(Bomer &Maxin,2018)。顾海峰和周亚伟(2016)也发现,银行的金融创新水平上升,有利于增加银行的累计净收益,降低其提供风险资本的意愿。由此可见,银行运用金融科技能够提升其金融创新水平,增加多元化经营,降低其风险承担。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设2。
假设2:银行金融科技水平的提高可以通过提升金融创新水平降低其风险承担。
风险管控是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重要因素,依托金融科技可以有效增强商业银行风险管控的有效性、准确性、时效性和稳定性,尤其是在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两个环节。首先,在风险识别方面,传统的商业银行信息获取渠道单一,依靠金融科技可以突破时空限制,最大范围拓展客户的覆盖面,使得数据维度多元化(刘猛飞和蒋维,2020),进而有效解决银行面临的信息不充分、更新不及时等核心痛点问题。其次,在风险评估方面,传统商业银行由于受到技术和合规的限制,外部数据利用率相对较低,加上人工审核比重较高,难以精准刻画风险的“暴露程度”,而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科技手段的应用,促进银行风险评估的智能化。如利用大数据风控模型对风险计量指标进行多维分析,有助于捕捉不同变量之间的交互效应,更能精准刻画用户的违约特征(黄益平和邱晗,2021),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设3。
假设3:银行金融科技水平的提高可以通过提升风险管控能力降低其风险承担。
(二)银行业竞争的调节效应
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有助于激发市场的活力,促进技术创新行为,即竞争效应的存在会推动商业银行创新驱动。近年来,随着银行业竞争度的不断增大,银行信息技术领域投入力度也随之增长,促进金融科技的发展(姜世超等,2020)。银行业竞争同时也是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重要因素。根据“竞争—稳定性”和“竞争—脆弱性”假说,银行业竞争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具有两面性。一方面,竞争的加剧会降低银行利润率和特许经营价值,增加金融机构获取信息的成本,为了弥补利润损失,银行将会采取更为冒进的风险策略,从而降低银行的稳定性(Alhassan &Biekpe,2018)。另一方面,竞争环境较激烈的银行会降低贷款利率,借款者的资金使用成本将下降,由于偿债压力下降,借款者会选择更为保守的行为将资金投向低成本项目,减少道德风险,最终银行的借款违约率下降,有利于银行的稳定性(Boyd et al.,2009)。由此可见,金融科技在商业银行的运用将不可避免地与银行间的竞争发生相互作用,加之银行业竞争对银行风险承担影响效应的多重性,金融科技与商业银行的融合对其风险承担的影响更有可能受到金融竞争环境的影响,银行金融科技与其风险承担的影响机制如图1所示。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4。
图1 银行金融科技与其风险承担的逻辑联系和调节机制
假设4:银行业竞争对银行金融科技与其风险承担的关系具有调节效应。
四、实证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考虑数据的可得性,本文选取2010~2019年中国60 家商业银行的年度样本数据作为研究对象,其中包括5 家国有商业银行、11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36 家城市商业银行、8家农村商业银行。微观财务数据主要来自Wind数据库、国泰安数据库和银行年报,宏观经济数据源自国家统计局。
(二)变量构造
1.被解释变量:银行风险承担。本文借鉴黄继承等(2020)的研究,选取加权风险资产与总资产之比作为银行风险承担的基准代理变量,该指标为事前风险变量,体现银行主动承担风险的能力,而不良贷款率(NPL)度量事后风险,可作为事前风险的补充(史永东和王龑,2017)。因此,本文选取加权风险资产比率(RWA)作为银行风险承担的代理变量,为保证研究的稳健性,进一步以不良贷款率(NPL)作为辅助代理变量。
2.核心解释变量:银行金融科技水平。本文聚焦银行层面的金融科技运用水平,选取银行金融科技水平指标(Fintech)作为核心解释变量,并借鉴李春涛等(2020)构建地区层面金融科技发展指标的方法衡量各家银行自主运用金融科技的程度,即银行金融科技水平。首先,依据商业银行应用中金融科技的功能观,确定初始关键词库。从业态来看,现代金融具有支付结算、资源配置、财富管理和信息渠道的业务功能;从技术来看,金融科技包括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和生物识别等方面。因此,本文梳理出包含支付结算、资源配置、财富管理、信息渠道和技术路径五个维度的金融科技关键词词库,共计25组(详见表1)。其次,将每个关键词与银行名称搭配,在百度资讯中搜索银行名称+关键词(如“中国银行”+“大数据”),再利用Python 网络爬虫技术爬取每家银行2010~2019 年各年度的所有新闻搜索结果。为了确保搜索结果的精确度,在搜索时用双引号锁定关键词组,以筛除无关或错误的信息。最后,将各银行年度水平上的所有关键词的新闻搜索结果数量加总,得到样本银行的年度总新闻量,之后对其进行对数处理,作为衡量该银行年度运用金融科技水平的指标,图2展示了2010~2019 年银行金融科技水平的平均发展趋势。
表1 银行应用金融科技关键词词库
图2 银行金融科技水平发展趋势
3.中介变量:金融创新和风险管控。为了研究银行金融科技水平对其风险承担影响的作用机制,本文考虑金融创新、风险管控两种传导路径,借鉴(王永海和章涛,2014)的研究,选取非利息收入占比(Nii)作为金融创新的度量,并选择资本充足率(Car)作为风险管控的度量。
4.调节变量:银行业竞争。为了研究银行金融科技水平对其风险承担的影响是否会受到外界竞争环境的作用,本文考虑银行业竞争的调节效应。借鉴王海等(2021)的做法,采取商业银行省级分支机构数量衡量的赫芬达尔指数Hii来测度银行业竞争,其计算公式如公式(1)所示。
其中,Hiimt表示省份m 在t 年的银行业竞争度,N表示m 省份的所有银行数量,Branchimt表示第t 年第i家银行在m省份的分支机构数量。Hiimt为负向指标,指数取值范围为0~1,该数值越大,表明银行业的垄断程度越高,银行业竞争程度越低,为了更直观地表达银行业的竞争程度,本文选取Hii的相反数CHii 作为银行业竞争的度量指标,即CHii=-Hii,该值越大,银行的竞争程度越高。
5.控制变量:参考既有文献,本文控制总资产规模(Ta)、资产收益率(ROA)、净息差(Nim)、存贷比(Lod)、所有者权益比率(Ert)等银行特征变量,以及经济发展水平GDP 增长率(Ggdp)、消费者价格指数(CPI)、货币供应量增长率(M2)等宏观经济变量。各变量的表征符号、具体定义和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
表2 主要变量的定义和描述性统计结果
(三)计量模型构建
1.回归基准模型。为了考察银行金融科技水平对其风险承担的影响,本文构建基准模型如公式(2)所示。
其中,RWA表示银行风险承担,Fintech表示银行金融科技水平,Control为控制变量,下标i代表不同的商业银行,t代表各个年度,ut表示时间固定效应,vi表示个体固定效应。考虑到银行股权结构和经济区域因素对回归结果的影响,本文将研究样本分为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东部地区银行以及中西部地区银行进行检验分析。
2.中介效应模型。根据前文的机制分析与研究假设,银行金融科技可能会通过金融创新、风险管控两种渠道作用于其风险承担。为了更好地探究银行金融科技水平对其风险承担的作用机制,本文借鉴Preacher &Hayes(2008)提出的中介效应逐步法,构建以金融创新、风险管控为中介变量的四个递进方程组成的多重中介效应模型,如公式(3)至公式(6)所示。
根据多重中介效应模型的检验步骤,第一步回归模型(3),若其估计结果满足α1显著为负时则可进行下一步,否则停止检验;第二步同时回归模型(4)和模型(5),若β1与γ1均显著为正,则意味着银行金融科技水平的提高对金融创新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具有促进作用;第三步回归模型(6),若系数η2和η3显著但η1不显著,则说明金融创新、风险管控在银行金融科技对其风险承担的影响中承担完全中介的角色,若系数η1、η2和η3均显著,且η1相比α1数值有所下降,则说明两个中介变量具有部分中介效应。在后文的实证结果分析中,会进一步考察两个中介变量对银行金融科技降低其风险承担的贡献度。
3.调节效应模型。根据前文的机制分析与研究假设,为进一步考察银行业竞争对银行金融科技与其风险承担的关系是否存在调节效应,本文构建拓展模型如公式(7)所示。
其中,λ3为银行金融科技水平(Fintech)与银行业竞争(CHii)去中心化后的交互项系数,若λ3大于0,则表示银行业竞争具有正向调节效应;若λ3小于0,则表示银行业竞争具有负向调节效应;若λ3等于0或者不显著,则表示调节效应不存在。
五、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一)基准模型检验:银行金融科技水平对其风险承担的影响
首先根据基准模型对银行金融科技水平对其风险承担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表3报告了实证检验结果。第(1)列回归中银行金融科技水平(Fintech)的系数为-1.4592,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说明银行金融科技水平的提高可以显著降低自身的风险承担,这与以往银行金融科技可以降低风险承担水平的研究结论一致,假设1 得到验证;第(2)列至第(5)列是异质性检验的模型估计结果。从股权结构看,可以看出国有银行及股份制银行金融科技水平的提高均能显著降低其风险承担,且在5%的水平下显著,对于城商行和农商行,银行金融科技水平的提高对银行风险承担的降低作用微乎其微,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产生的原因可能是国有银行及股份制银行通常具有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在规模、人才引进和风险防范机制等方面具有更强的优势,可快速调整并运用金融科技等新兴技术来适应市场需求,而城商行和农商行由于管理体系和信息基础设施相对落后,这可能会导致其风险承担的状况改善较小。从经济区域看,银行金融科技水平的提高对东部地区银行风险承担的降低作用通过显著性检验,而对中西部地区银行风险承担的降低作用不显著。其中可能的原因是,东部地区的金融科技发展水平要显著高于中西部地区的金融科技发展水平,且银行在东部地区吸收金融科技资源方面始终优于中西部地区的银行,加上中西部地区使用数字技术起步较晚,资源禀赋不足、技术不娴熟和金融科技人才匮乏,发展金融科技存在一定的困难,导致发展金融科技对中西部地区的银行风险承担呈现的抑制效应不明显。
表3 银行金融科技对其风险承担的影响
(二)中介效应检验:银行金融科技水平对其风险承担影响的作用机制
表4报告了银行发展金融科技通过金融创新、风险管控两种路径作用于其风险承担的检验结果。表中第(1)列为基准回归结果,从第(2)列和第(3)列可以看出,银行金融科技水平(Fintech)对非利息收入占比(Nii)和资本充足率(Car)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了银行金融科技水平的提高会显著促进自身的金融创新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根据第(4)列的回归结果不难发现,同时加入核心解释变量和中介变量后,银行金融科技水平(Fintech)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中介变量非利息收入占比(Nii)与资本充足率(Car)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上述结果表明,金融创新和风险管控在银行金融科技水平对其风险承担的影响中发挥部分中介效应。从两类中介效应的绝对贡献来看,银行金融科技经由金融创新降低其风险承担的中介效应为-0.1102(-0.0890×1.2386),占总效应的比重为7.55%,经由风险管控降低其风险承担的中介效应为-0.1769(-1.1530×0.1534),占总效应的比重为12.12%。这意味着提高金融创新水平和提升风险管控能力这两种渠道对于解释提高银行金融科技水平进而降低自身风险承担的贡献度分别达7.55%和12.12%。该实证结果有效识别了金融科技会通过创新水平、风险管控两种路径,进而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传导机制,拓展了银行发展金融科技的研究。基于上述结论可知,假设2和假设3成立。
表4 银行金融科技对其风险承担的作用机制
(三)调节效应检验:银行业竞争的调节效应
表5 报告了银行业竞争(CHii)对银行金融科技水平与其风险承担影响的调节效应的检验结果。由表5 中的第(1)列可知,银行金融科技水平(Fintech)与银行业竞争(CHii)交互项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说明银行业竞争的提高可以促进银行金融科技对自身风险承担的抑制作用,即银行业竞争度对两者之间的关系存在调节效应,既验证“竞争—稳定”假说,又进一步揭示银行竞争、金融科技与银行风险三者的关系,由此可见,假设4 成立。究其原因:一方面,银行业竞争的加剧会倒逼其运用新兴技术助推商业银行转型发展,从而促进金融科技的发展;另一方面,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将会降低贷款利率,减轻债务人的偿债压力,减少其违约率,从而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对于异质性分析,从股权结构来看,交互项(Fintech×CHii)的回归系数在不同股权结构银行样本中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负,说明银行业竞争对各类股权性质的银行均存在调节效应。从经济区域看,交互项(Fintech×CHii)的回归系数在东部地区银行中显著为负,而在中西部地区银行的回归系数不显著,说明银行业竞争对中西部地区银行不存在调节效应。可能原因是相对于中西部地区银行,东部地区银行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银行竞争更为激烈,且处于东部地区的银行本身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发展金融科技的要素更齐备,更能从发展金融科技中获益。
表5 银行业竞争的调节效应
(四)稳健性检验
为了验证上述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本文从缩尾处理、替换被解释变量、构建动态面板模型三个角度对基准模型结论进行验证。第一,缩尾处理。对样本所有连续变量进行1%的缩尾,以剔除一些极端值对回归结果的影响。第二,替换被解释变量。上文使用RWA 指标衡量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为防止单一指标不能全面代表银行风险承担所导致的实证结果不稳健,本文将NPL 值作为银行风险承担的代理变量,对基准模型重新进行估计分析。第三,构建动态面板模型。考虑到银行风险具有动态延续效应,当期的风险承担水平可能受到前期风险水平的影响,因此,本文引入被解释变量的滞后一期L.RWA,构建动态面板模型,利用系统GMM 估计方法对基准模型进行估计。如表6所示,核心解释变量Fintech的回归系数依然显著为负,即银行金融科技水平的提高显著降低其风险承担,与前文的回归结果基本一致,因此,本文结论具有较好的稳健性和可靠性。
表6 稳健性检验
六、结论与启示
与以往研究不同,本文没有局限于简单探讨金融科技与银行风险承担之间的关系,而是借助数据优势从传导机制和外部环境两个视角进一步补充银行金融科技如何作用于其风险承担的传导链条以及银行竞争格局的变化对金融科技溢出效应的影响,有助于深刻理解金融科技赋能在银行防范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本文首先采用面板回归模型研究银行金融科技水平对其风险承担的影响及异质性分析,其次进一步考察金融科技对银行风险承担影响的中介效应以及银行业竞争的调节效应。结果表明:第一,得益于技术溢出效应,银行金融科技水平的提高对其风险承担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且这种作用存在异质性特征。主要表现为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东部地区银行金融科技水平的提高对其风险承担具有显著的降低效果,而城商行、农商行和中西部地区银行金融科技水平的提高对其风险承担的抑制效果微乎其微。第二,从中介效应来看,银行金融科技水平的提高能够通过提高金融创新水平、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来降低自身的风险承担,并且金融创新和风险管控承担着部分中介作用。第三,从调节效应来看,银行业竞争的增加会进一步促进金融科技降低银行风险承担的作用效果,且这种促进作用存在异质性特征。主要表现为银行业竞争对所有按照股权结构分类的银行均有显著的调节效应;从经济区域因素看,银行业竞争对东部地区银行的调节效应显著,但对中西部地区银行的调节效应不显著。
上述结论的政策性启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鉴于金融科技的技术溢出效应,应当积极推动金融科技与银行经营的深度融合发展,不断加强金融科技研究和应用,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改善现有金融服务模式,稳步推动银行自身结构深度调整和转型升级,从而充分利用好金融科技的优势,降低自身的风险承担水平。此外,各银行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发展需求对金融科技进行差异化布局,大银行和东部地区银行要充分利用自身在市场和技术上的优势,积极发展金融科技。对于科技力量薄弱、资金规模较小的商业银行,应当定标立项,集聚资源,向实力较强的银行看齐,完善信息基础设施。第二,银行金融机构应注重将金融科技新兴技术与自身的风险管理体系相结合,积极探索银行风控与金融科技融合的模式,通过建立稳健的战略规划流程、有效的信息科技风险治理架构等明确自身风险偏好与新战略和治理目标之间的关系,在推进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牢牢守住风险底线。同时,提高银行的创新能力是银行谋求风险防控模式转型的关键,银行需适当提高创新力度,通过融合多元化渠道、拓展产品创新等为金融服务提质增效。第三,政府应当制定相应政策加大科技金融的覆盖广度和使用深度,适当增强银行业的市场竞争,为银行业发展金融科技注入新的活力,从而保障银行业市场竞争有序、高效地开展,使银行在愈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得到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进一步发挥金融科技的赋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