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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路径研究

2021-10-01宁慧

职业教育研究 2021年9期
关键词:产教融合高职院校

宁慧

摘要:产教融合是高职院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内涵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具有多重维度的利益诉求。鉴于目前产教融合的实践困境与改革瓶颈,高职院校需以多元共治理念为基础,完善产教融合体制机制;以资源优化配置為依托,拓宽校企资源融通渠道;以校企命运共同体为载体,加大校企协同创新力度;以专业课程改革为支撑,提高职教服务产业的能力。以期发挥校企内在耦合效应,创新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缓解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助推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转型升级。

关键词:高职院校;产教融合;路径

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用10年左右的时间,在总体上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在“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职院校肩负着更高要求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技术服务责任,落实产教融合是高等职业教育深化改革的有利抓手与关键所在。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从校企合作体上升为命运共同体,有利于培养大批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与创新实践人才,提升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与水平,推动我国成为人才强国、教育强国和制造强国。

一、以多元共治理念为基础,完善产教融合体制机制

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开展涉及政府、社会市场、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多重职责主体。各主体间应主动配合、协作并进,以多元共治理念为基础,形成“政府—社会—企业—学校”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建设产教融合协同治理机制,健全产教融合法律法规、质量评价体系和经费投入机制,加强产教融合动态管理,为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稳固的制度保障。

(一)建设法律法规,促进产教融合法制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有关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政策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改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对产教融合的发展模式、校企权责、监督管理、财政扶持等方面的意见与指导不断明确与完善,但未针对产教融合制定专门性的法律法规。目前,产教融合法律体系不健全,法律监督不到位,法律关系与权责不明;政策层面的规定缺乏刚性约束,较多内容未得到有效落实;高职院校实行产教融合过于随意化,缺乏稳定性与规范性,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深入落实。因此,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法治建设工作亟待跟上。政府应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企业、各院校参与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全面分析产教融合发展现状,聚焦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学校师生等各主体的身份权责和发展需求,以相关法律文件及政策文件为依据,制定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产教融合法律法规,形成保障产教融合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法》,将产教融合相关政策内容纳入法律调整范围,适时出台《产教融合促进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产教融合的内容和参与产教融合各主体的责、权、利,保证产教融合体制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从法治层面切实推进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发展进程。

(二)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加大产教融合保障力度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总量逐年上升,但仍不足以满足职业教育发展所需,教育经费不足是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工作的长期性瓶颈。长期以来,我国高职教育经费投入以政府为主,来源单一,总量不足,多渠道筹措经费及财政生均拨款稳定投入机制不够健全;教育经费区域差异性较大,财政监管与激励工作不到位,资金利用率不高。以“功利性”为主的企业缺乏开展产教融合的积极性与能动性,职业院校实行产教融合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教育经费未充分发挥其导向与激励作用。高职院校与企业深化产教融合,在其基地设备建设、人员培养与流通、科技创新与项目研发等方面,急需更全面、更完善的财政支持。因此,政府需设置科学合理的财政投入标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财政支出结构;处理好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兼顾全国各区域职教发展现状,积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政府调控+市场调节”作用,做好《意见》中提到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配套金融服务”,建立符合区域产教融合发展规模、发展质量、发展目标的多元化融资品种和多元化财政投入机制。落实财税用地等政策,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充分发挥企业主体力量,鼓励引导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支持职业院校科研技术成果转化,扩大高职院校教育经费来源,搭建政府为主、行业企业参与、院校自创、社会各方捐助的职教经费多渠道获取平台,减轻政府在教育经费方面的负担。同时,《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指出:“需加大对高职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所属高职院校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相关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经费使用调控和稽核制度,切实加大预算管理、资金监督和绩效评价,降低教育经费风险,提高经费使用效率。通过完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制度,坚固财政支持基础,从而推动高职教育和产教融合深化改革,整体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层次与水平。

(三)完善质量评价体系,加强产教融合动态管理

完善的质量评价体系是产教融合进行改革优化的基础,质量提升是提高产教融合服务水平的关键要素。高职院校应深入贯彻《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要求,重视产教融合质量建设与质量评价考核工作,完善质量评价指标、评价主体和评价程序等。建设产教融合涉及政府部门、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研究机构、院校师生等多方主体,应从各主体的利益出发,建立健全政府相关部门评价、校企自评、专业机构评价、社会评价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体系,从而避免评价主体的片面化;建设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程序,实现评价过程的简洁性与高效性;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将组织保障及协同发展、专业课程和教学、毕业生评价、就业质量、行业协调指导、人才培养、教师发展和基地建设等八个方面三级结构作为职教产教融合质量评价指标[1],保证评价内容与评价结果的全面化与科学化。同时,需对评价结果进行实时反馈,充分发挥其引导激励作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为产教融合的实时调整与动态管理提供有效依据。产教融合是一项长期性工程,职业院校需具备高度的性与敏感性,与企业保持紧密结合,追踪经济产业的变动、产教融合的评价反馈结果等,坚持科学性与系统性、稳定性与灵活性原则,加强对产教融合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和改善,以保证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建设的优质化与合理化。

二、以资源优化配置为依托,拓宽校企资源融通渠道

企业和学校需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优化师资、人力、物力、技术等资源配置,拓宽资源沟通渠道,提高资源匹配度和融合度,促进校企资源精准化对接、有效性互补、长期性流通。

(一)借助信息化技术搭建多方资源共享平台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资源共享形式实现合作共赢。行业企业和高职院校应顺应时代发展变化,运用信息化技术,搭建开放灵活的多方资源共享平台,拓宽校企资源融通渠道。引企驻校、引校进企,在建设实践实训和技术创新等基地的基础上,建立虚拟实验室与数字图书馆,加强网络教学资源平台建设,利用钉钉、腾讯会议、云课堂等开发网络教学课程,实现线上与线下平台共建共享,弥补教育教学时空不足。《教育规划纲要》指出:“教育服务均等化,需缩小区域差距。”校企应借助数字化处理与网络通信技术,通过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准确把握双方需求,精准化对接双方资源,促进教学与生产高度衔接,打破区域间资源共享限制,推动优质资源统筹兼顾和普及共享,有效提高校企资源利用效率。如轻量化的校企资源对接平台——约脸,从硬件、软件到新媒体方面为学校与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共享平台[2]。同时,在国际化趋势下,需以互联网平台为依托,开拓国内国际人力、物力、教学、文化等资源分享与流通,代表性学校和企业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跨国交流与合作,对标国际职业教育发展标准,引进国外高质量数字化资源,推动国内优质资源走向国际。通过搭建信息化、标准化和社会化的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健全共享平台管理机制,实现资源系统互联互通,力促校企达到全方位交流与合作,推动各区域高职院校落实产教融合工作。

(二)打造教学创新团队,促进校企人员流通

职业院校实行产教融合,目的在于解决校企“两张皮”问题,培养服务于产业转化升级的高技术技能人才。然而,“双师型”教师数量不足,教师能力水平不高,校企人员互通不畅,校企协作育人工作缺位,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产教融合的顺利开展。因此,高职院校应积极探索制定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标准,极力打造“双师型”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固定岗+流动岗”的专兼结合师资配置机制,高职院校需根据自身发展方向与教师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创新和企业经验等要素对在校师资进行适当选拔,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制度,鼓励在职教师定期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着力培养一批具备“工匠精神”与实践创新能力的优秀骨干教师和专业建设带头人。严格聘任行业企业高级技术人才与管理人才,实行企业教师特色岗位计划,拓宽企业人才入校任教渠道。此外,校企双方需具备主体意识,发挥主体作用,制定一流的团队建设方案,建立健全教师职前、职中、职后培养培训与研修体系,实行团队国外境外培训计划。共建“双师型”教师实训基地与发展中心,搭建校企双方人员资源共享、教学创新和科技研发平台,完善团队教师动态管理、考核评价及激励制度,提高教师协作创新意识、团队责任意识与职业满意度,实现教师个人及教师团队的稳定性和协同性发展。“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地推动各职业院校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院校教师与企业人员长期流通、专业教学与生产实践有效融合,从而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持续健康发展。

(三)建立互通配套机制,实现资源纵横交叉衔接

学校与企业属于两种不同的社会组织,教育与产业属于两种不同的组织要素,进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教育与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以优化双方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资源配置是指根据组织目标和产出物内在结构要求,在量、质等方面进行不同的配比,并使之在产出过程中始终保持相应的比例从而使产出物成功产出。[3]”资源数量是否充足、沟通是否顺畅、管理是否到位、配置是否得当,直接影响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成效。产业系统和教育系统在资源交换过程中因市场复杂性和政府调控强制性因素出现信息不对称、资源不相通等情况[4],导致异质性主体资源沟通渠道受阻。因此,政府层面需落实《意见》提出的“完善教育资源布局”要求,适当引入市场配置机制,构建资源互通配套制度,明确校企权力与职责。在此基础上,企业和院校应协调校企管理体制、培养模式、文化理念等,构建校企资源共享平台,为产教双方的信息对称性、资源流通性提供有利条件,加大资源传播和利用的公开透明度[5],创新产教资源交融新形态,提高校企资源共享效率。校企也应着眼于资源的长期利用,不应只停留在短期合作,在已有资源的管理基础上,在学校、研究机构和企业间建设集科研、生产于一体的“产业公地”,构建纵向核心要素发展机制[6],共同培养优质人力资源,实现资源短期利用与持续创新、横向流通与纵向衔接相并存,促进校企资源高效利用。校企資源要素有效共享、互通配套、重组优化,形成资源共享、结构互补、发展有序、共生共存的产教融合网络,从而推动校企合作深入发展。

三、以校企命运共同体为载体,推动产教融合深入发展

高职院校实行产教融合以校企合作为主要途径,教育与产业的高度衔接要求校企具备高效的协作性。企业和高职院校应从明确合作目标、协调培养理念、创新合作模式等维度出发,落实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构建校企协作长效机制,解决校企“两张皮”问题,全面发挥校企异质性主体作用。

(一)明确合作目标,强化校企主体作用

职业教育具有职业性、教育性与跨界性,落实产教融合、培养高技术技能人才要求企业全方位参与其中。目前,对于校企合作,“学校热、企业冷”的现象普遍存在。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是其核心目标,认为繁重的人才培养任务应归属于政府与学校。但在知识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趋势下,经济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竞争优质的人力资源才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企业需对推进自身发展的关键要素具备充分的分析与认知,加大与高职院校的协同配合力度。德国著名物理学家赫尔曼·哈肯(Hermann Haken)认为,协同是指系统各部分之间相互协作使整个系统形成微观个体层次所不存在的新质的有序、稳定结构,从而实现1+1>2的理想效果[7],共同目标是其基础与动力。作为最终受益者的企业应与学校着眼于利益共同点,明确合作目标,强化主体意识,发挥双方主体作用,达到优势互补和创造新价值的效果。在政府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依据发展现状与发展前景,分析区域高职院校的特点与优势,寻求最佳合作对象,利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设施等主动参与到院校的相关工作中,与学校共同培养所需人才,促进人力资源开发,扩大自身人力储备,提高用人效益,规避用人风险,推进企业综合水平稳步提高。作为主体之一的高职院校也应利用现有资源,提高自身管理、科研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扩大自身的社会吸引力,将其主体作用发挥到最大化。

(二)统一培养理念,缓解供需结构性矛盾

中国制造2025背景下,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是改造传统产业、创造新型产业、提高我国经济整体实力、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核心要素,拥有人才优势即具备竞争优势。预计到2025年,我国职业教育每年向制造业输送技能劳动者应达300万人左右,而我国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总量约为140万,存在一倍多的差距[8],企业人才需求扩大与职教人才供给不足问题急需得到有效解决。《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需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但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校企人才培养理念不一,人才培养模式缺乏实效性,以致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因此,校企双方需依据共同的培养目标,更新培养观念,以全人教育、终身教育、创新教育等理念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在各自本质需求的基础上,针对职业教育的特殊性,统一人才培养理念,探索科学先进的人才培养模式。协力促进教育链与产业链、人才链与创新链有机衔接,落实产教融合,创新培养方法,强调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及价值塑造三位一体。时效性与实效性、短期性与长期性并存,形成完整的人才培养教育链,培养具有工匠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以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创新合作模式,打造协同育人新格局

学校和企业本着“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的方针,以“精准对接、效率提升”为目的,建立起有利于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资源互补互惠型合作。但目前校企合作模式相对传统单一,更多局限于学生顶岗实习、企业入校宣传、校企相互走访参观等粗放型方式,合作停留在初级层面,合作动力不足,合作效率不高。《意见》明确提出:“需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推动企业多种形式参与办学,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企业和学校应以高度配合和深度融合为落脚点,建立健全校企合作新机制,做到合作更加深入化、更加全面化。积极探索校企联合办学、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国际交流与合作等途径,凝聚合作共识,汇集合作资源,规范合作程序,拓宽合作广度,挖掘合作深度,丰富合作内涵[9]。企业不能以“旁观者”的身份存在,而应深度参与到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学科专业课程等制定过程中,学校结合企业管理体制、文化理念、生产要求等进行相应改革,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与企业生产实践达到高度衔接。校企协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方式,完善“订单式”人才培养方案,深入探索产学研合作模式,共建学生实践实训基地,构建创新创业、工学交替新平台,打造协同育人新格局;搭建核心技术科研与产品开发中心,打造校企合作教师团队,加强校企合作力量。同时,通过设立校企合作委员会,构建校企合作運行机制,加强对合作的有效管理,强化督促评估与激励引导,促使校企创新合作模式,由“机械、松散、表面型结合”转向“灵活、紧密、深度型融合”,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推进校企产教融合,实现“资源互补、人才共育、成果共享”的协同发展共赢局面。

四、以专业课程改革为支撑,提高职教服务产业的能力

教育教学改革是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的核心载体,学科专业课程、教育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是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关键所在。高职院校应通过专业结构优化、课程设置调整以及教学模式创新,增强院校专业课程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的适应性,提高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解决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企业需求侧结构性矛盾。

(一)优化专业结构

新兴产业的蓬勃兴起、传统产业的深入转型、新一轮产业革命的到来,提升了对各类别、各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高职院校专业建设水平是衡量职业院校适应产业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高职院校应站在长远发展的角度,以专业标准、产业发展趋势及学生就业状况为导向,设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专业监管与评估,优化院校专业结构。2017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出台的《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除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外,学校可自主设置高职教育(专科)专业,可按照专业管理规定设置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职业院校需充分运用专业设置与调整自主权,依据高职(专科)专业目录,合理增加通信工程、电子商务等适应区域产业发展及社会所需的专业,整改或删减落后于社会发展与就业率低的专业,撤销连续三年未招生的专业点,以保证专业结构的适应性与合理性、人才培养的有效性与前沿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按照“双高计划”提出的“聚焦高端产业与产业高端,以重点建设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要求加强院校专业群建设,衔接中职专业和本科专业,促进专业资源整合与内涵式发展,以专业集群带动产业集群的集聚效应和服务功能[10],提高高职院校服务区域产业发展的能力,以点带面、以面带全、示范引领。在专业建设过程中,需避免雷同,找准自身发展定位,立足区域产业经济,以优势资源为基础,以办学条件为前提,以人才队伍为支撑,创新并提炼专业特色[11],择优选择和建设院校特色专业点,极力打造校本专业,提升专业人才培养水平,增强专业核心竞争力。

(二)调整课程设置

以职业标准为依据进行课程设置改革是加强教育与产业融合度、培养岗位所需人才的重要保障。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进专业课程内容和结构与职业标准相衔接,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针对当前高职院校课程标准不完善、课程体系不健全、课程类型不全面、课程分配不恰当等问题,亟须依据最新的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岗位需求、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理修订院校课程标准,灵活调整课程设置,实时更新课程内容,科学优化课程结构,实现课程标准与岗位职业标准无缝对接。《国家职业标准》对职业从业人员的知识、技能、态度的规范性能力水平要求是职教课程开发的主要参照标准。学校教学专家组需根据职业能力矩阵,按教学规律进行分类分解,重新组合,参考“职业能力系统化课程‘VOCSCUM”方法[12],坚持实用性、全面性、持续性、超前性原则,明确课程目标,把握教学要求,进行符合岗位职业标准和学生发展水平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开发。紧密关联企业生产劳动实际和人才培养目标,设置一定数量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专业基础和专业核心课程)、跨学科课程和通识课程。围绕专业核心课程进行合理分配,选修课与必修课、公共基础课与专业(技能)课紧密结合、有效配合、同向而行。积极构建“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大格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生专业理论知识、专业实践技能、基础道德素养等全方位梯次培养,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同时,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区域经济为依托、以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以院校发展为基础,设计与开发国家级、市级、校级特色精品课程,与特色专业、校本专业有效衔接,加强特色专业人才培养,保证课程的特色化与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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