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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社会责任主体差异的供应链绿色创新决策

2021-09-23陈哲

福建工程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效用情形零售商

陈哲

(福建工程学院 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8)

绿色创新是我国绿色转型、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但由于绿色创新的双重外部性,部分企业开展绿色创新动力匮乏,如何促进企业绿色创新获得理论及实践领域的持续关注。绿色创新的驱动因素具有多元性,如市场因素[1]、政策规制因素[2-3]、利益相关者因素[4]等,其中利益相关者压力是企业开展绿色创新的重要动力来源。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绿色创新可以解释为组织对其利益相关者的生态环境关切做出的回应[5],从这一视角看,关注利益相关者诉求,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将对绿色创新产生积极影响。企业实践经验证据也反映出社会责任水平高的企业往往具有更强烈的创新意愿和更好的创新表现[6],诸多知名公司出于履行社会责任的动机积极推进绿色创新活动[7]。基于上述理论与现实,可知社会责任将可能影响组织的绿色创新决策,从社会责任视角研究绿色创新问题对相关理论研究与实践活动推进具有积极意义。

在理论研究层面,已有研究认为企业在提供产品服务及生产经营过程中嵌入社会责任行为,将促成企业创新[8],肯定了社会责任对企业创新的显著影响[9-10]。聚焦到绿色创新上,部分研究讨论了社会责任对绿色创新的作用,如肖小虹等学者发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将提升绿色创新水平[11];龚晨、毕克新指出制造企业社会责任对低碳创新绩效存在显著正向作用[12],杨冬云、谢杨也有类似结论[13];柏群、杨云则论证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绿色创新绩效水平的正向影响[14]。尽管社会责任与绿色创新的研究受到关注,但当前直接聚焦社会责任与绿色创新关系的理论研究仍相对有限,二者之间具体作用机制的研究尚有较大的探索空间。

社会责任对绿色创新的影响机制受到所嵌入情境的影响,供应链是企业生产经营实践中最为常见的情境之一,是一个多主体参与的系统,部分文献指出供应链中社会责任承担主体情况不同会引致供应链行为决策结果的差异[15-18],但大部分讨论主要面向一般供应链行为。聚焦到绿色创新上,实践中各主体社会责任承担情况不尽相同。部分制造商出于自身社会责任偏好驱动自发开展绿色创新活动,也有部分制造商出于零售商压力而做出绿色行为响应,还存在制造商与零售商共同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社会责任驱动下的绿色创新行为很可能因承担主体的不同而发生绿色创新动机、决策过程以及相应的决策结果的差异,明晰不同社会责任承担主体下的供应链绿色创新决策差异,将有利于拓深对供应链绿色创新决策机制的认识,对不同实践情境中的供应链绿色创新促进策略选择将具有积极意义。

综上讨论,为甄别不同承担主体对供应链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机制差异,本文构建了一个制造商与零售商组成的二级供应链,讨论承担主体差异情形下制造商绿色创新投入决策机制,并进一步明晰相关因素,如主体社会责任承担比例、消费者绿色偏好、价格敏感度等对决策结果的影响,以期为绿色创新实践促进提供更为有效的策略建议。

1 问题描述与假设

1.1 问题描述

构建一个以制造商为主导、零售商跟随的二级供应链,制造商生产产品并以一定的批发价格销售给零售商,零售商以一定价格进行销售,制造商在生产过程中受到自身社会责任驱动或是为响应零售商社会责任行为的压力,将做出相应的绿色创新行为决策。在供应链系统中,可能存在不同的社会责任承担主体组合情况,包括制造商单独承担、零售商单独承担以及双方共同承担三种情形,不同情形下的制造商绿色创新及供应链定价决策机制将可能发生改变,需要予以甄别比较。基于此,本文主要考察上述三种情形下制造商绿色创新投入决策过程,以明晰社会责任承担主体差异对供应链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机制。

1.2 模型假设

假设1:设供应链中存在制造商M与零售商R,此时制造商生产单位产品的成本为c,以w的批发价销售给零售商,零售商则以价格p销售给消费者。设整体市场容量为a,消费者价格敏感度为b(0≤b≤1),由此市场初始需求为D=a-bp。

为明晰不同主体社会责任分担对绿色创新决策的具体影响机制,本文将对以下三种情形进行讨论:仅有制造商分担社会责任的情形,用下标ms标示;仅有零售商分担社会责任的情形,用下标rs标示;制造商与零售商共同分担社会责任的情形,用下标co标示。

2 模型构建与分析

2.1 情形一:仅制造商分担社会责任

情形1中,制造商首先确定绿色创新投入程度gms以及产品的批发价格wms,并分担供应链系统中的部分社会责任ηmCS,进而零售商确定产品零售价格pms,不承担社会责任。由此,制造商与供应商的效用函数分别为:

Umms=(wms-c)(a-bpms+μgms)-

(1)

Urms=(pms-wms)(a-bpms+μgms)

(2)

(3)

将pms代入式(1),获得关于wms,gms的Hessian矩阵:

(4)

(5)

(6)

将wms,gms代入式(3),化简得到:

(7)

进而依次求得Umms、Urms:

(8)

(9)

对公式(5)—公式(9)进一步分析,得到制造商单独承担社会责任情形下的以下性质:

性质1:制造商绿色创新投入、双方效用与消费者绿色偏好正向相关,零售价格、批发价格与社会责任分担比例的关系与b、μ的相对大小有关,当消费者绿色偏好相对价格敏感度较高时,零售价格与批发价格与制造商社会责任分担比例正向相关,但若价格敏感度较高时,两类价格则与社会责任比例反向相关。

性质2:制造商绿色创新投入、双方效用、产品零售价格与批发价格与消费者绿色偏好正向相关。

性质3:制造商绿色创新投入、双方效用、产品零售价格与批发价格与消费者价格敏感度反向相关。

证明:

由于a-bc>0,4b-μ2-bηm>0,上述各式易得证。

2.2 情形二:仅零售商分担社会责任

该情形下,制造商首先确定绿色创新投入水平grs以及产品的批发价格wrs,但不将社会责任纳入自身效用函数,零售商分担供应链部分社会责任,并确定产品的零售价格prs,由此,制造商与供应商的效用函数分别为:

(10)

Urrs=(prs-wrs)(a-bprs+μgrs)+

(11)

与情形1类似,根据逆向归纳法进行求解,依此求得wrs、grs、prs、Umrs、Urrs:

(12)

(13)

(14)

(15)

(16)

进一步分析得到零售商商单独承担社会责任情形下的以下性质:

性质4:绿色创新投入、双方效用、批发价格与零售商社会责任分担比例正向相关,当消费者绿色偏好与消费者价格敏感度满足一定的大小关系时(μ2≥b),零售价格与零售商社会责任分担比例正向相关,反之则反向相关。

性质5:制造商绿色创新投入、双方效用、产品零售价格与批发价格与消费者绿色偏好正向相关。

性质6:制造商绿色创新投入、双方效用、产品零售价格与批发价格与消费者价格敏感度反向相关。

证明:

由于a-bc>0,2b(2-η)-μ2>0,可证得2a(2-ηr)-cμ2>0,(a+bc)(2-ηr)-cμ2,且0≤ηr≤1,由此上述各式得证。

2.3 情形三:供应商与零售商共同分担社会责任

该情形下,制造商首先确定绿色创新投入水平gco以及产品的批发价格wco,继而零售商确定产品的零售价格pco,同时制造商与零售商均分担部分的供应链社会责任,基于此,制造商与供应商的效用函数分别为:

Umco=(wco-c)(a-bpco+μgco)-

(17)

Urco=(pco-wco)(a-bpco+μgco)+

(18)

同样采用逆向归纳法进行求解,依此求得wco、gco、pco、Umco、Urco:

(19)

(20)

(21)

(22)

(23)

类似的,得到双方共担社会责任情形下的以下性质:

性质7:绿色创新投入、双方效用与制造商、零售商社会责任分担比例均正向相关,零售价格、批发价格与双方社会责任分担比例ηm、ηr的关系同样与b、μ的相对大小有关。

证明:

性质8:制造商绿色创新投入、双方效用、产品零售价格、批发价格与消费者绿色偏好正向相关。

证明:

性质9:制造商绿色创新投入、双方效用、产品零售价格、批发价格同样与消费者价格敏感度反向相关。

证明:

由于a-bc>0,4b-μ2-bηm-2bηr>0,且0≤ηm≤1,0≤ηr≤1,易证得上述各式。

3 模型比较与讨论

进一步对上述不同主体社会责任分担情形下的供应链绿色创新决策进行比较分析,从而探究社会责任承担主体差异对决策结果的影响。

3.1 制造商单独分担社会责任与零售商单独分担社会责任的比较

(1)grs-gms=

当ηm≥2ηr时,grs-gms≤0,当ηm<2ηr时,grs-gms>0;

(2)Umrs-Umms=

当ηm≥2ηr时,Umrs-Umms≤0,当ηm<2ηr时,Umrs-Umms>0;

(3)Urrs-Urms=

推论1:制造商单独分担社会责任与零售商单独分担社会责任,孰优孰劣取决于二者社会责任分担比例的相对大小,当制造商分担的社会责任比例ηm相对较高时(ηm超过某一阈值,该值与ηr有关),制造商单独分担社会责任下的制造商绿色创新投入以及双方效用将高于零售商单独分担社会责任情形;当ηm相对较低时,由零售商单独分担社会责任将优于制造商分担社会责任。

3.2 双方分担社会责任与制造商单独承担社会责任的比较

(1)gco-gms=

(2)Umco-Umms=

(3)Urco-Urms=

3.3 双方分担社会责任与零售商单独承担社会责任的比较

(1)gco-grs=

(2)Umco-Umrs=

(3)Urco-Urrs=

由于8b-2μ2-bηm-4bηr=4b-μ2-2bηr+(4b-μ2-bηm-2bηr)>0,证得Urco-Urrs>0。

推论2:从双方承担社会责任与单方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比较来看,双方均承担社会责任时,相较于制造商单独承担或是零售商单独承担,制造商绿色创新投入与制造商效用将得到优化。然而对于零售商效用而言,双方均承担社会责任时的零售商效用将高于零售商单独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形,但并不一定高于制造商单独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形,仅当零售商承担社会责任比例低于一定值时,才能使双方共担情形下的零售商效用高于制造商单独承担情形下的零售商效用。

综合来看,双方共担社会责任总体上优于单方承担社会责任,但应注意零售商承担社会责任比例不宜过高,否则双方共担时零售商效用反而降低,不利于提高零售商分担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在各自单独分担社会责任的情形下,由制造商承担或是零售商承担则需要考察社会责任承担比例的相对高低。

4 数值仿真分析

应用Matlab软件开展数值分析,主要考察不同社会责任承担情形下制造商绿色创新投入决策,以及制造商绿色创新投入、制造商效用、零售商效用与相关变量,如消费者绿色偏好度μ、消费者价格敏感系数b、制造商社会责任承担比例ηm、零售商社会责任承担ηr比例的关系,并讨论供应链协调下零售商收益分享比例的影响。参考文献[20]的仿真数值设置思路,主要考虑研究问题的实际意义以及本文中决策模型特征、约束条件以及各系数间的相关关系,同时为讨论方便对市场容量、销售量等进行归一化处理,设整体市场容量a=1,c=0.3,考虑本文相关系数的假设条件,根据不同讨论情形的需要,取消费者价格敏感系数与绿色偏好系数的中值以减少以上两个系数对决策结果的影响,分别设b=0.5,μ=0.5,并根据模型系数相关关系设ηm=0.6,ηr=0.2。

4.1 消费者绿色偏好与绿色创新投入的关系

在所讨论的三种社会责任承担主体情形下,当消费者绿色偏好度μ发生变化时,制造商的绿色创新投入g、制造商效用Um、零售商效用Ur均随μ同向变动,意味着消费者绿色偏好与制造商绿色创新投入及效用存在正向关联,消费者绿色偏好的引导与培育对供应链绿色创新及供应链企业效用提升具有积极意义。

同时比较不同情形下的绿色创新投入,如图1所示,可知双方共担社会责任情形下制造商绿色创新投入最高,而两种单方承担社会责任关系情形下绿色创新投入的大小关系与各方社会责任承担比例大小相关,当制造商承担比例较高时,制造商单独承担情形下的绿色创新投入将高于零售商单独承担情形,反之则零售商单独承担情形更优,如图2所示。

图1 不同情形下消费者绿色偏好与绿色创新投入的关系 (制造商分担比例较大)Fig.1 Relationship between consumers’ green preference and green innovation input in different cases (Manufacturers share more responsibility)

图2 不同情形下消费者绿色偏好与绿色创新投入的关系 (制造商分担比例较小)Fig.2 Relationship between consumers’ green preference and green innovation investment in different cases (Manufacturers share less responsibility)

4.2 消费者价格敏感度与绿色创新投入的关系

在所讨论的三种情形下,当消费者价格敏感度b发生变化时,制造商的绿色创新投入g随消费者价格敏感度b反向变动,如图3所示,即消费者对价格越敏感,绿色创新投入将受到抑制,由此在实践中需引导消费者适度降低对产品价格的敏感度,提升绿色偏好程度有助于供应链绿色创新促进。

图3 不同情形下消费者价格敏感度与制造商 绿色创新投入的关系Fig.3 Relationship between consumer price sensitivity and manufacturers’ green innovation input in different cases

4.3 社会责任分担比例与绿色创新投入、双方效用、两类价格的关系

首先讨论绿色创新投入与不同主体社会责任分担比例的关系,设μ=0.5,b=0.5,并根据讨论需要分别设ηm=0.6或ηr=0.2。

从图4中可见,当制造商单独承担社会责任时,绿色创新投入、双方效用随制造商社会责任分担比例ηm正向变动,同时零售价格、批发价格随ηm反向变动,由于在此数值仿真情形下,满足μ2

图4 情形一中制造商社会责任分担比例对各变量的影响Fig.4 Influence of manufacturer’s share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on different variables in case 1

如图5所示,当零售商单独承担社会责任时,零售商承担社会责任行为同样对制造商绿色创新投入、双方效用有正向影响,批发价格也随零售商社会责任分担比例ηr正向变动,由于μ2

图5 情形二中零售商社会责任分担比例对各变量的影响Fig.5 Influence of retailer’s share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on different variables in case 2

如图6、图7所示,当双方共担社会责任时,相关变量与各方社会责任承担比例的关系与情形一、二类似,在此不再累述。

图6 情形三中制造商社会责任分担比例对各变量的影响Fig.6 Influence of manufacturer’s share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on different variable in case 3

图7 情形三中零售商社会责任分担比例对各变量的影响Fig.7 Influence of retailer’s share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on different variable in case 3

综合上述分析,无论是单方承担或是双方分担,供应链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对供应链系统的绿色创新以及企业效用均是有益的,有必要鼓励企业培育社会责任意识并做出相应的社会责任行为。

5 结论与启示

本文剖析了社会责任承担主体差异下制造商绿色创新投入决策过程,并讨论了不同主体社会责任承担比例、消费者绿色偏好、价格敏感度等因素对决策结果的影响,从而明晰供应链主体社会责任承担差异及相关因素对绿色创新决策的影响机制。通过上述分析获得以下结论与管理启示:

1)供应链系统中,不同主体承担社会责任将引致制造商绿色创新投入决策结果的差异。供应链主体的社会责任行为将促进绿色创新,而且双方均承担社会责任将优于单方承担社会责任,通过社会责任提升促进绿色创新是行之有效的,而且多主体的社会责任行为对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将更显著,需要鼓励、引导更多的主体培育社会责任偏好,可进一步促进企业绿色创新,提升企业环境绩效。

2)当只有单方承担时,主体间社会责任承担比例大小差异将对制造商或零售商单独承担情形下的绿色创新大小关系存在影响。承担主体自身社会责任承担比例高于特定水平时(制造商分担比例高于零售商分担比例的两倍,或是零售商分担比例高于制造商分担比例的一半),由其自身单独承担社会责任下的绿色创新水平将高于另一方单独承担的情形,由此在单方承担的情形下,需要结合考察该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水平,引导社会责任分担意愿较高的一方承担社会责任更为有利。

3)消费者特征对绿色创新决策存在影响。消费者绿色偏好与制造商绿色创新水平、双方效用等正向相关,而消费者价格敏感度将负向影响绿色创新水平及参与主体效用。当消费者绿色偏好与价格敏感度满足一定数量关系时,还将对零售价与批发价定价决策存在影响。基于上述关系,制造商绿色创新促进需要考虑引导消费者适度降低对绿色创新产品的价格敏感度,积极培育消费者绿色偏好。

本文主要关注社会责任承担主体差异对供应链企业绿色创新决策的影响,然而社会责任对绿色创新决策的作用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供应链结构、主体偏好、政府政策等,后续研究将进一步拓展研究视角,以更为系统地揭示社会责任对供应链绿色创新的影响机制,探索有效的绿色创新促进策略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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