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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离石德岗遗址仰韶中期房址

2021-09-23山西省考古研究院

文物季刊 2021年2期
关键词:底径门道火塘

山西省考古研究院

吕梁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离石区文化和旅游局

德岗遗址位于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信义镇德岗村南,地处小东川河南岸的坡地上,西距吕梁高速公路1.3公里,面积50000平方米(图一)。

图一 德岗遗址地理位置图

该遗址所在坡地自南向北逐步下降至小东川河河床,东西两侧分布有自然冲沟(图二,封底)。

图二 遗址周边地貌

一、发掘概况

为配合祁离高速公路建设,山西省考古研究院联合当地文物部门于2019年4~7月,对项目施工涉及的遗址保护区域进行抢救性发掘。此次发掘以自然冲沟为界分为Ⅰ(东)、Ⅱ(西)两个区,布设探方75个,其中东区30个,西区45个,探方规格为5×5米,共揭露面积1875平方米,时代主要为仰韶中期,还有零星东周时期遗存,其中仰韶中期主要为一批房址,还有部分灰坑和灶址(图三)。

图三 仰韶中期遗迹平面分布图

根据发掘揭示的埋藏情况来看,原地势亦是南高北低的坡地,与现存的坡状堆积一致,上部原始文化遗存被削蚀严重,仅存遗迹底部,古代文化堆积均较薄,叠压打破关系较简单,表土层下即可见G3、H13等东周遗迹,还有F1等仰韶时期遗迹,其下即为浅黄生土(图四)。

图四 T0303、T0203东壁地层剖面图

二、房 址

本次发现房址7座,保存较完整者居室平面均呈五边形。其中Ⅰ区5座,Ⅱ区2座。以F1面积最大,结构相对复杂,其他面积均在20平方米左右。

(1)F1

F1坐南朝北,方向25°,位于Ⅱ区东部,开口于①层下,北部被G3等遗迹打破。从F1中部被G3破坏所形成的剖面及F1火塘南部剖面可知,F1之下叠压另一处居住面,编号F7(图五)。

图五 F1平、剖面图

房址结构较完整,包括居住面、墙体、门道、火塘、通风口及操作间、柱洞等遗迹(图六)。居住面呈五边形,底面较平整,中部及北部东段被晚期沟打破。居住面为一层由细泥土烧烤而成的青灰色烧结面,厚1.5厘米,其下为厚2厘米红烧土层,红烧土之下为经夯打垫土层,厚约8厘米。

图六 F1斜视图

F1南墙墙体较为完整,东墙、西墙、北墙均被不同程度破坏,仅保留近地面墙体。东墙中部、西墙北部、南墙东部和西部保留部分原始墙面。墙体开口距地表0.43~0.7、残高0.5~0.7米。南墙长8.54、残高0.52~0.72米,东墙残长8.12、残高0.52米,西墙残长3.38、残高0.5米。北墙被门道分为东、西两段,东段长3.48、残高0.48米,西段残,墙高不明。各面原始墙体均从下向上弧收,斜度为4°(图七)。北墙与东、西两端间夹角为130°,南墙与东、西墙夹角均为115°,北墙与东墙夹角为92°,北墙与西墙夹角不详。从东、西墙残存原始墙体来看,墙面上涂抹一层细泥,较光滑,经火烧烤,自内而外形成4厘米的青灰色硬面及5厘米的红烧土层。

图七 F1墙体倾斜面

门道位于房址北部居中位置。方向25°,整体低于房内居住面0.4米。平面呈长条形,南北长4.66、东西宽0.82米。路面由砂岩石块、椭圆形鹅卵石铺设而成,厚0.04~0.05米。石铺路面两侧略低(封二,2)。

火塘位于房址北部,正对门道,平面呈椭圆形,竖穴式深坑,坑口距地表深0.75米,与F1居住面平齐。口径1.48~1.7、底径1.6、深1.23米。火塘口局部保留有青灰色烧结面,分布于口沿内外两侧,厚1.5厘米,向外为一层厚5厘米的红烧土,土质坚硬。火塘内部壁面及底部为青灰色硬面,厚2厘米,硬面之外为一层厚5~15厘米的红烧土。火塘内堆积分三层。①层为灰黑色土,厚0.27~0.37米,土质较硬,包含少量植物根系、红烧土颗粒及木炭颗粒,东部出土两块彩陶片。②层为黑褐色土,厚0.24~0.33米,土质较硬,包含少量植物根系、较多红烧土块及木炭颗粒,出土遗物有夹砂灰陶、泥质红陶片等,纹饰有线纹及素面等。③层为黄褐色黏土,厚0.53~0.72米,土质较疏松,包含少量红烧土颗粒及料礓石颗粒,还有零星夹砂陶片等(封二,1)。

面对门道处,有弧形矮坎,坎下火塘壁上有一由居住面通向门道方向的弧顶暗道,应为火塘通风口。通风口呈圆角长方形,东西宽0.25、高0.8、进深0.48~0.52米,周壁有红色烧结面,厚2厘米。

通风口近门道处有一操作间,略呈梯形,低于地面,进深0.5、东西宽0.5~0.7、深0.5米。火塘四周及操作间两端均有青灰色烧结面分布。在弧形矮坎北侧有两块石板盖于操作间之上,石板长0.36~0.42、宽0.32米,其作用应有二,一是遮挡火塘通风口及操作间,二是供人踩踏,可经门道、操作间、踩踏石板,从而进入室内。

残留两处柱洞,均位于F1南部,两者相距6米,推测应还有两处柱洞被G3破坏,与柱洞1、柱洞2呈四角矩阵式分布。房址外侧未见柱洞残留。柱洞1位于F1西南部,平面呈圆形,口距地表1.06、直径0.35、深0.9米,洞内堆积为灰黄色黏土,土质较疏松,夹杂木炭颗粒。柱洞2位于F1东南部,平面呈圆形,口距地表1.06、直径0.35~0.4米,向下清理0.25米时,发现部分炭化木柱,直径为0.24米。

F1填土堆积厚0.18~0.7米,呈坡状堆积,南高北低。为青黑色黏土,土质较疏松,包含大量红烧土及木炭颗粒。

F1房内出土的可复原陶器4件。主要位于居住面东南角,可辨器形有钵、杯、缸等。

敛口钵 1件。F1:1,泥质灰褐陶。敛口,圆唇,弧腹,小圜底。器表磨光。器身内外壁均可见细密规整的轮纹痕迹。口径10.2、通高4.7厘米(图八,4)。

图八 F1出土陶器

陶杯 1件。F1:2,泥质灰陶。敞口,圆唇,腹壁明显内曲,平底,底周凸出,器形不甚规整。素面,口沿及内壁可见细密的轮纹。器身近一半残存一层黑色附着物,难以剥离,有机物残垢。口径5.4、底径2.8、通高3.8厘米(图八,3)。

大口缸 2件。F1:3,夹粗砂褐陶。敛口,叠唇,肩部微鼓,下腹微斜收,大平底。腹部施右倾斜线纹,近底部施竖向线纹。器身内、外壁残存多处黑色烟炱痕迹。口径36.8、最大腹径40.8、底径28.8、通高43厘米(图八,1;图九)。F1:4,夹粗砂灰褐陶。侈沿,圆唇,敛口,深弧腹斜收,平底。通施左倾斜线纹,腹部较为密集,个别部位又施竖向线纹,呈交错方格纹。器身内外壁均有被火灼烧的黑色烟炱。口径39、最大腹径40、底径24.7、通高42厘米(图八,2;图一○)。

图九 大口缸(F1:3)

图一○ 大口缸(F1:4)

(2)F2

F2位于Ⅰ区西南部,北部部分居住面、火塘及门道被破坏。坐南朝北,方向33°,面积23平方米(图一一)。

图一一 F2平、剖面图

该房址保存情况较差,由居住面、墙体、门道及火塘等要素组成。居住面保存情况一般,北部原始居住面缺失。居住面为一层黑褐色细泥土硬面,厚4厘米,经夯打。

F2原始墙体墙面破坏严重,均已不同程度坍塌。南、西、北三面墙体塌毁严重,仅东墙残存近地面部分,残存墙体较直。开口距地表0.75~0.8米,底部距地表0.9~1、残高0.1米。东墙长3.72、残高0.2米,西墙长3.66、南墙长4、北墙东段长3、西段长3米,高度均不明。北墙与东、西两端间夹角132°,北墙与东墙夹角110°、北墙与西墙夹角102°,南墙与东墙夹角、南墙与西墙夹角均为115°。

门道位于房址北部中央,方向33°,残长0.14、东西宽0.55米,呈斜坡状。

火塘位于门道南端,为浅坑竖穴式。开口平面呈圆形,距地表0.9、口径1.2、底径1.2米,残深0.36~0.46米。火塘口部及上壁面仅一周厚5厘米的红烧土,底部壁面有一周厚1.5厘米的青灰色烧结面,且愈向下愈硬。青灰色烧结面外层为厚5厘米的红烧土层,较坚硬。未见通风口及操作间。火塘内堆积仅有一层,为黑褐色黏土,土质较疏松,包含少量植物根系、大量红烧土块及木炭颗粒,无遗物出土。

F2填土堆积厚0.2米,基本呈水平状堆积,为黑褐色黏土,土质较疏松,包含大量红烧土及木炭颗粒。

F2房内器物主要见于居住面南部,泥质灰陶为主,少量泥质黑陶,纹饰有线纹、绳纹及素面等,复原器有叠唇曲腹盆、鼓腹罐和尖底瓶等。

曲腹盆 2件。F2:1,泥质灰黑陶,胎呈红褐色。敛口,叠方唇,鼓肩,曲腹斜收,小平底。素面磨光。口径50.5、底径15.2、最大腹径55.4、通高33.5厘米(图一二,1;图一三,2)。F2:2,泥质灰黑陶,胎呈红褐色。敛口,叠方唇,上腹鼓凸较甚,曲腹斜收,小平底。素面磨光。口径51.7、底径17.2、最大径57.8、通高32厘米(图一二,2;图一三,3)。

图一二 F2出土陶器

图一三 F2出土部分器物

鼓腹罐 1件。F2:3,夹砂红陶。侈口,圆方唇外斜,唇面浅凹槽一周,鼓腹,最大径在中腹偏上,平底。口沿下饰弦纹三周,间隔处施稀疏浅短刻划纹。腹壁线纹饰较杂乱,上腹通施左倾斜线纹,下腹施竖向或右倾线纹。口径25.8、底径12.7、通高26.5厘米(图一二,3;图一三,1)。

尖底瓶 1件。F2:4,泥质红陶。腹壁斜直,底部压成小平台状。外壁饰交错线纹,左倾线纹密集,右倾线纹稀疏,内底可见泥条及修抹痕迹。器壁较薄,0.3~0.4厘米。残高19.7厘米(图一二,4)。

(3)F3

F3位于Ⅰ区北部,坐南朝北,方向25°,面积28平方米(图一四)。

图一四 F3平、剖面图

保存情况较好,由居住面、墙体、门道、火塘、通风口及操作间、柱洞等要素组成(图一五)。居住面呈五边形,系用厚1厘米的黏土涂抹并经火烧烤而成的青灰色硬面,土质坚硬。硬面下为厚5厘米的垫土层,垫土表面厚2厘米处经火烧烤而形成一层坚硬的红烧土层。

图一五 F3斜视图

房址保留有近地面墙根部分的原始墙体及墙面,尤其是东西墙北半部分和南墙西半部分墙面保存最为完整,残高0.15~0.25米。南墙长3.74、残高0.2米,东墙长3.88、残高0.18米,西墙长3.86、残高0.15米。北墙被门道分为东西两段,东段长3.2、残高0.1米,西段长3.46、残高0.12米。北墙与东、西两端间夹角为133°,南墙与东、西墙夹角均为115°,北墙与东墙夹角为110°,北墙与西墙夹角为98°。原始墙面均从下向上弧收,斜度为5°(图一六)。墙面较光滑,表面有一层厚1厘米的青灰色烧结面,烧结面之外一侧为厚2厘米的红烧土层。

图一六 F3墙壁原始倾斜状态

门道位于房址北侧中部,正对火塘,南侧与火塘操作间相连。方向25°,呈斜坡状,整体低于上层居住面0.3米。平面呈长条形,南北残长1.42~1.44、东西宽0.62~0.94。门道为土路面,无石板、石块铺设,两侧为生土,未见踩踏面。

火塘位于房址北部,正对门道,为竖穴式浅坑。开口平面呈圆形,距地表深0.5、口径0.95~1.05、底径1、深0.36~0.46米。火塘口内外两侧残有青灰色烧结面,厚1.5厘米。火塘内部上壁面基本无青灰色烧结面,仅一周厚4厘米的红烧土。火塘近底部壁面涂抹一层细泥,经烧烤形成一层厚4厘米的青灰色硬面,向下愈加坚硬。硬面向外侧为厚8厘米的红烧土层,土质坚硬。火塘内堆积仅有一层,为黑褐色黏土,土质较疏松,包含大量红烧土颗粒及木炭颗粒。出土陶片较少,零星红、灰陶片,均为素面。

火塘北侧面对门道有一弧形矮坎凸出,南北长0.13、东西宽0.33米。坎下火塘壁上有一通向门道方向的弧顶暗道,应为火塘通风口。通风口呈圆角长方形,东西宽0.17、高0.23米,弧顶距坎顶0.1米,进深0.28米。

通风口近门道处有一操作间,平面形状呈梯形,东西长0.4~0.6、进深0.56、深0.54米。火塘四周及操作间两端有较多青灰色烧结面分布。

柱洞一处,位于F3中部偏西,保存状况较好。平面呈圆形,直径0.27、深度为0.24米。洞内堆积为黑褐色黏土,土质较疏松,夹杂烧土及木炭颗粒。

F3内填土厚0.15~0.25米,基本呈水平状堆积,为青黑色黏土,土质较疏松,包含大量红烧土及木炭颗粒。

F3出土遗物包括陶器、石器、骨器等。陶器主要位于居住面南部,多已破碎,主要为夹砂红陶、灰陶,少量泥质灰陶。纹饰有线纹、绳纹及素面等。可辨器形有双唇口尖底瓶、深腹罐、釜等。还出土少量石器和骨器。

陶釜 1件。F3:1,夹砂红陶。侈口,方唇,宽平肩微外斜,弧腹,肩、腹间转折明显,并起高棱一周,圜底。口沿外刻划凹槽一周,肩饰弦纹数周。腹、底有烧烤痕迹。口径9、通高6厘米(图一七,1;图一八,2)。

大口缸 2件。F3:2,夹砂灰褐陶,陶色不纯。敞口,斜平宽圆唇,唇面内、外两侧均宽于器壁。口、腹变形严重。平底。通施斜线纹,口沿下又施弦纹数周,两种纹饰交叠。器身内外壁有火烧的黑色烟炱。口径24.9~41.3、底径23.1、通高45.6厘米(图一七,4)。F3:4,夹砂褐陶。敛口,圆唇,上腹鼓凸,下腹斜收,平底。通施细密的左倾斜线纹,口沿下至上腹鼓凸部位又施一周右倾线纹,呈交错状。口径36、最大腹径38、底径21、通高44厘米(图一七,7)。

图一七 F3出土遗物

深腹罐 1件。F3:3,夹砂灰陶。敛口,圆方唇微内斜,唇面宽厚,弧腹,平底。器身纹饰较杂乱,口沿下施一周稀疏较短的左倾线纹,腹壁斜线纹左倾程度更大,更密集,近底部施竖向或微右倾线纹,不同线纹交界处可见错杂的方格纹。口径19、底径11.1、高19.7厘米(图一七,5;图一八,1)。

图一八 F3出土部分陶器

尖底瓶 1件。F3:5,泥质红陶。内唇叠于外唇上,略外斜。外唇唇面外斜,微内凹,外缘宽于颈部并上翘。颈部内束。上腹外张,余下部分缺失。唇面磨光,见细密轮纹,颈部饰横向线纹,上腹部又施左倾斜线纹,呈交错状。内壁亦见修抹的轮纹痕迹。口径4.5、残高14.6厘米(图一七,6)。

磨石 1件。F3:6,灰色,砂岩。通体打磨,较粗糙。体厚重,平面近似梯形,横截面为四边形,下缘较薄,似为石斧半成品。长16、宽8.1~10.7、厚3.2~3.8厘米(图一七,2)。

石铲 1件。F3:7,灰色,板岩。通体磨光,仅存下半部。平面近似圆角长方形。两侧及下缘均有弧刃,部分残缺。残长17~20、残宽10.3~13.5、厚1厘米(图一七,3)。

骨锥 1件。F3:8,乳黄色。正视呈近梭形,横截面为圆形。顶端残损,末端尖利。残长6.5厘米(图一七,8)。

骨匕 1件。F3:9,黄褐色。长条形,上宽下窄,一面磨平,一面凹槽。顶部残,末端单面平刃。应为动物肋骨劈裂后经削、磨制成。残长6.3厘米(图一七,9)。

(4)F4

F4位于Ⅰ区东北部。坐南朝北,方向20°,残存建筑面积14平方米(图一九,图二○)。

图一九 F3、F4

图二○ F4平、剖面图

房址结构较完整,由居住面、墙体、门道、火塘及柱洞等要素组成。西北部地面破坏严重。保存较好的居住面仅一层厚5厘米的黑褐色细泥土硬面。

墙体保存状况一般,东墙中部保留有原始墙面,墙面较光滑,无青灰色烧结面及红烧土,南墙、东墙及北墙东段仅残存近地面部分,西墙北段、北墙西段被破坏。墙体开口距地表深0.25~0.45、底部距离地表深0.5、高0.05~0.25米。南墙长3.57、残高0.13米,东墙长2.66、残高0.08米,西墙残长2.88米,高度不明。北墙被门道分为东西两段,东段长2.35、残高0.08米。西段长2米,高度不明。北墙与东、西两端间夹角为121°,南墙与东墙夹角为100°,南墙与西墙夹角为95°,北墙与东墙夹角110°,北墙与西墙夹角为117°。从东墙、南墙、北墙东段残存墙体来看,其墙体由下至上弧收,斜度为3°。

门道位于房址北侧中部。方向20°,为斜坡状。平面呈长方形,北部被①层破坏,南北残长0.6、东西宽0.45米。门道地面为土路面,无石板、石块铺设。两侧为生土,未见踩踏面。

火塘位于房址北部,正对门道,为浅坑竖穴式。平面呈圆形,距地表深0.35~0.42、口径1.04~1.06、底径1、深0.33~0.4米。火塘口部局部保留有青灰色烧结面,厚1厘米,主要分布于东西两侧,其余部位均已不同程度脱落。青灰色硬面外侧为一层厚2厘米的红烧土。火塘壁面不见青灰色烧结面,仅一周厚3厘米的红烧土。火塘底部可见厚1厘米的烧结面,向下为一层厚2厘米的红烧土层,土质坚硬。火塘内堆积仅一层,为褐色黏土,土质较疏松,包含少量植物根系、大量红烧土块及木炭颗粒。出土夹砂灰陶弦纹罐及配套使用的器盖各一件。

未见通风口及操作间。只是于门道南侧与火塘相连处发现有一宽0.34~0.4米的石板,可能原本F4火塘及门道结构与F3相似,系坍塌后成为此状。

柱洞一处,位于F4中部,保存状况较好。平面呈圆形,剖面呈圜底筒形,壁面陡直且粗糙,无加工痕迹。洞口距地表深0.5、直径0.23、深度0.26米。洞内堆积为黑褐色黏土,土质较疏松,夹杂烧土及木炭颗粒。出土泥质灰陶陶甑一件。

F4填土堆积厚0.05~0.25米,基本呈水平状堆积,为黑色黏土,土质较疏松,包含大量红烧土及木炭颗粒。

F4出土器物极为丰富,包括陶器、石器、骨器、蚌器等。散落于居住面南部,多较破碎,主要为夹砂灰陶、泥质红陶,还有少量泥质灰陶、夹砂红陶和彩陶。纹饰有线纹、篮纹及素面等。可辨器形有叠唇曲腹盆、葫芦口平底瓶、鼓腹罐、弦纹罐、敛口钵、双唇口尖底瓶等,还有石斧、蚌器及鹿角等(图二三)。

图二三 F4陶器组合

鼓腹罐 5件。F4:1,细泥红陶。侈领,方唇,唇面着浅凹槽一周,上腹外张,下腹斜收,上、下腹相接处转折较锐利,平底。器表磨光。口径12.5、最大径16.5、底径6、通高13.7厘米(图二一,5)。F4:2,夹砂灰褐陶,陶色不纯。侈领,尖唇,唇末端内壁施凹槽一周形成唇面,上腹弧形外鼓,下腹略内弧斜收,两腹间转折较圆润,近底部陡直。平底。上腹磨光,器腹饰浅疏斜线纹。口径22.3、最大腹径27.4、底径11.5、通高22.3厘米(图二一,1)。F4:5,夹粗砂褐陶。侈领,圆唇,上腹鼓凸,下腹略内弧下收,上、下腹间转折圆润,平底较小。器表磨光,领外壁可见细密的轮纹痕迹。口径26.2、最大径30.8、底径10.8、通高25.8厘米(图二一,2)。F4:12,夹砂红褐陶,陶色不纯。侈口,圆唇,束颈,上腹鼓凸,下腹微内曲,平底。口沿外侧及腹部通施斜线纹。器身内外及口沿有明显灼烧痕迹。口径13.5、最大径16、底径9.4、通高15.4厘米(图二一,6)。F4:14,夹砂灰褐陶,陶色不纯。口微侈,尖圆唇,腹部中央甚鼓,转折较锐利,平底。器表磨光。器身烧烤发黑,但底部灼烧不明显。口径7.6~8.9、最大腹径10.8、底径7.7、通高10.2厘米(图二一,8)。

图二一 F4出土遗物(一)

葫芦口瓶 3件。F4:3,泥质红陶。口上部残缺,下部外鼓。束颈,口、颈间转折明显。上腹外张,下腹斜收,最大径在腹中,两侧各附一宽桥形耳。平底。通体磨光,口、颈及下腹近底部磨素面,器腹饰斜线纹。残口径长8、最大腹径13.7、底径8.6、通高36厘米(图二一,3)。F4:4,泥质红陶。口部缺失。束颈。腹略鼓,腹壁中部偏上两侧各附一宽桥形耳。平底。器腹饰细密斜线纹,线纹间可见线绳纹理。下腹近底部磨光,可见稀疏的横向刮抹纹。口径不明,最大腹径13.7、底径10.2、高35.4厘米(图二一,4)。F4:17,细泥红陶。仅存瓶口及颈部。敛口,方唇宽厚,瓶口斜张而下,束颈。口、颈间转折明显,器腹及以下缺失。葫芦形口素面磨光,近唇端可见细密的轮纹痕迹,内壁有数圈规整的泥条痕迹。颈部饰横向线纹。口径4、残高16.6厘米(图二二,9)。

图二二 F4出土遗物(二)

弦纹罐 3件。F4:6,夹砂灰陶。侈口,圆方唇,斜折沿,沿面两侧内凹,沿、腹间转折锐利并出棱。上腹鼓凸,下腹略内弧下收。上腹施弦纹,下腹素面磨光。器身有烟炱痕迹,不均匀。口径12、最大腹径13.3、底径6.1、通高10.3厘米(图二一,7)。F4:10,夹砂灰陶。侈口,圆唇,鼓腹,下腹内收明显。上腹施弦纹数周,下腹素面磨光。口沿内外两侧及内壁可见浅疏的轮纹痕迹。口径12、最大腹径13.1、底径6.3、通高11.4厘米(图二一,9)。F4:13,夹砂灰陶。侈沿,圆唇,束颈,内壁沿、腹相接处出棱一周,上腹外鼓,下腹内曲斜收,两腹间转折较圆润,小平底。上腹通施弦纹,下腹磨光,见多枚指纹。口径13、最大腹径15.4、底径6.5、通高14.2厘米(图二一,10)。

器盖 2件。F4:7,夹砂灰陶。圜顶装宽桥形鋬,敞口,斜方唇外缘略出棱。器表磨光,与F4:6为一组。口径10.2、通高4.5厘米(图二一,12)。F4:8,夹砂灰陶,顶部鋬下及鋬内侧呈红褐色。覆碗状,圜顶。宽桥形鋬上部缺失,仅存下端与盖身相连,为单独拼接。敞口,卷沿,圆唇,外缘出棱。素面。口径14.8、残高6.3厘米(图二一,11)。

陶甑 1件。F4:9,夹砂红陶。口微敛,平唇,唇内缘出棱一周。圆弧腹斜收,平底。底部有6个大小不一的圆形小孔,烧烤痕迹明显。器身饰密集横向线纹。口径10.8、最大腹径14.2、底径9.1、通高8厘米(图二二,2)。

敛口钵 2件。F4:11,细泥红陶。敛口,尖圆唇,上腹鼓凸,下腹斜收较甚,小平底。器壁较薄,素面磨光。口径30.2、最大腹径32、底径8.8、通高10.2厘米(图二二,4)。F4:18,细泥红陶。口稍敛,尖圆唇,鼓腹,平底。器壁较薄,素面磨光。口径16、最大径16.5、底径6.8、通高7.6厘米(图二二,3)。

尖底瓶 2件。F4:15,细泥红陶。内唇面明显高于外唇面,外唇沿面有一凹槽,外缘出棱上翘。束颈,鼓腹,腹壁较薄。下腹及底部缺失。口沿见细密的轮纹痕迹,颈部施横向线纹,上腹施左倾斜线纹,交界处为交错形成的方格纹,纹饰密集。口径4.5、残高28.5厘米(图二二,7;图二四,2)。F4:16,细泥红陶。内唇略高于外唇,内、外唇斜平且宽厚,外唇外缘微上翘。束颈。上腹圆鼓,腹壁较薄,下腹及器底缺失。口沿见细密的轮纹痕迹,颈部施横向线纹,上腹施密集的左倾斜线纹,两种纹饰几乎没有交错。口径5.12、残高24.5厘米(图二二,8;图二四,1)。

图二四 尖底瓶

曲腹盆 1件。F4:19,泥质灰陶。敛口,叠方唇宽厚,唇内、外缘均出棱。上腹鼓凸,下腹斜收,近底部陡直,底较小。素面磨光。口径62.3、最大腹径70.8、底径16、通高41.5厘米(图二二,1)。

石斧 1件。F4:20,灰色,砂岩。正视近梯形,上窄下宽,侧视呈弧凸状。一面磨光,一面磨平但粗糙。弧顶,双面弧刃。长13.9、宽4.4~8、厚3.7厘米(图二二,5;图二五,1)。

图二五 F4出土石器、蚌器

石铲 1件。F4:21,浅灰色,石英岩。残存一角,下端及一侧有刃。下刃长14.2、残高14.8、厚1.7厘米(图二二,6)。

蚌刀 1件。F4:22,白色。器形甚小,弓背弧刃,尾部宽平。长4.3、宽1.7厘米(图二二,11;图二五,2)。

鹿角 1件。F4:23,角根,顶部分出两杈,无杈枝。残高10.4、直径2.5厘米(图二二,10)。

(5)F5

F5位于Ⅰ区东南部,坐南朝北,方向7°。残存建筑面积7平方米,由居住面、墙体、火塘及柱洞等要素组成(图二六)。

图二六 F5平、剖面图

居住面保存情况一般,北部边缘东段缺失,地面系一层黑褐色细黏土,厚2厘米。

未保留有原始墙面,墙体亦均已不同程度坍塌,仅南墙保留较高墙体,东墙及西墙残存近地面部分,北墙被破坏。开口距地表0.3~1、底部距地表1~1.1、高0.15~0.75米。南墙长2.54、残高0.75米,东墙长1.44、残高0.16米,西墙残长2.24、残高0.44米。北墙分为两段,西段残长1.57米,高度不明,东段缺失,高度和长度均不明。从南墙、东墙、西墙残存墙体来看,其墙体由下至上弧收。北墙与东、西两端间夹角、北墙与东墙夹角不详,南墙与东墙夹角100°,南墙与西墙夹角98°,北墙与西墙夹角112°。

火塘位于房址北部,仅存南半部,为浅坑竖穴式。开口距地表深1米,平面呈圆形,口径残长0.54~0.92、底径0.9、深0.34~0.44米。火塘口部及壁面由内向外依次为厚1厘米的青灰色烧结面及2~8厘米厚的红烧土,土质坚硬。火塘东北部被G4打破,未见通风口及操作间。火塘内堆积仅有一层,为黑褐色黏土,土质较疏松,包含少量植物根系、大量红烧土块及木炭颗粒。出土较多夹砂红陶片,纹饰以线纹为主,易碎,可辨器形有深腹罐、鼓腹罐、器盖等。

柱洞一处,位于F5南部,保存状况一般,仅剩底部。平面呈圆形,圜底,口部距地表深0.5、直径0.2、深0.05米。洞内堆积为黑褐色黏土,土质较疏松,夹杂烧土及木炭颗粒。发现少量碎陶片,应为柱础。

F5填土堆积厚0.15~0.75米,基本呈水平状堆积。为黑褐色黏土,土质较疏松,包含大量红烧土及木炭颗粒。

该房址出土陶器4件。主要位于房址地面,包括葫芦口瓶、器盖、旋纹罐、深腹罐等。

葫芦口瓶 1件。F5:1,泥质红陶。口微侈,尖圆唇,下部弧张。束颈,口、颈间转折十分明显,鼓腹,最大腹径在器身的三分之二处,平底。瓶口器表磨光,颈部饰错乱稀疏的横向或右倾线纹,腹部饰左倾斜线纹。口径3.4、最大腹径11.1、底径8.4、通高26.8厘米(图二七,4;图二八,1)。

图二七 F5、F6出土陶器

图二八 F5出土部分陶器

盖钮 1件。F5:2,夹砂褐陶。圜顶,顶缘出棱,棱较厚,上有竖向压印纹一周。短颈,颈上可见浅疏的横向线纹。口径4.2、残高3.5厘米(图二七,3)。

旋纹罐 1件。F5:3,夹砂红褐陶。侈口,圆唇加厚,上腹弧形斜张,下腹内曲斜收,平底。口沿及下腹磨光,上腹通施横向线纹。口径25.5、最大径26.8、底径11.4、通高20.5厘米(图二七,1;图二八,2)。

深腹罐 1件。F5:4,夹砂褐陶。侈口,圆唇,鼓腹,平底。腹部通施左倾斜线纹。口径29.3、底径17.6、最大腹径32、通高34.2厘米(图二七,5)。

(6)F6

F6位于Ⅰ区中部偏南,坐南朝北,方向32°,残存建筑面积9平方米(图二九)。

图二九 F6平、剖面图

该房址保存情况较差,仅剩中部及南部居住面,不见火塘及门道。居住面呈五边形,保存情况一般,北部居住面位于阶地断崖处,被G4打破,残存平面略呈梯形,为一层黑褐色细泥土硬面,厚4厘米,经夯打。居住面出土陶片较少,可复原的陶器有夹砂盆等。

墙体破坏严重,均已不同程度坍塌,仅西墙、南墙西部残存近地面部分。开口距地表1.4~1.5、底部距地表1.5~1.6、高0.1米。东墙长2.6米,高度不明,西墙长2.45、残高9厘米,南墙长3.03、残高7厘米。北墙东、西段缺失,长、高均不明。残存墙体较直。北墙与东、西两端间夹角、北墙与东墙夹角、北墙与西墙夹角均不明,南墙与东墙夹角、南墙与西墙夹角均为100°。

F6填土堆积厚0.1米,基本呈水平状堆积。为黑褐色黏土,土质较疏松,包含大量红烧土及木炭颗粒,推测应为墙体倒塌所形成的堆积。出土陶片以泥质灰陶、夹砂灰陶为主,纹饰以素面、绳纹、线纹为主。

F6出土完整器1件。

敞口盆 1件。F6:1,夹砂红褐陶,侈口,方唇,曲腹,平底,器表素面,粗糙。口径26.3、最大腹径25.1、底径12.4、通高17厘米(图二七,2)。

三、结语

德岗遗址是黄河东岸保存较好的一处仰韶中期聚落,其所在的三川河为横穿吕梁山中部的最大河流,是晋西、晋南地区乃至中原与北方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以往考古工作中,在东川河和北川河交汇区域发现有多处仰韶中期遗址,包括离石马茂庄、吉家村、信义、信义西、前赵家庄、歧则沟、王家坡等[1],德岗遗址即是其中之一,跨度不足20公里范围内,同一时期遗址数量达到8处,密度之高可见一斑,本次发掘意义如下。

首先,该遗址出土陶器以葫芦口平底瓶、双唇小口尖底瓶、敛口钵、夹砂罐及曲腹盆为基本组合,属于仰韶中期庙底沟文化(或称西阴文化)的范畴,虽缺乏晋南典型的釜、灶等代表性器物,但总体仍是大同小异,可视为晋南仰韶中期文化向北发展的一个缩影。

在陶器器形上,以F4、F3最为丰富,可以作为该遗址典型代表,其中F4双唇口尖底瓶、微敛口钵等与夏县西阴遗址以H30为代表第二期同类器雷同[2],F4与F1的大口缸、曲腹盆、鼓腹罐、尖底瓶亦见于柳林杨家坪F1[3],汾阳段家庄H3、娄烦童子崖F3也有类似器物[4],几者年代大体相当,均处于仰韶中期偏晚阶段。

根据房址内骨骼测年经校正数据显示:

F1:5200-5048calBP(62.7%)5301-5211calBP(32.7%)F3:4980-4856calBP(85.7%)5038-5004calBP(9.7%)F4:5076-4956calBP(52.6%)5280-5164calBP(31.8%)

其中前后紧随、形制一致的F3、F4出土尖底瓶口基本雷同,测年数据相近,两者年代应大体一致,约在公元5000年左右;另外,出土德岗F4:18这类微敛口钵的西坡M11墓葬人骨测年亦在公元5000年左右[5],表明F4年代数据是比较可靠的。F1与上述方向基本一致,结构相同,且其出土大口缸F1:3与F3:4相近,其年代应相差不远,绝对值在公元5100年左右。这是一组难得的有关仰韶中期偏晚阶段年代的居址新数据,近十余年来,西坡[6]、杨官寨[7]等墓地的年代数据引发了关于仰韶中期文化年代下限的新思考,还据此提出距今4900年前后为仰韶中期文化结束时间亦是进入仰韶晚期阶段的年代[8],德岗遗址给上述仰韶中期文化年代下限的判定提供了居址方面的有力证据,也为探讨吕梁山区乃至整个河套地区仰韶中期文化结束的年代范围提供了重要参考。

同时,德岗房址出土生活、生产用器丰富,不仅有炊煮器夹砂罐、饮器钵杯、盛储类瓶钵盆瓮等,还有铲、斧等农业工具,是黄河中游仰韶中期房址器物组合较为完整的一个地点,为探讨这一时期的家户生活提供了典型案例。特别以F3一侧的F4为代表,面积虽小,但数量最为齐全,且每类器物多为成组出现,其主要功用可能是F3配套的仓储屋。

而从宏观聚落来看,周边遗址不仅密度高,且选址也有较多共性,如德岗聚落择居于河前缓坡上,海拔明显偏低,不同于仰韶晚期及之后同一地区古居民偏向于山峁等高海拔地区选址的聚落模式,且布局上也有着明显的规划,以西区的大房址F1和东区F3的25°为主方向,东区布局还呈现出一定的规律,以前排的F3为中心,其他房址尾随其后,且从各自的一侧向其偏转,呈向心分布。

此外,五边形房址是德岗遗址一个突出特征,该类房址一般被认为是中原仰韶中期的一类特色遗存,流行于公元前三千纪,目前主要见于关中、豫西、晋南一带,如陕县庙底沟[9]、灵宝西坡[10]、翼城北橄[11]、华县泉护[12]、白水下河[13]、彬县水北[14]、陇县原子头[15]等遗址,规模多较大。同时,内蒙古中南部、三北、辽西等也有一些发现,如凉城王墓山坡下[16]、蔚县三关[17]、翁牛特旗老牛槽沟[18]等遗址,其结构与之类似,但规模小,数量少;其主源应是翼城北橄F2这类仰韶早期近似五边形的半地穴房址。德岗遗址五边形房址在吕梁山区尚属首次发现,其所处的南流黄河两岸地区正是联通中原与北方的重要通道,这无疑为五边形房址的起源与传播,乃至以西阴、庙底沟等为代表的仰韶中期文化的北上研究提供了新材料。正如发掘结果显示,德岗遗址五边形房址在继承中原地区同类房址结构严谨完备、主次分明的基础上,一反以南向为主的常态,将25°作为房址朝向的主方向,且一改中原五边形大房址的价值取向,大小不一,结合其残存墙壁具有较大的倾斜角度,或许与该遗址房址为半窑洞式建筑结构相对稳定的特性有关[19]。由此观之,德岗遗址五边形房址是在继承关中、晋南、豫西地区五边形房址特征的同时,根据黄土高原特殊的地理环境与资源状况形成了自身特色。

后记:本次项目负责人王晓毅,参加发掘张光辉、刘吉祥、张立强、巩丹、赵银平、白权森、郭明明、刘朝等,王晓毅、张光辉、张立强、叶世明、王朝、安根、王晨阳、李霄月等参与了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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