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襄汾小王遗址仰韶时期遗存2016年发掘简报
2021-09-23山西省考古研究院
山西省考古研究院
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临汾市文物考古工作站
襄汾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6年7月,为配合青兰高速山西段(长治至临汾)建设,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联合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临汾市文物考古工作站、襄汾县文化和旅游局对襄汾小王遗址进行了抢救性发掘。
小王遗址位于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邓庄镇小王村东北500米,西南距县城约13.5公里(图一)。该遗址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确认,遗址面积分布约2.1万平方米。遗址位于卧虎山的西麓台地上,整体呈南高北低,部分断崖可见灰坑、房址等遗迹。
图一 襄汾小王遗址位置示意图
根据考古勘探结果,长临高速建控地带内该村区域共有两处遗迹分布区,因相距较远,故分Ⅰ、Ⅱ两个发掘区。其中Ⅰ区为仰韶时期遗存,共布设探方9个,方向345°,编号为2016CLXXⅠT01—T09,发掘面积225平方米,清理灰坑17座,出土遗物有陶器、石器、骨器等不同质地的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等,现简报如下(图二)。
图二 发掘区平面图
一、地层堆积
(一)地层堆积情况
该发掘区原为耕地,因生产活动及施工扰乱,部分地层被破坏,现地面除少量近现代陶瓷片,基本不见古代遗物。本次发掘面积较小,所有遗迹均开口于耕扰层下。根据出土陶片特征判断,除H5为近现代沟渠,H4时代或可至仰韶晚期,其余灰坑时代皆属仰韶中期。现以T08北壁为例予以说明(图三)。
图三 T08北壁剖面图
第①层:耕土层,厚0.15~0.2米,灰褐色砂质土,土质较疏松,杂质较多,含白灰屑、植物根茎、炭屑等,夹杂少量近代陶瓷片及生活垃圾等。
第②层:扰土层,厚0.3~0.4米,黄褐色砂质土,土质较致密,包含少量陶片、动物骨骼、草木灰屑、料礓颗粒等,陶片可辨器形有罐、钵等。遗迹单位均开口于此地层之下,遗迹之下为生土。
(二)遗迹打破关系
本发掘区共清理灰坑17座,其中存在打破关系者有4组14个。均为仰韶中期庙底沟文化遗迹间打破关系。主要遗迹单位系络图如图四。
图四 主要遗迹系络图
二、仰韶中期文化遗存
(一)遗迹
本次发掘的仰韶中期遗迹单位共15个,根据平面形状基本可分为三种,包括圆形、椭圆形及不规则形,现择典型代表介绍如下。
1.圆形灰坑,共4座,分别为H2、H3、H10、H17,现择H10、H17详细描述。
H10 位于T01东南、T02西南、T08东北、T09西北部,开口于②层下,该灰坑被近现代灰坑H5打破,同时打破H8、H9、H14。其平面形状近似圆形,坑壁缓坡下收,底部较平整。坑口直径5.2、深1.5米。灰褐色砂质土,土质较疏松。出土遗物较多,有大量陶片以及少量兽骨、陶环残段等,可辨器形有陶钵、夹砂罐、尖底瓶等。
H17 位于T08南部,被H2打破。平面形状近似圆形,坑壁呈袋状略向外扩,壁面不甚规整,坑底较平整。坑口宽1.66、底径约2.06、深0.96米。灰褐色粘土,土质较疏松,包含少量烧土颗粒等。出土遗物包括陶器、石器和兽骨等,可辨器形有尖底瓶、彩陶盆、钵、罐、陶环等。
2.椭圆形灰坑,共3座,分别为H8、H9、H14,现择H8、H14详细描述。
H8 位于T01中东部及T02西中部。该灰坑被H10打破,同时打破H9。灰坑平面形状呈椭圆形,坑壁竖直,坑底较平整。坑口长径2.8、短径2.1、深2.4米。坑内堆积灰褐色砂质土,土质较疏松,包含少量料礓和烧土颗粒。出土陶片较多,可辨器形有尖底瓶、夹砂陶罐、彩陶钵等。另有数枚残断陶环,以及少量陶刀、石斧出土。
H14 位于T08东北及T09西北部。该灰坑被H3、H5、H10打破。其平面形状呈椭圆形,坑壁呈缓坡至底,壁面较光滑,坑底呈锅底状。坑口长径约5、短径约3.2、深1.5米。深灰色砂质土,土质松软。出土遗物有陶片、石器和兽骨(角)等,可辨器形有陶钵、罐、碗、环等。
3.不规则形灰坑,共8座,分别为H1、H6、H7、H11、H12、H13、H15、H16,现择H1详细介绍。
H1 位于T04北中部,平面形状不规则,坑壁斜直,平底,开口长2.1~2.7米。根据土质土色的不同,可分2层,其①层厚0.45米,深灰色砂质土,土质较疏松,包含烧土块、白灰颗粒等;②层厚0.15米,灰褐色砂质土,土质较疏松,包含少量炭屑及烧土颗粒、兽骨。出土遗物有陶片、陶环等。
(二)遗物
出土物以陶器为大宗,陶色以红陶为主,材质分泥质和夹砂两种,其中泥质陶器多为钵、盆、尖底瓶,另有少量陶瓮,夹砂陶器多为罐以及少量陶杯,可复原器较少。现择主要器形介绍如下。
彩陶钵 6件。标本H8:24,泥质橘黄陶,敛口,尖圆唇,上腹鼓凸后急收至下腹,口部及上腹绘黑彩窄带纹,上腹饰由圆点纹、弧线纹以及三角纹组成的图案。残高9.1厘米(图五,1)。标本H8:26,泥质橘红陶,敛口,尖圆唇,弧腹,口部及腹部饰一周黑色窄带纹,其间饰双弧纹。残高6.5厘米(图五,3)。标本H8:30,泥质浅黄陶,敛口,圆唇,唇部饰黑彩窄带纹,折腹,上腹饰网格纹。残高5厘米(图五,2)。标本H10:4,泥质红陶,敛口,尖圆唇,弧腹,平底,口部施一周黑彩。通高6.6、口径16.3、底径5.5厘米(图五,5)。标本H10:5,泥质红陶,直口,尖圆唇,弧腹,平底内凹,口部施一周黑彩,磨损严重。通高5.2、口径15.7、底径6.9厘米(图五,6)。标本H17:5,泥质橘红陶,敛口,圆唇,口部及腹部饰黑色窄带纹,腹部以弧边三角纹为边界,其间饰平行横线纹及圆点纹组合而成的图案。残高7.5厘米(图五,4)。
图五 出土彩陶钵
彩陶盆 3件。标本H10:8,泥质红陶,敛口,折沿,圆唇,弧腹,下腹残。口沿外缘施黑彩,器表磨光后绘黑彩,上腹饰有弧边三角纹、圆点纹及斜弧线纹组成的图案。残高13.9、口径31.2、最大腹径33.3厘米(图六,1;图七);标本H8:27,泥质橘红陶,敛口,卷沿,圆唇,弧肩鼓腹,沿面饰黑彩窄带纹,腹部饰弧边三角纹。残高10.5厘米(图六,2)。标本H8:28,泥质橘红陶,敛口,宽折沿微卷,圆唇,沿面饰黑彩窄带纹,腹部饰弧边三角纹及勾叶纹等。残高8厘米(图六,3)。
图六 出土彩陶盆
图七 彩陶盆(H10:8)
尖底瓶 2件。标本H1②:6,泥质红陶,重唇,圆唇,敛口,瓶口上沿面较宽,双唇间凹槽不明显,器口内壁近似圆弧钝角。颈部以下饰线纹,唇部可见轮制痕迹。残高5.5、厚0.7、口径3.6厘米(图八,1)。标本H8:40,泥质红陶,敛口,圆唇,重唇,双唇间留有凹槽,器口内部夹角圆钝,颈部饰弦纹。残高6厘米(图八,2)。
图八 出土尖底瓶、平底瓶
平底瓶 1件。标本H10:19,夹细砂灰陶,上口内敛,尖圆唇,束颈。口外壁施竖向线纹。残高7.8厘米(图八,3)。
陶钵 3件。标本H1②:1,泥质红陶,敛口,尖圆唇,鼓肩,弧腹,平底。通高9、口径19.2、最大腹径21.2、底径6.6厘米(图九,1)。标本H10:7,泥质红陶,敛口,斜方唇,弧腹,平底。近口沿处穿两处圆孔。通高11.2、口径25.9、底径11.4厘米(图九,2;图一一)。标本H17:3,泥质深灰陶,陶色不匀。微敛口,圆唇,弧腹略内凹,平底。内壁可见刮削痕。通高7.3、口径17.6、底径9.1厘米(图九,3)。
图九 出土陶钵
图一一 陶钵(H10:7)
陶盆 1件。标本H1②:4,泥质浅灰陶,敛口,叠唇,尖圆唇,斜腹,下部略内凹,平底。口沿处可见明显刮削痕迹。通高15.5、口径35.9、底径14厘米(图一○;图一二)。
图一○ 出土陶盆(H1②:4)
图一二 陶盆(H1②:4)
夹砂罐 5件。标本H8:22,夹砂褐陶。敛口,折沿,沿部略凹,圆唇,弧肩,鼓腹,下腹略内凹,平底。上腹刻划线纹,部分交错成方格纹,鼓腹处施一周附加堆纹,下腹施斜线纹。通高34.8、口径29.2、最大腹径31.7、底径14.4厘米(图一三,1;图一五)。标本H1①:4,夹砂红褐陶,内壁呈浅褐色。敛口,折沿斜侈,沿面略内凹,圆唇,鼓肩,斜腹,底残。上腹部施数周刻划弦纹,弦纹深浅不一,下腹施斜向线纹,分布不匀。残高21.9、口径22.6、最大腹径28.4厘米(图一三,2)。标本H14:2,夹砂褐陶。敛口,折沿斜侈,方唇,沿面较宽,鼓肩,斜腹,底部残。上腹施数周弦纹,下腹施线纹。残高25.1、口径21.4、最大腹径27.8厘米(图一三,3)。标本H10:17,夹砂黄褐陶,敛口,短折沿,圆唇,沿面略内凹,斜肩,饰数周弦纹,口沿下贴附圆泥片。残高4.8厘米(图一三,4)。标本H14:17,夹砂黄褐陶,敛口,斜折沿,近方唇,弧肩,饰数周弦纹,弦纹间杂短斜线纹。残高8.6厘米(图一三,5)。
图一三 出土夹砂罐、陶缸
图一五 夹砂罐(H8:22)
陶缸 1件。标本H8:34,夹砂黄褐陶,直口微外侈,方唇,斜直腹,器身施斜线纹,后于其上覆弦纹。残高6.8厘米(图一三,6)。
陶瓮 1件。标本H14:3,夹细砂黄褐陶,敛口,圆唇,口沿内侧有一周凹槽,鼓肩,斜腹,平底。通体素面。通高25.7、口径19.5、底径15.4、最大腹径29.8厘米(图一四;图一六)。
图一四 出土陶瓮(H14:3)
图一六 陶瓮(H14:3)
陶杯 3件。标本H14:7,夹砂灰褐陶,敞口,尖圆唇,斜腹,平底。口底略残。通高2.9、口径3.6、底径2厘米(图一七,1)。标本H14:9,夹砂红褐陶,手制,敞口,斜方唇,厚胎,斜直腹,近底部处施一周摁窝纹,拟花边状,平底略内凹。口部略残。通高3.3、口径3.8、底径3.1厘米(图一七,2)。标本H14:10,泥质灰褐陶,直口,尖圆唇,直腹,平底,可见泥条盘筑痕迹。通高2.3、口径5.5、底径5厘米(图一七,3)。
图一七 出土陶杯
陶环 4件。标本H1①:1,泥质浅灰陶,横截面近似等腰三角形,外缘尖圆,内缘略凹,内径3.2、外径4.3、厚0.55厘米(图一八,1)。标本H1②:2,泥质黄褐陶,外缘呈齿轮状,内缘圆弧,横截面为半圆形,乳突横截面近等边三角形,乳突周围有两道刻划纹。内缘圆弧,内径3.7、外径5.2、厚0.75厘米(图一八,2)。标本H8:12,泥质浅灰陶,横截面近似扁圆形,外缘装饰索纹花边。内径3.4、外径4.2~4.4、厚0.3厘米(图一八,3;图一九)。标本H17:2,泥质黄褐陶,外缘呈齿轮状,内缘圆弧,横截面为等腰三角形,乳突横截面近等腰三角形,乳突周围有两道刻划纹。内径3.3厘米,非乳突部位厚0.5厘米(图一八,4)。
图一八 出土陶环、陶刀
图一九 陶环(H8:12)
陶刀 1件。标本H8:16,泥质红褐陶,由彩陶钵口沿残片磨制而成,刀身呈不规则四边形,短边两侧各磨出一处半圆凹槽。长6.5、宽3.55厘米(图一八,5;图二○)。
图二○ 陶刀(H8:16)
三、仰韶晚期遗存
本次发掘的仰韶晚期遗迹仅1处,开口②下,与周边遗迹无打破关系,现详述如下。
H4 位于T09南部,开口②层下,平面形状不规则,斜壁,平底,坑壁及底部凹凸不平。现发掘区内坑口长2.8、深2.4、底径0.9米。灰褐色砂质土,土质较疏松,包含少量炭屑及烧土块。出土遗物包括陶盆、尖底瓶、夹砂罐等。
喇叭口瓶 1件。标本H4:7,泥质黄陶,侈口呈喇叭形,短平折沿,沿部略内凹,尖唇,饰交错线纹。残高5.7厘米(图二一,1)。
尖底瓶 2件。标本H4:21,泥质红陶,漏斗状,内壁足尖残留泥团,外壁饰隐浅篮纹,整体较为圆钝。残高6.4厘米(图二一,2)。标本H4:22,泥质红陶,呈漏斗状,内壁隐约可见泥条卷筑的制作痕迹,外壁线纹交错杂乱线纹。残高4.6厘米(图二一,3)。
彩陶钵 5件。标本H4:11,泥质橘红陶,敛口,圆唇,唇部饰黑色窄带纹,鼓腹,腹部饰黑彩绘制的动物纹饰,头部残,但见腹部及足部。残高4.1厘米(图二一,4)。标本H4:12,泥质橘红陶,敛口,尖圆唇,唇部饰黑彩窄带纹,鼓腹,腹部饰弧边三角及圆点纹。残高5.2厘米(图二一,5)。标本H4:13,泥质橘红陶,敛口,尖圆唇,弧腹,唇部及腹部饰窄带纹,腹部施斜线纹及圆点纹。残高5.5厘米(图二一,6)。标本H4:14,泥质橘红陶,敛口,尖唇,唇、腹饰窄带纹,其间饰弧边三角纹,弧腹。残高5.6厘米(图二一,7)。标本H4:15,泥质浅黄陶,敛口,尖圆唇,唇部饰黑彩窄带纹,折腹,其下饰三条竖线纹。残高4厘米(图二一,8)。
图二一 H4出土器物
敛口鼓腹罐 1件。标本H4:18,泥质红陶,敛口,短折沿,尖圆唇,鼓腹。器表磨光。残高5.9厘米(图二一,9)。
夹砂罐 1件。标本H4:19,夹砂灰褐陶,敛口,折沿近口部、唇部各有一周凹槽,尖圆唇,斜肩,肩部施交错斜线纹,近口沿处贴附一圆形泥饼。残高6.4厘米(图二一,10)。
骨簪 1件。标本H4:5,残,浅黄色,扁圆锥状,顶部残断,残长9.6、厚0.75厘米(图二一,11)。
四、结语
本次发掘出土遗物以陶器为大宗,另有少量磨制石器、骨器等,复原器物较少,以生活用具为主。其中泥质陶的比例较大,该质地的陶土经过淘洗沉淀,质地紧实,部分陶土中夹杂少量细砂。陶色可分为橙红、浅黄、深灰等,其中以橙红数量居首。可辨器形多为陶钵、叠唇盆、彩陶盆、钵、尖底瓶、葫芦口瓶、陶瓮等陶器,大部分为素面,部分经磨光处理。陶器纹饰可见多线纹、弦纹,线纹多见于尖底瓶或平底瓶器身之上,而弦纹见于少量陶盆口沿下等位置。彩陶纹饰图案多样,多黑彩,另有少量红褐彩及白彩,纹饰元素可见圆点纹、弧边三角纹、勾叶纹、垂弧纹、条带纹等,各元素或组合或单一装饰于陶钵、盆以及极少量陶罐等器物的口沿及上腹部。
夹砂陶数量占比略小于泥质陶,该质地的陶土中夹杂颗粒多为石英砂粒。陶色以红褐及灰褐为主,另有少量黄褐色。夹砂陶的纹饰主要有素面、线纹、凹弦纹,另有少数附加堆纹。除素面以外,线纹为夹砂陶器的主要纹饰,多饰于夹砂罐腹部,凹弦纹则同线纹一道饰于器身肩部或口沿处,附加堆纹多为细泥条或圆泥片,装饰于器表,另有少量摁压泥条,附于夹砂罐器身。
陶器均为手制,制法以泥条盘筑法居多,部分器物经慢轮修整,其痕迹在陶钵或盆底部、口沿处可观察到。
本次发掘出土的生产工具较少,可见数十件陶刀以及少量石刀、石斧、纺轮等。装饰类器物表现为数量较多的陶环,形制多样,根据横截面可分为半圆形、弧边三角形等。除此之外,也有极少量的骨器出土。
因本次发掘为配合基本建设而进行,发掘面积小,文化堆积单纯,遗迹现象单一,灰坑间虽有叠压、打破关系,如H10同时打破H8、H9,H8打破H9,但可复原器物均较少。观察夹砂陶片纹饰,可初步判断如下:H8线纹细密稍显杂乱,H9线纹略疏朗整齐,纹饰整体面貌略有差异,但在器形上无明显变化趋势。故该特征暂不足以代表文化面貌的演变趋势。
该发掘区所见的大部分陶器特征与河南三门峡庙底沟遗址仰韶文化H9[1]以及夏县西阴遗址[2]遗存中的部分器物相近,如H1①:2与庙底沟遗址H9:205的夹砂罐、H8:34陶缸与西阴遗址H33:29相似;H14:3陶瓮与西阴遗址H34:39相似,其年代接近仰韶中期。
而位于T09东南部的H4,其文化面貌与其余灰坑有异,典型器物如H4:7已呈喇叭状,并在口沿处向下摁压;H4:21尖底瓶底,呈漏斗状,足尖角度趋圆钝,底部有泥团凸起,外壁饰篮纹,分别与西王村遗址H4:2:44、H24:1:1[3]形制相似。H4:18与侯马乔山底遗址西王村上层文化采:2[4]敛口鼓腹罐形制相似,其年代接近仰韶晚期。
综合判断,小王遗址发掘Ⅰ区,整体文化面貌应以仰韶中期庙底沟文化为主,部分灰坑出土陶片与西王村上层陶器特征相似,可将其归属于仰韶文化晚期。另外本发掘区距临汾桃园遗址直线距离约2公里,两处遗址的主体文化面貌较为接近,桃园遗址范围较大,遗迹现象丰富,包括房址以及数量庞大的灰坑等,是仰韶中期庙底沟文化的一处大型聚落[5]。二者距离接近,且文化面貌相近,故推测小王遗址有可能是桃园遗址文化辐射范围内的小型聚落或短期营地。
因发掘面积较小,本次未能完整揭示小王遗址的整体面貌,对该遗址的认识也仅限来源于发掘区内的遗迹遗物,故以上观点也尚无更多证据予以佐证,亟待日后更多相关工作。
后记:襄汾小王遗址考古资料整理项目得到“2017年度山西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支持。本次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为范文谦,参加田野发掘的有郑媛、薛新明、武卓卓、周翔、张立强、王乐、李典、次鹏翔、王子涵、温卓尔、韩婧、景雅琴等,郑媛、武卓卓、张立强、赵潇雅、崔雅竹、刘泽鹏等参与了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