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审计与纪检监察的协同治理分析
2021-09-13韩晓虹
韩晓虹
摘要:随着事业单位的不断发展,通过事业单位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治理,能够使事业单位审计水平切实提升,进一步保障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因此需要对两者的协调治理效果加强研究,并对相关审计理论知识进行拓展,并借助相关部门的协助配合,使传统审计工作中存在的整体壁垒问题得以突破,使审计资源共享实现。本文就事业单位与纪检监察之间的关系加强分析,并对增加两者协同治理成效的有效策略进行探讨。
关键词:事业单位审计;纪检监察;协同治理
1.事业单位审计与纪检监察的关系分析
1.1两者目标一致
事业单位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要对审计部门的非财务、财务数据、具体经济活动以及内部控制管理状况加强重视,对其中存在的重大违规违法行为予以及时发现,使资金安全得以保障[1]。作为重要的监督管理部门,纪检工作的主要职责为保障单位合法权益,并促进各部门积极参与审计工作,监察部门需要对相关监察对象的财务运作情况、执法情况加强监察检查,使事业单位权益及资产安全得以有效维护。因此事业单位审计与纪检监察两者的治理目标一致,通过两者的协同审计,能够使审计力度增强,审计效果有效提升。
1.2两者之间客体交叉
事业单位审计部门作为对国民经济发展进行监管的部门,纪律检查主体在于各组织及所有工作人员,在当前我国实行的体系中,事业单位审计和纪检监察在客体上展现出交叉状态,这给事业单位审计和纪检监察协同治理工作开展提供了条件。针对交叉客体,通过建设协同治理机制, 便于及时识别违规操作行为,提升审计效果。
1.3两者职能相同
作为重要经济监督管理部门,事业单位审计部门的工作重点主要集中在审计监管相关客体的银行、财政收支及重大投资项目等内容,使公共资源实现合理配置。同时行政监察与纪律检查之间互相配套,监察机关需要根据相关监察职责严格执行审计及相关处罚工作。因此两者之间具有相同的监督职责,并通过两者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能够为审计工作提供质量更高的信息作为参考,使审计效果增强。
2.事业单位审计与纪检监察的加强协法理的有效策略
2.1协同治理意识强化
协同治理工作作为协同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复杂性较强,因此需要对增强协同治理意识,使两者对协同治理工作提高重视。在协同治理工作中,首先需要根据审计要求加强综合治理,使监察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监督管理职能得以充分发挥,从而为协同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持。其次相关部门对治理工作不断创新,能够使治理多元化发展需求得以有效满足,监督治理效率切实提升。另外通过协同治理的实施,使资源传递及共享得以实现,充分利用有限资源,使监督治理质量切实提高。
2.2协同治理方式合理选择
由于协同治理类型较为多样,应结合协同关系进行合理划分,其中包括了划长期协同治理及短期协同治理两类[2]。其次根据协同治理中协同主体的作用和意义,可将其划分为参与及主导协同治理两类。因此两者应根据自身在協同治理中所起到的作用,以及协同治理要求,对协同治理方式进行合理选择,确保监督治理效果得以充分发挥。通常由某特定主体作为主导,其他主体参与,并将机制作为导向的长期协同治理方式主要运用于主导长期协同治理中,协同治理的主导主体对人员进行合理安排和组织,并对活动进行有效协同,对各主体职责的合理协调和分配加强重视,对精细协同治理流程进行科学制定,确保协同治理工作的有序实施。其次由某特定主体作为主导,其他主体参与,将任务作为导向的短期协同治理活动主要应用于主导短期协同模式,通常在某短期临时性审计项目中加以运用,仅利用临时性的协同治理机制使监督管理得以实现。
2.3组织结构协同
为了确保协同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应从组织机构、上层协调、职能设定以及人员分配等方面出发,对协同治理机制进行科学制定,从而充分发挥协同治理价值,使监督管理水平切实提高[3]。首先在上层协调方面,对专业协同小组加强建设,对协同治理会议进行定期开展,对治理工作成果加强交流,对各项事宜进行协调分配。其次需要对预算部门所拥有的预算调整权进行明确,有效制约采购部门在预算调整中存在的违规行为等。 另外需要对预算编制流程加以规范,使预算部门的预算管理力度强化,进一步明确预算与采购之间的关系,确保预算管理有效落实,使两者工作的协同性有效提高。另外财务部门需要对预算及采购工作加强协同,并充分发挥监督及制约作用,使制约机制管控力度进一步强化。
2.4培训考核管理机制构建
为了使事业单位中监督机制作用有效发挥,应对培训考核管理机制加强健全和完善。同时需要通过相关的培训工作,使各部门专业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有效提升。另外通过激励机制加强利用,使相互监督及制约职能充分发挥,使整体资产管理制约监督体系进行有效构建。
在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中,需要对相关监督及制约制度体系加强建设,有效保障事业单位的可持续稳定发展。因此需要与现阶段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现状,与纪检监察有效融合,通过协同治理力度的强化,对相关制约监督制度体系进行有效构建。
参考文献:
[1]郑玉红.制度视角下事业单位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治理研究[J].山西青年,2018,000(017):P.200-200.
[2]王会金.反腐败视角下政府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治理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5,v.30;No.166(06):5-12.
[3]郭芙军.反腐败视角下企业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治理研究[J].魅力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