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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来主义》“大宅子”之喻的逻辑再辨

2021-09-13陆春建

中学语文·教师版 2021年7期
关键词:拿来主义

陆春建

摘 要 “大宅子”之喻是《拿来主义》点睛之笔,内涵丰富,含义隽永。然而关于这一比喻指代的对象历来颇有争议。其争议焦点无外乎外来文化,或文化遗产,两者居其一。然而结合当时文壇现状,精研文本逻辑架构,细思集合比喻特质,或能拨云见日,体味作者行文之妙,感悟鲁迅思虑之深。

关键词 《拿来主义》;“大宅子”之喻;逻辑架构

《拿来主义》是鲁迅经典名篇,言辞犀利,拈笔成枪,“大宅子”之喻更是别具特色。然而在击节赞赏鲁迅犀利文风的同时,关于“大宅子”之喻指代对象的争论也随之而来。这些争论,归纳起来,约分三类:一类为文化遗产论。持论者大多认为宅子的获取缘自祖上荫功,且宅中物品也多具中国特色。第二类是外来文化论。其持论逻辑:一是基于当时社会现状,二是基于逻辑规律中的同一律。第三类是两者皆有说。如唐惠中老师认为:“全文谈论的既不是‘如何对待外来文化,也不是‘如何对待传统文化遗产,而是兼而有之,即《拿来主义》将中外传统比作‘大宅子,是一个论述跨文化交流与文化继承的经典文本” 。这种说法看似能消弭争论,然细究下来,终是欠缺逻辑论证,不能使人信服。

大约受此影响,《教师教学用书》的分析也颇为含混。先说《拿来主义》“主要是针对当时对待外来文化的某些错误态度而写的”,后又说“这些说法,把如何对待外来文化和传统文化的形形色色的思潮,概括得既简单易懂,又明确醒目”,最后说“《拿来主义》由《大晚报》的报道而发,却不局限于评论‘发扬国光的‘送去主义,所论的‘拿来主义超越了‘面对外来文化应采取什么样的态度一事,而可以关联到普遍意义上对待不同文化的做法,启发人们关于如何对待传统文化话题的思考,具有深刻的认识价值。”这些模棱两可的说法使文本研习者产生困惑。那么为什么会产生这些争论?“大宅子”之喻究竟指什么?笔者以为从《拿来主义》的论证特点入手,抽丝剥茧,或能“柳暗花明”。

首先是逻辑跳跃带来的语义模糊。大凡议论性文章注重观点,注重论证,注重逻辑。杂文虽属议论性文章,然篇幅更为短小,更加灵活多变,也更具“投匕”之效。鲁迅的杂文便是以思想的深邃和论证的多变而著称。分析《拿来主义》一文,在论证方面极具跳跃性,这可能是有意为之。观《且介亭杂文》,多篇文章也具有这样的跳跃性,比如《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从孩子的照相说起》等。也有可能是回避审查的需要,《且介亭杂文·后序》对此有所阐述。这种跳跃性确实容易造成理解上的困惑,引发一些争论,但无可辩驳的是,这样的逻辑跳跃也在丰富杂文写作的技法,使文章更具思考的价值和审美的趣味。考之《拿来主义》,这种跳跃在逻辑上表现为:“两转三折”。第一转出现在文章第二小节。前一小节鲁迅由“闭关主义”谈起,进而针对时事暗讽当下为“送去主义”。按逻辑,紧接着便应论述“送去主义”的危害。然而作者笔锋一转,插入一句“但我们没有人根据了‘礼尚往来的仪节,说道:拿来!”让读者以为下文开始论述“拿来主义”,然而作者笔锋再转,又回到对“送去主义”的议论上来。这等于在“送去主义”的论述中插入一楔子。这一楔子意在凸显主题,意在提醒作者,“拿来”才是本文论述重心,“送去”“送来”等说都是为“拿来”的论证而服务。而第二转出现在文章第四小节。第三小节作者续论“送去主义”的危害,末尾指出,如果一味送去,“则当佳节大典之际,……只好磕头贺喜,讨一点残羹冷炙做奖赏”。此时作者笔锋又转,指出这种奖赏为“送来”之物,并在“抛来”“抛给”“送来”三者之间作了一番比较。需要注意的是这里从“送去”到“送来”,行为主体发生了变换,“送去”的行为主体是国人,“送来”的行为主体是外国。这样就造成了思维的跳跃。进而言之,“送去”“送来”“拿来”三者的行为主体也是变化的,谁送去,谁送来,谁拿来,同时,这三者之间的主被动关系也在变化。这样“两转三折”,行为主体不停变换,跳跃性的逻辑加大了阅读的难度,也影响了读者对“大宅子”之喻的本体判断。然而这也恰恰是文本魅力所在。凸显“拿来”主题,讨论行为主体,让读者阅读时更能设身处地,置身于社会现状反思自身行为,从而获得思想上的警醒与精神上的蜕变。“送去”的是所谓的国粹,“送来”的有目的的文化入侵,这恰恰就是当时的时局现状。在这样的现状下,我们何去何从,正是鲁迅先生想要讨论的话题。如此看来,“大宅子”之喻的本体似乎并未专指文化遗产或外来文化,而是鲁迅借对时局的审读表明国人当下应采取“拿来”的措施。并且由“中外文化交流”的剖析到到“如何面对当前文化现状”的思考也更符合文本的写作逻辑。

其次从时局角度切入思考,《拿来主义》写于1934年六月,其时时局动荡,各种势力交杂在一起,既有传统势力的固守叫嚣,也有外来势力的肆意渗透,更有新兴势力的不甘崛起。在文化表现上,各种思潮此起彼伏,或彼此应和,或相互攻讦,或眉来眼去。钱理群先生认为当时的上海是“按照西方模式建立起来的现代都市文明得到畸形的发展,以上海百乐门、国际饭店等建筑物为标志的消费文化曾有过极度的膨胀。这样的现代化新潮成为众多的文学者的描写对象”。1934年的鲁迅对时局有深切的忧虑,也愿意表达自己的思考,这便有了《且介亭杂文》的出现。钱理群认为:而到了30年代,鲁迅更关注的是对“今之‘海所代表的现代中国文化的批判性审视”。这里所讲的“现代中国文化”就是包含了传统文化、外来文化以及新兴文化等内容的杂糅体。并且这种杂糅受时局影响,并未完全相融,而是经常争论不休。在复杂的文化现状中如何应对,要讲清这一问题,并不容易。然而鲁迅先生深谙此道,他以“大宅子”作为一个集合性比喻,来形容当前复杂的文化现状。这一比喻,就近譬喻,形象生动,化繁为简,清晰有力。事实上,集合性比喻在鲁迅作品并非单例,《且介亭杂文·序言》中即说:“我只在深夜的街头摆着一个地摊,所有的无非几个小钉,几个瓦碟,但也希望,并且相信有些人会从中寻出合于他的用处的东西。”这里的“地摊”即喻指当下复杂的社会现状。早些年《灯下漫笔》中的“人肉的筵宴”,《呐喊·自序》中的“铁屋子”等比喻亦属此类。

如果视野再广一些,观察《且介亭杂文》的编选文章,写于《拿来主义》之前的,如《关于中国的两三件事》《论“旧形式的采用”》《答国际文学社问》《草鞋脚小引》等,多为单维度讨论,或议传统文化的传承,或论外来文化的采用,而自《拿来主义》以后,如《木刻纪程小引》《从孩子的照相说起》等,则更多着力于论述中外文化的融合运用。似乎以《拿来主义》为标志,鲁迅在“如何面对当下文化”的思考发生了一次跃迁,其更着力于将思考点由古代、由国外而转向为当下,无怪乎《拿来主义》会在众多杂文中脱颖而出,成为引领几代人的教学范本。

至于文中引起争论的诸物象,笔者以为,如果“大宅子”喻指当前复杂的文化现状,则一切都可落实。首先宅中物品:鱼翅、鸦片、烟枪、烟灯、姨太太。显然鱼翅、姨太太喻指文化遗产,而鸦片、烟枪、烟灯则更接近中外融合或外来文化的范畴。这就与当前复杂的文化现状亦相协调。而文章第二小节提及的画作、戏剧、象征主义,以及第六小节的鸦片、废枪炮、香粉、电影、日本小东西,则分别视为从送去的国粹和送来的文化侵入的例证,从逻辑层面讲,属于先分后合的论证结构。或者全文先论述“拿来”之原因,后论述“拿来”之举措,层次井然,条分缕析。因此《拿来主义》的驳论文之说并不一定正确,同一律之论也有待商榷。

由此可见,将“大宅子”之喻的本体视为文化遗产、外来文化或两者皆有,其实是犯了解析文本时的二分主义错误,以为非此即彼,非黑即白,忽视了文本自身的逻辑特质以及当时的社会文化现状。而将“大宅子”之喻的本体理解成中外杂糅,争论不堪的社会文化现状则更符合文章本意,也更显见鲁迅深邃锐利的目光和自觉自省的民族意识。

[作者通联:江苏锡山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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