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思想及其未来发展探究
2021-09-11孙哲刘飞
孙哲 刘飞
文章编号:1673-9973(2021)03-0024-05
摘 要:乡村治理作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治理能力的完善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从党在建党百年来乡村治理思想的发展和演变历程中可以总结出其时代价值。中国共产党对乡村治理思想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是党基于中国社会治理实践经验的智慧结晶,是新时代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乡村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党对乡村振兴战略的丰富和发展。
关键词:政社合一;全民动员;土地改革;乡村振兴
中图分类号:D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411/j.cnki.sxsx.2021.03.005
The Thought of Rural Governanc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and Its Future Development
SUN Zhe,LIU Fei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Faculty of Philosophy,Xian 710069,China)
Abstract:A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national governance system, rural governance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the improvement of national governance capacity. The Fourth Plenary Session of the 19th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proposed to “adhere to and improve the socialist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and promote the overall goal of modernizing the national governance system and governance capacity”. Based on the research content of “The Rural Governanc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development and evolution of the Party's rural governance thought in the past hundred years of the Founding of the Party, and summarizes the value of the times and the future direction.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and perfection of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s thought of rural governance is the crystallization of the Party's wisdom based on the practical experience of Chinese social governance, the inevitable requirement of constructing and perfecting the rural governance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n the new era, and the enrichment and development of the Party's strategy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Key words:political and social unity;popular mobilization;land reform;village revitalization.
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之路上,乡村治理一直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无论是建党初期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主力军——以工人和农民为代表的无产阶级,还是中共十九大会议上反复提及的,习近平总书记深切挂念的乡村。乡村治理,这一关键问题,贯穿于整个中共党史。乡村治理史是中共党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首次提出:“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2021年,广大的农村地区已经全面脱贫,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如何促进广大的农村地区在改革开放深度发展的今天不掉队,实现乡村振兴?这同样也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乡村治理思想。通过系统梳理中国共产党百年来的乡村治理思想,找出乡村发展的规律,为新时代促进乡村全面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战略规划,激发乡村新的活力。
中国社会的发展,是建立在乡村发展水平之上的。早在1949年建国初期,中国的绝大多数人口都生活在乡村,乡村占据国家生产和生活的重要部分,彼时的乡村为中国的城镇化和工业化,提供了根本性保障。社会主义发展到今天,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超过了60%,这说明绝大多数人口都已经流动到城市。但是乡村作为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乡村依然是城市人、财、物的支撑。乡村的发展离不開乡村治理,乡村治理的效果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乡村治理思想。研究建党以来中国共产党的乡村治理思想,对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农业农村的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实现全面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一、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的历史脉络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至今,已经过百年历史,这个百年大党的乡村治理路径也已走过了百年历程。这100年间,以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的组织形式和政策导向为基础,以土地改革和改革开放为维度,可以将中国共产党的乡村治理历史划分为农村组织(1921-1952)、政社合一(1952-1978)、依法治村(1978-2021)三个阶段。不同阶段中国共产党的乡村治理思想也各有不同,带有鲜明的时代性特征,但同时也保持着一定的延续性和前进性,总体上在不断进步,不断发展。
(一)乡村组织阶段(1921-1952):农会运动与宗族弱化
自封建社会以来,中国农村长期实行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乡村主要由以士绅和地主为代表的宗族势力进行统治,村庄基本上是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一种共同体。进入20世纪上半叶,中国社会完全陷入外侵内乱的动荡时期,外有世界大战、列强侵略,内有军阀割据、互相斗争,乡村社会原有的治理秩序被打破,宗族对农村的治理能力有所减弱。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积极领导农民运动并建立农会。在大革命时期,国共双方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将农民作为扶助对象之一。“在中共的积极推动下,乡村农会发展也迎来一个小高潮,中国共产党在广大的乡村地区积极成立农会组织和人民武装,创办农会讲习所等。”[1]122
北伐战争时期,农民运动随着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壮大而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中国共产党一方面参加北伐战争,另一方面积极领导全国范围内的农民运动,开展各种反苛捐杂税、反土豪劣绅的斗争。但这一时期,由于封建势力根深蒂固,农民运动遭到了残酷镇压。但农民运动还是给了北伐军强有力的支援,间接推动了北伐战争的胜利,促进了全国统一。
在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及时总结革命的失败教训,召开了八七会议。中共在八七会议上提出要以农民为中心,开展武装斗争、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在中共六大上,进一步提出了“没收一切地主阶级的土地,耕地归农”等口号。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放弃了对国民党的幻想,充分认识到农民问题本质上就是土地问题,如果不解决土地问题,农民运动最终还是会面临失败,因此要进行土地改革,开展武装斗争。
在土地革命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充分认识到以中下贫农为代表的广大农民群体的重要性,充分借助他们的力量,在乡村地区成立了各种以农民为核心的农会、贫农团等组织,这些组织对土地革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极大地冲击了传统的宗族自治,也使中国共产党充分认识到了建立乡村社会组织的意义。这一时期的农会为中国工农红军根据地的扩张,为苏维埃政权的稳固,为中国共产主义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确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乡村社会的农民协会运动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党在这一时期采用了一种自上而下发动群众、发展党员、建立农村组织的方法。”[2]3-5在这一时期,民族矛盾成为了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地主和富农也成为了统战对象,乡村由农会和宗族共同治理。但在广大的革命根据地,宗族基本已经瓦解,土地已经完全分给广大农民群众,乡村主要由农会进行自治。
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数量随着农会的发展而迅速增长,乡村社会得到了最广泛的动员和组织。到了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以土地改革为依托,更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对乡村社会的领导,直接支援了解放战争的胜利。到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在土地改革中更加重视发挥农民协会的积极作用,在1950年6月28日颁布的《土地改革法》中明确“农民协会是乡村中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3]300。
从整体来看,在这一时期,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会运动的开展,乡村传统的力量逐渐消解和变化。政党力量逐渐下沉到乡村,封建制度的土崩瓦解割裂了士绅阶层与国家政权之间的联系,土地所有权的变更使底层受压迫的农民推翻了长期以来压在身上的大山,土地革命成为了推翻乡村宗族自治的最后一颗稻草,长期以来稳定的农村传统秩序轰然倒塌,乡村宗族自治的基础不复存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出现。
(二)政社合一阶段(1952-1978):公社管理与全民动员
1952年土地改革的完成,标志着乡村社会生活领域革命的完成,土地改革使农民土地所有制代替了千余年来的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从而实现了中国农民期望几千年的“耕者有其田”的愿望,使农民真正从经济上翻身做主人。土地改革的完成,为新中国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提供了基础。
但是要建设完整的国家政治体系,建设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仅仅靠变革土地所有权并不够。对于初生的新民主主义国家中国,“要建立一个完整的国家政治体系,政府就必须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渗入社会的各个角落。这种渗入反过来应引起组织方式的细致演变,极大地调动广大群众的热情,使其从狭隘的社会束缚中解放出来”[4]72。由此,中国开始了全新的尝试。
农业合作化运动,作为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重大举措,是三大改造中的一部分,是中国共产党又一伟大创新,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初级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中一个重大事件。“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同志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指出:‘目前农村中合作化的社会改革的高潮,全国即将到来。这是五亿多农村人口进行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的革命运动,将带有极其伟大的世界意义。我们应当积极地有计划地去领导这个运动,而不是用各种方法去拉它向后退。”[5]58
在这一阶段,农业合作化运动是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思想的主流。什么是社会主义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乡村等都是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关键问题。在老解放区,由于种种原因又出现了土地买卖和两极分化的现象。虽然土地改革极大地刺激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是千百年来的个体小農经济既不能满足新时代农业的发展,又不能满足农产品对工业的需求,因此中国共产党提出要对农业进行改造,通过改造走合作化道路,将独立的农民组织起来,全民动员,共同生产,将农民的个体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随着农业合作化进程的推进,初期的农业生产互助组向高级的以土地、农具、畜牧入股和统一经营的带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进行发展,到后期在农民觉悟更高的基础上,向按劳分配的、具有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进行发展。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的合作社发展到村一级的合作社再发展到几个村之间的合作社,最后整个乡都合并起来成立了合作社。合作社的成立,代表着乡村之间的农业生产、生活和社会的直接合并,代表着农村生产资料的公有化。到了1958年,农业合作化进程到了更高阶段——人民公社。“1958年8月29日,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强调人民公社要实行政社合一体制,乡社合一,‘乡党委就是社党委,乡人民委员会就是社务委员会。”[6]5657
农业合作化运动及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开展,是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思想的主流,伴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国乡村全面建立起了人民公社,人民公社的最典型特征就是将政治和社会统一交由基层公社管理,公社的管理工作则全民动员,由社员进行民主讨论表决决定,公社内部账目由社员大会讨论监督。人民公社本质上是一种政社合一的高度集中化,其中也包含着社会主义的民主化。但是人民公社将各种权力集中在县和社两级,基层的生产单位没有自主权,“共产风”的盛行挫伤了部分社员的积极性,不符合建国初期的生产力水平,与工业发展水平也不相适应,急于求成、急于过渡,给中国乡村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损失。
总体而言,农业合作化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中国共产党进入社会主义国家以来对乡村治理的积极尝试,其乡村社会的民主治理和制度建构实践,全民动员的模式,为下一阶段的乡村自治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三)依法治村阶段1978-2021:村民自主与乡村治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通过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義初期建设的经验,开创了依法治村的新阶段。
一方面,自1978年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主要分为两条主轴来向前推进:一是政社分开、撤社建乡,二是村民自治,全民动员。乡村政治体制重构和村民自治共同构成了新时代下基层政治的社会基础,成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社会治理的两大重要支柱。“1982年《宪法》在认真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7]11自此,一个鲜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质的乡村社会治理体制逐步建立起来。
而在另一方面,我国广泛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当代中国乡村治理与自治的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土地及生产资料,虽然土地的所有权没有变更,但是“大包干”使农户拥有土地的经营权。这一制度的推行,纠正了长期以来农业合作化运动时期的管理高度集中和经营方式的过分单调,使农民在集体经济中不仅是土地的劳动者,也是土地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充分发挥了劳动和土地的潜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本质上依然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但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前提下将土地承包给农民,本质上并没有偏离社会主义发展方向。
而乡村组织形式及经济制度的变革,促进了乡村社会治理的进步。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全国已经建立了90多万个村民委员会。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基础乡村自治制度日益重要。“1998年10月,中央发布《关于农业和农村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必须坚持承认并充分保障农民的自主权、把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作为新时期制定农村政策的首要出发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乡村治理开启了新的篇章,党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8]25“党的十九大在深刻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乡村治理与自治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强调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9]26这些政策的变化都表明,在新时代的乡村治理中,坚持法制和自治,由过去的乡村控制体系转变为新时代的乡村法制化自治治理体系是新时代乡村发展的必经之路。
二、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思想的核心思想与理论依据
在过去的百年间,中国共产党牢牢抓住土地这一关键因素,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土地政策实施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也在一定程度上标示了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思想的提升。纵观这一时期,土地政策是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思想的核心内容,马克思主义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
(一)核心思想:乡村问题归根到底就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归根到底就是土地问题
中国古代封建王朝的覆灭,几乎都是土地问题所导致的阶级矛盾激化,农民和统治阶级处于对立状态。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紧紧抓住土地这一核心,提出自己关于乡村治理的宣言,并积极领导农民运动。新民主主义时期,中国共产党积极推进土地改革,将土地所有权归还给农民,抛弃了两千年来的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激发了农村的生产力,极大地推动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新中国成立伊始的中国百废待兴,如何重振旧中国遗留下来千疮百孔的山河,对于年轻的共产党来说是一个重大考验。中国共产党一方面继续深入彻底地开展土地改革运动,解决全中国的土地问题,另一方面积极发展经济,使中国经济得到迅速恢复。1956年的三大改造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90%以上的农户参加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出现,将土地所有权收归集体所有,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所有制出现。1958年,农业合作化进入更高级阶段,人民公社出现。人民公社的出现,充分将农民和农村组织起来,将国家的行政权力和社会权力高度统一起来,使中国的乡村治理迈入新的阶段。1978年,划时代意义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承包给了本村、组的农民,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同时也使我国的乡村治理迈向了更高的水平。
乡村的发展离不开农民的推动,土地产权的变更能够极大地刺激农民的积极性,中国共产党在乡村治理的道路上紧紧抓住土地这一关键性因素,也就是抓住了乡村发展的“牛鼻子”。
(二)理论指导:马克思主义关于劳动价值论的论述对乡村治理思想产生的指导
早在18世纪,资产阶级古典学派代表亚当·斯密和李嘉图就提出了劳动创造价值这一概念,并且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中的资本家、雇佣工人、土地所有者之间的阶级矛盾。在此之上,马克思充分总结资产阶级发展规律,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深刻阐释了商品经济的本质和运行规律,充分肯定了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决定作用,并由此奠定了剩余价值论的理论基础。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正是劳动创造了价值,但是由于资产阶级掌握着生产资料,对无产阶级的剩余劳动进行压榨和剥削,导致了底层无产阶级不仅需要通过劳动养活自己,还需要养活资本家,沉重的负担加重了无产阶级的生活压力,使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毛泽东同志在深入考察了湖南地区农民运动并结合马克思主义后写出了《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在报告中首次提出我国民主革命的中心问题是农民问题。他结合中国实际,认为中国的革命早期应该以农村为中心,发动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大多数省份的农民运动相继开展。
作为马克思主义与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重要结晶,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就此开展。土地改革运动的开展,一方面使中国共产党有了最广大的群众基础;另一方面,土地改革充分将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农村具体实践相结合,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新道路。土地改革运动的开展,从根本上改变了土地的所有权,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决定了农村的社会形态。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作为无产阶级的理论,在制度和意识层面上推动了中国的土地运动发展,为中国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为中国共产党客观认识和处理农村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和理论参考。
三、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思想的时代价值与未来路向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的执政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领导核心,自成立之初就是以中国的统一和发展为目标,在乡村治理层面,中国共产党一直在积极推进乡村治理的发展和创新,乡村治理自始至终都是国家现代化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时代价值
研究中国共产党百年来的乡村治理思想,不仅对于巩固现有的脱贫攻坚成果有着重要意义,更对于实施新时代乡村振兴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新的发展阶段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矛盾与冲突。为有效破解新时代下我国社会转型所带来的的各种复杂矛盾和冲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表明乡村振兴战略成为未来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决策。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创新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与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人民群众改善自身生活状况的殷切期盼。
(二)未来路向
如今的乡村殷实且富裕。国家的精准脱贫政策、民政系统的“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卫生系统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等等,已经惠及乡村的方方面面。但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乡村出现了“空心化”“三留守”(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等问题,如何破解这些新时代的难题,打破乡村发展的瓶颈,需要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不懈的努力。
到2050年,中国要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个现代化,不仅是城市的现代化,更是乡村的现代化,未来,乡村作为城市和国家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将更加显著,城乡融合速度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中国共产党将在乡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积极进行全民动员,坚持乡村文化、卫生、环境等全面发展,建设出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美好乡村!
四、结语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的乡村治理路径和乡村治理思想的发展逻辑表明,乡村治理是实现乡村和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处在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位置。在乡村治理的过程中既要遵循乡村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也要不断坚持因地制宜,根据生产力的发展状况调整生产关系。乡村治理的内在要求就是要實现乡村的现代化发展目标。因此,下一个百年中国的乡村治理更要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乡村发展道路,坚持用制度引导和规范乡村治理,用法治思维推进乡村治理;坚持依法治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乡村发展内生规律;坚持村民自治,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提升村民法治意识、参政意识;要始终着眼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及乡村发展现代化的目标,坚持高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思想理论和实践,促进乡村治理水平的发展,推动乡村治理思想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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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责任编辑、校对:党 婷]
收稿日期:2021-06-14
基金项目:陕西省教育厅项目“基于分类定位的陕西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提升路径研究”(20JK0388)
作者简介:孙哲(1996-),男,河南南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基层社区治理;刘飞(1985-),女,陕西西安人,讲师,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经济学博士,主要从事地方政府治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