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完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建议
2021-09-10刘亚南
刘亚南
摘要: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越来越规范,所占的市场份额越来越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越来越重要。反观当前具体情况,政府采购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体现在专家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招标市场恶性竞争频发、采购代理机构水平良莠不齐等方面。基于此,本文进行了相关的阐述和分析。
关键词:完善;政府采购;意义;问题;建议
当前,我国经济体制发生深刻变革,物有所值作为评价市场主体及其提供的公共服务质量的标准被提上日程,政府采购也逐渐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随着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逐步往纵深方向发展,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的要求越来越高,如何优化政府采购管理,如何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和公平性,逐步成为行政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成了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关注的重点。
一、完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意义
政府采购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了保证自身职能的充分发挥和工作职能的履行,严格按照财政的规章制度,以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通过合法的流程,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从国内、外的采购市场上,购买性价比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因其项目重要、金额较大、市场份额比重高,在当前廉政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如何做好政府采购,值得进一步探讨,也是笔者关注的重点,具有如下意义:一是有利于规范招标人的投标行为,提高采购的质量和效益。对招标人的投标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确保投标人能够在正确的时间,以正确的数量、正确的价格,参与正确的采购活动,有效降低因为恶性竞争导致的采购费用,节约采购成本,提高采购的效率;二是有利于防微杜渐,提高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大部分来自于财政拨款,完善政府采购,有利于杜绝以财政资金获取私人利益,防范采购过程中的腐败行为,控制廉政风险点;三是完善政府采购的流程环节,强化各主体的职能定位。政府采购市场由采购人、投标人、采购专家、采购代理机构等组成,每一个流程环节,都影响着采购工作的正常运行,完善政府采购,有利于采购人能够规范采购行为、投标人能够严格遵循采购秩序、采购专家能够正确行使专家职责、代理机构能够在采购活动中,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做好代理事宜,从而促进行政事業单位健康长远发展。
二、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政府采购的特点之一,就是在政府采购流程中引入了专家评审机制,充分发挥好专家评审机制,能够更好地节约财政资金,并推动国家廉政建设。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的多个环节,被赋予了重要而不可或缺的权力,对政府采购的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当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素质越来越强,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也越来越高,在政府采购中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他们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技术优势,为采购人甄选出优秀合格的供应商。但即便如此,也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问题,如部分评审专家对本身的专业领域不够熟悉,甚至出现看不懂标书的情况,或者对政府采购的具体制度不够了解,对采购过程中的违规或者不合理行为未能及时识别,制约了整个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影响了整个采购项目质量和公平合理。
(二)投标市场恶性竞争频发
当前,政府采购招标市场日益规范,采购人通过完善的招标市场,在市场竞争中,选出适合自己的供应商,而供应商则不断在竞争中提高自己的实力和水平,强化自身的服务能力。但招标市场竞争激烈,情况复杂多变,部分供应商为了中标,通过不顾成本地降低价格或者恶意的质疑投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了采购人的招标进度,具体体现在:
低价中标。某企业在“J大学办公环境内部改造项目”竞标过程中,以200万元的最终报价中标,远低于预算金额300万元,施工过程中为了压缩成本,偷工减料,造成甲醛超标、墙皮脱落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办公人员的正常办公。价格是招标采购评分细则中重要的一部分,价格杠杆是撬动市场最有效的手段,很多恶性竞争一般都是从价格战开始,一味地拼价格造成的后果就是没有竞争优势的中小微企业被淘汰出局,很多供应商不顾产出和投入,以远低于成本的价格中标后,开始偷工减料,无法按照采购人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和货物,造成政府采购工作迟迟无法验收,严重影响了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
恶性质疑投诉。A企业投标“某省土地勘测院笔记本电脑项目”,最后未能中标,A企业对中标的B企业长期存在市场竞争,采购结束后,A企业为发泄不满,提出质疑,指出“某省土地勘测院笔记本电脑项目”的技术参数存在唯一性和倾向性,事后某省土地勘测院进行了质疑回复,但A企业不认可,经过几番周折,才顺利完成了招标。《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给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但在现实情况中,由于部分未中标的供应商与中标供应商存在生意上的个人恩怨,或对未中标的事实不满,在采购结束后,对采购的结果进行恶性质疑和投诉,财政部门依法介入,中断采购活动,严重影响了采购的进度,不利于市场秩序的稳定。
(三)采购代理机构水平良莠不齐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具备一定条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依法拥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是政府采购的重要组织者。随着政府采购流程的日益完善,涌现出一批优秀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的专家论证、标书制作、采购公示、现场招标等环节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依旧存在以下问题不容忽视:一是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过硬。对于采购文件的制作粗心大意、错误百出,同时对于采购政策的把握不到位,在标书的制作中出现倾向性或者明显违规的情况,以至于在采购公示环节经常被质疑而造成废标,严重影响了采购的进度;二是硬件设施落后。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因为新成立不久,资金紧张,存在评审现场需要临时租赁、办公设备老化严重等问题,影响了现场评标的质量。
三、完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具体措施
(一)健全政府采购专家体系
一是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加强对专家入库标准的审核和把关,并根据不同专业,组织现场问卷答题,考察专家的专业能力,同时,按照每年采购的规模和频次,适时了解不同领域专家的数量,结合具体情况充实专家库,保证专家库的质量;财政部门每年对代理机构、投标单位、中标单位等进行现场取证或者电话回访,针对参与评审的专家,调取采购的现场录音录像,对不称职或者不合格的专家,剔除出专家库。
二是提高评审专家的政策水平。省政府采购中心要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多种传播媒介,及时向专家推送政府采购的政策信息,确保专家能够了解相关政策,切实提高整个采购工作的质量和公平性。
三是健全采购评审专家的风险管控。强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执行和落实,尤其是“评审专家监督管理”部分,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等,财政部门要进行严肃处理。采购代理机构也应当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及时向采购人或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二)加强采购供应商的管理
一是依托信息化,建立采购人评价机制,针对投标供应商的信誉和服务质量进行打分,并将信用情况、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对低价中标或者恶性投诉的供应商以警戒,同时作为后续采购人选择供应商的重要依据。
二是形成完善的规章制度,明确质疑投诉的内容,对恶意投诉的供应商严肃处罚,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不允许参与政府采购招标;合理规范综合评分法中价格比重部分,鼓励优质优价采购。
三是采购人加强采购管理,在采购文件的制作过程中,合理控制价格分的分值,提高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比重,真正将采购人需要的工作内容写入评分细则,确保中标供应商能够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三)提升采购代理机构的水平
一是采购代理机构应强化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能力,集中学习最新的采购政策,对于采购文件的制作,实行多人把关、组长负责,并与从业人员的绩效考核挂钩,督促从业人员认真对待,保证采购的质量。
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加大硬件的资金投入,提高办公环境水平,采购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代理机构的质量进行如实评价,财政部门也应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抽查,对于评审现场不合格、办公设备老化严重的代理机构,进行批评和通报,必要的可以降低它的代理资格。
三是由财政部门出台详细的代理机构管理实施细则,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标准、资产、软硬件设施、人员情况等进行详尽的约束,并根据代理机构的實际情况,控制代理的规模,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运行。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新形势的背景下,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已经成为衡量国家经济健康运行程度的重要体现,完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有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保证采购的质量和效果,深化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出我国国家制度,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因此,本文通过对现有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为政府采购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的提升提供一定的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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