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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与改革对策研究

2021-09-09毕诚牛楠森李浩英

中华家教 2021年5期
关键词:家校共育协同育人发展模式

毕诚 牛楠森 李浩英

关键词:家庭教育 发展模式 家校共育 协同育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精神论述的指导下取得了重大进展。2019 年全国教育大会以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变革的发展主题日益凸显,如何解决家庭教育变革的新问题、新需求、新矛盾,如何从家庭教育变革中找到提升整个教育质量的突破口,已经成为“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的重大课题。本文基于我国家庭教育发展的现状与问题分析,根据家庭教育变革与发展形势的基本判断,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我国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建议。

一、我国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形势分析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便是由千千万万个小家庭组成的大家庭。孟子曰:“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这句话既蕴含着以家为本的政治理念,也体现出户籍管理制度的文化基础。时至今日,我国不仅14 亿人口的居民身份明确,而且家庭的生活依托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不可替代,家庭的育人功能不可替代,家庭的养老作用不可替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提速,催生社会结构和家庭结构的历史性变革,推动家庭教育事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呈现出新特征,暴露出新问题。

(一)社会发展变化要求家庭教育事业做出适应性调整

1. 城乡社会结构变革亟须家庭教育转型

我国社会长期存在城乡二元结构,农村人口是社会主体。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人口结构、家庭结构和社会组织形式随之发生了深刻变革。这种变革所引起的家庭内部结构与家庭外部环境的改变,给家庭、家教、家风带来巨大冲击,家庭教育模式进入重要的转型期。

新型城镇化建设带来了城市人口和家庭数量的不断增加,根据国家年度统计,城市社区居委会数量在稳步上升:2013 年为94 620 个,2015 年为99 679 个,2018 年为107 869 个。[1]我国城市社区居委会管理的是居民家庭,现在的居民家庭以核心家庭为主,传统大家庭不复存在,父母双方对孩子的教育负全责。尽管目前大多数家庭成员仍在同一城市生活,但长辈对子孙后代的家教影响力明显减弱。[2]

与此同时,农村人口结构和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人民公社建制取消后,生产大队变为村、小队改为组。根据国家年度统计,农村村委会数量不断减少:2013 年为588 547个,2015 年为580 856 个,2018 年为542 019 个。[3] 农村村委会数量锐减源自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但现实情况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长期在城市务工,在农村生活的实际人口主要是老人和学龄儿童,农村父母对孩子的教育不能负全责。家庭教育严重缺失是催生城乡新生代教育差别的重要变量。

有关部门统计调查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达6 100 多万,占农村儿童的28.29%,其中逾200 万独居儿童,更是成了缺乏照料的事实孤儿;父母同时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80%由祖辈抚养,13% 托付给亲友,7% 不确定或无人监护。[4] 创新农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责任体系,特别是构建、完善农村基层教育和管护机制,遏制日益增大的城乡家庭教育差距,保障农村儿童平等发展的权利,是国家教育政策必须关注的现实问题。

2. 社区建设亟须增强教育服务功能

在城市规模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家庭教育一直是社區管理的盲区。以北京市海淀区为例,海淀区规定社区里的文教科、妇联、计生办是分管家庭教育的科室 [5],但因为科室之间缺乏统筹与协调机制,所以造成了教育在社区事业中应占有的位置含混不清,管理的统筹、整合功能差的现象。这与行政管理体制的板块化有关,也同社区发展水平较低、功能不全、机制不完善有关。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社区化管理的实现成为社会管理现代化和国家管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以北京市为例,2001 年北京市开始计划推进社区化管理,原有居(家)委会大量压缩,管理人员逐步年轻化和专业化。该年,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基本建设项目启动,全市的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建筑总面积达到较大规模。截至2020 年,北京市的特色化、智能化社区数量剧增。推进社区化管理,促进了社区环境、文化、经济发展,但社区教育服务功能,特别在家庭教育方面尚缺乏有效举措。加强家庭教育服务功能,是当前城市社区建设亟待补齐的短板。

( 二)家庭教育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家庭教育事业虽从未停滞,但发展缓慢。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科学阐释了家庭教育在时代变革中治国理政的重要性和根基性,推动我国家庭教育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1. 家庭教育变革有了根本遵循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进入新时代,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习近平总书记从兴国安邦、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出发,精辟阐释了新时代家庭教育所肩负的时代使命,为推进家庭教育历史性变革提供了重要遵循。

第一,家庭教育是人生起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绝大多数人都生活在家庭之中。”[6] 朝夕相处的血缘亲情,父母和长辈们的价值观、人生观、生活观渗透在生活之中,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后代子孙的价值判断和行为准则。为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关键在父母加强自身修养和搞好家风建设。“三个注重”“四个第一”清晰地告诉人们:家庭教育是人生的起点,做人的基础,影响人生全过程;家庭、家教、家风三者之间相互依赖。加强家庭、家风建设是落实家教“四个第一”的基础,家庭教育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教孩子学会做人是家教的根本。

第二,家庭教育肩负国家发展使命。国家的前途命运同家庭教育紧密相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7] 这一重要观点,深刻阐述了国家、民族与家庭进步的关系,家庭教育,既是家事,也是国事,为认识新时代家庭教育的目标任务和伟大使命提供了新的视野。

第三,家庭教育是“国之大者”。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故治国理政之本在家。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也是一个社会文明与进步的缩影。家风与政风是相通的。古代儒家强调若要人生事业有所作为,治国必先齐家,齐家必先修身,修身之道在于以身作则,表率家人,模范家风。凡人之性相同,家国一体,只有先做好合格的家长,才能做好一乡、一县、一州、一省之长。习近平总书记高度肯定齐家修身的家教意义,多次强调“三个注重”,要求领导干部要为全社会做表率,率先搞好家风建设。“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只有领导干部“做家风建设的表率,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才能“教育督促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走正道”。[8]

第四,家庭教育是社会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家庭的社会功能、文明作用不可替代,要“认真研究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推进家庭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实抓好”。[9]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努力构建新时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家庭教育必须适应人才培养模式变革,将视野从私领域转向公领域。这就要求政府、学校、社会、家庭都要从人才强国、民族复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重视家庭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要从国家立法、政府职能、教育投入、部门责任、社会分工、舆论宣传等方面,为家庭教育事业提供保障。只有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相互协同、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才能形成强大的教育合力,形成整体性、系统性、一体化的协同育人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政策目标逐渐清晰

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是推进家庭教育的重要举措。2017 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 年)》《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重要文件,都强调加强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的重要性。2019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规定:“重视家庭教育,加快家庭教育立法,强化监护主体责任。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密切家校联系。家长要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加强与孩子沟通交流,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盲目攀比,防止增加孩子过重课外负担。”家庭教育成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需要。

2019 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扎根家庭建设根基、促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政策目标进一步明确、清晰。

3. 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由政策指导转向法治化建设

由政策指导转向法治化建设,是我国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2018 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副主席邓丽联名代表共同提交《关于将制定家庭教育法列入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的议案》。建议全国人大“将制定家庭教育法列入下一轮五年立法规划”,通过加快立法来提升家庭教育地位,强化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规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撑和保障,对家庭教育不履职和不当履职提出罚则。[10] 在全国人大的重视与支持下,2018 年8 月,家庭教育立法正式列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第三类立法项目。2020 年两会期间,家庭教育立法再次受到热议。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指出:“目前我国家庭教育的立法状况与其在现代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不相适应,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法制建设相比,家庭教育的法制建设明显滞后,必须加快家庭教育法治建设。”[11]

人大代表的呼吁是人民心声的反映。在国家层面尚未出台专门的家庭教育法律情况下,一些地区已经先行先试出台了家庭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2016 年,重庆市率先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随后有贵州、山西、江西、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湖北等省份出台了《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加强家庭教育法治化,强化国家干预,成为家庭教育变革的迫切需要。2021 年年初,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草案)》进行了审议。“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这標志着加强和改进家庭教育环境与家教指导服务,已经由政策指导转向法治化管理。

(三)家庭教育变革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当前我国家庭教育实践呈现出若干重大转变,表明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抢抓机遇,顺势而上,全力推进家庭教育发展模式转型,势在必行。

1. 家庭教育由“家务事”开始走向社会中心

家庭教育由“家务事”走向社会中心,既是现代教育本质属性决定的,也是家庭教育不可替代的奠基性、早期性、持久性、全民性特征不断凸显的结果。在传统社会中,以儒家伦理为原则的家训、家规广泛存在,公权力几乎不干涉家庭私域。而现代社会以核心家庭为主,家庭成员的个体利益和发展权利均受法律保护。依法干预家庭私域,不仅是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需要,也是促进家庭教育变革的需要。全国妇联调查数据显示:90% 的被调查者认为,家庭教育对个体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74% 的人认为有必要或非常有必要通过法律来规范家庭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78% 的人认为政府应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64% 的人认为政府应对家庭教育工作进行监管。[12] 家庭教育不断走向社会中心,使得政府的主导地位与作用必须加强。

2. 家庭教育由民间自由状态开始转向国家干预状态

习近平总书记发表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论述、教育部主体责任认定、地方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出台,尤其是家庭教育国家立法的出台,预示着家庭教育必将纳入法治化轨道中,切实推进政府主导、专业引领、学校指导、家庭实施、社会协同、法律问责。

国家干预家庭教育这一关键领域的基础在于促进专业化。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蓬勃开展。发挥教育科研机构和大学的学术优势,加强理论研究、专业设置、课程研发、师资培训、标准制定的局面正式形成。与此同时,全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始增设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社区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的数量迅速增长。

3. 家庭教育由经验性、放任型转向专业化、规范化

在父母学历提高、家庭重视教育、家庭少子化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家庭养育模式由粗放转向精致。精致化的发展趋势使得传统的家教经验难以应对今日养育子女的需要,从而推动了家庭教育从经验性、放任型转向专业化、规范化。国家和政府对家庭教育事业的高度关注与对主体责任的明确界定,进一步增强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紧迫感,强化了家庭教育的责任意识,明确了学校指导家庭教育的目标与任务。

家庭教育实践的不断深入,使得家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不断提高。以科学研究为基础,推进家庭教育人才培养专业化、质量管理标准化、指导服务体系化、教育覆盖网络化、教育资源优质化,已成为推进家庭教育快速发展的正确选择。

4. 家庭教育由政出多门、无序推进转向教育主导、多方协同推进

由于家庭功能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家庭教育事业管理必然涉及多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

长期以来,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国科协、中国关工委等部门积极扶持家庭教育事业。我国大多数城市社区、乡镇建立起具有公益性的家庭教育管理和指导机构,家庭教育网络在城乡也呈现出纵横交错状态。但因政出多门,各行其道,存在责任主体不明、政策价值导向混乱、课程资源和专业人才匮乏、政府投入不到位、无问责机制等体制问题。

2018 年全国教育大会之后,家庭教育管理的体制机制改由教育部主导、多方协同,此举既提升其专业性,又考虑到其复杂性。所以,构建核心价值正确、主体责任明确、质量标准化、主体多元化、结构层次化、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家庭教育体制机制是深化家庭教育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

二、家庭教育事业发展面临两大突出问题

知易行难,从提高认识到付诸行动,从基本构想搭建到具体目标实现,无法一蹴而就。我国家庭教育发展的问题和困难很多,变量复杂,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有二: 一是家庭教育模式滞后,理念、内容、方法、价值以及体制机制难以适应家庭结构、生活方式变化,无法满足新生代家长对专业化知识和方法的需要;二是家庭教育资源短缺,现代社会家庭教育注重专业化,然而我国长期没有家庭教育专业,与现代专业教育相适应的课程与师资力量严重短缺,中小学“家长学校”存在“空心化”现象,政府所提供的主要是政策资源,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任重道远。

(一)家庭教育模式滞后问题

教育模式,即在一定社會历史条件下的教育思想或教学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较为稳定的教育活动结构框架和活动程序。家庭教育模式受社会形态、政治体制、生产关系、家庭结构和教育资源等多种因素制约。如我国古代社会,聚族而居,聚族而教,在家庭(家族)的家风、家训、家规中,人伦道德教育得到凸显。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变化,传统乡土社会和家庭构成走向解体,不仅一些家风、家训、家规失传,而且维系和实施家庭教育的重要载体之一的聚族而居、邻里守望的亲情也濒临消失。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家庭教育模式几经变革,大家庭(家族)模式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同时,社会结构、家庭结构、生活方式急剧变革,以核心家庭为主的家庭教育对学校的依赖性较强,且“学校化”倾向明显,呈现出如下五大特征。

1. 知识化

“唯学校教育是教”的理念使我国教育价值体系由多元转向单一。家庭教育窄化为“知识学习”,家庭教育的本质属性被学校教育同化,全面依附、配合学校进行作业辅导,制造了家庭的“教育烦恼”。

2. 市场化

家庭教育乏力,家长以“购买”代替教育,将孩子推向了校外培训机构。近十年的校外培训机构总规模远远超过中小学总量,而且这种市场化的教育培训组织在线上线下野蛮生长,让家庭教育成为资本的竞技场,其伦理意蕴阙如。

3. 功利化

校际“鸿沟”的事实存在,催生了当今中小学生家庭“为择校而学”。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无论是“剧场效应”,还是“囚徒困境”,抑或是家庭社会阶层的流动与保持,皆把内涵丰富、精神高扬的优秀中华传统家教、家风抛弃,执着于“分数至上”的“竞争优势”,过早地将孩子绑上了升学竞争的战车。

4. 无序化

家庭教育需要多主体参与,但因缺乏强有力的政府部门主导,使得家庭教育政出多门,莫衷一是。目前,妇联、关工委是家庭教育的主要供给主体,但一些所谓的民间家庭教育培训机构,热情有余,专业性不足,且由于管控不严和无政府主导,部分机构假借家庭教育之名,大行敛财之实,严重污染了家庭教育社会环境。

5. 虚名化

“家长学校”有名无实,中小学教师难堪家庭教育指导重任。在既无专业的家庭教育教师指导,更无专业的课程教学资源可用的情况下,不少“家长学校”通过举办家长开放日、鼓励家长为学校做义工等活动敷衍了事,家长期盼的高质量指导难以满足。

(二)家庭教育资源短缺问题

目前,我国教育生态系统发育尚不成熟,学校教育系统一家独大,家庭教育资源严重匮乏,不仅制约了家庭教育模式的现代化变革,而且加剧学校教育的“内卷化”危机。

1. 家庭教育理论薄弱

我国家庭教育没有形成新时代所需要的理论。从1950—2019 年文献检索发现,有关家庭教育的学术研究在理论基础上局限于传统心理学、学校教育学,缺乏对中国家庭教育传统的创造性继承和创新型发展的研究,缺乏联系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政治学、教育基本理论的协同支撑;在研究方法上局限于文献搜集和小范围调查,缺乏多学科文献挖掘和大规模、全口径及有主题的大数据调查;在研究取向上存在经验介绍、“开药方”等现象,缺乏事实调研、机理分析,总体而言批判大于建设;在研究方式上习惯于单兵作战,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域协作较少。没有科学理论基础的家庭教育概念是模糊的,目前,我国家庭教育尚未形成共识性的科学定义。家庭教育的性质、对象、目的、目标、内容、职责不明,也是造成政策法规缺乏创新活力的重要原因。

2. 家庭教育精神缺失

何为家庭教育精神?简单地说就是积极向善的家文化。家文化是家庭教育的根基,家风是家文化的精神内核。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13] 家风建设的本质是精神培育。一个没有精神追求的家庭谈不上品德教育。涵育科学、理性、向善、向上的家文化,是今天家风建设的根本。一个家庭的家风建设是否将人格气节、志向抱负、情怀志趣、审美能力、道德境界、处世智慧等蕴含于家庭生活和价值追求之中,对于家庭成员的人生观影响深远。如今家庭注重物质、崇尚奢华、生而不养、养而不教、老无所依、廉耻不分、是非混淆、盲目攀比的现象在城乡都较普遍,凡此种种都是精神空虚的表现。

3. 家庭教育师资匮乏

没有专业指导教师的家庭教育工作处于“无人可用”或滥竽充数的状态。本研究通过20 万份调查问卷发现,政府和学校中服务家庭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员比例极少,无证上岗是普遍现象。加强专业化师资培养,是解决家庭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与此同时,对于一些无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举办“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滥发“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等现象必须依靠法律干预。

4. 家庭教育课程指南空缺

从世界各国高校设置家庭教育专业的情况看,教育对象、课程内容、教学方式、科研方法、实施原则和质量评价标准是配套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者既有明确的性质区别,也有内在关联,相互融通不等于模糊界限“一锅煮”。根据家庭教育专业建设和实际管理需要,科学设计家庭教育专业课程体系和实际工作者培训课程体系,从指导原则上规定家庭教育的课程标准,对于培养专业人才和从业教师,建立昂扬向上的家风,重建亲和向善的人伦,营造生机活泼、底蕴深厚、人才辈出的教育环境,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5. 家庭教育質量标准空白

社会形态决定教育形态,家庭教育也是这样。我国家庭教育尚无科学依据的质量标准,只有同类相比较的经验性评判。人类已走过传统农业社会、工业社会,进入了信息化和人工智能时代,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正以惊人的速度改变着人们的学习方式,仅仅依靠传统家庭教育模式,已无法应对未来挑战。要凸显教育质量主题,就必须制定与现代教育特征相匹配的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评估办法。

6. 家庭教育法治乏力

“二战”结束以来,世界教育发展经历了四次改革浪潮,每一次改革都把提高家庭教育能力放在重要位置。家庭教育改革运动,各国都颁布了家庭教育法。如1994 年《美国教育改革法案》明确提出,到2000 年所有学校都要促进与家长的伙伴关系,对提高家长自身素质以参与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国现代家庭教育落后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个显著表现就是家庭教育法治乏力。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必须有法律保障。2021 年年初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草案)》明确规定了政府、学校和家庭的主体责任,强调国家干预,但贵在落实。

三、家庭教育事业变革的时代课题

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立具有中国文化和中国精神特征、满足全民终身学习需要的家庭教育体系,是国与家共同发展对家庭教育事业改革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新课题。因此,明确基本任务,厘清基本思路,形成基本共识,解决基本问题,是回答这一时代课题的前提。

(一)家庭教育变革的五大原则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家庭教育适应时代变革的转型关键期。以习近平总书记家庭教育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必须明确家庭教育变革的基本原则。

1. 坚持政府主导

突出政府主导作用,将家庭教育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工程,纳入国家和地方“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家庭教育财政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建立和完善社区(村委会)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的运行体制机制,建设长期、稳定的教育活动场所,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建立家庭教育督导制度。

2. 坚持依法治教

完善国家和地方家庭教育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制定家庭教育质量评估标准,推进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家庭教育,家庭、学校、社区、政府都有主体责任和义务,必须建立多元主体责任人年度考评制度。

3. 坚持文化自信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教育浸润在家庭教育的全过程中,注重中国文化、中国精神、科学精神、家庭美德在家庭生活的渗透。落实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指导家庭生成新时代尚德向善的家训,促进家庭伦理观和婚姻观变革,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关注老年人身心健康和学习需求,营造积极向善、向雅的家庭环境,促进家庭文明和睦幸福。

4. 坚持科学引导

家庭教育变革的核心是促进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变革,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教育浸润在家庭教育的全过程中。要组织多方面科研力量,制定适切于家庭、学校和社会构建合作学习共同体的课程体系,编制家庭教育课程指南,提高家庭教育必修课程内容与课程实施的科学性。

5. 坚持公益原则

家庭教育事业是国家公益性事业,坚决抵制家庭教育市场化行为。加强政府主导,通过社区(村委会)促进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师范院校与企事业合作,依靠“互联网+ 教育平台”整合,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关注困境儿童和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促进家庭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帮助落后的农村与边远地区缩小家庭教育差距。

(二)厘清家庭教育变革的基本思路

习近平总书记说:“我反复强调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是因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重大变化,家庭结构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新变化。”[14] 家庭教育变革,其本质是由社会主要矛盾、社会结构、家庭结构和生活方式变革引起的文化变革。家庭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重家教、守家训、正家风,是家文化的重要实践,对于涵养道德、厚植文化、润泽心灵,推动营造良好社会风尚、维护社会和谐安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这是我国家庭教育变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 认清家庭教育变革的使命

当今的家庭教育改革是教育与社会综合改革的重要基础,其使命是加强国民精神建设。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狭义地理解和诠释家庭教育的概念和功能,是十分错误的。

我国社会现代化建设正处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机遇与挑战并存。要大力推进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就必须让家庭教育变革担当起精神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双重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努力使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15] 家庭教育理论、政策、制度建设,必须有大格局,凸显时代精神建设主题,弘扬中国家庭、家教、家风传统美德,将4 亿多家庭的学习能力转化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创新发展活力,这是新时代赋予家庭教育建设的重大使命。

家国一体的社会治理模式以及由此凝结而成的家国一体情怀、修齐治平理想、人生智慧与传统美德早已融入中国人的血脉,成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重要精神力量,成为新时代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丰厚文化滋养。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既要尊重历史、延续文脉,更要对中华优秀传统家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守正创新,从中萃取精华、汲取能量,为现代社会治理提供丰厚的文化滋养。

2. 尊重家庭教育改革的历史逻辑

回顾我国教育发展历程,家庭教育变革的内在逻辑蕴含其中,我们必须根据教育发展逻辑认知家庭教育变革问题。一是不同时期的改革对象与发展主题都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人民新增长的教育“刚需”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教育新需求,解决“刚需”问题,既是教育改革的新问题,也是教育发展的唯一主线。二是家庭教育变革是教育生态系统变革逼出的“刚需”。教育是一个生态系统,学校教育在整个教育生态系统中占主导地位。学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不是孤立的,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基础是高质量的家庭教育。我国学校教育改革从未停顿,但在今天却出现了“内卷化”的乏力现象。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关键在于家庭教育发展滞后,尤其是不配合学校的“归责”,不仅拖了学校教育发展的后腿,而且消耗了创新人才培养活力。家庭教育变革既要坚守好自己的阵地,又要与学校教育变革相耦合,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家校共育生态系统。

3. 让家校合作走出误区

大力发展家庭教育事业,不仅是现代学校教育制度建设本义,也是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升学考试制度综合改革任务的现实需要。回顾20 年来,全国妇联牵头,联合国家多部委共同研制并连续出台了大量文件,包括三个家庭教育五年规划和一部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主体不谓不多,权威不谓不重,用心不谓不急,出文不谓不频,但成效甚微。分析其原因,主要存在三大误区:(1)大前提未解决。诸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未能成为家庭教育变革的根本遵循,连篇累牍的指导性文件自说自话,政府主体责任和义务不明确,执行主体有要求而无权问责。(2)核心资源短缺。尽管家庭教育政策资源丰富,但无有力的财政、人才和智力支持。政府投入不到位,家庭教育无公共财政资源支持;“家长学校”因严重缺乏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和相关家庭教育资料,面对家长指导服务能力有限。(3)以“配合”代替“共育”。近20 年来,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性文件,包括系列基础教育新课改文件,强调“家长与学生一起成长”,但只单方面要求家庭配合学校,家长服从老师,导致学校将本身应该承担的教学责任、作业批改和个别指导义务转嫁给家庭。在家长无法完成帮学校提分和教师辅导学业的情况下,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在“一对一补课”的名义下野蛮生长。

新时代家庭教育变革,重在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避免重蹈覆辙,走入误区,必须旗帜鲜明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家庭教育重要论述,明确家庭教育变革的指导思想,明确政府主导责任。自古以来,化民成俗是地方官員的职责所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要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另外,必须健全社会教育资源有效开发配置的政策体系,确保财政资金投入,确保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专业师资、课程和评估落实到位。必须明确区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不同属性、功能与边界,让家庭教育回家,让学校回到学校,然后通过“家长学校”健全协同育人机制。

4. 提高家长教育胜任力是重点

早在2013 年,一篇题为《教育改革从家长教育开始》的文章引起了社会共鸣,文章指出“中国家长在孩子的教育上很舍得花钱,却忘记了自己的责任与付出”。[16]2020 年年初,暴发了一场波及全国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国政府和人民在较短时间内有效地制止了疫情蔓延。全国城市社区和农村的基层组织为有效控制社会人员流动、加强疫情监测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展现了我国政府管理重心下移后社会基层组织管理好社会秩序的非凡能力。但在执行“居家令”的数月中,全国家庭教育短板特别是“家长教育胜任力”[17] 低下的问题暴露无遗。

美好的亲子时光,为何矛盾重重, 乃至相爱相杀? [18] 尤其是“80 后”“90 后”一代家长哀叹“哄不了、吼不得、关不住、教不成”自己的孩子,更痛心的是因矛盾冲突导致孩子情绪失控而轻生的恶性事件频发。2020 年的“教育在家”使提高家长的教育胜任能力凸显为一种亟待回应和解决的“刚需”,而满足家庭教育“刚需”,除了重视家庭教育专业化理论、知识、技能、方法之外,更重要的是家庭伦理、家庭文化、教育价值和人才观念的变革。我国家庭教育变革,必须明确自己的功能、边界与责任,家长之责不是帮助学校提分或帮助教师改作业,而是要提高善于发现孩子与众不同的秉性并依据孩子的特长、兴趣、爱好,因势利导,促进孩子在德行修养和核心素养方面自我成长的能力。

四、发展家庭教育事业的政策建议

新时代家庭教育改革,重在模式创新,关键是解决好家校合力共育的难题。政府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刚需”,落实家庭教育责任与义务,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是根本。

(一)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機制

1. 构建家校合作学习共同体

在开放的信息化社会,学校既是社区适龄儿童集中学习场所,也是社区家庭教育知识传播中心。知识学习以学校课程教学为主,但影响孩子成长的更多变量则潜在于家庭和社会生活之中。以促进青少年人生发展为导向,构建家校合作学习共同体,既是家庭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现代教育制度的本质体现。

家校合作学习共同体,可通过共设愿景、合作学习、对话协商、知识共享,以达成家校共育影响力的一致性。苏霍姆林斯基曾说:“教育的效果取决于学校和家庭的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模式,各有自己的任务和优势,但在人生发展的核心素质培养上,既有共同的目标追求,又有形成合力的基础。

2. 建立以核心素养为主线的同步课程体系

现代教育发展已从知识本位转向能力本位。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目标和任务,建立家校融通式的核心素养课程体系,家校共育,相互补位,形成合力,共同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变革,这是教育现代化的主流趋势。

家庭教育属于个性化教育,家庭对人生发展的教育影响是在天然的生活过程中完成的,因材施教、有的放矢、个性化教养等是家庭教育的基本特征。而学校教育属于群体的标准化教育,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的阶段性目标依赖课程体系落实,对学生发展的教育影响是在规范化的教学过程中实现的。而社会(区)教育属于非正式的、非专业的教化。尽管三种教育方式不同,但不妨碍以学生核心素养发展为共同的教育目标,在学习内容上紧密衔接,在教育方法上优势互补。

1966 年,美国著名的《科尔曼报告》根据60 万学生的调查数据得出一个结论:孩子90% 以上的素质是由父母决定的,影响孩子成长的主要因素是家庭。日本在2000 年《教育改革国民会议报告》中也指出:“仅依靠学校作为形成少年儿童人格的基本途径是非常困难的,因此,校内和校外的结合以使学生获得更多的直接经验就显得尤为重要。”[19] 建立以核心素养为主线的融通式课程体系,是家庭教育科研必须尽快完成的首要任务。

3. 社区发挥组织服务职能

社区是人们共同生活的社会实体,所有家庭的生活过程基本是在社区中完成的。现代城市社区的管理水平、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生活与学习环境、社区文化精神风貌等对于社区成人和学生认识社会性质、遵守社会规则、承担公民义务都具有深刻而具体的影响。家校社教育合作,社区作为基层管理组织,具有政府职能。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可以通过网络、场馆,安排相关教育活动,提供社会化课程服务。如举办家长培训班、家庭读书会、文明家庭经验交流、专题报告会等各种家庭教育活动,为社区的家长提高家教能力提供各种有益服务。

家庭、学校、社区是同在一个区域范围内活动的社会主体。建立三方目标一致、资源共享的合作育人新机制,既有必要也有可能。学校和家庭的许多事务需要社区管理,社区创设融通式育人环境,利用学校教育场所和教育资源举办古代“乡约”式的风俗教化和家长培训活动,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是提高社区管理质量的重要途径。

(二)发展家庭教育事业的主要措施

新时代家庭教育事业发展,是在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新格局中踏上新征程的。新时代大背景、大格局、大思维,为我国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确立了高起点。“十四五”期间,以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为基础、以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为目标,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要集中精力解决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

1. 加快完善家庭教育法治化建设

2021 年1 月20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草案)》进行了审议,随后向社会征求意见。千呼万唤的家庭教育立法的出台,将为家庭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最高位的法律依据和保障。而且,一些省份已先行一步,出台了地方性的《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和相关政策。从目前国家层面到地区层面家庭教育法规建设的整体内容看,关注狭义的家庭教育有余,关切广义的家庭教育不足。将法治化建设指向家校共育是必要的,但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促进家庭成员共同成长,搞好家庭内部育人环境。同时,我国社区教育极不发达,社会教育与社会营利性培训机构相混淆。在家庭教育法案中要充分体现家庭、家教、家风紧密相连和相互制约的特性,指明新时代家庭教育精神发展方向,明确规定家庭教育多主体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家庭教育主体行为,同时也要对社区教育行为提出明确的规范,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2. 制定《中国家庭教育发展纲要(2020—2035)》

家庭教育事业纳入国家经济社会整体布局,纳入地方长远发展计划,必须按照党中央设计的“十四五”和2035 年远景发展规划蓝图,围绕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将家庭教育融入教育现代化体系中,构建现代家庭教育体制机制,做出长远发展规划,制定《中国家庭教育发展纲要(2020—2035)》,部署未来十五年家庭教育发展规划。在家庭教育纳入国家发展计划的同时,建议2021 年开始加强家庭教育统计,编制《中国家庭教育年度发展报告》。

3. 加强家庭教育科学研究

“十四五”期间,建议将家庭教育科学研究确立为国家社会科学重点课题,推动家庭教育研究重点项目,纳入国家和地方社科基金项目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攻关项目。以国家教育科研机构、部属六所师范大学为研究主体单位,集中人力和科研资源,实行专项攻关,尽快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诸如:家庭教育学科体系建设、中外家庭教育法规比较研究、新时代家庭教育体制机制建设、构建立体融通式合作学习共同体、家校共育框架下的学生核心素养必修课程指南、家校社合作学习共同体建设指南、家庭与家风建设指导手册、家庭教育专业指导机构建设标准、家庭教育指导师专业技术标准、家庭教育示范区(县、校)建设标准等。同时,应规范市场行为,鼓励有教育情怀、有教育实用技术研发能力的公司和研究机构共同参与科研和产品制作。

4. 加强家庭教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专业人才队伍是推进家庭教育科学化、规范化的必要条件。鼓励高等师范院校和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加强家庭教育学科建设,开设家庭教育专业,培养专业人才,并为中小学培养和培训骨干教师。国家和地方教育财政应做出专项预算,支持家庭教育专业人员培训和学科建设。中小学家庭教育专业骨干人员培训应纳入教育部实施的骨干教师国培计划。国家出台相关政策,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人员从业标准,鼓励社会工作者及优秀大学毕业生投身社区和乡镇的家庭教育事业。

5. 加强家庭教育事业组织保障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坚持党对家庭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政府“一把手”负责制,由各级政府主导,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在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有计划、分步骤推动规划实施。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动家庭教育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家庭教育机构运转、教学活动场所建设、网络平台建设、专业人员培训与业务交流、学习课程与设备配置等获得必要的财力支持。规范政府、社区、学校和家庭的职责,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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