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职业培训条例对我国高职微电子技术专业教学标准编制的启示
2021-09-08李春霞
李春霞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微电子学院,广东深圳518172)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各行各业都朝着数字化、智能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同时,“一带一路” 建设计划的推广,无数中国企业大踏步地走出国门,在世界经济的舞台上与各国企业竞争、交流、合作,在此过程中企业需要大量技术精湛、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综合素质强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了顺应市场对专业化、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求,高等职业教育从单纯的规模扩张发展进入到质量发展、内涵提升阶段,更加注重专业建设水平和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了确保高职人才培养质量,2017年教育部组织相关高职院校编写并出台各专业的国家教学标准[1],规范了专业教学内容和要求。德国职业培训条例是德国职业教育领域的纲领性法律规定,对不同职业工种的培训内容、能力要求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给出了基本规定,与我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有着同等的作用和地位。本文对比分析了德国的职业培训条例和我国的专业教学标准内容,并以微电子技术专业为例提出专业教学标准编制的建议。
1 德国“双元制” 下的职业培训条例特点分析
1.1 德国“双元制” 的历史起源和现状
德国是世界上职业教育强国之一,职业教学水平居世界前列,而“双元制” 是其职业教育最闪亮的特点。德国“双元制” 可以追溯到12-13世纪手工业学徒的培养[2],其历史悠久,获得教育界、企业界、家长和学生的广泛认同,企业将学徒工的培养当成企业的社会责任,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展教学,学生参加“双元制” 学习可以获得学徒工资,家长也持支持态度。“双元制” 是一种企业深度参与的学徒、技师、工程师培养的职业教育形式。“双元制” 学徒工吸纳了德国60%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在“双元制” 中,学徒与企业签订培训合同,企业依照国家职业培训条例要求,确定学生的企业培养大纲,通常与学生签订2~3年学徒合同[3]。学生具有在校学生和企业学徒双重身份,大约30%时间在学校进行理论学习,70%时间在企业当学徒工进行实践学习或工作[4]。企业和学校分别承担了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任务,共同配合达到职业培训条例的要求。
1.2 德国“双元制” 下职业培训条例总况
德国“双元制” 教学的最终考试目标是使学生通过行业协会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获取从业资格证书。目前德国有93个大类371种职业[4],例如机械工、建筑木工、电工、美容美发师等。针对不同的工种,德国的联邦教育研究部(BMBF)颁发各个职业培训条例[5],确定各职业工种的基础培训内容。职业培训条例的内容由联邦经济技术部经与联邦教育研究部商讨确定,全德国采取统一的标准,各州均按照职业培训条例规划学徒培训内容,开展学徒的理论教学工作、学徒企业学习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工作。
职业培训条例分为9个部分,具体包括适用职业说明、培训时长、企业培训大纲及基本内容、培训实施规定、毕业考试、考试内容比例及通过标准、条例生效说明。其中企业培训大纲是以附件的形式进行具体内容说明,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培训内容要点、每条培训要点对应的专业技能、理论知识和一般能力要求及学习时长建议。表1是职业培训条例各部分内容介绍。
表1 职业培训条例各部分内容
1.3 德国职业培训条例的特点分析
德国职业培训条例是职业培训的规范性文件,在职业培训条例的引导下,企业根据企业培训大纲完成学徒的技能培训;职业培训学校制定职业教学大纲,并按照规定完成学生的在校的知识和技能培训。从职业培训条例的内容可知,培训条例的出发点是学徒的职业能力培养,途径是培训学校和企业“双主体” 的职业能力培训,终点是职业资格证书考核。职业培训条例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校企双元,学生有双重身份,在学校和企业两个场所进行培训;二是职业能力导向,职业培训条例制定的目标就是培养学徒的职业能力,以使其符合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三是职业资格考核明确,职业培训条例中对职业资格考核有4部分介绍,对中期考核和毕业考核的内容、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都有明确的规定。
2 我国专业教学标准制定和内容介绍
专业教学标准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计、核心课程设置和教学改革的基本依据。2012年教育部首次公布了18个大类410个高职专业教学标准,2017年经过修订颁发了19个大类344个高职专业教学标准。专业教学标准的编制通过项目的形式,由承担编制任务的院校及其合作单位来完成,最后由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审核后形成高职专业教学标准并予以公布[1]。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2016年参与微电子技术专业教学标准的编制工作。微电子技术专业标准的编制经过了大量的企业和开设院校的专业调研,在调研总结企业人才需求规格、开设院校的课程、师资、教学条件的基础上,总结提出了微电子技术的专业标准。
我国的专业教学标准是教育部门认可的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指导性文件,与德国职业培训条例有同等的作用。专业教学标准的主要内容分为9个部分,分别是专业名称、入学要求、学制、职业面向、培养目标、培养规定、课程及学时安排、教学条件要求(师资、教学设施、教学资源)和质量保障。其中,培养目标、课程及学分规定、教学条件要求是专业教学标准中的重点内容。
3 我国专业教学标准与德国职业培训条例的对比分析
3.1 职业资格证书
德国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机构是行业协会,企业则是行业协会会员。在德国职业培训条例中,企业培训大纲及内容、职业资格考试1规定和职业资格考试2规定是培训条例的重点。德国职业培训条例以职业技能训练和资格证书获取为导向,对学徒掌握技能和如何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有明确的规定,而对学校的教学内容则没有明确规定,可由各个学校把握,学校有一定的教学自由度。
通常企业会制定学徒工培训计划,并与学校沟通安排理论知识的学习。我国的专业教学标准中,从实践教学环节、兼职教师、校外实训基地、学生实习基地的介绍中可知有企业参与教学的部分,但是没有明确企业参与教学的程度和教学内容。
3.2 职业面向
在我国专业教学标准中,职业面向是一个专业领域下的多种职业类别和技术领域,例如微电子技术专业教学标准面向有3个职业类别,5个技术领域。德国职业培训条例的职业面向是一种职业工种。随着专业分工越来越细,以专业来划分教学标准可能导致人才培养的职业针对性不足。
3.3 企业指导教师资质
德国“双元制” 中企业指导教师需要获得培训师资格。在专业教学标准中没有规定实习现场指导老师的资质,缺少对指导老师工作的考核,导致学生在顶岗实习中缺少必要的指导,实习效果不尽如人意。目前我国没有相关的遴选制度,加上顶岗实习企业的生产任务重,难以保证企业实习指导教师的素质。
4 微电子技术专业教学标准建设
通过对比分析德国职业培训条例和我国的专业标准,结合我国微电子技术专业标准的编制情况给出以下几点微电子技术专业标准编制建议:
4.1 微电子技术专业资格证书的开发
在我国高等职业学校微电子技术专业教学标准中采用的职业资格证书包括:电子元器件工程技术人员、半导体芯片制造工、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这些资格证书不仅在就业市场难以寻找到相关的岗位需求,也与我国集成电路企业的人才需求不相匹配,因此微电子技术专业迫切需要适应市场需求、能体现微电子技术特征的资格证书。微电子技术专业对应的集成电路产业,在集成电路产业链上有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和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三个组成部分,其中集成电路设计分为数字集成电路设计、模拟集成电路设计、RF集成电路设计、版图设计、验证设计等不同岗位工作,集成电路制造则包括工艺控制、工艺整合、厂务管理等工作岗位;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则包括设备维修、测试程序开发、品质管理、厂务管理等工作岗位。由此可见,微电子技术专业对接若干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截至2020年,教育部颁发了4批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面向微电子技术专业的有集成电路开发与测试、集成电路设计与验证、集成电路封装与测试、集成电路检测技术应用和集成电路版图设计5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效弥补了微电子技术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缺失。但上述1+X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职业面向较宽,不是以单一职业岗位开发的。实际工作岗位中,由于岗位分工的原因,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员仅需要熟练掌握某一领域的技能,因此针对职业岗位开发多种职业技能证书势在必行,例如集成电路测试技术员资格证书、集成电路验证资格证书、模拟版图设计技术员证书。
4.2 基于工作岗位方向制定多个职业面向的微电子专业教学标准
集成电路产业包括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等三个核心领域,相关从业人员所需要的理论知识不尽相同,例如设计人员需要掌握Verilog/VHDL语言、设计仿真、设计验证、设计软件使用等系列的知识与技能;从事制造的人员需要掌握不同工艺步骤的原理和设备使用、了解如何进行工艺参数调整、质量监控等系列理论和实践知识;从事封测的人员则需要掌握封测工艺、封测设备使用、测试程序开发、测试电路搭建、品质管理等系列知识与技能。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目标的高职院校应当跳出学科体系的樊笼,以岗位类别来设置专业标准,避免学生因理论学习内容过多、过杂而降低学习兴趣、分散精力和缺少实战训练。其次,由于职业院校所在区域的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方向不同,各高职院校微电子技术专业的办学定位也有较大的差异,应当贴近当地产业主流企业。例如,深圳市是集成电路设计与应用的龙头城市;上海是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的中心城市;无锡是集成电路制造与封测的产业重镇。结合我市的产业情况,我校的微电子技术专业应当聚焦集成电路版图设计、集成电路测试和集成电路应用(智能终端产品开发)等方向。
4.3 企业实践环节教学内容设计
在我国,高职学生理论知识的学习依赖于课堂教学,而职业技能学习主要有校内的仿生产性实训、赴企业实训和顶岗实习三种形式。其中,顶岗实习是最重要的技能学习阶段,也是最重要的岗位实践。但在微电子技术专业教学标准中缺少对顶岗实习学习内容、学习规划、能力培养要求、实习考核手段的具体规定。通常顶岗实习的评价采用毕业作品、毕业论文、顶岗实习周记、指导教师考核等不同形式的考核,但这些考核缺乏统一的标准,难以反映学生在实习岗位上的学习成果。缺少顶岗实习实践内容的规定容易使得学生和企业间变成单纯的雇佣关系,学生的技能学习得不到保障。
三年制高职教学过程中通常会安排一学期的企业顶岗实习,学生的实践时间宝贵,更应当明确顶岗实习的内容、技能知识点、实践安排、考核方式、指导教师职责等规定。参考德国职业培训条例中的资格证书考试,应当出台顶岗实习考核规定。
4.4 企业指导教师资质认定
德国的企业培训师是受人尊敬的职位,能为企业培养技术骨干,大型公司有专职的企业培训师,负责学徒的企业培训。德国企业培训师需要获得相应的资格,我国也应当出台相应的政策,由相关部门组织考核,通过考核的企业工作人员获取企业指导教师的资格。只有具有企业指导教师资格的企业人员才能参与到学生的实践教学指导中,例如企业兼职教师和顶岗实习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根据专业标准编写学生企业顶岗实习计划,指导学生完成顶岗技能训练。
本文通过比较我国的专业标准与德国的职业培训条例内容,结合微电子专业人才培养现状,建议微电子技术专业开发面向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和面向不同岗位的专业教学标准,如集成电路产业链开发工艺制作/设备维护/设计/封测等不同产业方向的专业标准,出台政策认定企业指导教师,并给出企业顶岗实习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