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用药时间对超声乳化白内障摘除术患者疗效的响
2021-09-08赖楚立
赖楚立
白内障已经成为临床中十分常见的病症类型且受年龄、营养与饮食、代谢与疾病、药物、遗传及先天因素、电离辐射、其他眼部疾病等因素影响,该病症发病率呈现出逐年上升态势[1]。由于白内障属于主要的致盲性眼疾之一,故一经发现就需要予以积极的治疗以恢复视力、改善生存质量[2]。超声乳化白内障摘除术为目前我国医疗卫生机构治疗白内障的常用手段,然而,术后眼表组织存在较高的感染风险,且眼表组织恢复时间较长,故临床多采用局部用药的策略[3]。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为局部用药治疗的常用药物,以往临床多采取长疗程用药,虽然有助于促进眼表组织恢复,但却会干扰泪腺分泌,缩短该药物用药时间能够促使白内障患者从中获益最大化尚不得而知,故本研究拟开展前瞻性随机对照试验探讨局部用药时间对白内障患者疗效的影响,内容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9 年1 月-2020 年10 月行超声乳化白内障摘除术治疗的100 例白内障患者为研究对象,利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50 例。对照组中男25 例、女25 例;年龄:52 岁-72 岁,平均年龄(64.34±2.26)岁;白内障分期:成熟期35 例、过熟期15 例;病变眼数:单眼45 例、双眼5 例。观察组中男27 例、女23例;年龄:54 岁-72 岁,平均年龄(64.41±2.39)岁;白内障分期:成熟期37 例、过熟期13 例;病变眼数:单眼47 例、双眼3 例。纳入标准:(1)均接受超声乳化白内障摘除术治疗者;(2)无本研究所用药物禁忌者;(3)视力0.3(含)以下、眼压上升20 mmHg(含)以上者;(4)白内障患者和(或)家属如实知晓本研究方案内容并自愿参与。排除标准:(1)合并青光眼或者是葡萄膜炎者;(2)既往有过眼部手术史者;(3)肝肾功能损伤或者是衰竭者;(4)未经控制的高血压3 级(高危)者。两组白内障患者一般资料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可分组比对。本研究方案已经获得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
1.2 方法 两组均由同一个医师团队完成超声乳化白内障摘除术,术后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11021793)均每只眼1 滴~2 滴,每天早晚各1 次。对照组术后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20497)每只眼1 滴-2 滴,每天3 次,连续给药6 周。观察组术后给药时间缩短为4 周。
1.3 观察指标 选取眼压、视力、平均光敏感度、前房深度、基础泪液分泌量、泪膜破裂时间、生存质量评分、并发症发生率为观察指标。眼压利用英国凯乐公司生产的Goldmann压平眼压计测定。视力利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测定[4]。平均光敏感度利用陕西达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IVS201全自动电脑视野计测定。前方深度通过眼科AB 型超声波检查测定。基础泪液分泌量通过泪液分泌试验测定[5]。泪膜破裂时间通过荧光素钠染色法测定[6]。生存质量评分利用世界卫生组织生存质量测定量表简表[7]评定,总分100分,得分越高生存质量越高。并发症类型包括干眼症、角膜水肿、葡萄膜炎。除并发症为术后2个月统计外其余指标分别于术前、术后1个月、术后2个月由责任护士统计。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25.0 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计量资料采用()表示,重复测量数据以单因素方差分析,组间比较以独立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率(%)表示,比较以χ2检验,P<0.05 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2.1 两组术前、术后不同时间段眼压、视力比较 见表1。
表1 两组术前、术后不同时间段眼压、视力比较(±s)
表1 两组术前、术后不同时间段眼压、视力比较(±s)
注:与术前相比较,*P<0.05。
组别对照组观察组n 眼压(mmHg)视力50 50术前47.07±2.12 47.04±2.19术后1 个月15.34±1.06*15.40±1.09*术后2 个月9.89±1.11*9.85±1.05*术前0.20±0.05 0.21±0.03术后1 个月0.72±0.18*0.75±0.20*术后2 个月0.87±0.03*0.89±0.05*
2.2 两组术前、术后不同时间段平均光敏感度、前房深度比较 见表2。
表2 两组术前、术后不同时间段平均光敏感度、前房深度比较(±s)
表2 两组术前、术后不同时间段平均光敏感度、前房深度比较(±s)
注:与术前比较,*P<0.05。
组别对照组观察组n 平均光敏感度前房深度(mm)50 50术前15.98±1.23 16.00±1.25术后1 个月21.34±1.16*21.37±1.19*术后2 个月24.11±1.21*24.20±1.18*术前1.15±0.15 1.18±0.17术后1 个月2.88±0.32*2.87±0.35*术后2 个月3.76±0.24*3.80±0.27*
2.3 两组术前、术后不同时间段基础泪液分泌量、泪膜破裂时间比较 见表3。
表3 两组术前、术后不同时间段基础泪液分泌量、泪膜破裂时间比较(±s)
表3 两组术前、术后不同时间段基础泪液分泌量、泪膜破裂时间比较(±s)
注:与术前比较,*P<0.05;与对照组相比较,#P<0.05。
组别对照组观察组n 泪膜破裂时间(s)50 50基础泪液分泌量(mm∕5·min)术前14.32±1.59 14.41±1.48术后1 个月8.85±1.15*10.88±1.12*#术后2 个月10.98±1.02*12.02±1.04*#术前10.92±1.12 10.89±1.14术后1 个月6.77±1.03*8.25±1.05*#术后2 个月7.68±1.12*9.53±1.07*#
2.4 两组术前、术后不同时间段生存质量评分比较 见表4。
表4 两组术前、术后不同时间段生存质量评分比较(±s,分)
表4 两组术前、术后不同时间段生存质量评分比较(±s,分)
注:与术前比较,*P<0.05;与对照组比较,#P<0.05。
组别对照组观察组n 50 50术前55.97±3.23 55.89±3.41术后1 个月82.34±2.56*87.87±2.44*#术后2 个月90.18±2.12*95.10±1.89*#
2.5 两组并发症发生率比较 见表5。
表5 两组并发症发生率比较[n(%)]
3 讨 论
作为白内障患者常用治疗手段,超声乳化白内障摘除术取得的疗效受到了临床的高度认可,尤其是其创伤性轻微,使得患者住院时间大幅缩短,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8]。然而,该术式仍然属于有创治疗范畴,术中操作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对患者眼表组织带来不同程度的损伤,由此使得术后面临着较高的并发症威胁。
抗生素+糖皮质激素滴眼液是目前临床常用的术后局部用药治疗方案,有助于降低眼表组织感染风险,但长时间给药治疗却会抑制眼表组织修复,对泪腺分泌带来明显不利影响。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缩短局部用药时间成为兼顾抑制眼表组织感染风险以及促进眼表组织修复需求的主要手段,但缩短局部用药时间后白内障患者获益如何却很少有临床研究证实,故对此展开深入研究仍具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中两组白内障患者术后术后1 个月、术后2个月眼压、视力、平均光敏感度、前房深度、基础泪液分泌量、泪膜破裂时间、生存质量评分均较术前得到显著改善,表明两种给药方案均取得了较为理想的疗效。组间对比结果提示,观察组术后各时间段眼压、视力、平均光敏感度、前房深度与对照组数值相当,表明缩短局部用药时间并不会对白内障患者疗效带来不良影响,而在基础泪液分泌量、泪膜破裂时间、生存质量评分比较上,观察组占据的优势更为明显。两组并发症发生率分别为4.00%和12.50%,观察组明显较对照组更低。由此结果提示,缩短局部用药时间不仅不会削弱白内障患者临床疗效,还有助于促进眼表组织恢复,维持泪腺正常分泌,从中获益更大。总结原因在于该方案充分兼顾了抑制眼表组织感染风险以及促进眼表组织修复所需,避免长时间给药对眼表组织形成的不良刺激,缓解泪腺分泌不足所致的眼干症状,使得患者就医体验得到进一步提升,而随着就医体验的明显提升,本组患者生存质量自然随之提高。
综上所述,超声乳化白内障摘除术后缩短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用药时间并不会对疗效带来不良影响,但却可以降低并发症发生率、进一步提升其生存质量,促进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