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孕妇甲状腺激素水平与妊娠结局的相关性分析
2021-09-03裴文娟
裴文娟
(许昌市妇幼保健院 检验科,河南 许昌 461000)
年龄在35 岁以上的孕妇被称之为高龄孕妇,在我国生育政策发生根本性转变的大背景下高龄孕妇数量不断增加[1]。相较于适龄孕妇,高龄孕妇发生妊娠并发症的风险更高,对妊娠结局的影响也更为明显[2]。妊娠期甲状腺疾病为女性尚未怀孕之前甲状腺功能正常,怀孕后因体内激素水平而出现的甲状腺功能异常,其中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亢)及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减)在临床中均较为常见[3]。高龄孕妇属于妊娠期甲状腺疾病的高发人群,无论是妊娠期甲亢还是妊娠期甲减均会对妊娠结局造成不良影响,但具体指标数值与此类孕妇妊娠结局的相关性却很少有研究涉及,故本研究对此展开分析,内容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收集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于许昌市妇幼保健院分娩的120 例高龄孕妇临床资料展开回顾性研究,依据妊娠结局分为良好组(60 例)及不良组(60 例)。良好组孕妇年龄37 岁~48 岁,平均年龄(42.50±1.25)岁;体重52.5~67 kg,平均体重(62.34±1.26)kg;学历水平:硕士及以上5 例、本科25 例、专科及以下30 例;经济收入水平:5 000 元(含)以上20 例、5 000 元以下40 例;生育史:已经生育49 例、未生育11 例。不良组孕妇年龄35 岁~50 岁,平均年龄(42.64±1.32)岁;体重51~68 kg,平均体重(62.41±1.30)kg;学历水平:硕士及以上3 例、本科26 例、专科及以下31 例;经济收入水平:5 000 元(含)以上17 例、5 000 元以下43 例;生育史:已经生育45 例、未生育15 例;不良妊娠结局类型:早产33 例、低出生体重儿/巨大儿17 例、胎儿窘迫9 例、胎儿畸形1 例。两组高龄孕妇年龄、体重、学历水平、经济收入水平、生育史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性。本研究已获得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
纳入标准:①年龄35 岁(含)以上且规律产检者;②孕前无甲状腺疾病者;③精神及认知功能良好,可以配合甲状腺激素检查者;④临床资料完整者。
排除标准:①合并其他妊娠期并发症,需终止妊娠者;②具有不良妊娠史者;③多胎妊娠、珍贵儿者。
1.2 方法
两组高龄孕妇均在不同孕期采集空腹静脉血3 mL,样本采集完毕后尽快送检,无法及时送检时置于4 ℃环境下保存待测。将血液样本置于安徽嘉文仪器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JW-1024 医用离心机中离心处理,3 000 转/min离心10 min 后收集血清。采用BECKMAN 生产的DXI800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对甲状腺激素水平进行测定,检测方法为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1.3 观察指标
选取孕早期(<12 孕周)、孕中期(12 周~28 周)、孕晚期(>28 周)的甲状腺激素水平为观察指标,包括促甲状腺激素、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游离甲状腺素。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25.0 统计软件处理数据,计量资料以±s表示,行t检验;计数资料以n(%)表示,行χ2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孕妇不同孕期甲状腺激素水平比较
不良组孕妇不同孕期的促甲状腺激素均高于良好组,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游离甲状腺素均低于良好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孕妇不同孕期甲状腺激素水平比较(±s)
表1 两组孕妇不同孕期甲状腺激素水平比较(±s)
不同孕期n促甲状腺激素/(U·mL-1)游离甲状腺素/(pmol·L-1)孕早期良好组 602.38±0.5233.48±2.5215.10±1.55不良组 605.34±1.0920.87±2.4310.09±1.47 t 20.18026.14516.976 P<0.001<0.001<0.001孕中期良好组 602.87±0.4933.52±2.4814.67±2.43不良组 606.24±1.0426.24±2.3411.29±1.87 t 24.17415.4417.722 P<0.001<0.001<0.001孕晚期良好组 602.94±0.3634.10±2.3514.88±1.22不良组 606.78±1.1228.97±2.4211.58±1.76 t 28.00511.16211.989 P<0.001<0.001<0.001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pmol·L-1)
2.2 高龄孕妇促甲状腺激素与不良妊娠结局的相关性
Spreaman 相关性分析结果显示,高龄孕妇促甲状腺激素与不良妊娠结局呈正相关性(r=0.55,P<0.05),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游离甲状腺素与不良妊娠结局呈负相关性(r=-0.52、-0.54,P<0.05)。见表2。
表2 高龄孕妇促甲状腺激素与不良妊娠结局的相关性
3 讨论
自2016年以来,我国生育政策迎来了根本性的转变,越来越多渴望拥有二孩的家庭得以再生育。尽管该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口结构比重失衡的问题,但却导致高龄孕妇数量明显增加,在当前乃至未来一段时期内保障母婴安全的形势不容乐观,任务繁重。进一步调查研究显示[4],符合两孩生育政策的女性中35 岁以上占比超过了60%,我国高龄孕妇每年将达到300 万以上。此前的临床研究显示[5],高龄孕妇是妊娠期疾病的高危人群,因此其在妊娠过程中容易合并多种疾病,加大不良妊娠结局发生风险。甲状腺功能异常在临床中十分常见且已经成为主要的妊娠和病症类型,发生原因与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结合球蛋白含量的迅速增加有关。妊娠期甲亢将会导致早产、胎儿窘迫、低出生体重儿、胎儿生长发育迟缓、神经智力发育受损、围产期死亡,而妊娠期甲减则会诱发宫内生长停滞、早产儿、死胎、先天畸形、新生儿死亡、足月小样儿等[6]。然而,高龄孕妇整个孕期甲状腺激素水平变化如何、是否与不良妊娠结局有关却尚缺乏足够的循证医学证据证实。
本报告通过回顾性分析于本院分娩的高龄孕妇临床资料并依据其妊娠结局进行分组,对比两组甲状腺激素水平差异,结果发现:与良好组相比,不良组在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时的促甲状腺激素均更高,而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游离甲状腺素均更低,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Spreaman 相关性分析结果显示,高龄孕妇促甲状腺激素与不良妊娠结局呈正相关性(r=0.55,P<0.05),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游离甲状腺素与不良妊娠结局呈负相关性(r=-0.52、-0.54,P<0.05)。由以上研究结果提示,高龄孕妇甲状腺激素水平对其妊娠结局具有直接影响关系。妊娠后下丘脑—垂体—甲状腺轴处于应激状态,由此干扰甲状腺激素的释放,同时不同孕期胎儿发育对甲状腺激素的需求量不太相同,孕早期甲状腺激素需求量较大,而孕中期及孕晚期机体代偿可以维持前期的消耗,使得整个孕期甲状腺激素维持在稳定水平。高龄孕妇年龄普遍较大,机体调节能力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对应激状态的敏感性更高,由此使其孕早期的甲状腺激素释放异常,孕中期及孕晚期的代偿能力不足,造成整个孕期甲状腺激素水平异常改变。然而,同为高龄孕妇,良好组与不良组的甲状腺激素水平却存在着明显异常现象,分析除了自身因素外,还可能与所处的碘营养状态、免疫系统功能紊乱有关。此外,通过分析不良组不同孕期甲状腺激素数值可知,以上指标虽然偏离于正常水平,但却尚未达到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 减退的诊断标准,而临床为避免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 减退的过度治疗往往不采取药物处理,此点或可能是导致本组高龄孕妇不良妊娠结局的重要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本研究的不足之处在于研究方法为回顾性研究,研究对象的选择偏倚或许会对研究结果造成一定影响。同时不良组高龄孕妇普遍为潜在的妊娠期甲减、妊娠期甲亢的病例数不足,导致分析结果无法直观描述潜在妊娠期甲亢对妊娠结局的影响。故开展前瞻性研究、扩大样本量成为今后研究的重要方向。
综上所述,高龄孕妇甲状腺激素水平与妊娠结局密切相关,建议临床强化高龄产妇孕期甲状腺激素水平监测以改善妊娠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