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校图书馆读者禁止性规范探析
2021-09-03包庆芳张海霞
包庆芳 张海霞
【摘 要】本文通过官网浏览的方式对青海三所本科高校图书馆的禁止性规范进行调研,在分析的基础上阐述青海高校图书馆禁止性规范中存在的问题,并总结产生原因,归纳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青海 高校图书馆 读者 禁止性规范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21.21.061
高校图书馆禁止性规范是读者利用图书馆各类资源需遵守的不得触犯的条例,禁止性规范的合理制定为读者利用图书馆一切资源提供了制度基础,也为图书馆的管理带来便利。本文选取了青海大学图书馆(简称青大馆)、青海师范大学图书馆(简称青师大馆)、青海民族大学图书馆(青民大馆)三所本科院校的图书馆为样本,探析青藏高原地区本科院校图书馆禁止性规范中存在的问题。
一、青海高校禁止性规范中存在的问题
(一)禁止性规范制定范围小
高校图书馆禁止性规范基本内容应涉及出入馆禁止性规范、馆内读者举止禁止性规范、纸质资源借阅禁止性规范和电子资源下载禁止性规范。当下,三所青海样本高校制定的禁止性规范中缺乏对电子资源的禁止性规范,近年来全国高校图书馆在“互联网+”的发展下推广电子资源,电子资源已经成为各大高校图书馆资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样本中的三所图书馆均未对电子资源的使用制定明确的规范。
从三所图书馆制定的入馆禁止性规范来看,青大馆涉及范围相对较为广泛,青师大馆和青民大馆范圍单一,并未针对馆内的所有区域制定统一的出入馆禁止性规范。出入馆禁止性规范应包括进馆不得带入馆内所有区域的及离馆严禁带出的所有物品,带入和带出物的禁止性规范项目应从图书馆的整体布局和馆藏建设出发制定。对“馆内举止禁止性规范”,青大馆和青师大馆相对较为全面,基本涵盖了读者不得在馆内进行的大部分不文明现象,但青民大馆在此方面的规定较少,不够全面。有关“纸质资源借阅禁止性规范”,三所样本高校制定的规范不尽合理,并没有对禁止借阅的纸质资源作明确表述。纸质资源借阅禁止性规范从理论上应包括借阅权严禁滥用、禁止将只提供阅览的图书放置在还书箱、逾期图书是否能续借、已预约图书是否可借、无登记不得将资源带出馆、已借资源禁止向其他人借阅等相关内容。但三所高校图书馆并未对以上内容作详细规定,涉及范围单一且不够全面,有可能出现读者利用规范不全面的漏洞做违法之事。
(二)禁止性规范内容不够详细
内容全面具体的禁止性规范有助于读者更明确地使用馆内资源。但笔者通过浏览青海三所高校图书馆禁止性规范,发现大部分禁止性规范不够具体详细,内容缺乏深层次挖掘。如青大馆“读者守则”第4条规定“爱护书刊和设备,损坏要照章赔偿,设备不得拿出馆外。”这里的“章”是哪一章并没有指明,规范制定了,却没有惩治的相应规章。再如青大馆“读者入馆须知”中的第8条规定“不得用物件空占阅览室座位。若座位只放物件而无人看管超过20分钟,其他读者可使用该座位。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条例中的无人看管超过20分钟,这个20分钟如何确定,若没有专门负责人随时注意或座位预约系统的规范化使用,“20分钟”这个时间将很难确定,应进一步明确这“20分钟”由谁来统计。再如青师大馆“入馆须知”中第五项“举止文明礼貌,衣着整洁得体,摒除一切不良陋习。”这样的规定只是一个大概的方向,并不够具体,如果对“文明礼貌”“衣着得体”和“一切不良陋习”添加具体化的内容,如“不说脏话、不穿短裤、短裙和拖鞋”这样具体化的内容相对更具有说服力。
(三)禁止性规范得不到有效、广泛的宣传
高校图书馆禁止性规范是读者准入图书馆第一门槛规范,只有读者在规范化的程序范围内遵守规范,才能更好地利用馆内资源。青大馆有关读者禁止性规范在官网“概况”中的“制度规范”里,微信公众号中并没有读者使用资源的各种规范。青师大馆读者禁止性规范在官网图书馆“规章制度”和“读者指南”这两栏中,在微信公众号第三项“服务”中的“帮助指南”中有显现。青民大馆的禁止性规范挂在官网“服务指南”这一项中的“规章制度”中,微信公众号无读者禁止性规范相关内容。通过浏览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现,这三所高校并没有将禁止性规范归置到读者最容易浏览到的位置,且两所高校的微信公共号中也没有相关内容。这就说明,高校图书馆在不断提升自身的资源建设发展时,并没有注重最基础的禁止性规范,禁止性规范的规范化制订并没有得到重视。高校图书馆没有拓宽宣传途径和扩大宣传范围,读者也不能准确地获悉如何合理利用资源,难免会发生不文明行为和现象。
(四)对规范的准确度掌握不够,定位不明晰
禁止性规范是为约束读者规范进馆利用资源设备而制订的,是高校图书馆工作者为读者提供资源利用需求的同时,出于对资源设备保护的目的而制订的,因此这些规范的制订需进一步明确读者在什么地方不得做什么,其地点要明确、不得干什么事项更需要明确。笔者在调研这三所高校图书馆禁止性规范时发现,有很多规范并不明确,读者易混淆概念或投机取巧,利用规范漏洞胡作非为,很多不同地点范围内的禁止性规范出现在同一条内容中,出现了不文明现象。
如青大馆“读者守则”中的第7条规定“保持馆内整洁,不得抽烟、随地吐痰、吃东西、乱扔纸屑和带危险品入馆。”将馆内举止和入馆需携带物品,本不在同一范畴内的规范,归在一起,不具有明确性。青师大馆“入馆须知”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禁止在馆内吸烟、使用明火,违规使用电器。”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入馆”属于出入馆禁止性规范的范畴,地点在入馆门口,是进入高校图书馆的准入性规范,而“禁止在馆内吸烟、使用明火,违规使用电器”属于馆内举止禁止性规范的范围,地点在图书馆内部区域,将这两条归置为一起,易让读者投机取巧。
这些规范中定位不明晰的问题不仅出现在单项条例中,还出现在不同的规范范围内,将禁止入馆禁止性规范中的一些条例和馆内举止禁止性规范或资源借阅禁止性规范混淆在一起,读者在阅读规范时并不能准确地掌握需要具体遵守的禁止性规范,这种不明晰、不准确易造成读者不再按规范有序化借阅,而是随心所欲,从而出现各种不文明现象,对图书馆造成不良影响。
二、青海省高校图书馆禁止性规范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地域和区域的影响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地区,平均海拔较高,地形复杂且地貌多样,独特的地理环境限制了当地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青海高校图书馆的发展在这样的环境和形式下难免受到影响。不同于其他本科院校较多的省份,青海省内只有三所本科院校,临近省份也都属于西北地区,其高校图书馆的发展也受地域影响严重。由于地势海拔高,且受距离、经费、交通的影响,到其他高校学习的机会也随之变少,可接收的信息相对闭塞。通过网络不能全面了解和掌握其他高校图书馆制定其禁止性规范的依据,因此青海高校图书馆禁止性规范的详细制定简化、单一。
(二)图书馆员的学历水平偏低、馆员老龄化现象明显
青海由于受地形地势、气候温度、经济水平等影响,能到青海谋求职位的毕业生少之又少,导致高校图书馆缺乏高学历人才。青海三所高校图书馆馆员大多为本科学历,其中还有不少专科出身的馆员,不仅如此,这些馆员中大部分人员临近退休,体力、脑力各方面都受到限制,真正投身于图书馆发展建设的人员较少。年轻的硕博毕业生又不愿意来青海,这就造成青海高校图书馆发展的瓶颈,年轻且学历高的馆员留不住,而又有大批图书馆员临近退休,因此能够投身于图书馆禁止性规范制订的基础性工作馆员人数少,制订的禁止性规范不够全面系统。
(三)缺乏与对口支援院校的沟通交流
青海三所高校分别受到省外各大高校的帮扶,但这三所高校图书馆缺乏与对口支援院校之间的沟通。对口支援给青海高校的发展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机会,青海高校图书馆要主动积极抓住机会,不断制定学习计划,主动贴上去,主动出击学习。虽然有对口支援的平台,但青海高校图书馆并没有主动投身于学习之中,缺乏切实可行的学习规划,沟通学习的机会少,缺乏主动积极性,有平台却没有得到有效利用,整体上阻碍了图书馆的发展。这些对口支援院校大都位于沿海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学习机会多,高校图书馆制定的规范也比较全面。因此,青海高校图书馆应全面学习对口院校图书馆的禁止性规范,不断为读者使用资源制订良好的规范秩序。
(四)读者不良阅读行为呈多样化趋势
当今高校图书馆读者都是95后,学习和成长环境不同于以往学生,因此,他们在图书馆的学习行为也出现了多样化趋势,读者在馆内的不良行为呈电子化、衣着服饰暴露化、行为举止大胆化趋势。而高校图书馆并没有及时了解并总结归纳读者近年来出现的新的多样化、时尚化的不良行为,缺乏对读者规范的准确认识,没有及时补修规范中已不适应时代背景的规范,无与时俱进的禁止性规范,读者自然也就忽视了现有的不合乎实际需求的禁止性规范。图书馆员没有积极主动地了解读者的不文明阅读习惯,读者进馆时没有可以准确参考的制度规范,导致读者的不良行为习惯就会越来越常见,读者不良行为不能够得到有效约束,阻碍了高校图书馆的整体发展。
三、对青海高校图书馆禁止性规范的建议
(一)加强与对口支援院校图书馆的交流互动
青海高校图书馆的发展要充分利用好对口支援这一重要平台,在对口支援的基础上首先派专门负责制订禁止性规范的馆员到对口支援学校实践考察学习,在参观学习的基础上对照相应制订的禁止性规范内容学习。系统地将对口支援学校制订的禁止性规范涉及的具体内容、不同的方面、有哪些需进一步深化的禁止性规范都要进行认真严格的学习,并将学习到的内容与本馆实际相结合,进一步明确本校规范需制订的不同范围和相应内容。
(二)系统排查本馆资源设备并规范惩戒措施
禁止性规范的制订要有针对性,因此青海高校图书馆要对制订禁止性规范的区域空间、资源设备、纸质资源、电子资源、座位设施等逐一排查,进一步明确需制订禁止性规范的全部设备和资源。在制订针对全馆区域和资源的禁止性规范的基础上,对具有特色性的空间区域和资源制订具有特殊性的针对性规范。在禁止性规范制订的基础上要适时推进惩戒规范,并在禁止性规范后附加明确化、规范化、分级别和惩戒程度的处理规定,以此促进实施禁止性规范的整体性和系统化。
(三)多角度采纳意见进一步完善规范
禁止性规范关系到读者的切身利益,在制订定或修改时应多方听取建设意见。高校的读者不仅有学生,还包括各学院教师、行政教辅人员、离退休人员和校外有阅读需求的读者,因此禁止性规范的制订定应充分征询这些不同类型、有不同阅读需求的读者,多方了解并征询,通过逐一学习和分析后制订定从读者角度出发、为读者充分考虑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读者禁止性规范。与此同时,三所高校图书馆之间也应加强沟通和联系,互相之间也应从发展的角度多提一些宝贵意见,互相学习帮助,从而推进青海整个地区高校及专科职业学校图书馆禁止性规范的发展。
(四)提高重视,奖惩结合
青海高校图书馆禁止性规范不尽完善的原因主要在于重视程度低,奖惩不够分明。因此,首先应提高对禁止性规范的认识,正确认识其对读者的约束作用和对馆内资源的保护作用,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禁止性规范,并适当增加读者文明行为奖励制度,奖励那些文明阅读的读者。过分强调禁止可能引起读者的反感,可适当调整规范,将消极性规范转变为积极性规范,提高读者进馆学习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好高校图书馆教学科研、信息支撑、文献保障、文化传承等作用。
四、结束语
禁止性规范的制订定并不是强行管制读者的举止行为,而是引导读者规范使用馆内资源。青海高校图书馆禁止性规范受各种因素的限制,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要制訂定全面、系统的规范,还需要图书馆人多方向、多渠道加强学习,并将学习到的内容应用于图书馆禁止性规范的实际制订定规划中,从而促进禁止性规范的有序化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光华.规范读者不良行为,构建和谐高校图书馆[J].晋图学刊,2006(4):56-58,64.
[2]付立宏,徐启玲.英国高校图书馆用户禁止性规范分析[J].图书馆,2018(6):5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