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传媒在乡村法治建设中的问题与对策
2021-08-27陈慧君卜璐瑶
陈慧君 卜璐瑶
摘要:新闻媒体传播为我国乡村发展带来了新思路,在乡村法治建设上也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因此法治尤为重要。本文通过调查研究,从法制类节目在江苏沭阳农村的传播现状分析总结当今新闻媒体传播在农村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法制节目;乡村振兴;法治建设
中图分类号:G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1)12-00-02
为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必然选择[1]。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规划全面细致的乡村发展蓝图,这一战略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扎根基层,深入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期发展农村和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起点,法治环境建设是这一重要战略顺利实施的可靠保障,也是乡村振兴的前提条件。随着新闻媒体传播的不断成长,我国乡村法治建设也迎来了新的发展。
1 新闻媒体传播在农村法治建设中的现状——以江苏沭阳农村为例
即便社会不断进步,科学技术高速发展,历经几千年的农业文明仍然存在。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党和政府持续加强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社会与媒体高度关注农村地区[2]。为了解新闻媒体传播背景下我国农村法治建设现状,本文以江苏沭阳农村为调查个案进行实证研究。
1.1 农民接触传播媒介的种类
新闻媒体,也被称为大众媒体,包括纸质媒体(报纸)和电子媒体(广播和电视)。随着互联网的兴起,网络作为新型电子媒体逐渐成为一种新的媒介形式。为了解新闻媒体在农村的传播现状,笔者对60位沭阳农民展开了问卷调查,调查了农民接触的各大传播媒介的种类。
调查数据显示,有84.3%的农民最常接触的传播媒介是电视,20.8%的农民最常接触报纸,最常接触广播的农民占15.7%,10.4%的农民最常接触网络或其他传播媒介。由此可见,在中国农村,普及率最高、覆盖面最广、最受农村受众欢迎的传播媒介是电视。而对于农民收看电视时间的调查,2006年武汉大学强月新、张明新的报告指出,当时农民受众每周收看电视时间平均为16.27小时,约为139.5分钟/天;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方晓红教授等调查研究报告显示,农民平时每天观看电视的平均时长约为143.9分钟,农忙时约为97.8分钟[3]。笔者此次调查结果与前辈的报告结果吻合,进一步证实了电视媒介在农村的重要地位。
1.2 农民接触法律的现状
囿于物力、人力和财力的限制,法治宣传下乡活动、法治宣传标语等宣传方式在农村普法工作中效果不太明显,电视作为农民接触最多的传播媒介,再加上其传播优势,无疑成了法律宣传的重要工具。虽然不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主要传播渠道存在一定差异,但电视媒体在其中都占据着重要地位。因此,笔者以农民观看电视法制节目的状况为出发点,了解农民接触法律的现状。
经调查,每天观看法制节目半小时以上的农民超过半数,这说明农民的法律自觉性在慢慢地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愿意花时间接近法律,了解法律。其中,77.1%的农民都通过观看法制节目了解到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仅有22.9%的农民完全没有了解到法律知识,可见,通过观看法制节目,农民的法律意识也得到了提高,电视法制节目的法律宣传效果可见一斑。
2 电视法制类节目传播在农村法治建设中的问题例析
2.1 电视法制节目收视率低于其他电视节目
虽然调查显示大多农民每天都会花半小时以上收看电视法制节目,但是他们更多的时间是用来观看其他类型电视节目的,大家最爱看的还是电视剧、综艺节目、电影、纪录片等,法制类节目的收视率并不高。大部分农民的受教育程度都较低,而大多法制節目又十分考验观众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因此不是每个人都能轻松地看懂,而电视剧、电影等具有通俗易懂、精彩有趣的特点,所以农民更愿意将闲暇时间用在观看电视剧、电影而不是法制节目上[4]。例如,《法治沭阳》节目相对来说画面比较单一,文稿略显晦涩,而大多沭阳当地农民的文化程度有限,不愿看或看不懂这档节目,因此该节目在当地的收视率并不高。
2.2 题材脱离农村现状
在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农民的媒介素养尚不足以支持其从新媒体上获得有效信息来满足自身的信息需求,这是新媒体传播需要走好的“最后一公里”[5]。在关于节目内容理解程度的调查中,大部分沭阳农民都表示不太能理解,这是因为大家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民,从小到大能了解到的信息也大多都是和农村有关的。而以宿迁本地法制节目《法治宿迁进行时》为代表的一类节目,选取的案例大多都与城市建设相关,脱离了农村现状,因此不能起到良好的法律宣传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都十分重视农村法治建设,但受制于农村不可抗力的矛盾与落后,农村普法工作一直落后于城镇。
2.3 宣传的法律知识浅显,实用性不强
调查可知,很大一部分农民都通过观看法制节目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知道要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维权,但并不清楚该怎么做,甚至会做出一些自认为合法的举动。近年来,农民工因工资拖欠问题大闹劳动局的新闻案例屡见不鲜,他们心知想要回工资就要去劳动局,但却不知道怎样合法有效地解决问题。目前法制节目都是针对某一具体案件进行追踪报道,生动形象地讲述了其中所涉及的法律条文和道德观念,但是只是做到了告诉老百姓法律条文在典型案例中的运用,简单地介绍了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并没有阐明当老百姓遇到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事情时该找谁咨询,如何辩护,整个法律维权的程序规则是怎样的,而这些正是当下普法宣传所需要关注的问题。
3 新闻媒体传播为乡村法治建设提供新思路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乡村法治系统的建设困难重重,而新闻媒体传播作为新时代的传播媒介之一,在乡村法治建设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为其提供了新思路。所以想要振兴乡村,就要融入法治元素,筑牢法治根基。
3.1 多模式宣传法治知识
尽管沭阳地区的农民法治意识在不断提高,但其地方宣传形式单一、内容枯燥,法律核心内容并未在乡村内部得到消化。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阻碍了乡村振兴的发展进程。
新闻媒体传播具有时效性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而法律知识的宣传是一个浩大的工程,要想将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传递给每一个民众,就势必要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让乡村法治建设得以稳步前行。当下中央重视并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各地区积极响应,但农村地区的实施仍然十分困难,所以基层部门要联合当地电视台共同制作系列法制栏目,用生动有趣的情节、通俗易懂的陈述向民众讲解法律故事背后的法律知识,而不拘泥于挂横幅、贴画报的形式。此外,基层部门要联合当地新闻媒体,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宣传法制知识。
3.2 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近几年,我国农村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执法机关及其行政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文明、不严格、不公正的现象屡见不鲜。笔者实地访问村民得知,沭阳地区有些执法人员收人贿赂、执法不公,阿谀权贵、恃强凌弱,使得农民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地方司法机关在处理坑农骗农案件时,立案拖沓、敷衍了事,没有对违法犯罪分子起到足够的震慑、制约作用。
新闻媒体行业要注重媒体人法律意识和素养的提高,为农民群众提供最真实、准确的信息,充分发挥舆论对执法工作的正确监督作用。同时,新闻媒体的监督也是司法公正的有力保证之一,在司法过程中贯穿舆论监督,有利于营造司法公开、透明的环境[6]。
3.3 为立法提供讨论平台
在法治新时代,法治的规制与建构对任何国家战略的有效实施都是不可或缺的,乡村振兴战略自然也包括在其中。但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制中,有关农村、农业生产,涉及农民自身权益的法律相对较少,导致农村矛盾纠纷和潜在的社会问题愈演愈烈。
新闻媒体要协助立法机关将乡村振兴战略的法律法规草案公之于众,为乡村振兴法律法规意见稿的完善提供一个讨论的平台,各地农民、专家学者皆可参与其中、抒发己见[7]。
4 借新闻媒体传播推动农村法治建设的对策
4.1 增强法制节目生动性、多样性
针对沭阳当地农民展开的调查结果显示,电视剧、电影这类影视媒介的受欢迎程度远远高于其他传播媒介。究其根源在于电视剧、电影有着生动形象、情景交融、通俗易懂的特点,可以做到故事性和趣味性并存,所以很受老百姓的欢迎。如果法制节目可以向电视剧和电影学习,借鉴电影的呈现法则,通过讲好故事的方式传递信息,通过拍摄和剪辑,对现实中的各种案件加以艺术渲染,将整个案件矛盾的激烈火花、破案的扑朔迷离、法庭上的精彩交锋用艺术的手法环环相扣地展现出来,产生引人入胜的效果,使法制节目在普法的同时更具直观性、趣味性,便可以让受众更易于接受理解。
4.2 真正结合农村生活
人们源于本性的感情最易在传播中达到共鸣、获得认同[8]。一档合格的法制节目要将“贴近农村、贴近农民、贴近生活”作为节目制作的中心思想,将农村生活和农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节目选题的核心内容。为贴近农村生活,新闻媒体工作者也要试图做出与农村相关的作品,就法制节目而言,当前法制节目所报道的案例,很多只是套了农村生活的外衣,案件的关键矛盾和真实冲突与大多数农民的生活实际上是无关的,脱离了农村现状。法制节目在取材时,首先要保证的应该是选题的多样性、真实性,要选取对广大受众具有学习警示意义的案例,做到叙事简明易懂,选题贴合大众。只有平民化的表达才能让广大农民真正感受到影片中的思想,只有真实的案例才能真正展现在乡村中生活的平凡人的力量。节目制作要深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群众中,立足于他们的生活与实践进行叙事,与观众产生情感共鸣[9],进而让广大的农民受众能够轻松地习法、懂法,有意识地用法、护法。
4.3 正确引导农民合法维权,宣扬程序正义
长期以来,我国的法律宣传更加注重实体法,而忽略了程序法,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中,并没有正确的诉讼程序,也不清楚自身的诉讼权利与应承担的义务,更不知道该如何打官司。“十四五”规划中再一次强调中国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而想要真正走向法治社会,农村的法治建设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农村的法治建设必须做到程序正义,程序正义在法律正义价值中有着重要意义,也是司法需要孜孜追求的重要目标,如果做不到程序正义,就不可能实现法律的实质正义。无论是法制节目还是其他新闻媒体传播的法制类作品,都要做到宣扬程序正义,在进行法律知识宣传的基础上,更要着重宣传法律程序合理的重要性。任何法律活动都应该受到一定程序的约束,都应按照程序进行,不能出现程序的“真空”,只有做好对具体程序的宣传,农民才能真正懂得如何维权。
4.4 重点塑造品牌类节目效应
现今,大多农民自身的知识结构都不完善,难以依靠自己的判断挑选出真正值得信赖、值得学习的法制节目,因此需要有权威的平台或乡村基层管理者进行品牌节目的宣传,形成一定的节目效应。例如,《今日说法》《焦点访谈》等优秀的法制节目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节目真实可信且生动形象、特色鲜明,发展过程中,这些节目还在不断地进行着改革和创新。它们以普及法律知识为重要任务,同时致力于提高人们运用法律维权的意识,真正做到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用公平、公正的态度树立了法制节目的行业标杆[10]。同时,借助央视这一平台,节目的可信度也有所保障。另外,形象化的法律条文使观众易于理解和接受,形成了较好的口碑和品牌效应。媒体一旦丧失了公信力,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11],因此,地方电视台应以《今日说法》等优秀法制节目为榜样,重点塑造品牌类节目效应,提高节目公信力。
5 结语
中国乡村振兴发展多年,新闻媒体传播在其中的作用逐渐显现,但由于技术落后、经验缺失,地方媒体也存在着各种问题,本文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以供参考。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护航,而作为文化产业的龙头,传媒业责任重大。在法治宣传上,媒体担当先行,新闻媒体应发挥其独特作用,助力法治宣传,推动乡村振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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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李惠敏.助力乡村文化自信:涉农纪录片的当代价值研究——以《记住乡愁》为例[J].东南传播,2020(06):35-37.
[10] 裴富毅,孔德播,梁猛.当代农村居民对法制节目观看状况的调查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4(04):165-166.
[11] 位云玲.新闻反转的内在机理、影响及治理探究[J].新闻知识,2019(04):86-89.
作者简介:陈慧君(2000—),女,江苏泰州人,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广播电视学。
卜璐瑶(2000—),女,江蘇淮安人,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广播电视学。
指导老师:冯广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