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供应链金融模式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分析

2021-08-25

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借贷供应链融资

荆 典

(大连财经学院 经济学院,辽宁 大连 116622)

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事关产业经济的总体发展,作为企业发展的后备力量,大量具备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难以获得资金支持,导致市场潜力无法兑现,潜在产业动能未被发掘。在这一过程中,金融产业的缺位是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核心问题,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处于风险防范的目的,无法向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资金支持。而互联网金融中出现的P2P融资,实质上是民间“高利贷”的模式转换,不仅伤害了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而且严重透支了部分企业的发展潜力。

在当期的研究中,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般存在两个角度的解读。第一是互联网金融模式,林辉认为互联网金融改变了传统金融的运营模式,也为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提供了新的思路[1]。刘达认为,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以第三方支付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业态开始渗透至传统供应链金融模式,并直接作为信贷资源发放方参与到供应链金融之中,互联网+金融模式能够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2]。第二是供应链金融模式,宋华等采用嵌入式多案例研究方法,探究供应链金融和传统银行借贷对中小企业融资绩效影响的差异。研究发现,供应链金融采取贷后结果控制和过程控制相结合等手段,能够有效降低事前与事后的信息不对称,提高中小企业融资可得性,降低融资成本[3]。王剑提出,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中小企业需要采用更具技术水平的融资渠道进行发展,我国融资渠道已经从单渠道、多渠道及跨渠道零售模式,逐渐转变为全渠道模式。供应链与企业的协同发展,就需要把握全渠道的发展策略[4]。袁楚楚首先分析了传统的供应链金融的运转模式,指出其存在供应链金融的操作风险较高、相关配套的法律制度不完善、融资结构较为单一等问题,鉴于此她提出了强化内控、完善法律制度等政策建议[5]。现有关于供应链金融模式对中小企业融资影响的研究多为理论分析,学者们多基于现状、问题、对策进行研究,缺乏必要的机理研究,本文基于两部门博弈进行理论机制分析,能够弥补现有研究的不足之处。同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亟需有效的金融模式支撑,在这一背景下供应链金融的出现解决了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诸多问题。辨析传统金融、供应链金融贷和供应链金融ABS模式之间的优劣,能够为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借鉴,同样也能为我国产业经济转型提供思考。

一、基础理论

传统金融一般指企业通过银行进行借贷的过程。在我国的金融实践中,银行体系往往以保持稳定发展为前提,对具备风险的中小企业投资相对缺乏,该问题不仅源于中小企业本身,更来自于银行的目标设定。作为企业发展的长尾端企业,中小企业往往具备较低的资本实力,其固定资产并不足以支撑发展所需,但大量中小企业的项目处于成长期,一旦得到有效资金支撑,就能获取较高的收益。银行对于大型企业的投资属于典型的“低风险、低收益”投资,而中小企业只能借助于民间贷款的方式进行发展,这也造成了大量民间贷“暴雷”情况。

为了理论化解读这一过程,引入Holmstrom & Tirole的博弈过程分析传统银行与中小企业的双部门博弈过程。银行面向市场上所有企业进行信用评级,信用评级额度来源于企业能够进行偿贷的固定资产,本文把固定资产不足以满足发展所需的企业视为中小企业,否则为大型核心企业[6]。银行的利率水平相对固定,由此得到的企业贷款利润也相对固定,设定为f。由于中小企业可能出于“骗贷”动机向银行申请贷款,因此在该过程中存在显著的“道德风险”问题,设定企业可以从道德风险中的获益为B,由于银行的严格监管,在传统金融视角下,企业可能获得的道德风险收益为b,有B>b。根据H&T模型可知,中小企业的努力目标是生产获取的财富大于因不道德操作而获取的财富,中小企业在传统金融中的“激励相容条件(I-C)”为:

ΔpRb≥b#

(1)

类似的,由于银行在信用评级过程中会产生对应的交易成本,设定为c,银行的主要目标是投资获取的利润足以覆盖c,因此中小企业在传统金融中的“激励相容条件(I-C)”

ΔpRb≥c#

(2)

根据两类I-C条件,可以得出中小企业在传统金融借贷下可能出现的最大融资:

(3)

根据公式(3)可见,中小企业融资水平必须足以覆盖银行投资I和自有成本A的差值,那么可以进一步得到中小企业自有成本的最小约束A*:

(4)

根据公式(4)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在传统金融模式下,中小企业的自有资产额度必须足以满足非道德成本b和银行借贷成本c的折现值,这表明传统金融模式下借贷要求较高,中小企业中具备较多实体资产的企业更易获得借贷,这一现象导致大量高附加值的轻资产企业难以获得贷款,例如信息服务类企业、网络中小企业和生物科技企业。

二、供应链金融视角下中小企业的发展

沈玲和李利军提出,从融资结构整体来看,之所以会产生供应链金融模式,其核心原因在于融资的结构性分化[7]。从银行的角度来看,供应商和核心企业具备较强运营资质,融资偿付能力较强,因此对此类企业的贷款供应属于典型的买方市场,银行在激烈竞争下获取的利润水平较低。从企业角度来看,银行出于稳定风险的需要,因此会根据实物资产进行授信,授信水平可能与生产需求产业有较大差别,因此从银行获取融资并不足以覆盖生产需求,在业务种类单一的小微企业中表现得更加明显。上述矛盾的存在让小微企业转向核心企业为主体的供应链金融模式,通过预付账款的延期支付进行信用借贷,情况如图1所示。

图1 供应链贷体系

(5)

同样根据激励相容约束(I-C)可以得到,优质企业的自有成本约束为:

(6)

类似的可以得到劣质企业的自有成本约束为:

(7)

而传统金融模式下并未对企业水平进行分类,约束为:

(8)

综合上述条件可以得到均衡一:

(9)

该结论当且仅当F→0时成立,根据公式(9)可以看到,劣质企业的自有成本约束远高于传统金融的自有成本约束。该结果说明当供应链金融贷向银行支付的资金使用利润较低时,供应链金融贷能够较好地剔除供应链中的劣质企业,供应链核心企业能够通过合作信息规避银行信用评级所需的交易成本。

进一步可以得到均衡二:

2.1两组患儿的护理有效率对比 实验组患者治疗有效率为96.67%,对照组患者治疗有效率为76.67%,实验组患者治疗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表示统计学有意义。见表1。

(10)

该结论当且仅当F→0时成立。根据公式(10)可以看到,当供应链金融贷向银行支付的资金使用利润较低时,供应链金融贷中的优质企业能够获得远低于传统金融模式所需的融资约束,这也是供应链金融与“P2P”金融模式的核心差异所在,供应链核心企业作为利润分配者,有效实现了企业信息的反馈和企业水平的分类,规避了风险传染情况。

但根据上诉两类均衡可以发现,供应链金融贷模式实质上与传统银行借贷各有优劣。供应链金融贷模式在传统金融的基础上对供应链内部的企业进行分类和借贷分配,但由于银行的资金使用成本F的存在,上述两类均衡的存在性必须银行提供较低的资金使用成本,从当前的情况来看,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广泛存在“融资难”的问题,政策利好促使核心企业在与银行进行资金存管的过程中,核心企业获得了极低的资金使用成本,也就是说,上述两类均衡仅仅属于短期存在,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银行处于资金稳定性需求,一旦提高F的水平,中小企业的整体借贷约束将再度提升。

三、供应链金融贷与供应链金融ABS的对比

供应链金融ABS模式借助于供应链上因为资金链和物流之间的时间差形成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融资租赁等等,核心企业在向供应链企业提供贷款时,一般会将上述债权作为质押物,从而保障自身权益,并将风险转移到中小企业本身。不同于上文的静态分析,供应链金融ABS实际上是一个动态博弈过程。对此,我们假设博弈过程不存在可预见的结束时点,那么就会存在持续的重复博弈。核心企业(出借人)与中小企业(融资者)重复博弈的出发机制设定为两阶段,两阶段存在道德风险问题,第一阶段存在逆向选择问题,这是因为在第一阶段,项目更好的企业可能选择不努力,从而获取私人好处,这样就无法有效分辨项目的水平。由于在两阶段博弈过程中新型情况完全不同于静态博弈,本文再次引入供应链金融贷的借贷模型,好的信息设定为s=G,坏的信息设定为s=B,写作:

(11)

(12)

在条件概率下,ABS模式的收益为:

(13)

为了使条件概率收敛,可以采用贝叶斯定理求解两类概率:

(14)

(15)

(16)

中小企业不努力时的收益为:

(17)

由此可见,供应链金融ABS能够获取收益的条件为:Wb-WG>B。对此本文可以进行证明,首先设定:

(18)

根据公式(18)可以看到,WABS与τ之间属于典型的增函数关系,即会随着τ的增加而增加,而τ处于(0,1)之间,假定τ=1(最小条件),可以得到:

(19)

假定τ=0(最大条件),可以得到:

(20)

综合上述证明过程可知,当供应链金融ABS中存在如下均衡条件:

(21)

该均衡条件说明了两个情况:在供应链ABS投资模式下,发展潜力较好的优质中小企业总是会在第一阶段努力工作,以获取投资者持续的投资;发展潜力较差的劣质中小企业会在第一阶段不努力工作,其企业获取持续投资的概率极低。由此可见,供应链金融ABS有效克服了供应链金融贷中存在的核心问题,即借贷成本不可避免地引起了道德风险问题,ABS投资通过两阶段投资的方式找出在第一阶段投资中出现了逆向选择的中小企业,并保持与优质企业的持续融资,有效实现了投资和发展的需要。

四、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

第一,传统金融模式中大型银行机构执行了较高标准的信息审核制度,由于银行仅仅关注风险和收益的对等性,控制风险成为大型银行的首要目标,而中小企业的发展具备较强的不确定性,银行作为风险承担者必须满足存款的合理运用,因此必须通过高水平的信息评估降低企业的非道德收入可能,高昂的交易成本和借贷成本制约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也造成了市场整体的“融资难”困境。

第二,传统金融往往导向风险情况,即中小企业的骗贷情况。由于银行的授信方式具备固定性,风险性的中小企业可以采用内部盈余管理和固定资产投资来增加信贷额度,这也造成银行授信过程中企业的逆向选择情况,更有意愿“骗贷”的中小企业反而更有可能通过银行的信用评估[8]。我国大量中小企业实质上具备很好的发展前景,但由于始终无法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只能转向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的高利率不仅会严重降低企业的实际收入,一旦企业出现非预期的经营情况,多头拆借的贷款就会产生杠杆,进而造成行业内部的风险传染。

第三,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中,供应链金融贷在短期内能够解决传统金融的高门槛问题,且有效辨别了供应链内部的优质与劣质企业;供应链金融ABS解决了供应链金融贷中存在的道德风险问题,通过两阶段投资的方式进一步降低了融资门槛,形成了融资模式上的实质创新。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金融机构对于融资企业缺乏综合性的风险评估,使得金融资源并不能够得到最佳的配置,极大制约了供应链金融的运营效率和发展[9]。从中小企业发展外部角度来看,通过供应链金融助力小微中小企业,可以扩展中小企业融资范围,增加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并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规模。在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背景下,发展供应链金融这种融资模式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选择之一。

基于上述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首先,强化内部控制,提升机构应对风险意识。中小企业的发展具备较强的不确定性,银行作为风险承担者必须满足存款的合理运用,导致中小企业的融资比较难。鉴于此,中小企业必须要强化内部控制,培养专业化的风险管控团队,打造高素质的专业化人才,依靠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加入,明确每个部门的业务操作流程和相关职责,将相关业务进行细化,降低内部风险,强化对风险的处置能力。其次,提高供应链中小企业的合作关系。中小企业难以获取银行授信贷款,因而彼此之间的民间借贷较多,通过供应链金融可以加强中小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供应链交流联系能够减少民间借贷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最后,为供应链金融发展提供法律法规保障。当前我国的供应链金融法律法规相关策略并不完善,抑制了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为进一步扩大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规模,我国必须不断完善担保抵押制度,不断完善担保法律制度,中小企业如果发生了违约风险,商业银行务必实施担保物权法,对相关抵押物进行扣留或者变卖,进而控制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

猜你喜欢

借贷供应链融资
强化粮食供应链韧性
民间借贷纠纷频发 诚信为本依法融资
海外并购绩效及供应链整合案例研究
解锁西贝供应链的成功密码
为什么美中供应链脱钩雷声大雨点小
融资
融资
7月重要融资事件
让民间借贷驶入法治轨道
5月重要融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