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德与法治课堂开展法治教育的实践
2021-08-23吴玉萍
【摘要】本文以《人民选出的代表》一课教学为例,论述在道德与法治课堂开展法治教育的实践,提出让学生在丰富的实例中感知法治价值、在生动的探究活动中培养法治思维、在适切的情感体验中增强法治认同感、在精准的问题思辨中增强法治意识、在长效的行为素养培养中实现知行统一等教学建议。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 《人民选出的代表》 法治意识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21)21-0020-0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为了贯彻会议精神,2016年教育部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德育课程全部更名为“道德与法治”。统编道德与法治教材采用“各册渗透,确保法治教育不断线;专册呈现,突出法治教育的重点”的方式,加大法治教育力度。例如六年级上册第6课第一框《人民选出的代表》,其教学目标是让学生初步了解人民是如何行使权利参与国家管理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么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引导学生认识每个公民都享有对社会生活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的权利,由此逐渐渗透法治意识。
一、在丰富的实例中感知法治价值
政治生活不是儿童熟悉的领域,尤其是人大代表选举等相关内容,对小学生来说更是陌生。在教学《人民选出的代表》一课时,教师需要抓住学生这一认知特点,选择一些真人真事作为切入点,拉近教材与学生的距离,将知识化难为易、化繁为简,帮助学生真正理解“人大代表人民选”的内涵。
上课伊始,笔者先利用课件展示一些突出当地的民生工程、便民政策和具有地域发展特色的图片,并补充介绍国务院决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减轻家长经济负担的提案,告知学生这些发展现象、相关政策都与人民代表的职责相关;然后播放若干当地和全国人大代表现场选举的短视频,让学生对“人民代表”这个群体产生初步的印象;接着播放本班学生代表课前采访当地人大代表的视频,并启发学生思考:如果你去采访人大代表,你想向他们提出哪些问题呢?在整个教学环节中,学生认真观看现实生活中人大代表的政治生活点滴,仔细倾听采访中人大代表发表的一些观点,逐渐明确了在宪法和代表法的规定下,人大代表享有与执行职务相适应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例如:在人大会议上,人大代表享有审议权、提案权、选举权、询问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在闭会期间,人大代表享有执行代表职务的职责和权利,如参加代表小组活动、视察、专题调研、联系群众、依照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等(谈到这一点时,笔者播放了当地人大代表提议在本地区建设配套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居民聚居区修建过街天桥和周边公园等利民工程的视频)。
生活德育论主张从学生的生活出发,在学生的学习生活中渗透道德与法治知识。小学道德与法治是一门与学生生活紧密联系的综合性活动课程,强调学生作为学习主体应在课堂活动中自主学习与主动寻求发展,教学过程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真实体验生活、主动参与生活、积极创造生活的过程。本课选择学生熟悉的当地生活场景,让学生直接感知人大代表通过承担职责和履行权利给人们美好生活带来的实际影响,进一步认识“人民选举人大代表”是人民参与国家政策制定的体现,形成对人民代表大会的初步认知,提升自身的法治意识。
二、在生动的探究活动中培养法治思维
教学活动是链接教材知识与学生感受的桥梁,建构以活动为核心的德育课程,可以深化学生情感体验,促进学生道德成长。利用《人民选出的代表》这一课教学与人大代表相关的法治知识,教师在引用丰富的生活实例导入课题后,可以组织学生开展自主学习、小组合作等探究活动,引导他们了解人大代表选举程序,突破本课的教学难点。
笔者首先播放中央电视台的“两会百科”等电视短片和教师自制的“人民代表产生的过程”微课;然后提出“选举法中规定各级人大代表是如何产生”的问题,让学生进行3分钟的简单交流;接着组织学生自主学习课本“知识窗”“活动园”中的内容,使其逐渐明晰选举的流程;最后用思维导图的方式逐级展示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方式。为了检测学生对选举程序内容的理解程度,笔者挑选了一些知识点让学生先交流再回答,如让学生分别说说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意义和程序:直接选举是由选民一人一票选出来,间接选举是由选民推选的代表选举出来。
以學生认知为基础,以宪法和选举法为内容,引导学生关注身边人大代表选举的过程,学习法律中关于人大代表选举的知识,进而对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选举程序、选民资格等基础知识加深了解,初步树立民主意识和形成法治思维。
三、在适切的情感体验中增强法治认同感
道德与法治是一门人文学科,注重对学生思想情感的培养。《人民选出的代表》这一课蕴含丰富的人文资源,实施教学时,教师可以通过创设适宜的情境或营造浓郁的氛围,深化学生的情感体验,进而增强他们的法治认同感。
首先,体悟认真对待每一张选票,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责任。在课前的预习环节,笔者让学生通过查阅网络资料、咨询父母、观看电视新闻等方式,搜集一些与人民代表选举相关的故事。课中,笔者用语言引入:“一张人大代表选票看似轻飘飘,背后却承载着不可估的重量。每一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投好神圣的一票,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当学生认识到选票的重要性后,再播放一些包括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现场选举、全国各级人大代表发言等的视频,营造浓厚的氛围,引导学生入情入境。这时,笔者趁热打铁,鼓励学生说说课前预习了解到的“选票的故事”,以增强学生对选票的尊崇,及对人民选举大会制度的认同。
其次,体验“直接选举”过程,切身了解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程序。课中,笔者组织开展模拟选举活动,让学生戴上活动辅助用具“选民证”,经历“选民登记→班级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告→班级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参与投票”的选举过程。学生在体验活动中了解“直接选举”的主要程序后,再独立完成课本“活动园”中区人大代表选举过程的时间顺序填写。
在教育教学中开展体验学习活动,其重要价值不在学会某种操作方式,而在于让学生在活动中获得真实的体验,这种体验是形成认识、转化行为的动力。教学本课,教师设计“选票的故事”分享与模拟选举等体验活动,能够让学生更直观地认识选票和选举,懂得每一张选票都要认真对待和珍视,懂得选举是一个肃穆又神圣的过程。
四、在精准的问题思辨中增强法治意识
在道德与法治课堂中,如果只有活动而没有思辨,就不能推动学生的学习进入更深层次。《人民选出的代表》这一课内容距离学生生活比较遥远,且一些法治知识比较繁琐、枯燥、难懂,学生要理解与运用具有一定难度,教师可以通过设计一些思辨问题,让学生先思考再辩论,由此加深对本课内容的认识,增强法治意识。
例如,笔者引导学生交流:“将来你参加人大代表选举,你会把手中的一票投给什么样的人?”学生达成共识:“具有选举资格的,能为人民发声、促进地区现代化发展建设的人。”针对学生的回答,笔者追问:“那什么样的人是不具备选举资格的呢?”一名学生说“外国人”,另一名学生马上提出“具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是享有选举权利的”,另一名学生附和“没错,只要是我国的合法公民都可以参加选举”。经历了简单的思辨过程,学生对能够享有选举权的人群产生初步印象。这时,笔者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并由此展开解释: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他们都是不具有选举资格的。接着,笔者还结合实际问题启发学生思考:为什么组织选举的部门还要请因病卧床的人参与投票呢?让学生在互动辨析中深化对法律规定的“选举资格”的理解。
思辨问题可以促进学生对道德概念的内化。因此,教师可以引导学生直接面对实际问题,学会综合、关联、多角度、切合实际地分析问题,使其形成自觉的道德分辨意识和正确的道德认知。
五、在长效的行为素养培养中实现知行统一
法治意识的培养体现在学生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教师要在以道德与法治为主的德育课程中坚持常态、长效的教学策略,将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学生的道德实践体验,使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现知行统一。
学习《人民选出的代表》一课,能让学生认识到选举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是责任的体现;同时也能培养学生积极参与政治生活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在最后的教学总结提升环节,教师建议学生在生活中积极关注社区宣传,关注家人参與人大代表选举的过程;引导学生将本课学习中获得的程序逻辑、法治思维用在自己将来的选举活动中;布置学生完成课后作业“如果你是人大代表,请你围绕身边的民生问题拟一份提案吧”。正如鲁洁先生所说,“道德学习不能站在生活之外去进行,道德的学习者不能是一个静观的凝视者,必须是一个行动的实践者”,在每节课结束之际,教师有意识地将课堂的内容延伸至课外,指引学生走进社会大课堂,思考自己享有的政治权利,提出自己的政治见解,能促进学生道德素养与道德行为的培养,实现知行统一。
法治意识是每位公民应该具备的素养,法治教育是国家民主建设的基础。教师应该充分利用道德与法治的课程载体,精心设计新颖、生动的活动,加强法治教育,让法治意识深植于学生心中,让学生成为合格的公民。
【作者简介】吴玉萍(1980— ),女,汉族,广西柳州人,大学本科学历,一级教师,柳州市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带头人,现就职于柳州市箭盘山小学,研究方向为道德与法治教育教学。
(责编 黄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