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冲突与调适
2021-08-18赵文聘陈保中
赵文聘 陈保中
摘 要:商业与公益结合遇到了目标冲突和操作难题,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过程中企业会遇到核心目标与外围目标的冲突,价值共享型资本主义不可避免地遇到了经济与社会目标的冲突,这些冲突都源于未能充分把握资本的本质特征。当前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应当充分正视社会力量对利润及其他投资目标的追求,结合社会力量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时不同的倾向性,坚持细分思路和精细化设计,兼顾投资目标与公益性要求,促进社会力量和公益事业各种项目更好匹配,实现社会力量与公益事业有效融合,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社会力量;公益事业;资本;冲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当前公益合作成为社会热点,跨界公益在实践中层出不穷,社会企业、共益企业、影响力投资等商业和公益融合实践探索也越来越深入,但商业与公益结合出现的问题却让公众将欺骗、诈捐、传销、集资、庞氏骗局与公益联系在了一起。针对各界的质疑,需要研究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过程中遇到的冲突和难题,探讨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理论依据和实践路径,以保证社会公益目标实现和社会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一、企业社会责任方案中公益与企业核心目标冲突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为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参考,近40多年来,很多人以企业社会责任(CSR)和社会责任投资(SRI)的名义,期望把企业的行为和业务引导到社会友好型和环境友好型的范围之内。[1]企业希望通过履行社会责任获取利益相关者乃至社会公众的认可,进而获取社会美誉度,如卡罗尔所说“只要企业能有意识地进行这种投资并持之以恒,那么迟早会获得企业在社会资本上的回报,唤起尽可能多的、各种类型的利益相关者的忠诚和支持”[2]。当前大量的社会公益内容也被纳入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越来越多的企业(组织)也开始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并参与到大量社会公益事务中。
霍华德·博文(Howard R. Bowen)在讨论商人有关问题时,提出了商人应当履行社会责任,在他看来,商人决策及行动时有责任、有义务考虑社会期望的目标和价值观念,而不能仅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3]这也是弗里德里克所说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是要满足公众对企业经营应当具备社会目的的期待。[4]卡罗尔更清晰地将企业社会责任界定为经济、法律、道德和自愿责任四部分,这四个部分构成了企业社会责任的金字塔模型。其中经济责任是基础性的,占比最大,法律、道德、自愿责任依次向上占比越来越少。[5]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一个基本的假设和判断是:企业都会面对来自客户、政府、媒体、公众等多元利益相关者的严格审视,优秀的企业家能够清晰认识到,要想获得长期的成功,就需要遵守法律、坚持诚信并不断满足社会目的,认识到这一步,企业就会有意愿接受并执行企业社会责任相应的标准和要求。[6]
然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参与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只是将其作为企业经营的边缘内容和附属目标,很多环境、社会、经济等问题被认为是企业带来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只是为了应付外界的质疑,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外部性问题。印度学者Sarkar Santanu更是进一步认为尽管CSR被认为是企业利他主义的胜利,但现实中的CSR是纯粹出于自身利益的商业行为。[7]由于企业社会责任仅为企业的附属目标而非核心目标,当社会目标与企业经济目标发生冲突时,企业由于其逐利性质会将经济目标放在更高的位置,搁置甚至放弃社会目标。杨皖苏等通过分析沪深上市企业数据,得出结论:目前条件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仅对其销售等情况产生不了积极的作用,还可能因承担社会责任而导致成本增加、利润下降,使企业处于不利境地,美德和利益不可避免地分道扬镳。[8]因此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假设并不能保证企业持续成为社会公益的一支核心力量。
二、共享价值方案中的经济与社会目标冲突
如何使企业发展带来更少的外部性问题,甚至直接面向社会问题解决?理论界尝试将社会公益从企业的外围目标变成核心目标。价值共享型资本主义就是伴随着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日渐深入的探讨而提出的。比尔·盖茨呼吁构建一种新的并称之为创造型资本主义的资本主义制度体系,在这种制度设计中,政府、企业和公益力量可以携手共进,企业可以兼顾行善和盈利,让市场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使更多人从市场运行中获益。较为典型的宣传案例是2013年比尔·盖茨投资的科研机构Global good和澳柯玛公司共同研发便携且功能强大适应非洲环境的疫苗保存设备——Arktek被动式疫苗储存箱,该案例实现了企业盈利与满足社会需求双重目标。迈克尔·波特进一步提出价值共享型资本主义理念,极力重新界定资本主义边界,认为企业应该将社会目标作为其核心目标,在为社會创造价值、应对社会挑战、满足社会需求的过程中来创造经济价值,资本需要兼顾商业成功和社会进步,积极寻求社会进步与企业价值链之间的交集。[9]在理论界和实务界推动下,资本主义社会从理论到实践发生了一些变化,从宣扬竞争性市场资本主义到开始鼓吹价值共享型资本主义,形成了一股倡导社会创新、社会创业的潮流。典型的是近些年兴起的社会创业热潮,尽管社会创业的定义还不是很清晰,但目前定义极具包容性,可以容纳各种对社会有益的活动,不可辩驳地是一个“非营利现象”[10],践行着通过满足社会目的而实现经济价值的路径。
共享价值的观念使得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组织的界限变得模糊,实际上,价值共享型资本主义就算没有直接创造社会收益,至少还能抵消一些逐利行为的不良后果。因此这种理念在一定程度上深化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探讨。一方面,通过市场模式开展社会创业而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企业出现,越来越多的国家注意到社会企业在建构更加包容性的社会和经济议程方面的潜力[11],甚至被视为政府、市场、非营利组织之外的推动社会发展的“第四推动力”[12],我国一些地方也出台鼓励和支持社会企业相关规范性文件。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非营利组织借助商业手段开展工作,萨拉蒙通过调查32个国家的社会组织,得出服务收费、政府拨款和私人慈善捐赠平均分别占到社会组织总收入的50.9%、38.8%、10.3%,服务收费已经成为这些国家社会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13],盈利与公益之间的界限越来越不那么森严。
然而,价值共享型资本主义仍然不可避免地遇到了经济与社会目标的冲突,经济发展与社会问题解决是两种目标导向,经济发展注重增长和规模,而社会问题解决会具体到更加细微和复杂的问题。正如,乔尔·弗雷施曼(Joel Fleishman)于2007年在《基金会》(The Foundation)一书中写道:“如果基金会正在做它们应该要做的事情——通过解决困难的社会问题来最大化社会价值,那么它们势必要承受失败。”[14]市场模式是需要极力避免商业风险的,大部分严重的商业风险会使社会企业、非营利组织管理者的注意力从核心社会使命中转移开来,在一些情况下,甚至会破坏这些核心使命。“不切实际的期望正在扭曲管理者的决策,最终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资源,而且使重要的社会需求未能得到满足。”[15]非营利组织和营利实体之间的差异日渐被视为非营利范式的缺陷,而该缺陷恰恰可以由一种类商业的方法来弥补[16],这使得在采用市场模式的过程中,很多非营利组织被迫建立商业企业,而企业需要投入更多精力、资源用以商业运作,进而会导致社会企业、非营利组织的工作重心只顾及经济目标而偏离了社会目标。这也导致社会企业、非营利组织在组织发展中更容易受到资本意志、商业思维的影响,而弱化对社会目标的追求,“如果比尔·盖茨选定了一个优先项目,并对该项目投入了上亿美元,那么人们将向钱看齐。”[17]在商业领域中,迅速规模化的压力是天然的、势在必行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单位成本,提高边际利润,但社会转变通常非常缓慢,因为它过于复杂且遍布冲突[18],因此社会问题的解决有特定的过程,市场模式强调效率和规模化,但社会问题往往更复杂,依托市场模式可能带来异化现象,近些年我国发生的魏则西等事件显露出这种现象是客观存在的,而且一旦发生,其影响是非常恶劣的。市场化并不必然使社会公益更加高效,“市场化”方案可能会加剧社会不平等,达不到效率结果。近些年我国保障性住房领域出现的开发标准高档化、目标群体错位尤其是“福利倒置”问题就可见一斑。
三、基于资本特征的跨界公益冲突根源分析
企业社会责任和价值共享资本主义方案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的上述冲突,根源于未能充分把握资本的本质特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将资本定义为:“用于剥削雇佣工人而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它体现着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剥削和被剥削的生产关系”[19],马克思将资本运动的过程表述为G-W-G,称为资本总公式,并基于资本总公式对资本的本质特征做四个方面的深刻解读:第一,资本追求价值的增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资本来到世间,就是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初期——并且每个资本主义暴发户都必须个别地通过这个历史阶段——致富冲动和贪欲是当作绝对的情欲起统治作用”,“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20]。第二,资本具有流动性。资本的本性是追求价值的增殖,但资本本身不会带来价值的增殖,资本是“一种运动,是一个经过各个不同阶段的循环过程,这个过程本身又包含循环过程的三种不同的形式。因此,它只能理解为运动,而不能理解为静止物……在这里,价值经过不同的形式,不同的运动,在其中它保存自己,同时使自己增殖,增大”。“只是在这个不断更新的运动中才有价值的增殖。因此,资本的运动是没有限度的。”他进一步指出:资本家的目的“不是取得一次利润,而只是谋取利润的无休止的运动”[21]。第三,资本的竞争性和扩张性。马克思指出,“自由竞争是资本同作为另一个资本的它自身的关系,即资本作为资本的现实行为”,资本如果没有竞争,就“预告了资本的解体和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的解体”[22]。而资本的增殖性和流动性又导致资本“力求……把商品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的时间缩减为最低限度。资本越发展……也就越是力求在空间上更加扩大市场,力求用时间去消灭更多的空间”[23],这就是资本的竞争性和扩张性。资本具有不断增殖的目标,也必然遵循资本运动的规律参与资本竞争,并且在竞争中实现资本的扩张。第四,资本具有社会属性。马克思指出“资本不是物,而是一种以物为媒介的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资本也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24],“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脱离资本的本性谈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价值共享资本主义是危险的,实践中大量企业甚至表面上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较好的企业的违法犯罪显示出企图以公益目标替代资本价值增殖目标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
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资本特征的上述深刻解读,提供了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的理论可能和现实路径。
第一,对资本逐利性和流动性的利用。资本逐利性是指资本追求价值的增殖,因此社会公益事业的各类项目只要能带来资本的价值增殖,即能实现G-W-G资本总公式中G>G,资本都有可能表现出兴趣,甚至积极参与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因此可以推出另外一个推论:对于资本来说,重要的是价值的增殖即实现G>G,资本是否愿意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最为关键的是公益事业各类项目能否为资本带来预期的增殖。而在一个竞争的市场,不是任何项目都能给资本带来预期的价值增殖,也就是说尽管资本运行都是追求价值增殖,都希望实现G-W-G,资本总公式中G>G,但实际运动的结果可能是G=G,也可能是G
第二,从资本的社会属性到政府引导。资本在追逐利润、寻求增殖的过程中很容易无视法律法规,损害他人、公众甚至社会整体利益,因此对资本的逐利性需要加以引导,而资本的社会属性提供了引导的可能性和现实路径。资本背负着的客观存在的社会关系对资本有着特殊的要求,需要资本在追逐利润、寻求价值增值的过程中充分考虑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需要满足,当然这种考虑可能是主动的,也可能是被动的,企业社会责任和价值共享资本主义方案就是希望企业主动考虑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需要满足并将之嵌入到企业运营全过程。如何使资本的一般特性和特殊性两方面结合,以使资本更有效地并更有益地运转?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各国逐渐找到方法即由代表社会利益的政府对资本的运行进行宏观调控以防止“市场失灵”,同时政府通过制定规范对资本在追求价值增值过程进行约束以使其主动或被动地考虑社会需求,并通过这种方法使社会力量服务于社会利益。政府作为权力机构可以利用各种政治的、法律的、社会的非资本力量以及国有资本的作用,构成引导与约束资本运行的社会环境,引导社会力量在追求自身增值的过程中,消除或减少其危害社会利益的方面,增强其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方面。资本的社会属性使得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在理论上存在一定的可能性,而政府的引导和规范则可以为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提供现实途径。
四、冲突的破解:寻找影响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G内涵
基于上述论述,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重要的影响因素就是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能否满足社会力量的价值增值的目标,包括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是否会降低运营风险、获取稳定利润等方面。除此之外,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还受社会关系、个体理念偏好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具体来说有三个方面的因素需要加以重视。
第一,稳定利润或低投资风险的激励。一般而言,社会力量进行投资,一方面会考虑投资所能获取的回报率或利润率,另一方面还会充分考虑投资过程可能遇到的风险,不同的投资主体会有不同的风险偏好,如何获取回报的同时有效降低风险是投资者在投资决策时必须考虑的问题,投资者通常的做法是把资本投入不同的项目中,以达到充分降低投资的整体风险,确保符合预期的回报率或收益率。当前我国社会力量开展投资所能选择的投资渠道相对单一,这也客观上形成了我国社会力量往往在特定领域盲目重复投资,例如,房地产市场,或者变成游资对某些商品价格进行炒作以获取暴利。这一方面需要国家放开社会力量开展投资的不合理限制,逐步放开和开发新的投资渠道。另一方面也需要国家通过建立完善的市场规则和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来杜绝极端暴利的市场投资项目出现,同时,也要求社会力量开展投资时积极务实地寻找投资渠道,以降低投资风险。当然社会力量在投资决策时,实际的影响因素并非仅限于风险和回报两种,政治因素、投资者个人情感、舆论导向等因素都将左右投资决策,社会力量若要在现实环境中追逐高回报率但同时又要降低风险的话,就必须进行投资组合,而进行的多元投资项目应当是相关度较低的。因此如果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可以提供较稳定的收益,就可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当然如果社会公益事业项目难以提供较稳定的收益或者会造成投资者入不敷出,则难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这也体现资本总公式的基本要义,也是对资本特性的理性应用。基于此,在对社会公益事业进行细分、对项目及政策进行精细化设计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将那些收益相对稳定、风险相对较低的项目放开准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并通过利润保障、较低风险保障、公益目标保障等措施,以确保社会力量投资的合理利润回报和社会公益项目的公益目标均可实现。近些年我国福利社会化领域的一些实践也证明把握这一因素具有积极意义,通过合理运用政策工具、项目设计可以吸引相当一部分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公益事业。
第二,社会共同关注和整体行动融入。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利益相关者因为企业的经营活动而承受风险。米切尔认为企业利益相关者至少要具有合法性、权力性、紧急性等三个属性中的至少一种[25],根据属性不同,米切尔将企业利益相关者分为潜在利益相关者、预期型利益相关者、确定型利益相关者三类,尽管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利益相关者的身份会发生转变,但相对来说,企业更关注那些与自身经营最相关的利益相关者的诉求,而对于如顾客这样的利益相关者很难集中起来通过集体行动方式影响企业经营甚至参与企业治理。奥尔森从理性选择的角度定义了集体行动的基本逻辑:“除非一个集团中的人数很少,存在强制或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促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动,理性的、自利的个人将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團的利益”,一般来说,开展集体行动时需要支付两种形式的成本,一种是“直接资源成本”,另一种是“组织成本”[26]。因此,利益相关者理论批评者认为该理论并不便于实际操作。马克思关于资本的社会属性的论述提供了一个通过聚合社会共同关注和推进集体行动进而营造特定社会环境,赋予企业特定的社会属性,促进企业将相关者利益、公众利益嵌入到企业经营战略和具体决策中的路径。这种推动力量一般需要强有力的聚合组织来实现。在我国当前的制度安排中,一方面,党和国家充分发挥聚合组织作用,借助新技术、互联网平台等途径降低了协调各主体之间关系的各种成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直接赋予社会公益各方主体各种资源,出台公益税收减免政策,不断减少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直接资源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实施精准扶贫、健康中国、环境保护等国家战略,聚集社会共同关注,通过制度化、集体推动的方式,将弱势群体利益、公众利益等融入国家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推动形成多元参与党和国家重大战略的大格局,有效降低组织成本,通过集体行动机制促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各项事业,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我国通过聚合社会共同关注和营造集体行动的方式,有效吸引了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事业,充分证明合理利用这一要素,可以有效促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融入社会公共事业,并做出积极贡献。
第三,社会声望与声誉隐性激励。如前所述,当前大量的社会公益内容也被纳入社会责任的范畴,企业(组织)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越来越成为国内外和社会各界一个普遍的认知。但社会力量对承担社会责任的态度差别很大,实际运作经营过程中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也产生了较大的分化,有的企业表现突出,有的企业仍在观望。社会力量通过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而承担社会责任不适宜完全采用强制机制,即便是有外在压力甚或强制,非自愿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依然很少承担社会责任,这一点可以从欧洲里斯本战略实施过程中不得不对社会责任的态度进行重新表述的做法得到证实①。为了促进企业经营中更多地顾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目标,理论界提出了企业家声誉机制,认为声誉机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企业家机会主义行为,良好的职业声誉对企业家行为有积极的激励作用;反之,则市场会对企业家产生排斥。声誉机制与马斯洛需求层次相契合,社会声望和声誉能够赋予企业家重要的社会地位,满足其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是企业家的一种无形资产,这种无形资产获取的过程同样可以视为资本的增殖过程,而且声誉机制是一种成本相对更低的机制,随着社会信息流动加速和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企业家对获取社会声望和声誉可以产生更清晰、更稳定的预期,进而完成一次次重复博弈,获得更多的无形资产。同样,这种声望和声誉,也反映出企业家在社会关系层面具有的认可度和影响力。声望和声誉机制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供了清晰和稳定的隐性激励,可以形成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信任-互惠-声誉”为核心的有限理性集体行动[27],使得社会公益事业可以吸引更多不同的主体参与进来,并推动各类主体在社会公益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结论与思考
结合理论分析,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需要对社会力量和公益事业、公益项目进行充分的细分,善于合理利用影响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的各种影响因素,对相关制度政策进行精细化设计。
首先,充分正视社会力量对参与效果的期待。社会力量尤其是民间资本壮大但投资并不理性,违法犯罪现象较为普遍,规制和引导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课题,社会力量尤其是民间资本具有资本一般特性,也具有其社会属性。应当充分重视资本的本质特征,正视社会力量投资社会公益事业的正当诉求。基于马克思资本总公式,可以将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过程表述为:G→△→G(G=G+X)。公式中G代表社会力量投入的资本,△代表投入社会公益事业的途径,G代表G投入社会公益后的增殖情况,X是投入社会公益对社会力量所产生的效果,在公益事业相关政策制定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影响社会力量参与的X部分。应当通过税收优惠、价格保障等方式保障社会力量投资社会公益事业能够获得合理利润或有效降低经营风险,满足其对上述X的正当诉求。一些社会力量具有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意愿,开展投资时往往更多地会在回报或风险层面考虑是否适宜,可以通过政策、项目设计,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多种选择,根据其意愿可以扮演直接供给主体,也可以与某种供给主体合作,当然也可以和多种供给主体合作,确保社会力量在投资公益事业过程中有充分的选择。
其次,公益事业项目兼顾社会力量的不同需求。社会力量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时会表现出不同的倾向性,可能会更多考虑稳定利润或低投资风险的激励,也可能想积极回应社会共同关注、融入党和国家组织推动的集体行动,也可能主要想获取社会声望和声誉、增加无形资产,因此可以通过精细化设计,用不同的公益事业项目满足不同社会力量的不同需求来激励社会力量通过适当的途径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社会公益事业并非完全排斥营利,而是更强调公益性,目标是实现社会目的,通过细分和精细化设计,社会公益事业项目中的可市场定价项目、限制(价格)利润项目、保本微利项目都可以为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提供广阔的参与空间。因此,需要在顶层设计中强化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公益事业中促进双方深度融合的基本思路和框架(见图1),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中,必须预留社会力量的参与空间,将社会公益事业中可市场定价(相对高风险)、限制(价格)利润(相对中风险)、保本微利(相对低风险)项目分别与具有高逐利性(高风险)、弱逐利性(中低风险)偏好的社会力量投资方进行有效组合[28]。通过社会力量和公益项目的分别细分,和相关制度政策的精细化设计,兼顾公益项目的公益性与资本对G的需求,从而持续有效推动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公益事业。
第三,构建和完善社会声望和声誉机制。西方福利国家福利平衡格局中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精巧的伙伴关系网络”[29],政府和社会通过这个网络被有效地链接起来,形成了一种相对稳定的伙伴关系。这种伙伴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社会声望和声誉机制的体现,可以借鉴西方经验,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过程中,逐步建立科学的社会力量声誉评价机制和社会声望养成机制,完善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相关信息记录、收集和传播机制,不断完善社会信用机制,不断优化全社会信任环境,完善相关奖惩制度,约束社会力量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过程中保持行为克制,遵纪守法,积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切实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注释:
①在新“里斯本战略”的指导下,欧委会于2006年3月发表了《为经济增长和就业进行合作:使欧洲成为CSR的标杆》,重新表述了其在CSR问題上的态度,核心观点是:CSR就其根本而言是指自愿的企业行为,所以对企业附加的义务和管理要求都可能是不利于企业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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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onflict and Adjustment in the Process of
Non-governmental Forces Participating in Social Public Welfare
Zhao Wenpin / Chen Baozhong
Abstract:The combination of business and public welfare has encountered the conflict of objectives and operational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of fulfilling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enterprises will encounter the conflict of core objectives and peripheral objectives. Value sharing capitalism inevitably encounters the conflic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objectives. All of these conflicts and problems originate from the essential characteristics of capital. At present, in order to encourage non-governmental forces to participate in social public welfare, we should fully respect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apital, and the willingness of non-governmental forces to participate in social public welfare. We should subdivide and elaborate non-governmental forces and public welfare projects, to realize the balance between public welfare and pursuing profits, and to promote the health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social public welfare.
Keywords:Non-governmental Forces Social;Public Welfare;Capital Conflict
(責任编辑 矫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