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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贤型顾问:新乡贤参与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功能与机制研究

2021-08-18高万芹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新乡贤村干部

摘 要:新乡贤参与村干部队伍建设的作用在不同地区存在明显差异。中西部地区新乡贤主要通过能力引领、路径引领、动力引领以及培养后备干部和村干部接班人来发挥作用。但新乡贤参与村干部队伍建设的程度和数量有限,且以家族为单位;宗族型乡贤较多,难以把握辅助村庄选举和干预村庄选举的界限。与东部发达地区的“乡贤型村干部”相比,中西部农村地区人财物流出的现实决定了新乡贤多是“乡贤型顾问”,他们主要作为发展顾问参与村级治理,这一角色定位在推动基层良性治理的同时,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关键词:村干部;新乡贤;乡贤型顾问;村级治理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21)04-0055-11

一、问题的提出

村干部队伍是乡村振兴的组织保障和中坚力量,然而在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大背景下,村干部队伍建设面临人才外流、动力不足、能力弱化和后备干部不足等问题,导致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甚至瘫痪,村级治理陷入困境,乡村振兴难以实现。近年来,为解决上述难题,推动新乡贤返乡当干部成为弥补村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的一种重要方式。国家相继在一号文件和一些纲领性文件中提出要重视新乡贤的作用。因此,新時代下如何发挥新乡贤在村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作用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目前,关于新乡贤参与村干部队伍建设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这一大的主题下,并形成了两种主要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鼓励乡贤型村干部,让新乡贤通过村两委竞选成为村治主体[1],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党组织带头人的作用[2];另一种观点则不提倡新乡贤成为村治主体,认为他们应该作为体制外精英和民间权威辅助村民自治的实现,协助村两委开展队伍建设[3]。

第一种观点的研究主要立足于东部发达地区的经验,看到了一些有能力、有公心的新乡贤作为村干部创造了一些典型成就。如浙江上虞的杭兰英[4]、浙江义乌的何允辉[3]等,浙江丽水更是招揽了7000多名新乡贤返乡并成功当选村两委干部,使村两委中返乡新乡贤比例达到了898%[5]。招引新乡贤返乡当村干部成为地方政府破解村干部队伍断层、能力弱化的一种方法。同时,此种观点认为乡贤治村是一种能人治村的逻辑,是对传统乡绅治村的拓展和创新[6]。作为一种将乡村民众与乡村精英结合起来的治理模式,乡贤治村无疑是一种有益探索[7]。因此,应鼓励新乡贤担任村干部,赋予回归乡贤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大力支持有意愿的乡贤依法参与村两委竞选,及时把优秀乡贤吸纳到党员队伍中来,对于杰出乡贤也可以使其通过“挂职村官”“镇长助理”等方式灵活参与乡村事务[8]。

第二种观点下的新乡贤研究并不提倡乡贤成为村干部,但提议他们作为一种辅助力量参与村级治理。此类研究认为,新乡贤治村存在富人治村、精英俘获等风险[9],也要警惕一些伪乡贤、新乡霸及其干涉村庄选举的行为[10]。乡村治理的主体不应是新乡贤,新乡贤只能是村级治理的补充力量,

他们参与乡村治理的关键作用在于推动乡村自治[11],其功能不能超越现有治理主体[4]。也有研究认为应探索一种“村干部+新乡贤”乡村自治模式[12],新乡贤应该作为村民利益代言人与村两委决策的参谋者在协商民主中发挥重要作用[13]。

有关新乡贤应该成为村两委干部还是作为顾问参与村级治理的讨论,为本文研究新乡贤在村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作用提供了思路。但已有的研究存在两方面的不足。一是大多基于东部发达地区考察新乡贤在村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经验,缺乏对中西部农村地区的经验总结和认识,致使现有研究缺乏对新乡贤在村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立体的、整体的认识。二是对新乡贤在村干部队伍建设的角色和作用的分析,仅限于现象层面的总结和理论推演,并没有从经验机制层面深入分析新乡贤在村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机制逻辑和结构性因素,从而难以理解为什么有的地方新乡贤可以作为村两委干部在村级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而有些地方却成为了“伪乡贤”“新乡霸”。本文基于中西部某农村地区新乡贤在村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经验,探索新乡贤在村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角色功能、背后的机制逻辑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比东部发达地区的经验,深入分析“乡贤型村干部”和“乡贤型顾问”产生的基础,以及新乡贤变“伪乡贤”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本文之所以用湖北省Z村作为个案,主要因为其具有中西部普通农业型村庄的典型特征,具有代表性。这些典型特征包括地方经济不发达、以农业生产为主、村镇范围内的经济机会不多、人才外流、在村精英稀缺等。

二、新乡贤的内涵与具体实践

(一)新乡贤的内涵与分类

乡贤文化自东汉以来逐渐形成[14],在古代多被称为“乡绅”。对于传统时期的乡绅研究,较为著名的是费孝通、吴晗等人提出的士绅研究。费孝通认为乡绅可以是退任的官僚或官僚的亲友,也可以是受过教育的地主[15](pp.17-18),并提出绅权的概念,认为乡绅作为联通皇权与地方社会的一部分,在地方社会充当实际统治者的身份[16](pp.37-41)。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对地主、乡绅的打击,乡绅治理的政治基础和文化基础遭到巨大冲击,对乡绅的研究随之中断。直到改革开放以后,传统文化逐渐复兴,一些地方的乡贤(乡绅)力量又重新在乡土社会中发挥作用,并引起学界的重视,乡贤研究再次进入学术视野。例如,早在2000年左右,罗兴佐就发现了地方乡贤的作用,并称之为“第三种力量”,即除了国家力量和村庄内生力量之外的第三种力量,指那些从村庄走出去,在国家行政事业等机关单位工作,但仍关心村庄发展,并为村庄争取资源的“在外面工作的人”[17]。但在当时,这部分群体的经验和行为,尚未引起学界足够的重视,也未上升到国家的政策和意志高度。随着浙江上虞展开了对当地乡贤经验的研究,以及2015年之后连续几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新乡贤才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人们重新认识到“第三种力量”的作用。但在新时期,学界并没有使用“第三种力量”,而是统一采用“新乡贤”这一概念。

时至今日,新乡贤的内涵和外延已经发生了变化,最明显的变化有三。一是新乡贤不局限于从村庄走出去的人。尽管有在场新乡贤和不在场新乡贤之分,但那些在村发展或者在外工作的人士只要奉献于乡里,都可以被称为新乡贤[18]。二是新乡贤也不再局限于体制内人士,各行各业的成功人士和名流都可以成为新乡贤[19]。三是平民和精英均可发展为新乡贤[20]。新乡贤不限于权势阶层和功成名就之士,只要德才兼备,具有奉献精神,普通平民一样可以成为新乡贤[21]。新乡贤内涵和外延的变化,拓展了乡贤研究,也让我们重新理解当前的新乡贤。结合学界对新乡贤的研究,本文把新乡贤定义为在外面工作或者退休赋闲在家,对家乡有所贡献的功成名就之士,以及村庄道德模范和身边典型。

(二)Z村的新乡贤

Z村位于湖北省东北部、大别山南麓,属于红色革命老区,地理位置偏远,经济相对落后。该村辖区面积35平方千米,其中耕地面积1900亩,山林面积2600亩。截至2016年末,共有居民234户、1056人,其中67户为贫困户。Z村属于典型的宗族、村落合一的村庄社会。全村下辖6个村民小组,4个自然湾,有张、王、潘三大姓,一般一个姓氏聚居在一个或两个自然湾,属单姓聚居。三个姓氏村民都是宋明期间由江西迁移而至,并世代扎根于此,發展至今,每个姓氏均已超过八代。由于累世而居,中间没有被战乱、移民等因素打断,当地传统文化的传承较为稳定,每个姓氏都有自己的族谱、宗祠、社庙、宗族文化活动。

宗族文化活动中,较为有名的是“祭龙灯会”和“荡腔锣鼓”等民俗文化活动。这些宗族文化活动和礼仪习俗一般以姓氏为单位展开,具有典型的宗族特征。即每个宗族都有进行舞龙、开展荡腔锣鼓活动的民间组织,这些民间组织在红白喜事、祭祖祭祀、春节元宵等重要仪式活动中都要进行表演。这些公共仪式和民俗文化活动的开展,也吸引着新乡贤返乡参与。其中,比较典型的活动有如下三类:一是红白喜事,一般以自然湾为单位,每户都会派代表参与;二是清明、霜降的祭祀活动,这类祭祀活动往往较为隆重,在外打拼的人士,乃至一些成功人士都要返乡参与;三是元宵期间的祭龙灯活动,该大型活动一般需要500名以上的劳动力参与,也是影响全村人的大型活动。因为祭龙灯牵涉到当地民众的风水和祖宗信仰,所以村民非常重视参与此类公共活动。

这些公共性的仪式活动不仅将家乡内外的人士聚集起来,而且在这种公共场域中再造了宗族共同体和对家乡的认同感。宗族也借这些公共活动之际,把外出务工或在外的成功人士邀请回乡,共商家族大事,让他们参与家族和自然湾的公益事业建设。自然湾内部的一些公益活动也是在此期间被大家提出并商议执行的。在外功成名就的人士也愿意帮助自然湾引入一些项目资源,为一些公共文化事业捐钱出力。村两委正是看到了宗族活动的能量和新乡贤参与建设家乡的热情,才逐渐创新工作机制,把新乡贤组织起来,让他们在更大范围内活动。

Z村的新乡贤有多种类型,参照学界已有研究的做法[22][23],可将Z村的新乡贤分为两类,一类是在场新乡贤,另一类是不在场新乡贤。在场新乡贤主要是指那些常年在村、生计在村的经济能人、道德模范。不在场新乡贤包括在职或已经退休的工商界、政学界等体制内人员。相比于在场新乡贤,村干部和村民更重视这些不在场新乡贤的作用,因为这些不在场新乡贤较为成功,能够为村庄发展带来更多的资源、智识和人脉,他们也愿意参与宗族和村庄内部的事务,并成为影响村庄政治的一部分力量,这种政治影响力在村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表现得较为明显。

三、新乡贤在村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功能

Z村的传统文化培育着新乡贤,也激励着他们参与村庄建设,在村庄中发挥功能和价值。在Z村,新乡贤的作用不仅体现在文化层面、经济层面,还体现在政治层面,特别是在村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不少新乡贤是功成名就之士或经验丰富的退休老干部,他们有一定的视野、资源和关系,在宗族乃至村庄范围内有较强的影响力。新乡贤可以借助自身的影响力,在能力、路径和动力等方面影响村干部队伍建设。

(一)能力引领:留住青壮力量和培养致富能手

在城镇化的大背景下,中西部农村地区在村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包括村干部能力弱化、精英流失以及后备干部不足等。Z村属于典型的中西部传统农业型村庄,村庄的青壮劳力和能人大都外出,在村青壮年并不多,但Z村的后备干部和村委班子并没有出现断层。年轻人返乡成为补充村干部队伍的重要来源。调研发现,村庄大约有50名45岁以下的青壮劳力常年在村。现有的村委班子成员老中青搭配合理,新培养的两个后备干部也在30岁左右。

Z村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得益于其属于镇郊村,部分农民可以在乡镇附近打零工,如搞养殖、种植蔬菜、开运输车、经商、做小型工程等。一些青壮年返乡后,还能在不同层面得到新乡贤的帮扶。新乡贤在培养和提拔年轻人方面,主要是通过给予启动资金并提供一些资源、创业渠道乃至思路等,帮助他们在村庄中立足,甚至引领他们致富,包括合伙经营、投资入股、雇佣等。特别是一些刚毕业或者身无分文的返乡创业青年,他们往往急需一些资源、资金、渠道,以开拓创业致富的门路。新乡贤作为各行各业中的成功人士,无论在思路、视野、资材还是人脉等方面都可以为他们提供帮助。部分青壮年在新乡贤的帮扶下,逐渐在村庄中打开门路和人脉,并在村庄中立足,成为村庄中的致富能手。

(二)路径引领:发展后备干部和村干部接班人

返乡青壮年本身就是稀缺资源,一旦其发展为致富能手,就会成为后备干部和村干部的重要来源。一些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宗族长老以及体制内部的新乡贤会逐渐将这些人引领到村庄政治舞台上。新乡贤引领他们到村庄政治舞台的过程可分为两个步骤:先建议并发展他们成为党员,或者让他们以参与一些公益事业、当选小组长等方式熟悉村民和村务;再把能力较强的人发展为后备干部,或者让其直接竞选村委,作为副职干部进行锻炼。在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和经验积累后,就会着力培养一两个人作为村主职干部的后备人选。按照当地共识,发展党员、培养后备干部和村干部接班人都以宗族为单位。各个宗族的乡贤都会有意识地培养本家族的青壮年进入村干部队伍,包括引荐年轻人入党、让他们做小组长、有意识地帮助他们参与村庄竞选等。

“我们张家人虽然内部有一定的矛盾和隔阂,但是在选举这件事上很齐心,一致对外,肯定会选本家族的人当选村干部。”(村民张三,59岁,男)

在引领村庄青壮年进入村干部队伍过程中,新乡贤扮演的角色是“智囊团”和“谋划者”,主要为这些年轻人的个人发展以及进入村干部队伍提供建议。新乡贤中有不少各行各业的成功人士或是经验丰富的退休干部,他们头脑灵活、视野开阔,较有威信和智谋,年轻人比较信服和听从他们的意见。与此同时,新乡贤特别是一些在场乡贤,也会提供竞选策略和竞选环节方面的支持,帮助他们进入村委班子。由于当地的村委竞选多以宗族为单位,以姓氏为基础推选本姓氏的后备干部或村干部就成为一种常态。人数较少的宗族要想在村庄选举中获胜,除自身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社会声望和政治经历之外,还需要一定的选举策略。因此,新乡贤在推选本家族候选人中经常出谋划策,乃至合纵连横,联合其他宗族内部的力量,以求本家族候选人在村庄选举中获胜。新乡贤也会利用自身的影响力来实现家族的整合,使各成员之间齐心协力赢得选举。各个姓氏的宗族往往会利用宗族公共活动之机,一起商议年轻后辈中竞选村干部的人选,以及帮助他们制定竞选策略。在选举的时候,宗族精英们也会聚在一起商量选举事宜。例如,王氏家族内部两个青年精英都想竞选村两委成员,但在竞选过程中,出现了两个人同时竞选一个职位的情况。此时,王氏家族一个较有权威的乡贤便出面协调两人的关系,让他们不要内斗,不让外族人看笑话,并让其中一个人把票全部给另一个人。在此过程中,新乡贤虽然没有直接参与村庄选举,但因其威信和对家族事业的关心,不可避免地成为影响村庄政治的一部分力量。

“我初中毕业后在广州打工,做小本生意,但闯荡了几年,没赚到钱,后来就决定回村发展。回家以后,我身无分文,恰好又有了小孩,生活压力很大。无奈之下,我就向宗族内部的几个新乡贤求助。我刚开始是想进村委闯一下,让他们帮助我。我有个体制内的亲戚王六,他建议我先不要进村委,先致富,等致富以后再决定是否进村委。我觉得有道理,便听从了他的意见。后来,村里几个在外混得较好的亲戚朋友凑钱给我创业。在他们的不断帮助下,我才逐渐发展壮大。我这人喜欢凑热闹,经常参与村里的公共事务,一个老党员就推荐我入党,村副主任也让我担任组长。我不仅在二组,在村里其他小组,说话都比较有权威,村干部有些事还得找我帮忙。”(2组组长王一,45岁,男)

(三)动力引领:加强村干部对民负责的意识和作风建设

首先,新乡贤除了在能力和路径方面提携后辈力量、培养村干部接班人,还在提高村干部从政的动力和作风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不少青壮年,乃至后备干部的经济实力和个人能力并不存在太大的问题,但在从政的动力、对民负责的意识、公共服务精神乃至个人作风等方面存在不足。而新乡贤,特别是体制内的乡贤和一些退休老干部,作为村庄的公众人物,公心较强,比较重视自身的名分和声誉,看问题也具有一定的视野高度和政治觉悟。他们在提携后辈时,会经常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后辈力量在未进入村委之前,从政的意识并不强,政治觉悟也不高,看问题也往往从眼前的个人利益出发。但在与新乡贤接触的过程中,他们不断得到提点和启发,自身的思想得到改造,逐渐认可村庄的公共规范,社会激励和自我价值的实现成为其当村干部的主要动力。例如,现任书记在当选村干部之前,不愿意进入村委,也不熱心村庄事务,但在老书记和家族乡贤的提携和教导下,逐渐有了公共意识和政治觉悟。

其次,新乡贤作为一种承上启下的权威,在辅助村干部开展村级治理中更注重对民负责。新乡贤作为民间权威的一部分,比较重视与村民的沟通。他们更侧重提醒村干部关注村民的利益诉求,不能为了解决上级问题而忽略民众需求。例如,在厕所改造中,乡贤们会积极反映村民的实际困难,提醒村干部不要盲目执行任务。此外,与村干部重视完成上级任务不同,新乡贤更重视回应村民的公共利益诉求,更注重对民负责。例如,王氏家族所在的自然湾因为面积较大、地理位置偏远,不容易出政绩工程,村上的很多项目一直没有落入这个自然湾。村干部更倾向于用最少的投入打造亮点,结果导致这个自然湾的基础设施最差。一些村民经常在宗族聚会时,向乡贤们反映问题。为落实自然湾急需的民生工程项目,该自然湾的新乡贤向村干部反映,要求村干部依公平原则,向本自然湾倾斜一些资源。在乡贤和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该自然湾逐渐有了资源、项目和产业支撑。新乡贤带头捐钱捐物,以身示范。一些基础的民生设施如道路、自来水、电网改造等项目逐渐建设起来。乡贤们还利用自身资源和人脉,进一步改善村庄的环境,如在基础性民生设施完善以后,决定在该自然湾修建一个公共活动馆,方便开展公共活动和文化活动。

最后,新乡贤在引领村干部的作风建设方面也发挥了重要功能。新乡贤比较强调传统伦理,重视家风民风方面的建设。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自己当作大家族的管家或权威,经常教导宗族内部的年轻人和村干部,要他们重视自身的作风和行为影响。例如,王姓的一个组长较为富有,但比较爱炫耀。一位本家族有权威的乡贤就提醒他,身为组长,如果以后要进入村委就不能太招摇,甚至提醒他不能开太抢眼的车,注意影响。同时,要求他要做到父慈子孝、夫妇相敬,不能有钱就在外面接触“黄赌毒”一类的东西。新乡贤通过以身作则和谆谆教导不断给年轻人和村干部做出示范,深刻影响了他们的行为。

四、新乡贤推动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机制

新乡贤在村干部队伍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能力、路径和动力方面的引领,帮助在村青壮年后辈进入村委班子,同时提高他们从政的动力和对民负责的意识,提醒其注意作风问题。总之,新乡贤在反哺家乡的过程中,通过个人的智识、资源和人脉,协助村庄精英的再生产,为村庄建设和发展培养了后备力量,缓解了村干部人才不足的困境。新乡贤之所以能产生这些作用,缘于当前环境下新乡贤特有的动力机制和权力运作机制。

(一)新乡贤发挥作用的动力机制

宗族型村庄保留的传统文化因子和组织网络赋予新乡贤参与家乡建设和回馈宗族的内生动力,而国家的政策支持则作为外生动力进一步激励新乡贤发挥作用。

1.内生动力——传统宗族文化的反哺动力

新乡贤愿意回馈家乡、提携后辈,缘于宗族型地区特有的人才循环理念与反哺机制。相对于其他原子化农村地区来说,宗族型地区保留的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更为完整[24]。宗族社会在社会心理和责任维系上延续了传统文化观念,即宗族与个体形成“恩—报”“抚育—反哺”的机制。在传统社会,家庭是中国人的宗教,但中国的家庭是一个扩大了的家庭,是以父子血缘轴为纽带的“绵续性的事业社群”[25](p.34)。宗族中的男孩,集无限宠爱于一身,族人会尽心力抚育和培养,直至其成人。长大后男性就要肩负起宗族义务,包括绵延子嗣、光宗耀祖和回馈家乡。这种文化观念和权利责任,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理念和科举制度一起,构成了中国人特有的升落机制和反哺机制。宗族中的年轻子弟通过科举考试和出仕为官,出人头地、光耀门楣,同时个体的荣华富贵也要带动整个宗族实现兴旺发达,即自己入朝为官,家里的族亲也会成为地方乡绅和长老,而入朝为官的人晚年退休后,又会返乡成为地方乡绅,参与地方治理,并利用自身为官期间的社会资源和影响力,参与地方公共事务,保护一方乡民。因此,传统时期,宗族制度、科举制度、儒家伦理和乡绅自治的体系,形成了城乡社会特有的“培养—致仕—反哺—自治”的链条,推进了城乡之间的人才流动和资源循环,也进一步提高了地方宗族提倡耕读传家、培养家族人才和提携后辈,以及在文化上提倡光耀门楣、认祖归宗、反哺桑梓和落叶归根的价值观、理念和情感的积极性。整个城乡社会籍由上述制度和机制实现人才的上下流动和资源的内外循环。在当下,这种流动和循环机制虽然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但仍有所延续,其在一些传统文化浓厚的地方体现得尤为明显。这些地方的宗族重视教育、不断培育人才,然后望其反哺桑梓,而在外成功的人士也有反哺情结,愿意回馈家乡。

在Z村,我们看到青年后备力量的成长、致富乃至参与村庄政治,都或多或少受到村庄乡贤的支持。新乡贤能够成为这些返乡青年的重要支持,主要源于其较深的责任感、深厚的反哺情结,具体而言就是,他们愿意提携后辈。新乡贤作为村庄的精英,责任感和荣誉感较强,思想相对超脱,愿意帮扶本家族的青年成长,希望本家族后继有人,并指望这些后辈实现家族荣耀。

此外,还有不少新乡贤与村庄保持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有些新乡贤家中的老人或亲属还在村里生活、居住,在生活起居上,有时会需要乡里乡亲的帮助和照顾。有些新乡贤的祖坟老屋尚在村庄,需要人照看。宗族作为一个较有整合力和凝聚力的组织体系,有较强的互助互惠功能,宗族成员不仅在生活上,在生产方面也会经常合作互惠,如一起投资、合伙经营、雇工等,这些都让外出的成功人士感受到了家乡的温情,使之愿意反哺家乡。

2.外生动力——政府政策支持对乡贤回归的吸引力

传统文化是吸引新乡贤返乡和反哺家乡的内生动力,而国家政策则是推动新乡贤返乡的外生动力。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一些政策和激励措施来推动乡贤回归。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更是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来吸引新乡贤返乡。有研究认为,这些政策导致的新乡贤返乡多是一种动员逻辑下的被动响应[26]。但不可否认,在传统文化日渐消弭的当下,国家政策支持成为新乡贤返乡的重要原因。在国家政策的提倡下,Z村所在的地方政府逐渐采取一些措施鼓励新乡贤返乡。新乡贤乘着资源下乡的东风,可以大有作为。实际上,Z村不少的公共基础设施就是整合新鄉贤资源和政府项目的结果。同时,地方政府借整合项目、新乡贤和村庄社会资源的机会,实现政府、地方精英和民间社会的合作,实现共筹、共建、共治的目标。

除了政策和项目的支持,政府还承担起提供组织工作和后勤保障的责任,进一步吸引新乡贤返乡,而具体的实施主体主要是村社组织。一方面,村社组织作为基层政权的代表,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吸引和组织本村的新乡贤返乡。另一方面,作为村庄共同体的代言人,他们以非官方的身份把新乡贤组织起来,从情感和社会关联上进一步拉近与新乡贤的距离,并把村庄发展的需求与新乡贤进行对接,同时更深入地了解新乡贤的诉求,并尽量予以满足。近两年,Z村的村两委组织不断邀请新乡贤共商家乡发展大计,让他们建言献策。同时,给予新乡贤一定的身份,提高新乡贤的社会地位,如聘用一些新乡贤为村庄发展顾问,使其有较强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此外,最大程度完善新乡贤在返乡期间的生活起居环境。

“对新乡贤我们是十分尊重的,吃一餐家乡饭,送一点家乡特产,认真倾听他们的建议,让他们体验到家乡人民的热情和尊重,这是最起码的。他们要是有什么需求我们也尽量满足,有什么建议我们尽量付诸实施,但有些想法太超前了,难以实施,我们也会尽量解释。”(村副主任,41岁,男)

除了村干部的热情招待,本地也通过宅基地政策吸引新乡贤回归。根据当地不成文的规定和共识,只要从本村出去的人,无论出去多久,有没有农村户口,他们退休后想要回村养老或者去世后想要土葬,经自然湾的同意,都有权利获得一块宅基地或墓地,村民也普遍认同落叶归根的传统。这些个体和家乡隐秘的联结机制和文化共识,也让外出的成功人士有较强的落叶归根意识和返乡情结,他们愿意返乡,也能够放心返乡。在村民不违背大的土地政策和法律原则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也尊重地方共识。

“我们村有个有名的新乡贤叫王六,在我们村很有权威。他原本是体制内人员,常年在外生活和工作,是村里有名的成功人士。他本人也十分热心村庄的公益事业,帮村里引入了不少民生项目。但他常年居住在县城,他妈为了方便照顾孙子也跟随王六在县城生活多年。孙子长大后,他妈就要求回乡养老,但是乡下的老屋已经倒塌,且地理位置不便,王六就想给老妈在交通方便的地方建一栋房子,他就向我们村委反映。我们村委当然会积极帮他想办法。按照我们这个地方的规矩,王六一家的户口都在外面,他要想获得新宅基地,必须经他们小组成员的同意。好在王六一直以来名声就高,我们村干部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他们就全部同意。我们这里人认为,叶落归根是人的正常需求,何况王六一家本身就是本湾里的人,理应获得一块宅基地。王六对这件事也十分感激,母亲返乡以后,王六经常回乡看望,参加村庄的公共活动更多了。”(村主任张九,49岁,男)

(二)新乡贤发挥作用的运行机制

传统文化和政府政策的支持,从内外两个层面,赋予了新乡贤反哺家乡的动力。但新乡贤之所以能在村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发挥作用,更离不开新乡贤特有的权力运作机制。

1.个体层面的权威资源

个体层面的权威资源指的是新乡贤个体所具备的权威和资源,是个体能够支配他人,使他人服从的基础。过去新乡贤的权威更多来源于致仕为官或作为宗族长老所享有的政治权威和道德权威。现在新乡贤则指各个领域有所成就的人士,其权威来源于他们在各个方面的成就,包括经济层面、政治层面、文化层面和社会层面等,他们或经商致仕,或研学成名,或是村庄公共文化活动的主事者,总之在某方面有成就、有经验。同时,这些新乡贤还具备一定的社会声望,热心村庄公益事业,奉献精神较强,愿意提携后辈。正是因为这些新乡贤的个人特质,其见识和理念具有前瞻性,他们才成为了村庄中的权威,村民也愿意听取他们的建议和话语。新乡贤可利用自身的权威和影响力来助力村级公益事业的开展。对于村庄的一些民生工程,新乡贤们带头捐钱、链接资源,乃至出劳力;在一些公共文化活动中,他们带头参与;在弘扬家风民风建设方面,他们以身作则、教育子女、协调婆媳矛盾和夫妻矛盾。新乡贤以个人的成就、社会地位和奉献精神感召着村里的人,村民也愿意配合他们开展村庄公益事业建设和村级治理,村庄的年轻人和村干部对其也较为信服,主动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想法。

2.社会层面的文化网络

如果说个体层面的权威资源是新乡贤发挥作用的基础,乡土社会的文化网络则是新乡贤发挥作用的根本。杜赞奇曾指出,乡绅的权威并不直接来自于国家政权支持,而是来自于乡村社会的文化网络,即文化网络是乡绅运作的权力基础[27](pp.4-10)。在现代革命和市场经济的冲击下,虽然权力的文化网络不断消解,但仍碎片式地散落在乡村社会之中,那些传统文化活动丰富的地区保留得也相对完整。新乡贤之所以能够在当下发挥作用,与这些碎片化的文化网络有关。在Z村,这些文化网络体现为各式各样的组织体系。如自然湾的理事会,主要是商议本自然湾的一些大事和公共事务。一些文化活动理事会,如红白事理事会、祭龙灯会理事会、宗族活动理事会、公益事业建设理事会等,进一步把村社内部的乡贤组织起来,新乡贤也借助这些文化网络来发挥自身的作用,包括建言献策和实施方案。这样,新乡贤的建议和想法就有了承接主体和运行主体,他们能够有组织地把自身的作用发挥出来。各类理事会作为乡村社会的文化网络,能把村庄在场和不在场的乡贤集中起来,通过合理的分工和安排,让新乡贤更多地参与到村庄公共事务中。具体来说,在商討村庄公益事业时,不在场乡贤主要是结合在场乡贤的需求和想法,利用自身的人脉和资材,引入资源,提供项目支持;而在场乡贤则主要负责项目和方案的具体规划、落地和实施,出工出力。一般来说,不在场乡贤大都在外忙碌,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精力和时间有限;而在场乡贤能较为方便地参与村庄的一些公共事务,却在金钱和资源方面较为有限。因此,通过在场和不在场乡贤的分工和合作,乡村社会力量被更好地激活,村民也被动员参与进来,实现了共建、共治、共享。

3.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

除了个体和文化层面的原因,国家力量的支持逐渐成为当下新乡贤权力运作的重要基础。特别是在沿海发达地区,地方政府把新乡贤纳入正规化和体制化的渠道中来,一些地方的新乡贤组织几乎成为官方组织[28]。因此,在这些地方,新乡贤虽然顶着民间权威的名义,但实际上,它是一种正式身份,其合法性主要来源于国家政权力量的认可,其权力的运作离不开国家政权的支持。Z村所在的地方政府和村社组织近几年也开始重视新乡贤的作用,给予他们一定的身份和地位如村庄发展顾问、村级监督理事等,让新乡贤参与到村级建设和治理中来,还会向乡贤活动较多的村倾斜和配套一些项目资源。虽然在Z村,这些做法才刚刚起步,新乡贤组织尚未正规化,但在权力文化网络日渐式微的情况下,这种做法重新给予了新乡贤参与村庄事务的合法性。

新乡贤推动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机制如图1所示。

五、新乡贤在村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隐忧和反思

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新乡贤作为有资源、有智识、有情怀的群体,在推动村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新乡贤参与村干部队伍建设也存在隐忧,主要体现在新乡贤在村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作用有限以及新乡贤干预村庄选举和辅助村级选举之间的界限难以把握。此外,不同地区的新乡贤在村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角色和作用不同。在中西部的普通农村,“乡贤型干部”缺乏,而“乡贤型顾问”较多。

(一)新乡贤在村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新乡贤在村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作用有限

新乡贤在村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作用有限,主要指参与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新乡贤在数量和参与程度上有限。虽然在传统文化和国家力量的支持下,不少新乡贤对族亲和家乡有一定的情感和反哺意识,但这种动力仍比较有限,只限于部分乡贤。大部分不在场新乡贤并不在乎谁当村干部,他们通常响应村里的号召捐钱捐物。这部分新乡贤参与村庄建设,主要集中在家族公共仪式活动和公益事业上面,很少关心村庄政治和村庄选举。不在场乡贤也没有过多的精力深入参与村干部队伍建设。他们多是零星个体式的参与,组织化参与较少。以Z村为例,不在场新乡贤总共有40多个,但频繁和深入参与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只有3到5个,其他乡贤参与村庄公共事务主要体现为公益活动中的捐钱捐物。虽然在场乡贤积极参与村干部队伍建设,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不在场乡贤的缺失,但在场乡贤在村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影响力和活动能量有限,制约了新乡贤整体作用的发挥。

2.新乡贤干预村庄选举和辅助村级选举的界限难以把握

从Z村新乡贤参与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实践可以看出,新乡贤在培育后辈青年,引领其进入村委班子的过程中,多选择本家族和本自然湾的成员,即新乡贤成为家族青壮年精英参与村庄选举、进入村干部队伍的智囊和谋划者。因此,他们不可避免地成为影响村庄选举和村庄政治的力量。此外,新乡贤特别是体制内的新乡贤本身就是一种影响力和资源,村干部往往会引荐新乡贤的亲戚进入村委班子,之所以这样做一方面是照顾新乡贤的面子,另一方面是考虑到日后可以利用新乡贤的资源和人脉来帮助村里。可见,一些人能成为村干部主要是因为家族内部有新乡贤,而不是因其个人能力强。例如,Z村现任的一个村副主任潘九,当初村书记把他引入村委班子,主要是考虑到其表哥是镇里的中层干部,可以给村里带来潜在的资源。

(二)乡贤型干部vs乡贤型顾问

Z村新乡贤在村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侧面反映了新乡贤参与村级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首先,在中西部和欠发达的农村地区,新乡贤仅在一些宗族型、传统文化保留较为完整的地方发挥作用。其次,在中西部的一般农村地区,乡贤型村干部较少,不在场新乡贤主要作为一种发展顾问和村级治理的辅助力量参与村级治理。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留在村庄发展的新乡贤非常少,在场乡贤大都是一些退休干部、老教师等,因年龄较大而无法再担任村干部,不在场乡贤又很少有人愿意返乡当干部。此外,由于村镇范围内的经济机会和就业机会不多,中西部的农村地区很难留下大量的乡贤人才。村庄中的新乡贤大都分布在全国各地,他们的收入来源、社交圈子和时间精力主要在外面,没有足够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村庄事务。在这种大的结构背景下,新乡贤只能作为顾问或者资源提供者参与村庄建设。因此,中西部地区的乡贤大都是顾问型乡贤。

与中西部的一般农村不一样,东部发达地区的乡贤型干部较多。笔者曾多次到浙江省农村调研,发现该省农村乡贤型村干部很多,且出了不少模范典型。这些地区的农村经济发达,村镇中谋生和就业机会较多,不少精英能够生活在村庄中。由于在村人口较多,社会层面的竞争比较激烈,村社内部的民俗文化资源也被激活。不少在村新乡贤经济富裕,受到村庄社会价值的激励,愿意当村干部,且具有奉献精神。因此,对于浙江等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来说,由于农村地区在地工业化程度和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乡贤当干部不须考虑生计问题,或者说乡贤当村干部可以实现经济、政治两不误,甚至相互增进。因此村镇范围内的精英,即在场的精英乡贤较多。新乡贤当村干部的机会成本比较低,容易出现乡贤型村干部,这也是当下乡贤型村干部的典型主要集中在东部发达地区的原因。

中国区域辽阔,各地的文化资源和经济基础不同,各地区的新乡贤资源也不一样,新乡贤参与村级治理的动力和成本各不相同。在大多数中西部农村地区,新乡贤进入村级治理的成本较高,收益激励较少,新乡贤大都以顾问或资源提供者的角色参与村级治理,是一种辅助型力量。而在一些东部发达地区,新乡贤可能是村干部,也可能仅是新乡贤理事会的成员,是村级治理主体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在这些地方提倡乡贤治村,有其自身的基础和合理性,因此,发达地区可以提倡乡贤型村干部。而在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为吸引乡贤返乡需要提供配套資源和政策支持,新乡贤返乡当村干部的成本较高。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通过项目资源、利益激励等方式吸引富而不贤的伪乡贤进村的现象[29],结果导致大量的富人返乡牟利,给基层治理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六、结论与建议

尽管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已成为政学两界的共识,但发挥新乡贤在参与村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作用仍有待明晰。本文通过Z村的调研实践发现,新乡贤在村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主要通过能力引领、路径引领和动力引领发挥作用,以此培养合格的村干部接班人。新乡贤参与村干部队伍建设为村庄发展培养了后备力量,缓解了村干部人才不足的困境,推动了村庄精英的再生产。但新乡贤参与村干部队伍建设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体现为参与程度和领域有限,以及新乡贤培养人才多以宗族为单位导致的在辅助村庄选举和干预村庄选举方面界限难以把握。因此,我们在提倡新乡贤发挥作用的同时,也要注意新乡贤在正反两个方面的影响。

Z村新乡贤主要以顾问的形式参与村干部队伍建设,这也是中西部大多数农村地区的现状。与东部发达地区的乡贤型村干部相比,中西部农村地区面临着人财物流失的问题,由于主要的生计机会在外,新乡贤只能作为乡贤型顾问来发挥作用。因此,在政策层面,中西部地区在推动和发展新乡贤时,不宜提倡乡贤作为村干部,而是作为一种辅助力量参与村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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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 堃]

Township-Type Consultant: Research on the Function of Xinxiangxian Participating in the Construction of Village Cadre Team

Gao Wanqin

(Wuh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uhan Hubei 430062)

Abstract:

There are obvious regional differences in the role of Xinxiangxian participating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village cadre team in different regions. Xinxiangxian in the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 play their role mainly by cultivating reserve cadres and successors of village cadres through ability guidance, path guidance and motivation guidance. However, the extent and number of Xinxiangxian participating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village cadre team is limited, which always take family as the unit. There are many clan-type sages, and it is difficult to grasp the boundary between auxiliary village elections and interference in village elections. The current study found that compared with the “senior village cadres” in the developed eastern regions, the reality of the distribution of human and financial resources in the central and western rural areas determines that Xinxiangxian are a “township-type consultant”, and they mainly participate in the village as village-level development consultants. While this role is positioned to promote governance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it also has certain limitations.

Key words:

village cadre, Xinxiangxian, township-type consultants, village-level governance

收稿日期:2021-05-17

基金項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新乡贤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模式和路径研究”(18CSH010);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地区的村干部接班人问题研究”(18Q027)。

作者简介:

高万芹(1987-),山东泰安人,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讲师,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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