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组织路线的演变与党的事业的关系
2021-08-15李林根马子杰
李林根 马子杰
(南开大学 天津市 300350)
单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科学组织才能发挥出超强的集体力量,组织是“包含了所涉极广的各种组织变量:政党决策机构的组成及其权力,及两者之间的关系;权威集中或分散的程度;政党官僚机构的结构和规模;政党基层单位或地方单位的性质与功能;以及两个极其重要的变量——党员资格问题和党内领导的性质”。[1]而组织路线就是调整与维护组织之间一系列关系以达到组织之间团结的根本遵循,中国共产党在百年的发展历程中,始终将组织路线建设放到政治路线建设的重要位置,从党组织路线的演变可以一窥政治路线与党的事业、民族的事业发展壮大的动因。
一、在革命洗礼中孕育发展
“路线是个纲,纲举目张”,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伊始就开始重视党的组织路线问题,党的历次中央代表大会都从党的中央文件中规定党的组织之间、党员之间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时首次提出“组织路线”这一政治概念,组织路线问题不断趋于科学化、规范化。
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第一个纲领与第一个决议中都提及党的组织与党员的问题,比如,关于成立党的委员会的问题、在工会中的组织问题,这些组织要求都非常契合当时的环境。党的委员会成立有利于领导团结党员从事党的事业,巩固党的组织基础,进而徐图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积极在工会中宣传党的主张,吸引更多工人群众入党。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了党史上第一个关于组织路线问题的决议案《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提出了党的性质“无产阶级中最有革命精神的大群众组织起来为无产阶级之利益而奋斗的政党”,[2]从党性质与发展目标构建党的组织路线,提出“两个重大的律”与“七条原则”,强调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资产阶级政党在于组织性与纪律性,从一开始就强调纪律与组织,这也是我们中国共产党这一百年大党独有的建党与治党策略,同时在党的二大通过的党史上的第一个章程中单列一章介绍党的各个委员会成立及隶属的相关事宜,构筑从上到下党的严密组织指挥体系;在1923年党的三大时为完善党中央的组织体制,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党中央的最高权力机构的相关组织事项、工作制度与职权分工,以中央带动全党开展工作,思考应对国共合作时党的独立性问题,只有将“领头羊”的作用发挥得坚强有力,才能调动其他地方委员会产生如臂使指的便捷性,在这次会议修正通过的党章对组织的修正中强调党员个别加入国民党的同时仍需保存党的组织,这是在党的建设方面的一个重大决策;1925年党的四大召开通过《对于职工运动之决议案》中规定具体职工运动中教育的组织、运动的组织与党的组织关系及其在职工运动中的作用,将以前五人组织为一个小组转变为三人可以成立支部,充分认识到组织在革命运动中的重要性,“关于组织问题的决议案不能实际地实行,则吾党决不能前进,决不能由宣传小团体的工作进到鼓动广大的工农阶级和一般革命群众的工作”[2],将组织的作用提升到团结教育广大工农群众的高度,另外四大还通过专门的组织建设文件《对于组织问题之决议案》,规定党的集中领导制与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建设原则,并根据革命形势要求而大力发展党的组织以开展宣传工作,在新修订的党章中第一次强调以党的支部作为党的基本组织,明确支部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1925年10月中共中央第四届扩大执行委员会议通过《组织问题决议案》,“现在在群众中巩固我们党的势力是组织上最重要的问题”,围绕这一组织目标,党不断扩大在工农群众中的号召力,吸收积极分子免除繁琐的入党程序扩大党的组织肌体,这次会议同时也重视健全党的指导机关,设立中央特派巡行的指导员、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和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党的组织建设围绕风起云涌的大革命展开,同时党的发展方向得以延伸扩大;在1926年中共四届二次中央执行委员会上再次通过《组织问题决议案》,文件认为党成为全国政治运动的核心,并在总结以往组织工作经验与不足之后提出党的组织、支部、党团及机关组织的意义与工作方向,大力强调党的建设的重要性,提出“一切工作归支部”的支部建设科学原则;1927年党的五大虽然没有解决革命领导权的问题,但依然在党的组织问题上有突出贡献,在面对党的四大之后党员激增的问题时,党强调要注意党员的质量与数量,从教育上抓党员质量而完善组织,注意产业支部与集体领导,注意指导劳动群众,在会后新修订的党章中从党员、党的中央机关、省的组织、市及县的组织、区的组织等党的各级组织机构规范党的组织体系,并首次设立党的监察委员会这一专职纪律组织机关,并强调从支部建设入手,指出“支部是党与群众直接发生关系的组织”[3],以支部抓强组织建设。
总之,党在初创时期与大革命期间依照革命任务,紧贴党的实际发展状况,吸收借鉴苏联经验,听取共产国际的指示,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与指导革命角度出发不断探索出富有成效的组织建设经验。党在这一时期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组织建设:一是重视从革命群众中发展党员,将党员队伍的扩大作为组织建设的首要环节,从1921年50多名党员到1927年4月党员人数达到57967人[4],党员分布在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中,代表中国最广泛的革命阶级;二是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党的组织领导体系,从中央到地方建立起中央局、中央执行委员会以及省县区等的执行委员会的垂直上下领导机构,并不断加强支部建设的力度,注重发挥支部的一线战斗作用与发展党员的作用,这一垂直的领导体系有力塑造党的团结性与整体性,这一领导体系在国民党右派叛变革命时为保持党的领导力发挥了巨大作用,使党能够快速整合全党力量共同应对白色恐怖并组织反抗力量;三是开始注意组织建设中的思想教育意义,在党员入党时有入党介绍人与候补期,注重党员发展的“质量”问题,但由于革命形势发展迅速与党的工作重心落在国共合作的大革命之上,却也导致在党员的组织教育上存在很多问题与疏漏,这也使大革命失败后大量的党员叛变事件发生,所以,组织建设的同时必须将党员的思想建设放在应有的高度。大革命以国共合作而轰轰烈烈地展开,到国民党右派血腥镇压革命而终止,在长达3年多的时间里,中国共产党从组织、宣传上推动大革命继续,一切工作围绕国共合作展开,没有充分认识到掌握革命组织领导权的重要性,正如毛泽东在事后所讲“自愿放弃对于农民群众、城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的领导权,尤其是放弃对于武装力量的领导权,使那次革命遭到了失败”[5],没有掌握革命的领导权归因于在这些阶级中我们组织建设的乏力,虽然我们大量发展党员而拥有各个革命阶级的分子,但在这些革命阶级中组织建设的乏力现象长期存在,反映出我们的组织路线的科学性与执行力不足,导致在白色恐怖中革命力量分崩离析。
1927年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后我党逐步从大革命的恐怖中走出来,开始真正认识到组织建设在革命中的重要作用,八七会议在紧急情况下召开,从中央组织层面纠正原来的领导问题,选出新的中央委员会临时政治局,调整中央领导机构,通过《党的组织问题决议案》,重新审查党员、党的一切组织,党领导的活动更加严密化与转入地下,并决定在6个月之后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八七会议在白色恐怖猖獗的紧急关头指明了党发展的方向,为党在六大修正组织路线做了铺垫。这之后毛泽东同志带领秋收起义部队经过三湾改编,提出并实施“支部建在连上”的原则,积极将军队党的组织科学化,正是以这种天才创见般的军队的党建才锻造出一支始终听党指挥的人民军队。1928年7月在莫斯科郊外召开党的六大,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组织问题草案之决议》,在共产国际执委瓦西里也夫起草的组织草案中首次提到“组织路线”一词,指出了党的组织路线建设的方向与目标,即提出“党成为工人阶级自己的群众化的战斗的党的目的”[6],围绕党的建设目的规范支部形成方式与支部在党的组织建设中的地位,“没有支部生活,便没有支部的中心工作”“没有支部生活便没有党内生活的基础,也就没有无产阶级党的基础”[6]等一系列独到的支部建设构想,并指出大革命工作中组织建设的种种错误倾向与方法,重新依据实际工作任务并结合苏联、共产国际指导安排党总的组织任务与在各个革命团体中具体细致的组织工作。虽然党的六大在党的组织建设中贡献卓著,但由于过度强调党员“工人化”的问题,在中央领导人选及以后的革命工作中都不同程度地犯了“左”和“右”的多种错误,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王明的“左”倾错误在党内泛滥,损失了一大批党的优秀干部,给党的组织建设造成不小的影响。
1935年遵义会议是党史上具有非凡意义的大会,一方面挽救了党、挽救了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一方面也重新在党的组织路线上进行了拨乱反正,这次会议通过的《中央关于反对敌人五次“围剿”的总结的决议》,主要是批判党在军事组织领导上取消集体主义的错误,反思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的组织原因及其他因素,并事实上确立了毛泽东在组织领导上的核心地位。长征胜利后进入陕北,党在开始对日作战之后召开六届六中全会,再次就党的组织路线及组织建设通过一系列相关文件及决议,在《中共扩大的六中全会政治决议案》中为造成“布尔塞维克”的党要加强党的干部培养,以马列主义对党员进行教育引导,建立党员培训学校,从组织上肃清张国焘影响;《中共扩大的六中全会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中共扩大的六中全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中共扩大的六中全会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中规定了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各中央局与中央分局及各地党委等之间的工作分工与组织协调,理顺了中央对地方的领导组织关系、中央组织与地方组织关系等,促进领导能力的科学化与实战化,同时提出了组织关系中的“四个服从”原则,极大巩固中央权威;毛泽东在给全会作的政治报告《论新阶段》中提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的著名的组织建设的干部人才论述,以及“任人唯贤”“才德兼备”的干部使用原则,标志着党基本确立起正确的组织路线与组织制度。
1939年毛泽东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首次提出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为了中国革命的胜利,迫切需要建设这样一个党……这件伟大工程也正在进行之中”,并总结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其中“党的建设”是“则是掌握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这两个武器以实行对敌冲锋陷阵的英勇战士”,将党的建设放到其他两个法宝的领导地位上来;1942年开始的延安整风以及整风中的审干工作则从党风、学风与文风三方面整肃党的作风与组织建设,在审干中辨别党的干部加强党的组织,使党内组织净化、思想统一凝聚、作风严肃,有力有效领导中国革命顺利前进。1945年以团结与胜利作为大会主题的党的七大召开,总结党在二十四年革命斗争中的各项经验,将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孕育的组织路线进一步科学化与制度化;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党中央在西柏坡召开七届二中全会,作出将党的工作中心转移的决策,相应进行了组织制度的调整,告诫全党保持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牢记两个“务必”,发扬我党的优良作风,党的干部、组织要从打战学会管理城市、进行经济建设。
二、在建设事业中曲折前进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历史任务与所处历史方位发生显著性变化,我们党由掌握部分政权的党变为全国性的执政党,党面临的组织任务更加艰巨化与复杂化。1956年我国完成三大改造确立起社会主义制度之际,党召开八大,规划我们党和国家的建设方向。八大通过的新党章进一步完善党的组织路线,“中国共产党的一切主张的实现,都要通过党的组织和党员在人民群众中间的活动,都要通过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的自觉努力”[7],重申民主集中制、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秀组织原则,党章中有党员、党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制度、党的中央、地方组织与基层组织以及党的其他机构等章节详细说明党的组织体系框架,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中在最后部分强调加强党的领导、克服组织与党员中的主观主义,等等,这些都为建国初期党的组织建设指明了方向,也为以后党的组织建设提供了丰富的政治财富。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农业问题》的讲话中提出“我们各行各业的干部都要努力精通技术和业务,使自己成为内行,又红又专”,“又红又专”长时间成为干部建设的标准,要求党员干部的政治性要与专业性相结合,既要拥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又要由专业外行变为内行,这一思想指导成为整个60年代、70年代等党员评判依据。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改革开放前,尤其在十年文革浩劫中,受中苏矛盾、国内现实状况的影响,中国共产党实际执行的是一条错误的极左的组织路线,基本摈弃了党在长时期的革命建设时期形成的组织建设优良传统,给党和国家的事业带来致命性影响,但我们党长期形成的良好纠错机制也适时挽救了党的事业。
三、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创新发展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将中国前进的方向再次摆正,会议上我们重新成立了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重申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干部方针,着手审查冤假错案,强调整肃法纪、严肃党规,这些举措为以后的组织建设打开了一个光明的局面,一扫多年组织路线的阴霾,将党的组织建设再次摆在了相当正确的高度。1979年7月邓小平在接见中共海军委员会常委扩大会议全体同志时提出“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的实现要靠组织路线来保证”“组织路线是保证政治路线贯彻实施的”[8]的论断,并开始指出党的干部问题;1979年9月5日至10月7日,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里,中共中央组织部召开全国组织工作座谈会,会议确定了党在新时期组织路线的主要内容,使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相互促进并有效确保四个现代化的实现。在这一路线的指引下,我们党及时调整组织工作中的不适宜之处,进行了大量行之有效的组织建设。1980年12月,邓小平在中央经济工作的讲话中,再次强调民主集中制、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等组织建设原则,并提出了“要在坚持社会主义的前提下……提出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当然首先是要革命化”,指出干部建设的“四化”原则,将干部队伍的“四化”建设与党和国家的命运放到同一高度,并逐步完善干部职务的任期制,建立干部任职的退休制,同时设立中央顾问委员会进一步发挥老干部的优势与作用,这些举措为实现国家新老干部交替、党内外团结提供了强大帮助。改革开放初期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出发,坚持党的组织制度为党和国家的事业服务的中心,实现了党在组织路线上的拨乱反正,为改革开放及以后国家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党的十八大之间,以江泽民和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以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需求为指向,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组织路线建设方法。“三个代表”解决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难题,明确了组织工作的思想方法,科学发展观从国家经济建设的要求出发对干部、党员、党组织提出了更高要求,干部的离退休制度、公务员考试制度的形成与发展都促进形成了有序的干部进出机制,而新的党员、干部鉴别标准即“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9]也适应党内生态增加了作风内容,围绕经济建设的中心工作开展组织工作确立了组织工作建设的方向,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建设完善了党对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领导。这一时期的组织工作处在新制度探索确立、旧制度适时调整的转折点,既对以往确立的行之有效制度进行定型化设计,又为新制度的执行打开了新局面。
四、在新时代革故鼎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和“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重塑政治生态,明确新时代组织路线建设的重要意义,开创了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从净化党内生态、重塑党内作风开始抓党的组织路线;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主要针对组织的核心即“干部”问题,回答了“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9]等问题,强调好干部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勇于同“四风”进行斗争的干部,好干部形成既要有自身努力,也需要组织培养,只有大力整治才能使组织的用人之风纯洁起来;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县委书记研修班座谈时提出“四有”,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提出做“四种人”,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提出“四铁”,形成了“一个信仰”“两个加强”“三严三实”“四有”“四种人”“四铁”“五项标准”的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这些都是新时代组织干部队伍建设的“真经”,理顺干部队伍建设,才能把握组织建设的“关键少数”,以点带面,推动形成纯洁优秀的新时代干部队伍。2018年7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总结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11],这次对组织路线的总结是党史上的伟大创举,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治党学说的完善与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为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同时我们围绕组织路线建设也出台了众多文件,基层支部建设相关文件、干部选用和作风建设文件等一系列文件以不断推动形成党的组织建设有规可依的局面,而且出台一系列企业党支部建设相关文件,扩大党的领导基础,让更多企业党员增强荣誉感与归属感。我们不仅从制度、思想等角度进行组织路线建设,而且开展刮骨疗毒式的刀刃向内的组织清理,2013年以来相继开展违反中央“八个规定”的治理、“打虎拍蝇猎狐”、扫黑除恶清理保护伞等一系列从严治党的组织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
2020年6月29日在党成立的99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进行了以“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把党建设的更加坚强有力”为题的讲话,指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供了科学遵循,为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重要保证”[12],这是对党的组织路线意义最精准的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部署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以理论武装凝魂聚气,以整顿吏治激浊扬清,从严从重抓党纪,党的革命性不断重塑。作为一个拥有9191.4万名党员、468.1万个党组织的百年大党[13],我们需要以组织路线为纽带,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牢记初心使命,不断取得新时代的新胜利。
从党发展的百年历史中我们不难看出,组织路线正确,党和国家的事业就健康发展,组织路线扭曲,党和国家的事业就遭遇挫折。在党为中华民族奋斗的百年历史中,我们党始终以担当负责的使命感推进党的组织路线建设,既有成功的探索,也有失败的磨砺,不断推进党的组织路线建设,才能确保党的领导始终如一、坚强有力,从而引领建设亿万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