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推进减污降碳 加快实现碳达峰目标
2021-08-14刘伟京
刘伟京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庄严宣布,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随后又在多个重大国际场合反复重申。2020年12月9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作出部署,要求“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这充分彰显了我国积极推动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坚定决心,同时也吹响了各行各业减污降碳、绿色发展的行动号角。
从助力全国碳排放达峰角度看,江苏作为经济大省、能源消耗大省,2019年碳排放总量位居全国第三,要实现全国在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目标,在绿色低碳发展上为全国探路,需承担更重的刚性减排任务。从江苏自身高质量发展需求看,近年来,江苏致力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为应对气候变化、率先实现碳达峰增添了信心和底气。但是长期形成的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和以公路运输为主的交通运输结构尚未根本改变,产业层次总体仍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全省规上重工业企业占60%以上,火电发电量、钢铁、水泥产量均居全国前三。这种高耗能、高CO2排放的经济发展模式已与我省率先建成美丽中国建设示范省份的定位不相匹配,迫切需要从根本上转变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的提出,把减污降碳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挥棒、红绿灯,倒逼经济增长与碳排放逐步脱钩,不断完善绿色发展机制,培育绿色新动能,为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将有力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从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方面看,2020年,江苏毫不放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经济稳定发展的同时,大气环境质量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全年PM2.5平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比率81%,PM2.5平均浓度实现“七连降”,且南京、无锡、苏州、南通、盐城5市率先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然而,高压监管态势在推动全省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的同时,污染物末端治理的边际效应也日益显现,继续以末端治理为主很难再有大幅度的挖掘潜力,甚至一些末端处理措施与碳减排的目标出现冲突。根据世界银行的相关研究显示,发达国家解决环境污染问题,70%靠产业转移和产业结构调整,30%通过末端治理。站在新的发展起点,要实现更高水平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必须从源头管控、过程管理上拿出切实可行的举措。江苏要把降碳作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倒逼重点排污企业从源头上控制化石能源消耗,着力实现CO2与大气污染物的协同减排,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监管方式从“最后一公里”向“源头一公里”转变,切实助力更高水平“美丽江苏”的实现。
省委书记娄勤俭在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上强调,要坚定不移推动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努力在全国达峰之前率先达峰。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长吴政隆特别强调,要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加快推动能源革命,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力争提前实现碳达峰,充分展现美丽江苏建设的自然生态之美、城乡宜居之美、水韵人文之美、绿色发展之美。当下,如何走出一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谱写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的新篇章,努力在全国碳排放达峰之前率先达峰,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目标,已成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道路上的必答题。
系统谋划,强化规划战略引领作用。碳达峰、碳中和涉及能源、工业、交通、自然资源等众多领域,必须树立碳减排与经济社会发展“一盘棋”的理念,充分利用规划这一政策工具,从顶层设计上进行统筹谋划,做好方向指引。一方面,要将“绿色低碳”思想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碳达峰目标融入能源、产业、交通等重点领域的发展,统筹制定并实施一批推动能源、产业等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工程措施。同时,进一步强化碳减排目标约束作用,将碳减排成效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指标,同步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空气质量改善和二氧化碳减排的目标,从战略层面上形成协同降碳的合力。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低碳发展专项规划编制,细化空间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减污降碳举措,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强化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措施协同,将规划方案转化为推动低碳发展的前进动力。
统筹推进,强化与污染防治相协同。温室气体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具有同源性,这种特征决定了大气污染治理和应对气候变化在目标措施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协同效应,两者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相互借力,可达到“1+1>2”的效果。在数据统计调查方面,加强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获取途径的统筹,在环境统计过程中同步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查,在重點企业碳排放核查时协同开展大气污染物排放现场核查,构建常态化的应对气候变化数据获取途径,加强基础数据间的相互校验印证、相互补充支撑,提高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时效性、准确性。在联合管控方面,严格控制煤炭总量,大力发展低碳清洁能源,持续压减低端落后化工、水泥、钢铁、玻璃产能。推动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制度等政策与碳排放核查制度有效融合。同时,鼓励支持基础较好的行业、企业率先探索开展“污染物和二氧化碳近零排放”与减污降碳试点示范,筛选一批碳排放强度低、污染物排放少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在全省推广。
夯实基础,健全政策标准保障体系。完善的政策标准体系是江苏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基础保障。江苏要提前实现碳达峰目标,首要任务就是在摸清碳排放底数、识别重点源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省级碳达峰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碳达峰各项任务。鼓励南京、苏州、无锡等碳达峰任务较重的城市率先开展达峰方案编制工作,通过重点城市达峰带动全省达峰目标实现。同时,加快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企业碳排放核查和排放限额等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建立完善的监测、报告、核查体系。积极推动《碳排放权交易总量设定和配额分配方案》制定,有序开展气候投融资相关标准建设,优化气候投融资发展的政策环境。此外,逐步健全江苏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相关法规体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利用、国土空间开发等规章条例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统筹融合。
锐意进取,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当前,我国仍处于碳排放增长阶段,距离全国达峰已不足十年时间。与很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要缩短几十年。在短时间内实现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必须努力在低碳技术方面寻求突破,推动低碳、零碳、负碳的技术创新。在能源结构调整上,可借鉴山东示范成功经验,推广应用高效、安全的第四代核电技术,试点布局高温气冷堆电站,寻求替代燃烧机组的技术突破。积极开展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集中攻关,推动规模化、全链条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工程建设与推广。在实现能源系统二氧化碳深度减排的同时,全面部署减排增汇技术,充分利用江苏沿海滩涂资源,开展在滩涂大规模植树造林的技术攻关,选育耐盐新品种植物,改良滩涂种植条件,突破植树造林土地受限瓶颈,大幅提升全省碳汇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韧性。
(作者系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
责任编辑:陈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