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统计学的中国典型大城市CO2排放达峰研究
2019-10-26刘开坤
刘开坤
摘 要:中国城市层面由于缺乏长时间序列CO2排放数据,导致覆盖面较大的城市CO2排放达峰实证研究很少,更加缺乏不同城市类型的对比分析,已有文献或是样本量较少、或是止步于省级层面,且多为通过构建虚拟模型进行分析预测,对历史CO2排放达峰的统计分析与判断不足。本文主要分析基于统计学的中国典型大城市CO2排放达峰研究
关键词:达峰;典型城市;二氧化碳排放
引言
中国的CO2排放居全球首位,并在2017年达到全球CO2排放的27%。中国在2015年提交的《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以下简称《国家自主贡献》)中,公开承诺其CO2排放将在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快达峰。
一、方法与数据
1. 数据来源
选取中国36个GDP排名靠前的典型城市,城市CO2排放数据来自中国城市温室气体工作组城市CO2排放数据集①。CO2排放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城市外调电力导致的排放),两者之和即为总排放。为与国家及省级单位GDPCO2排放(CO2排放强度)考核保持一致,直接排放包括所有能源燃烧CO2排放,不包括工业过程排放。
2. 城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状态判断函数
基于条件判断函数和Mann-Kendall(M-K)趋势分析检验法构建城市CO2排放达峰状态判断模型。M-K方法是一种非参数统计检验方法,其优点是不需要样本遵从一定的分布,也不受少数异常值的干扰,计算方便且实用性强。M-K法在气候序列趋势的统计分析与判断方面广为应用,曾被用于检测地区水文特征的时间序列单调趋势、城市一氧化碳排放趋势、城市降水趋势与臭氧趋势分析等问题研究。
二、我国碳排放政策存在不足
尽管通过设定碳交易试点城市,对我国的碳排放管理进行了一定的摸索,但从总体来看,我国的碳交易体系目前还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有待进一步完善。而且从碳交易的项目来看,我国只进行了二氧化碳的排放交易,还没有进行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交易。相较于美国加州于2006年通过《加州应对全球变暖法案》(AB32)提出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我国的碳交易体系覆盖项还需不断增加。在《加州应对全球变暖法案》中包括有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F3N)7种温室气体的管控,且不同种类的温室气体通过一个换算系数——全球增温潜势(GWP)来统一换算为二氧化碳当量(CO2e)来进行计算。从试点城市来看,我国碳交易体系目前还存在以下不足:1. 由于我国碳排放管控时间短,经验不足,对企业的碳排放量、核查工作及涉及的经济问题,在交易正式开始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陷入零成交的局面。另一方面,交易的主体单一,主要集中在碳排放量较大的电力、石油化工行业。2. 对碳排放单位监测数据不足,不支持在线监测,也无法进行电子核查。我国主要用“历史法”来进行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计算,企业现存的二氧化碳排放数据明显满足不了当前历史法核算要求,并且我国碳交易体系主要依据相应的核查指南,采用第三方核查机构进行现场核查的方式开展工作。相比美国的核查方法,我们仍有需要进步的空间。3. 参与交易的意识和能力欠缺,相应的企业对于当前碳排放政策不了解,造成碳交易工作进展困难。缺少专业人员对于碳交易体系的答疑推广,碳排放单位进行碳交易仍处在摸索阶段。在相应的指南中没有关于监测方式的详细描述,因此企业对于碳排放的监测要求模糊,核查机构也无法按照监测计划展开核查。试点城市边学边做,一边发展市场,一边完善制度,造成了交易系统的不完整和不完全。
4. 从试点城市向全国各地推广的问题。对于试点城市的相关管理政策如何应用在全国,如何从国家角度进行碳配额的分配,省际之间如何进行碳排放界限的划分,都是目前由试点及全国的推广路上必须解决的问题。
三、达峰路径和重点方向研究
此外,在高峰时期确定并量化高峰目标之后,各城市还必须编制和发布一份城市地图,以实现高峰。在筹备首脑会议时,由于城市的性质和功能不同,二氧化碳排放的结构也不同,各城市必须在各自的情况下确定其年度和部门间排放目标。每个城市都需要在制定详细的排放控制计划和执行具体措施方面发挥一定的作用。中国城市温室气体工作组编制了2005、2010、2015、2018年城市二氧化碳排放的完整清单,包括工业、交通、间接排放、服务、农业、城市生活和农村生活等领域。
四、监督体系
各城市确定各自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后,必须与相应的监测机制合作,确保成功实现其目标。1. 增加碳排放的统计和计算。建立城市碳清单是评估二氧化碳水平的先决条件。碳排放是在工业化、运输、间接、服务、农业、城市生活和农村生活等关键领域衡量的,并通过逐步发展CO2核算方法、数据质量和及时性以及为审查某些部门的排放监测方案提供可靠的基础而得到改善。2. 开发碳数据平台和动态更新机制,以提高城市清单和活动水平排放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各城市必须定期公布有关碳排放的信息,包括低碳发展目标和行动计划,报告城市和关键部门的二氧化碳排放进展情况,以积极推进碳峰会的实施,并交流经验和城市之间的桥梁建设。3. 建立实现二氧化碳排放的问责制度和定价程序;4. 加强碳估算,并建立半年期预警机制和年度完成机制,以取得未能及时取得进展或未完成目标的进展。在排放量预计会增加的城市,政府在支持清洁能源替代方案和节能技术改进阶段的专有资金方面有优先事项。
五、结束语
为保证碳达峰目标的顺利实现,需要配合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各城市要加强碳排放的统计与核算工作,并建立碳排放数据信息平台,定期公开碳排放相关信息,同时需要建立目标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机制,强化碳排放目标考核。
参考文献:
[1]郭建峰,傅一瑋.构建全国统一碳市场定价机制的理论探索——基于区域碳交易试点市场数据的分析[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9,(3):60-64.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
[3]“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6〕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