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OECD服务贸易竞争性与互补性分析
2021-08-05陈福炯杨楚婷程大中
陈福炯,杨楚婷,程大中
1.2.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湖州313000;3.复旦大学,上海 200433
OECD(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Development,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经合组织”)成立于1961年,是由38个市场经济国家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旨在共同应对全球化带来的经济、社会和政府治理等方面的挑战,并把握全球化带来的机遇。OECD是世界上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和服务贸易参与国。2019年,OECD服务贸易出口34650.1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 (49370.2亿美元)的70.18%;进口29724.7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总额(48475.4亿美元)的61.32%;进出口占比65.75%。
中国与OECD互为重要的服务贸易伙伴国。2019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世界第二,世界占比6.69%。其中,中国对OECD成员国服务贸易出口1438.7亿美元,占中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 (2186.3亿美元)的65.81%,占OECD服务贸易进口额的4.84%;中国自OECD成员国服务贸易进口771.5亿美元,占中国服务贸易进口总额(4355.4亿美元)的17.71%,占OECD服务贸易出口额的2.23%;中国与OECD服务贸易进出口共计2210.2亿美元,占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 (6541.7亿美元)的33.79%,占OECD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64374.8亿美元)的3.43%。可见,中国与OECD的服务贸易往来在中国的进出口服务贸易中占有重要位置,对OECD的服务贸易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我国与OECD成员国服务贸易合作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我国学者对服务贸易相互伙伴关系的研究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服务贸易竞争性与互补性。如中国与金砖国家(王慧,2015;赵丽,2016)、中国与东盟国家 (陈秀莲,2011;王嘉玲,2018)、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庞德良、华景斌,2019;胡玫、郑伟,2019)、中日韩服务贸易的竞争性与互补性 (邵亚申、丁赟,2012;杨莉,2015)。 第二,服务贸易部门竞争性与互补性分析。如冯玲玲、王友文(2014)分析了中国与哈萨克斯坦旅游差异性与互补性,指出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在旅游发展层次、旅游地理环境、旅游经济基础、旅游资源品质和种类、特色旅游产品方面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在旅游客源市场、生态景观旅游、历史文化旅游、特色休闲旅游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赵若锦(2018)分别计算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旅游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RCA指标及互补性TCI指数,指出中国旅游资源丰富,但旅游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尚有待提高,中国旅游服务贸易出口的互补性略优于旅游服务贸易进口的互补性。第三,中国与OECD服务贸易研究则集中在提升贸易复杂度、贸易便利化分析等。如邹蓓蕾、邢孝兵(2017)利用2000—2015年OECD国家面板数据测算了服务贸易出口技术复杂度,并对其影响因素分别进行全样本和服务分类项的实证分析;蔡文修(2018)以OECD十大服务贸易进口国为例,分析了中国对发达国家出口服务贸易的便利化程度;齐俊妍、高明(2019)以OECD-PMR的服务市场管制措施为基础,从“政府控制”、“企业障碍”及“贸易和投资障碍”三个领域评估一国服务业市场的开放水平,认为一国整体市场管制放松对服务出口复杂度提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综上可以看出,较少有文献对中国与OECD服务贸易竞争性与互补性进行细致研究,因此,本文对中国与OECD服务贸易竞争性与互补性进行定量分析,以期丰富和补充现有文献。
一、指标、数据选取
本文以服务贸易结合度指数、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和服务贸易互补性指数为分析指标,以联合国贸发会(UNCTAD)数据库为数据来源,结合联合国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对服务贸易部门划分与UNCATD数据库的服务贸易部门分类,选取 “运输”、“旅游”、“建筑”、“保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6个服务贸易部门进行分析。
(一)服务贸易结合度指数
贸易结合度指数 (Trade Integration Index,TII)是由经济学家布朗(1947)提出,后经小岛清(1958)等人的研究逐渐完善。
TIIab为a国与b国贸易结合度指数。其中Xab为a国对b国的出口总额;Xa为a国出口总额;Mb为b国进口总额;M为世界进口总额。该指数取值范围为[0,+∞),若其值大于1,则表明两国贸易结合度较高,即两国贸易关系紧密;若其值小于1,则说明两国贸易结合度较低,即两国贸易关系不密切。
(二)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
贸易竞争力指数(Trade Competitiveness Index,TC)也称净出口比率 (Net Export Ratio,NER),是指一国产品或者服务净出口与进出口总额的比值,该指数兼顾了a国对b国贸易中的进口和出口。
TCab为a国与b国贸易竞争力指数。Xab其中为a国对b国的出口总额;Mab为a国自b国的进口总额。TC指数取值范围为[-1,1],当TC取值在[-1,-0.6]时,表示a国主要自b国进口,a国生产效率低下,产品竞争劣势非常显著;当取值在[-0.6,-0.3]时,表明有较大竞争劣势;当取值在[-0.3,0]时,表明存在微弱竞争劣势;当取值在[0,0.3]时,表明a国主要向b国出口,a国存在微弱竞争优势;当取值在[0.3,0.6]时,表明有较强竞争优势;当取值在[0.6,1]时,表明有极强竞争优势。
由于一国出口必为另一国进口,一国进口必为另一国出口,故Xab=Mba,Xba=Mab。所以当TCab指数为正时,表明a国相对b国处于竞争优势,b国处于竞争劣势;为负时,表明b国相对a国处于竞争优势,a国处于竞争劣势。
(三)服务贸易互补性指数
贸易互补性指数(Trade Complementarity Index,TCI),是用来计算一国产品出口和另一个国家产品进口的紊合程度,从中反映两个国家之间经贸往来的密切程度,以及在进出口产品结构上的互补性。
TCIabi为a国与b国在i产品上的贸易互补性指数,RCAxai表示从出口角度测算a国在i产品的显示性比较优势,又称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mbi表示从进口角度测算b国在i产品上的显示性比较劣势,又称显性比较劣势指数。
Xai和Xa分别表示a国在i产品和所有产品出口额,Mbi和Mb分别代表b国在i产品和所有产品进口额,Xwi和Mwi分别代表世界在i产品的出口额和进口额,Xw和Mw分别代表世界市场的总出口额和总进口额。RCAxai值越高,则反映a国在i产品上拥有越显著的比较优势;RCAmbi值越大,则代表b国在i产品上拥有越明显的比较劣势,由此可以说明,a国在i产品的贸易出口与b国在i产品的贸易进口上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当TCIabi>1时,代表a国和b国在i产品的互补程度较高。
如果从单一产品进出口延伸到全部产品进出口,则综合互补性指数可定义为:
XMwi和XMw分别表示i产品世界贸易额和世界所有产品贸易额。当TCIab>1时,则说明a国与b国经济与贸易间存在较强的互补性。
二、中国与OECD成员国服务贸易结合度、竞争性与互补性
(一)服务贸易结合度分析
从表1可以看出,中国与OECD总体服务贸易结合度在2007-2019年基本呈上升趋势,个别年份略有下降,说明中国与OECD双方服务贸易关系日益紧密。2016年以来,中国与OECD服务贸易结合度指数均大于1,表明中国与OECD双方总体的服务贸易结合度较高。
表1 中国与OECD成员国间服务贸易结合度
以2017年为例,该指数较高的成员国分别是韩国(4.17)、新西兰(3.60)、澳大利亚(2.89)、日本(2.45)、美国(2.19),说明中国与以上5国的服务贸易关系密切,且远远超过了中国与OECD服务贸易的平均水平。同年,与中国服务贸易结合度指数小于1的OECD国家大多为欧盟成员国。从地理分布看,主要集中在北欧、西欧、中欧、南欧。而OECD成员国中的东欧6国(爱沙尼亚、波兰、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拉脱维亚)与中国服务贸易联系最不紧密,均低于0.2的水平,位次分布在最末尾的24-29位。因此,中国应加强与韩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日本和美国的服务贸易往来。
(二)双边服务贸易竞争性分析
从表2来看,2019年,在与中国存在双边服务贸易的18国中,服务贸易竞争力居优势地位的国家有10个 (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0)。其中爱尔兰、卢森堡、澳大利亚与中国服务贸易处于极强的竞争优势,新西兰处于较强竞争优势,斯洛文尼亚、芬兰、瑞典、奥地利、比利时、丹麦则处于微弱竞争优势,即中国与这10国的服务贸易竞争力居劣势地位。而其余8国在与中国的服务贸易中均处于竞争劣势,其中匈牙利、波兰、葡萄牙、希腊、意大利5国处于微弱竞争劣势,捷克、爱沙尼亚处于较强竞争劣势,拉脱维亚竞争劣势最大,即说明中国与这8国的服务贸易竞争力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表2 OECD成员国与中国双边服务贸易竞争力(2019年)
具体分部门来看,运输服务中处于竞争优势的国家有4个,其中卢森堡有较强竞争优势;旅游服务中处于竞争优势的国家有15个,且绝大多数竞争优势极强,只有2国处于竞争劣势;建筑服务的7国均处于竞争优势,其中2国处于极强竞争优势,5国竞争优势较强;保险服务中6国处于竞争优势,其中新西兰处于绝对竞争优势地位,即中国对新西兰的保险服务贸易完全处于竞争劣势,另外4国处于竞争劣势;通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中8国处于竞争优势,其中新西兰、瑞典、奥地利处于极强竞争优势,处于竞争劣势的5国中,中国较澳大利亚、斯洛文尼亚、匈牙利有较强竞争优势;其他商业服务中有7国处于竞争优势地位,其中捷克处于极强竞争优势,奥地利有较强竞争优势,其他5国则竞争优势微弱,另外有9国处于竞争劣势地位,其中与意大利、澳大利亚、爱沙尼亚、匈牙利相比中国处于较强竞争优势,而与新西兰相比中国处于极强竞争优势。因此,中国应积极向竞争优势较强和极强的国家看齐,取长补短,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贸易竞争力,以更好地服务处于竞争劣势的国家,尤其是要找准自身在各部门竞争力中的位置,特别是在运输服务和其他商业服务方面具有较强优势的国家不多,中国很好追赶,而近年来中国在通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方面的技术突飞猛进,进军世界领先地位指日可待,因此中国首先要在这三方面着重提升竞争水平。
(三)中国与OECD成员国服务贸易互补性分析
1.出口的服务贸易互补性
从表3各部门2019年服务贸易出口互补性的数据来看,中国与OECD运输服务贸易的出口互补性指数为0.82,小于1,说明互补性不强;中国与OECD旅游服务的出口互补性指数为1.86,是各服务部门中互补性最高的,说明中国与OECD在旅游服务贸易方面的出口互补性最好,而35国中有31国的互补性指数均大于1,说明中国与OECD各成员国在旅游服务贸易方面大多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中国与OECD建筑服务贸易的出口互补性指数为1.13,说明中国与OECD在建筑服务贸易方面的出口互补性较强,而31国中有18国的互补性较好,其中芬兰 7.02、丹麦 6.22、日本 4.66互补性极强;中国与OECD保险服务贸易的出口互补性指数为0.35,且35国中只有墨西哥互补性指数大于1,其余34国互补性指数均较小,说明中国与OECD各成员国在保险服务贸易方面的出口互补性较差;中国与OECD在通信、计算机、信息服务贸易的出口互补性指数只有0.29,是各服务部门互补性指数最低的,且35国的互补性指数均小于1,说明中国与OECD在通信、计算机、信息服务贸易方面的出口互补性最弱;中国与OECD其他商业服务贸易的出口互补性指数为0.47,且35国互补性指数均小于1,说明中国与OECD在其他商业服务贸易方面的出口互补性也非常弱。
表3 中国与OECD成员国服务贸易出口互补性
从出口的综合互补性指数看,2019年中国与OECD服务贸易的互补性指数为0.76,说明综合互补性较低。且31国中只有5国综合互补性指数大于1,依次分别是澳大利亚 1.30、冰岛 1.19、挪威 1.04、新西兰1.03及爱沙尼亚1.00,即表明中国与这五国的服务贸易综合互补性较好,而其余26国与中国的服务贸易互补性较弱,其中爱尔兰和卢森堡最弱。
2.进口的服务贸易互补性
从表4各部门2019年服务贸易进口互补性的数据来看,中国与OECD运输服务贸易的进口互补性指数为0.86,说明互补性不强;中国与OECD旅游服务贸易的进口互补性指数为1.91,是各服务部门中互补性指数最高的,说明中国与OECD在旅游服务贸易方面的进口互补性最好,且35国中有31国的互补性指数大于1,表明中国与OECD各成员国在旅游服务贸易方面大多具有很强的进口互补性;中国与OECD建筑服务贸易的进口互补性指数为0.71,且32国中只有8国的互补性指数大于1,说明中国与OECD各成员国在建筑服务贸易方面仅有少数国家有较强的进口互补性,大多数国家进口互补性不强;中国与OECD保险服务贸易的进口互补性指数为1.01,说明中国与OECD组织在保险服务贸易方面的进口互补性适中。中国与OECD在通信、计算机、信息服务贸易的进口互补性指数为0.40,是各服务部门进口互补性指数最低的,说明中国与OECD在通信、计算机、信息服务贸易方面的进口互补性最弱;中国与OECD在其他商业服务贸易的进口互补性指数为0.4207,且35国互补性指数均小于1,说明中国与OECD组织在其他商业服务贸易方面的进口互补性也很弱。
从进口的综合互补性指数来看,2019年,中国与OECD组织服务贸易的互补性指数为0.83,说明互补性较低,且32国中只有14国综合互补性指数大于1,而其余18国中低于平均水平的国家有11个,其中爱尔兰和卢森堡处于最低水平。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2019年中国与OECD各成员国各部门服务贸易中无论进口还是出口只有保险服务贸易的互补性存在差异,其余五个部门进出口互补性均一致,即旅游服务贸易互补性最好、建筑服务贸易互补性较强、通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互补性最差、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贸易互补性均不强。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第一,从服务贸易结合度指数看,中国与OECD服务贸易关系日趋增强,但是总体上关系紧密程度适中且大多数OECD成员国与中国服务贸易联系的密切程度均不高。因此,中国应该加大对OECD集团成员的服务贸易往来,鼓励中国服务企业加强国际市场开拓与国际业务开发,着力打造“中国服务”、“中国品牌、“中国质量”新形象,促进更加多元化、多领域、多渠道的服务贸易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其次,加强与OECD成员国服务业领域的双向投资,打造良好的中国营商环境与国内市场环境,以稳定连续的政策保障与制度供给,提升国外发达经济体 (如OECD被誉为发达经济体的代名词与“富国俱乐部”)国家资本对中国市场的信心,拓宽外资与中国服务企业合作渠道与合作领域,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更多地将资本投入到中国服务产业部门中,以切实提升与OECD各成员国服务贸易联系的密切程度。最后,“引进来”的同时,中国企业也应该更多地“走出去”,作为发达经济体的OECD有着广阔的服务经济(经济=产业+贸易,服务经济=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市场与竞争舞台,与OECD国家展开更多服务领域合作与开发,将充分利用对外直接投资与外商直接投资的 “外溢”效益与“示范”效益,促进中国服务企业更好、更快成长,推动中国服务产业与服务贸易向更高水平、更好质量发展。
第二,从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看,中国与OECD成员国服务贸易竞争优势不突出,竞争劣势较大。分部门分析发现,中国在运输服务贸易领域竞争优势较好,但在旅游、建筑服务贸易领域的竞争劣势较为突出,在 “保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贸易领域竞争力适中。因此,中国应该积极调整服务业产业结构,加大服务贸易领域战略投资,促进生产性服务贸易领域优先发展,加大服务业产业竞争优势培育力度,以更好地促进服务贸易各部门领域综合协调发展。同时,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以“创新驱动战略”与“双创”战略为引领,扩大服务领域科技研发投资,提升服务产品科技含量与服务质量水平,扩大中国服务贸易在OECD市场上的占有率和竞争力,不断提升与OECD成员国服务贸易间中国的竞争优势。其次,大力培育现代新兴服务业、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数字服务产业部门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在服务领域的应用,不断提高数字服务化与服务数字化产业发展水平与效能,促进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与工业化、服务化互动融合发展。最后,大力发展服务外包,特别是离岸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中国在服务外包方面发展潜力很大,发展前景很好,竞争力也很强,处在世界服务外包领域的第一方阵,服务外包是未来服务贸易的重要领域与竞争焦点,因此,中国要以更好的制度保障、更多的政府扶持、更广的服务领域、更精的服务质量、更新的服务业态,打造中国服务外包新形象、新名片、新未来。
第三,从服务贸易互补性指数看,无论从出口还是进口角度分析,中国与OECD互补性指数参差不齐,各服务分部门互补性有高有低,说明双方服务贸易在各分部门间差异较大。从出口角度看,只有少数国家综合互补性指数较高,大多数国家该指数均较低。从进口角度看,约有一半的成员国与中国服务贸易互补性较强,其余则互补性较弱。因此,中国应积极拓展与OECD成员国服务贸易合作领域,提升中国对外服务贸易开放水平,改善与OECD国家服务贸易便利化程度,以更好地促进与OECD成员国间的服务贸易合作与发展。中国在传统服务业、服务贸易领域发展较好,可以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世界经济工业化、服务化、信息化以及中国实施全面对外开放的时代发展契机,充分发挥中国传统服务业与服务贸易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优势,全面融入与嵌入全球价值链,不断提升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最后,当前中国现代新兴生产性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薄弱,但增长速度较快,发展潜质、开发潜力、增长空间都较大,可以利用中国在全面嵌入全球价值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大力实施扩链、补链、提链工程,突破传统以发达经济体(如OECD)为主导的全球价值链格局中中国所处的低端锁定地位,以提升中国与发达经济体OECD间的服务贸易的互补性,促进全球经济朝着更加一体化、融合化方向发展。
总之,今后和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应该进一步开放服务市场,加大服务业引资与投资力度,促进服务市场稳步扩容增长以提升市场消费潜力,促进服务业加快增长以提升发展效率,拓展与OECD成员国在服务贸易领域更广阔的合作与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