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化学电源研究所承担国家强制标准获公告
2021-07-28
电池工业 2021年3期
2021年4月28日,由苏州大学化学电源研究所承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锌负极原电池汞镉铅含量的限制要求》(标准编号:GB 24427-2021)修订计划项目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并发布了公告。
项目由化学电源研究所王海波所长负责,马扣祥研究员级高级工为项目联系人。该标准规定了现有标准中锌-二氧化锰电池、锌-氧化银电池、锌-空气电池中汞、镉和铅含量的限制要求、检验方法以及符合性判定要求,适用于已标准化的锌-二氧化锰电池、锌-氧化银电池、锌-空气电池及由多个单体电池组合而成的电池的生产、检测和验收。
目前日本、欧盟和IEC标准对锌-氧化银扣式电池和锌-空气扣式电池实施了豁免(允许汞含量不大于2%),而我国新修订的GB 24427-2021中对锌-氧化银扣式电池和锌-空气扣式电池的无差别要求实现无汞化(规定汞含量不大于5 μg/g),处于世界先进水平。
该标准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近期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