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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绿色金融及债券市场与广西绿色债券发展

2021-07-19梁安柱

市场论坛 2021年5期
关键词:贴标债券金融

梁安柱

一、绿色金融及债券市场发展概况

(一)我国绿色金融市场发展体系日臻完善。

国家战略布局方面,2015 年4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同年9 月发布《生态文明体系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明确提出建立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战略及顶层设计;2016 年,发展绿色金融被写入“十三五”规划纲要,成为国家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也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政策法规体系方面,2016 年8 月,《中国人民银行等7 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绿色金融和绿色金融体系的定义、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目的,以及对各金融市场发展方向做了指导,成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法律上,生态文明在2018 年写入宪法,绿色金融也间接获得法律地位。监管上,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负责监管绿色金融的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与绿色金融相关的监管机制。地方政府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国内已经设立了六省九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包括2017 年6 月第一批五省八区,落地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广东省广州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昌吉州和克拉玛依市;贵州省贵安新区;江西省赣江新区。2019 年11月第二批一省一区,落地甘肃省兰州新区。通过近几年的发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推出系列试点政策,逐步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同时金融机构相继推出创新性绿色金融产品。

图1 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下各市场结构

(二)绿色金融市场已初具规模。

据统计,绿色信贷是第一大市场,绿色债券是第二大市场,绿色权益市场处于起步阶段。绿色信贷方面,截至2020 年末,绿色信贷余额11.5 万亿元,当年同比增速15%。与各项贷款相比,规模上,2020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73 万亿元,绿色信贷占比约6.6%;同比增速上,各项贷款余额增速稳定在12—13%,而绿色信贷市场的表现还不太稳定。绿色债券方面,截至2020 年末,贴标绿色债券(不含资产支持证券)余额8775 亿元,当年同比增速8%。贴标绿色债券市场规模不足1 万亿元,远低于绿色信贷市场。与债券市场相比,2020 年末剔除掉政府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规模为29 万亿元,贴标绿色债券占比3%左右。绿色权益市场方面,绿色企业IPO 和再融资处于起步阶段,2018—2019 年绿色股权投资年均投资规模为424 亿元。相比之下,权益市场规模远低于信贷和债券市场。

图2 绿色信贷余额对比图

(三)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概况

1.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日趋规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3 部委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 年版)>的通知》(银发〔2021〕96 号)(以下简称《2021 年版绿债目录》),将绿色债券定义为“通过募集资金专门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绿色金融债券、绿色企业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2021 年版绿债目录》将于2021 年7 月1 日起施行,目录涵盖6 个一级目录,25 个二级目录,47 个三级目录,208 个四级目录,是筛选和甄别符合各类绿色债券支持方向、适用范围的绿色项目及领域的目录清单。该目录的制定并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实现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关支持范围标准趋同,引导更多资金支持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为相关市场主体发行、投资绿色债券等业务将提供更大的便利。

《2021 年版绿债目录》是绿色债券募集资金、进行资产配置、加强债券管理等的统一标准和重要依据,也是支持环境改善、提升资源节约利用效率、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等的重要技术支撑。按照分工,国内绿色债券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负责顶层设计,制定和修订相关管理办法;各级地方政府负责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制定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企业和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投资主体投资绿色债券市场、配置相关资产均要参照执行。

2.绿色债券市场稳步发展。国内绿色债券市场主要分为贴标绿色债券和非贴标绿色债券2 种。贴标绿色债券是指发行阶段债券通过绿色认证,非贴标绿色债券指未经专门贴标但募集资金投向绿色产业的债券。由于非贴标债券归类条件未有统一标准,本文暂不做讨论,下文仅介绍贴标绿色债券的市场概况。贴标的绿色债券的品种可以细分为绿色金融债、绿色公司债、绿色企业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包括绿色短期融资券、绿色中期票据等)和绿色地方政府专项债。考虑到资产证券化作为结构化产品的特殊性,本文暂未考虑。从发行人分类,可以简化为三类,绿色金融债对应金融机构,绿色公司债、企业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对应非金融机构,绿色地方政府专项债对应地方政府。

截至2020 年末,市场上规模最大的品种是贴标绿色金融债,规模约为3322 亿元;第二是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含中票、短融、PPN),规模约为2086 亿元;第三是企业债,规模约为1588 亿元;第四是公司债,规模约为898 亿元;第五是绿色地方政府债,规模合计约19 亿元。按不同类型发行人来看,金融机构存续的绿色金融债规模为3322 亿元,非金融机构存续的绿色金融债券规模为4572 亿元,地方政府存续的绿色专项债规模为19 亿元。

图3 主要绿色债券品种发行要求指引

二、广西绿色金融与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概况

2018 年12 月,中国人民银行等13 部委印发《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支持推动广西保险综合创新试验区创建、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2020 年5 月,为推进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区建设,广西支持南宁、柳州、桂林和贺州等4 个市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创建,支持南宁、北海、防城港和崇左等4 个市创建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

近年来广西持续加大对绿色发展的金融支持,融资规模不断扩大。在绿色贷款余额方面,据统计截至2020 年全区绿色贷款余额约2837 亿元,同比增长约26%,高于其他各项贷款增速近11 个百分点。4个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绿色贷款余额约2029 亿元,新增绿色贷款占全区约56%。开展绿色债券融资方面,3 家城市商业银行获批100 亿元额度的绿色金融债;柳州市发行区内首支总规模达15亿元的绿色公司债;桂林市和贺州市分别开展了绿色公交资产证券化业务,全区公交行业发行总规模约6 亿元。在保险综合创新方面,创设了环境污染责任险、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综合保险等绿色产业保险。2020 年,广西新增保险资金运用约179 亿元,在存量基础上增长约42%;保费收入约25 亿元,同比增长约31%,为774 万户农户提供风险保障超1700 亿元,保障水平位居全国第5 位。

作为首府和创建示范区城市,南宁市积极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推动驻邕的绿色企业开展直接融资、申报绿色债券;建立健全绿色项目库,形成有效对接机制,加快债券项目审批及注册发行,绿色金融工作成效显著。据统计,2020 年南宁绿色贷款余额1643 亿元,占全区的58%,占4 个示范区的80%;有18 家绿色企业发行各类债券54 只,发行规模超318 亿元。其中,2021 年3 月5 日,广西投资集团所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即碳中和专项公司债。这支绿色债券规模为5 亿元,主要用于绿色企业的股权注资,是广西首单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创下全国首单非储架核电用途绿色债券、深交所首批碳中和专项公司债。

三、加快绿色债券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发展绿色金融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绿色债券是重要的绿色金融工具,也是绿色产业发展的催化剂,要发挥好绿色债券对环境改善、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的支持保障作用,助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

(一)机遇:绿色债券市场空间巨大

按照国家2030 年达到“碳达峰”,2060 年实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绿色金融体系将会紧紧围绕这一目标方向,对相关领域的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提供金融服务。沿着实现碳中和的路径,绿色金融体系的发展方向会更加明确,绿色金融市场也会进一步扩容。

绿色新增累计投资约百万亿级别,年化需求在万亿级别。根据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的估算,实现1.5℃目标导向转型路径需累计新增投资约138 万亿元。中金研究院估算,根据各大行业的投资需求汇总,要实现碳中和中国的绿色投资需求达到139 万亿元,平均而言每年中国绿色投资需求约占GDP 总量的2%左右。其中,2021—2030年,为达到碳达峰中国绿色投资年化需求约为2.2万亿元/年;2031—2060 年,为了实现碳中和中国绿色投资年化需求约为3.9 万亿元/年。如果做简单、静态、保守估算,为达到碳达峰,2021—2030 年绿色投资年化需求约为2.2 万亿元/年,以新增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新增额度按照当前余额体量比例约13:1 计算,绿色债券每年新增融资额在1600 亿左右,近5 年每年同比增速保持在两位数。

(二)主要挑战:供给和需求衔接问题将主要影响债券发行

在绿色债券体系中,我们将主要参与者分为监管方、供给方(企业)、需求方(投资者)和服务机构(法律、咨询和评估)等。

1.供给方:企业在发行绿色债券时通常面临三大问题,一是已有项目是否能够满足监管的认定标准,需要进一步评估;二是绿色债券发行的综合成本偏高,由于绿色债券在第三方认证评估、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有了更严格的要求,导致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综合成本高于普通的信用债券;三是未发行过债券的企业,在绿色债券市场上被认可的程度不高。

2.需求方:绿色债券的投资者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经济效益不足,绿色债券的票面利率与普通债券差异不大,后续还需要面临存续期对绿色项目经营管理和信息披露的跟踪,对于新入场投资者而言,投资管理的成本会更高;二是目前国内绿色投资理念覆盖范围较窄,践行程度较低,而国外投资者对绿色投资理念已践行多年;三是国际投资者参与度低,一方面,我国绿色债券在某些品种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使用方面与国际上仍有差异,另一方面,国际投资者对绿色债券的要求和主体评级更高,投资范围相对更窄。

(三)应对策略

做好参与各方的有效衔接,将更有利于绿色债券的发行。从监管层面上来讲,应进一步加大激励措施。一方面,推动降低企业综合发行成本,更大范围落地针对发行人的财政补贴措施,或更大幅度地加大补贴力度;另一方面,提高市场的流动性,降低流动性溢价,提高投资者综合投资收益。同时,应推进国内标准和国际标准进一步对接。根据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发布的《绿色债券原则2018》4 大核心要素,与我国体系有差异的地方主要体现在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可能会成为国际投资者考量的因素。未来可以进一步加强国内标准和国外统一,提高国际投资者参与度。

从投资层面上来讲,应加强绿色投资理念的宣传,引导鼓励投资机构践行绿色投资理念。2006 年,高盛发布一份ESG 研究报告,较早地提出ESG 投资理念【E(Environmental,环境)、S(Social,社会)、G(Governance,治理)】,该理论是一种关注环境、社会、治理的非财务绩效性企业评价体系,推动企业从单纯追求利益最大化到追求社会价值最大化,也是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系统方法论。针对ESG 中的三个方面(环境、社会和治理)逐渐形成了系统的信息披露标准和绩效评估方法,成为一套完整的绿色投资理念体系,欧美等主要投资公司也逐步推出ESG投资产品。随着国际上对ESG 发展、投资的广泛关注,近年来,我国的ESG 理念也逐步建立并发展起来。不过相比于国外较为完善的ESG 信息披露与理念的实践,我国ESG 投资理念的践行尚处在初步发展期,未来监管可以进一步完善ESG 标准及强制披露要求,加强宣传,鼓励投资机构践行ESG 投资理念,进一步推动更多投资者参与到市场中。

四、广西绿色债券发展方向建议

为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广西已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全面支持和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在贯彻落实既定措施的同时,我们建议在以下几方面做好绿色债券市场工作。

(一)加强政府引导,积极培育优质市场主体

最优质的主体是已经发行过贴标绿色债券的企业或发行过普通债券、资金流向绿色项目的企业。一方面这些企业具有储备的绿色项目,也具备项目梳理和筛选经验,更容易达到监管的要求,发行效率会更高;另一方面,这类企业更容易被投资者认可,其发行综合成本也会较低,企业发行意愿也会相应提升。除已发行过绿色债券的企业外,优先聚焦有项目储备的企业,绿色债券认定中对项目的评估和筛选有要求,有项目储备的企业才具备开展绿色债券融资的条件。其次,从市场主体来看,无论是贴标绿色金融债还是贴标非金融机构债券,发行主体人均集中在高评级,期限集中在中短期,尽管发行债券票面利率不高,不过风险较低。非金融机构更多集中在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更具备动力做出先行示范,会有更多具有相似背景的企业加入到绿债市场中。

(二)挖掘资源,准确把握绿色债券方向

加紧《2021 年版绿债目录》的研究学习,提前组织宣传解读,及时研究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一方面,围绕地方政府合作挖掘优质资产。已具备政策扶持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地方政策、企业和项目库均比较完善,围绕当地政府关注的产业链条,寻找优质龙头企业下的债券资产,同时也可以积极参与投资地方政府的绿色专项债。另一方面,绿色债券市场上已有相对成熟的品种,政策体系相对完善,发行流程明确,发行效率较高,扩容相对更为容易。比如,碳中和债,专项用于清洁能源、绿色建筑、低碳出行、工业低碳改造、碳汇林业等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广投能源集团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已成功落地,将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下一步碳中和债发行量也有望上升。

此外,除新增需求以外,到期绿色债券续发机会也应当关注。此前绿色债券和绿色项目一直存在资金错配的问题,绿色债券发行期限均集中在中短期,而绿色项目周期普遍偏长,意味着后续仍有不少企业会滚动债务。可以尝试推动落地绿色债券创新品种。一是贴标的碳中和债,目前仅有债务融资工具品种,未来可能进一步扩大到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等品种;二是其他绿色债券品种,例如试点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蓝色债券、气候债券以及转型债券等创新绿色债券产品,均有望逐步落地。

(三)加快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创建

纳入试点地方的政府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绿色企业债、公司债、专项债等融资,创新开展绿色股权融资及资产证券化,加快推进绿色融资服务平台建设等,为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提供绿色金融支撑。同时,应进一步关注试点地区企业融资和投资机会,在已有的绿色金融改革措施下,进一步扩大政策范围和加大政策力度的概率较大。要把握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扩容机会,未来更多具备绿色产业的区域有望被纳入到试验区内,新的试验区也将有望带来相关绿色业务机会。尽管不同创新改革试验区的政策有差异,但已有试验区的业务模式和经验仍值得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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