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客行
2021-06-10胡炎
胡炎
1
站在那个楼洞的灰色铁门前,我看了看表:18点30分——最后通牒早已下过,今天,摊牌的时候到了。
真是个难得的好天气,下了两天雨,让这座一贯蓬头垢面的小城有了一种洗心革面的感觉。这么个好天气,要跟孙十全摊牌,就像要揭开好友的伤疤,疼在他身上,痛在我心里,实在有些不合时宜。但我没有办法。人都有没办法的时候,人到了没办法的时候,就会想办法,逼上梁山是办法的一种。我的“梁山”就是面前这栋老楼。这是我唯一的办法。
这座只有一个单元的老楼位于城市的北端,七层,陈旧的暗红色瓷片脱落了不少,就像一个病恹恹的老妇,散发着岁月朽败的气息。大楼往北不远,便是绕城的北环路,隆隆作响的大货车驶过坑洼不平的黑色路面,扬起扑鼻子杠眼的煤尘,为我们这座煤城贴上了一个病态的标签。
老楼周围的几株桐树,龟裂的树干和斑驳的树皮,一副年深日久经风见雨的样子。对我来说,沧桑不过是倚老卖老的堂皇借口,无论是树还是人,那种姿态都令人生厌。但我并不反感老桐树硕大的绿冠,以及枝叶间撒下的热烈的蝉鸣。我不知道孙十全会以怎样的方式迎接我,会不会在一种愉快的氛围中获得我想要的结果,会不会再次让我失望尴尬甚至兄弟反目……希望孙十全对我的态度会像这些夏蝉一样热情,而不是像枝干上斑驳的树皮那样,故作神秘地留给我一个“像雨像雾又像风”的糟糕谜面。
“101”,我的手指触到了那个透明的电子门铃。在按响它之前,我下意识地鼓了鼓勇气,倒像是我有些心虚似的。如果电子门铃没有反应,我会动用第二方案,直接高呼孙十全的大名,敲打他家被一棵花椒树掩映的玻璃窗——反正他就住在一楼的东户,不怕他小子玩空城计。
就在我做着种种预想的时候,老婆的电话打过来了。我知道,再也没有犹豫的必要了。是的,逼上梁山。
“到了吗?”
“到了。”
“今天无论如何……”
“我知道,我知道,一定,一定。”我迫不及待地挂断了老婆急切而忧心忡忡的催问电话。
我咬着下嘴唇,几乎是恶狠狠地按下了那个小小的门铃。但是门并没有像期待的那样“砰”的一声弹开,也没有从扬声器里传出主人的问话。倒是花椒树那边传来开窗的声音。穿过针刺丛的枝叶,露出了一张白皙而清秀的女人的脸。
这让我吃了一惊,因为这座破旧的房子里通常只住着两个人:孙十全和他的老母亲。在过去的十年里,这扇窗户里晃动的要么是孙十全酒意惺忪的红脸膛,要么是他老母亲憔悴而笑容可掬的面颊。的确,那是一个善良的老人,每一条皱纹里都盈满温暖的慈祥。她一点都不介意我们大口喝酒、大声聊天,有时还会为我们炒几个菜,甚至偶尔还会坐过来,陪我们喝两杯。当夜半灯火阑珊酒足人散时,老母亲总会扶着门框,对着我们东倒西歪的背影问:“喝美了吗?”许多时候,我们在回答“喝美了”的同时,会“嗷”的一声俯下身吐个银河倒悬。然后,老母亲就照例哈哈笑着,拎一支水淋淋的拖把打扫狼藉的战场。我一直没有向孙十全摊牌,也跟这个慈祥而乐观的老人有关,换句话说,这个老人成了我和孙十全摊牌的最大障碍。
现在,镶嵌在窗口的却不是孙十全的老母亲,而是一个年轻得多的女子。我懵懂地打量著窗户里的那个女子。这张姣好而陌生的脸,有着干净的眼神和纯粹的质地,是的,是那种诗一般的纯粹。我非常困惑,这张只可被比作云端天使或水中净月的脸,为何会出现在孙十全的家中。
许是我层层叠叠的惊疑引起了女子的注意,她莞尔一笑,问:“你是古之月,对吧?”
“是的……”我本能地笑笑,甚至有点羞涩和胆怯。这种感觉许多年前有过,此时则恍若隔世。
“山泉出去买酒了,一会儿就回来。我这就给你开门。”
“古之月”是我的笔名,而“山泉”则是孙十全的笔名。当我们以笔名活在这个世上的时候,就注定与文学有关,也注定了我们在世人眼中的特立独行与高深莫测,当然,称我们“异类”也未尝不可。而当我以“胡发财”的标签混迹于市井之中,那就完全是一个平平庸庸、俗不可耐的家伙了。
没等到女子开门,孙十全已经提着一大包廉价的凉拌菜和几瓶没有包装的白酒回来了。还不错,他的语气的确有几分蝉鸣的热烈,口中一迭声叫着“兄弟”,用拎着酒瓶的左手推着我的脊背。
铁门传来锁舌弹开的脆响,那个女子闪身走出,十分默契地接过了孙十全手中的东西,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这个家庭的女主人。
坐在孙十全家历史悠久的木质椅子上,我刻意巡视了一圈,一切都与过去毫无二致:油漆剥落的木茶几上散发着饭菜和酒精的混合余味;对面的那台老式电视机估计已放不出图像,灰色的荧屏蒙在一层厚厚的积尘里;房顶的破吊扇旋转得吱呀作响,拂动着墙角几张破败的蛛网;靠近里侧的一张三斗桌上摆着几个大塑料壶,里面是孙十全老母亲泡的药酒,其中一个泡的是毒蛇和蜈蚣。有一次老母亲向我们炫耀这酒的功效:“十全大补,包治百病。”好像喝了这酒就再也不用进医院了,甚至连开设医院都是多余。但当老母亲把褐黄色的酒液倒进玻璃杯递到我们眼前的时候,我们个个望而生畏,谁也没有喝下去的胆量。
“老娘呢?”我故意淡化对陌生女子的好奇,佯作随意地问孙十全。
“住我姐姐家了,”孙十全递给我一支烟,“你知道,老娘是最通情达理的。”
我诡谲地笑笑,孙十全口中的“通情达理”,以我的逻辑判断,一定是缘于这个突如其来的女子。我朝厨房努努嘴:“哪儿来的仙女?”
“马上给你介绍。”孙十全的眼神中闪出抑制不住的兴奋。当然,在真相揭开之前,他还想卖个关子,吊吊我的胃口。
女子从厨房款款而出,那些经她加工过的菜肴获得了色彩和形体感,从而摆脱了廉价地摊的粗制滥造,有了些许品位。毫无疑问,这是个精致的女人,举止优雅,格调不俗,就像一只凤凰落在了这个只有麻雀才适合栖身的巢穴。尤其令人感叹的是,她的年龄看上去至少比孙十全小20岁。
“别忙了,清雪。”孙十全拉了女子一把,“来来来,我给你介绍我的好哥儿们。这位就是我经常给你提起的,我们平阳市的大文豪……”
“古之月。”清雪不等孙十全说完,对我笑了一下。
“知道了?好,好,那我就不用啰唆了。”孙十全亲昵地拍拍清雪的肩膀,老练地吐了个烟圈。“不行,我还得再啰唆两句,咱这位哥儿们,可是个多面手,小说、散文、诗歌、评论……十八般兵器,样样拿得起放得下,对了,他还会写小品、快板、情景剧,还有晚会的串场词,绝对是个全把式,绝对!”
我不知道孙十全连珠炮似的美言是何用意。在谜底即将揭开之际,他对我的任何赞誉,都可能弦外有音。
“我敬你,古之月。”清雪举起一杯酒,不容分说和我碰了,一饮而尽。
我端详着清雪饮酒的姿态,头微扬,酒杯与嘴唇似触非触,那一汪清冽的液体就一声不响地消失了。然后,她抿一抿嘴,习惯性地呷一口绿茶。我承认对于清雪的凝神关注多少有些失态,直到孙十全警惕地碰了下我的胳膊,我才如梦方醒地把酒灌进口中,伴随着一阵说不出是艰涩还是过瘾的“嘶哈”声。
“惭愧。”我夹了一颗花生米,一边咯吧咯吧地嚼着,一边给清雪说,“我就是那种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主儿,高不成低不就,哪种体裁都能涂几笔,但没一样能写好,自娱自乐罢了。真的,我也就这点出息。要说最初,我倒真的是个狂热的诗歌爱好者,可写来写去,我就是找不到那种驴唇不对马嘴的语感……哦,不好意思,出言不逊,我自罚一杯!”
我端起杯,偷偷瞟了一眼孙十全的脸。不出所料,那张脸被我的“驴唇”和“马嘴”咬得面色铁青。
我赶紧自圆其说:“别误会啊,清雪,我刚才的话绝对不是对诗歌的不恭,恰恰相反,我敬畏诗歌。说实话,我也就是个文学票友,既然这样,我嘴里吐不出象牙也就不难理解了。这都是实话,真的,绝对不是谦虚!”
“我敬你。”清雪又举起了杯,嘴角漾着淡淡的笑意。
“这个也敬?”我有点莫名其妙。
“为你的真诚呀。”清雪的笑嫣然如花。
孙十全不甘寂寞地把小杯换成了小碗。你来我往,一个酒瓶很快见了底。
在孙十全打开第二瓶的时候,我去了一趟卫生间。劣质的勾兑白酒很有劲,头已经微微发晕了。我一边漫不经心地淅沥着,一边让目光茫无目的地游荡。窗台上凌乱地摆放着香皂和洗发液之类的东西,头顶生锈的铁丝上,挂着两条褪色的毛巾。当我的目光溜进墙角的手纸篓时,我看到了一个黏糊糊的避孕套,大摇大摆地躺在最上面。这使我毫不怀疑,客厅里的一对男女,不久前刚刚度过了一段销魂蚀骨的时光,也许孙十全来不及洗手就去买酒菜了。这个合情合理的联想让我隐隐作呕。
忽然,客厅里传来了孙十全高八度的嗓音,那种义愤填膺气势凌人的霸气极具穿透力,让我脆弱的耳膜产生了些微的疼痛。
“婊子!婊子!婊子!”
孙十全一连甩出的三个“婊子”把我吓了一跳,我以为他是冲着清雪来的,但接下来的话消除了我关于清雪的短暂错觉。
“那些虚伪的、苍白的、枯死的文字都是他娘的婊子!你看呀,口水诗也能获大奖,那他娘的口水也是瓊浆玉液了?你别忘了,他真正的身份是官员,还是个不小的官,明白什么叫强奸吗?他娘的,整个一文学强奸犯!还有,我尊重的那个先锋作家,你知道他前不久的新作是什么?哈,流着哈喇子拍一个三流小矿主的马屁!这也叫报告文学?懂得什么叫被强奸吗?这就是,被奸得稀里哗啦的还恬不知耻地做起了那个小煤矿的形象大使!为两个臭钱,就他娘的连人格都不要了!什么名流,什么大家,我呸!都是他娘的婊子!狗屁!”
能想象出孙十全用了多少问号和惊叹号,这些问号和惊叹号像一些大棒在客厅里挥舞,孙十全的红脸膛上青筋暴突。不能不说,此时的孙十全颇有几分可爱,姑且不论他的观点是否太过偏激,但他此时完全属于文学、属于诗歌的纯粹是相当真实的。每当这个时候,我总会自惭形秽,因为我的许多文字,正是孙十全口中的“婊子”和“狗屁”。
我主动给孙十全敬了一杯。尽管在文学之外,这个慷慨陈词的诗人,实际上是一个游手好闲的无业游民和一文不名的穷光蛋,但此时的孙十全却有一种高贵人格。
自始至终,清雪都表现得沉静温婉,话不多,情绪也没什么起伏,只是那抹似有若无的微笑像拂月的纤云,一直绰绰约约地绕在腮边。
回家的时候,已过了子时。我喝得乾坤颠倒,但奇怪的是,在我残存的意识里,居然只剩下了清雪。我觉得这是一个谜一样的女人,她的笑、她的平静,以及那些躲在浅笑与平静背后的一切,使我莫名其妙地产生了探究的冲动。而我此行的真正目的,全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2
一路上,吐了三次酒。每一次呕吐完,我都向夜色中恍惚隐现的孙十全老母亲的脸说一句“喝美了”。最后一摊秽物吐在了我们小区里,成了一条骨瘦如柴的流浪狗的美食。它一边津津有味地舔舐着发酵的酒菜,一边感激地向我“哼哼”着。
爬上八楼,酒醒了不少。我小心再小心,连钥匙在锁孔里旋动的声音都变得轻如薄羽。推开门,屋子里黑漆漆的,想来卖了一天菜的老婆已经沉沉入梦。这让我惴惴不安的心跳平复了些许。我没有开灯,蹑手蹑脚地穿过黑暗而狭窄的客厅,溜进我用小杂物间改造的书房兼卧室,整个过程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但就在我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时候,主卧的门“吱扭”一声开了,逆光中出现了菜贩子老婆披头散发的身影。我的心登时蹿到了嗓子眼,剩下的那点酒意消失得无影无踪。
“回来了?”
“不好意思,把你吵醒了。”我一脸讪笑,努力向这位菜贩子示好,“你看,你都累了一天了,还为我操心。没事,睡吧,快睡吧,明天还得早起呢。”
菜贩子纹丝不动,我知道她在操心什么。我开始调动所有的聪明才智,为今夜的节外生枝和一无所获寻找搪塞的借口。
“要回来了吗?”
“差不多吧……”
“差不多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他已经凑到了一部分,不,是一大部分,还有点小缺口,问题不大。”
“问题不大,那不还是有问题吗?”菜贩子不依不饶。
“你看你,就喜欢钻牛角尖。咱做人不能这样,是不是?我的意思是说,咱不能把人往死里逼,撕破脸对谁都不好。他向我保证了,钱一周之内打到卡上,一分都不会少。”
“你肯定,就一周?”
“一周,最多七天,我保证!”
吱扭——砰,门撞上了。
黑暗重新把我淹没。我木立了片刻,咬咬牙,向深不可测的虚无里喷了口长气,而后进入书房,开灯,关门,坐到了那张皮开肉绽的转椅上,定了定神,打开台式电脑。机箱里传出了蚊蝇般的轰鸣。
空白文档像一张失血的面孔,表情僵硬地和我对视。我点上一支烟,对着闪烁的光标出神。按理说,我此刻满脑子都应该是如何解决孙十全和我的债务问题。但鬼使神差,我眼前幻化的依然是清雪。也就是在这一刻,我才突然意识到此前的数个小时里,孙十全并没有向我介绍有关清雪的任何情况,哪怕是她的真实姓名;而我,居然也没有问。或许从我看到清雪的第一眼起,就有了一种浑然不觉的心动。这种感觉,与许久许久以前在乡中的教室里第一次见到杨彩霞是何其相似。但眼前的我——一个不乏劣迹的中年男人,无端地产生这种少年的冲动,是否太过荒唐?
事实上,这并不是我冲动的全部,更为糟糕的是,我开始为清雪感到不平。用句通俗的话说,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实在令人惋惜。尽管我并不比孙十全优越多少,但作为一个文化馆的创作员,至少还算有份体面的工作和稳定的薪水,同时,相对于孙十全混乱的个人生活,我还沒有堕落到那个地步。
说到这里,就不能不扒扒孙十全的老底。在孙十全的个人生活中,酒和女人是两个至关重要的内容。按照孙十全的说法,酒是诗歌的打火机,而女人则是灵感的引线。“一个诗人,特别是一个男诗人,怎么可以没有酒呢?”孙十全打着底气十足的酒嗝,“李白不喝酒能写出银河落九天吗?能写出对影成三人吗?”李白的时代还没有打火机,那么酒应该是诗人手中的火镰。“一个伟大的诗人,怎么可以没有女人呢?杜牧如果没有十年一觉扬州梦,哪能够赢得青楼薄幸名?柳三变倘若不是花下鬼,全城的妓女会为他送葬吗?所以嘛,一个牛逼的嫖客,同样可以成为一个牛逼的诗人!你说,老胡,你这个远古的破月亮,行吗?”
孙十全到底玩过多少女人,我说不清。不过他喝的酒加起来注入酒缸里,装满几辆卡车应该不成问题。令我鄙夷的是,孙十全嗜酒如命,好色成性,但猎取酒色是需要钱的。他有钱吗?没有。早在20年前,孙十全的父亲在一次矿难中殒命,孙十全接班当了一名矿工。他那个长了个大酒糟鼻的小班长脾气暴躁,还爱揩下属的油,不是要烟就是索酒。孙十全爱答不理,小班长就借故找他的茬。终于有一天,孙十全在气味熏人的大澡堂里把小班长打成了轻伤。为此,孙十全蹲了半年号子,也丢掉了赖以糊口的工作。可孙十全毫不在意:“老子,咹,老子是谁?老子是诗人,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去他娘的,我呸!”那时我还不认识孙十全,但听说过孙十全的名号,他的诗作经常发表在一些赫赫有名的诗刊上,这足以佐证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孙十全具有写诗的天分。然而,无论怎样,丢掉了工作也就丢掉了生活来源,亡父的死亡抚恤金对于孙十全的花天酒地不过是杯水车薪。没过多久,孙十全就当上了杨白劳,而且当上了瘾,满天下都是他的债主黄世仁。
我成为“黄世仁”之一是几年前的事,此前,杜子腾一直是孙十全糜烂生活的金主,通过杜子腾的铺路架桥,我才结识了孙十全。所以,要说孙十全,就得先从杜子腾说起。
那是在本市一家文学内刊的年会上,主编首先介绍了我们几个“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的腕级人物,然后让那些籍籍无名者作自我介绍。轮到杜子腾的时候,他略略显得紧张,嘴角一抽一抽的,说:“我叫杜子腾,供职于苍龙布业有限公司。”
人群中一阵哄笑,因为我们一致想到了“肚子疼”。说实话,我没有看过杜子腾写的任何一个字,当然有理由对他不屑一顾。
散席后,杜子腾开着一辆少皮没毛的面包车送我回家,一路上他都尊称我“老师”:
“老师,我都崇拜您十好几年了。其实咱们在同一期 《海鸥》 杂志碰过面呢,你发的是短篇,我的是个千把字的小小说。”
我这才知道他是个资格颇老的文学青年。十几年前我在大连当兵,经常订阅一本叫作 《海鸥》 的杂志,我的处女作就发表在那本杂志上。
我问他那篇小小说的题目叫什么,他说叫 《太像万宝路了》。这一说,我还真有印象,尤其是那个出人意料的结尾。就这么着,我自然而然地改变了对杜子腾最初的看法,开始对他重新认知。
“最近有什么新作?”我问。
他立即兴奋地告诉我,他的一个中篇 《倒闭》 即将发表在本市文学期刊的最新一期,并且一脸诚恳地求我为他写一个评论。说话间,他把提前备好的打印稿交到了我的手里,我看到题目下署着一个女人气十足的笔名:紫藤。
下车时,杜子腾把我搀下来,谦卑地说:“老师你好好休息,过两天我和你联系。对了,还有一位实力派诗人,是我铁哥儿们,咱们一起认识认识。”
杜子腾口中的这位实力派诗人,就是孙十全。
三天后的中午,杜子腾的电话来了:“老师,下楼吧。”
隔着阳台的栅栏,我一眼看到了楼下那辆伤痕累累的面包车。杜子腾摇下车窗,在向我招手。
路上,杜子腾问我是否看过了他的小说,我淡淡地说:“看过了。”
“那您可要多指点啊!”杜子腾堆上一脸媚笑。
我回了两个字:“呵呵。”
实事求是地说,那篇小说写得相当粗糙,特别是语言,毫无质感可言。唯一值得一提的是“真实”,真实得让我坚信这是杜子腾的蹩脚自传:当兵,提干,退伍,任某机械厂副厂长;后来机械厂垮台,他下了岗,租一间促狭的门面卖手机,然后在各路神仙的盘剥下关了门,欠下一屁股债……
“你不知道老师,这篇小说写的都是我的亲身经历。要有一点瞎编,让我立马撞死!”杜子腾赌咒发誓。
“可别,我还在车上坐着呢。”我笑着说。
“那是,那是,我的命不值钱,老师可是金身玉體呢。”杜子腾连连点头。
岔开话题,我问他现在供职的苍龙布业是个什么单位。杜子腾立刻自嘲地笑了:“是我老婆开的,主要经营窗帘布艺之类的玩意儿,我呢,嘿嘿,是我老婆的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搞搞外联、送送货。惭愧!惭愧!”
我觉得杜子腾的身份多少有几分幽默,便狡黠地对他笑了笑。
然后就接到了孙十全。
说实话,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并不怎么好。五大三粗,红脸膛上嵌着一双细长的小眼睛,隐隐地露出凶光;脑袋的前部分剃光了,后脑勺上却扎着一条小辫子,仿佛一个投错了胎的清朝人。他坐上副驾的时候朝我乜斜了一眼,而后毫不客气地质问杜子腾:“你他娘的这段时间忙着钻被窝呀,电话也不给老子打一个,怎么,喜新厌旧了?”
我大约听出来孙十全所谓的“新”指的是我,心里就有点不舒服,可杜子腾只管低眉顺眼地赔笑,像一个江湖老大身边的马仔。
开车来到郊外的青屏山,进了一家豪华的假日酒店,高档的酒和菜已经备好,想必是杜子腾早就安排好了。席间,我第一次领教了孙十全的大放厥词,好像茫茫宇宙唯他独尊,天王老子都不放在眼里。为了扫扫他的威风,打击一下这副让我生厌的嘴脸,我看似随意地问他:“年会上怎么没见到你?”
我的潜台词是主办者为何没有邀请他,这说明什么?说明他在本市文坛都没有位置,用不着在这里牛皮哄哄的。但是孙十全的回击把我镇住了:“什么年会,就他娘一臭水坑!让我和那些下三烂同流合污?跟你说,看见他们老子就恶心,那他娘的是对我的侮辱!”
接着他罗列了好几个诗人的名字,把他们骂得狗血喷头,好像那些诗人同道都是他不共戴天的仇人。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发现孙十全的确极少在文学场合抛头露面,他玩的是一个人的江湖。
中午酒足饭饱之后,并没有打道回府,杜子腾安排的下一个节目彻底颠覆了他在我心中的谦恭和卑微的形象。他老练地叫来了几个姿色出众的小姐,看来是这里的常客。我坚辞不就,杜子腾好说歹说,我才勉强接受了全身按摩,这已经是我最后的底线。而杜子腾和孙十全则各自开了包间,鬼都知道他们干什么去了。
一个小时后,我们走出酒店。杜子腾没忘了开发票,说是日后让他老婆报销。孙十全居然更加兴奋,要求杜子腾开车上山:“骑马,骑马,老子要骑马!”
我知道青屏山上有一个简易的游乐场,还有十来匹懒洋洋的马。而我酒后恹恹欲睡,对孙十全的亢奋实在难以理解。杜子腾又是一番软磨硬泡,把我拖上了车,被酒精麻木的右脚离谱地踩着油门,引擎发出张牙舞爪的嚎叫,绕着盘山路一路狂奔。我不由紧张起来,担心这辆神经兮兮的面包车会向路旁的山谷来一个俯冲。
到了山顶游乐场,孙十全如愿以偿骑上了一匹黑马,挥手朝马屁股上使劲拍了一巴掌,那匹马随即愤怒地扬起前蹄,在草地上踏出了一溜烟尘。我和杜子腾坐在一块石头上,抽着烟,望着马背上上下颠动的孙十全,听着他“嗷嗷”的叫声,感觉匪夷所思。
当孙十全的身影消失在游乐场后面的时候,杜子腾忽然对我耳语了一句:“老师,你落伍了。”
我皱了皱眉:“什么?”
杜子腾晃晃脑袋,笑得意味复杂:“你不知道,生意人不容易。”
我依然如坠五里云雾,不明白“生意人不容易”和“落伍”有什么内在的关联。
“现如今什么叫请客,老师你肯定想不到。这请客绝不是喝酒那么简单,喝酒就是个引子,重头戏在后边。要是喝完酒就走人,那一准白瞎。所以嘛,喝酒、洗脚、娱乐一条龙,这才叫请客。要不,谁来关照咱?谁来给咱拉生意?谁会帮咱避税?”看到我的眉头越皱越紧,杜子腾轻松地耸耸肩,“不过女人还真是个好东西,你看,我脑子里又构思了一篇《红颜知己》,回头写出来您给看看,最好再帮我推荐推荐。”
我承认,从心理上基本接受杜子腾,大约就在于他的人和他的小说一样“真实”。而我对孙十全却没有一点好感。那天分手之后,我也没有和孙十全继续交往的打算。为了回报杜子腾的盛情款待,我用两个小时为他的 《倒闭》写了评论。与其说是评论,倒不如说是一篇抨击世风的杂文,因为小说的艺术性我几乎一笔没提,心里话,也实在不值一提。
没过多久,这篇文章和杜子腾的小说同时发表出来,让杜子腾感激涕零。更让他感动的是,他随后写出的 《红颜知己》——一个女人被女人算计的故事,经我修改后推荐给了一家南方的打工文学刊物,里面一位同样是打工仔的编辑曾经是我的故交。三个月后小说顺利发表,杜子腾用五倍于稿费的钱请我和孙十全喝酒,情绪激动时,竟然一手一个搂着我们的脖子,流着泪说:“我们永远是铁三角,永远!”
后来,我、杜子腾和孙十全,果然就成了“铁三角”。这大约就是命运的神奇安排。
一天,杜子腾忽然兴冲冲地打电话给我:“老师,山泉又写了一首新诗,您看看,一定要看看!”
那口气分明有点强迫的味道。
我按照杜子腾提供的网址,进入了一个诗歌论坛,找到了署名“山泉”的那首 《一匹来自秦朝的马》。只读了一遍,我便读出了诗的魂魄:“悲壮”。是的,悲壮的马和悲壮的人——那个马背上的孙十全已经化为一个悲壮而孤独的勇士。我感到了一种强烈的震撼,不得不说,我被这首诗征服了,当然也被另一个面目迥异的孙十全征服了。
随后,关系越来越近,对孙十全的了解就越来越多了。知道他家里有一个老娘,却是老娘在养活着他;知道他有过很多女人,却仍然是光棍一条;知道他嗜酒如命,却常常借钱沽酒……等等。其实,很长一段时间,孙十全并没有向我开口借过钱,直到某次酒酣耳热之际,我沾沾自喜地吹了个小牛,说我为春晚创作的三个节目外加串词捞到了两万块钱的劳务费。孙十全当场就跟我说,他和几个道上的朋友合伙做煤渣生意,需要两万元的本金。我操,两万元,正好是那笔劳务费。我不知道煤渣这玩意有什么价值,更不知道孙十全所谓“道上的朋友”是些什么货色,反正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之所以如此,大概也是小人物的自尊心作祟,以此证明我并不是拿洗脸水当粥喝的穷光蛋,而且那种救贫济困的成就感委实很受用,尤其是对孙十全这个自视甚高的人。
我那菜贩子老婆用忧心忡忡的口吻重复着:“两万,两万啊!”
我不以为然地摆摆手:“放心吧,屁事没有!”
果不其然,半年后孙十全就把钱还回来了,还送给菜贩子一条成色不明的珍珠项链,并且破天荒地做东把我和杜子腾请进了假日酒店。我心中的暗自得意还没有消化完,孙十全又向我开了金口,这次是三万元。说他与合伙人看准了一个新的投资项目,开采河沙,一本万利;说一年内还款,并许诺除了本金之外另付高于银行数倍的利息作为回报。我比第一次借给他钱更加爽快,就连菜贩子也没有反对。但这次偏偏出了事,还没等他们采出一粒沙子,河道管理局就查封了他们刚刚落地的采沙设备。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孙十全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我曾经几次约杜子腾去找孙十全,但每次都打不通他的电话。直到八个月后,隐匿已久的孙十全突然打电话给我,接通后却听不到他说话,只有一片“咩咩”的羊叫声。
我说:“孙十全,你搞什么鬼?”
孙十全在那端突然笑了:“老胡,我在山上放羊呢。”
这真叫我惊诧莫名,这个天大地大没有他大的人,这个目空一切、桀骜不驯的诗人,如今却做了一个羊倌,谁会相信呢?孙十全一定是猜到了我的心思,一本正经地说:“真不是开玩笑,我真是在放羊,真的老胡!”
他的三个“真”字不容置疑。于是我无奈地接受了他和同伙采沙生意受挫后改弦易辙打算靠养羊东山再起的事实,尽管他一再强调“钱不用担心,年底一定还你”,我的心还是悬了起来。
这件事我并没有告诉老婆,那些美妙的羊叫声毕竟预示着希望。而且,我那时恰好无意间发现了一个生财之道,它的洋名叫“P2P”——不用流一滴汗,只用借助神奇的网络就可以让钱生钱,速度比滚雪球还要快。第一次尝到了甜头,我索性把银行里的定期存款全部提前取出,都是我这些年为各行各业有偿创作的血汗钱,总共48万。我有理由描绘未来的梦想,别墅、名车,还有再也不用做菜贩子的老婆。说话间,到了年底,孙十全并没有把钱还我,而我在网络上的财产已经突破六十万了。既然如此,孙十全那三万元的欠款也就是九牛一毛了,根本没有催债的必要。为了让可爱的人民币来得更猛烈些,我索性在不同银行办了七八张信用卡,用透支的办法加大了投资。
“你就是个赌徒!赌徒!”
菜贩子的声音在颤抖,好像灭顶之灾很快就要降临似的。对此,我不屑一顾,女人就是女人,頭发长见识短,菜贩子就是菜贩子,生就一个吃苦卖菜的命。那些翻着筋斗往上涨的数字,还不足以让她长些见识吗?
第二年的深秋,灭顶之灾毫无征兆地从天而降。当我闻到QQ投资群里某种隐隐约约的危险气味时,本能地勒住了欲望的马缰,试着提出一笔到期的款子。然而,却始终没有等到提现成功的短信,去ATM机查询,也是踪影杳无。很快,投友们爆炸般的噩耗印证了我不祥的预感。我两眼一黑,几乎不省人事。后来,在好多个死一般的静夜,我听着投友们在群里的鬼哭狼嚎和对那个跑路老板的恶毒诅咒,虚弱地长叹一声:完了,一切都完了!
三个月后,我开始庆幸自己没得抑郁症,没有跳楼,没有采取任何方式与这个五光十色的世界挥手诀别。这个时候,我不分昼夜地想孙十全,想那三万元救命钱。的确,我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把信用卡透支的窟窿堵上。但是,孙十全悲哀地告诉我,他养的羊死光了,他不光欠我的钱,还欠了一帮人的钱。
“没办法啊老胡,我是那种欠债不还的人吗?你放心,什么时候有钱了一个子都不会少你!”
本来我还打算瞒着菜贩子,但现在我已无路可走,只好低声下气地向她低头认罪。菜贩子瞪着两眼,像个木偶,半晌过去,才“啊”地怪叫一声,结结实实地给了我一个大嘴巴。之后,她竟平静地说:“车到山前必有路,没有过不去的坎,活人还会被尿憋死?”
我敢保证,这是我平生听到的最动人的励志格言,顿时,我的眼泪大河决堤,哭得回肠荡气。
我和菜贩子使尽了浑身解数,借遍了所有亲友,省下了每一分钱,终于堵住了信用卡的窟窿。期间,我也想过向杜子腾开口,但男人的面子阻止了我。我不想以一个失败者的形象出现在他们面前,让圈子里的人看低了我。这还不算最要紧的,迫在眉睫的是我女儿已经上高二,学习成绩一塌糊涂,高考走艺考怕是唯一的途径。
“美术冲刺班我们要报,文化冲刺班我们也要报,哪样离得了钱?”菜贩子一脸菜色,完全没有了“车到山前必有路”的从容。
我只好再次拨通了孙十全的电话,但我得到的却是孙十全的不耐烦:“你看你这个人,我要是有钱能不还你吗?我们还是哥儿们吗?”
我差点骂出脏字来,忍了忍,还是打碎牙齿往肚里咽。
“没事来家喝酒,老娘想你了。”孙十全一提老娘,我的眼前立即浮出了那张满是慈祥和笑容的脸,还能怎样呢?就算看在这个老人的面子上,我也不能逼得孙十全说出“要钱没有,要血一盆”的混账话。
然而,到了夏天我再也没有退路了,因为女儿现在就要报美术冲刺班,一周内必须缴齐一万五千的学费。
“要不回钱,你就别让女儿叫你爸爸!”菜贩子撂下了狠话。
我对孙十全软硬兼施,连“请你行行好”这样下作的话都说出来了,末了,我咬牙切齿地说:“我不管你想什么办法,今天我必须拿到钱,不然的话,老子跟你玩命!”
这是我第一次在孙十全面前自称“老子”。
孙十全不但没恼,还嬉皮涎脸地说:“好说好说,咱哥儿们,动什么气?明晚六点半,来我家喝酒。”
这就是我今夜来到孙十全家的原因,但结果是我除了“喝美了”,剩下的就是脑子里这个素昧平生的女人。世间事就是这么不可思议,你无法预知未来的一切,哪怕是未来一秒钟的事情。当我意识到这个女人和孙十全的关系时,心底掠过一阵寒冷,甚至还有那么一点哀怨和感伤。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了,但我很清楚,这很危险。
凌晨四点半,客厅里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菜贩子又要开始她一天的卖菜生涯了。为了避免她继续对那三万元刨根究底,我匆忙熄了灯。
3
这一天是从中午开始的。
走进卫生间的时候,我依旧昏昏沉沉,仿佛昨夜已经是一个遥远的时间概念。镜子里的那张脸无精打采,双目失神,而且上眼皮还微微有些肿胀,像一个饥寒交迫的患者。我走到淋浴前,莲花喷头早就坏掉了,只剩下一个黑乎乎的洞口。我把脑袋搁在它的正下方,旋开把手,一条凶猛的水柱直射下来,一夜噩梦消失得无影无踪。
十分钟后,属于白天的意识卷土重来,我必须和孙十全摊牌了。打开手机,意外地出现了一条短信。那是一个陌生的号码,然而,当我看完短信之后,却足足愣了30秒。怎么也没想到,这条短信的发送者竟然是——竟然是清雪!
“古之月,想看你的作品。清雪。”下面留了她的QQ号。
我注意到短信发送的时间是凌晨4点50分,也就是我关闭电脑20分钟之后。我不知道清雪是如何得到我手机号的,从孙十全那里光明正大要来的,还是从他的手机上“偷”来的。但我可以想见在这个酒精主宰的夜晚,孙十全一定睡得像一头死猪。那么,昨夜清雪也像我一样无眠吗?躺在那个鼾声大作的红脸膛边,神秘的幽思却鬼使神差地爬到了我这里,与我的心猿意马达成了一种冥冥中的默契?
我开始心跳,那种心跳无法控制,无法控制的还有心中狼奔豕突的惊喜、恍惚和恐慌。就在我几乎被这条短信淹没的时候,菜贩子的电话惊醒了我:“冲刺班的老师又在催了,人家学费都交了,你要抓紧,抓紧!明白吗?”
我明白,我必须明白。因此我只能收起一切杂念,让清雪退回到孙十全那堆牛粪上,而我也要挥起锄头,狠狠地从那堆牛粪里刨出我的三万元。我给孙十全打电话,关机。毫无疑问,这小子依旧睡得胡梦颠倒,我甚至看到了他嘴角流出的黏腻的涎水,濡湿了半个枕头。片刻之后,我给他发了一条短信:
还钱!还钱!!还钱!!!
但我有一种清醒而悲哀的预感,孙十全是不会还钱的。眼下的所谓“最后通牒”,与其说是讨债,不如说是一种泄愤。
我下了楼,灼热的阳光像烧红的烙铁,几乎烫伤了我的眼睛。我不知道该去哪里,该找谁,该从哪棵善良的树上摇下雪中送炭的票子。定了定神,我终于决定到杜子腾那里碰碰运气。现在,我最大的指望就是他了。
杜子腾住在一座豪华别墅里,别墅的主人却是杜子腾的老婆林芳芳,杜子腾家的所有财产,主人都是他老婆。大約一年多前,酒后去送杜子腾,我到过那里。当时,我被里面的富丽堂皇和珠光宝气吓了一跳,及至把每一个房间、每一张床、每一株花木、每一个马桶、每一个角落参观完毕之后,我唯一的感觉便是自惭形秽。杜子腾带着酒意,踉跄着把我按到沙发上,媚态可掬地朝林芳芳傻笑。林芳芳沏了茶,对我嘟着嘴道:“你看,不是我说你老胡,俺家老杜可是个老实人,你们怎么能把他灌成这样?”
“老实人”,林芳芳一向是这么定义杜子腾的?我强忍着不让自己笑出来,心想,这个“老实人”干的那些不太老实的事如何就瞒过了这个商界女强人的法眼?而杜子腾把“老实人”伪装得天衣无缝,如果不是林芳芳的问题,那就只能归功于杜子腾出色的演技。杜子腾很“乖”,那一脸标志性的傻笑和偶尔恰到好处的撒娇,赢得了林芳芳的温柔和怜惜。每次当林芳芳向我表达嗔怨的时候,我就会在心底咬牙切齿地感叹:“杜子腾可真他娘的好福气!”
然而,好福气的杜子腾似乎对林芳芳并不怎么领情,甚至在其他场合很少提到她。有一次正喝着酒,孙十全奚落他:“老杜别看你一天到晚灯红酒绿的,其实吧,嘿嘿,你也就是个吃软饭的。”这句话让杜子腾勃然大怒,“老实人”那天破天荒地摔碎了一个酒杯。我们都以为接下来他会慷慨激昂地来一番自辩,或者抒发一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之类的豪言壮语,但是没有,杜子腾随即便堆上一脸憨笑,一迭声地说:“喝酒!喝酒!”
说实话,我尽管不完全赞同孙十全的戏言,但杜子腾的确有那么点“吃软饭”的嫌疑。这没什么不好,“软饭”不仅好吃,而且有一种神奇的力量,甚至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五年前,杜子腾靠着他的连襟,也就是林芳芳的姐夫哥——省会某要害部门的领导,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县的文联干部,而今更是一县名流,芬芳四溢的名片上印满了五花八门的头衔,什么文联副主席 (括弧:主持工作),作协主席,社科联兼职副主席、政协常委、拔尖人才等等,用杜子腾的话说,他是县里的“贤达”。长期以来,我一直认为“贤达”是一个很庄重的词汇,庄重得几乎接近神圣,眼下却发现“贤达”就在身边,而且是我曾经一手扶持的酒肉朋友,这是否有点反讽的意味?
不管反讽还是戏谑,现在我必须向这位“贤达”求助了。第一次放下“老师”的身段向杜子腾开口,料想他不会不给我这个面子。
今天是周日,杜子腾应该在家。我之所以没有提前给他打电话,是担心电话里说不清,而且,我希望杜子腾能够当面看到我走投无路的表情,这应该更有说服力。
按响门铃,门却并没有开,扬声器里传出小保姆的声音:“找谁?”
“老杜,杜子腾。”
“他不在家。”
我怀疑这是“贤达”周末图清净的谢客托词,便跟小保姆套起了近乎:“呵呵,小英子,听不出我的声音了吗?我是老胡啊,老杜的老朋友,咱们见过面的。”
“哦,是胡叔叔,好久没见了,先生他真的不在家。”
既然杜子腾不在家,我只能给他打电话了,反正今天他就是躲在月亮上我也要把他揪出来。人在被逼无奈的时候,什么尊严呀、德性呀,这些冠冕堂皇的画皮统统都是孙十全经常挂在嘴上的两个字:狗屁。
电话刚一接通,我就直截了当地问:“老杜,你在哪儿?”
“贤弟,我在县里呢。”杜子腾说。自从他成为“贤达”以后,连说话的风格也变得判若两人,满口“之乎者也”,见面就是“仁兄、贤弟”,喝酒也是“饮之、酌之,美哉、快哉”。这让我感觉贤达就是一个历史的标签,要不怎么把一个好端端的杜子腾整成了一件出土文物?
“周末还待在县里干吗?”我问。
“俗务缠身,身不由己呀。我正在出席一个作品研讨会,待会儿要做总结发言。”杜子腾日理万机的样子。“老胡啊,多日未见,甚是想念,贤弟一向可好?待抽出闲暇,我请你小酌,哦,把老孙也叫上,咱们一醉方休。”
我当然不可能等到杜子腾“抽出闲暇”,自打他成为“杜主席”,他好像对我就少有“闲暇”了,而且,我的称谓也从“老师”变成了“贤弟”,虽说少了谦恭却情谊十足,我倒也乐于接受。
“我找你有急事,今天无论如何要见一面。”我说。
“什么大不了的事,能把贤弟急成这样?”杜子腾半信半疑。
“见面细说,这样,你继续开会,我这就坐车去县里。”
我没有给杜子腾推脱的机会,果断地挂了电话,便直奔汽车站。离县城还有一公里时,我通知杜子腾到车站接我。还不错,下了车,杜子腾的白色奥迪Q5已经停在对面路边了。
“贤弟呀,看你这火急火燎的,害我准备好的发言稿都没念完。走吧,和文友们一起吃个饭,让我们这小县城里的文学爱好者也认识认识你这位大作家。”杜子腾说着,发动了汽车。
我赶忙摇头:“别别,找个小饭馆,就咱两个,多一人都不成。”
“真有事呀?”杜子腾看了我一眼。
“真有事,急事,大事,难事!”我加重语气。
这下杜子腾不再怀疑了,径直把车开进了一个“生态庄园”。说是“生态庄园”,其实也就是个别致的农家院。院子里开着一大片姹紫嫣红的月季花,一架高高的铁丝网上爬满了丝瓜秧,网中是束手待毙的鸡鸭鹅、套着锁链的狗,还有火鸡和孔雀。看样子,这是一个野味馆子。
涂脂抹粉的女老板大老远就笑着迎出来,一口一个“杜主席”叫着,把我们领进一个雅间,问“杜主席”要什么菜。杜子腾爽快地说:“上特色!”
我急忙摆手:“不用破费,一碗面就行。”
女老板挤眉弄眼地对我说:“哟,这不是扒主席的面子吗?”
说着,拿丰腴的屁股扛了一下杜子腾的髋骨,便扭腰摆臀地出了门。
换在过去,我一定会拿女老板开开杜子腾的涮,但今天我却没有一点心情。借钱,这个俗不可耐的主题像一群被激怒的马蜂,蜇得我坐卧不宁痛苦不堪。我已经等不及边吃边谈了,刚要“开门见山”,杜子腾却指着墙上一幅牡丹图抢先开了口:“老胡你看这幅画怎么样?这可是我们县美术家协会主席的墨宝。”
我随意敷衍了两个“好”。
杜子腾意犹未尽地指着画上的两行字,问:“你再看看这题词如何?”
我无奈地扫了一眼:“国色迎贵客,天香醉嘉宾,嗯,广告做得不错。”
没想到杜子腾来了劲,喋喋不休地阐释着这两句题词的诗意和美学内涵,以及在各色食客中的良好反响。末了,他拍拍胸脯,骄傲地告诉我:“题词者,杜子腾是也!”
“原来出自贤达之手啊,果然不同凡响。”我半是恭维半是揶揄,心想,这画也赏了,词也赞了,总该给我道出来意的机会了吧?
然而,杜子腾突然走向门口,说声“我去催催菜”,便“哧溜”一下出门去了。
我陷入了短暂的死寂,几乎有一种窒息的感觉。要命的是,这种窒息感正在蚕食我向杜子腾开口借钱的勇气。我知道,面前的桌子上很快会摆满珍馐佳肴,我不得不接受杜子腾的盛情。而当我吃着飞禽走兽饮着玉液琼浆的时候,是否还好意思向杜子腾说出此行的目的?
大约一刻钟后,上菜了。不出所料,杜子腾要的“特色”无论荤素都沾着“野”字。他不停地为我夹菜,嘴里也这个“野”那个“野”地劝我品尝。酒杯举起的时候,我终于狠下心叫了“暂停”:“老杜,先说事!”
“嗨,真扫兴,说,你说。”杜子腾把酒杯放下。
“有个坎我过不去了。”我以无比真实的苦大仇深详述了我的悲惨遭遇以及和孙十全的债务纠纷,最后两眼潮湿地看着杜子腾,“你得帮我啊……”
杜子腾沉默良久,感同身受地叹了口长气,又把酒杯举起来:“贤弟,喝酒!”
我把酒灌下去,依旧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呜呼,同病相怜啊!”杜子腾忽然仰靠在椅背上,望着天花板大口大口地抽烟。
“什么意思?”我莫名其妙。
“唉,实在难以启齿,这都他娘的什么事啊!”杜子腾竟然顾不上贤达的斯文了。
我蓦然想起半年前杜子腾碰到的一件麻烦事,他以县作协主席的身份把一个副乡长的老婆——一位喜欢写写家长里短花花草草的散文爱好者的肚子培养出了成果。好在有个大人物居中调停,杜子腾才破财消灾,把那件事摆平了。
“还是副乡长老婆那点事?怎么,有什么后遗症?”我问。
“非也非也,”杜子腾摇摇头,“肚子里的事不叫事,兜里的事才是事。現在,我和你一样,囊中羞涩啊!”
我一脸惊愕。
杜子腾的眼圈竟然红了,一口烟带出了一连串剧烈的咳嗽。喝了几口水,杜子腾开始向我道出埋在心中的秘密。原来,他背着老婆把多年积攒的59万元私房钱投入了担保公司,还拉了一帮朋友入伙,结果同样是老板跑路,他不仅血本无归,并且一天到晚被那帮朋友追债,遭遇似乎比我还惨。虽然杜子腾背后有林芳芳这棵大树,可林芳芳的钱不等同于杜子腾的钱,在经济问题上,林芳芳向来公事公办,她按照公司的规定给杜子腾发工资、报销费用、抽取提成,也可以拨出专款为他买奥迪Q5,但杜子腾根本不可能自由支配公司和家庭的财产,因为所有账户的主人只有一个名字:林芳芳。
“林芳芳到现在都不知道,我得瞒着她,必须瞒着她。”杜子腾在外面从不称林芳芳为老婆,而是直呼其名。“她压根不知道我有私房钱,她就喜欢我是他娘的一个穷光蛋,她把我收拾得光光鲜鲜,只是为了给她装面子。她对我好得没法挑理,谁都说她好,可我这心里别提他娘的有多别扭!对我好就把银行存款写成我的名呀,我不要多,三分之一就行,可她干吗?不干,还理直气壮地说什么男人有钱就学坏。没钱就不能学坏吗?我就他娘的嫖娼了怎么着?我就他娘的玩了副乡长的老婆怎么着?跟你说吧贤弟,我为什么一定要谋这个公职干?你以为我当文联干部是林芳芳的主意?屁,她才没这么好心,那是我死缠烂打逼她就范的。我就是一分钟也不想待在她身边,出来咱就是爷,爷儿们!你明白吗?”
我发觉我已不自觉地进入了杜子腾的思路,“借钱”的企图土崩瓦解,代之以对杜子腾惺惺相惜般的理解和同情。我斟了满满两杯酒,说:“喝酒,老杜!”
杜子腾仰脖干了,接着说:“所以贤弟,我现在遭遇了滑铁卢。你说你遇到了过不去的坎,可那是曹操走上华容道,三万元,说实话,也就是个小坎,咬咬牙就过去了;我不一样,我是拿破仑到了滑铁卢,面前是深渊,跳下去就是个死。可我不能倒下,倒下去我就不再是爷儿们,我就他娘的人不人鬼不鬼了,因此我得挺着,就是卖血也得想法把朋友们的债还上!”
这顿酒我们一直喝到日薄西山,两个空酒瓶滚到了桌子下,而那一桌野味几乎原封未动。杜子腾已经不能开车了,攥着我的手说:“今晚别走了,跟我住县城。”
这样也好,空手而归也没法向菜贩子交代。我含混不清地向菜贩子请了假,理由是“参加杜子腾主持的作品研讨会”,更重要的是有一笔“名家出场费”。我知道,眼下哪怕是100元的收入,菜贩子都会鼎力支持,她就像一只饥饿的壁虎,绝不会放过任何一只靠近嘴边的飞蛾,哪怕是一只瘦骨伶仃的蚊子。
走进宾馆,杜子腾衣服没脱就躺下了,在进入梦境之前的五分钟里,他做了两件事:一是费劲地从钱夹里抠出了一沓钞票:“贤弟,你对我有恩,杜某没齿不忘。不好意思了,如今虎落平川,这一千块钱你拿着,聊表心意。”我自然坚辞;二是谆谆告诫:“答应我,一定要答应我,别告诉林芳芳!”我郑重点头,让他放心。等我钻进被窝的时候,杜子腾已经鼾声如雷了。
我睡不着,侧脸看着杜子腾陷在枕头里的半颗脑袋。世界真是越来越荒诞了,不是吗?眼前的这位住别墅、开豪车的贤达,现如今却成了我的难兄难弟,谁会想到呢?命运实在是一个出色的导演,让你的人生花样翻新地上演着跌宕起伏的剧情,问题是,无论我、杜子腾,还是别人,这些个个看起来相当投入的角色都没有剧本,却陷入戏中不可自拔。
空调很凉,我打了一个喷嚏,在暝晦的夜色中发出一声古怪的笑,不知不觉睡着了。
4
翌日上午,我和杜子腾同时被一阵手机铃声吵醒。铃声是刀郎的 《情人》,杜子腾的最爱。杜子腾说只要听到这首歌,他就会想到歌词中那两片“火火的嘴唇”。电话叫杜子腾出席一个活动,这让我确信杜子腾常住县里,除了躲避林芳芳和债主,身为贤达的他委实应酬繁多。
杜子腾直起身,拍了拍额头,顺手拉起掉在床下的一大半被子,说:“没办法,我得走
了。贤弟你再睡会儿,中午咱们接着喝。”
其实,杜子腾完全可以撒个谎婉拒这些无关紧要的邀请,但是毫无疑问,他喜欢这种让他很“爷儿们”的场合。我打个哈欠,说:“不用了,我一会儿就走,你忙你的。”
杜子腾不再挽留,随便洗了把老日头都晒不黑的小白脸,又拿梳子蘸着水,精益求精地把头发侍弄得一丝不乱、有形有款,然后戴上眼镜出了门。我冲了个凉水澡,坐上了脏不拉叽的长途客车返回家中。
菜贩子自然忙她的去了,房间里很静,窗外有几个闲散老头三皇五帝胡吹海侃,我也完全充耳不闻。我喜欢一个人独处,在潜意识中,经常希望菜贩子能出趟远门,最好能跑到国外,三年五载不回来。可菜贩子26个英文字母都认不全,去国外只怕得饿死。退而求其次,孙十全的“老光棍”身份也让我羡慕不已。这家伙从二十来岁到如今的五十挂零,不仅猎艳无数,而且既做婊子又立牌坊,女人们只要一听到他还单身,就好像见到了金牌王老五,你说邪乎不邪乎?
孙十全还没有回话,我决定给他打过去。此刻我胸中的块垒由于杜子腾意外的添砖加瓦而难以负重,我不奢望奇迹出现,事实上也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奇迹。我只想对孙十全这个王八蛋吼几嗓子,换来一张猴年马月也兑现不了的空头支票。
但是,手机上不知何时有了一条孙十全的短信,这条短信的口气也与昔日的孙十全大相径庭:“亲爱的兄弟,不能及时偿还你的借款,还让你急需用钱时作难,深感惭愧!昔愚兄有求,弟慷慨相助,铭记于心。当下确乎进退无门,又有清雪投奔于我,一日三餐已捉襟见肘。清雪乃苦命女人,饱受家暴之折磨,心系诗歌之清雅,诚所谓:身在苦海,心在云端。我欲与清雪连理永结,半世荒唐,洗心革面。三万欠款,我拟求助道上朋友,若有消息,必第一时间告知。再次祈谅!山泉。”
说实话,这条短信把我感动了。假设我腰缠万贯,不,即便我囊中羞涩,只要不是面临当下这样的困境,我都会像面对非洲难民那样大笔一挥,免除孙十全欠我的一切债务。但这是不可能的,我没有这个资本。只是我不能再向孙十全催债了,那样既不人道,也显得无情无义。所以,那三万元就当是一个不太真实的传说,让它在漫長的岁月里随风而去吧。
看完这条短信,我的注意力不由自主地从孙十全转移到了清雪身上。我感到了疼痛,“家暴”“折磨”,这样的字眼像鞭子一样,恶毒地抽伤了我。我无法想象那是一个怎样暴戾的男人,怎么能对这个柔弱的女子下得了手?但我可以肯定,那是一个缺乏审美能力的莽夫,一个胸无点墨的草包,甚至是一个泼皮无赖流氓恶棍。试想,一个气质脱俗、诗意盈怀的女人,如果不是被摧残到了极点,她会选择出逃异乡吗?不用说,清雪是孙十全的粉丝,她在孙十全的诗作中,合情合理地塑造了孙十全几近完美的形象。退一步讲,作为崇拜者,即令孙十全与想象中的样子有些落差、哪怕落差很大,她都会包容和接受,因为那些灵动的诗行会弥补这一切。我所担心的是,孙十全会善待她吗?他真的可以浪子回头、洗心革面用一片真心呵护这个心比天高、命如黄连的弱女子吗?
我不知道这样的担心是否多余,或者,我该不该为清雪担忧。既然孙十全决意与她牵手一生、共筑爱巢,既然清雪远徙千里来投奔她心中的白马王子,我的非分之想是不是有点不太道德?尽管这只是一个不为人知的小秘密,而且我的做人底线也不允许我做出挖朋友墙脚的下作事,但我依然感到羞惭,为此前的胡思乱想脸红起来。那么,我还有必要给清雪发去我的作品吗?
算了吧,不管清雪怎么想,也许仅仅是出于对朋友的礼貌和好奇,我都该收拾心念,果断地砍下那些旁逸斜出的枝丫。无论从哪个角度讲,清雪都不应该成为我人生故事的主角。
我打开清雪的短信,迟疑了一下,把它删除了。但几乎与此同时,清雪的短信又来了,内容完全是复制的。我对这个时间上的巧合感到匪夷所思,就像上苍变的一个戏法,不,更像是一种神秘的昭示。
可是,昭示什么呢?
女人的心思你永远猜不透,那就不猜了,没准我正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文友之间的作品交流本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用得着这么复杂?有问题的不是别人,是我心理阴暗、异想天开罢了。我决定找一篇散文发给清雪,然而选哪篇好呢?略一思忖,竟想到了那篇 《壶与盏的爱情》。
几乎在刹那之间,我感到了一阵短暂的心跳。这心跳对接了我的初恋,这篇 《壶与盏的爱情》 正是对初恋的缅怀——
在乡中简陋的教室里,十三岁的我第一次遭遇了爱情。彩霞扎着一条农村姑娘常见的麻花辫,脸蛋红扑扑的,一双眼睛很大。正是这双大得出奇的眼睛像一汪深潭,让我深陷其中。我至今还记得,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全身过电似的颤抖了一下,继之两只脚就像生了根,在她面前迈不动了。直到老师排定座位,她大方地拉了下我的衣襟,笑着说:“胡发财,我们是同桌。”
此后的三年,我们一直是同桌。在懵懂的少年时光里,我梦里居然到处都是彩霞的影子。我喜欢看她的眼睛,看她乌溜溜的麻花辫,还爱闻她身上若有若无的草香。她苹果红的脸蛋像小仙子一样迷人,所以我暗地里给她起了一个“小苹果”的昵称。初三那年的秋天,我因为调皮捣蛋被数学老师教训了一通,并让我站在教室后边的墙角面壁思过。那是上午的最后一节课,少年的自尊受到了严重的挫伤。下课以后,我没有去吃饭,一个人踢着墙表达我的愤怒。这时,彩霞悄没声息地来到了我的身后,拿手背轻轻地触了我一下:
“胡发财,给你。”
我转过脸,看到了捧在彩霞手中的葱花油饼。我知道这是她娘烙的。为了省钱,她从不去学校的食堂吃饭,这张油饼就是她的午餐。
“我要是吃了,那你吃什么?”我问。
“我不饿。”她笑了一下,脸蛋似乎更红了。
“骗人,男子汉怎能吃女孩子的东西,你还是留着自己吃吧。”我竭力维持着不堪一击的尊严。
正当我眼馋嘴硬的时候,门外响起了同学的脚步声。“小苹果”慌乱地把油饼塞到我手里,说:“哎呀,有人来了!”好像做了见不得人的事,转身跑回了课桌前,拿起书装模作样地看起来……
初中毕业,我考上了重点高中,而彩霞则进了一所职业中学。她是家中三个姐妹中的老大,早一点就业是全家人的愿望。那个夏夜,在村后的荒山上,我第一次抱了彩霞。
我说:“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张油饼。”
“是忘不了油饼,还是忘不了我?”彩霞咯咯笑了起来。
她弯腰的时候,领口张开了,我看到了一对刚刚发育的乳房,就像两枚小小的山桃。
“为你的油饼,将来……将来我要娶你!”我试图牵她的手。
“骗人!”彩霞扭着身子,往一边躲了两步。
“我敢赌咒,如果我变成陈世美,就……”
没等我把话说完,彩霞一把捂住了我的嘴。几乎是下意识的,我把彩霞紧紧地抱在了怀里。我摸到了彩霞瘦削的肩胛骨,胸部感到了那两只小乳房带来的轻微的压力。彩霞瑟瑟发抖,像一只被雨淋坏了的小雀。那一刻我想,这一辈子,我就这样一直抱着她,让她在我宽厚的胸膛上幸福到老。
高中时光紧张而平淡,我和彩霞的联系主要靠书信,一周一封,雷打不动。
高二那年冬天,我在本市的日报上发表了一篇散文,这让我兴奋得彻夜难眠。星期五的自习课我偷偷溜出來,在约定的一片小树林里和彩霞见面。那天彩霞居然带了一把吉他,她要为庆祝我这个未来的大文豪献唱歌曲。彩霞的嗓子真的不错,把那首 《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 唱得声情并茂,余音绕梁。后来在彩霞的吉他伴奏中我朗诵了那篇刚刚发表的大作,彩霞竟然流了泪。不用说,我们拥抱得地老天荒难舍难分。在迅速降临的夜色里,我的手像一只百折不挠的泥鳅,攻克了彩霞的阻挡,小心翼翼地覆盖住了那两只充满魅惑的山桃。我发现这两只山桃悄无声息地长大了,柔韧而饱满,让人想入非非血脉偾张。
正当我有了进一步的企图时,彩霞拿胳膊肘捣了我一下:“坏蛋,该走了。”
那个甜蜜的冬夜,我们连晚饭都没吃,回到学校才感到饥肠辘辘。
一年后,我顺利考上了省城的大学,而彩霞则招工进了啤酒厂。临别时,彩霞用她亲手酿造的啤酒为我送行。我品咂着啤酒的麦芽清香,彩霞一直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好像一不留神我就会飞走似的。等我把一瓶啤酒喝完,彩霞的眼睛已经红了。
“你上了大学,会不会看不上我这个小工人?”彩霞问。
我指向天空,说:“我对天发誓,如果负了你,天打……”
彩霞没让我把“五雷轰”说出来,流着泪笑了:“傻瓜,我信你!”
在夏夜的蛙鸣中,我和彩霞完成了隆重的送行仪式,不仅吻得口干舌燥,而且在无法自持的狂躁中手忙脚乱地完成了属于我们的第一次,仅仅三分钟。
我知道,我们的生命从此结合,再也不能分割开来了。
四年大学生活,对于中文系的学生,每一分每一秒都像浪漫的花瓣。作为文学社社长、大名经常见诸报端的我,从不乏追求者。但我像许多经典爱情故事里的男主角一样不为所动,为此我成了女生心中高不可攀的明星,她们以为大约只有天上的七仙女才能配得上我。而我的七仙女,她们做梦也不会想到只是一个小小的啤酒工。
接下来的故事非常俗套,我和彩霞的爱情遭到了父母的坚决反对。用母亲的话说,好女孩儿比夏天的蚊子都多,她们排着队等我挑。但我拿出“王八吃秤砣”的决心,非彩霞不娶。我父亲跺跺脚一声长叹:“儿大不由爷,随你的便吧!”母亲则一脸悲伤,泪花闪闪地说:“儿呀,日子比树叶都稠,等着吧,有你后悔的时候。”
我会后悔吗?笑话!有情人终成眷属,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毕业那年的五一节,一直忐忑不安的彩霞披上了婚纱。洞房花烛夜,她突然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神经兮兮的把我吓得够呛。
“你知道吗,我这心……”她指着自己的胸脯,“我这心终于落肚里了!”
《壶与盏的爱情》 就是我与“小苹果”彩霞的罗曼史。
“小苹果”彩霞成为菜贩子是数年以后的事了,她所在的啤酒厂倒闭,而我又没有能力挽救她下岗的命运,只能让她去做一个菜贩子。但我仍然很喜欢这篇小文,虽然只有几百字,却让我每每忆起都会心弦微颤。而此刻,它的确像逝水流年中一件易碎的瓷器,让我仅可回眸却不敢触碰。
我决定把这篇散文发给清雪。为什么?我不知道。
5
三天时间两顿大酒,除了头昏脑涨,我一无所获。再有四天,就是我向菜贩子兑现承诺的最后期限了,怎么办?
其实,我可以找父母求助,但我无法面对两位老人的目光。长期以来,菜贩子始终是父母心中的痛,每次回去探望他们,父母脸上都是一副不冷不热的表情,间或投向我的一瞥,也暗含着某种预言即将成真的诡谲。我不敢让他们明白真相,所以我会经常在餐桌上故意给菜贩子夹菜以示恩爱,菜贩子心领神会地投桃报李。但如果我现在向他们要钱,我过去刻意营造的幸福美满的假象将顷刻之间灰飞烟灭。尽管投资失利与菜贩子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们仍然会把愤怒转嫁到她头上:
“女人有福,带起满屋;女人命贱,出去要饭。”他们会这么说。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怎么样,后悔了吧?晚了!”他们一定会这么说。他们一直在等着这一天,一直等着把憋了近二十年的台词喷发出来。
我不会给他们这个机会,一辈子都不会。所以无论我去往哪里,哪怕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我都不会向父母伸手。
手机上连续响起了两次短信提示音,一个是清雪,用她那种招牌式的淡淡语气表达对我作品的感受:“真好,喜欢。”另一个是孙十全,只有简单的一行字:“有空找我,见面细谈。”
我不禁心里一动,莫非是那三万元有了眉目?
无论怎样,我都乐于与孙十全一见,至少他能让我摆脱菜贩子的白眼,而且,我也可以顺理成章地见到清雪。意识到这一点,我猛然惊觉对清雪的渴望竟如此强烈,只不过我拼命压抑着罢了,而那些用以说服自己的清规戒律就像透明的肥皂泡,一触即破。
走进孙十全家的客厅,清雪并没有出现,反倒是孙十全的老母亲笑意盈盈地迎接了我:“发财啊,好长时间没见你了,你还好吧?彩霞也好吧?孩子都还好吧?”
我强作笑颜回答她:“都好。”
“你和全子说话,我去给你们炒两个菜。”老母亲说着,便向厨房走去。
孙十全在背后叫住她:“娘,我们出去有事,你自己弄点吃的得了。”
我不知道孙十全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屁股没挨地就被他拉着出了门。路灯下,见他的右前臂上不知何时竟文了一条翘着尾巴的蝎子,这使他更像是那种“道上的人”了。这才几天呀,落魄诗人孙十全就把自己包装成了这副模样。我问他去哪儿?他说去了你就知道了。
“清雪呢?怎么没见她人?”我问。
“管她呢。”孙十全漠不关心地答道。
这让我感觉不可理喻,就在不久前,他还信誓旦旦地要与清雪“连理永结”,怎么眨眼工夫就成了这样?但既然孙十全不愿多说,我也不便过多打探他们的隐私。
那个神秘的目的地看样子不会太远,因为孙十全没有打车的意思。他站在黑暗的树影里打了个电话,语气很有点低声下气的感觉:“虎哥,您老这会儿有时间吗?我那位朋友已经到了,对,就是我说的那个大文豪,好,好,我们马上到!”
我狐疑地盯着他:“什么人?见他干吗?”
孙十全一本正经地说:“兄弟,跟你明说吧,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虎哥是道上的老大,老大你懂吗?你别以为人家就是个打打架讹讹人的瘪三,那是小喽啰们干的,虎哥就是虎,也是龙,黑白通吃,屁股下坐着几千万的产业,明不明白?”
我停住脚步,皱紧眉头问:“你什么意
思?拉我入伙?”
孙十全故作轻松地笑了:“你瞧你瞧,紧张什么呀?不怕你不高兴,你想入伙还真不够格哩。”
“那让我见他干什么?”说实话,我对这种人抱有天生的反感,甚至可以说是敌意。
孙十全叹了口气:“兄弟,还不是为了那三万元的事。虎哥想把他一家三代人的创业史整本書,当然主要是他的辉煌历史,怎么说呢,跟传记差不多吧。你知道,我是个诗人,写这玩意儿不在行,正好交给你干。虎哥说了,提纲拿出来,只要他老人家点头就先付三万元定金,事成之后还有七万,总共十万块,多好的事!”
我大吃一惊,让我为一个“道上的老大”树碑立传,歌功颂德,无异于为毒蛇唱赞美诗,这不是赤裸裸的出卖灵魂吗?
“算了吧!”我冷冷地拒绝了他。
孙十全苦口婆心地劝道:“唉,落草的凤凰不如鸡,咱得面对现实是不?人到了难处,该弯腰就弯腰,该低头就低头,端个穷文人的臭架子有鸟用!你看我,过去连老天爷都不尿,现在呢?你能想到吗?这是命,我他娘的真服了。兄弟,写什么不是写,字能卖钱就是本事。这事成了,你还用为孩子的学费发愁?手里有了余粮,往后还用得着打饥荒?什么也不说了,这事就这么定了!”
我被孙十全连推带搡地穿过了一条马路,面前是我多次路过而从未涉足的金凤凰娱乐城。孙十全说,虎哥就是这家娱乐城的老总。他还不放心地几次叮嘱我,待会儿见了虎哥一定要把姿态放低,要“恭顺”。我不以为然,管他娘的是妖还是魔,现在是他求我呢,犯得着那么低三下四?
在见到虎哥之前,我心里反复描绘着这位“老人家”的尊容,不是青面獠牙也是丑八怪,没准还是个刀疤脸、独眼龙呢。等走进他欧式风格的办公室,我不禁瞠目——面前的这位老大其实是一个三十几岁的年轻人,个子很矮,也就一米六的样子,瘦得一阵风都能刮跑。他一身休闲打扮,脸色微微发黄,戴着眼镜,给人以文弱儒雅的感觉。
孙十全哈着腰叫了声“虎哥”。虎哥脸上现出淡淡的笑意,与我握了握手,示意我们坐下。
应该说,这位看起来弱不禁风的风云人物多少淡化了一些我对他的成见,并且给了我不卑不亢的自信。虎哥亲自为我们泡茶,动作一板一眼,颇为讲究。如果不是孙十全的前期介绍让我先入为主,我一定会认为这是个很有涵养的人。
“十全都给你说了吧?”虎哥问,目光依旧停留在茶具上。
我点点头。
“人啊,一辈子总得留下点什么。”虎哥说,“钱算什么?就是一张纸。说实话,我蛮羡慕你们这些著书立说的人。都是纸,钱花了就随风去了,可你们写的书,却千古流芳呢。我呢,十几岁就闯社会,如今抽空读点书,可惜底子太薄,读什么都是一知半解。不怕你们笑话,如果我能拎起笔杆,这事就不劳烦你们了。你要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出这本书,很简单,我就是想祭祖的时候,给前辈们烧烧,烧到那边让他们也读一读,算是我对他们的交代。当然了,哪天我也到了那边,也好给后人有个交代。人死了,字不会死,你们说是不是?”
我有点喜欢虎哥这个人了,这种感觉真是莫名其妙。
虎哥一面让我们喝茶,一面起身去老板台前拿了几页纸,上面勾勾画画地涂满了字。他把纸递到我手里,脸上竟露出了难为情的神色:“这是我草拟的提纲,你可以参考一下,献丑了。”
我吃力地辨识那些歪歪扭扭的字,它们就像一堆四处蔓延的杂草,不屈不挠地挑战着我的视神经。
虎哥又把一个移动硬盘交给我,说:“这是我的录音,整整录了半年呢。我只在深夜录,躲在一个没人能找到我的地方。录的时候我给祖宗的牌位供着香,我就在那种香烟缭绕的环境里跟祖宗们说话。你大概能体会到,我感觉我爹、我娘、我爷爷、我奶奶就在我面前坐着,一家人拉家常似的,真不错。我爷爷是被人气死的,我爹是受人欺负喝闷酒掉到河里淹死的,我爹死的时候我才八岁……哦,不说了,说来话长。我把该写的东西都录在这里了,还有一些影像资料,这样你就不用老往我这里跑了。我给你一个月时间,你要是觉得紧张,那就一个半月,怎么样?”
我心里并没有底,因为我无法预知那个移动硬盘里是一些活色生香的故事,还是一堆絮絮叨叨的废话。孙十全可不管这些,拍着胸脯为我打了保票:“你放心虎哥,他可是个快枪手!”
“这就好,”虎哥点点头,“再过三个月就是我爹的忌日,我希望不会误事。不过提纲要快,三天能不能拿出来?”
孙十全说:“没问题,绝对没问题!”
接下来,虎哥领我们去吃饭,在离开办公室之前,他送给我一个价值不菲的手提包,以便装下那些为我精心准备的材料。他心思的缜密和善解人意让我印象极深,此时我已经完全接受了这份文差,因为我感觉虎哥是向我打开了一个世界而并非为自己涂脂抹粉,这与“贩卖灵魂”本质上已经不是一回事了。
那个设置了两道屏风的雅间大约是虎哥的专用,同样归他专用的还有餐具。他不用筷子,不用叉子,而是手握一柄锋利的匕首,用它扎着大块的牛肉,咀嚼的时候,腮帮鼓得像是塞进了一颗鹅卵。这副吃相倒是不见一点斯文,接近了影视剧中常见的那种黑帮老大的做派。
见我隐隐不安的眼神,虎哥笑着解释:
“别见怪啊,这是我的习惯。人一有习惯就不好改了,对吧?小时候看电视,看到武松吃牛肉,馋得满嘴流口水。那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这辈子能有牛肉吃,所以吧,直到现在我就偏爱这一口,还爱拿刀子扎着吃。其实也没什么,我就是喜欢这个感觉,挺来劲的。”
我勉为其难地笑笑,整个晚餐吃得小心翼翼,好像生怕稍有不慎变成了那柄匕首下的牛肉。
餐毕,虎哥用餐巾仔细地把匕首擦干净,放到台布上。走过第一道屏风,服务生鞠了个躬,虎哥提醒道:“记着消毒。”这大约也是他的习惯,尽管对于熟知他性情的服务生来说,这个提醒纯属多余。
“有兴趣的话你们可以在这里玩玩,随便玩什么都行,免单。我就不奉陪了。”虎哥说。
我婉拒了他的美意,当然也扫了孙十全的兴。走出娱乐城,孙十全还在嘟哝:“多好的机会,这里的小姐个个倾国倾城,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我厌恶地瞪了他一眼:“别忘了,你现在有清雪。”
孙十全撇撇嘴:“你怎么又提她,没劲!”
我正要对他今晚表现出来的怪异刨根究底,孙十全突然换上一脸卑贱的笑,亲热地搂紧我的肩膀,说:“兄弟,那三万元就算我的中介提成,你说好不好?只要钱到了你账上,咱俩就两清了。”
我说:“明白。”
在回家的路上,我忽然感到了一阵久违的轻松,三万元硬邦邦的钞票似乎已经唾手可得。以我驾轻就熟的叙事能力,拿下这部家族断代史抑或非驴非马的人物传记应该不在话下,如果没有障碍的话,根本用不了一个月。
我第一次有了归心似箭的感觉,急于让菜贩子吃个定心丸。当然我不会据实相告,三万根羊毛还会光荣地出在孙十全身上,以此证明他的诚实守信。
然而,我并没有顺利地回到家中,半道上接了一个电话,是清雪的。
“古之月,你在哪里?”清雪的声音听上去有几分阴郁。
我告诉她在回家的路上。
“我可以见见你吗?”毫无疑问,她在恳求。
我没有拒绝的理由,她就像一片神奇的蜃景,或者一朵美艳的罂粟花,诱惑着我飞蛾扑火。而且从孙十全一反常态的口气里,我也想早点知道他们之间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去西苑夜市吧,一个叫‘空中花园的大排档,你对出租车司机说,他知道。”
清雪说:“好。”
十几分钟后,我下了车,清雪已经等在那里。她煢茕孑立,大热天居然抱着膀子,好像怕冷似的。我朝她招招手,她三步两步地跑过来,挎住了我的手臂。我不知道江南女子是不是都有这个习惯,但手臂与手臂的交接还是让我有点心跳。
空中花园其实名不副实,只是在一排平房的上面密密麻麻摆满了长方形的木桌,配以笨重的长木凳,房子的四角戳着四根拇指粗的钢筋,中间扯上几道铁丝算是围栏。据说早先这围栏是没有的,有一位把啤酒当水喝的伙计把自己灌兴奋了,放着厕所不进,偏要站在房檐上制造人工瀑布,结果一头摔下来,就此断送了一个海量的英雄,老板这才把四周围了起来。
因为人满为患,我们别无选择地坐到了临近操作间的地方。大排档本来就是老百姓的舞台,用不着假斯文,划拳行令声、放浪的笑声和酒精迷乱心智时常见的争吵声,此起彼伏。一个衣着时尚的女孩子蹲在围栏前吐酒,大半个屁股几乎完全暴露出来。这倒显出了我们偏安一隅的好处,虽然多闻了一些油烟和烧烤的焦糊味,却避开了汹涌的人潮,而且离卫生间也近,不知算不算是因祸得福。
我问清雪吃什么,她说随便,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
我点了两个凉菜、十串羊肉串和四只扇贝,要了一小桶扎啤。刚把眼神软软柔柔地放到清雪脸上,孙十全的电话来了。说真的,我有片刻迟疑,不知该不该接。清雪疑惑地注视着我,我突然意识到此刻背着孙十全与清雪见面委实欠妥。我示意清雪不要吱声,电话一接通,孙十全的咆哮就在耳边炸响了:“婊
子!婊子!婊子!”
我以为他又在炮轰那些调戏文学的政客或自甘堕落的诗人,就戏谑了一句:“怎么,哪个文人又被强奸了?”
“他娘的,清雪就是一婊子、烂货,我呸!”
我登时哑然无语,下意识地站起来走开几步,以免让清雪听到这些不堪入耳的秽语。
“到底怎么回事?老孙你熄熄火,好好说。”
孙十全显然对此讳莫如深,只是恼羞成怒地警告我:“那个婊子如果联系你,千万不要理她,不然我不认你这个兄弟!”
我半天没愣过神,但我相信一定出了大事,否则一向怜香惜玉的孙十全不会如此震怒。但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清雪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这么内敛文静的女子,能离谱到哪儿去呢?
直到清雪唤我,我才掩饰着自己的表情回到座位上。刚才这通电话不知清雪是否听到了只言片语,但她的表情分明多了几分不安和惶恐。还好,服务员开始上菜了。我拿起一串羊肉串给她,清雪摇摇头:“我不吃羊肉的。”看来刚开始点菜时,她的“随便”也就是那么随便一说。
“喜欢什么吃什么,别拘束。”我说。
清雪拿了一只扇贝,一点一点品着覆在贝肉上的粉丝,活像一只吃桑叶的蚕。照这个速度,这只扇贝大约够她品半个晚上的。后来,我发现今晚她的确没有食欲,而只是为了见我。
“和十全处得还好吧?”我试探着转入正题。
清雪眼里一瞬间有了浅浅的泪光,不过她的情绪整体还是稳定的,这符合她的性格。她侧过脸,有意无意地看着炭炉前的风扇里吹出的巨大烟柱,沉吟良久,说:“不太好。”
我步步为营道:“说说吧,别闷在心里。”
“你会劝我和他和好吗?”清雪突然杀了个回马枪。
我有点尴尬,劝和不劝分是中国人的老传统,我就算心里有小算盘估计也会这么做。思忖了一下,我给了她一个似是而非的回答:“看情况吧。”
清雪喝了杯啤酒,我又给她斟上。眼里的泪光居然很快消失了,化作了两抹粉色的薄云,挂在两腮上。
她令人费解地笑了一下:“其实,唉,也真没什么好说的。”
我和她不断碰杯,因为每次碰杯后她才会在啤酒的余味中说那么几句,同时还会猛食一口粉丝。我终于听出了一个大概,今天是她投奔孙十全的第24天,还没有度完一个完整的“蜜月”。她想结识本地的诗友,那些诗人其实和孙十全一样,都是她过去的网友。但孙十全拒绝和那些狗屁诗人交往,也不带她参加任何文学活动。昨天晚上孙十全发现她在网上与他人私聊,于是勃然大怒,还打了她一记耳光,所以,今天天没亮她就一个人跑出来了……
“他发怒的样子好可怕。”清雪一脸惊恐。
我感到这点芝麻大的事真的算不了什么,只不过孙十全出手打她实在有点过分。可换一个角度,这恰恰说明孙十全在乎她。我又给清雪递过去一只扇贝,因为前一只的粉丝已经被她吃光了。
“小事而已,回头我一定严厉谴责老孙的暴行。”我开始劝她,“常言说得好嘛,床头打架床尾和,夫妻哪有隔夜仇?”
“我真的……真的好怕!”清雪又怕冷似的抱紧了膀子。
这时,我突然想到了清雪的前夫——谁知道她离婚没有,姑且这么称呼吧。孙十全冲动下的一巴掌也许让那个混蛋阴魂附体,如果这样就糟了,清雪会在孙十全身上看到前夫的影子,这种恶性叠加的效果会发展到哪种程度,还真无法预估。
我斟酌着接下来的劝词,清雪的手又放到了桌面上。看得出来,她绝对是一个把握情绪的高手,也许是长期的家暴给了她自我调节的能力,这使我确信她是一个韧性十足的人。她看着我,纤细的指尖似有若无地触到了我的中指,忽然话锋一转,说:“古之月,假如我和朋友——异性朋友聊天,你会在意吗?”
“当然不。”我肯定地说。
“这就是了,可山泉会,他真的会。”
“其实你可以倒过来想,”我说,“如果你爱一个人,你会觉得小心眼蛮可爱的。”
“怎么可以这样?你是在变着法劝我吗?”清雪显然觉得难以理喻。
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劝她,因为我开始怀疑清雪到底会不会爱,懂不懂爱,或者是否真的爱过。这么好的一个女子,怎么连“小心眼”都不能理解呢?这是不是太不可思议了?
一桶扎啤喝完,我决定打道回府。菜贩子应该早就到家了,她没有给我打电话逼债有点出乎意料。来到街边,我扬手拦了辆出租车,说:“我送你回家。”
“家?”清雪一脸恍惚,“家在哪儿?我有家吗?”
“山泉在等你。”我说。对于清雪而言,“十全”是个陌生的符号,我不得不改口称他笔名。
“不,不要!”清雪像一只受驚的小鹿,身子不自觉地往后退着。
“那怎么办?”
“古之月,你带我走,好吗?”
我不明白清雪的“你带我走”究竟是什么含义,在子夜的街头,一个年轻女子说出这样的话很容易让男人想入非非。毋庸讳言,我又心跳了一下,但旋即便定了心神。我承认自己有贼心没贼胆,而且我很清楚对清雪的特殊感觉是因为她神似当年我的“小苹果”彩霞。撇开孙十全不说,我又能和清雪怎样呢?一点小暧昧,心灵的暧昧,谁也不知道,彼此心照不宣,也许是最理想的了。
清雪又挎住了我的胳膊,像紧紧抓着她的最后一根稻草。我有点犯难,甚至动了给孙十全打个电话的念头。然而,看清雪的态度,这样做很有点把她往火坑里推的意思。末了,我决定把她送进一家宾馆,剩下的事明天再说。
这座叫“悦来客栈”的宾馆颇有几分复古的味道,黑色的瓦檐下挂着一溜红灯笼,在夜风中摇曳得有些风骚。从这里走两站路,便是我居住的小区。我开好房间,把房卡递给清雪:“早点休息吧,睡一觉就没事了。”
“你不上去吗?”清雪的眼神里写满挽留。
“这……太晚了吧?”
“再陪我说会儿话吧,就一会儿。”她拉着我的右手,撒娇似的摇着。
我费了很大劲和自己的隐秘欲望做着斗争,但终于还是败下阵来。走进房间的时候,我几乎预感到,这个夜晚一定会发生点什么,我没有那种坐怀不乱的定力。
落地窗帘前摆着两张沙发,我们坐下来,中间隔着一个玻璃茶几。我不敢看她,眼角的余光却没出息地瞟着床上的两个枕头。
清雪说:“你怎么不说话?”
我吞吞吐吐:“说什么好呢?”
她说:“随便。”
我的确找不到合适的话题,倒是清雪打开了话匣子:“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诗吗?”
我看着她,等待她的答案。
“那是因为上高中时我喜欢上了一个写诗的男孩。”她一脸穿越的表情,“你不知道啊古之月,他好浪漫的,就像是……就像是大才子唐伯虎。”
我知道唐伯虎文采俊逸,才高八斗,也知道他风流成性四处留情,所以我对清雪的这个比喻充满联想。
“后来呢?”
“后来……”清雪的神色倏然暗淡下来,这完全在我的意料之中,否则哪里会有以后那个对她施暴的家伙?怎么会有孙十全?
“他让我堕胎了两次,然后就消失了,消失了……不过我不恨他,真的。”
不用说,这个让她两次堕胎的“唐伯虎”改变了她的命运,她的目光追逐着那个浪漫的背影,而把生命的残荷败柳批发给了一个离过三次婚的老男人。
“不说这些了,”清雪甩了甩头发,像是甩掉了那些不堪回首的陈年旧事,“其实我挺知足的,你看我有这么多好朋友,天南地北的,这都是诗歌赐给我的,不是吗?就说这里吧,阳子对我挺好的,林子对我也是蛮好的,还有你古之月,对我都是极好的……”
我没想到她能说出这么多“好”,尤其是我们小城那几个经常爆出花边新闻的诗人。这里我需要补充几句,那就是我们小城的诗人绝大多数笔名都带“子”,除了清雪所说的阳子和林子,还有上天入地的仙子、鬼子,当然也有不那么入耳的骡子、虱子,听上去很有些诸子百家的意味。如果按照这个思路,孙十全应该叫“孙子”才对,反正中华五千年,不论老子还是孙子都是名垂青史的人物。但孙十全偏要剑走偏锋,恰好说明他是不按套路出牌的角色。
我很想知道那些“子”们对她怎么个好法,想了想还是作罢,连我这个与她交往浅薄的人都是“极好的”,谅那些家伙身上也挖不出什么“猛料”。
我打开手机看了看时间,清雪对此明察秋毫,忽然起身来到我身边,一手放在我的肩上,说:“干吗老看时间呀,人家好孤独的。之月哥哥,我还想喝啤酒。”
这是一个绝佳的逃脱机会,出了这个门,一切都波澜不惊。在清雪没有进一步动作之前,我还能够把持自己。
“好的,我这就去买。”
走到门口,清雪说了句:“我等你。”
我想就是这三个字终止了我的逃脱计划。拎着啤酒,我在空空的长街踯躅了许久,不时遥望着家的方向。可我狠不下心来,因为她在等我。我没有放人鸽子的习惯,尤其是一个孤独无助、柔情百转的女人。
上楼,敲门,我不自觉地做了几个深呼吸。
门开了,清雪只穿着黑色蕾丝文胸和内裤的胴体在我眼前一览无余,很骨感,也很性感,就像内衣店里的塑料模特。我承认,我被吓住了。尽管我很多次心猿意马,甚至在幽寂的长夜想象过清雪一丝不挂的样子,但此时在我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她突然以这种方式“惊鸿乍现”,我还是被吓住了,吓呆了。
我把啤酒丢到清雪迷离的眼波里,逃了。
没有出租车,夜的确深了。我急行在霓虹的光影中,犹如踩着一个虚浮的梦幻。前方已隐约可见小区破败的大门,门卫老姜头尖厉的咳嗽划破了辽阔的宁静。再有几分钟,我就可以到家了。
但是,就在这最后的距离内,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不期而至。我看了看,居然是詩人诸子之一、对清雪“挺好的”阳子。我不知道这厮夜半三更发的哪门子神经,因为平素我与他交往甚少。而且,除了他的那些王婆卖瓜的烂诗让人嗤之以鼻之外,这位仁兄还是男人一族中的长舌妇、享誉小城文学圈的著名搅屎棍,我不相信他撅起屁股能拉出什么好屎。
没想到,他是替孙十全打抱不平的:“你知道山泉遇到清雪那个婊子有多倒霉,嗨,连我都为她害臊!老胡啊,你是山泉的铁哥们,我都憋了一天了,再不找人说说我非憋死不可。这清雪,哈,就是个绿帽子批发专业户!”
我对他如此恶劣的诽谤非常愤怒,因为我并不相信清雪会滥情到这个地步。但是阳子为了佐证他的义愤填膺,马上给我传来了几张截图,那些喜欢四处炫耀的“诸子”们竟把与清雪露骨的QQ聊天记录在朋友间传播。这一刻我确信,孙十全那一耳光并非鲁莽之举,这已经不是小心眼的问题了。
我呆立在一棵老银杏树的暗影里,心中说不清什么滋味。我忽然感到庆幸,没有在这个心旌飘摇的夜晚沦陷。可以想象,立志洗心革面与清雪牵手终老的孙十全该有多么沮丧,不,应该是绝望。他太可怜了,那记耳光与其说是打在清雪的脸上,毋宁说是击碎了他最后一点尊严。可清雪为什么会这样?这个看起来优雅脱俗的女子,为何会这么多情、任性而荒唐?也许她永远忘不了那个写诗的男孩,也许是那个老男人大施淫威而让她产生了本能的反抗,再或者,仅仅是因为诗,让她的心飘起来,飘成了孤独而浪漫的云朵……我相信她不是荡妇,她只是太缺乏安全感、太把生活梦幻化了,就像一粒蒲公英的种子,随处都可以扎根,随处都可以开出花来。
“回家吧。”我对自己说。
在幽暗的客厅里,我第一次发现菜贩子的卧室竟然没关门,她睡得很沉,打着雄浑的呼噜,对我的归来毫无察觉。借着窗帘上的微光,我看到她的床头柜上放着那把搁置已久的吉他。
6
我用一整天的时间听完了那个移动硬盘的内容,并且反复浏览了50多帧不同时期的照片。
真不错,虎哥很能讲故事,他是个十分注重细节的人,每一件事的来龙去脉、行为动机和心理状态也都讲得很细,这让我对完成这本书更有了底气。应该说,虎哥颇有写小说的潜质,可惜他的表达能力有限。他的交往面广泛而驳杂,从街头混混到达官贵人,而这些人都是他奋斗过程中的助力者。像许多逆袭的成功草根一样,他也曾经流浪街头,甚至偷一家工地的电缆线被当场捉住差点打死。改变他命运的人叫“龙哥”,关于龙哥的事情他只是点到为止,保留了足够的神秘。纵观他的人生历程,你很难做出简单的善恶评判,况且他有意淡化了那些对他不利的部分,这应该是多年的摸爬滚打教会他的自保方式。他还是一个慈善家,救助了10余名孤儿,并且陆续出资把近百名寒门学子送进了大学。我坐在电脑前一连抽了三支烟,为他的人生理出了一个主题词:屈辱。没错,他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洗清横陈在家族记忆中的屈辱。
我又把虎哥草拟的提纲研究了几遍,没有悬念迭出,没有大开大合,没有扣人心弦,而只是一笔平铺直叙的流水账。他应该是一部传奇,为了突出他的传奇色彩,我必须把他的思路推翻重来。但这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所以我决定不要草率下笔,首先找准一个切入点,让屈辱最大限度地楔入虎哥的灵魂。
夜色渐浓,我在显示屏上打出了15个小标题,这些都是在虎哥人生关键时期产生巨大作用、甚至是决定性作用的事件。剩下的事情,便是对这些小标题的排序组合。头脑发昏时,我决定关掉电脑,让自己冷静一下。这时我才感觉腹内空空,就起身去厨房煮方便面。走过客厅的时候,我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已经是夜里十点多了。
菜贩子依旧没有回来,这很奇怪。我不知道昨夜她是何时回家的。按照平时的惯例,她一般晚上七点前就到家了,即或偶有出入也不会超过半个小时。我感到有些蹊跷,便站在灶台前给她打电话,但她没有接。我无法猜测她在哪里,会干什么,因为她并不是一个喜欢交际爱凑热闹的人,更不可能闹出红杏出墙的绯闻。再说,这些年的风吹日晒也早把“小苹果”变成了“老核桃”。
吃着方便面,我有点心绪不宁。这时我才发现我对菜贩子还是关心的,那些积年的熟视无睹和糟糕情绪并不能阻止我对她的担忧。自从她成为一个菜贩子,身上的俗不可耐便日甚一日,小贩身上所有的习气她一样不少,甚至连数钱都在舌尖上蘸着唾沫,嘴里的脏字也越来越多,那个梦一样的“小苹果”消失得无影无踪,像一个不真实的幻觉。我对她的冷淡、牢骚和这些年积攒的坏脾气早已习惯了,麻木了。我们就像一个屋檐下的一只鸡和一条狗,她钻她的鸡窝,我进我的狗笼。说实话,我曾经想过离婚,在第一次见到清雪的时候这个念头更加强烈,但是我不能。我忘不了她在成为菜贩子之前的一切,忘不了那张油饼,忘不了《壶与盏的爱情》……
撂下碗,我出门在小区里溜达。空中的漂浮物在灯光里成为灰色的烟缕,一扇半开的窗子内传出了女人打骂孩子的声音:“气死我了,你这个畜生!叫你逃课,叫你去网吧,看我不打死你个没良心的!”然后女人突然号啕大哭起来,“冤家呀,你再不好好学习,将来就跟我和你爸一样,喝西北风去吧!”我感到很不舒服,赶紧走开,一阵搓麻将的哗啦声紧跟着袭击了我的耳朵。小区里没有我想要的宁静,还是回家为好。
直到临近子夜,还是没有菜贩子的踪影。再打电话,通着,照旧不接。我想既然电话一直处于开通状态,大概也不会有什么危及人身安全的大事,犯不着去派出所报失踪。我没有关书房的门,这样便于察觉菜贩子何时回来。躺在床上,让虎哥沿着岁月的波峰浪谷过了遍电影,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然后是一个梦,梦里我正赤身裸体地在大街上游荡,看到周围的人交头接耳,对我指指点点,我忽然感到自惭形秽,双手捂着下体狼狈逃窜。仓皇中摔了一跤,让我从梦中跌回到现实。醒来时,心还在狂跳。意识恢复之后,我就听到了菜贩子惊天动地的鼾声,心中这才踏实了。又迷糊了一阵,继续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已经将近上午九点了,菜贩子当然早已离开。我喝了一杯凉白开,打开电脑,在正式开工之前,我给菜贩子打电话,这次她很快接听了。
“是不是錢到账了,啊?是不是?”她显然对我的意图做出了误判。
“就这两天吧,”我说,“这次十拿九稳。”
“还没到,还没到……”她有点泄气。
“先不说这个,我打电话是想问你,昨天晚上怎么回来那么晚?”
“管得着吗你?”她非但对我的关心毫不领情,反而变本加厉地警告我,“跟你说胡发财,你这就给我脚后跟打屁股去讨债,老娘的事用不着你管!”说着,就把电话挂掉了。
我气不打一处来,这个可恶的菜贩子真是越来越不像话,连“老娘”都吼出来了,我直想对她爆句粗口。既然她的事不让我管,我倒还省心了。我把手机调成静音,全神贯注地整理虎哥的提纲。
在反复斟酌之后,我决定从虎哥少年时代那次行窃被打写起,那次劫后余生,应该很有震撼力。理顺了思路,我用半个小时整合出十个大的章节,然后在每个章节下写出五百字左右的梗概。全部完成之后,从头至尾看了一遍,感觉比较满意。这部暂定为 《一个人的传奇》 的章回体纪实文学,我预计有15万字左右。如果虎哥认可我的提纲,接下来的写作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我没有急于把提纲给虎哥发过去,我想做到完美,当然也为了能顺利地拿到那三万元定金。下午我把那个移动硬盘又温习了一遍,所有的内容基本上烂熟于心。临近傍晚,孙十全打电话询问进展,我没对他说实话,只告诉他尚在构思中。
“再快点好不好?你明白的兄弟,钱拿到手我这辈子就再没什么挂碍了,要不然,我他娘的死了都闭不上眼!”孙十全说。
我有点小小的感动:“放心吧,我会让你闭上眼睛的。”
孙十全嘿嘿笑了,接着透露给我一个秘密:“老胡,我只给你透个气,我正计划创作一组长诗,我敢对火星发誓,这绝对是一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诗篇!”
我对他这副牛皮吹破天的语气不以为然:“呵呵,那就预祝你成功吧。”
“你小子就不问问这首诗叫什么名?”
“哦,那就说来听听。”
孙十全在电话那边清清嗓子,很有些庄重感:“这部伟大诗篇的题目叫——《奔跑在天上的馬》!”
我依旧不以为然,第一次读他的诗,是一匹来自秦朝的马,现在,马又四蹄腾空来到了天上,这会不会与他生活中喜欢骑马有关?可马跑在天上不摔死才怪呢。
孙十全有些扫兴,接着告诉我明天他要去外省参加一个诗会。我说:“你不是不愿和那些狗屁诗人打交道吗?”他郑重地纠正我,那些都是纯粹的诗人,绝不是我们小城的鸡鸣狗盗之徒。
“带清雪一起去吗?”
“你怎么又提那个婊子!”“啪”的一声,他把电话挂了。
看来他们已经不可能破镜重圆。我不知道清雪现在流落何处,不过既然有那么多对她蛮好的“诸子”,我又操的哪门子心呢?
夜里,菜贩子依旧深夜未归,想起她白天对我的态度,我索性关门睡觉。似梦非梦中,我还真的看见菜贩子身边出现了一个脸膛黝黑的大汉,他蹬着菜贩子的三轮,菜贩子背贴背坐在他身后,一脸幸福的模样,还万分陶醉地唱那首《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大汉回过头,张开两片泛白的厚嘴唇,腻歪歪地叫道:“小苹果。”娘的,“小苹果”是你叫的吗?那是老子的专利!我怒不可遏地冲过去,一把揪住大汉汗渍斑斑的领子,骂了声“狗日的”,另一只手在他脖子上一抹,血顿时喷了一丈高。我听到菜贩子惊骇的惨叫声:“杀人了!杀人了!”一时间我有些发呆,看着手中那柄血淋淋的匕首。奇怪,这不是虎哥吃牛肉的那柄匕首吗?它什么时候到了我的手上?
黑暗中我惊惧地坐起来,身上的每一条血管都在霍霍地跳动。我打开手机,凌晨三点钟,菜贩子的呼噜突破了门的屏障,山呼海啸地传过来。我摇摇头,真他娘邪门了,怎么会做这样的梦?借着手机的荧光,我看到了地板上滚作一团的夏凉被。
我承认,我没法不在乎菜贩子日益诡谲的行踪,一个个问号盘桓在我的脑际,挥之不去。我很想现在就把酣睡中的菜贩子叫醒,让她给我一个真实的回答。可是她太累了,这完全能从她的鼾声中感觉出来。过去夜里有轻微响动、哪怕我进一次卫生间都能让她竖起耳朵,可现在这架势恐怕外面打炸雷也惊不醒她。这太匪夷所思了,不是吗?
等过了眼前这个坎,我非对她来一次秘密跟踪不可。我想。
第二天,我最后一次对提纲进行了润色,包括任何一个可疑的标点符号。9点45分,我把提纲传到了虎哥的信箱,同时给他发了短信,客气地请他“斧正”。说实话,我觉得已经无可挑剔。
半个小时后,虎哥的电话来了:“兄弟,谢谢你,下功夫了,不愧是大家手笔呀!”
我正在沾沾自喜,不料虎哥接着说:“这个提纲我基本满意,还有几处小地方,咱们再商量商量。这样吧,今天我要办一件急事,明天上午你来娱乐城,咱们见个面。”
虎哥的“基本满意”让我始料未及,明摆着,那三万元定金还在那儿悬着,就像水中的月亮,近在咫尺可你就是够不着。要知道今天已经是我向菜贩子承诺的第六天,离最后的期限只差一天了。
然而仅仅隔了不到半分钟,虎哥的电话又打了过来:“哦,刚才忘了一件事,你把银行卡号发给我。”
我顿时一阵狂喜,老天爷总算开眼了。尽管虎哥对提纲的态度还在“基本”中,但他既然索要我的银行卡号,那就说明八九不离十了。我连忙把卡号发给他,接下来,就等着手机发出的那声美妙的短信提示音了。
整个下午,我是在煎熬中度过的。你不难想象,越是接近成功就越是备受煎熬,分分秒秒都是折磨。时间似乎停滞了,我像一只徘徊在笼子里的野兽,时而在兴奋中心跳,时而在忧虑中彷徨,甚至会在可怕的想象中噤若寒蝉。为了缓解情绪,我还做了八个俯卧撑,累得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十多年前我还能一口气做20个,怎奈岁月毫不客气地回收了我的青春也回收了我的力气。
暮色降临,我在大街上茫然地穿行,直到走得两腿铅沉,才坐在满是灰尘的路牙子上,对着某扇窗口发呆。
月亮从东边的树梢上爬上来,在几朵居心叵测的乌云中战战兢兢地往高处走。我肚子里空空如也,但一点也不觉得饿。手机在我的手心里捂出了汗,它一直保持着沉默,让那个慈悲的提示音变成一个越来越大的悬念。后来我举起手机拍月亮,拍了删,删了再拍,直到它成为一个干净的亮点,因为那几朵阴险的乌云已经追不上它了。
但我的心头却开始乌云压顶,那声提示音今晚也许听不到了。我站起身,缓缓地往回走。就在我颓丧到极点的时候,手机响了,那是一声美丽的鸟鸣,是的,比百灵更加动听的鸟鸣。
三万元到账,一分不少!
我没有跳,没有叫,没有抱着街边的路灯杆跳舞,我只是默默地流泪,任它淌满双腮滑入嘴角。几分钟之后,我开始狂奔,先还沉重的双腿像鹿一样轻盈,像虎一般有力。我跑着,管别人怎么看我都行,就当我是一个疯子好了。我要把生命的黑夜跑丢,让它永远追不上我。
菜贩子依旧没回来,随她的便吧。现在,我要睡觉!睡觉!
这一夜,我睡得死沉,连菜贩子回没回来都不知道。
7
我如约来到了金凤凰娱乐城。准确地说,在离娱乐城还有十米左右的时候,我站住了。
我感觉出了异样,我相信,连傻子也能感觉出来——
娱乐城被查封了!
我怔在那里。这太突然了,就在昨晚虎哥还给我打了款,当然,打款人也可能是虎哥的手下。那至少说明,娱乐城当时还平安无事。这个思虑周密、为人谨慎、黑白通吃的传奇人物,究竟得罪了哪路神仙,黑白两道都没能罩住,终而招致了一场无妄之灾?
良久,我给虎哥打电话,手机关机,办公室的座机也无人接听。这足以证明,笑傲江湖的虎哥的确已经虎落平川。
在我的身边,慢慢地聚拢了一些人,他们的衣着打扮表明他们多半不是这里的“贵宾”,而是一些心理复杂的看客。可以想象,这些心猿意马而囊中羞涩的市井小民,曾经无数次徘徊在娱乐城的门前,看着那些进进出出的豪华汽车和气宇轩昂的人,一面嫉妒得眼红,一面感叹自己的卑微,他们甚至会朝那些人远远地吐痰,以此宣泄心中的郁闷。
“早他娘该查封了!”有人说,酒糟鼻在晨光中泛著炫目的红色。
“活该,哈哈哈!”一个秃头大快人心地附和,“那些有钱的有权的都他娘抓了挨枪子才好,姥姥的!”
“唉,人的命,天注定。”说这话的是一位患有眼疾的老者,一只眼珠呈灰白色,而另一只眼珠却很有些看破红尘的犀利。
“福禄灾劫自有定数,谁又能逆天呢?”他忽然摇头叹息一声,“听说这虎哥也做了不少善事,可惜了!可惜了!”
酒糟鼻和秃头不乐意了,异口同声道:
“算卦的,你懂什么?那不过是个障眼法,纯粹他娘的假仁假义假慈悲!”
老者一看惹了众怒,连忙收起话头,人也往一旁撤了几步。我走过去,向这位“算卦的”老者打探详情。老者说娱乐城是下半夜被查封的:“我的天,你不知道那阵势,乌泱乌泱
的,到处都是警灯,警察个个荷枪实弹,把个娱乐城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抓了好多人。光小姐就上百,一个个露着大白腿,拿头发遮着脸,跟鬼似的!还有嫖客,唉,丢祖宗八代的人呢!虎哥就不用说了,人家就是冲他来的。”
我心中百味杂陈,转身离开这是非之地。
那位老者竟追了两步,嘀咕着:“要不要我给你看看相?要是虎哥早点找我看看,给他个破解之法,这一劫没准他就躲过去了。老弟,我看你印堂发亮,近日必有喜事降临。怎么样,算一卦?”
我回头冲他笑笑,大步离去。
一切都像一个荒诞不经的梦,昨日“英雄”,今朝末路,天堂和地狱不过一墙之隔。我真的没想到,我与虎哥竟只有一面之缘。那么,接下来我该怎么办?还有无必要把这本书继续写下去?或者,写下去还有意义吗?在一家写着“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杂货店前,我下了决心,既然已经收了虎哥的定金,我就必须完成这部 《一个人的传奇》,无论虎哥把牢底坐穿还是最后吃了枪子,我都要信守承诺。
我不知道接下来该去哪儿,在喧嚣的大街上,我像一只迷路的孤鸟。我也不想回家,坐在那个逼仄阴暗的空间里,也许会让我的心情变得更糟。但我绝对没想到虎哥的变故仅仅是一个系列故事的序幕,这个原本向菜贩子兑现承诺的最后期限,注定是我生命中至关重要的一天。
林芳芳的电话来了,我听到了她掩饰不住的哭音:“老胡你快来劝劝子腾吧,现在就来,好吗?”
我的心一悬:“老杜怎么了?”
“他……他抑郁了!”
这怎么可能?几天前他还是一副很“爷儿们”的架势,怎么眨眼之间就抑郁了?
走进别墅,林芳芳憔悴的脸色让我吃了一惊,她两眼红肿,头发蓬乱,身上只穿着睡衣,完全失去了平日里那种女强人的雍容和霸气。我没有看到杜子腾,也没有看到他们的保姆和爱犬,偌大的别墅里弥漫着无处不在的死寂。
“到底怎么回事?”我问。
林芳芳哭起来,从她断断续续的叙述里,我找到了压垮杜子腾的最后一根稻草:那些债主找林芳芳讨债了!这也就是说,杜子腾最不愿暴露的一切在林芳芳这里已经昭然若揭。他再也“爷儿们”不起来了,正像他所说的那样,他跳下深渊就是个死。
“严重吗?”
“他要跳楼……太可怕了!”林芳芳一脸惊悸的表情。
“老杜也是,怎么这么想不开呢?”我叹了口气。
“谁说不是呢?”林芳芳为我的感叹提供着充足的理由,“不就是钱吗?钱算什么呀,老胡你说我们缺钱吗?我们这么大的产业,要什么有什么,我们会在乎那点钱?我怎么都想不明白,老杜心眼为什么会这么小?你说呢老胡,你可是最了解他的。”
我无话可说,因为我很清楚,在杜子腾的心中,这份家业从来不是“我们”的。他更像是一个豪门的寄居客,一个印在婚姻合同上的打工仔,一个躺在金榻上被妻子搂着睡觉的委琐男。
我问杜子腾在哪儿,林芳芳指指楼梯,悄声说:“二楼,他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我真担心他有什么三长两短。”
她带着我,像一个入室盗窃的贼,蹑手蹑脚地走近杜子腾的房门。
这个房间我并不陌生,它是杜子腾的书房,很多类似《红颜知己》之类的情欲故事就出自这里。
林芳芳向我附耳道:“就看你的了。”
然后她站在一边,惴惴不安地等待着我这个“救火队员”给她带来奇迹。
我尽量拿捏着自己的音量,以保证让他听到的同时又不至于受到惊吓:“老杜,我是老胡呀,回来了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咱兄弟两个好好喝几杯。”
我很希望听到门里边能够传出来那个“贤弟”的称谓,听到这位贤达口里的“之乎者也”,但是很遗憾,里面一点反应也没有。
“老杜,你把门打开,咱们说说话,好不好?”
依旧鸦雀无声。
我有点沉不住气了,索性使出激将法:
“别怪我说难听话老杜,为这点儿破事就要死要活的,你他娘也太没出息了!听好了,嫂子已经把什么事都摆平了,现在天下太平,明白了吧?你要还是个爷儿们,就把腰挺直了立马给我出来!”
这一招果然立竿见影,杜子腾开腔了。不过我听到的不是友好的“贤弟”,而是一声石破天惊的咆哮:
“滚!”
林芳芳吓得面如死灰,我向她摇摇头,表示我爱莫能助。看来杜子腾病得不轻,他的心钻进了死胡同,恐怕一时半会儿出不来了。我们重新走回客厅,林芳芳焦躁地踱着步,说:“怎么办?怎么办呀?”
我只好把劝慰的对象转移到她身上,以免这所豪宅里诞生两个神经病。
“找心理医生了吗?”我问。
“找过了,”林芳芳无望地说,“和你一样,被老杜赶走了。”
“真不行的话,就强制送精神病院吧。”我觉得这是最后的出路。
但是林芳芳坚决拒绝了:“不,绝对不行!那会把老杜害死的,会把他害死的!”
我无计可施,只能拿“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这样老掉牙的套话来搪塞。临别时,林芳芳在我身后说了句意味深长的话:“也好,也好,省得在外边把心跑野了。”
走到外面,我又回望了一眼这座气派的别墅,想象着贤达杜子腾此刻正在那个紧闭的房间里做着什么。我很担心从窗台上会突然跳下一个抑郁症患者,还好,那扇窗子被铁栅栏封锁得鸟都飞不出去。但愿杜子腾的心能够飞出来,我想,飞出来他还是个爷儿们。
回到家已是中午,我一点食欲也没有,整个人瘫在沙发上。
这时,孙十全打来电话,里面传出一片推杯换盏的嘈杂,显然,他此刻正坐在远方的某个城市的酒席上,和那些“纯粹”的诗人们豪饮。
“老胡,定金拿到了没有?”
我说:“拿到了。”
其实我还想告诉他虎哥被捕的消息,但他没给我说下去的机会,只是自言自语似的说:“解脱了,解脱了,终于解脱了!”
没错,孙十全解脱了,了无牵挂,他可以来去自由放浪形骸,可以心无旁骛地创作他那伟大的诗篇,而我却像深陷牢笼,全身都有一种被捆缚的感觉。我不知道这个燠热难耐的夏日还会有什么事情发生。的确,今天气温接近40度,达到了这个夏天的峰值。
我就这么歪在沙发上睡着了。大约三点多钟,我被一个电话惊醒,居然又是那个阳子打来的。
“山泉的事听说了吧?”
我感到蹊跷:“他不是在外地以诗会友吗?”
“你还不知道呀,他出事了,出大事了,天大的事!”阳子的语气一声比一声惊骇。他说诗人群里都炸窝了,因为有人把事故现场的图片发到了网上,“靠,脑袋旁边流了好大一摊血,那个惨呀!”
“到底怎么回事?”我的全身都在发抖。
阳子长叹一声,他说跟那边的诗友沟通过了,本来好端端一个诗会,中午大家都喝了很多酒,可是山泉酒后非要去骑马,人家怎么劝都劝不住。“唉,他把马打惊了,结果摔下来,头撞在了石头上……古之月你说,他这不是作死吗?”
我半天没回过神,孙十全就这么死了?以这样的方式彻底解脱了?在过去的日子里,我曾多次担心孙十全会从飞奔的马背上摔下来,可他一直好好的。而今,他与我两不相欠,却最终还是骑马走向了另一个世界。
我覺得累极了,我的承受力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够了,真的够了。我不知道该做什么,只是一支接一支地抽烟。蓦地,我想到了孙十全的 《奔跑在天上的马》,那首旷古未有空前绝后的杰作。而此时,我觉得它更像一个冥冥中的谶语。
我打开电脑,首先进入了他经常光顾的那个诗歌论坛,没错,那首诗的题目赫然在目。然而打开网页,除了硕大的标题,下面只是一片空白。我又连续进入了他的博客、QQ空间和微信朋友圈,“奔跑在天上的马”几个字都在,而题目的下方均是未着一字。那么,是这首诗尚未完成,还是那无边无际的空白本身就是他伟大的遗作?
我感到茫然,在孙十全留下的空白里,似乎听到了遥远的马嘶。那匹马腾云驾雾,驮着孙十全奔向无尽的远方。我甚至看到孙十全像一个褪色的秦俑,挥着长矛冲我大笑不止……
日影西斜的时候,电话又响了。
“胡发财吗?我是孙十美。”
“哦,十全的事,我很难过……”我的嗓子不知何时哑了。
“我在你们小区门口,你过来一下好吗?”
孙十美是孙十全的妹妹,她此时来找我,应该是为孙十全的事。无论如何,多年的朋友不幸罹难,我都不能袖手旁观。如果需要我到事发地走一趟的话,我不会拒绝。
孙十美脸上看不出多少悲伤的表情,手里提着一个卷在一起的黑色塑料袋。见了我,开门见山地说:“我是替老娘来还钱的,三万元,你点点。”
我十分诧异,老母亲何时欠我钱了?就算她是替儿子还债,我与孙十全也已经两清了,这三万元又从何说起?
我把袋子推开:“孙姐,你一定是弄错了。”
孙十美肯定地摇摇头:“不会错,我娘临死前,亲口交代的,这是她攒了一辈子的私房钱,连孙十全都不知道。”
我几乎五雷轰顶:“你刚才说什么?老娘她……”
“她死了,也就个把小时吧。”孙十美依旧是一副木然的神色,也许是长期在医院作护工,她对死亡早已麻木了。
我料定老人家的辞世一定是伤心过度,无论她多么乐观,多么豁达,儿子死了,而且死得这么突然,没有给她任何缓冲的余地,她怎么受得了呢?这个世界上,从此再也没有那个笑意盈盈、问我们“喝美了吗”的老人了。
“我去……我去看看老娘。”我的泪水夺眶而出。
“不用了。”
孙十美果断地拒绝了。她说老母亲死得很安详,嘴角甚至还挂着笑,看不出一点悲伤。我想不明白,老母亲为何会是这副死亡的表情?也许这一天她已经等了很久,作为一个教徒,她把死亡看成了一扇门,无论孙十全还是她,走出这扇门,就是美好的天国。
我颓然地蹲在门卫室的墙角,掩面哭泣起来。
孙十美有点不耐烦了,把袋子直接扔到了地上,说:“哭什么呀,人要是笑着走了,那是喜丧!钱你收好了,老娘临咽气非让我立马给你送来,半分钟都不能耽误,她的魂看着呢。我走了,先把老娘送进殡仪馆,完了还得赶火车,把孙十全的骨灰弄回来。”
孙十美骑上破旧的二八自行车,头也不回地驶远了。
我擦了擦泪,拿起地上的袋子,感到无比沉重。
门卫老姜头笑眯眯地看着我:“人家娘死了你哭个什么劲呀,发财,这下你可真的发财了!”
我凶狠地瞪了他一眼,这个老实巴交的老头子在我眼中突然变得可恶至极。
我把袋子放回家,呆呆地看着窗外。我不知道这世界怎么了,就在这短短的一天,虎哥被捕了,杜子腾疯了,孙十全横死异乡,他的老母亲驾鹤归天……所有的人和事叠加起来,让这个燥烈的夏天仿佛变成了世界末日,让人应接不暇,苟延残喘。
我想找人喝酒,喝一通大酒,然后睡死过去,最好在酒醒后完全失忆。可是,我已经没有了把酒言欢的朋友。那就一个人喝,喝他个昏天黑地乾坤倒悬。
在前往“空中花园”的路上,我意外地接到了清雪的电话。
“古之月,我就要走了。”
“哦,回江南吗?”
“不,去东北,那里有一个诗人,对我顶好顶好的。”
我不清楚她是否知道孙十全的噩耗,或者说,孙十全的死对她意味着什么,但从她满怀憧憬的口气里,听得出孙十全已经在她的生命中风过无痕。
“今晚我们能见见面吗?就当为我送行。”清雪说,“说真的,之月哥哥,你是个好人。”
我没有见她的理由,按我的想法,她今晚应该抱着孙十全的诗哭泣才对。可她不会,她只会扑棱着翅膀,在那些“蛮好的”“挺好的”“极好的”驿站里歇歇脚,然后继续去找“最好的”。也许,这就是她的一生。
我不假思索地撒了个谎,然后让出租车司機掉转车头,朝相反方向的东安夜市进发。这里远在市郊,即令清雪会出现在大排档,也不可能来到这里。
独自在人声鼎沸的夜市喝酒还是第一次,但我多要了两套餐具,一个是杜子腾的,一个是孙十全的。我给他们斟满,然后每个杯子碰了一下:“干了!”
我一杯接一杯地喝,目光越过遍地狼烟投向黑暗中的远方。那里是农民的田野,没有灯光,就像一片黑色的大海。
我说:“老杜,怎么不喝呀,你他娘的以后别拽你的假斯文了,好好说话,听见没有?”
“嘿嘿,我改,我改。”我替杜子腾说。
“还有你老孙,都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还骑什么马,装什么热血青年,往后给我老实点,知道吗?”
“不骑了,不骑了,再骑我是王八蛋!”
“这就对了嘛,”我举起杯和他们用力一碰,“咱们永远都是铁三角,永远!”
这时,夜市的北端响起了一阵女人的歌声。不知为何,我感到这歌声非常亲切。后来,歌声渐渐向我靠近,我看到一个盘着丸子头、打着粉腮、涂着蓝色眼影和橘色唇彩的女人站在一桌客人的旁边,熟练地弹着吉他,很投入地唱那首《你是不是我最疼爱的人》。唱到一半的时候,有人开始喝彩、打响亮的呼哨,也有人一边投出10元的纸币,一边下流地调笑。女人似乎对这些浑然不觉,只沉醉在她的歌声里。我定定地看着女人,无法分辨她的年龄和真容,但是她的歌声却像一脉深秋的幽泉,慢慢地淌进了我的心底……
我站起来,走近她,在她唱完最后一个音符的时候,把她轻轻地抱了起来。
我说:“彩霞,咱们回家。”
责任编辑 申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