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专科医院急诊来院方式及分诊评估情况调查
2021-06-02陈翠薇余敏刘松康许燕江妙玲
陈翠薇,余敏,刘松康,许燕,江妙玲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广东 广州510370)
精神科急诊患者情况紧急,且多数患者具有自知力不完整而拒绝治疗、情绪不稳、易激惹、冲动行为、伤人、自伤自杀等特点,因此,精神科急诊与其他急诊具有一定特殊性[1]。患者来院就诊方式较多,包括患者独自来院、在家属陪同下来院、警察送来、救护车送来等。急诊科工作具有紧急、繁重等特点,医护人员必须具备及时诊治精神科急重症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并能迅速判断处理危急情况。急诊医护人员如何快速判别危急患者,减少不良事件发生是治疗的关键。本研究旨在探究精神病专科医院急诊来院方式及分诊评估情况,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取2017年4月至2017年11月于广州市某三甲精神专科医院急诊就诊的患者1 585例作为研究对象,采用自编调查表[2]收集患者的临床资料、就诊时间、院前约束、病情严重程度分级、绿色通道开放、初步诊断名称、急诊住院情况等信息。病情严重程度分级方法:分级情况参考美国、加拿大的分诊标准[3-4],并以国内2012年卫计委发布首部急诊科行业规范《医院急诊科规范化流程》[5]为框架,将患者病情危重程度分为4级。Ⅰ级(急危患者):出现休克、心跳骤停、昏迷、器质性疾病危及生命危险,生命体征得分>9分,现场持械意图伤害他人或自己,需立即处理或复苏,生命体征平稳送ICU;Ⅱ级(急重患者):出现急性药物中毒、木僵拒食、癫痫持续状态,暴力5级、自伤/自杀行为5级,生命体征得分5~9分,需多学科会诊或开放绿色通道、辅助检查、需立即入院治疗;Ⅲ级(急症患者):出现兴奋躁动、行为紊乱、谵妄、自伤/自杀行为3~4级、暴力3~4级,需入院者可先入院后办手续;Ⅳ级(亚急症患者):自伤/自杀行为1~2级、暴力1~2级、药物不良反应、存幻觉妄想、睡眠障碍、焦虑等,需给予急诊留观或采取适当的医疗护理干预。分级情况既考虑需要患者的一般生命体征的危急程度,还需主要结合精神科急诊患者收治的特点,在分级标准中添加精神科患者自伤自杀、冲动暴力行为的评分以及精神症状支配下出现的幻觉、妄想、谵妄等精神状态等。
1.2 方法 采用Epidata建立数据库,患者的临床资料、精神科急诊分诊评估信息和诊治情况等信息进行数据双重录入。
1.3 观察指标 分析来院方式及分诊评估情况。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5.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n(%)]表示,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临床资料分析1 585例精神疾病患者中男809例(51.0%),女776(49.0%);年龄5~91岁,平均(36.53±15.7)岁。未成年组(≤17岁,98例,6.18%)、青年组(18~40岁,923例,58.23%)、中年组(41~65岁,478例,30.16%)、老年组(≥66岁,86例,5.43%),就诊患者主要集中于18~65岁。
2.2 急诊分诊评估情况 来院方式主要为家属送(1 282例,80.9%),其他依次为警察送(160例,10.1%)、患者自己来(94例,5.9%)和救护车送(49例,3.1%)。其中院前约束344例(21.7%),经评估需要来院后约束180例(11.4%)。545例(34.4%)患者在急诊过程中被开放绿色通道,244例(15.4%)发生候诊期间不良事件(包括跌倒、暴力攻击、自伤/自杀等)。病情严重程度分级情况:Ⅰ级5例(0.3%),Ⅱ级216例(13.6%),Ⅲ级998例(63.0%),Ⅵ级366例(23.1%)。
2.3 诊断和分诊情况分析 初步诊断主要为精神分裂症(368例,23.2%)、抑郁症(229例,14.4%)、双相障碍(357例,22.5%)、脑器质性精神障碍(56例,3.5%)、药物中毒/过量(29例,1.8%)、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213例,13.4%)、其他(333例,21.0%)。1 030例(65.0%)患者予以办理入院进一步治疗,其他555例(35.0%)留观、轮候或离院。
2.4 4 种不同来院方式分诊评估和诊治情况比较 患者自来、家属送、救护车送和警察送4种来院方式年龄和性别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警察送来院的患者的院前约束比例明显高于患者自来和亲属送来院的患者(P<0.001);救护车送和警察送来院的患者绿色通道开放比例也高于另两种来院方式的患者(P<0.001);而4种来院方式患者候诊期间不良事件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救护车送和警察送来的患者来院后经评估需要约束的比例高于其他两种来院方式的患者(P<0.001)。病情严重程度分级情况,4种来院方式的患者被评为Ⅰ级和Ⅱ级比例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救护车送和警察送来院的患者被评为Ⅲ级比例高于其他2种来院方式的患者,而被评为Ⅳ级比例低于其他2种来院方式患者(P<0.001);救护车送和警察送来院的患者予以办理入院进一步治疗的比例高于其他2种来院方式,见表1。
表1 4种不同来院方式分诊评估和诊治情况比较Table 1 Comparison of triage evaluation and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of coming to hospital among four different ways
3 讨论
根据国家2009年3月公布的数据,我国精神疾病的发病率已由20世纪50年代的2.7‰,上升至13.5‰。目前广东省约有120万重性精神患者,2012年新登记患者为16万。广州市作为国家中心城市,人口密度大、社会竞争激烈,精神卫生工作面临巨大挑战。2006年流行调查数据显示,广州市精神疾病终生患病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达到15.76%,患病率为4.33%[6]。按照2010年广州市1 270万的人口普查结果推算,精神障碍患者数量近55万。因此,发展并不断完善精神科急诊系统建设工作,对保障本地区重性精神疾病及时诊治具有重要意义。本查结果显示,急诊患者主要为重性精神障碍,其中诊断结果以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抑郁障碍为主,与国内其他精神科急诊患者的诊断结果相似[7-8],与综合医院精神科急诊相近[9],但综合医院精神科急诊多有合并躯体症状。此外,37.7%患者初步诊断为精神障碍查因,原因为精神疾病的诊断需详实病史、完善的精神科检查、体格检查及辅助检查等,而急诊患者部分是兴奋躁动或者缄默不语难以完善精神科检查,或病史不详等原因,未能在急诊时明确诊断,需住院进一步明确。
病情严重程度分级结果表明,急诊患者病情以Ⅲ级为主,其次为Ⅱ级。此外,需保护性约束、需开放绿色通道的分别为33.1%、34.4%,15.4%患者在候诊期间发生不良事件(包括跌倒、暴力攻击、自伤/自杀等),说明急诊患者的危急情况、需要特殊处理情况较多。急诊科医务工作者需迅速识别危急患者,做出进一步紧急处理,避免发生不良事件。来院方式主要为家属陪同(1 282例,80.9%),其他依次为警察送(160例,10.1%)、患者自来(94例,5.9%)和救护车送(49例,3.1%)。救护车送和警察送来院被评为Ⅲ级的比例高于其他2种来院方式,办理入院进一步治疗的比例更高,原因为患者发生伤害自身行为或具有危险时,这部分患者更多是由警察或救护车送来,病情更危急,需住院处理。
综上所述,神科急诊就诊量大,病种复杂,急症情况比例高,应重视精神科急诊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及应对能力的专业培训,建立精神科急诊专科护士培训制度,加强精神科急诊急救培训基地建设[10]。急诊医护人员需快速判别危急患者,准确分诊,减少不良事件发生。救护车送和警察送来院患者的状况往往更严重紧急,在精神科急诊分诊工作中应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