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石灰石粉企业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021-06-02闫福施长苗李胜罗康王庆南
文/闫福,施长苗,李胜,罗康,王庆南
长兴县石灰石储量达3.02 亿吨,是全国最大的碳酸钙基地。当地一项目年产20.55 万吨重质碳酸钙,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析其危害程度,核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的有效性,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执行情况,为指导用人单位在投产后进行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工作治提供依据。
1 内容与方法
1.1 评价对象与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为某企业新建年产20.55 万吨重质碳酸钙粉的项目。评价范围包括建成后运行的一幢单层多跨级厂房及其中的生产设备、通风除尘设施、辅助设施、行政办公楼。
1.2 评价内容
建设项目的平面布局、竖向布置,设备设施布局的合理性,厂房设计及其采光和照明灯卫生学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型和来源分布,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有效性、辅助用室的基本情况、个体用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执行情况。
1.3 评价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9]等法律、法规,依据《GBZ 1-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1]《GBZ 188-2014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2]《GBZ 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3]《GBZ 2.1-2019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 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6]《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 部分 物理因素》[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10]等标准规范评价。
1.4 评价方法
采用现场调查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查表分析法等方法,评价试运行期间劳动者暴露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有效性、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执行情况等。
2 结果
2.1 生产工艺及原辅料情况
生产工艺流程简介:石料进厂—选料—投料—破碎—石料转运—石料提升—石料粉磨—成品分级—入库—散装/包装。本建设项目使用的原料是石灰矿石。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
根据项目使用的原料分析石料转运、颚式破碎、磨粉等生产工序中,产生以粉尘、噪声为主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夏季时,存在高温作业;在巡检供电设备时,存在短时间接触工频电场的情况;工人在维修生产设备的过程中会接触电焊烟尘、电焊弧光,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等危害因素;空压机运转时,会产生噪声,见表1。
表1 某石灰粉厂新建项目评价单元与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
2.3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根据本项目的生产工艺特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害因素有石灰石粉尘、电焊烟尘、电焊弧光、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物理因素有噪声、工频电场、高温、振动。依据生产工艺和原辅料分析,主要检测和评价的危害因素是:粉尘,噪声,并测量和评价生产车间的照明情况。按照《GBZ/T 189.7-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高温》规定,本次评价时尚不能进行高温项目的检测,因此高温项目不纳入此次评价。
2.4 结果
2.4.1 粉尘性质
游离二氧化硅含量[4]测定结果为7.98%~9.68%,判定为石灰石粉尘。
2.4.2 粉尘检测结果
根据现场调查,确定采集6 个定点检测,个体采样对象2 个,同时采集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其中总粉尘得到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范围为:0.03 ~4.04 mg/m3。吸尘PC-TWA浓度范围为:0.03 ~0.75 mg/m3。结果表明所有采样点的粉尘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2.4.3 噪声
本项目共设置噪声[8]15 个检测点,其中合格数为10 个,5 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合格率为66.67%,见表2。
表2 某石灰石粉企业新建项目工作场所噪声测量情况
2.4.4 照度
针对工作场所的照度检测,共设置8 个照度检测点,9 个点符合标准,1 个点低于标准,合格率为88.89%。
2.4.5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本年度安排11 名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主要针对粉尘,内科类常规检查包括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检查项目有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高千伏胸片、肺功能等,上述人员的检查结果符合要求。噪声项目未纳入职业健康检查。
2.5 职业病防护设施
2.5.1 除尘
本项目生产设备机械化程度较高,所需劳动者相应较少。同时为了控制粉尘的逸散,在各个进料、出料口均安装有通风除尘设备,从而有效控制了工作现场粉尘的浓度。此外,本项目仅有两个包装岗位,且包装岗位安装有通风除尘系统。本项目生产的成品主要通过罐装车散装发货,各个散装库下料口均安装有通风除尘设备,可以有效地收集装车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2.5.2 防噪
本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粉磨机、破碎机等设备降低设备产生噪声。通风除尘设备的排风机安置在相应的减振基座上。对于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如:破碎机、粉磨机等,将设备安装在独立的厂房中,将噪声源与周围隔离,有效降低了噪声的扩散。本项目中的粉磨机集中安置,且为工人设置中控室,与周边的生产设备隔离。巡检工人在完成巡检后,在中控室休息并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工人不定时巡检,以减少工人接触噪声的时间,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对工人听力的损害。同时中控室隔声、消声处理,可以有效衰减石料粉磨时产生的噪声。
2.6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该企业制定有《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线的劳动者主要配备防尘口罩和防噪声耳塞,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保证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清料工和巡检工在工作中佩戴防尘口罩、安全帽,穿工作服等。但是巡检工、清料工均未佩戴耳塞,不定期到现场检查的管理人员缺乏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意识。
2.7 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房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的建筑物主体设计、主体结构、墙体、地面均符合相关要求。车间通风以自然通风为主,对应的岗位和生产设备设置局部通风设施除尘。车间控制室兼做休息室、值班室使用,巡检工、车间操作工均可以在此休息,车间控制室安装有柜式空调机。
2.8 职业卫生日常管理
本项目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完善职业卫生管理细则。安排一名员工兼职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由其按照要求,制定每一年度的职业病防治方案和实施计划,组织劳动职业健康检查和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日常检测,防护设施设备检查与维护、警示标识[5]更新工作。
2.9 防暑降温措施
在中控室安装空调,能有效降低室内温度。高温热天采取错时作业,巡检工可以避开当天最热时段巡检设备。
2.10 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
该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和噪声。其中原料破碎、粉磨、成品包装是主要产生粉尘的作业点。对于这些工段方面,对设备密闭化,减少粉尘的产生和扩散;另一方面,安装有通风除尘设备的生产线,做好日常维护,保证通风设施正常运行。噪声主要存在于原料破碎和粉磨过程中。对于存在噪声的工段,安排工人巡检,同时为其配备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3 讨论
3.1 评价
依据与职业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通过对本项目的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分析,本项目按照职业病危害“三同时”的要求完成相关职业病危害控制工作。本项目的平面布局、竖向布置、防护设备设施布局的合理性,厂房设计及其采光和照明灯卫生学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型和来源分布,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有效性、辅助用室的基本情况、个体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方面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1-7],试生产期间,劳动者的健康状况正常。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转,各个粉尘作业点均合格,噪声超标监测点较多。针对噪声超标情况,需要采取针对性控制措施减小噪声的危害。
3.2 建议
本虽然现场各检测点的粉尘浓度符合标准,为了保持这一良好状态,提出如下建议:原料的破碎采取湿式作业,原料存放及转运区需经常性地喷水。各个破碎机下料口及其周边的积尘采取湿式清扫,有效抑制二次扬尘的产生。对于以粉尘危害为主的工段,加强除尘设备的维护与保养,最大程度发挥通风除尘设施的作用。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尘口罩,并督促工人佩戴使用。使用内里衬有塑料薄膜的包装袋,有效减少包装、搬运、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使用完好无损的吨包袋,有效减少在吊运过程中出现的石灰石粉漏洒,避免出现较大的二次扬尘。
本项目噪声超标监测点较多,针对破碎机和粉磨机产生高强噪声的特点,在其作业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若上述措施实施后,仍旧存在噪声超标的情况,安排工人不定时巡检,并让其佩戴防噪用品,如耳塞或耳罩。也可以在产生高强度噪声设备附近建造设备控制室,兼做工人休息室,建筑材料优先采用吸声、消声的材料。按照GBZ188 的要求,若员工发现检查结果存在异常,及时安排复查。对于接触噪声的劳动者,应增加与噪声有关的体检检查项目。
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对于接触粉尘和噪声的劳动者,指导他们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此外,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劳动者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培训,督促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按要求全程规范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针对照度不符合要求的工作场所,用人单位要加装人工照明作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