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商合作社的集体经济:乡村振兴的一种可能选择
2021-05-25雷传平尹胜
雷传平 尹胜
摘要:河北晋州周家庄自1949年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历经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直到1983年成立农工商合作社至今,始终实行社、队两级所有,乡统一核算管理体制。周家庄基于合作社的体制,发展了五大现代农业基地,创办各种集体企业,充分发挥出农村在地的内生发展动力;依托大集体的经济实力和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很好的进行了属地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治理。周家庄合作社将在地的农民组织起来,合理利用在地资源,在农业规模经营的基础上,融合发展一二三产业,这种模式对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乡村振兴有着独特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工商合作社;集体经济
中图分类号:F3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099(2021)02-0097-09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发展合作社和集体经济无疑是其重要途径之一,正如十九大报告指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1]25。近年来,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夯实乡村振兴的社会经济基础,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种政策文件就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以及紧密型股权型乡村利益共同体的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表达,一些地方也就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进行了试点,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文基于2016年7月至8月在河北晋州周家庄的实地调研,通过座谈、访问等形式,获取了相关材料和文献,认为周家庄作为一个长期坚持集体经营的村庄,其农业经营、产业发展和社会治理等经验,与塘约道路[2]、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3]等经验一起展示出新时代农民组织起来之路,对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着一定的启示意义。
周家庄以其独特的土地集体统一经营模式闻名,全乡共六个自然村,4 561户,13 598人。自1956年成立联村大社以来,一直划分为十个生产队,每个生产队一千人左右,大体相当于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大队。1962年中共中央要求人民公社以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而周家庄由于“三包一奖”、定额管理的生产责任制落实的很好,生产稳定,因此仍然坚持社、队两级所有,社统一核算的管理体制。合作社土地归十个生产队所有①,财务方面的统一核算采用“队财社管”的方式,队与队之间管理水平不同,土质条件有别,经济效益自然存在差异,劳动工值高低也就不等[4]6,并不存在平调的可能,是一种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体制,这种体制曾得到彭真的肯定②。合作社的土地集体耕种,社员集体劳动,粮食集体分配,全社集体分红。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改革大潮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推行,然而周家庄并没有采用“大包干”的责任制,而是根据自己的实际,加强和完善各种生产责任制和严格的定额管理,形成“统一领导、集体经营、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统一分配”的经营管理体制。正是由于专业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和严格的定额管理,使得生产队之间、劳动力之间没有“大锅饭”可吃,提高了劳动质量和生产率,其管理体制才能够保留下来。
1983年周家庄人民公社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改为党委、政府、合作社。组织人事和一些重大经济活动,均由乡党委召集联席会议共同商定,一些日常的生产活动则由合作社组织实施,合作社是一个经济实体,负责全乡的农工商经济工作。三套班子互有交叉任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班子成员大多数是不脱产干部,合作社的领导班子由乡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均为不脱产干部,不脱产干部不吃“皇粮”挣工分,年终与社员一样分红,报酬一般居于中上等。
周家庄的合作经济从历史上一直延续至今,在一定程度上坚持了毛泽东关于人民公社“工农商学兵”的构想。由于经营管理制度(定额管理)较为精细,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周家庄没有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在农业集体经营的基础上发展工业、商业和旅游业,合作社还承担了基层农村治理的属地治理职能。因此,周家庄农工商合作社也被称为最后的“人民公社”,是新时代乡村振兴发展集体经济的典型个案。
一、农业的集体经营与管理的精致化
周家庄合作社的特色与成功之处,很大程度在于其农业的集体经营模式与管理模式的成功,这也是其在几次体制改革大潮中能够坚持其特殊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因。农业管理方面,合作社在集体统一经营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生产内容实行不同的生产责任制,能够真正做到“有統有分”“统分结合”。集体经营方面能够做到十一个方面的统一;“定包奖”生产责任制主要分为大田种植和林果园两部分,大田种植采用合作社对生产队“三包一奖”、生产队对社员定额管理的方法,林果业实行专业承包,绩效挂钩。
1.农业集体统一经营的十一方面
合作社建立了一套完整系统的农业管理和服务体系,能够做到集体经营、统一核算。具体有种植计划、农资购置、耕播收打、生产管理、劳动形式、劳动定额、生产技术、市场信息、产品销售、财务管理、年终分配等方面的统一。合作社统一经营,便于掌握经济运行的主动权;每个队都有专职的技术员,能够对生产环节实施及时、切实、高效、统一的技术操作,应用农业科技建设现代农业。
首先,统一种植计划。依据市场需求信息和订单情况,确定种植内容;根据各生产队的土质情况、劳动力情况,将计划落实到各生产队。由于这里土地集体成片耕作,很多需要有一定规模种植的项目会主动上门,谋求合作,因此周家庄的农业多是订单式农业,如委托育种、租赁合作。科研单位看中周家庄大集体的科学管理方式,能保证实验的质量和真实程度,具有可信度;种子公司认为大集体种植,千亩成方,易于保证种子的纯度,具有确信性;委托种植的客商相信大集体的责任心,严格按要求浇水、施肥、喷药,不偷工减料,不掺杂使假。这些使得周家庄比起一家一户的个体小农村庄,更易于规模化种植项目的实施,他们的五大生产基地,即一万亩小麦良种繁育基地、四千亩葡萄基地、三千亩梨果基地、两千亩大棚蔬菜基地、一千亩苗木基地,之所以能够建成,原因就在于此。当然,生产队也有一定的自主权,大宗种植由合作社统一安排,小宗种植由各生产队自主决定,这些灵活的安排可解决社员日常生活的需要,如种社员喜爱的谷类、豆类、蔬菜、西瓜等。
其次,统一购置生产资料。农药、化肥、农机具、种子等生产资料,均由合作社统一购置。各生产队根据需求上报计划,合作社了解物资行情之后,召开联席会议,依据质量和价格及其他优惠便利条件确定供货方或厂家。有合作社这样一个组织载体,大集体的统一购置,由于数量大,是供应方的大宗客户,所以合作社能够拥有一定的议价权,价格方面可得到优惠,而且质量也比个体农户购买更有保障。因为在进货后,合作社随机抽样,专程到省质监部门送检,检查农资质量,质量合格方才付款,不合格则要求供应方按合同赔偿,这些明显不是个体农户能够做到的。
再次,统一协调生产,包括耕播收打、技术实施、生产管理、劳动形式和定额。生产队自主安排,合作社协调互助,搞好服务。全社万亩小麦连收带种仅七八天就完成了,并且操作规范,保证颗粒归仓;耕地成方连片,又便于机械耕作。集体统一协调可以保证快速响应,如某地区发生灾情,合作社通过生产队相关人员和组织手段可以短时间统一行动,大大提高了抗灾的及时度和响应能力。避免了分田到户之后农村个体化、碎片化,导致缺乏相应的动员和组织机制,个体农民计较经济利益,先与政府讨价还价,要求配备相应的工具并谈好每日工资。大宗种植的技术实施、新技术推广和农业科技培训、参观学习等都能做到统一,周家庄由于集体机制,能够与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农林科学院、北京三元、石家庄大地种业公司、石家庄果树研究所、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等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建立稳固的培训关系,与河北农业大学签订技术员委培协议,并聘请专家教授到乡培训,每年专题讲座都在十六次以上,更有到田间地头进行现场指导的,技术人员和社员的技术水平得到极大提高。集体统一可以保证整个农事过程包括选种、施肥、施药、管理、土壤分析、倒茬种植、植保、浇水等,做到统一标准、同一时间实施。统一劳动项目、计工标准和定额,便于提高劳动效率和生产效益,同时也可充分实现按劳分配,避免平均主义的大锅饭。
再次,统一市场信息与产品销售。合作社围绕大宗产品了解市场信息,以确定种植计划和适时销售产品,可以获得规模收益。小麦、玉米、果品等产品数量大、质量优,集体具有一定的名气、信誉,因此渠道广、信息准,客户主动上门,产品供不应求。粮食是种子,售价高;果品是名牌产品,主要出口,销往东南亚和俄罗斯等。获得信息后,集体统一发布,全社实施。统一销售好处多,可以避免农户内部之间的价格倾销,以及收购商压低农户产品价格的问题。各生产队和合作社都可以联系客户,直接出售经济作物产品,但要求生产队做好记录,并将出售产品的数量、单价、金额上墙公布,及时上报合作社。这样便可以发挥生产队和合作社的双重积极性,这种“统分结合”的销售机制可以实时掌控价格,使产品更加灵活、及时出售,如若价格太低,集体也可囤积待时上市。
最后,统一财务管理、年终分配。几十年来,全社的财务集中统一的严格管理。比如,每个生产队的销售收入必须当日交到合作社会计室,不得过夜,已形成制度。再如,生产队只留极少的现款,过去只有几十元,现在不超过千元,用于日常开支。这种管理方式可以具体掌握全社各生产队财务收支、资金走势,便于及时指导。全社各队同一时间分红,目的是确保资金安全。会计室把每个劳动力、每个家庭的出工天数、劳动日数、劳动日值、所得金额、扣除分粮款项等,拉出分红清单,每户一份,清清楚楚。分红多在农历腊月十五左右进行,周家庄一直采取分现金的方式,目的就在于让社员有充实的获得感,这一天几乎成为社员的节日,全社喜气洋洋,社员分得大把崭新的票子,确实有劳动收获的幸福感。
2.“三包一奖”与定额管理制度
“定包奖”制度是周家庄合作社自50年代实行至今的管理制度,这套制度以劳动定额为基础,三包一奖为核心,有效实施了计划、劳动、财务和物资四方面的管理,它有其不断完善和改革的历史。把合作社的统一经营和各生产队在生产上的主动性、灵活性结合起来,严格的生产责任制使得周家庄不存在“大锅饭”“大呼隆”。“定包奖”的基础是工分制,用于记录农业生产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虽比不得“大包干”简便易行,但以定额管理、按件计工为基础并加上专业承包的形式,工分制能够成为保障合作经济“统”方面重要的核算工具。
“三包一奖”生产责任制盛行于1962年之前的人民公社时期,是处理生产大队对生产队经济关系的一种方式,在生產队成为基本核算单位之后,“三包一奖”很少被提及。具体到周家庄,“三包一奖”是乡合作社对各生产队实行的经济核算方式,大田种植由10个生产队承包,合作社对生产队实行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减产处罚的办法。周家庄成立初级社的时候,最初实行的是“死分死记”,社员集体劳动积极性不高。后实行了以耕作队为基本单位的包工包产制,包工是根据用工计划和劳动定额标准,计算出全社总用工数和各队所包总用工数;包产,即根据常年产量、土质好坏、投资大小和增产计划确定产量指标,一般高于常年产量,低于增产计划,耕作队因精耕细作超额完成包产指标,超额部分80%奖励给本队劳力,20%归全社劳力统一分配,减产部分也按比例赔偿,在历史发展中比例有所调整。高级社时又实行了作业小组“四固定”生产制,合作社向生产队推行财务包干制,控制生产成本的投入,这样便形成了完整的包工、包产、包投入和超奖减罚的“三包一奖”制度。
20世纪80年代至今,周家庄还发展了以前的专业承包组制度,根据生产队耕地的农作物种植安排,按定额计算出用工量,然后设专业承包组包工包产,搭配男女劳动力,每组20人左右。同时还吸收“大包干”的经验,对林园、果园和集体企业实行专业承包制,采取确定收入基数,超收分成的绩酬挂钩办法。这种形式有六定:定承包小组、定承包人员、定产量、定质量、定劳动纪律、定效益。并林果园实行九项作业的统一:浇水、施肥、疏花、疏果、套袋、喷药、技术、采摘、出售。社员负责劳动过程,具体操作。这种承包具有稳定性,一定几年不变。生产队安排组长,由德高望重且技术娴熟的社员担任。安排承包人员根据果树多少和劳动力素质合理搭配。划分亩数、确定棵数、估算产量、提出果品标准等,最后按果品产量、质量、售价、效益,计算每个社员的报酬。
生产队对社员实行“劳动定额”岗位责任制,劳动定额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一个中等劳动力用通常的劳动强度工作,在单位时间内所完成的一定数量的某项作业的数量。周家庄合作社大田耕作的农活根据轻重程度、技术高低、脏净程度等分为13级,并定额根据生产工具、技术、劳动效率、自然条件的变化而进行适当调整,1953年劳动定额只有193项,1955年增加到230项,1956年多达542项,20世纪80年代基本稳定在320多项,最近实行的定额表是2004年印制,共372项。虽然某些定额项目需要集体(作业组)劳作,但本质上是可以落实到个人的按件记工制,与“三包一奖”的包工相类似,只是包工到人,因此称为小包工。
大田种植业中,社员可以独立完成的田间作业如机耕、机割,只需按照定额表进行记工。需要集体操作的生产环节、劳动作业,如播种、喷药、收割、浇水等,由生产队分段包工给作业组,然后作业组对社员进行定额记工。社员包工实行六定:定工序、定人员、定劳动数量、定完成质量、定时间、按定额,最后核计工分。比如收割谷子,一块地三十亩,十名社员割,完成标准收割干净,三天割完,割一亩谷子劳动日五个,检查合格后,每个人得劳动日十五个。这种定额工本质上是可以定质定量到人,然而由于需要统一作业,所以表面上看是集体出工,但实际不是大锅饭,而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同工同酬。首先,作业组人数最多10人左右,规模小,成员由于长期共同劳动,互相之间有一定的非正式监督;其次,队长严格按照定额要求进行检查,责任可以追溯到人,如果不合要求可要求社员返工,或者直接扣减工分;此外,合作社长期以来形成的集体主义批评教育也起到很大作用,如若不认真作业,会被勒令社员大会检讨。只有个别的零碎或临时杂活无法制定定额,只能按日记零散工,但也是有质量要求的。
应该承认,周家庄的合作经济由于管理水平一直处于先进状态,因此生产经营和经济实力始终处于“一类社”的水平。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都是合作社经营管理方面的典型,1954年《河北日报》就曾发表了《晋县周家庄曹同义农业生产合作社怎样实行“包工包产”的?》和《曹同义农业生产合作社按件记工的办法》,详细介绍了周家庄合理组织使用劳动力的办法和经验。1955年上海电影制片厂在周家庄拍摄农业生产合作社劳动管理《大社经营管理的经验》;1956年中共河北省委编印的《怎样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样本)》一书,收录《周家庄农业生产合作社“劳动定额”是怎样制定的?》;石家庄地委汇编的《办好农业社的经验》第5辑,以《晋县周家庄农业社改进劳力组织使用的经验》为题,介绍了其“四固定”的经验。1961年《石家庄日报》和《河北日报》发表了系列调查报告,介绍周家庄坚持定额管理、三包一奖的按劳分配经验。可以说,周家庄的“定包奖”制度能够坚持和推行,是其对合作经济历史上合理的管理制度的继承和改革发展。周家庄合作社的定额管理看起来很繁琐,但其实操作起来并不十分复杂。首先社员对农活十分熟悉,很容易掌握农活的轻重难易,定额也很容易理解;其次,社员一年之中只干几种、十几种农活,并不需要记住所有的定额和工值,只要有一段时间的劳动,是很容易熟练掌握劳动定额的;最后,干部会计由于工作时间长,对各种定额十分熟悉,不会导致记工困难。可以说,定额管理做得好是可以达到“有制度,不繁琐”[5]1340的效果的。
二、合作社的产业发展、管理与转型
周家庄合作社集体经营的优势不仅仅体现在农业方面,更在于依托集体可以整体布局产业的发展,公共积累可以提供创办新企业的资金支持,集体便可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棉花生产一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以来都是周家庄发展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计划经济年代,国家对棉花的需求量较大,周家庄在国家的号召下积极植棉,其棉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比例较大,1949-1959年为55.2%,1960-1965年为51.31%,1966-1976为38.7%,这段时期与国家追求粮食高产量的政策相关,对植棉面积进行了一定的压缩。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基本保持在44%-52%之间。棉花主要由国家收购,并且有一定的奖励政策。以1961年为例,交售给国家皮棉70多万斤,获得奖励粮20多万斤,而当年的余粮也才22.7万斤。70年代末超交一斤皮棉,奖励二斤粮食,国家收购棉花的价格也有所提升,因此植棉比种粮食更有经济效益。加上种植棉花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因此可以解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问题,很大程度上就不会出现窝工、浪费劳动力的情况。可以说,种植棉花是周家庄合作社经营管理效率高的重要原因。而到了90年代末,国家不再收购棉花,农村劳力相对缺乏,因此周家庄合作社探索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先后建成万亩小麦育种基地、3 000亩梨园、4 000亩葡萄园、2 000亩蔬菜大棚、1 000亩苗圃基地。由于是大集体生产,土地连方成片,这里就具有了土地承包到户的村庄所不具有的规模优势:统一规划,项目的落地速度快,可操作性强;统一生产管理,可按客户订单要求种植,如蔬菜的有机绿色种植;合作社的载体可与农业技术科研单位联系,提供农业技术支持。在五大现代农业基地的基础上,周家庄还发展起体验与观光相结合的农业旅游业,大集体耕作、合作社史纪念馆、人民公社大食堂等可深刻感受集体合作的历史,梨园、油菜园、草莓园、花园的“春天赏花、秋季采摘”模式,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这种农业与旅游业相结合的经济方式成为周家庄合作社未来经济发展的重点。
在周家庄合作社产业发展上,工业企业一直占有重要地位,经历了合作社初期的副业生产、人民公社时期的社队企业到80年代的乡镇企业。50年代的农村集体副业主要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当地农副产品和自然资源,主要有香油坊、粉坊、醋厂、磨坊、砖窑、运输队等,如香油坊由供销社供应原料,合作社接受委托加工磨香油。公社时期经过1962年的经济调整,仍保留了农具修造厂、轧花厂、砖窑等集体副业;70年代初期“五小”工业得以发展時期,周家庄又创办了3家较大的集体企业,有修配厂、棉油厂、磷肥厂,1974年工副业收入占总收入的24.97%。80、90年代集体企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持续在35%-46%,最辉煌的时期如2009年合作社工农业总产值5.649 3亿元,工业总产值占到87.6%,农业仅占93%[6]238。其中的核心企业包括石家庄光晋阀门有限公司、金河彩色胶印厂、建筑公司等,阀门厂曾经是长江以北大型阀门生产企业,产品销往十几个国家和全国三十个省市,年产值4亿多元,有职工2 000多人。然而,近年来,由于整体市场环境不佳,多数工业企业均实行了改制,转为个体承包,集体仍收承包费和厂房设备租金,并要求厂家优先雇佣原来工人。现在,合作社集体企业只剩下建筑公司、面粉厂、奶牛场和资金互助社,可以说工业方面基本都承包出去了,集体经营主要转向农业和第三产业方面。
周家庄合作社1988年就自办了股份信用社,目的在于筹集农村闲散资金,引导民间信贷,办理存贷业务,搞活农村信贷和金融,同时为工农业生产提供资金服务。由于合作社具有巨大的资金保有量,存放在自办的信用社开展信贷业务,可获得一定的金融收益。合作社还集体投资1.5亿元,建集体商业区5万平方米,准备出租,发展商贸物流业。合作社的集体经营机制可以通过集体公共积累投资兴办企业,发展农工商业,这也正是周家庄之所以被称为农工商合作社的原因。在农业集体经营的基础上,集体有一定的积累可以从事非农业态的发展,采取不同形式壮大集体经济,这与毛泽东关于人民公社“工农商学兵”的构想相符合,周家庄合作社是集体合作经济在新历史时期的发展。周家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够根据市场环境的改变,适时调整产业发展结构,也有赖于合作社公共积累和集体经营体制。
周家庄合作社还采取了两种以工补农方法协调工农差距问题,以做到“有差距,不悬殊”:一是集体企业使用合作社资金要付利息(现在是7.2厘每月),并按规定上交资产折旧费和提留,农业则无偿使用资金,不计利息、不交折旧费,甚至免交提留款;二是生产队的粮食按照低于市场价格但高于国家牌价的中等价格向全体社员出售,收入归生产队务农社员分配。集体企业在管理方面一样是实行劳动定额管理,目标是向现代企业制度靠拢,提高生产效益。在上世纪乡镇企业改制大潮中,周家庄的乡办企业实行的是职工全员承包、厂长负责的专业承包制,避免借承包关系改变企业所有制性质,保证集体对企业的重大问题有决定权,经营权归企业,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向合作社缴纳投资利息、折旧费、公积金、公益金等,这种承包与个人承包在性质上根本不同。现在的建筑公司和面粉厂也采用集体承包的办法,建筑公司每年向合作社交纳41万元承包费,面粉厂每年交纳2万元承包费。奶牛场每年按纯收入的5%提取公益金,合作社投资的固定资产按13年分期提取折旧费,农村资金互助社按利润的90%上交合作社。
三、合作社的属地治理
在当下中国乡村的治理方面,由于集体经济的解体,农村的基层组织缺乏相应的治理能力,家庭承包后形成的富人、能人在公共事务中的影响越来越重,许多地方富人、能人治村成为一种现实可能。在国家财政能力有限的条件下,农村的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产品服务的提供,在一家一户的“原子化”小农社会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周家庄合作社除了统一管理合作经济以外,还承担基层社会治理的职能,从实践效果看,合作社是一种具有经济能力并且高度组织化的基层组织,使得它有能力实施一定的属地治理。无论对于农村产业的发展,还是属地社会治理,在提高现今农村组织化程度方面,周家庄这种合作社的组织载体都有启发意义。严格来说,合作社主要是一种合作经济组织,在市场经济中的定位只是企业,对“政社企分开”的改革大方向来说,赋予合作社属地的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治理,是其额外的“负担”。然而现实中,周家庄合作社不仅仅是为了实现经济的良性发展,更重要的是要改善农民的生活和生存状况,这样其就具有了更多的社会经济性质。对于打工潮盛行的现时农村的衰弊,周家庄能够让社员安居乐业,在地能够解决就业、医疗、教育等问题,社员生活没有大的忧患,生活质量总体是高于外出务工的农村地区的。
来到周家庄,首先感受到的就是村容村貌的整洁,全乡道路均已硬化,连农田的道路也都硬化,方便耕作;房屋整齐,每家一幢楼房,老百姓住得舒适。而这些基础设施(包括自来水和下水道等)均是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第一轮新农村建設中兴建的。面对当时农村的建房热潮,为避免滥用耕地和攀比成风,周家庄决定统一规划设计,并采取民建公助的办法,拿出50万元作为建房周转资金,建房资金不足户可提出申请,由乡集体为其代垫2年,集体认可的困难户在过期后仍可不付息;在当地居民盖房互相帮助传统风俗的基础上,合作社采取盖楼户平摊建筑施工费的办法,即每年在总劳动日中扣除若干个“摊楼义务工”。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到2002年,全乡社员住上了新居,每家都是单门独院二层楼房。2009年开始,周家庄又开始了第二轮的新农村建设,制定了新民居社区规划,把6个自然村合并为2个社区,并逐步使旧宅基地变为农田。楼区环境优雅,集中供暖、供气、供水、供电,通讯方便,网络畅通。楼房建筑质量好、设计优,全为本乡建筑队承建。相对于晋州市区楼房价格每平方米在3 400元左右,周家庄乡的则是1 600元左右。周家庄不仅照顾了社员的物质生活需要,还建设了文化体育设施,1982年就兴建了全省第一座农民文化宫,2003年建成了农民乐园,大大丰富了社员的文化和精神生活。
合作社的体制不仅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改善社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更有着保证社员日常各类需求和社会治理的机制。例如,每个队都设有专门的卫生清洁队和治安巡逻,定时清扫各家门前垃圾池和打扫大街卫生,治安员定时巡逻,保证村庄的生活环境和治安,但这些工作都是由生产队安排适合的人来担任,并给他们记劳动工分。而对于五保户和困难户,集体不仅给予必要的物质照顾,对于生活不能自理且无人照顾的老人,集体还专门派人照顾生活起居,而这些都是记生产队工分的,他们能够真切的感受到集体的温暖。走访九队时,我们了解到一个特殊家庭,王某某一家4口,丈夫瘫痪30多年,大女儿智力方面有些问题,小女儿从出生就是脑瘫,全家就靠67岁的王某某养活,生产队不只是用各项集体福利照顾她,帮助她建住房,还安排她在旅游景区喂孔雀,因为这项工作灵活性大,可以照顾家里。去年,她靠这份工作挣工分分红2万多元,访谈中她神情奕奕,完全看不出来她的生活遭此磨难,她多次动情地说到如果没有大集体,这么多年她很难熬得过来。合作社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让生活困苦的人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自己没有成为被动照顾救济的对象,不会成为对社会无用且没有价值感的存在,正是合作社这种机制使得这些边缘群体能够拥有劳动的尊严感和存在的价值感。
如今周家庄合作社社员享受着十二项福利,而这些从1982年起就开始实行了。教育和医疗事业在2012年统归国家统筹,合作社不再管理。但是,周家庄的乡办中小学早已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当国家全面施行后,免费义务教育这一项才删除。乡原卫生院梁院长告诉我们,以前合作社管卫生院时,卫生院对医护人员实行定额管理并统一记工分,乡卫生院自己进药,由于是集体进药,所以质量有一定保证,对农民只加价15%以内,没有以药养医问题,在其他地方的卫生院衰落的时候,周家庄的卫生院依托合作社制度运行良好;每个生产队都设卫生员,以前是半脱产或者直接是赤脚医生,他们有时上门看病,较好的服务了农民的医疗需要。2007年国家实行全民合作医疗之后,周家庄的福利条款则增加乡集体负担社员合作医疗款,社员不用拿一分钱,全部由乡集体负担。当然,周家庄的医疗、教育事业能够运行的如此顺畅,很大原因有赖于合作社机制,不仅在经济和物质上提供了保障,而且在人才、管理方面都有一定的投入。
周家庄社会治理方面制定有《社规民约》,制订于1956年联村大社成立之时,历史上经过多次修改,80年代以后大体每隔几年修定一次,最近一次是2014年版的。该民约内容要求全体社员共同遵守,违反者处以罚生产队劳动日等,以保证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包括:保护集体财产、维护公共设施;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其中反对打架斗殴、玩钱赌博等,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规定;培养良好的社会风气,搞好村容村貌,保持清洁卫生;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反对铺张浪费和盲目攀比。《社规民约》对社员的婚丧嫁娶都做了详尽的规定,彩礼、烟、酒、菜等都有数字要求,违者处罚,一切由红白理事会操作并监督实施。各生产队都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党支部书记担任会长,公安员和一名社员担任副会长,共五人左右。红白理事会成员在主持红白事期间,由生产队记工分,这样既减轻了户主负担,而且还有统一的标准严格执行,避免了盲目攀比等不良的社会风气。
在就业方面,80年代至前两年,由于集体企业的蓬勃发展,合作社可解决大多数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只有少部分人外出经商或自主创业,周家庄也鼓励多种所有制形式经济的发展,以搞活在地经济。据合作社刘社长介绍,现在大田和果园里参加农业生产的共有1 600多人,在集体企业里有300多人,合作社共可解决2 000多人的就业问题。相对于整乡6 353个整半劳动力,剩下的有大部分在改制后的企业里做工,有一部分就近务工,能够当天往返,还有一部分是在集体企业中掌握技术从而自己在外乡办厂的年轻人。因此,相对于全国其他地区的农村来说,这里能够解决在地老百姓的生活、工作各种问题,可以说得上是安居乐业,乡党委顾问刘国运认为这不仅仅是“安居乐业”,而是“幸福滋润”的生活。笔者认为,虽然农业产业方面的老龄化严重,大部分从事农业(包括果园)生产的都是50-70岁的老人,但相比其他地区的老年人生活来说,这里显示出其体制的独特意义。用刘顾问的话讲,就是这些老年人出去外面找工作哪里都不要,但周家庄利用集体机制将他们组织在农业生产中,使老年人摆脱了孤独、无意义的生活。当然,在吸引年轻人以改变农业老龄化的方面,乡党委书记雷宗奎说,他们力图创造一些技术需求高、适合年轻人的岗位,如旅游、餐饮服务、商贸和资金互助社的金融服务等,这样就可以吸引年轻人。合作社体制最大的优势在于,当某些社员由于年纪偏大或经营失败找不到就业机会的时候,集体给他们保留了回合作社参加劳动的机会和渠道,同时集体生产也能够使得他们收益不低,各项福利更加使得社员无后顾之忧。
四、周家庄经验:中国乡村振兴的一种可能选择
周家庄合作社在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并不一定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目前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产业转型、市场竞争等实际问题,同时乡村老龄化的问题也初步显现。然而其发展模式对于当前乡村振兴有着独特的启示,可以说发展农民合作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选择[7]。
首先,周家庄的合作经济是从历史上一直延续下来,并没有中断,这说明农业的集体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是具有可操作性的。农业的集体经济可能存在着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然而由于周家庄的经营管理制度(定额管理)的较为精细,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农业的集体经营效果也很好。周家庄在不断改革完善中继续坚持发展集体经济,并随着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自己的产业发展方向。在当前土地流转以实现规模经营的实践中,土地的集体经营也是一种可能的选择,而周家庄合作社也应当算作新型经营主体之一。
其次,周家庄的发展并没有得到外部资本或政府的支持,没有将农村的发展寄希望于引进资本,而是在长期农业集体经营的基础上积累起一定的公共積累,然后利用农村在地的资源和人口兴办各种集体企业,这种滚雪球的发展增加了集体的公共积累,以致周家庄在很早以前就实现了以工补农。这种做法很好的激活了农村的在地资源,在植棉方面为国家做出了贡献,也收到了高于种粮的经济效益;同时,利用公共积累和富裕劳动力兴办各类集体企业,很好的发展了农村的非农产业,在农业与旅游业等第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方面也做出了新的实践探索,使得周家庄农村始终具有内生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农业的规模效益和在地产业链横向、纵向的延伸,是周家庄的经济得到持续发展的关键,公共积累不仅可以扩大再生产,更重要的是为其在地的社会治理提供了强大的经济基础,这也是乡村振兴内生发展能力建设[8]的思路之一。可以说,乡村振兴有赖于当今农民合作社在组织和产业发展方面的转型[9],周家庄实现了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集体经济组织转型为市场经济下乡村振兴的主体。
最后,周家庄合作社与现今农民合作社最大的不同在于其合作社属地治理的功能。周家庄合作社不仅仅是一个追求经济效益的经济主体,更加是一个社会治理的基层组织,可以说这种综合性合作社与乡村振兴战略有一定的耦合性[10]。合作社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致力于属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住房、兴办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其经济发展的目的是改善社员的生活水平,而不是追求资本的增值和简单的经济增长,合作社的集体机制真正可以做到经济发展与文化民生、社会建设相协调。社员的福利不只是源于经济的稳定增长,更依赖于合作社的属地治理机制。合作社可以创造社员就业的机会,解决社员的文化、医疗、住房及子女教育等问题,老人也可以通过参加集体劳动获得经济收入和生活意义,可以说,生活在合作社的集体之中,各方面问题都有渠道解决,农民可以在地生活,而不必外出务工。合作社将在地的农民组织起来,合理利用在地资源,在农业规模经营的基础上,融合发展一二三产业,最终实现乡村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可以说周家庄合作社属地式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模式,对新时代乡村振兴是可以参考和借鉴的。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
[2]王宏甲.组织起来才能共同脱贫[J].经济导刊,2017(5):40-42.
[3]于涛:组织起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烟台市推行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全面推动乡村振兴[J].经济导刊,2019(12):24-30.
[4]刘增玉,王盛秋.周家庄之路[M].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1993.
[5]毛泽东传(1949-1976)[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
[6]晋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晋州年鉴2009[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9.
[7]盛明富.发展农民合作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选择[J].经济导刊,2020(3):46-50.
[8]罗君名.乡村振兴视阈下农村内生发展能力建设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5):26-27.
[9]张文潇.农民合作社转型与中国乡村振兴[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7):44-53.
[10]海莉娟.综合性农民合作社及乡村振兴战略的耦合性机制研究[J].贵州社会科学,2019(12):154-160.
(责任编辑:王勤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