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为”+“市场机制”:推动产业扶贫长效发展的组态分析
2021-05-25许鹿王颖异
许鹿 王颖异
摘要: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过渡,产业扶贫的长效机制亟需构建。既有研究缺乏在整体的框架内分析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如何联合互动来实现产业扶贫长效发展。研究基于新结构经济学“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理论,以贵州省刺梨产业扶贫为案例,从QCA微观组态层面探索产业扶贫的长效机制。研究发现,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在不同地区的组合效应差异较大;在产业基础薄弱的深度贫困地区,政府前期积极有为,市场动力后续激活,夯实扶贫产业基础;在有产业基础的轻度贫困地区,市场机制自行“造血”,政府“淡出”作为辅助,推动产业扶贫可持续性发展;在产业发展成熟的轻度贫困地区,依靠“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内外多元共同发力,实现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转变。
关键词:产业扶贫;有效市场;有为政府;QCA条件组态
中图分类号:C9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099(2021)02-0041-11
产业扶贫作为我国脱贫攻坚战“八大重点工程”之一,核心目标是通过产业发展带动一方人口脱贫[1]。在《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中,指出:“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优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互助资金组织,带动和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生产。”[2]随着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推进,贫困地区面临着由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转变的重要过渡期。2020年,习近平指出:“巩固脫贫成果难度很大。已脱贫的地区和人口中,有的产业基础比较薄弱,有的产业项目同质化严重,有的就业不够稳定,有的政策性收入占比高。”[3]产业扶贫的长效机制有待建立;在2020年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农村工作重点要进行历史性转移,从2021年起集中全国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总抓手,必须协调产业扶贫中市场机制与政府行为,来推动产业扶贫的可持续发展。
发展经济学认为产业能促进经济发展,形成辐射效应,进而缩小城市与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4]。产业扶贫是一种参与性发展的扶贫方式,立足贫困地区的特色资源禀赋,政府、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多元内外主体投入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在旅游、电商、农林等多种扶贫方式中,通过提升贫困人口的劳动技能、增加经济收入,促进贫困地区实现脱贫致富目标[5]。产业扶贫的核心目标是贫困户通过增收来摆脱生活贫困的境遇;产业兴旺的根本目的是农户持续增收实现生活富裕。产业兴旺是产业扶贫长效持续的状态,推动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过渡,也是为了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对接[6]。但在既往研究中,大多是以单向的政府逻辑、市场逻辑为主,缺乏将二者纳入共生框架内分析产业扶贫长效性、可持续性问题,在实践中市场机制与政府行为不彰将导致长效机制难以建立。一方面,产业扶贫主要依靠市场逻辑的“内在动力”单向驱动,容易出现“精英俘获”现象且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例如,在竞争性的市场环境中,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扶贫模式,往往被精英地区“俘获”,大多数贫困户最终没有因产业的发展被“吸纳”进来,导致产业扶贫瞄准失靶现象[7]。贫困地区脱贫任务重,在市场发育不成熟、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的环境下,扶贫产业发展面临着较大的市场风险[8]。另一方面,产业扶贫依靠政府逻辑下“外部支撑”单向驱动,无助于贫困农户能力提升,产业扶贫的初衷难以体现。在实践中,大部分地方政府以完成政绩为目的,没有因地制宜地甄选能有效扶贫的产业[9],或者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忽视了农户脱贫致富的真实需求[10];再者,过度依赖政府力量对扶贫产业的外部“输血”,市场内生主体参与积极性难以提高[11]。
因此,在产业扶贫中市场机制与政府行为内外条件如何联合互动、激励相容,以此构建产业扶贫长效机制是目前面临的重要现实问题。本研究基于新结构经济学“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理论框架[12],借助QCA模糊集定性比较方法,选取贵州省刺梨产业扶贫案例,分析扶贫产业中市场逻辑与政府逻辑条件组态中的“多重并发因果”,探索实现产业扶贫长效发展的不同机制路径。
一、文献回溯与理论框架
(一)文献回溯:单向“政府逻辑”或“市场逻辑”下的产业扶贫研究
既有关于产业发挥扶贫长效发展的研究,主要从单向的市场逻辑或者政府逻辑出发。
一部分学者认为,产业扶贫要依靠市场机制主导的 “内在动力”,他们主张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产业扶贫中的企业、合作社、农户会形成自行造血的利益联结机制,依托当地基础设施、人才、土地等资源禀赋,积极有效地参与进来,促进扶贫产业长效发展。例如,罗明智等发现农户参与、合作社组织化、企业生产潜力对产业扶贫的发展影响显著[13];林万龙、王兴国等发现龙头企业通过农产品收购、加工、品牌宣传、销售等产业链,与贫困户加深了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有效融合,提高了贫困户自我发展、自我增收的能力[14];同时龙头企业通过吸纳农户参与扶贫产业中来,扩大对农产品原材料的需求,保障了扶贫产业的供销稳定[15];李想等发现合作社在产业扶贫中是企业与农户之间的“中间机制”,降低地区贫困人口在生产生活上的脆弱性与不稳定性,提高贫困农户获得市场准入的机会[16]。这样的产业扶贫模式可以概括为“龙头企业带动”型模式、“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
另一部分学者认为,产业扶贫要依靠政府行为主导的“外在支撑”。循环积累因果关系理论表明,地区经济发展是一个整体动态过程,各因素相互影响、相辅相成[17],从宏观因素出发,政府逻辑下的财政支持、信贷融资、政策支持、公共服务形成产业扶贫的“外部支撑”。例如,胡振光等发现扶贫产业发展要依赖政府的财政、政策等支持,往往形成政府主导、多元主体被动参与的格局[18];李志萌、孙璐等发现信贷融资能有效解决企业为主的市场主体因缺乏后续资本,在扶贫产业中难以持续的问题[19],有效提高产业主体尤其是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是我国贫困地区金融资本助力产业扶贫的重要方式[20];余欣荣等关注产业扶贫政策,强调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为特色产业中农户、合作社、企业等市场主体优化市场竞争环境,降低市场风险[21];王卓等认为制度环境、资源禀赋、小额信贷显著是产业减贫的重要因素[22];朱海波、聂凤英等认为政府在扶贫产业发展中提供基地建设、技术服务、人才培训等方面公共服务,以此发挥积极有为的作用[23]。这类产业扶贫方式可以概括为依靠财政、信贷融资、公共服务的“救济型产业扶贫”模式、依靠扶贫政策的“瞄准型”模式。
(二)构建产业扶贫长效机制的理论框架:“有效市场”+“有为政府”
大部分从单向的政府逻辑或市场逻辑来分析产业扶贫长效性的研究表明,在实际上市场机制与政府行为不彰,会导致扶贫产业面临市场风险,无法真正瞄准贫困户;或者忽视贫困户的真实需求,农户参与扶贫产业的积极性不高等一系列问题,产业扶贫无法有效建立长效机制。
新结构经济学多用来分析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问题,强调地区经济发展中产业的重要性[24];且产业中禀赋结构、基础设施和制度环境等处于不断变迁的动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有效的市场”和“有为的政府”来共同解决各种问题[25]。“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作为新结构经济学的核心理论,研究以此为框架来分析产业扶贫长效性、持续性问题。按照“有为政府”逻辑来分析产业扶贫,贫困地区市场机制发育缓慢,缺乏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联动有效的合作社、积极参与的农户、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等,因此,政府积极有为的行动尤其重要。政府要尊重市场规律,在产业发展中,因势利导扶持龙头企业、规范合作社、吸纳贫困户,同时在基础设施建设、技术人才培训、财政资金、政策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为扶贫产业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培育独立的市场主体。按照“有效市场”逻辑来分析产业扶贫,主张创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扶持具有竞争性的特色产业,同時通过激励机制吸引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到扶贫产业中来,形成“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其中企业发挥主导作用、合作社起到联动作用、农户是最基础的参与力量。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市场主体通过投入资金、技术、服务等资源要素实现利益最大化,同时在市场竞争中自主决策、承担风险[26]。
按照“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理论框架,产业扶贫应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和社会参与并重的格局。在以往研究中,也有学者主张政府与市场共同赋能来推动扶贫产业发展。例如,刘世成等认为产业扶贫是通过政府、市场、社会等利益相关方投入土地、资本、劳动力等资源,最终构建多方主体参与的、多要素投入的扶贫格局[27];张亚梅、林艳丽等认为产业扶贫实际上是博弈过程,政府、企业、贫困户群体等从各自的利益出发,通过运用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通过博弈达成统一协议,达到整体的动态平衡[28]。但既有研究缺乏在共生的理论框架内分析“市场逻辑”与“政府逻辑”内外条件的具体联合互动过程,即较少从微观的组态视角来研究产业扶贫长效、持续发展的路径;另一方面较少考虑到不同地区的贫困程度、产业基础的差异较大,很少有研究从比较的视野来分析不同地区实现产业扶贫持续发展的不同机制。
二、研究设计
定量研究中回归分析、聚类分析、因子分析等,只能探索出单个影响因素“净效应”,而fs/QCA能发现条件组态关系以及殊途同归、有效识别多元条件之间因果效应的强弱;且相较于其他类型的分析方法,QCA分析技术(如cs/QCA和mv/QCA)更具优势,模糊赋值更客观、充分地捕捉到前因条件在不同水平变化的细微影响。fs/QCA模糊集定性比较方法融合了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利用布尔代数和集合论讨论组态之间的因果效应,在给变量赋值时需要理论和实际知识作为依据[29],将变量进行校准、赋予模糊隶属参数,有助于回答多重并发因果的组合效应。综上,研究借此探讨产业扶贫“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怎样联合互动来实现产业扶贫长效性这一问题。
(一)案例选择与数据来源
研究选取贵州省刺梨产业扶贫这一典型案例,原因如下:首先,刺梨产业作为贵州省特色产业,以“企业+合作社+农户”“政府+种植企业+合作社+农户”两种模式为主,受到“政府逻辑”与“市场逻辑”内外多元条件组态的联动影响。其次,贵州省刺梨产业扶贫效果初成,截至2019年,全省刺梨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近4.1亿元,带动21.7万人脱贫,户均增收6 138元,刺梨产业在全省12个特色产业中扶贫效果最显著[30]。最后,各县(市、区、特区)中,种植面积居前列的分别是盘州、水城、贵定、龙里等,其刺梨种植面积占全省的80%以上;且各县市贫困程度、产业发展程度各异,有利于研究做定性比较分析。研究选取以上10个市县的刺梨产业扶贫为重点研究案例,首先,通过贵州省刺梨协会于2020年先后进入到10个市县进行实地调研,将2017至2020年各地的刺梨产业扶贫数据作为第一手资料;其次,以贵州省统计年鉴官网、各地方政府门户网等公开的数据为二手资料;最后,若以上方式均不能获得所需数据时,将采用政府门户网站的依申请公开、电话访谈等方式对10个市县的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等进行调研。综上,研究数据来源的渠道权威,数据可信度、精确性高。
(二)变量选取
目前的研究没有形成一套直接衡量产业扶贫效果的指标,研究根据以往运用fs/QCA定性比较分析方法的研究经验,需要从既有理论、文献之中提取影响产业扶贫效果的变量与具体指标[43]。本文基于新结构经济学“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理论框架,探讨产业扶贫长效机制中市场机制与政府行为的条件组合效应。市场机制是指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各类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方式以及联合互动行为[24],具体到产业扶贫中主要指企业驱动、农户参与、合作社联动等多元市场主体形成的利益联结、激励互动机制;政府行为是指政府在产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24],具体到产业扶贫中是指政府在信贷融资、财政补贴、政策支持、公共服务等多方面提供的支持。
1.结果变量的选取
产业扶贫效果。研究选取“产业扶贫效果”为结果变量。既有的研究认为产业扶贫效果不仅体现在贫困户收入的提高[31],还体现在通过提升贫困户的劳动能力达到持续增收、脱贫致富的目标[32]。据此,研究将统计10县市参与刺梨产业中贫困户的“户均收入金额”[31]、贫困户参与刺梨产业的“脱贫率”[32]作为测量“产业扶贫效果”的指标。
2.解释变量的选取
(1)市场逻辑下“内在动力”变量选取
农户参与。产业扶贫的核心目标是要鼓励贫困户参与进来,在扶贫产业中农户通过土地流转的形式获取土地租金[33],或者是投入到具体的生产种植之中获取收入[34]。据此,研究将统计10个县市刺梨产业扶贫中的“平均每万种植农户中的贫困户数量”[33]、“贫困户户均流转的土地面积”[34]作为衡量“农户参与性”的指标。
合作社联动。产业扶贫中合作社的联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中间机制”上,与农户签订“供销协议”定期向农户收购农产品,再将从农户收购的农产品统一销往企业[35]。据此,研究将统计10县市的刺梨产业中“平均每万农户中合作社数量”[35]、合作社“平均收购刺梨数量”[16]作为测量“合作社联动”的指标。
企业驱动。产业龙头企业具有“滴涓效应”[36],企业通过产品加工、品牌宣传、销售等一体化环节,促进贫困户的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有效融合[14-15,31]。据此,研究将统计10县市刺梨企业的“加工产品数量”[14]、“品牌创立数量”[15]、“产品销售金额”[33]3个指标来作为“企业驱动”的测量指标。
(2)政府逻辑下“外在支撑”变量选取。
现金补贴。政府按照生产规模对种植贫困农户以现金的方式进行倾斜性补贴与货币救助,能强化收益预期,激励更多贫困户的参与[37-38]。据此,研究将统计10县市政府在刺梨产业中“平均每万户投入的财政现金金额”[37-38]作为测量“现金补贴”的指标。
信贷融资。产业扶贫中的信贷融资主要针对企业因再生产资本稀缺,难以在扶贫产业中持续参与的问题[39],对刺激产业扩大经营规模,有良好的减贫效应[40]。据此,研究将统计10个县市为当地刺梨企业所发放的“平均信用贷款金额”[39-40]作为测量外部支撑中“信贷融资”的指标。
政策支持。涉及扶贫产业的项目规划、优惠政策、制度规范等内容的相关政策文件,能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市场环境、为农民参与提供直接或间接支持[41]。据此,研究将梳理出10个县市级政府出台的关于刺梨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数量”[22,41]作为测量“政策支持”的指标。
公共服务。既有研究显示政府在扶贫产业发展中要提供基地建设、产业技术服务、人才培训[23,42]方面的公共服务,巩固产业基础。据此,研究将统计10个市县的政府为刺梨产业“平均每万亩种植土地建设基地数量”[23]“平均每万农户中引进技术指导人员数量”[42]作为测量“公共服务”的指标。
(三)变量测量与模糊参数显示
QCA定性比较方法要求对给定数据进行测量、校准。本文对于变量测量的方法参考QCA方法的创始人伯努·瓦里豪克斯、查尔斯·C·拉金的方法[29]:依据由理论和实际的外部知识或标准设定3个临界值:完全隶属、完全不隶属和交叉点。交叉点是区分完全隶属和完全不隶属的中间点,因此在该点案例是否属于某集合的模糊性最大。研究在具体测量的过程中主要参考杜运周学者的方法[43]:将指标中前95%的数据作为完全隶属值,各变量所对应的数据的均值为交叉点,数据的后5%作为完全不隶属的值。
在fs/QCA 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中,给案例赋予集合模糊隶属分数的过程是校准。每一个条件和结果都分别视为一个集合,每一个案例在这些集合中均有对应的模糊隶属分数,研究通过fs/QCA软件赋予模糊隶属分数,结果如表2所示:
(四)单一条件的必要性分析
同主流的QCA模糊集的研究一致,本文首先检验单个条件是否构成影响产业扶贫效果的必要条件。在fs/QCA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中,当结果发生总伴随着某个条件的存在,一致性衡量标准达到0.9[43]时该条件就是结果的必要条件。表4可知,所有条件的一致性水平均不高于0.9,故而7个条件中不存在影响产业扶贫效果的必要条件,要进一步分析条件组态。
(五)条件组态的充分性分析
fs/QCA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试图揭示的是条件集合是否为结果集合的子集以及程度大小。在分析组态充分性上,使用一致性0.75,频数阈值设定为1来衡量[44]。fs/QCA 3.0会输出3种复杂程度不同的解:复杂解、简约解和中间解;借鉴已有的fs/QCA的定性分析的汇报方法[43],本文在此汇报中间解,并辅之以简约解。其中无论是单个组态还是总体组态的一致性水平均要高于可接受的最低标准0.75,其中总体解的一致性为0.926 092,总体解的覆盖度为0.869 641,说明所有的组态情况能解释案例研究的情况。表4展示的所有组态都是刺梨产业发挥出良好扶贫效果的充分条件组合。
三、案例与理论分析
以上所得的条件组态代表着产业发挥出良好扶贫效果的充分条件组合,继而可以用来分析构建产业扶贫长效机制的不同组态。表5为内外多元条件组态,以及影响产业扶贫效果的一致性、覆盖率分析。据以往研究经验使用图形的方式展示[43],核心条件为同时出现在简约解与中间解中的条件,辅助条件只出现在中间解中的条件。
(一)结果展示
组态1中产业扶贫方式概括为“外主內辅”型,现金补贴、信贷融资的存在、企业联动的缺席为核心条件,政策支持、公共服务的存在以及合作联动、农户参与的缺席发挥了辅助性作用。其一致性最低,说明该组态减贫效应最弱。
组态2中产业扶贫方式可以概括为“内主外辅”型,企业驱动的存在、现金补贴的缺席为核心条件,合作联动、农户参与、公共服务的存在以及信贷融资、政策支持的缺席为辅助性条件。该种方式涵盖的案例最多、其一致性较高,说明对产业减贫效果的明显。
组态3中产业扶贫方式可以概括为“内外多元复合”型,信贷融资、企业联动的存在发挥了核心作用,而农户参与、政策支持、公共服务的存在与现金补贴、合作联动的缺席发挥了辅助性的作用。该组态的一致性在所有组态中为最高,达到0.997 142。
(二)案例呈现
1.外主内辅型
2020年5月到贵州省七星关区进行调研,发现其产业扶贫是组态1中的“外主内辅”型。七星关区的贫困发生率全省最高,原先在扶贫产业缺乏长期规划,刺梨未转变为竞争性的扶贫产业。截至2017年,全区刺梨种植面积不足2万亩、种植人数不足1万人。为了激发“小刺梨”中的“大潜力”,七星关区政府对收购刺梨的企业给予每吨500元的现金补助;对种植贫困户以每户8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政府还搭线建设了多个刺梨种植基地、产品研发中心,引进刺梨专家指导农户生产种植,提高了刺梨的产量、质量。在刺梨产业开始产出利益回报后,政府在规范市场环境、培育市场主体方面下足功夫,深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例如,以信贷融资的方式,引进了王老吉、金黔果等4家刺梨加工企业;将零星的小农种植汇集成为刺梨专业合作社,规范合作社内部组织人员结构与管理;同时培育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在调研过程中,刺梨种植大户石某称,在当地政府的优惠政策的支持下,2017年他以每亩150元的年租金,租赁了200亩闲置的退耕还林地种植刺梨,经过3年的精心培植,在2020年产值达到了20多吨,实现收入6万多元,产值是庄稼的3倍。截至2020年,七星关区刺梨种植面积达到28.9万亩,带动9万人脱贫,户均增收2万元以上。
2.内主外辅型
2020年10月到龙里县调研,其产业扶贫是组态2中的“内主外辅”型。龙里县在2019年退出国家级深度贫困县名单,经济发展平稳。龙里被称为“中国刺梨之乡”,其产业扶贫产业走“市场牵头龙头,龙头带动合作社、合作社连接农户”模式。在龙里调研中,印象最深刻的是奇昂公司,其在2018年投入了308万元到刺梨项目,2019年末实现收入4 030万元,带动近2万贫困户脱贫。奇昂公司与农户、合作社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农户将土地经营权承包给合作社,合作社与企业签订供销协议,企业按年支付土地流转费;在刺梨产业产出效益后,企业、合作社、集体农户对经营产出按比例分红。在市场机制逐渐完善的过程中,龙里县政府“淡出”进行辅助,不再以直接现金补贴的方式,而是通过出台政策规划、提供公共服务等方式来优化市场竞争环境。例如,2020年春季,疫情得到控制,龙里政府部门负责人亲自到生产车间,协调解决奇昂公司面临的水、电、路、地、资金等问题,帮助其有效复工复产,渡过疫情导致的“暂时瘫痪”时期;同时与部分高校签订“科技特派员”协议,引进专家进入刺梨种植现场指导农民,提高了刺梨产量,贫困户的收益随之提高。截至2020年,龙里县刺梨种植面积达10.6万亩,实现9 500万元年收入,带动4.5万人脱贫。
3.内外复合型
2020年10月到六盘水进行调研,发现其盘州市、水城县等地产业扶贫是组态3中明显的“内外复合”型。盘州市于2019年达到贫困县退出标准,近20万人摘掉贫困帽。其刺梨种植历史最久,产量全省第一,当地人生动地称呼为“金刺梨”。盘州市刺梨从“小鲜果”到“大产业”,“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扮演着重要角色。盘州刺梨产业市场机制完善,“企业+合作社+农户”成为自行造血、自主决策并承担风险的市场主体。例如,六盘水最大的刺梨加工企业——宏财公司,与合作社按照73股比签订合作协议,在合作社所占的30%股权之中,其中25%属于全体农户社员所有,5%属村集体所有。2020年疫情平稳,全省推进复工复产,宏财公司自筹资金垫付了刺梨的育苗费、种植费等,保障春耕有效进行;秋季按照2元每斤的价格保底收购刺梨鲜果,保障了种植农户的收入。近几年,宏财公司创办了刺力王、天刺力等刺梨系列品牌,年加工能力达38万吨,形成加工、研发、销售一体化产业链。同时,盘州市政府推出“特惠贷”针对于刺梨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放出信贷资金近3.36亿元;近几年共拨出690万元财政现金补贴贫困种植农户,在“科技人才引进、基地建设、技术扶持”方面提供公共服务。截至2019年底,盘州市刺梨种植面积达到54.41万亩,累计加工刺梨鲜果2.51万吨,销售额达到3.53亿元,带动近7万余人实现增收脱贫,推动了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转变。
(三)理论分析
1.政府力量支撑,市场动力激活:夯实扶贫产业基础
在产业刚刚起步的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基础薄弱,往往形成“外主内辅”型产业扶贫模式,其一致性较低,说明其对产业减贫的作用较弱。在产业发展前期主要依靠政府这一“外部支撑”条件,使这些地区的产业能在短时间内快速“稳住脚跟”。按照“有为政府”理论,政府因势利导扶持市场主体,巩固扶贫产业发展的基础,催生出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配角的产业扶贫格局[45],为后续持续的产业扶贫夯实基础[46];在产业基础得以巩固后,过度依赖政府的“外部输血”容易导致产业扶贫效率低下,政府此时就要重视培育市场多元主体,创造“有效市场”的良好环境。一方面,政府从顶层设计出发制定特色产业的发展规划,通过财政补助、信贷支持、建设基础设施、引进技术人员等方式,重点培育带动脱贫力强的扶贫产业,助力精准扶贫;另一方面,立足于当地的资源禀赋,以市场信息为“风向杆”,优化市场环境且培育独立的市场主体,激发农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等市场主体的内生活力,使其能自主经营决策、自主承担市场风险,巩固产业扶贫的基础。
2.市场自行造血,政府淡出辅助:推动产业扶贫可持续发展
在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轻度贫困地区,往往形成“内主外辅”型产业扶贫模式,该模式的一致性排第二,说明对产业减贫效果明显。按照“有效市場”理论,产业扶贫要完善市场服务体系,依靠市场主体发挥内在造血的动力,为产业后续发挥减贫效应奠定基础。在实践中重点依靠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种植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带贫能力;企业、农户、合作社的积极参与有效地实现扶贫和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47]。但是市场主体重视经济效益会排斥产业扶贫真正的目标,导致“精英俘获”现象,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等问题[48]。所以,需要政府有效而有限的“外部支撑”,“淡出”进行辅助,对产业扶贫中“内在动力”作用发挥不到的地方或者缺陷进行修补;集聚要素资源打造特色优势竞争产业,大力构建扶贫产业主体融入市场的体制;同时在信贷优惠、政策支持、财政补贴等方面给予市场主体一定的支持,实现稳定且可持续的脱贫目标,因势利导地辅助市场主体,推进扶贫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3.“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多元共同发力:建立产业扶贫长效机制
在产业基础成熟的轻度贫困地区,社会治理较为成熟,往往形成“内外多元复合”型产业扶贫模式,该模式的一致性最高,说明其减贫效果最明显。根据新结构经济学“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理论,产业扶贫应从政府主导转变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和社会参与并重的格局,这一观点也在近年来成为学界的共识:政府、农户、合作社、企业都需要积极地参与到扶贫过程中,推动扶贫产业持续性、有效性发展[49]。按照“规划引领、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风险可控”的总体规划,在产业扶贫中形成内外联动、多元参与的格局;构建“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激励相容机制,实现产业扶贫长效发展。一方面,政府要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之间进行有效地监督与衔接,在扶贫产业的项目规划、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农户培训上给予财政资金与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在政府的监督与中间机制的作用下,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市场主体要形成互惠互利的共同体,在产业发展中成为独立自主的长效“造血”机制,且新型市场经营主体与农户在股权、红利分配上要进行制度规范设计,优先保护贫困户的合法权益,以帮助其脱贫致富为首要目标。表6产业扶贫长效机制路径分析
产业扶贫组态长效机制逻辑典型案例研究结果外主内辅七星关区作为深度贫困地区,刺梨产业基础薄弱,产业扶贫内在动力不足。在产业刚刚起步的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扶贫依靠外部力量支撑,内在动力激活。即依靠“有为政府”激活“有效市场”,夯实扶贫产业基础。内主外辅龙里县贫困问题较轻,产业扶贫走“市场牵头龙头,龙头带动合作社、合作社连接农户”的发展模式。在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浅度贫困地区,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实现“内在造血”;政府外部支撑“淡出”进行辅助,既要有为又要有限,推动扶贫产业的持续性发展。内外复合盘州市贫困程度较轻,产业扶贫走“规划引领、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风险可控”内外联动、多元参与的模式。在社会治理较为成熟的地区,产业扶贫依靠“有效政府+有为市场”内外参与发展,建立多元共同发力的长效机制,推动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转变。注:实心为核心条件;空心为辅助条件。
四、总结与建议
2020年,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因此,从“政府逻辑”与“市场逻辑”的理论框架内分析产业扶贫的长效机制,有助于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产业振兴有效衔接路径。
第一,强化有为的政府作用,因势利导巩固扶贫产业基础。政府在早期要发挥强有力的外部支撑作用,依靠财政补贴、基地建设、人才引进、吸纳农户等方式直接巩固扶贫产业的基础;后期要重点培育扶贫产业的龙头企业、规范农业合作社的管理体制、培育贫困户的生产技能与市场经营理念,在激活市场动力上下足功夫。一方面,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与生产经营体系;另一方面,完善经营市场环境,减轻市场风险,加大激励机制的力度,在人才引進、研发中心建设等方面强化奖补机制。
第二,激发市场主体内在活力,推动产业扶贫可持续发展。在推动扶贫产业持续发展的过程中,要激发新型市场经营主体的发展潜力与带贫能力。一方面,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要形成利益联结机制,在市场竞争之中能够独立自主应对市场风险,获得更多的话语权;另一方面,产业扶贫要重视市场能人带头作用,培育新型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市场主体,在产品种植、生产服务、加工销售等方面形成产业链,提高扶贫产业的组织化程度。
第三,构建“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激励相容机制,实现产业扶贫长效发展。“有效市场+有为政府”体现了参与式扶贫中社会治理力量,整体降低产业扶贫效率低下与主体间的不协调问题,集中多元主体的力量和优势,使产业扶贫工作更加顺利。单向依靠市场机制或者政府行为,产业扶贫难以持续,效应难以实现。对于贫困地区的扶贫产业而言,市场机制需要政府行为来规范市场竞争环境、减少市场风险,依靠“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共同推进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转变,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参考文献:
[1]陈聪,程李梅.产业扶贫目标下连片贫困地区公共品有效供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17(10):44-51.
[2]程璆,郑逸芳,许佳贤,等.参与式扶贫治理中的精英俘获困境及对策研究[J].农村经济,2017(9):56-62.
[3]张云华,伍振军,周群力.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调查与启示[J].开放导报,2019(4):7-11.
[4]李鹏飞.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到产业兴旺的实践困境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20(9):89-98.
[5]马义华,曾洪萍.推进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和战略重点[J].农村经济,2018(6):34-42.
[6]李博,左停.精准扶贫视角下农村产业化扶贫政策执行逻辑的探讨:以Y村大棚蔬菜产业扶贫为例[J].西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6(4):23-34.
[7]申云,彭小兵.链式融资模式与精准扶贫效果:基于准实验研究[J].财经研究,2016(9):4-15.
[8]柳一桥.产业扶贫中贵州省贫困农业市场风险的成因及治理机制研究[J].农村经济科技,2020(7):229-231.
[9]姜庆志.走出怪圈:产业扶贫中基层政府治理转型的多重逻辑:基于建始县的纵向案例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9(11):100-115.
[10]吕开宇,施海波,李芸.新中国70年产业扶贫政策:演变路径、经验教训及前景展望[J].农业经济问题,2020(2):23-30.
[11]梁栋,吴惠芳.农业产业扶贫的实践困境、内在机理与可行路径:基于江西林镇及所辖李村的调查[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49-57.
[12]王春萍,郑烨.21世纪以来中国产业扶贫研究脉络与主题谱系[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7(6):145-150.
[13]罗明智,李标,黄红燕,等.广西贫困地区发展蚕桑产业扶贫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调查与分析[J].蚕业科学,2017(6):1016-1021.
[14]林万龙,华中昱,徐娜.产业扶贫的主要模式、实践困境与解决对策:基于河南、湖南、湖北、广西四省区若干贫困县的调研总结[J].经济纵横,2018(7):102-108.
[15]王兴国,王新志.农业龙头企业扶贫的理论阐释与案例剖析[J].东岳论丛,2017(1):82-88.
[16]李想.农民合作社扶贫参与行为研究[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6):50-58.
[17]冈纳·缪尔达尔.美国的困境:黑人问题和现代民主[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127-134.
[18]胡振光,向德平.参与式治理视角下产业扶贫的发展瓶颈及完善路径[J].学习与实践,2014(4):99-107.
[19]李志萌,张宜红.革命老区产业扶贫模式、存在问题及破解路径:以赣南老区为例[J]江西社会科学,2016(7):61-67.
[20]孙璐.扶贫项目绩效评估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大学,2015.
[21]余欣荣.特色产业扶贫重在“精准”[J].行政管理改革,2016(4):25-28.
[22]王卓,胡梦珠.民族地区产业扶贫效果及影响因素研究:以川滇彝区为例[J].经济体制改革,2019(3):70-77.
[23]朱海波,聂凤英.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逻辑与路径:产业发展的视角[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0(3):15-25.
[24]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和发展方向[J].经济评论,2017(3):4-16.
[25]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 反思经济发展与政策的理论框架[M].苏剑,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
[26]科斯 R,阿尔钡A,诺斯D.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2014.
[27]刘世成.扶贫小额信贷的瞄准机制与绩效评估实证分析:基于四川R县数据[J].西南金融,2016(9):12-14.
[28]张亚梅.参与式治理视域下产业扶贫问题研究[D].南昌:南昌大学,2019.
[29]伯努·瓦里豪克斯,查尔斯·C·拉金.QCA设计原理与应用[M].北京:机械工艺出版社,2017.
[30]贵州省统计局.贵州省刺梨产业发展报告[EB/OL].(2020-7-16).http://stjj.guizhou.gov.cn/tjsj_35719/tjfx_35729/202007/t20200716_61638591.html.
[31]王朝阳,余玉苗,袁灵.财政扶贫与县域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J].财政研究,2012(6):23-25.
[32]王丽艳.经济效率与扶贫[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8(1):33-39.
[33]王强.农业龙头企业助力产业精准扶贫路径探究:以山西红枣产业为例[J].经济研究导刊,2019(15):19-20.
[34]刘建生,陈鑫,曹佳慧.产业精准扶贫作用机制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7(6):127-135.
[35]赵晓峰,邢成举.农民合作社与精准扶贫协同发展机制构建:逻辑与路径[J].农业经济问题,2016(4):23-29.
[36]金成武.中国城乡融合发展与理论融合:兼谈当代发展经济学理论的批判借鉴[J].经济究,2019(8):183-197.
[37]顾天翊.产业扶贫的减贫实现:理论、现实与经验证据[D].长春:吉林大学,2019.
[38]汪三贵,郭子豪.论中国的精准扶贫[J].贵州社会科学,2005(9):147-150.
[39]ULRIKSEN M S. Questioning the Pro-poor Agenda: examining the Links between Social Protection and Poverty[J]. Development Policy Review,1969(3):261-281.
[40]賈俊雪,秦聪,刘勇.政府“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融合的政策设计:基于农村发展扶贫项目的经验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17(9):68-89.
[41]何毅,江立华.产业扶贫场域内精英俘获的两重向度[J].农村经济,2019(11):78-85.
[42]巴曙松,白海峰,胡文韬.金融科技创新、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与经济增长:基于新结构经济学视角[J].财经问题研究,2020(1):46-53.
[43]杜运周,贾良定.组态视角与定性比较分析(QCA):管理学研究的一条新道路[J].管理世界,2017(6):155-167.
[44]张明,陈伟宏,蓝海林.中国企业“凭什么”完全并购境外高新技术企业:基于94个案例的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J].中国工业经济,2019(4):117-135.
[45]田雄,刘丹.泥淖之上科层之下:产业扶贫中乡土企业与基层政府的关系研究[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6(2):68-78.
[46]王春光,单丽卿.农村产业发展中的“小农境地”与国家困局:基于西部某贫困村产业扶贫实践的社会学分析[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34-38.
[47]周常春,刘剑锋、石振杰.贫困县农村治理“内卷化”与参与式扶贫关系研究:来自云南扶贫调查的实证[J].公共管理学报,2019(1):12-19.
[48]卫小将.精准扶贫与主体性塑造:再认识与再反思[J].中国行政管理,2018(3):34-43.
[49]俞可平.依法治国的政治学意蕴[J].探索与争鸣,2015(2):11-16.
(责任编辑: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