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部控制体系构建的几点思考
2021-05-08李沛臻
李沛臻
(潍坊市工业发展促进中心,山东 潍坊 261041)
一、引言
2012年11月29日,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自2014 年 1 月 1 日起在行政事业单位施行,明确提出了四项原则,即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并提出: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然而,6年过去了,各单位仍然存在“内控制度”推而不动的各种状况,或“制度”华而不实,或“制度”存而不用,或“制度”用而不力等情形比比皆是。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二、强化自律,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
内部控制是防范舞弊的重要手段,若能成为常态化运行机制,通过内控形成一套单位自行检查、制约和业务调整的自律系统,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业务活动的效益性、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法律法规的遵循度。目前,各级政府“内部控制”工作,从布置、监督,到验收评价,主要是由当地的财政部门来完成,力度还远远不够。单从工作布置的角度来讲,参加工作会议的人员80%以上是各单位的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人员,会后一汇报,单位领导的批示往往是财务部门来完成。于是乎,财务人员通宵达旦一通忙碌,或者干脆购买第三方服务,制度是出来了,那如何执行呢?财务部门显然调度不了各有关部门。拿“物资采购”来讲,一般过程如下图:
从图中我们不难发现,参与的部门很多,应该由哪个部门主导呢?我觉得不应该是财务部门。
制度不是用来充门面的,如果把“内部控制”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巡视巡查工作内容,相信能取得较大的进展。
三、“财务牵头”,制度执行力度不强
内部控制,涵盖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合同等六大部分,涉及各个部门。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往往把内部控制等同于内部会计控制,通常表现为“财务牵头”,甚至在一些单位,直接变成了“财务包办”。而“财务包办”,恰恰违背了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管理的原则和目的,让制度形同虚设。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所谓“管钱不管账,管账不管钱”就是一个典型运用。从总体上看,不相容职务主要分为五种: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现实生活中,这五种职务,财务部门一般需要参与会计记录和稽核检查两种,有时还要参与授权批准环节,这就成了“财务牵头”的主要理由,而财务部门本身只是一个业务部门,协调各部门力度明显不足,其他环节各有关部门常用各种理由不参与,以规避个人风险,而工作的时效性使得财务部门不得不越俎代庖,其结果就是“财务牵头”变成了“财务包办”。所以,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度,必须是相关领导参与,甚至组成领导小组,变“财务牵头”为“财务配合”。
图1
四、认识不足,相关部门形同虚设
按有关规定,也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由于人员素质不高、相关部门认识不足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得不到应有的执行,不能发挥应有的控制作用。
前面说过,内部控制是一个涉及多个部门的完整体系,主要是对流程、步骤和关键点的控制。如项目预算制定:
在这套程序中,就有一个非常明显的部门间配合问题。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各部门都在认真谋划,而在要求填报预算时,各部门鲜有配合,当问及“这么大的工作量,不需要经费吗?”得到的答案出奇的一致:“那是财务上的事!”尤其当绩效评价退回需要补充材料,或当审核部门认为使用标准不当退回调整时,业务部门经常不予理睬或久拖不办,等到了必须提报的时间,只好仓促上会研究,结果可想而知。笔者曾遇到过多次项目经费不足的矛盾,被指责的部门非常统一,那就是“你们财务是怎么干的?”时代不同了,接待、会议、培训等都有了严格的标准,你们不提供支撑材料,凭什么财务就能知道你们项目的规模、标准?又怎么做出科学的预算?
其实,内部控制的根本问题就是控制体系中各个部门的相互协作问题,只有单位管理层高度重视,上升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高度,提高各部门对内部控制的认知,以对党负责的精神,相互配合,认真履职,才能让制度真正发挥作用,使制度建设由虚变实,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避免形成财务部门单枪匹马抓内控,其他部门不予配合和支持的被动局面。
图2
五、制度固化,无法跟上社会变革的步伐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过程,内控程序必须跟上社会变革的步伐。很多单位内控制度沿袭传统,一朝制定多年不变,很难适应社会的发展。在对一家单位审核时,发现了这样一个报销流程:
针对一些未顶格填写报销单的现象,有人提出了异议,如果没有专业人员对报销单进行审核,会不会有人在数字前面加数字,签批时为“肆佰元”,而报销时变为“壹仟肆佰元”呢?该单位当即找来相关同志,对流程做出了调整:
两年后,该单位领导离任审计,拿过内部控制制度一看,一字未改!让人啼笑皆非。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制度的修改有时跟不上行动的改正。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凡是不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我们一直在“一刻不耽误地改”。“八项规定”以来,地方各级政府严字当头,立规明矩,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不断地创新举措、加大力度、完善制度,出台各种细则规定来规范权力、约束行为。我们只有不停地学习,不断地领会新思想、新精神,才能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做出应对措施,及时修改《内部控制度制度》,使之能与时俱进,能随着环境的变化、业务的调整和创新、管理的新要求而不断改进和完善。
六、结语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单位内部控制普遍比较薄弱,有关挪用、侵占或诈骗财产的新闻时有耳闻,“财务内部控制”这个词还屡见媒体,很多问题的出现往往不是因为制度缺乏,而是制度执行出了问题。写到这里,笔者还是要说,内部控制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能否运行好,需要管理层提高认识,需要单位上下一心,共同努力,本着“把权力关进笼子”的正确心态,完成内控、内审、外审的完美结合,真正构筑一道廉政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