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南齐书》宁州郡县对比研究
2021-05-06梁晓强
梁晓强
(曲靖师范学院 中国铜商文化研究院,云南 曲靖 655011)
一、史料来源、宋齐王朝的侨治郡县与假板郡县
沈约(441-513 年)祖(征虏将军)父(淮南太守、被杀)都在刘宋为官,本人在刘宋生活了38 年,亲历了刘宋王朝的后期历程,目睹了一代王朝的衰亡。沈约仕途经历在齐、梁两朝,为萧梁开国功臣,官至尚书令兼太子少傅,位极人臣。萧子显(489-537 年)为齐高帝萧道成次子豫章王萧嶷第八子,本人在齐朝只生活了13 年,仕途经历在梁朝,官至吏部尚书、吴兴太守。
沈约较萧子显年长,两人曾同时在梁朝同殿为臣,均为当时名士、才子。并且两人都是一代史臣,沈约撰有四部史著:《晋书》一百一十卷、《宋书》一百卷、《齐纪》二十卷、《高祖纪》十四卷,萧子显撰有五部史著:《后汉书》一百卷、《晋史草》三十卷、《齐书》六十卷、《普通北伐记》五卷、《贵俭传》三十卷。两人均只有一部史书留存下来。
《宋书》《南齐书》问世前均有前人的著作。《隋书》卷三十三《经籍志二·史》记:《宋书》六十五卷,宋中散大夫徐爰撰。《宋书》六十五卷,齐冠军录事参军孙严撰。《宋书》一百卷,梁尚书仆射沈约撰。梁有宋大明中所撰《宋书》六十一卷,亡。《齐书》六十卷,梁吏部尚书萧子显撰。《齐纪》十卷,刘陟撰。《齐纪》二十卷,沈约撰。梁有江淹《齐史》十三卷,亡。[1]
徐爰《宋书》。徐爰著有文集十卷,影响最大的是《宋书》,记述了上自东晋义熙元年(405年),下讫刘宋大明八年(464 年)止的历史。沈约即在徐爰旧作基础上修改、添加,并增补了孝武帝之后16 年的刘宋历史事迹,花了一年时间就完成了《宋书》。
沈约自述《宋书》成书过程。《宋书》卷一百《自序》记:宋故著作郎何承天始撰《宋书》,草立纪传,止于武帝功臣,篇牍未广。其所撰志,唯《天文》《律历》,……仍使南台侍御史苏宝生续造诸传,元嘉名臣,皆其所撰。宝生被诛,大明中,又命著作郎徐爰踵成前作。爰因何、苏所述,勒为一史,起自义熙之初,讫于大明之末。……本纪列传,缮写已毕,合志表七十卷,臣今谨奏呈。所撰诸志,须成续上。[2]
江淹《齐史》。《南齐书》卷五十二《檀超传》记:建元二年,初置史官,以超与骠骑记室江淹掌史职。上表立条例,开元纪号,不取宋年。封爵各详本传,无假年表。立十志:《律历》 《礼乐》《天文》 《五行》 《郊祀》《刑法》《艺文》依班固,《朝会》《舆服》依蔡邕、司马彪,《州郡》依徐爰。《百官》依范晔,合《州郡》。……超史功未就,卒官。江淹撰成之,犹不备也。[3]《梁书》卷十四《江淹传》记:建元初,又为骠骑豫章王记室,带东武令,参掌诏册,并典国史。寻迁中书侍郎。永明初,迁骁骑将军,掌国史。……凡所著述百余篇,自撰为前后集,并《齐史》十志,并行于世。[4]
然而《宋书》三十卷志的写作,则是沈约花费极大精力完成的,为其独创的精髓所在。其述自撰各志过程。《宋书》卷十一《志序》记:地理参差,事难该辨,魏晋以来,迁徙百计,……大宋受命,重启边隙,淮北五州,翦为寇境,其或奔亡播迁,复立郡县,斯则元嘉、泰始,同名异实。今以班固、马彪二志,晋、宋《起居》,凡诸记注,悉加推讨,随条辨析,使悉该详。[5]又《宋书》卷三十五《州郡志一》记:地理参差,其详难举,实由名号骤易,境土屡分,或一郡一县,割成四五;四五之中,亟有离合,千回百改,巧历不算,寻校推求,未易精悉。今以班固、马彪二志、太康元康定户、王隐《地道》、晋世《起居》、《永初郡国》、何徐《州郡》及地理杂书,互相考覆。且三国无志,事出帝纪,虽立郡时见,而置县不书。今唯以《续汉郡国》校《太康地志》,参伍异同,用相征验。自汉至宋,郡县无移改者,则注云“汉旧”,其有回徙,随源甄别。若唯云“某无”者,则此前皆有也。若不注置立,史阙也。[6]
沈约自述《宋书·州郡志》所用资料有:《汉书·地理志》《后汉书·郡国志》,《太康三年地志》即《晋太康地志》,《元康九年户口簿》即《晋元康定户》,王隐《晋书·地道记》即《晋地记》,《晋起居注》《永初郡国》,何承天、徐爰《宋书·州郡志》等,并详加考据。
萧子显《南齐书·自序》已经失传,《南齐书·州郡志》所用资料,除江淹《齐史》十志之外,按照《州郡志》文中所引,还有《永明郡国志》《永明三年户口簿》《永元元年地志》等,但是这些资料在宁州部分中,都没有出现,因其未载宁州内容。
东晋南朝时期,由于北方被异族政权统治,大量汉族被迫背井离乡、仓皇南渡,南朝为了统治这一部分人民,设立了所谓的侨治郡县。
《宋书》卷三十五《州郡志一》记:[7]
自夷狄乱华,司、冀、雍、凉、青、并、兗、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
南徐州刺史,晋永嘉大乱,幽、冀、青、并、兗州及徐州之淮北流民,相率过淮,亦有过江在晋陵郡界者。晋成帝咸和四年,司空郗鉴又徙流民之在淮南者于晋陵诸县,其徙过江南及留在江北者,并立侨郡县以司牧之。徐、兗二州或治江北,江北又侨立幽、冀、青、并四州。安帝义熙七年,始分淮北为北徐,淮南犹为徐州。后又以幽、冀合徐,青、并合兗。武帝永初二年,加徐州曰南徐,而淮北但曰徐。文帝元嘉八年,更以江北为南兗州,江南为南徐州,治京口,割扬州之晋陵、兗州之九郡侨在江南者属焉,故南徐州备有徐、兗、幽、冀、青、并、扬七州郡邑。……南兗州刺史,中原乱,北州流民多南渡,晋成帝立南兗州,寄治京口。
但是在《宋书》中,凡是属于侨治郡县,皆用小字注明“别见”,以示与正规郡县的差别。
《宋书》卷三十五《州郡志一》记:[8]
扬州刺史,成帝咸康四年,侨立魏郡别见,肥乡别见、元城汉旧县,晋属阳平二县,后省元城。又侨立广川郡别见,领广川一县,宋初省为县,隶魏郡。江左又立高阳别见、堂邑二郡别见,高阳领北新城别见。
南琅邪太守,琅邪郡别见,晋乱,琅邪国人随元帝过江千余户,太兴三年,立怀德县。丹杨虽有琅邪相而无此地。
南兰陵太守,兰陵郡别见,领县二,户一千五百九十三,口一万六百三十四。
兰陵令别见。
承令别见,文帝元嘉十二年,以合乡县并承。《永初郡国》、何、徐并无合乡县。
南东莞太守,东莞郡别见,《永初郡国》又有盖县。别见。领县三,户一千四百二十四,口九千八百五十四。
莒令别见。
东莞令别见,文帝元嘉十二年,以盖县并此。
南方历代朝廷都在整顿侨治郡县,以整齐划一国家政治。
《晋书》卷七《成帝纪》记:咸康七年夏四月……实编户,王公已下皆正土断白籍。[9]
《宋书》卷二《武帝纪中》记:晋元兴九年(410 年)二月,刘毅上表云:大司马桓温,以民无定本,伤治为深,庚戌(350 年)土断,以一其业。于时财阜国丰,实由于此。自兹迄今,弥历年载,画一之制,渐用颓弛。……于是依界土断,唯徐、兗、青三州居晋陵者,不在断例。诸流寓郡县,多被并省。[10]《宋书》卷六《孝武帝纪》记:大明元年秋七月辛未,土断雍州诸侨郡县。[11]
《南齐书》卷二十四《柳世隆传》记:上欲土断江北,又敕世隆曰:“吕安国近在西,土断郢、司二境上杂民,大佳,民始无惊恐。近又令垣豫州断其州内,商得崇祖启事,已行竟,近无云云,殊称前代旧意。卿视兖部中可行此事不?若无所扰,春便就手也。”[12]
宁州不与北方接壤,因此不存在侨治郡县问题,但是存在另外一个问题。在侨治郡县之外,南朝还有一些地区,人民倍受欺凌压迫,实在是忍受不了残酷剥削,被迫背井离乡、流离失所,最终逃亡殆尽,行政区域内荒无人烟、郡县空悬,造成区域内的王朝统治已经名存实亡的假板郡县。因此,朝廷在推行土断、整顿侨治郡县的同时,有时也不得不对假板郡县进行整顿。撤并已成空壳荒邑的政区,消除这些郡县名下的粮赋;废止这些虚假的郡县,剥夺无所事事官员们冒领的俸禄。
《宋书》卷五《文帝纪》记:元嘉二十七年(450年)春正月辛未,制交、宁二州假板郡县,俸禄听依台除。[13]《南齐书》卷十四《州郡志上》记:永明元年(483 年),南兖州刺史柳世隆奏:“尚书符下土断条格,并省侨郡县。凡诸流寓,本无定憩,十家五落,各自星处。一县之民,散在州境,西至淮畔,东届海隅。今专罢侨邦,不省荒邑,杂居舛止,与先不异。离为区断,无革游滥。谓应同省,随堺并帖。若乡屯里聚,二三百家,井甸可修,区域易分者,别详立。”于是济阴郡六县、下邳郡四县、淮阳郡三县、东莞郡四县,以散居无实土,官长无廨舍,寄止民村,及州治立,见省,民户帖属。领郡如左:广陵郡,建元四年罢北淮阳、北下邳、北济阴、东莞四郡并。[14]
然而南兖州刺史柳世隆在“罢侨邦”的同时,“省荒邑”整顿假板郡县,已经是特立独行、昙花一现,南兖州因此成为齐朝郡县最少最实的区域,只领有五郡二十五县。实际上萧齐王朝不仅不整顿假板郡县,反而人为增加了许多假板郡县,为增加职位以便厚给俸禄,做为进行封官许愿、笼络世族的手段。隋朝何之元《梁典·高祖事论》云:萧齐“主昏于上,民乱于下,……罔恤民之不存,而忧士之不禄”,导致人民“捐弃旧乡,奔亡他县,地荒邑散,私少官多。……有其位而无其职,非其事而侵其官。”[15]此即萧齐之本来面目、真实状况。
二、《宋书》《南齐书》宁州郡县排列及正误
《续汉书·百官志五》记:“每郡置太守一人,二千石,丞一人。……属官,每县、邑、道,大者置令一人,千石;其次置长,四百石;小者置长,三百石。”[16]县令不仅俸禄倍于县长,品佚亦高一级。《宋书》卷四十《百官志下》记:“郡国太守,第五品。……诸县令六百石者,第七品。诸县署长,第八品。……诸县署丞、尉,第九品。”[17]因此,史料记录各郡辖县的排列是很讲究的,按照现实中的政治格局,严格依照顺位原则,以首县排第一,继以设令的大县,置长的小县排在后面。
《宋书》卷三十八《州郡志四》(以下简称《宋志》)共记有宋代宁州“今领郡十五,县八十一”,并且资料详备,每个郡县的来龙去脉考据得清清楚楚。《南齐书》卷十五《州郡志下》(以下简称《齐志》)共记有萧齐宁州旧设新置的三十郡,一百余县,资料简略,除萧齐新设置的交代有设置年代外,就只剩下一个名称而已,内容虚虚实实混杂在一起。其宁州部分虽云简略,实则杂讹,不足为据。因此《宋志》是考据出来的,非常可靠。《齐志》是抄撮出来的,极不可靠。
由表1 可以直观地看到:《宋志》与《齐志》中宁州郡县的排列是完全不同的,《宋志》的排列有完整的规律性在里面,《齐志》的排列则不完全如此。
在《齐志》继承《宋志》的宁州十五郡中,只有朱提、云南、西平三郡的属县相差一县,其余十二郡完全一致。其中齐南朱提郡比宋朱提郡少了一个小县临利县,无关紧要;但在云南郡中齐比宋少了一个关键的县——首县云南县,云南郡失去了唯一设令的首县云南县,名字仍然叫云南,则是不正常的情况,完全有可能是史料传抄过程中的遗漏。西平郡中齐比宋减少了一个小县义成县,那是因为齐朝廷把这个县和另外一个河阳县,组成了一个新郡——北朱提郡;齐西平郡还另外增加了两个新县——西宁县和新城县。
总体上这一部分郡县,在《齐志》中,萧齐王朝至少在名称上是继承了刘宋王朝的,增减很少。但是史料传抄过程中,名称发生的错误则是比较高的。在《齐志》继承《宋志》的十五郡中,
有两个郡名发生了变化,建宁郡变成了建平郡,而建都郡则变成了建宁郡。
表1 《宋书》《南齐书》宁州郡县排列对照表
《齐志》记:“宁州,镇建宁郡,本益州南中,诸葛亮所谓不毛之地也。……领郡如左:建平郡。”[18]这个本身就是一个一目了然的矛盾,即“宁州,镇建宁郡”首郡又叫“建平郡”,二者必有一误。而《齐志》又记:“巴州,建元二年,分荆州巴东、建平,益州巴郡为州,立刺史,……建平郡:巫、秭归、北井、秦昌、沙渠、新乡。”[19]一个国家不可能同时拥有两个名字一模一样的实郡,因此宁州“建平郡”为“建宁郡”之误,而“建宁郡”又为“建都郡”之误。
在县名中,名称变异的情况则成倍增长。《宋志》记:平蛮郡“鄨令,汉旧县,属牂牁。”夜郎郡“谈柏令,汉旧县,属牂牁。”梁水郡“毋棳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兴古。刘氏改曰西丰,晋武帝泰始五年,复为毋棳。腾休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兴古,何志故属建宁,晋武帝从兴古治之,遂以属焉。镡封长,汉旧县,属牂牁,《晋太康地志》属兴古。”[20]《齐志》分别记为榖邑、谈柏、毋掇、勝休、骠封。
这五个“汉旧县”在《汉书·地理志》《续汉书·郡国志》《华阳国志》《水经注》等前代史料中都有明确一致的记录,准确的名称分别为鄨、谈指、毋棳、勝休、镡封。腾休县为《宋志》错误(勝误写为腾这个错误是后来抄写造成的,不是《宋书》原文固有的)、《齐志》正确之外(因为当时所本的《宋书》原本是正确的),榖邑、毋掇、骠封三县均为《齐志》的错误。而谈柏县前代史料均为为谈指县,则是《宋志》错误、《齐志》亦沿袭其错误。鄨县误为榖邑县则有一个历史延续性,宋本《晋书·地理志》把“鄨”字一剖为二成“敝邑”,《齐志》更进一步误写成“榖邑”。谈柏、榖邑二县的错误,指明了《齐志》的资料来源,乃是盲目抄袭前代资料,而并未加以考据。
另外建都郡温江县改为暖江县,包括兴古郡宛温县改为宛暖县,乃为避桓温之讳;梁水郡西随县改为西隋县,西河阳郡比苏县改为芘苏县,乃是隋与随、芘与比为通假,在《宋志》中均有说明,并不是错误。至于《宋志》记:牂牁郡“新宁长,何、徐不注置立。”建都郡“经云令,晋成帝立。麻應长,晋成帝立。”兴古郡“西安令,江左立。”《齐志》分别记为绥宁、绥云、麻雅、西中。由于诸县均为晋代新设,没有其他史料进行佐证。然而按照《齐志》 继承 《宋志》,遵从本源原则,即是抄写过程中发生的错误。
《宋志》宁州郡县井然有序,郡县均按照地位、重要性顺序排列。唯有夜郎郡的“谈柏令,汉旧县,属牂牁”与梁水郡的“腾休长,汉旧县,属益州”出现例外,此二县即为汉代设置的旧县,《汉书》卷二十八《地理志上》分别记为“谈指”和“勝休”,此为《宋志》中唯有的两个与《汉书》汉旧县不同的县名,后来照抄《宋志》的《齐志》“腾休”也正确地记为“勝休”。并且《宋志》其他各州各郡属县排列一律为前令后长,并无长在令前的情况。由此可见,这两个名称、次序均有误的例外,是后来抄写过程中造成的窜乱,并非《宋志》原文如此。因此《宋志》原文是非常规范的,首郡即州治,首县即郡治,断无错乱之处。
三、刘宋、萧齐宁州郡县设置所反映的政治实质
在《齐志》继承《宋志》的十五郡中,只有平蛮、东河阳、梁水三郡的属县排列完全一致。其中最早组成宁州、并有大量南中大姓世家大族势力存在的建宁、兴古、云南、牂牁、朱提五郡中,建宁、兴古、云南、牂牁四郡的首县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大姓势力较炽烈的建宁、牂牁、兴古三郡的属县名次排列,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反而是其余没有世家大族势力的郡中,属县的排列顺序变化很小。
建宁郡等的属县名次排列,完全是朝廷对地方豪强势力的妥协,即《南齐书》作者感叹的“诸爨、氐强族,恃远擅命,故数有土反之虞。”否则建宁郡首县味县,不仅仅是郡治,更重要的是宁州州治。这么一个经过了数朝精心选择和时间检验、极重要的行政中心,不是说随随便便就可以变更的,而是要通过对政治、军事、经济、交通等方方面面因素进行反复对比、考量,最终还必须经过朝廷的批准,才能够最后决定的。并且一个州治的变更,没有朝廷的指令、没有史录,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齐志》继承《宋志》的十五郡之外,还特别又文字性的继承了东晋时期即已经被撤销的永昌郡和莫名其妙的西阿郡,以及后来新增设了平乐郡等十三郡。
《齐志》原文记:[21]
宁州,镇建宁郡,本益州南中,诸葛亮所谓不毛之地也。道远土瘠,蛮夷众多,齐民甚少。诸爨、氐强族,恃远擅命,故数有土反之虞。领郡如左:
……
西阿郡:楪榆、新丰、遂[段]。
平乐郡:益宁、安宁。
北朱提郡:河阳、义城。
比较椭球拟合法前后的初始误差数据可以发现,使用椭球拟合法可以将加速度计初始误差由0.2 m/s2降低到0.05 m/s2以内,说明该算法可以有效对加速度计测量数据进行误差补偿,提高了加速度计测量数据的初始精度。
宋昌郡:江阳、安上、犍为。
永昌郡:有名无民曰空荒不立。永安、永 [寿 ]、不建、犍、雍乡、西城、博南。
益宁郡:永明五年,刺史董仲舒启置,领二县,无民户,自此已后皆然也。武阳、绵水。
南犍为郡,永明二年置。
西益郡、江阳郡、犍为郡、永兴郡、永宁郡、安宁郡,右六郡,隆昌元年置。
东朱提郡,延兴元年立。
安上郡,建武三年,刺史郭安明启置。
《晋书》卷十四《地理志四上》记:“永昌郡:汉置。统县八,户三万八千。不韦、永寿、比苏、雍乡、南涪、巂唐、哀牢、博南。咸康八年(342年),……省永昌郡焉。”[22]由于永昌郡在东晋时期已经被撤销,因此《宋志》中既没有记录永昌郡,但是在《齐志》中则在纸上被还原了,然后特别加上一句话“有名无民曰空荒不立”,既然“不立”也就是没有设置。并且所辖县只有永寿、雍乡、博南三县与晋永昌郡相同,《宋书·州郡志三·梁州》记:“《永初郡国》有永安县,何、徐无。……西城令,汉旧县,属汉中。”[23]永安、西城两县都在梁州(今四川),并且永安县刘宋已经撤销。不建、犍两县则从未见诸其他史料。
《宋志》原文记:[24]
西河阳太守,晋成帝分河阳立。领县三,户三百六十九。去州二千五百;去京都水一万五千五百。
芘苏令,前汉属益州郡,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永昌。“芘”作“比”。
成昌令,晋成帝立。
建安长,晋成帝立。
东河阳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永昌、云南立。《永初郡国》又有西河阳,领楪榆、遂段、新丰三县,何、徐无。遂段、新丰二县,二汉、晋并无。领县二,户一百五十二。去州二千;去京都水一万五千。
东河阳令,何不注置立,疑与郡俱立。
楪榆长,前汉属益州郡,后汉属永昌,《晋太康地志》属云南。前汉“楪”作“葉”。
明确指出《永初郡国志》中有一个“领楪榆、遂段、新丰三县”的西河阳郡,但是宋人何承天、徐爰所著《宋书》里面都没有,记录在案只是为了说明曾经有过这么回事情而已。《齐志》则画蛇添足地在纸上还原,但是由于同时存在两个西河阳郡又是个矛盾,于是在表面文字上下功夫,取“河阳”二字各半组成一个“阿”字,最终“西河阳郡”就莫名其妙的变成了“西阿郡”,所领三县依旧。
由此可见,《齐志》纸上还原的永昌郡也好,还是西阿郡也罢,为抄撮前代文献史料而已,根本不是据实而录,只是一种文字游戏,不是对萧齐王朝实际施行的政治的真实写照。前面所述建平郡与建宁郡的错误,也同样是一种文字游戏,为不实的记录。
又平乐郡。《华阳国志》卷四《南中志》记:平乐郡,愍帝建兴元年,刺史王逊割建宁之新定、兴迁二县,新立平乐、三沮二县,合四县为一郡。后太守建宁董霸叛降李雄,郡县遂省。宁州北属雄,复为郡,以朱提李壮为太守。[25]
平乐郡为西晋愍帝建兴元年(313 年),由当时宁州刺史王逊所设,后来平乐太守董霸叛降李雄,被东晋废除,桓温伐蜀恢复宁州统治后不复置,因此《宋志》中并没有平乐郡。《齐志》平乐郡辖益宁、安宁二县,与晋时不同,为萧齐名义上新置。又益宁县后升为益宁郡,平乐郡只辖安宁县,则更是徒有虚名。
又宋昌郡。《宋书》卷四《少帝纪》记:“景平元年十二月丙寅,省宁州之江阳、犍为、安上三郡,合为宋昌郡。”[26]《汉书》卷二十八《地理志上》记:“犍为郡,武帝建元六年开。”[27]《华阳国志》卷三《蜀志》记:“江阳郡,本犍为枝江都尉,建安十八年置郡。”[28]《三国志·蜀书十三·张嶷传》记:“越巂郡自丞相亮讨高定之后,叟夷数反,杀太守龚禄、焦璜,是后太守不敢之郡,只住安上县,去郡八百余里,其郡徒有名而已。”[29]蜀汉所置安上县属越嶲郡,曾为临时郡治。而安上郡的设置,未见于史载。
江阳、犍为、安上三郡及合并的宋昌郡,其存在的时间很短,在《宋志》中均没有记载。萧齐恢复增设宋昌郡并领有江阳、安上、犍为三县,后来三县又全部晋升为郡,四郡即成为无辖县的空郡。宋少帝合三郡为一郡,本身是消除假板郡县的一个行为。萧齐恢复为四郡,则是反其道而行之。
《齐志》所记平乐郡、宋昌郡,都是根据前代史料沿袭恢复的旧郡,实际上俱有名无实。刘宋朱提郡领有五县,萧齐一剖为三,南朱提领有四县,北朱提郡领有二县,后来设置的东朱提郡则一县也无。其余的犍为郡、南犍为郡也只是一堆空名号而已,都是无辖县的虚郡。
《齐志》所记西阿郡、永昌郡、北朱提郡、平乐郡、宋昌郡等五郡,虽领有辖县,既不是继承刘宋所遗,亦没有萧齐朝廷恢复的时间,其事未必属实,文字游戏而已。至于以下十郡,虽然明确记录有设置的时间,却全是概无辖县、领土的空郡。
《齐志》又有“益宁郡:永明五年,刺史董仲舒启置,领二县,无民户”,这个纯粹是在空荒无民的地方设立的为了增加职位以支领俸禄的虚假郡县,连老百姓逃亡形成的假板郡县都不如。又“西益郡、江阳郡、犍为郡、永兴郡、永宁郡、安宁郡,右六郡,隆昌元年置。”[30]隆昌为荒淫无度的萧昭业的年号,萧昭业仅仅在位七个月即被杀掉了,根本没有时间认真思考国家治理。
宁州并不是唯一的例子。《宋志》记梁州下辖有二十郡,《齐志》记梁州所辖六十九郡,同样也是分为两个部分:前面以汉中郡为首的二十四郡,也是继承《宋志》;后面的“弘农郡、……安宁郡(宁州亦同时设有此郡)、宋安郡、齐安郡,凡四十五郡,荒或无民户。”[31]都是无民户的荒邑假板郡县。
由于空名号的虚郡有名无实无行政权,因此与有行政权的实郡在现实政治中并不会形成矛盾和冲突,再多也没有关系。因此萧齐在宁州与梁州、豫州、司州同时设有建宁郡,在宁州与梁州同时设有宋昌郡。并且为了国家昌盛,在广州置有齐乐郡、齐康郡、齐建郡、齐熙郡,在湘州置有齐熙郡,在司州置有齐安郡,在雍州置有齐安郡、齐康郡,在梁州置有齐兆郡、齐昌郡、齐安郡,在豫州置有齐昌郡,在越州置有齐宁郡、齐隆郡,在益州置有齐开郡、齐通郡,名号重复不重复不重要,能够带来祥瑞即好。
萧齐只是23 年的短命王朝,并且是个弱势政权,不可能对所继承的刘宋统治地域进行翻天覆地的革命。可见萧齐在宁州梁州增设郡是很随意的行为,增郡不是从实际统治需要的角度出发,而是出于为满足世家大族们渴求高官厚禄的政治需要而滥设的空位虚职。
六朝时期实行九品官人法,又称九品中正制,按照出身背景确定品级选拔官吏。《三国志·魏书二十二·陈群传》记:制九品官人之法,群所建也。[32]《清史稿》卷一百八《选举志三》记:取士之法,三代以上出于学,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后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33]
九品官人由品人转换为官阶。品人一至二品为上品,余皆下品。官阶则分为三个层次:一至三品称上品冠于朝廷大员及封疆大吏们,七至九品谓下品授给基层办事的官员,五品郡太守因此成为特别的中介,是通往上品高层官职的必经台阶。“九品访人,唯问中正。故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则当涂之昆弟也。”[34]
因此《宋志》《齐志》中宁州郡县的差别,就在于现实政治的迥异。雄武的刘宋对宁州的统治是比较牢固的,因此在极力消除假板郡县。而懦弱的萧齐对宁州、梁州等的统治是鞭长莫及,增加许多虚郡就是为了满足“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35]的政治需要。
《齐志》所记宁州三十郡中,前十五郡全部继承自《宋志》,只是名称上出现了一些后来传抄形成的错误。而对后十五郡的记载,则暴露出了一系列的问题。《宋志》内容详赡而真实,整齐而有序。《齐志》内容虽简略,实则芜杂而存虚。
萧子显做为萧齐王朝的嫡系子孙,为维护自家利益着眼,粉饰太平、滥竽充数,以虚冒的书法代替史实,其所编纂的《齐志》颇为失真,非为信史而不足取。古人精史者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唐宋八大家中唯一“不能作诗”的曾巩说:“子显于斯史喜自驰骋,其更改破析,刻雕藻缋之变尤多,而文比七史最下云。”[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