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基于“一带一路”国家的实证分析
2021-05-05张晓艺
何 敏, 张晓艺
(外交学院 国际经济学院,北京 100037)
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简称TBT)是WTO-TBT/SPS《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管辖的影响国际货物贸易的技术性措施统称,是指一国或区域组织以维护其基本安全、保障人类及动植物的生命及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而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或自愿性的技术性措施,通常以国家(地区)的技术法规、协议、标准和认证体系(合格评定程序)等形式出现。不同于关税、配额等传统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广泛性、隐蔽性、争议性等特点。随着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和发展,全球关税水平大幅降低,各国试图通过更为隐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控制外国产品在本国市场的流动性,以此保护本国产业、调整贸易结构。农产品和食品由于其特殊性,成为技术性贸易壁垒应用最广泛的领域之一。
梳理以往的研究,学者们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从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产生原因、发展趋势、贸易效应等理论分析逐步发展到通过农兽药残留限量[1-2]、TBT/SPS 通报数[3-5]和农产品出口遭遇拒绝的次数[6]等指标对技术性贸易壁垒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再逐渐发展到通过问卷调查[7]、贸易引力模型[8-10]、局部均衡分析模型[11]、一般均衡分析模型[12]等方法对其影响展开实证测度。关注的产品从最开始的有机蔬菜、禽肉、茶叶、水产品、大豆等特定农产品逐渐发展到对涉农产品及相关产业的整体研究。关注的国家主要集中在美日欧等对贸易规则相对熟悉和使用娴熟的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使用较少因此相关研究也较少。总体来看,一国对其进口国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会使其进口产品成本上升、进口数量下降,进而起到抑制进口国产品出口、保护本国产业发展的目的。而随着国际贸易的深入发展和规则的深化,技术性贸易壁垒也逐渐为发展中国家熟悉并经常使用。
本文关注多为发展中国家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其现实影响。2013 年“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国家的农产品出口提供了很多机遇,然而,我国农产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也频繁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本文拟对“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一带一路”国家对农产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现状及其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展开研究,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推进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农产品贸易走深走实提供参考。
本文采用TBT 通报数对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分区域、分类别进行梳理分析,利用2004—2018 年相对更长、更新的面板数据使用贸易引力模型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向“一带一路”国家农产品出口的影响进行实证评估,根据分析和实证评估结果提出进一步提升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和推进我国与“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的政策建议。
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TBT 通报现状
自2001 年加入WTO 以来,中国农业对外开放进程不断加速,与东盟、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等区域或双边自贸区的签署有力推动了农产品贸易的深入发展,农产品出口额快速增长(图1)。2013 年“一带一路”倡议以来,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加深经贸合作,农产品出口占中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从2013 年的28%增长到2015年的31%。然而,进入2016 年以来,这一比重一直保持并有下滑趋势。因此,有必要对阻碍中国的“一带一路”国家农产品贸易进一步发展的原因进行探讨。
从总数来看(图2),“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TBT 通报数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尤其是2014 年和2017 年通报数高达387 件。分区域来看(表1),使用技术性贸易壁垒最活跃的地区是西亚,该区域的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和卡塔尔都是海合会成员,他们的贸易政策也有高度相似性;2013 年以来,其通报数明显增多。其次是东南亚国家。虽然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和升级,大部分农产品关税已降为零关税,但贸易壁垒并未真正消失,而是从关税转化成更隐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相比之下,南亚、中东欧和独联体地区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通报和实施情况并不活跃。
图1 2002—2018 年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情况分析
图2 2004—2018 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TBT 通报数
表1 不同地区典型国家TBT 通报数 单位:件
表2 不同地区的代表性TBT 措施
从具体产品来看(表2),“一带一路”国家通报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几乎涵盖海关编码HS01-24 章节涉及的所有农产品,但不同地区侧重点有所不同。西亚国家普遍信仰伊斯兰教,因此对乳制品、肉制品等食品标准要求严格。东南亚国家关注酒精饮料的标签设计,并对新鲜水果、家禽等产品的检验检疫、运输方式有明确规定。中东欧国家每年进口大量肉类和水产品,因此对相关产品的卫生标准和营养成分都比较关注。南亚国家近年来发布多项关于食品标签和包装的规定,并关注油盐糖等调味料的产品质量。独联体国家对乳制品、动物产品和儿童食品的卫生要求和安全 参数做出规定。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的实证分析
(一)模型设定
引力模型最早由Tinbergen(1962)和Poyhonen(1963)提出,是研究国际贸易流量领域最基础、应用最为广泛的模型。贸易引力模型的理念源自牛顿的万有引力模型,主要思想为:双边贸易流量与两国经济总量成正比,与两国距离成反比。一般的贸易引力模型形式如下:
在实证分析中,通常采用引力模型的对数形式,将公式(1)两边取对数:
本文引入技术性贸易壁垒程度作为解释变量,拓展引力模型:
其中,EXPij表示t年j国向i国农产品出口额,Yit和Yjt分别表示t年i、j两国的国内生产总值,Di j表示i、j两国首都间的直线距离,T BTit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用t年i国向WTO 新增TBT 通报数表示。由于多个国家在某些年份的TBT 通报数为0,如果对变量TBT 取对数将造成较多的缺失 值,因此本文没有对TBT 取对数。
(二)数据来源
本文农产品的统计口径与商务部保持一致,即WTO 农业协定口径和水产品,农产品出口总额数据来自联合国UNComtrade 数据库。各国GDP来自世界银行WDI 数据库。两国首都的距离根据https://www.timeanddate.com/worldclock/distance.ht ml 数据计算得到,TBT 通报数据来源于www.tbtsps.gov.cn,为农业和食品技术两个类别的通报之和。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一带一路”国家的样本数据仅包含20 个国家,分别是:东盟的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和菲律宾,西亚的以色列、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卡塔尔、土耳其、埃及和科威特,南亚的印度和斯里兰卡,中亚的哈萨克斯坦,独联体的俄罗斯、乌克兰,以及中东欧 的捷克、匈牙利。
(三)模型估计及结果分析
本文采用STATA14.0 进行模型估计和数据处理,结果见表3、表4。模型(2)对应标准引力模型,模型(3)对应引入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引力模型。首先,对样本数据进行Hausman 检验,结果显示P值为0.9915 远大于0.1,因此不能拒绝原假设,选择随机效应模型进行回归。其次,从模型整体拟合估计结果来看,引入TBT 变量的引力模型(3)R2明显提高,模型的整体拟合效果好。从各变量的估计结果来看,两国的GDP 与农产品出口额显著正相关,距离与农产品出口额显著负相关,符合引力模型的基本原理,而TBT 通报数即技术性贸易壁垒与农产品出口额呈负相关,TBT 通报数每提高1 个百分点,农产品贸易额降低0.003 个百分点。
TBT 对农产品贸易的抑制作用有两个原因:一是TBT 的数量控制效应,即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制定可能使出口国产品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从而导致出口商品数量锐减。愈发严格的技术标准提高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市场的准入门槛,导致农产品出口下降。二是价格抑制效应,即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给出口国增加额外成本,出口产品价格提高、竞争力削弱。新通报的TBT 对产品的生产加工技术和标签包装等做了更明确的规定,加大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因此,企业必须提高产品价格以获得TBT 通报前的相同利润,这导致我国出口的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下降,进而抑制农产品出口贸易。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实证测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结果表明:(1)“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TBT 通报数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其中,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和卡塔尔等位于西亚的海合会成员国最为活跃,对乳制品、肉制品等食品标准要求严格;东南亚国家其次,关注酒精饮料的标签设计,并对新鲜水果、家禽等产品的检验检疫、运输方式有明确规定;南亚、中东欧和独联体地区相对较少,但其对产品质量、包装、卫生要求和安全参数的规定和要求也日益明确。(2)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负面影响显著存在,技术性贸易壁垒每提高1 个百分点,农产品出口额将降低0.003 个百分点。技术性壁垒通过数量和价格控制效应,给我国出口企业增加了额外风险和成本。因此,如何帮助企业快速适应贸易环境并为我国真正打通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贸易通道是今 后关注的重点。
表3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4 回归结果
(二)建议
1.重视和加强农产品贸易和农业经贸合作
“一带一路”倡议是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政府在“逆全球化”思潮高涨及愈演愈烈的大背景下提出的以开放、包容为主要特征,促进现有“碎片化”机制的整合与发展,从而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的国际合作新方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有着巨大的农产品供给能力和消费需求,农产品贸易和农业经贸合作应作为国际合作中的重要战略支点之一,对进一步增进双方战略互信、促进经济合作,进而推动政治、文化和安全等领域的合作,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也有重要的现实推动作用。
与此同时,扩大中国和“一带一路”国家的农业经贸合作不仅有利于统筹利用好国际农产品市场和国外农业资源,服务于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满足国内农产品的消费需求;也有利于满足沿线国家居民的消费需求,共同促进农业发展、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有利于实现互利共赢。
因此,无论是从我国对外开放的总体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还是从我国和“一带一路”国家自身的国情和现实发展,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和农业经贸合作都具有重要的战略和现实意义。在今后应将农业经贸合作作为“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突破口之一给予重 视和加强、并重点推进。
2.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数据库,健全出口贸易摩擦预警机制
针对“一带一路”国家技术性贸易壁垒状况,我国应建立健全出口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关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最新变化,并及时将信息传递到相关企业。可考虑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数据库,方便企业查询相关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可发挥商会、行业协会在信息收集、制度标准分析中的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其主动性,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有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技术贸易壁垒的公共咨询、国外市场调研信息以及相关技术支持 等。
3.加大区域谈判,推进与“一带一路”国家的互认和磋商机制
首先,针对技术性贸易壁垒频发的地区,我国应对外加大与东盟、海合会等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谈判力度,力图消除不必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扩大豁免清单。
其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应加强各国彼此之间信息沟通和技术交流,不同国家之间的对口部门对接并建立磋商机制,避免和消除不必要、不合理、和制约贸易畅通的技术贸易壁垒以及制度和程序障碍;在此基础上,推进国际合作互认进程,以有效解决出口产品面临的重复认证和反复检测等问题,促进贸易便利化。
再次,重视技术标准的国际话语权。目前,技术性贸易壁垒已取代关税壁垒成为各国贸易政策的主要手段,技术标准的国际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已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因此,我国应争取掌握与“一带一路”国家农产品贸易中技术标准 的主动权。
4.完善相关管理规定,引导企业内外兼修积极应对
针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等问题,应加强自身建设,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包装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加强监管力度。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分为国家、行业、地方等层级,现行标准交叉重复、缺乏统一规范,给农产品的出口带来巨大考验。同时,我国农产品相关法律规范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违法成本较低,不利于促进我国农产品质量的提升。
从企业自身建设来讲,当前,HACCP 认证、GAP 认证等相关产品质量认证是我国农产品顺利走进国际市场的“通行证”,企业应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生产体系,打造产品生产标准化流程,努力向国际标准靠拢。企业要加大对技术、生产设备的投入,引进专业人才,努力提升产品自身质量以获得国际竞争优势。
此外,企业在遭遇国外市场不公平待遇及技术贸易壁垒时要合理表达诉求,对歧视性明显的、不合理的技术贸易壁垒措施要敢于发出自己的见解,通过有关部门向相关国家或WTO 表达。政府相关部门也应该发挥其协调、沟通和国际影响,为企业提供支持,引导企业、行业协会参与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通报评议、调查取证和谈判工作 ,尽最大可能争取应得利益。
5.加强农业贸易外交谈判的复合型人才培养
目前我国企业仍缺乏大量了解国际经济运行规则、熟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策、法律制度、农产品生产流通情况的复合型人才,今后应加强这类人才的培养或引进力度。企业应积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相关培训,熟悉世界经济运行新趋势、国际贸易新法规、熟悉所在国的贸易保护模式和政策制定流程,提高应对各类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