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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学理论方法在民族音乐研究中的借鉴与应用
——以《民间传承论与乡土生活研究法》著作为例

2021-04-30张愈旋哈斯巴特尔

内蒙古艺术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民俗学民族音乐民俗

张愈旋 哈斯巴特尔

(1.2内蒙古艺术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010010)

民俗学与民族音乐学二者虽属两个不同学科门类,但究其根源即可发现二者有许多共通之处。民俗学是一个大的范畴,意指关于各个时代民间生活中一切人民大众的生产生活、风俗习惯、信仰祭祀以及传统认知等。民族音乐学则是民俗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基于民俗学之上,在民俗研究过程中民族音乐是其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研究中,二者都意在通过研究目标事项而揭示其背后的民俗文化现象。民俗学与民族音乐学在范畴上较为接近,因此在考察方法上也有许多相互交叉融会之处。本文即是通过解析日本民俗学者柳田国男的《民间传承论与乡土生活研究法》,汲取民俗研究方法论的养料引申到民族音乐研究中来充实和丰富民族音乐研究。

一、柳田国男及其《民间传承论与乡土生活研究法》

柳田国男(1875~1962),是日本民俗学创立者,原姓松冈。早年他曾投身于文学事业,30岁时离开文坛,开始研究民俗学。他的民俗学研究理论和方法,在日本民俗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可称其为日本“民俗学之父”。1930年离开文坛后,他开始专攻民俗学,主张民俗学是搞清楚常民的历史的学问,民俗学也由此而确立。柳田国男的民俗学研究,可以认定为是日本民俗学研究的历史性开端。

柳田国男分别在1934年和1935年出版的《民间传承论》和《乡土生活研究法》,是对日本30年代的民俗学进行框架性地完整阐述,并将其推向发展的高潮阶段,成为当时民俗学运动的理论支柱,一直到上世纪60年代,都被视为日本唯一的民俗学理论指导。《民间传承论》与《乡土生活研究法》虽是两本著作,但译者将其视为一个整体,是因其在学术观点、研究内容及方法论等方面都有异曲同工之处。《民间传承论》早于《乡土生活研究法》出版,相比较而言《民间传承论》更加注重方法论,对民俗学进行更详尽的说明,体系更加严谨整合。这两本书被翻译介绍给中国读者时,整合成《民间传承论与乡土生活研究法》一本合译本(王晓葵等译,北京:学苑出版社2010年版)。

合译本的前一部分,即“民间传承论”,是柳田国男系统阐释民俗学理论与方法的部分。共分十章,分别对民俗学的定义、意义、研究方法、民俗资料的采集与分类等进行了详细论述。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章,偏重论述民俗学与历史学的关系,同时也对史学研究方法中的缺陷作出理性分析。在第三章第五节中特别提出日本民俗学重要的研究方法之一“重出立证法”。第四到第十章,则运用大量篇幅详尽地讨论民俗学资料搜集与分类的方法,并有意与人类学进行融合,提出“一国民俗学”观点加以阐述,希望有长足发展后迈向“世界民俗学”。

合译本的后一部分,即“乡土生活研究法”,除详细论述民俗学的意义、研究资料及方法特色、欧洲各国及日本民俗研究的历史与现状、现代民俗学等理论问题外,还包括民俗资料分类:1.有形文化2.语言艺术3.心意现象。

音乐研究不外乎同乡土民俗研究一样,在研究音乐过程中需要运用大量的研究方法,对音乐本体进行深入挖掘,进而探索音乐背后所反映的社会文化现象并总结其中规律。而柳田国男书中所提出的“重出立证法”“三部记录法”及“三部分类法”等研究方法,正是音乐研究中需要继续强化的。通过了解学习,从民俗学研究法中借鉴其精华,进行跨学科研究,既是当下音乐研究之大势,也是音乐学研究的重要手段。

柳田国男提出乡土研究的首义,简言之,就是了解普通民众生产生活的过去与今天。因此,笔者将结合两本书的核心内容进行分析阐释。

二、柳田国男民俗学之“对历史研究缺陷的剖析”

柳田国男在他的书中,提出了对当时日本历史学研究中一些方法和理念缺陷的系统分析和批判意见。首先,柳田国男认为无论是民俗学还是历史学,都应以研究“民间”为主要对象,而“民间”[1](11)的定义范围较广泛,大致可分两类:1.官方以外的所有事物2.与知识阶层相对应的阶层。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界定称谓,其范围也大小不一,而历史研究的主要缺陷却是对平民生活事实研究的漠视。

“历史上对农民百姓的记载,一般只限于发生饥荒和暴动时的状况,他们的日常生活被认为是卑下平凡的没有记录的必要。因此,我们也就无从了解他们的生活之变化,而认为它们的生活是永远持续不变的。”[1](40)“像我们这样的把历史学作为说明过去、解释当代的学问,带着进而产生的疑问去历史中寻求答案的人来说,那些记载实在太狭窄了,仅仅由史官选择的历史,不能满足我们的要求。”[1](41)

毋庸置疑,一些历史记录者确实存在以主观臆断为依据来决定哪些历史需要记录的现象,即使对历史有所记载但在内容记录上不免会有细节疏漏。难道平民的历史就只有灾难和悲惨吗?令人无奈的是,当今普通大众也常会认为生活是循环往复无差别的而对此不屑一顾,这种历史意识的缺失是可悲的。试想几十年几百年后的今天,当有学者回头剖析20世纪今天的民俗文化时,是否会和今天的研究者一样由于当代人对于生活细节记录的匮乏而苦恼万分。那么认为全面的历史记录是毫无意义的负担,就犯了与历史记录者一样的错误。

柳田国男现已将如此严重的历史记录问题提出,当下的研究者则势必要重视此现象并尽量将之避免,在研究过程中对于历史的记录是必不可少的,但核心要义是尊重历史的客观存在,而不是依靠感性的主观来抉择。在历史记录方面更要注重记录的客观性与全面性。

在音乐研究中,研究者也经常会采用“音乐史学”的研究方法,通过描绘音乐现象的历史发展轨迹,并且通过结合民俗方法的研究,来全面性的阐明音乐背后所形成的历史沿革。梅里亚姆在《音乐人类学》一书中讨论”音乐与文化历史”时谈到,他认为长期以来,民族音乐学的重要部分之一就是以音乐为手段,来理解和重建文化历史。[2](277)赖斯也曾引用别拉夫斯基的观点“从各种历史观点出发研究音乐应是当代民族音乐学的目标”来论证其“历史构成”。[3](277)可见全面正确把握历史的发展对于音乐研究是如此之重要,而音乐的研究亦可反向去补充和重建文化的历史。

然而,历史的记录虽提供了纵向的框架,但也只局限于一部分人(上层社会),历史是由人民创造的,他们并不能够代表整个时代,因此仅靠这些片面的记录,我们无从知晓真正、全面的历史是怎样发展的。柳田国男认为:与历史文献相比较,历史文献虽是重要的资料来源,但绝不能把文献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文献仅作为佐证的材料,要更加重视实地调查得来的资料,并进行精密的比较才是最重要的。正如柳田国男先生所说:“无论过去我们多么固步自封,今天都到了把目光投向史外史的时候了”[1](41)民俗学者的使命就是揭示平民的历史、记录他们的民俗生活资料。民族音乐的研究正是需要民俗研究这样的历史研究观点,即避免主观臆断的全面客观性历史,这样的历史记录才有助于学术的研究及正确史观的长足发展。

诚然,在考察音乐事项时,定要从音乐生存发展现状的实际出发,把所研究的音乐对像置入它所赖以生存的民俗生活环境以及社会文化变迁的历史背景当中,进而在它们的共生关系中探讨其独特的本质特征及生成、发展、演变的规律。[4](2)由此,作为当代的研究者就要肩负起全面、客观地记录生活、记录民俗和记录文化的责任,在文化传承的过程中文化自觉是当代研究者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

三、柳田国男民俗学之“重出立证法”

前文提到柳田国男认为历史不应只是史官的主观选择与记录,更应是学者横向的多方采集,因此针对历史记录的缺陷和运用民俗法搜集整理资料的问题在第三章第五节“我们的方法中”提到了一个重要观点“重出立证法”。

“即使是同样的事象,剖开现代生活的一个切面来观察的话,可知各地是千差万别的。把这些事例集中起来加以观察,即使不能了解其起源或原始的状态,也至少可以很容易推测出其变化的过程。”[1](49)

柳田国男认为“重出立证法”是一种类似于重叠照相的手法。即在同一事象中由于地域的差异,在不同地方以不同的方式呈现,若想对其进行全面了解,必然要从多角度、多方面考察。例如照明的问题,在城市中运用瓦斯灯、电灯,而在农村有的还在使用蜡烛、灯笼,更有甚者在使用火把照明,只要把各地的实际活动如同拍照一般,放在一起加以考察从这些不同的方式中就可看出照明之变迁。这一方法看似运用“叠加收集”方法后有其完善的一面,对同一事项的横向记录得到极大丰富,但从民俗学整体发展的角度去看却没有实质性的改变。不同地域有不同的发展形式和脉络,只看同一时期的不同表现,且需跨地域取证,反而为民俗资料的搜集整理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忽略了民俗发展的地域性特点,且并不能够完整的表现民俗现象的变迁。因而“重出立证法”在后来引起许多学者的质疑。

早期的民族音乐研究中也同柳田国男所提方法一样,善于运用横向的“共时性”眼光去考察研究对象,而缺乏“历时性”的纵向研究视野,不可否认,在当时“重出立证法”的提出确实为民俗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极大程度上提升日本民俗学的发展进程。任何音乐现象都是历史文化的产物,也是音乐研究的首要前提,发展的车轮滚滚向前,在学术氛围日益高涨的今天,单纯的“共时性”视野已不足以满足学界的普遍认知。站在音乐人类学的角度去探究,一定要将纵向的时间性与横向的空间性相结合才能对考察对象做出全面解读。过于注重追求横向资料搜集的“重出立证法”和只注重纵向发展的“历史记录法”二者都有以偏概全之意,不符合当下研究之所求。脱离了纵向的历史记录只重横向的详尽记录并不能系统的阐释出隐藏在民族音乐背后的意义。由此看出,纵向与横向、历史与民俗二者是相辅相成的,离开谁的记录都不能称之为完整的音乐文化演变过程。

“重出立证法”虽过于强调横向的搜集而不能很好地说明民俗发展问题,但在广泛收集资料 ,对其进行排列、归纳、整理、分类方面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柳田先生也因此培养出众多民俗调查者,并从全国各地收集到许多珍贵的民俗资料。此方法在今天音乐研究的横向田野调查中仍可得到广泛运用。眼下“史”与“论”的纵横交织是学术研究立体化的途径,进而民俗学与民族音乐学的学科交融亦是势在必行。

四、柳田国男民俗学的“三部记录法”

柳田国男提出的“三部记录法”正是对前面“重出立证法”执行的具体方法。而“三部记录法”又为后面“三部分类法”奠定基础,由此起到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也是民俗资料搜集不可缺少的重要一步。关于记录的问题,柳田先生首先谈到前人的民俗记录存在哪些问题,而这些问题放到今天都是研究者仍需注意的,在此将逐一罗列,有则改之:[1](196)

1.目的的散漫:

a.以统一语言进行采集或记录失去民俗的意义。

b.只探奇风异俗,明知荒诞无稽也作记载。

c.“传说必须是美的”。

2.对枝节的偏执:

a.采集过于拘泥于小的局部,如与土俗关系并不大的物件等。

3.无用的重复:

a.集到的内容藏于囊中,不分享,致使一个东西需要多人多次去采集。

b.同一首歌曲或民谣,不同的人不同呈现,如只是统计不做细微分析则不必重复记录。

针对以上记录问题柳田国男提到采集应注意先后缓急、意义轻重、部分与整体等方面来进行采集整理。柳田先生谈及:“整理应该尽量做到材料的分类自然合理,分类应该留意区别既存的过去的资料和将来可能发生的资料。”把过去的资料根据其性质非为三类:计划记录、偶然记录、采集记录。[1](68)

计划记录:往往是按照作者个人目的记录的,多体现个人兴趣,重视计划记录往往会漏掉许多其他重要信息,但不可由此轻视它,要用不同的眼光去阅读它。如孔子所著的《春秋》、编年体史书等均是出自当时的需要,再如《苏亚人为什么歌唱》不也正是作者的一种计划记录吗?这种记录方式为今天人类学的传播与发展打开新纪元的大门。计划记录这种方法与民族音乐学中民族志的记录极为相似,对于音乐事项及其他内容的考究总是会由整体性考察逐渐趋于问题导向的记录,尽管对整个音乐事项及背景都感兴趣,但总归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大多数的学者也是带着特定问题进入田野。但同时,计划记录也是研究民族音乐所要求的,一切研究不可泛泛而谈,要抓住问题本源去深入探究。

偶然记录:历史学与民俗学的本质区别就在于是否利用偶然记录。偶然记录往往会有杜撰成分掺杂其中,内容也没有经过科学验证,大多是看到某些感兴趣的东西直接记录而成。它不同于正式记录具有科学性、真实性和普适性,虽不可直接作为参考资料进行引用,但也有其存在的意义。偶然记录主要是记录当时情境下人们的情绪、动作、心理活动、精神特征等,虽个人的主观因素较多但对于民俗研究起到了重要作用,透过这些偶然记录能让研究者更加深刻的体会民俗的本质,体会人物内心的感受。这种方法对于民族音乐研究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音乐是在人民大众生产生活过程中,抒发人民内心情感而创作的,因此在记录时除了有目的地进行音乐本体的采集,对表演者情绪情感、动作衣着,这些偶然发生的东西更是需要“深描”,透过这些偶然的感性观察记录才能真正生动地挖掘出音乐表现背后的真实性,从而看出音乐反向带给人民大众的影响,体现出音乐在大众民俗生活中的重要价值。但在采用时切记要明确区分、理性选择,否则这些偶然记录则会导致误解。

采集记录:达尔文有句名言:不可靠的材料比坏的理论更为可怕。因此在采集前研究者需对旧的资料进行整理,如柳田先生说:摸清家底后再确定下一步采集目标。对旧资料查漏补缺对新资料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采集才是采集的意义所在。在采集中要有科学的方法,采集顺序很重要,要对一些马上消亡的和相比而言更重要的进行优先采集,这样有利于促进活态传承,分清轻重缓急、循序渐进是采集信息十分重要的一点。并且采集中要格外注重对“质”的追求,而不是“量”的多与少。这一点在民族音乐研究的传承保护问题上也是频繁强调的,“摸清家底”即是对前人学者研究文献的搜集整理过程,清楚当前研究现状再下手,这样的研究是有意义的。对于采集的先后顺序,民族音乐研究也和民俗学一样严格贯彻习总书记提出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十六字方针。

三种采集方法都是民俗采集的重要手段,不能说孰轻孰重,只能说想要做好民俗收集,这三个记录方法缺一不可,民间任何的优秀文化存承都离不开民俗的采集与传承。民族音乐又何尝不是采用这样的采集记录方法呢。初入学界的年轻学者经常难以区分“采风”和“田野调查”之差别,简单来说“采风”属民俗学研究范畴的研究方法,而“田野调查”则属民族音乐研究的重要方法手段。难以做出区分的原因就在于,民俗学与民族音乐学都是特别要求研究者深入到人民大众的现实生产生活中探索其文化背后的民俗现象,这样才能获得详实的具有科学价值的研究材料。单从这点上我们也足以看出这两学科间密切的血缘关系了,因此,柳田先生民俗研究的“三部记录法”是非常值得我们民族音乐研究者学习和借鉴的。

五、柳田国男民俗学之“三部分类法”

一切学问的开端和基础都来源于对资料的科学综合、整理和分类。对资料的综合、整理和分类不仅是对过去资料工作的总结和梳理 ,更重要的是对将来收集资料和研究思路的整理和规划 。

柳田先生呼吁资料的分类是极有必要的,因此他将资料按采集者逐渐接近采集对象的自然顺序进行分类,划分为三大类:第一部是可视的材料,第二部是音声的语言资料,第三部是微妙的心意感觉资料。即《乡土生活研究法》中所描述的把民俗分为用眼睛看的“有形文化”、用耳朵听的“语言艺术”和用心感受的“心意现象”三大部分。

图1

图2

图1为柳田国男所作,但出于对其内容的详细理解,笔者依照柳田先生大意做出更为直观的图2,三大类犹如金字塔一样由下到上占比依次越来越小,但也越来越重要。由下到上依次是第一部分有形文化(眼观),观察者只需用眼睛观测事项即可,因此它的范围较广,分量较大,研究者所涉及的采集大部分属此类;第二部分是语言艺术(耳听),它与第一部分类似,占资料采集的大部分,但耳朵听到的内容是有限的,有些特殊民俗活动是无声的,如赏月、剪纸、赏花灯等民俗活动只需观察即可,因此耳听排第二;第三部分心意现象(感觉)是柳田先生提出的最重要的一点,感觉方面的采集相对较困难,也是采集量最小的一部分,但也是最重要的一部分,它需要对民俗对象进行长久的深入的观察和沟通,此部分主要以对人的采集为主,深入挖掘人内心的深刻感受和观念。

柳田先生对这三部分的详细划分共分为30个小类别:[1](241)

1.有形文化(19种):住宅、服装、食物、交易、劳动、村落……

2.语言艺术(8种):造新词、新语句、谚语、谜语、童谣……

3.心意现象(3种):知识、生活技术、生活目的

“我们研究的对象是传承,要解释类型的性质,了解标致的特征,能够弄清事物背后存在的事实,就达到目的了,而达到这个目的的一个捷径就是依靠现存的形态和名称。采集必须通过事实来说明法则,外形是了解内部的手段。”[1](96)

这就格外强调了三者之间的联系,没有第一第二部的外形收集是不可能直接达到第三部的内在了解,心意现象固然重要,但必须要依附于有形文化和语言艺术对外部形象的了解。反过来讲,如果调查仅止步于一二部的外部了解而不深入考察内部心意现象,就认为此民俗调查不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民俗调查。心意现象可谓是三个调查中最难考察的部分,心意现象没有恒定标准,个体不同其心知所想也不同,它包含了被调查者的认知、心理、观念、态度、信仰等等诸多因素,因此第三部分是民俗学者需要花大工夫长时间去攻克而且必须攻克的重要部分。

分类的基础源于调查,柳田国男此处提出的“三部分类法”,正如同民族音乐研究中如何进行田野调查的方法类似。在分类之前不妨先谈谈田野的研究方法。在民族音乐研究的田野调查方法中,研究者最常使用的也是最浅层的调查方法要数参与观察法,它与柳田先生提出的一、二部分相类似,意在考察一些音乐本体的现象,例如演唱曲目、演唱技法、演唱者等等肉眼可见的内容。第三部分的心意现象,则需要运用田野调查中的访谈法,此环节的调查以人为主,并以口述方式进行交流,在田野考察的基础上进行深入交流,因此可以明显看出有许多与人类学相似的观点。通过与调查者的语言沟通交流,双方建立友好互动,进而探讨些基于音乐现象文化价值和深刻内涵的问题。在马林诺夫斯基看来,民族志学者的基本任务在于“把握本土人的观点,它与生活的关系,并且感知他对自身世界的想象”。[3](155)试想,民族音乐的研究中自始至终没有“他者”的声音,那么,该研究则是苍白无力的,既没有客观性、也没有说服性。

柳田国男的有形文化、语言艺术和心意现象三部民俗分类法奠定了日本民俗学的基本调查方法。尤其是他对心意民俗调查的强调,在日本全国掀起了一股乡土生活调查热并奠定了日本民俗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基础,标志着日本民俗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柳田先生的“三部分类法”到今天为止,都是民族音乐研究所需要学习和借鉴的,在田野调查中可谓是具体而全面的指导性方法,将其正确巧妙地运用,使学科理论与田野更好地结合,把优秀的民族音乐跃然纸上让更多的人去了解、传承。

六 柳田国男“乡土研究的自知”与费孝通“乡土研究的自省”

何谓乡土研究?柳田先生在《乡土生活研究法》中谈到:

“乡土研究的首义,简而言之,就是了解平民的过去。它是这样一种新的尝试——希望横亘于当前社会实际生活中的疑问以及此前虽屡屡尝试但仍未能究明的事情,能够通过这一领域的知识得到某种程度的理解。了解平民至今所涉的道路,与我们平民便是“自知”,亦即反思自身。”[1](170)

谈到平民、谈到乡土、谈到自知,就要提到费孝通先生。柳田国男的观点与费孝通的《乡土中国》研究观点在某些层面有相似之处。费孝通认为“乡土研究”就是研究中国农民生活,研究中国本土社会文化生活,但这种乡土社会研究目的并不只为社会学、人类学学术做贡献,更重要的是对中国现实面临的诸多问题提供解决方法。柳田先生的“乡土研究”乃是由乡土的人们在乡土、地方或农村搜集资料,最终的目的则是认识整个日本社会,字里行间都充斥着强烈的学术热情和社会责任感。柳田国男和费孝通两位学者都是以“乡土”为对象从“平民”入手以“自省”的方法来进行研究的。

文化是延续不断的,今日的文化中包含着前代人的生活。在现在发展的民族音乐文化中我们可以看到人民大众一路走来的历程,这对于研究者来说不仅是了解民族音乐的过程,更是不断文化自省的过程。平民通过采集的手段了解自己的过去而揭示现在民族音乐发展传承中产生的一些问题,这一过程也就是民族音乐发展的过程。民族音乐文化能否得到完好的存承,其文化自觉是作为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主体的研究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于民族音乐的文化自觉就是基于对文化发展的理性反思,其核心也在反思,有反思才会有进步。

七 结语

《民间传承论与乡土生活研究法》一书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对于历史记载缺陷直截了当的点明,对于民俗学发展现状的理性分析,以及民俗学未来要走怎样的路,以什么方式走,怎么走,全面加以说明。重出立证法、三部记录法、三部分类法等这些细腻详尽记述的方法对于今天的民俗学研究、音乐学研究方法于操作层面都有极大益处。在研究中,无论是乡土民俗生活的研究,还是音乐学研究,首先要避免狭隘偏颇的研究,避免坐井观天的研究态度,不能使研究者的研究堕落成随笔式的学问。要深入理解各地乡土生活,立足于乡土音乐内部,把协作统一放于心间且以自然状态进行考察询问,因此,同乡人的采集就更具有学术价值。作为研究者,我们有责任也更有义务去挖掘本土的民俗文化以及音乐事项。后人对于柳田先生的民俗学观点有褒有贬,中国学者不妨从其研究方法中吸收可利用之处,克服这些问题和弱点走向成熟。与此同时,柳田先生关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民俗生活、感情、心意等视角,这对于中国的民族音乐研究都有很大参考价值。无论如何,作为日本民俗学的开拓者,柳田先生开创了日本这一学术领域的先河,意在揭示民俗现象背后的文化,其研究理念与科学手段,在历史上仍具有里程碑式的地位。《民间传承论与乡土生活研究法》可谓是一本取之不尽的宝书,值得我们去细细品读,探索其问题、学习其方法、感受其思想。

柳田国男作为日本民俗学之父,将诸多年轻学者集中起来搞民俗学研究,以“在野之学”发展为今天系统的民俗学可见其学术的精深和为己任的学术担当,不仅将日本的民俗学推向发展高潮更对世界的民俗研究起到质的作用,同样也是今天音乐研究中极为值得借鉴的方法指导。民族音乐无论是客观存在还是社会生活,究其根本就是一种民俗现象,“要前进就要回头审视走过的道路,审视历史”柳田先生看到了单纯以历史资料为依据出现的学术偏颇,因而提出“重出立证法”的民俗学方法论,搜集记录不是最终目的,怎样让学者将现有资料进行有效运用,他明确提出了民俗搜集的“三部分类法”,有形文化、语言艺术和心意现象,但在民俗学发展的漫长之路上最重要的则是对于民俗、对于文化的“自省”,因为学问归根到底,必须是济世助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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