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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制视域下近现代中国乡村手工业研究

2021-04-24杨田华

盐业史研究 2021年4期
关键词:国家政策南部县盐业

杨田华

摘  要:乡村手工业是中国农家经济的半边天,对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影响。近现代中国乡村手工业的长期存续已成为学界的共识,学者们争论的重点是手工业延续和发展的动力问题,本文从国家政策的角度对此问题予以回应。文章通过考察近代以来四川省南部县乡村传统制盐业状况,分析了专卖制度对盐的生产、运销和盐税方面的影响,以及1949年之后因国家政策的调整导致的南部县盐业的变迁及其终结的命运。在近现代乡村传统手工行业中,盐、茶、烟、糖业是较为特殊的由国家专卖政策控制的手工行业,因国家财政及税收与其密切相关,这类手工行业获得了国家相当程度的扶持,以保障其长期的存续,因而其发展轨迹颇异于其他手工行业。研究认为,国家政策对近现代中国乡村手工业的发展和存续产生了重大影响,这对于专卖制和乡村手工业两方面的研究都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关键词:专卖制;国家政策;近现代乡村手工业;南部县;盐业          中图分类号:F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864(2021)04-0003-14

鄉村手工业是中国农家经济的半边天,对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影响。近现代中国乡村手工业的长期存续已成为学界的共识,学者们争论的重点是手工业延续和发展的动力问题。李金铮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乡村手工业可以补充农业生产之不足,可维持和提高农家生计,手工业生产的历史传承和“农闲”不闲为农民从事手工业提供了时间保证,传统原料的低廉与易得是其延续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另一方面,对于传统手工业的衰落,学界大多从外国资本主义的冲击、乡村自然经济的解体等角度加以分析。部分学者关注到国家政策的因素,但大多集中于特定历史时期,如抗日战争时期国家统制政策对手工业的影响,而缺乏对专卖制与传统手工业之间关系的长时段考察与系统梳理。实际上,在近现代乡村传统手工行业中,盐业、茶业、烟业、糖业是一类较为特殊的由国家专卖政策控制的手工行业,因国家财政及税收与其密切相关,这类手工行业获得了国家相当程度的扶持,以保障其长期的存续,因而其发展轨迹颇异于其他手工行业。本文通过考察近代以来四川省南部县乡村传统制盐业状况,分析了专卖制度对盐的生产、运销和税收方面的影响,以及1949年之后因国家政策的调整导致的南部县盐业变迁及其终结的命运。本文将专卖制度与乡村手工业研究相结合,对于这两方面的研究都具有一定的创新和启发意义。

一、南部县盐业概况

(一)南部县盐业发展史

南部县位于四川省东北部,地处嘉陵江中游。晚清民国时期,南部县是川北第一大盐场——南阆盐场的主要组成部分,盐产区广泛分布于县境内中部、东北部和西南部的大片区域。南部县有悠久的产盐历史,《华阳国志》“巴志”记载:“充国县,和帝(公元79-105年)时置。有盐井。”又据《益州记》:“南充县西南六十里有昆井、盐井。”充国县和南充县治所均在今南部县境内。道光《南部县志》亦记载:“旧志(载),西五十里宗马寺有宝井出盐,日可易一马,人共宗之,故名(宝马井)。邑之有盐,由来久矣。”咸丰、同治年间,太平天国起义导致长江航路受阻,淮盐不能上运,川盐接济两湖地区,南部县盐产量和盐税收入大幅提升。《四川盐政史》记载,民国十八年(1929)南阆盐场有盐井18742眼,灶户3201家,食盐生产、运输等直接、间接从业人员共计3万余人,年产花盐33万余担,产量居川盐第四位,为川北首场。1938年11月,日军侵占武汉,海盐被截断,两湖人民食盐靠川盐接济,南阆盐销区扩大,承担川、陕、甘39县部分区乡的供应,盐井增至20362眼,年产花盐43万担,为南部县盐业发展的高峰期。1949年后,南部盐业经过了集体合作社生产和社会主义改造,于1963年终止食盐生产

盐业对于南部县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产生过深远的影响。盐业带动了相关行业与物资商贸的发展,沿江码头、集市与城镇日渐繁荣,南部县遂成为嘉陵江中上游三大商品集散地之一(另有广元、南充)。南部县区域经济与社会的繁荣发展仰赖盐业经济的推动。

(二)南部县食盐生产特点:传统的制盐技术

近代以来,南部县的食盐生产一直采用传统的制盐技术,大致包括勘探、凿井、汲卤和制盐4个环节。当地人称勘探盐井位置为“看地脉”。据民国时期《四川盐政史》记载:“采取地脉惟凭经验,或就成井已多、产卤甚旺之地而开凿之,初无一定标准,亦无必成之把握也。”因而,这属于经验性操作,带有很大程度的运气成分。在盐井的开凿上,南部县采用传统的卓筒井技术。卓筒井技术产生于北宋庆历年间(1041-1048年),属于冲击式顿钻凿井法,至今已流传了近千年。道光年间《南部县志》记录了卓筒井开凿的全过程,包括开井口、下石圈、凿大口、下木柱、凿小眼等程序,极为繁琐且费时费工,“通计一井之成,深约六七十丈,易则四五月,难则年余不等。”盐井开凿成功之后,下一步就是汲卤,将含盐的卤水从地底抽取出来。“上井日可取水二三十筒,中可十余筒,下则数筒而已。乃有水多而淡者,亦有水寡而咸者,苦乐于此判焉。”汲卤全靠人力操控,是一项极为艰苦的重体力劳动。井盐生产的最后一个环节是煎盐。因为南部县所产卤水浓度很低,煎制之前必须先经过“制卤”这一程序,有的以草灰铺地,淋卤于上,用日晒之,或者用桶盛灰,使卤沉淀,除其淡水

总体说来,传统制盐技术的采用是与当地自然资源条件相适应的,同时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南部县盐业经济的发展水平以及最终命运。

(三)南部县盐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南部县盐业走过了漫长的发展历程,由于存在一系列的制约因素,导致其总体特征为产量低、能耗高、利润薄、成本高。以川南富荣盐场作比较,1930年代四川盐场中以富荣东场产量最高,每年盐产量2606792担,而南阆盐场居第四,为332845担,前者为后者的7倍有余。产量的悬殊,根源于兩地不同的盐矿资源特点、地理环境与燃料供应,以及由此而来的制盐技术与生产成本的差异。首先,井盐生产需要从地下汲取卤水以煎制食盐,卤水浓度的高低对于制盐有重要影响。南部县所在区域的盐卤资源为浅层黄卤,卤水储量不高且浓度较低。20世纪30年代,富荣盐场盐卤每斤咸重三两至四两,南部县盐卤咸重仅为五钱至一两,二者的差异由此可见。

其次,四川的井盐生产皆使用火力,燃料的不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食盐成本的高低。四川各盐场使用的燃料分天然气、煤炭、柴草三种,使用天然气仅有富荣、乐山等少数盐场,其余皆使用煤炭和柴草。富荣盐场以井下钻探的天然气用于煎制,燃料易得、火力猛烈,每口盐锅一昼夜可成盐120斤。南部县本地不产煤炭,制盐所需煤炭皆须通过船从嘉陵江上游的广元运来,每口盐锅一昼夜仅可成盐二三十斤,制盐成本极高。20世纪30年代,富荣东场花盐一担成本为2元6角,南阆盐场为5元8角,后者为前者的两倍有余。成本的高昂必然导致产品缺乏竞争力,利润微薄。

最后,南部县盐井分散,连绵的山地阻碍了盐业的集中生产,机械设备不易使用。富荣盐场盐井集中,近代以来已陆续采用蒸汽汲卤、机械钻井等生产方式,并从手工工场发展到大规模机器生产,出现了坐拥数百万资金、雇佣数千工人的资本家。相形之下,包括南部县在内的川北盐场依然是人力汲卤,以家户为单位进行手工作坊式生产。民国时期各级盐务官员曾多次提出,川北盐场缺乏竞争实力,本应在淘汰之列。而实际上,南部县盐业一直顽强生存至20世纪60年代,其根本原因,在于近代以来国家一直实行的盐专卖制,保障了南部县制盐手工业的长期存续。

二、近代盐专卖制度下南部县制盐手工业的存续

国家对盐、茶、糖、酒等特定产品的产、运、销全过程或部分环节实行垄断经营的制度,称为“专卖”。在我国历史上,盐税收入一直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盐专卖制度的实施具有悠长的历史。清末民国时期,国家一直实行划区销售、税别等差的盐业制度,特别是在两次川盐济楚期间,政府大力扶持包括南部县在内的川北盐区的盐业生产。地方盐业群体也会充分利用国家政策的优势,调动各种社会资源以维持自身的生存。下文从盐的生产、运销、盐税三个方面加以论述。

(一)盐业生产方面

1. 制度保障

自清代以来,国家对从事食盐生产的灶户实行专门的灶籍管理制度,“惟灶丁为世业”,一旦划入灶籍,则世代为业,不得轻易脱离。这虽然对灶户是一种严格的人身限制,但也从制度方面保障了盐业生产群体的稳定性。

民国时期,政府通过编列井灶保甲制度,对盐场从业人员进行灶籍管理。同时,盐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对食盐的生产标准、灶户的生产资格、制盐地点、锅口、产量以及制成之盐运入盐仓的时间、统存地点等,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设置了严密的官方机构、行政人员与盐务警察来实施监督与管理。如《川北各场灶户应行遵守规则》以及《川区各场井灶户管理规则》中规定:

各灶报领门牌时,务须将温水及煎盐锅口数、每月架火次数,每次产盐斤数等项,一并呈报场署以备核发门牌。各灶领得门牌后,应在该灶重要地方妥为保存,不准离开灶房,以备查验员警必要时之查验……各灶于开煎前,应向本管售票所报明某日开煎,约产盐斤若干,请予发给开煎证,始行开煎……灶盐限于停煎后二十四小时内,尽数入垣,至如制整花制巴有余之散盐,务须合成一处,并以市秤吊过立即于盐斤登记簿上端注明,以便稽查,违则分别情形处罚。

这些政策对食盐生产者既是严格的规范和约束,对于灶户的权利和利益也是有力的制度保障,从而维护了当地正常的生产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1943年至1949年,国民政府曾经在川北盐场推行盐工社会保险制度,办理负伤、婚娶、养老、死亡及家属丧葬等5种保险。其采取由政府主导、盐工强制保险、雇主和盐工分担保险费,通过先期的筹备、三台盐工保险社试点、普遍办理三个阶段,为包括南部县在内的川北盐场盐工共计40656人办理了保险。川北盐工保险是民国时期社会保险萌芽的标志,被视为民国时期社会保障制度现代化转型的重要表现,为保障食盐生产群体的稳定性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2. 两次川盐济楚对南部县盐业的推动

近代史上有两次著名的川盐济楚,都是因突发战争导致淮盐不能上运至湖北、湖南等地,政府遂改变以往固化的食盐分区销售政策,大幅度调整盐务政策,以川盐接济楚地的食盐市场。由此,近代四川盐业迎来了两次发展的高峰,南部县盐业也在此期间获得了发展的良机,盐井数量及盐产量达至历史顶峰

清末的太平天国起义导致长江航路梗阻,截断了淮盐运往湖北、湖南等省区的运输路线。清政府打破引岸疆界,准许川盐济楚,咸丰三年(1853)五月,户部议准:“川粤盐斤入楚,无论商民,均许自行贩鬻,不必由官借运,惟择楚省堵私隘口,专驻道府大员,设官抽税。一税之后,给照放行。”不论是官盐还是私盐,一律准许贩卖,可谓清代后期盐政的一大变革,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国家政策的刺激下,川盐源源不断销往两湖市场,四川井盐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表现在产盐州县扩大、原产盐州县盐业迅猛发展、私井大量开采等方面。南部县盐业也在这一时期迎来了发展的高峰,道光年间,南部县有盐井436眼,年征课银仅775两1钱。到咸同时期,南部县盐业得到长足发展,盐井数量大幅度增长,所产食盐“除供应保九属等州县外,还在陕、甘南面增加了销区,同期在盐税上多次附加杂税,南部盐的正税及附加税每年增到六千两”

抗日战争期间,日军侵占武汉,海盐被截断,两湖人民食盐靠川盐接济,四川盐业迎来了历史上第二次川盐济楚。南部县灶户大规模启用废井、修淘病漏井眼,盐井增至20362眼、灶户有3141家、盐工8457人,盐场面积约350平方公里。盐产量逐年上升,1940—1942年每年产量均突破2万吨,为南部县盐产量的顶峰。同时,政府多次提供低息贷款,以促进盐业扩大再生产。1937年7月,四川盐务管理局为川北盐场筹借了60万元低息贷款,以50万元作为收买盐斤之用,以10万元作为“物料购买”之用,并拟定了《川北区各场盐垣借款及还款详细办法》《物料购买处组织管理规则》等规章制度,为抗战期间南部县盐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另外,食盐生产技术也不断革新,最突出的是枝条晒卤台的创行和推广。20世纪30年代,黄海化学工业研究社在四川建造枝条晒卤台,其具有提高卤水浓度、节约燃料、降低制盐成本和净化卤水的功能,随即在四川各盐区迅速推广。政府还设立了“枝条架贷款”项目,资助灶户建造枝条架。川北地区枝条架的使用最为普遍,达到了2525座,并一直沿用至20世纪60年代,对于当地盐业技术的革新发挥了重要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抗日战争期间,嘉陵江成为大后方与西北地区之间的军需物资运输动脉,南部县是其重要的中途停泊港,舟楫若织。为改善嘉陵江航道的运输条件,自1939年开始,江汉工程局奉令疏浚整治嘉陵江水道,征用民夫、船夫,用钉耙、掏链等工具开凿纤道、整治航道11。1941年嘉陵江工程处在县境内施工6处,完成纤道413340米。在红花碛、打鼓滩、古坟滩三处航漕两侧,人们用竹编三角形竹篓内装卵石作航标。1941年,工程处又在大石鸭子和深沟子两处设绞滩机,以篾绳牵引上航船舶,减轻船夫负荷。同时,国民政府交通部在南部县设立川陕甘联运处南部站,负责管理嘉陵江水运业务,主要是管理食盐的运输。南部县政府又设立船舶管理站,并颁布《南部县航道管理办法》,对于规范食盐运输发挥了一定作用

(二)运销方面

1. 划区销售政策保障市场份额

近代以来,在食盐销售方面,国家实行划区销售的专卖政策,即某一产区的食盐固定销往某些地区,其他地区的食盐不得在此销售,否则为侵越。划区销售政策是传统时期盐专卖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盐业从业者必须重视的基本准则,也是盐业群体借以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依據。这一带有浓厚保护性色彩的国家政策保证了南部县盐的市场份额,对于南部县盐业的生存具有重要意义。

清代南部盐的官定销区为甘肃碧口、陕西汉中及四川蓬安、营山、南部、盐亭、仪陇、阆中、苍溪、旺苍、南江、巴中、昭化、广元、剑阁、青川、通江等共计17县;清末川盐济楚期间,官定销区扩大至甘肃的文县、武都以及陕西南郑、宁羌等区域。抗日战争期间,南部县盐的销区进一步扩大,行销川、陕、甘三省的39县。广阔的销售市场保证了南部县盐拥有畅通的销路,为了维护食盐运销的正常秩序,国家对于划定销区的维护也是不遗余力。民国“南阆盐场档案”中,各级盐务机构强调各产区食盐应按区销售、不得侵越的记载甚多,摘录数条如下:

盐斤之配放,自应各按旧有奉定专销县份,及合销县内划定分销之乡镇,于放盐时在护运单照上详晰填明指销地点,须在指定地区以内自由行销,倘若逾越即应照单处办,以杜侵扰,而符定章。

照得盐斤运销,各有岸域,载在定章,讵近年以来,军事迭兴,匪患频仍,往往一般商贩,希图些小微利,乘间越岸运售,甲侵乙区,乙夺丙岸,实属紊乱盐法,影响运销匪浅。

案查川区南北盐,奉令各配旧有销区,并以单照限制侵越,早已转饬遂行。一面并令敕有关场署区部,严为缉禁,并派员长驻合川查禁,暨赴隆圣公司与川康局交涉,务获有效办法。

近代以来,南部县盐的销售市场曾经屡屡遭受其他产区食盐的侵销,官方一般站在维护旧有销区的立场予以处置。地方盐业从业者及其所结成的民间组织为维护自身利益,更需要借重国家的划区销售政策,而越界侵销行为必然会引发不同利益群体的互相攻伐。1947年,四川各盐场民间组织还曾订立“互不侵销、共存共荣公约”,明确指出:“本公约遵照列峰明定各区各场专案及合销配销案区地域及数量,各自尊重坚守,不得侵越”。由此可见,划区销售政策作为国家盐专卖制度的组成部分,得到了不同层面人群的认可,这对于南部县盐的长久存续具有重要意义。

2. 盐业群体维护销区的斗争

国家虽然从制度层面保障了南部县食盐有稳定的销售份额,而实际上各个盐场对销区的争夺从来都没有停止。正如黄国信在《区与界:清代湘粤赣界邻地区食盐专卖研究》中所指出,盐界并不是制度上规定的那条清晰的界线,而是一个动态的弹性的地区,交织着各盐区间的利益冲突以及市场、国家利益、地方政治三者之间的博弈。民国时期,南部县盐业的销区也屡次遭受其他盐场的侵越,地方盐业精英积极加入评议公所、川北盐业联合会、四川省制盐业同业公会等工商业组织,以严密的组织形式抵制其他盐场对销售区域的侵越,有效维护了本地盐业群体的利益。

1934年11月,淮盐侵夺本属川盐的陕南销岸,直接损害了南部县盐商的利益,由地方灶户及盐商组成的民间组织——南阆盐场评议公所迅速向上级盐务部门报告,同时联合川北其他10多个盐场以及四川盐场评议联合处、川北十二场盐业联合会等组织,阻止淮盐的侵夺行为。随后,南阆盐场也积极争取到四川剿匪总司令部、陆军二十九军司令部的支持。南阆盐场在联合川北各场向省府的呈文中写道:

徽、淮商素行捣乱,其蓄志阴谋至今实现,将使川盐行陕之定案彻底推翻……曾经前晏运使于民四年呈报部署核准……此项定案万不可轻易变更。且查筹备盐法三年期间,而以维护销场为第四之要件,早经公布在案。而川北盐场惟南阆先受其害。当此商灶困惫、盐业垂危,实因外侵内灌、有产无销所致,现正设法救济唯恐不及,突遇此淮北盐斛运入兴、汉各县,侵销川岸,遂令接近陕西之盐场胥受影响,大小之井灶歇业,远近之盐商破产,凡在川区盐业人员,莫不群起力争,共谋抵抗。

呈文中历数“川盐行陕”作为盐政之定案,“万不可轻易变更”,痛陈淮盐运陕之后南阆盐场商灶所遭受的重大打击,并表达了联合川省全体盐业人员共谋抵抗的强硬态度。盐业群体积极行动,维护了南部县盐的固有销岸。与此同时,川南自贡盐也大肆侵销通江,1935年南阆盐场评议公所向四川盐运使控诉,获得后者支持,在巴中江口镇设立查验卡,严厉查缉自贡私盐,以此阻止其侵越,力图规复南部县食盐的固有销区,使因战乱而岌岌可危的食盐运销格局得以维持。

在对食盐销岸的争夺中,南部县盐业群体以国家划区销售政策为依据,利用一切可资凭借的资源和力量,与其他盐场的侵销行为作斗争,努力恢复旧有的运销体系,以维护自身利益。

(三)盐税方面

1. 等差税保障生产者的利润

盐税方面,四川各盐场因生产实力及成本的悬殊,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国家一直实行等差税制,对川南富荣盐场征收较高盐税,而对包括南部县在内的川北盐场则征收较低盐税,以维持食盐小生产者的生存和发展。关于四川各盐场实行等差税的原因,民国的盐业从业者有如下认识:

我川中盐场则惟富荣独占地利,既有盐岩、广水,取卤较浓,复有天然火井,煎盐犹便,并且地近河流,运输便利,成本虽比海盐为重,而较川北小厂则轻。川北井灶纯在万山之中,井系人力凿成,又须晒灰淋卤,柴火煎盐,复用人工挑运达岸,成本之重,何啻天渊。以故川省盐法,向系衡量成本轻重以为等差税率,故富荣大厂取税较多,川北小厂取税较少,两好无偏,行之无弊。

上述文字准确概括了四川各盐场生产的差异以及实行等差税的合理性与必然性,这在民国时期的四川盐业领域有着广泛共识。而在不同历史时期,等差税的税率情况又有所不同,开列清末和民国时期四川各盐场税率如表1和表2:

可以看出,清末四川各盐场花盐票厘实征数目悬殊,富荣盐场合计实征每斤12文,南阆盐场仅为2.65文,前者较后者多出3倍有余。民国时期,国家盐务总局针对川盐税率复杂,票盐税轻于引盐税,重税区常受冲销等情况,按均税政策着手进行调整,把轻税率逐步提高,重税率逐步降低,并予簡化,使之不受侵越。因而,各盐场税率差距逐渐缩小。

近代国家实施的等差税政策有力保障了南部县众多盐业从业者的利益,对于南部县盐业的长期存续发挥了重要作用。

2. 盐业生产者维护等差税的斗争

盐业等差税调节和平衡了各盐场的生产与销售,但自清末以来就饱受诟病,被指责为一种带有浓厚保护主义色彩的制度,批评者攻击其不符合盐业的近代化建设进程。民国时期,国民政府数次改革盐务,最著名的是1931年新《盐法》的颁布,其主要内容是在全国范围内“破岸均税”。鉴于均税政策将对传统小盐场带来沉重打击,包括南部县在内的川北盐业从业者及其盐业组织结成统一战线,抵制新《盐法》的实施,他们纷纷向各级盐务部门呈文,其中一份呈文陈述了均税政策对四川盐业经济与民生的毁灭性影响:

今若施行新《盐法》,不分等差,不别厂岸,一律百元取税五元,则是其始也,川东北小厂与富荣同场竞卖,人必乐销富荣本轻价廉之盐,置川北本重价昂之盐于不顾,川北十二场及川东南各小场必次第消灭。其后也,富荣大厂之盐东下夔门,与淮盐竞贸于鄂北,人必乐销淮海本轻价低之盐,富荣之盐又属落后。全川盐业人民生计,瞬眼见夺于他省,其直接间接资本、劳工数十万人同受破产之祸,川局前途,何堪设想!

另一份呈文中预言,如果对日战争爆发,四川将成为民族复兴的根据地,而均税政策的实施,将对国防备战有极大妨碍:

现在强邻虎视,国战难免,能担当复兴根据之地任者,惟川省也,已为国人供认,毋庸讳言。惟既行新法……则川省之盐走投无路,同归消灭。倘一旦国战爆发,长江航运必至梗阻,而淮盐亦无法运入,盐为食料必需,一旦缺乏,必起盐荒,碍及国防。

在喧嚣一时的新《盐法》风波中,川北盐业人士积极行动,采取文电呼吁、新闻宣传等手段,阻止均税政策的实施,最终新《盐法》并未正式实施

由此可见,在民国的绝大部分时期,四川盐场保留了“分场分岸,税别等差”的传统政策,使生产实力弱小的南部盐业在国家盐政建设的浪潮中得以留存,这离不开广大盐业从业者的积极争取。相关案例既展现了国家政策在制定与执行之间的弹性,也呈现出国家与地方盐业群体之间丰富而复杂的互动,启发我们对近代盐专卖制度开展更深入的探究与思考。

三、1949年之后国家盐业制度的调整与

南部县盐业的终结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曾经大力扶持南部县盐业发展,不仅延续了以往的食盐分区销售和差税制度,还积极发放贷款、改良技术、保障燃料和物资供应、疏浚整治嘉陵江航道、改善盐工工作条件和待遇等,扶持力度之大远超以往任何历史时期,极大促进了南部县盐业的发展。同时,国家多次调整盐务政策及盐业制度,如拆并小盐灶、实行盐业社会主义改造以及最终关停盐厂,从根本上改变了南部县盐业及大批从业者的命运。

(一)合并小盐灶:改灶户为农户

如果说民国时期南部县盐业群体在制度的框架下,尚能与国家盐政展开互动和博弈以维护自身利益的话,那么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在国家强大的政权力量之下,政府一系列改革盐务的措施都得到了有力的贯彻和执行,最有代表性的是拆并小盐灶。

前文已论及南部县盐产区分布零星且散漫,绝大多数灶户皆为小本经营,盐产量低微,试以1946年南部县城关镇所属362户灶户每月的盐产量为例加以说明(详见表3):

从上表可以看出,每月盐产量在500斤以下的小灶户约占总户数的一半。从盐业管理的角度看,小灶经营不仅效率低、能耗高、管理难度大,也限制了盐业新技术的推广和使用,不利于盐业的集约化生产和发展。因而民国时期,盐务当局曾数次提出合并小盐灶的改革计划,将邻近的小盐灶合并到一处集中生产,被拆撤的灶户改业从事农业生产,以实现盐业的规模化发展。但这一计划遭到了灶户的集体抵制,他们纷纷陈述改业之后生计困难,改革计划因而作罢

1950年,国家在较短时间内就完成了此项工作,将分散及产能小的盐灶实行合并。南部县共组织集体灶1家,联营灶283家。对于卤水的收买,采取租佃、合伙投资等聚卤并煎办法。联营生产推动了盐业的发展,如城关场务所祥华灶自联营后,产量由原来每月72担增加为89担。为发挥集体生产的优越性,政府在贷款方面也予以大力扶持,在1950年至1952年的47.378万元贷款中,首先照顾联营灶购存燃料、修淘病漏井、改良设备,凡修建塔炉灶、枝条架等都以联营灶优先

合并小盐灶的顺利推进,有赖于强大的政权力量支持,也与此时的土地改革密不可分。1949年,南部县灶户2481家,盐工7000余人。1950年兴办集体灶和联营灶之后,灶户仅剩1004家,超过一半的灶户退出盐业经营,盐工数量减至4033人。从盐业转出的灶户和盐工数量大致约4000余人,全部转入农业生产。对于历来从事盐业的地方群体来说,骤然脱离赖以安身立命的食盐生产,确实是一个巨大的转变。为了妥善安置这一批盐业人员,政府对他们转业之后能否从事农业进行了细致的调查,仍以城关场务所为例,抄录部分调查表如下(表4):

档案记载的城关场务所被拆并的27户灶户中,可转业务农的仅有3户,其余24户均需增配土地。南部县盐区的土地改革在1951年2月至5月开展,与拆并小盐灶工作相并而行,一批灶户和盐工脱离盐业,转入农业生产。

从理论上来说,集中生产有利于改良技术、降低能耗、提高效率,促进盐业的集约化生产。但就实际的情况来看,由于小灶经营对于保证民食及维持就业具有重要作用,再加上经营管理不善等因素,导致联营灶并未维持太长时间。正如1955年四川省盐务管理局对这一政策的反思:“过去由于对川西、北盐场的作用认识不足,1952年冬至1953年春曾裁废了一部分井灶,1953年粮食统购统销后,食盐供应紧张,又将已裁废的一部分井灶启复,造成不少浪费,并在群众中留下不良影响。”这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传统家庭手工制盐业的生命力及其存在的合理性。

(二)社会主义改造:从家庭手工业到国营盐厂

20世纪50年代中期,全国范围内掀起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此背景之下,南部县盐业也开展了社会主义改造,以往个体私营性质的家庭手工制盐的方式被改造为集体经济性质的农盐合作社,不久整合为国营盐厂。延续上千年的南部县盐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变革,盐业的个体生产模式从此退出历史舞台,统一纳入国家计划管理范围。

1956年,四川省盐务管理局发布《对盐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意见》,指出:“南阆……井灶分散,卤源有限,成本高,规模小,今后降低成本,增加生产,都有困难,基本上不可能发展成为机械化的工业,应逐步将其改造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盐合作社。”根据这一指导意见,当年11月至12月,南部县开展了盐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组建农盐合作社或小组。当地盐务机关和政府部门进行了详细的筹划,并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动员工作。当年11月中旬,县政府首先组织了一批盐务工作骨干人员,召开了盐务工作会议,学习相关的方针政策及工作的步骤和做法。各区委和乡支部积极投入工作,先召开支部扩大会、社委会,然后召开盐工、灶户大会,再召开小型座谈会,以统一认识、扩大影响。针对盐工和灶户的思想顾虑,各区委和乡支部开展形式多样且具有针对性的宣传鼓动工作,采取黑板报、山顶广播、街头讲演、张贴标语、个人摆谈、相互串连等多种形式进行鼓动。“对于思想转变困难的灶户,采取亲连亲、人连人、知心人说知心人等方式,发动他们报名入社。”至1956年底,南部县建成农盐合作社123个,食盐生产小组182个,灶户和工人都入社为社员,完成了盐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8年,在全国范围内“大办工业”的背景下,根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恢复和发展小盐场生产”的精神,南部县的农盐合作社和生产小组被整合为28个地方国营盐厂,分布在全县59个乡境内,共有职工7438人。盐厂初建时,有活井10961眼,日汲鹵水681260担,月可产盐26525担,枝条架1351座、4297排,储卤楻桶4606个,煎盐锅4214口,塔炉灶168座,煎盐点449个,有固定资产502803元,流动资金98990元,食盐生产具有相当规模,为当地重要工业部门

(三)走不出的困境:南部县盐业的终结

总体来看,自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之后,特别是建成盐厂之后,南部县盐业就每况愈下。原因有如下几方面:首先,生产成本不断攀升。成本高昂一直是制约南部县盐业发展的首要因素,而在1960年之后更为明显。1962年7月,原煤每吨由38元上涨为51元,其他如桐油、铁锅、斑慈竹、麻索等材料的价格都较之前有所上涨,这一阶段制盐成本及食盐价格可见下表(表5):

可以看出,10余年间南部县制盐成本逐年攀升,而食盐公收价格却相对稳定。1962年每担盐生产成本上升至13.36元,而公收价只有10.94元,每担亏损2.42元。1961年盐厂总产值仅13万元,各厂欠国家贷款314.47万元,欠工人工资13.49万元。亏损如此严重,盐厂难以为继。

其次,銷售区域日渐缩小。新中国成立之后,交通运输条件不断改善,公路及铁路运输更为便捷,自贡、五通桥等地质优价廉的食盐运销川内各地,南部县盐的销售区域日趋萎缩,如1954年成绵段铁路通车后,南部县盐不再行销广元、昭化两县;1955年绵广段铁路通车后,巴中、旺苍、南江三县以销自贡盐为主。自1958年起,南部县盐不再行销外区。1961年之后,自贡、青海等地食盐陆续调入南部县,供应当地销售

再次,盐厂职工不断被抽调。在全国农业掀起“大跃进”以及“人民公社”的历史背景之下,南部县农业遭遇严重困难,粮食大幅度减产。为支援农业发展,政府从各部门抽调人员,投入粮食生产。1960年,南部县盐厂精简3689人,下放支援农业。1961年职工减为1803人,1962年再减员1583人支援农业,盐厂仅有职工220人,无法维持盐厂正常运转。其间,盐厂产量急剧下滑,如下表(表6)所示:

最后,社会主义改造加速了南部县制盐手工业的衰落。南部县盐业本属于乡村传统手工业,实力弱小、利润微薄,在以往个体私营阶段,尚能凭借灶户的艰苦努力予以维持,而在社会主义改造之后,盐业相继纳入集体和国有经营,灶户不再拥有生产和管理的自主权,积极性降低,再加之盐厂经营管理不善等因素,盐业迅速走向衰落。

1962年9月14日,经南充专署批准,停办南部县盐厂,但仍保留了石泉、建兴、盘龙、安坝、大王、黄金等地的食盐生产。1963年4月,南部县各盐厂全部停办。南部县制盐手工业生产历史彻底终结。

四、结论:专卖制度对乡村传统手工业的重大影响

近代以来南部县盐业发展、繁荣、衰颓、终结的历史,与国家专卖政策的实施和调整有着密切的关联。晚清民国时期,国家在盐的生产、运销、税收方面的一系列制度,成为南部县盐业存续的重要保障,即使面临外部激烈的竞争,仍然能够依靠制度的力量以及盐业群体的积极活动,努力争取发展的空间。而在1949年之后,南部县盐业由家庭手工业改为国营盐厂,直至最后停废,国家以强有力的政权力量,彻底改变了南部县乡村制盐手工业的命运。可以看到,近代以来的南部县盐业,对于制度有着极强的依赖,其发展轨迹亦随着制度的调整而改变。从专卖制度入手,能够对南部县盐业的存续和终结有更清晰、更深刻的认识。

笔者认为,在近现代中国经济发展史中,盐、茶、烟、糖业等是一类较为特殊的手工行业,因国家专卖政策的倾斜和保护性措施,这类手工业获得了国家相当程度的扶持,而在突发战争的特殊时期,国家强力推行专卖政策,更加促进了这类行业的发展。如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对茶叶、桐油、糖业、猪鬃、生丝等货品实施战时统制政策,对于大后方特种手工业的经营方式、生产规模、产制技术、产品运输路线等方面均产生了巨大影响。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制度的变革以及专卖政策的调整,更是从根本上改变了这类行业的命运。可以看到,国家专卖政策对于盐业等传统手工业有着重大影响,这为近现代乡村手工业的存续提出了一个全新的、引人深思的理由。乡村手工业与国家专卖政策的结合,也使这一领域呈现出更为丰富的研究层次和更广阔的研究空间。

(责任编辑:王放兰)

Research on Rural Handmade Industries in Modern China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onopoly System:Take the Salt Industry in Nanbu County as an Example

YANG Tianhua

Abstract: Rural handmade industry has an important impact on loc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The long-term existence of modern Chinese rural handicraft industry has become the consensus of the academic community.The focus of the debate is on the dynamics of the continu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handicraft industry.The article responds to this issu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ational policy.By examining the status of traditional salt production in rural areas of southern Sichuan Province in modern times, the article analyzes the impact of the monopoly system on the production, distribution and taxation of salt industry, as well as the changes and end of salt industry in southern county due to the adjustment of national policies after 1949.The article believes that in the modern rural traditional handicraft industry, salt, tea, tobacco and sugar are a special type of handicraft industry controlled by the national monopoly policy. Because the national finance and taxation are closely related, this type of handicraft industry has obtained a considerable degree of national support to ensure its long-term survival, and its development trajectory is quite different from other handicraft industries. The research in this paper presents a brand-new and thought-provoking reason for the survival of modern Chinese rural handicraft industry, which has certain enlightening significance for the research of monopoly and rural handicraft industry.

Key words: monopoly System;state policy;modern rural handmade industry;Nanbu County;salt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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