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于“互联网+”的校企合作“带薪实习
——就业”模式构建研究*

2021-04-22

大众文艺 2021年6期
关键词:音乐学院毕业生基地

(湖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湖北黄石 435000)

一、课题研究背景

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随之“互联网+”的相关创新创业行动在各行各业和各高校蓬勃开展。作为专业建设试点的湖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需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促进学校和社会紧密合作。同时,音乐学院已经开展了六年的校企合作和“带薪实习——就业”基地建设,在合作顺利的现状下有许多需要研究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基于此,教学研究项目《基于“互联网+”的校企合作“带薪实习——就业”模式构建研究——以湖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为例》应运而生。

二、课题研究方法

(一)实验研究法

分别在实习(就业)基地与2015级实习生进行试点和2016级实习生铺开进行职业能力+岗位能力课程学习培训,为课题的研究带给第一手资料;对各个阶段的研究不断地进行计划、总结、研究、修正,使课题研究更加科学、规范、合理。

(二)经验总结法

2018年、2019年我院多次前往浙江永康天目琴行进行实习检查和总结,不仅加强学院和实习(就业)基地紧密的日常联系,而且有效了解到实习生的基本情况以及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反馈情况,课题组不断地把这些情况加以总结,把获得的经验加以提炼,从而为课题的研究提供更好地支撑。

(三)数据统计与分析

通过访谈音乐学院2019届毕业生邓学林、2019届毕业生魏静、2015届毕业生胡珍、2015届毕业生高冬雪等在浙江天目琴行的工作经历,以及统计湖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8年——2019年在浙江天目艺校实习人员的基本情况:2018年音乐学院前往永康琴行的实习生一共13人,分别为:1501班唐仲赫(声乐)、赵晓涵(声乐)、李园(声乐)、杨钰婷(声乐)、1502班储斌(声乐)、王府(声乐)、邓学林(声乐)、肖思迪(钢琴)、魏静(钢琴)、付大卫(架子鼓)、张家豪(电吉他)、1506班刘昭君(舞蹈)、胡慧(舞蹈)。天目琴行解决实习生实习期间的住宿,餐食费用。实习待遇每人一个月1200元。琴行在实习期间给学生们安排了80节听课,60节陪练的任务。(2019年音乐学院前往永康琴行的实习生一共16人,其中男生八人:华博文、钟炜、谷正午、李东、黄子旋、罗亮、华涛、陈鹏;女生八人:龚伊琳、邵仕萱、徐晨、陈心悦、石星、焦玲玲、李玲、石佳惠。)形成了实习与相关就业信息、实习转就业薪资的可视化分析图。

三、课题研究内容

本课题以湖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5级和2016级学生为实验与研究对象,对音乐学院毕业生的职业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学院人才培养职业能力课程体系、企业对人才能力四个方面进行系统研究。成果的框架(如图1)是创建合作工作组,共商共建人才培养机制,共享人力资源,开发企事业单位职业能力和岗位能力教育资源为学院教育所用、完善应用能力课程体系、充实职业能力课程师资、实现各参与主体协同培养人才。其次,创建新的实践教学体系,充分整合学院、企业、学校资源,构建学生高水平就业实践平台,使之成为本科音乐学人才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支撑。最后,依托该平台,通过计划内培养和企业课程教学,提高本科音乐学人才的职业素养、学科视野和就业能力。

经过实践和研究,形成成果如下:

图1 研究成果框架图

该成果认为“互联网+”的校企合作“带薪实习——就业”模式构建应从创建多层次立体化实践教学体系、创建职业课程培养体系、打造专业实践平台、创建以“学院+互联网+实习(就业)基地”培养模式,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如图2)五个方面解决毕业生由于职业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不强所导致的不适应社会需求或适应周期长、学院人才培养过程中职业能力课程体系不完善、岗位能力课程师资不足、学院和实习(就业)基地合作松散、资源共享不充分问题。

以学院与企业共商共建的人才培养方案为核心,不断完善课程体系,以教育专业课程群、学科专业课程群、教育实践课程群、创新创业课程群为模块组成的实践教学体系。通过“互联网+”课程信息化、微课资源建设,线上与线下融合,满足互联网时代学生能力培养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设计管理课前、课中与课后的教学环节,职前与职后能力培养相衔接,依托数字资源构建立体化教学空间。

图2 渐进培养方式

首先建立培养学生专业能力素养、基本技能、创新思维、就业基础;其次系统培养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满足人才能力需求;再通过企业实战平台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就业能力;最后达到培养一批具备就业能力的学生,提高就业能力的总体目标。基于此培养方式,学院拟定了与企业合作的工作小组章程。

四、成果的创新之处和应用前景

(一)成果的创新之处

1.培养模式与路径新——通过建立“学院+互联网+实习(就业)基地”,加强学院和基地紧密的日常联系,实现双方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的全程融合,协同培养。

2.职业能力+岗位能力课程(慕课+微课)模块新——通过建立“学院+互联网+实习(就业)基地”,加强学院专业课程和基地企业职业课程的融合,协同培养。

3.协同培养理念新——以“互联网+”思维指导网络平台建设与音乐学院课程建设,以技能为核心,凸显课堂为主体,企业职业能力课程(慕课)与岗位能力课程(微课)为两翼,即“一体两翼”运行机制。

4.运作机构院企“合作工作组”机构与职能新——通过院企联合建立“合作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能,形成稳定的运作机构,有力保障“学院+互联网+实习(就业)基地”模式稳定、高效、长效运行。

(二)成果的应用前景

加强学院和实习(就业)基地紧密的日常联系,实现双方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全程融合,协同培养;形成学院人才培养的职业能力和岗位能力课程模块,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和方式,提高毕业生职业能力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进而提高就业能力;形成保障模式长效、高效运行的稳定的运作机构;以湖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及其实习(就业)基地为实验对象,形成可推广使用的实验成果。在目前音乐学专业毕业生在中小学就业不乐观的形势下,各地方高校音乐院系可以和庞大的社会音乐教育产业开展人才培养密切合作,面向该领域输送毕业生,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又提升毕业生就业率,实现校企共商共建共享,合作共赢。

五、成果有待深化和完善之处

如前所述,院企合作模式能够整合学院与实习(就业)基地两方面教育资源,弥补学院与实习(就业)基地各自的劣势,实现优势互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够培养出素质全面、综合能力强、具有就业竞争力的学生,进而提高就业能力。但这种模式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和发展:

(一)在学院和企业分别建立专门的院企合作管理机构

高校是院企合作的主体,担负着人才培养和学生管理的重任。为保证院企合作的不断深入和可持续发展,音乐学院应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如,在音乐学院设立专门的院企合作管理岗位并配置专门人员,协调学院与企业的管理工作。对于企业而言也是如此,设立专门的院企合作管理人员,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实时沟通,充分保证双方合作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二)院企合作从本科层次逐渐深入到研究生层次

在本科人才培养的院企合作基础上,开拓研究生合作培养模式,将院企合作引向更高层次。湖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是硕士学位授予点,尤其是近几年大力培养专业型硕士人才,对专硕型人才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要求较高。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对高层次人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在下一步的院企合作模式研究中应该将目光投向试点高校的研究生,并逐渐推广到其他高校。

(三)创建特色品牌

2018年,教育部等部门指出,开展院企合作应充分“调动院企双方积极性,实现共同发展”。实践证明,“学院+互联网+实习(就业)基地”的院企合作稳定向前发展的根本是“双蠃”。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前提下,树立湖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实习(就业)基地品牌,与诚信且有实力的优质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努力提升学校和企业知名度,同时积极配合企业建设,在企业中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以点带面,进一步扩大院企合作模式在学校的广度和深度。

猜你喜欢

音乐学院毕业生基地
9岁的高中毕业生
流翔高钙为党建示范基地锦上添花
音乐学院概况
音乐学院简介
浙江音乐学院举办2021新年音乐会
你根本不知道,这届毕业生有多难
一个没什么才能的北大毕业生
我的基地我的连
星海音乐学院六十华诞公告
最“叛逆”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