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平台经济下劳动者职业安全探究
—— 基于对北京X站点外卖骑手的劳动社会学调查

2021-04-19涂永前谢文曦

关键词:骑手站点商家

涂永前,谢文曦,熊

(1.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北京 100872;2.中国卫通集团人力资源部, 北京 100870;3.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北京 100872)

一、引 言

伴随着“互联网+餐饮”的发展,中国进入“新餐饮”时代。数据显示,我国已有45.4%的网民使用过网络外卖服务,网络外卖用户规模高达3.6亿①参见:美团外卖等互联网平台带来行业巨变 中国进入“新餐饮”时代[EB/OL]. [2018-06-25]. http://paper.people. com.cn/rmrb/html/2018-06/25/nw.D110000renmrb_20180625_1-17.htm。。随着外卖行业蓬勃兴起,外卖从业人员的数量也直线增加。据统计,“饿了么”“美团外卖”“百度外卖”三家外卖平台的注册人数超过400万,其他众包物流平台的兼职外卖小哥有300多万,全部累计达700万人②参见:外卖经济如何影响你我生活?[EB/OL]. [2017-12-14]. http://www.xinhuanet.com//fortune/2017-12/14/c_112 2113096.htm。“百度外卖”于2017年8月被“饿了么”收购,于2018年10月正式更名为“饿了么星选”。。

同时,外卖骑手发生交通事故的新闻也层出不穷。2017年1至10月,大连市120共接到交通事故呼救1 500多起,其中送餐小哥车祸伤亡200多起③参见:今年外卖小哥车祸伤亡200多起[EB/OL]. [2017-11-17].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jM5NjUwMTQ 0MA%3D%3D&idx=3&mid=2653315369&sn=3cccb7c5814bb2b307f34a6650a9e959。。2019年上半年,南京市交警部门共查处快递、外卖骑手各类交通违法13 838起,外卖、快递骑手违法发生率是普通非机动车的近10倍,违法总量突出④参见:南京:外卖、快递骑手注意啦!今后要做到这“六统一”[EB/OL]. [2019-06-25]. http://jiangsu.sina. com.cn/news/2019-06-25/detailihytcerk9152136.shtml?cre=tianyi&mod=pcpager_news&loc=26&r=9&rfunc=100&tj=non e&tr=9。。高违法带来交通事故频发,外卖骑手作为非机动车辆驾驶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会影响自身安全,还会威胁到其他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到目前为止,关于外卖骑手此类群体的研究十分有限。在中国知网搜索“外卖骑手”只有37项结果,其中媒体类刊文占了27篇。在其余的学术文章中,有的学者从社会学出发,探讨骑手的社会适应[1]、融入[2]以及男性责任劳动[3],有的则基于劳动关系学科,关注骑手的身份难题[4]、薪酬模式[5-6]、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保障[7]等。总体来看,关于外卖骑手的研究时间以近两年为主,这也反应了这一群体近年来发展和壮大的现实情况,但相比于外卖骑手的数量,学术上的研究数量远远不够。从外卖骑手职业安全方面来看,现有研究也过于简单,没有系统的方法和理论作支撑。

二、劳动理论基础及相关研究述评

(一)资本控制与主体回应:劳动过程理论回顾

马克思第一次将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分析置于科学的基础之上,并提供了主要的概念和工具。他认为,劳动力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只有在劳动过程中表现、发挥出来,才能从原本的“劳动能力”成为实际的劳动。当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发挥作用时,不仅能再生产出劳动力自身的价值,而且还能生产出一个超额价值,即剩余价值。因此,资本家就是通过对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的监督、管理和控制,最大限度攫取劳动者的剩余价值。

1974年,哈里·布雷弗曼(Harry Braverman)出版《劳动与垄断资本》一书,打破了继《资本论》后,“没有按照马克思所采用的方法来论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后续著作”的局面[8]。布雷弗曼继承了马克思的批判意识,将工作场所视为阶级对抗的场所。他认为,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中的控制方式有两种——工匠控制和管理控制,前者代表工人对生产知识的掌握和对劳动过程的控制,后者则是借助以泰勒制为代表的科学管理,摧毁工匠传统,使劳动过程不再依靠工人的技能。布雷夫曼将概念和执行的分离视为科学管理最关键的原则。资本通过资本主义生产分工和科学管理方式,尤其是概念和执行的分离,使得少数管理人员掌握概念活动,而工人逐渐被降格,最终导致资本从工人手中夺得对劳动过程的控制权。

布雷弗曼的研究引发不少批评,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布洛维。布洛维认为布雷弗曼只关注工作的客观层面,却忽视了工人的主体性,即自发的认同[9]。布洛维研究了垄断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中三种制造认同的机制。一是推行计件工资制,以吸引工人加入到“赶工游戏”中,将管理者与工人之间的冲突转化为工人之间的竞争。二是建立内部劳动力市场,使劳动的价格和供给可以由工厂内部的行政规则和程序管理。内部劳动力市场的存在,可以提供工人在工厂内部流动的机会,减少工人与低层管理者的冲突。三是建立内部国家,主要表现为在公司内部建立集体谈判制度和申诉机构。集体谈判虽然是一种阶级斗争的形式,但在公司的协商框架内,双方只是围绕细枝末节进行协商或斗争,资本主义的所有权关系和控制已然被工会所认同。

(二)平台经济下劳动关系的界定

对平台经济或共享经济下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依照传统劳动关系认定的基本原理,其中普遍采用的是从属性特征,它是判定一种社会关系是否为劳动关系最重要的依据,包括人格上的从属性、经济上的从属性和组织上的从属性,强调雇主对雇员的控制。目前国内学界对平台劳动关系的认定争议较多,司法实践上也出现“同事不同判”的现象①在“e代驾”系列判例中,法院认定“e代驾”司机与平台公司之间的用工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但是在涉及“e代驾”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存在不同的法院认定结果。。以网约车为例,苏庆华[10]认为平台与平台司机并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没有说明是何种关系;彭倩文和曹大友[11]、王天玉[12]则明确了二者之间为劳务关系;吴清军和杨伟国[13]认为对于在线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与共享经济平台是雇佣关系;常凯[14]认为雇佣关系在互联网经济中依旧是基本用工形式。还有的学者主张将网约车司机纳入第三类劳动者[15]或“类似劳动者”[16],给予网约工倾斜保护与不倾斜保护之间一定程度的倾斜保护[17]。国外研究方面,Smith和Leberstein[18]、Brown[19]认为平台与劳动者存在雇佣关系,这与2015年美国加州劳动委员会(California Labor Commissioner’s Office)就“奥康纳诉优步”案的裁定结果一致,即Uber司机与Uber存在雇佣关系,司机是该公司的雇员(Employee),而不是Uber公司一直主张并得到一些学者[20-21]支持的独立合同工(Independent Contractor)②参见: O’ Connor v. Uber Technologies, Inc., No. C-13-3826, N. D. CA, Mar.11, 2015, (Order Denying Defendant Uber Technologies, Inc.’s Motion for Summary Judgment) [EB/OL]. [2019-06-25]. https://www.cand.uscourts.gov/EMC/ OConnorvUberTechnologies。。还有的学者,如Harris和Krueger[22]认为美国现有法律难以定义在线零工经济中的工作关系,对于那些处在雇员和独立承包商之间灰色地带的人,可以称之为“独立工人”(Independent workers)。

(三)物流业快递员研究

关于外卖骑手类似群体的研究,学者着眼于整个物流行业上,涵盖自行车邮递员(Bicycle Messengers)、快递员(Couriers)、包括报童(Newspaper Boy)在内的各行业送货员(Delivery Workers)等。研究内容涉及劳动关系、安全事故及导致伤害的因素等。1944年,美国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根据相互经济关系裁定,专职报童是出版商的雇员①参见:NLRB v. Hearst Publications, Inc., 322 U.S. 111 (1944) [EB/OL]. [2019-06-25]. https://supreme.justia.com/cas es/federal/us/322/111/。。在互联网还未完全发展的年代,邮递员的工作看起来相对简单,从一个地方拿到包裹或信件送到另一个地方。邮递员的“投递点”,是通过双向无线电、寻呼机、移动电话与顾客联系的。大多数公司都有一个中央控制中心,从需要送货的企业或个人那里接受订单,然后通过无线电和移动电话把工作分配给邮递员。为了合理的分类任务,控制中心必须对快递员定位[23],这与如今平台经济下对外卖骑手信息追踪的思路是一致的。平台经济下,借助于互联网技术整合寄递流程,快递公司总部已实现对加盟商的“统一管理”,这种管理模式对加盟商层面的劳动关系产生“破壁效应”,进而对快递员工作时间、工资等核心劳动权利产生了“反射性损害”[24]。城市快递员工作量大,呈现出整体过劳的趋势[25]。与其他行业相比,快递员的受伤率更高,主要原因是与机动车相撞以及为了避免与机动车和行人相撞而发生的意外[26]。同时,身处服务行业,他们还需面对精神上的压力[27]。

(四)本文的研究方法、路径及可能创新

研究过程主要采用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分析法、访谈法和案例分析法。在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海淀区五道口X站点的外卖骑手进行访谈,深入了解其现实工作状况和影响安全的因素,归纳出当下外卖骑手在劳动控制、职业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研究目的是探究影响外卖骑手职业安全的因素及其影响路径,并确定资本和消费者在这一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保障这一群体的职业安全,其创新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研究内容的创新。以往关于职业安全的研究,多聚焦于传统行业,如建筑、制造、煤矿等,集中于特定类型的劳动者,如农民工、生产工人等。本文聚焦于新兴的外卖配送行业,针对的人群也是平台经济下的外卖骑手。二是研究视角的创新。以往关于职业安全的研究多基于安全工程、心理学、经济学等视角,以解决提高劳动者职业安全、指明职业安全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等问题。本研究以劳动关系学科为基础,在劳动控制理论基础上,构建关于外卖骑手职业安全行为影响因素的解释框架,为企业管理与决策、政策制定提供依据,更好地保障这一群体的职业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三、外卖骑手职业安全影响因素考察

资本与劳工围绕劳动过程进行的控制与反抗,是劳动过程研究的核心议题[3]。本文以劳动过程中“控制―反抗”为分析框架,探讨在外卖骑手的劳动过程中,资本是如何通过技术对外卖骑手进行隐形控制,外卖骑手又是如何反抗,以及这种控制和反抗对外卖骑手职业安全的影响。

(一)主体特征

1.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特征

(1)雇主、劳动者及其主体特征

目前外卖配送行业的用工模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平台自营,这一部分的骑手数量在不断减少,比重也很低;第二种是外包骑手,即平台将外卖配送业务承包给第三方公司,由外包公司进行骑手招募和管理;第三种是众包骑手,众包骑手不需要和任何单位或公司签订合同,只需在平台APP上注册即可成为平台骑手,这一部分人群基本为兼职。X站点是某外包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五道口的站点,主要负责对骑手的管理,包括宿舍管理、质控、处理意外情况等。此外,站点也要接受平台的数据考核,以此决定站点的营收。

X站点的骑手全部为男性,年龄主要在25岁至35岁之间,多为青壮年。教育程度多为高中学历,婚姻状况方面多为未婚。站点内均为外卖骑手。骑手多来自五湖四海,尤以附近省份为主。

骑手从事外卖配送工作的主要原因在于收入。他们不考虑配送单价是否合理、工作强度是否过大,只在乎月跑单数和最后收入。虽然身处城市,但骑手日常花销基本很少,除了家庭原因外,大部分骑手是为了积攒资金以备未来发展。这也与骑手对职业的认可程度有关,几乎所有的骑手都表示不会将外卖配送作为自己永远的职业。对于未来是否会留在北京等大城市发展这个问题,虽然一些骑手明确表示“挣够钱就回家”,但还有很多骑手表示持观望态度。他们渴望留在大城市,却不知如何才能留下。

目前,尽管人社部门已经认定外卖骑手之类的快递人员为正式职业类型,但是还是存在一部分对外卖骑手存在一些极端态度,一种是歧视,另一种则是对其进行煽情式的解读,赋予其悲情角色。但在外卖骑手看来,吃苦意味着拥有通往高薪的阶梯,而社会和平台所宣扬的“自由”更像是意外的礼品,并非他们工作的主要目的。此外,由于骑手对高薪资的追求,他们会刻意避免与外界的冲突,不会主动惹起事端。

(2)“资本―劳动力―商家―消费者”的四方关系

服务行业是一种与消费者面对面的、注重仪态与语言交流的行业,绝大多数服务型企业也都是情感交流密集型企业。服务业最大的行业特点,就是形成了以“关系取向”为中心的“劳动力―资本―消费者”三方主体关系[28]。但与传统服务业构建的“资本―劳动力―消费者”三方关系不同,在平台经济的外卖配送行业中,商家也是骑手劳动过程中重要的主体之一,形成“资本―劳动力―商家―消费者”四方主体关系:消费者通过平台软件在商家处下单,商家负责出餐,站点招募的骑手负责到商家处取餐,并按照平台的要求进行配送。在骑手的劳动过程中,商家出餐速度直接影响配送时间,进而决定骑手在配送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大小;商家餐品质量有时也会影响消费者对骑手的评价,进而通过用户评价系统影响其收入。

2.从属劳动

从性质上来看,劳动关系是一种从属性的雇佣关系[29]。在传统劳动关系中,一旦劳动者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服从雇主的管理,在雇主的监督下提供劳动。从属性有“二分法”[30]和“三分法”[31]之说,“二分法”即人格的从属性和经济的从属性,“三分法”则是在前者的基础上增加组织的从属性。

以X站点为例,骑手与承包商签订合同,表面上是接受站点的管理,但在工作时,他们必须按照平台要求,身穿平台工作服进行配送服务。在顾客眼中,骑手代表的是平台。骑手看似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但对于外卖骑手来说,每一个站点都有配送区域,核心区域与外围区域之间的距离基本不会超过5公里,而且配送范围还会由于恶劣天气而缩减。因此对于骑手来说,其工作场所不是单一固定的点,而是相对固定的区域。工作时间上,虽然外界一直以“自由”描述配送工作,但在X站点,骑手在工作时长和时段都有明确规定。站点要求每一位外卖骑手每天出勤时长至少为8小时且每天接单数量至少为15单。如果接单量达到要求,但工作时长不符合规定,只算出勤半天,反之亦然,且首末单之间的时差必须超过5小时。站点虽然没有规定固定的工作时间,但对工作时长提出了明确要求。骑手的工作任务看似很简单,即到商家取餐,将餐品送到顾客手中,但平台和站点不仅重视劳动结果,也对劳动过程提出了要求,包括进行验餐、注重服务态度等。骑手的劳动过程也会影响劳动结果,进而影响到站点的数据考核和平台的营收。

3.正式劳动关系的弱化

在平台经济发展过程中,其呈现的基本格局和趋势是:平台+小微企业/个人化。一方面,平台型企业的发展规模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平台上的经营主体却越来越小微化[32]。随着平台经济发展,兼职劳动、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形式日益增多,劳动关系日益碎片化和去劳动关系化。

以X站点为例,虽然每位骑手都与站点签订了合同,但并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劳务合同或者配送服务协议之类的劳务合作协议。在骑手与站点签订的合同中,除了明确规定协议期限,骑手服务报酬的标准、方式和时间,购买的商业保险、医疗费用给付和解除与终止合同的条件等基本内容外,还规定外卖骑手的责任和义务为,按互联网配餐平台作业指导和相关服务标准提供合格的服务直到完成要求的结果,服务要求涵盖验餐、仪容仪表、礼貌用语、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的赔付等。而站点(外包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则是,依据互联网配餐平台作业指导对骑手提供建议指导,在骑手作业前按规定对其进行技术交底,下达配送服务的安全、品质和服务过程标准。虽然该合同为骑手与站点双方签订的合同,但二者的责任义务都受到平台的规范,站点需要在平台的“作业指导”下指导骑手,而骑手必须按照平台的“作业指导”及其“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二)劳动过程中的隐形控制

1.劳动过程介绍

全职外卖骑手由站点负责招募与管理。在签订合同、配置骑行工具和服装后,骑手便可开始工作。在实际劳动过程中,其劳动时间和劳动定额需满足站点的规定。外卖骑手的订单由系统派单和抢单两方面组成。对于外卖骑手,系统派单必须配送,如果骑手一直不接收系统的派单导致某一单被商家或顾客取消,平台会对站点罚款2 000元。

在劳动过程中,外卖骑手除了接受平台和站点的指导、履行基本的配送服务规范之外,有时还需要满足消费者的额外要求,如“带把粉红色的剪刀”“画一只兔子”等(骑手D某和E某)。消费者对骑手提出额外要求的渠道有两个,一个是直接电话沟通,消费者可以借助平台APP直接看到外卖骑手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在技术支持下一键呼叫;另一个是在平台APP下单时,通过商家留言提出要求。一些消费者会以“不带就给差评”等方式强化额外要求,实现劳动过程中的显性过程控制。

2.隐形的控制

(1)劳动过程中的控制

调研发现,外卖骑手不仅接受站点的直接管理和约束,也要接受平台直接或间接的监控。在下单至订单送达期间和之后,消费者可以对骑手进行实时监督和评价,形成对骑手隐形的劳动控制。

以X站点为例,每一位骑手都会下载平台APP,软件商会显示骑手的状态(在线、下线或忙碌),可以看到以往的历史接单、数据统计等。以昨天、本月和上月为分段,分别显示每一位骑手在顾客满意率、配送准时率、平均配送时长、配送单量上的站点排名。在工作过程中,骑手被派单或抢单成功后,站长可以从后台系统看到每一位骑手的实时数据,包括接单、骑行路线和送达情况等。劳动关系学者吴清军和杨伟国认为平台经济下控制变得碎片化了,只要劳动者不接单,平台对其就没有任何控制[13],但对于外卖骑手来说,在线时长和时段有明确要求,且在线时只要被系统派单,就一定要完成工作任务,虽然每天拥有三次转让派单的机会,但总体上来说,系统派单是强制性的。除了对骑手工作态度、工作绩效提出要求外,平台还通过科技服务,对每一位骑手在劳动过程中的位置、工作路径等进行实时监控。站点管理者无须现场监控,只需通过后台数据就可以观察每一位骑手的工作情况,实现精准的量化管理。平台则会基于数据,包括配送单量和准时率、顾客满意率、送货距离等对站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会直接影响站点的区域评比,进而影响站点绩效和收入。

除了平台和站点外,消费者亦可以看到接单骑手的姓名、联系方式、接单后的状态,包括“是否已到店”“距离自己还有多远的距离”等。这是平台经济中值得注意的现象,平台依靠客户评价系统在下放传统雇主的监督控制权。基于“客户是上帝”的思想,平台让消费者衡量骑手的工作质量和结果,通过评价系统管控骑手,进而影响骑手收入。因此,对劳动者的监控水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高,因为工作是随时可见的[33],而且没有成本。平台经济声称它将劳动者从监管中解放出来,但它只是将监管控制权转移到了智能手机应用程序和消费者身上[34]。

(2)经济控制

目前外卖配送行业实行的工资制度为限时计件工资制,即在既定配送时间内,单价*单数。以X站点为例,公司实行阶梯型计件工资制度,没有底薪。除基本工资外,遇到恶劣天气和骑手上夜班或大夜班时,每单都会有补助①每个站点都会有早班、午高峰班、晚高峰班、夜班和大夜班,具体时间划分会根据站点配送的区域特点有所不同。以X站点为例,早班是7:00―9:00,中午高峰期是11:00―14:00,晚高峰期为17:00―20:00/21:00(根据季节变动),夏天站点会有大夜班,时间为:24:00―2:00。。与计时工资相比,计件工资看似可以提高劳动者的公平感,但也会加剧劳动者之间的竞争,其在劳动质量控制、劳动强度计算、中间剥削制度、劳动时间延长等方面都更胜一筹[35]。单价完全由平台和站点决定,外卖骑手只是被动接受。对平台经济来说,重点不仅在于劳动者对雇主的依赖,也在于雇主对劳动者的依赖[33],即平台与骑手之间的经济依赖性。无论是对于平台还是站点,其最重要的业务支撑均来源于骑手的配送服务。外卖骑手的跑单数量和工作数据影响到站点的考核,进而影响站点的组织绩效;而平台则依托骑手优质的配送服务来争夺市场和实现营利目标,没有外卖骑手,平台的技术创新完全没有用处。因此,不论是平台还是站点,其在经济上都依赖于骑手提供的服务,对站点来说,骑手的工作更是其业务的核心部分。

对外卖骑手的经济控制还体现在以消费者为导向的用户评价制度。如果客户对骑手的服务不满意(包括态度和超时送达),可以选择向平台投诉。平台和站点依靠数据和客户评价系统决定骑手的工作绩效,并决定是否需要辞退(一些站点会设立以数据为基础的退出制度,数据不达标就直接辞退骑手)。在X站点,如果送餐严重超时,一单扣2元;收到一个差评,罚款50元;收到一个投诉,罚款500元。此外,如果外卖骑手被平台系统抽查到在顾客定位500米之外点击送达,或者在“微笑行动”中没有带头盔和穿工作服,也都会有相应的经济惩罚。为了避免差评和被投诉,外卖骑手会尽力将餐品准时甚至提前送到消费者手中,并尽可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3.劳动控制下外卖骑手的职业安全

借助Nvivo 10质性研究软件对访谈资料进行分析,将其导入软件,对相关主题进行编码,如“商家出餐慢”“违反交通规则”等,并建立自由节点和树节点。最终建立“可感知影响因素”和“时间短缺”两个树节点(见表1)。

(1)核心因素:时间

在外卖配送行业,以消费者为导向的客户评价系统,会直接影响甚至决定骑手的收入,其影响路径在于,如果消费者对外卖骑手差评或向平台投诉,站点会对外卖骑手进行罚款,罚款金额由平台和站点决定。消费者对外卖骑手服务不满意基本涉及两方面,配送时间和服务态度。对于外卖骑手来说,站点和平台都会强调服务态度以及具体的服务方法,每位外卖骑手都要严格执行。所以差评基本和配送时间直接挂钩。此外,即使消费者没有给予差评或投诉,若外卖骑手配送严重超时,不仅会被站点或平台罚款,还会拉低个人和站点统计数据,而数据对骑手接单数和站点绩效至关重要。在限时计件薪资下,基本工资为单价*单量,为了尽可能提高收入,骑手会尽可能多接单、多抢单,而单量过多的结果就是时间短缺。另外,由于骑手工作范围广阔,接触的人群多且复杂,其在配送过程中任何一个因素都有可能导致时间紧缺。为了准时送达,骑手会以各种方式减少送餐路程时间,主要表现为违反交通规则,而这会直接影响到其职业安全。

表1 访谈材料的树节点和子节点

系统派单到某个骑手是由多个因素决定的,包括骑手的位置和行径路线、客户下单时间、个人以往数据等,目前来说每单配送时间在30分钟左右,会根据单量和恶劣天气情况做相应延长。大部分骑手认为平台系统设置的配送时间是合理的,只是会因为商家出餐慢、顾客更改地址或不接电话等各种因素导致配送时间短缺。对于“延长配送时间”和“限制单量”,在外卖骑手看来,延长配送时间只会令其去接更多的单,时间延长后每单的平均配送时间与之前相比并没有实质性增加,甚至还会出现缩短的情况;而对于限制接单量,所有骑手都表示反对,因为这会直接影响劳动收入,甚至会导致骑手退出外卖骑手职业。比如受访者D某就这样感慨道:

你拿了一单还会再拿一单,不可能拿一单就走。我拿了一单,我觉得这单我只需要10分钟就能送过去,是不是还有剩余20分钟时间,那我还会等。在这20分钟内又来了几单,那我是不是得着急了。当我把后面的餐取完的时候,第一个单可能就只剩5分钟了。这就是我们为什么每时每刻都在赶时间。

(2)直接因素:以违反交通规则和超长工作时间为代表

影响骑手安全的直接因素包括违反交通规则、超长工作时间、恶劣天气与道路情况、设备故障等。笔者经调研发现,几乎所有骑手都认为,对自己职业安全影响最大的就是违反交通规则,包括逆行、变道和闯红灯等,这也与媒体报道相符合。骑手违反交通规则的核心原因在于时间短缺,根本原因在于以用户为导向的评价制度。为避免罚款,骑手会尽可能快地将餐品送到顾客手中。但骑手的配送时间由系统设置,送餐时间又会受到商家、顾客、道路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为了节约时间,很多骑手会做出闯红灯、变道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除了违反交通规则外,影响骑手职业安全的直接因素还包括工作时间过长引发的疲劳驾驶、雨雪天等恶劣天气及道路情况、私自改装设备等。限时计件薪资下,为增加收入,骑手会增加接单量,延长工作时间。以X站点为例,很多骑手的日工作时间在10小时左右,不少骑手每天工作时间在12―16小时之间。工作时间过长会导致出现注意力不集中、疲劳驾驶等现象,由此会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同时,设备损坏、暴风雨雪等恶劣天气会对外卖骑手出行安全造成直接影响。但也有一些骑手表示,恶劣天气反而会使人提高警惕,实际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比正常情况低。

(3)间接因素:以商家出餐慢为代表

在X站点,外卖骑手反映最普遍的是商家出餐速度慢对配送时间的影响,一些骑手还会因为出餐过慢与商家发生冲突。在“资本―劳动者―商家―消费者”四方主体关系中,出餐速度完全掌握在商家手中。一旦商家出餐过慢,配送时间压力只能由骑手背负,进而引发骑手不安全行为,影响其职业安全。

进入外卖配送行业的时间也会影响职业安全。从事工作时间少的新骑手,对道路和配送区域不了解,对时间的把控也不好,发生事故的概率也会更大。此外,天气、设备故障、心理压力等因素,都会对外卖骑手的配送时间产生影响,这就迫使骑手以不安全行为的方式节省时间,进而影响其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安全。

外卖骑手的职业安全问题体现了其在劳动过程中与各方主体的冲突。由于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议价能力弱,骑手只能接受资本定价,通过提高跑单量、延长工作时间、增大劳动强度提高收入。在“资本定价和监控―商家出餐―骑手配送―消费者评价”的过程中,虽然骑手无论面对任何一个主体都处于弱势地位,但也会做出不同的主体性回应。

(三)骑手的主体性回应

1.对计件薪资的认同

从X站点的实践结果来看,骑手对单价设置和劳动强度并无异议,对超时劳动也并不在意。他们认为自己文化水平不高,没有一技之长,唯有“吃苦”才能赚取高收入。计件工资给骑手带来了多劳多得的公平感,使得骑手愿意延长劳动时间,同时也使外卖骑手在超长的时间中获得一定的自由。

但由于技能要求不高,进入该行业门槛低,计件薪资也加剧了行业内竞争。骑手根据自己的教育程度和技术能力,认为自己应该接受这样的工资制度,并且被货币报酬所激励,推动“赶工游戏”的进行;而平台和站点正是基于骑手对自己的如此定位和想法,制造了骑手对计件薪资的认同和计件制下的自愿劳动。

2.反 抗

(1)微弱的个体灵活性反抗

在“资本―劳动者―商家―消费者”四方主体关系中,单个外卖骑手在面对其他三个主体时,都处于绝对弱势地位。但面对不同的主体,骑手也有不同的应对方式。在消费者主导的客户评价体系中,评分垄断在消费者手中,但消费者素质参差不齐,且评分极易受当下情绪、突发事件或其他因素的影响,无法保证其合理性。由于消费者保护机制,系统软件中消费者评价皆为匿名,对骑手来说,遇到不合理差评时无法做出针对性的回应。因此,骑手的反抗多为消极情绪、微信圈吐槽和利用系统派单机制最大限度规避某一区域的订单(影响派单的因素包括最近行径路线)。比如受访者D某就表示:

虽然你没法知道谁给你差评,但大致能猜出来……XX大学内的消费者给的差评率是最高的,可能他们看不惯一点瑕疵。我们都不愿意接他们的单,但单要是派下来你也不能不送,但是我们都尽可能少往那个区域送餐。

对于出餐时间长的商家,骑手可以向站点反应,站点会根据情况选择是否对商家缩圈;骑手也可以借助平台进行申诉,但大部分骑手认为申诉过程缓慢,效果不大;一些骑手还会选择向卫生部门举报等报复性行为与商家抗衡。

当骑手与站长发生冲突、对站点或平台管理不满时,除了忍气吞声外,部分会直接选择退出,其中一些骑手会退出某站点而加入其它站点,一些骑手会退出某平台而加入其它平台,直接退出该行业的较少。不论是在平台还是站点,其退出机制都较为简单,骑手拥有较高的职业自由。

(2)沉默的集体行动

外卖配送行业就业门槛低,“自由”“高薪”使得这一行业不断有新人加入。但与建筑、制造等传统行业不同,每个站点的骑手来自五湖四海,大多通过互联网招聘平台进入,通过“老乡介绍”等传统方式加入的人数非常少。骑手的工作空间广阔且不固定,工作时与同伴几乎零交流,非送餐高峰期时间大多在聊天、打游戏或者睡觉,聊天内容很少涉及劳动权益和组织管理,对工作方面的关注多在于劳动收入。对外卖骑手来说,他们彼此之间缺乏情感交流、流动率高,相对于平台组织及其管理者来说,他们是松散的个体,难以团结起来通过集体行动保护权益。但也有少数外卖骑手通过罢工进行抗争。

四、结论与展望

(一)研究结论

本研究通过文献和经验材料的整理,探讨了影响外卖骑手职业安全的因素。本文的基本发现是,在“资本―劳动者―消费者―商家”的四方主体关系中,骑手面对其他任何一个主体都处于弱势地位。平台通过技术创新实现对劳动者隐形控制。在骑手的劳动过程中,企业(包括平台和站点)通过技术收集骑手数据,包括送餐路线、接单量、送餐时间等,对其进行实时监控;通过限时计件工资制和消费者主导的工作质量评价系统,将监管控制权转移至消费者身上,实现对骑手的经济控制。在这种控制下,影响骑手职业安全最核心的因素是时间。商家作为骑手劳动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其出餐速度直接决定骑手配送时间长短。商家出餐速度慢,时间压力增大,骑手不得不以违反交通规则等不安全行为回应,直接影响其职业安全。

除了因弥补时间短缺而违反交通规则的主体行为外,其余直接影响外卖骑手职业安全的因素还包括恶劣天气与道路情况、设备、超长工作时间等。在影响骑手职业安全的间接因素中,除商家出餐速度外,其余包括保险、心理压力、工作年限、顾客等。

(二)对策建议

影响外卖骑手安全的最主要因素是因为赶时间而做出违反交通规则等不安全行为。在限时计件薪资制下,为提高收入,骑手尽可能更多接单、更快送单,由此导致超长工作时间和违反交通规则,威胁骑手职业安全,甚而影响社会安全。表面上看,解决配送时间短缺的方法包括延长配送时间和限制单量。但现实情况是,延长配送时间,单量也会相应增多,每单配送时间并不会有实质性的增加;限制单量则会直接减少骑手收入。因此,在限时计件工资制下,为减少骑手事故发生率,保障其职业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发挥工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完善互联网餐饮配送行业的用工模式和制度,设定行业、区域最低标准,规范奖惩机制。多数骑手为了获得足够收入,放弃休息权,自愿选择超长工作时间,其核心要义在于,在限时计件工资制下,工资制定权掌控在资方手中,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的骑手毫无议价能力,只能接受资方定价。工会等组织可以根据不同区域实际物价水平和消费情况,设立最低单价,避免计件薪资下的甘愿劳动和过度竞争。现行的用户评价体系过度强调消费者的服务体验,忽略了这种奖惩制度的合理性。规范用户评价体系,即规范消费者对骑手的经济控制,保障骑手劳动报酬权,从源头上保护其职业安全。

第二,通过技术和算法更新,将商家出餐时间从平台设置的骑手配送时间中去除。目前的系统设置下,商家出餐时间直接影响骑手配送时间。如果因商家出餐慢导致骑手没有准时送达,消费者可以通过评价体系对骑手进行惩罚,但商家却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这是不合理、不公平的。将商家出餐时间和骑手配送时间分割开,既能帮助消费者做出合理评价,也能减少骑手时间焦虑来源及其引发的不安全行为。

第三,法律制度完善方面,我们需要就不断增长的平台型灵活就业人员规模酌情考虑完善既有劳动关系法律界定的标准,有针对性地给予这类不断壮大的职业群体事前保护和事后保障。现行立法采用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给予劳动法保护,否则不予保护的二元框架。但法律法规上劳动关系的认定只限于“用人单位”与其相对应的劳动者,劳动法保护的劳动者范围偏窄。因此,需要明确外卖骑手相关群体的劳动关系,强化平台、商家、消费者的责任,将事前保护和事后保障相结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于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骑手,发生安全事故、健康受损时,可参照工伤保险赔偿规定依法享受权益。对不属于劳动者范畴或劳动关系暂不明确的骑手,可将商业保险作为补充,并对投保人给予补贴、对承保的保险公司给予承保补贴和税收优惠,鼓励骑手主动投保,共筑骑手安全网。

(三)研究不足与展望

由于笔者学术水平有限,本文的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缺点,仍需进一步改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本研究的解释框架基于文献梳理和访谈材料整理,其解释框架是否完整、合理,仍需进一步检验。

第二,由于案例研究的局限性,本研究选取的对象仅覆盖某平台区域某一站点内的外卖骑手。全职和兼职外卖骑手的工作要求和方式、不同站点的管理方式和工作标准并不完全相同,因此本文的结论并不具备普遍性,未来仍需对更多地域和各种用工模式下的不同骑手进行研究。

第三,本研究的视角是基于骑手个人来探讨影响骑手职业安全的因素,没有涉及到平台、社会等视角,未来在这一方面仍有待研究。

猜你喜欢

骑手站点商家
中国人不骗中国人
上班在“狂奔”,保障似“裸奔”——“抢单”的骑手们常常要面对“拖单”的社保
No.4 快手电商:已帮助至少50万线下商家恢复生意
暑期近万名大学生兼职送外卖
基于Web站点的SQL注入分析与防范
外卖骑手的本分与情分
女骑手
积极开展远程教育示范站点评比活动
首届欧洲自行车共享站点协商会召开
怕被人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