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应成IPO必经环节
2021-04-16泰奇
泰奇
据报道,证监会最快将于4月发布科创板调整修订后的细则,对科创板上市企业将更强调“硬科技”,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更严格详细的审查。笔者认为,科创板应严格把牢“硬科技”门槛,适当放慢发行审核节奏、确保审核质量。
近期多家IPO企业(包括科创板)因撤回材料而终止审核,其中原因就可能包括企业科技属性不强。设立科创板,一个目的就是为了推进科技创新,有的企业连年亏损、仅有一项并不亮眼的发明专利,也欲闯关科创板IPO,如此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投资者担心会浪费市场资源,投资者希望目前科创属性门槛能有所提高。
2020年3月20日,证监会发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提出了3项常规指标和5项例外条款的“3+5”评价体系。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可认定具有科创属性,3项常规指标包括“最近三年研发投入比例或金额达标、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营业收入达标”,显然,其中“发明专利”的硬科技成色未必有多厉害,应进一步强调“发明专利”的硬科技成色。
满足5项例外条款之一也被认为具有科创属性,前四项包括“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等条件,若满足这些条款,其硬科技成色可谓极其到位,理应认定为具有科创属性。第五项例外条款为“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发明专利也不能以多取胜,这条标准也应围绕“硬科技”提高要求。
另外,对于不具有科创属性的企业,也可通过其他方式来证明自己符合科创板定位,但這方面缺乏遵循,可能产生一个模糊地带。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樊芸认为,证监会发布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短短680个字,不足以成为确认科创属性的实操手册,建议出台更加详细的科创属性认定标准,同时根据行业特性进一步细化标准。笔者认为可在《指引》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尽可能列出符合科创板定位的科创属性指标,然后以《指引》作为认定科创属性的唯一手册,具有科创属性即被认定符合科创板定位,从而消灭模糊地带,增强IPO审核、注册操作的公平性。
1月底20家被抽中现场检查企业,有80%企业在收到现场检查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撤回首发申请和撤销保荐撤回申请(其中有7家科创板企业),这个比例高得有点吓人,理应引起高度重视。之所以16家项目掐准上述时间节点及时撤回申请,或是因为按今年《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在上述时点及时撤回申请的,原则上就可免于现场检查;当然如果发现存在相关明确线索的,仍然应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只是若不进行现场检查,要发现这16家撤回申请企业的违法违规线索,或许并不容易,这里面或存逻辑死循环。
科创板等实施注册制试点,发行审核通过率不低,由此一些企业及其保荐人纷纷提出IPO申请,沪深交易所IPO排队审核企业又形成堰塞湖,企业认为如果运气不好被抽中现场检查、撤回申请即可,若冲关成功则获利巨大,若冲关失败亏损则可控制在较小程度,值得一搏、存在一定的赌博成分。不妨设想一下,如果规定每家拟IPO企业都必须经过现场检查环节,发现问题将被依法严惩,不知还有多少企业敢于提出IPO申请。
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是注册制试点成功的关键,投资者普遍希望,科创板注册制信息披露质量能有一个质的提高。近两年以来已有大量企业通过注册制迈入证券市场,投资者一方面赞叹注册制发审效率的大幅提高,另一方面也担心过快的发审节奏能否确保信披质量,投资者普遍希望发行审核、注册节奏能适当缓一缓,或加大审核人手,确保IPO审核质量应放在第一位。
现场检查是监管部门书面审核工作的重要辅助手段,有利于提高审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提高IPO信披质量、震慑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具有重要作用。有些企业没有被抽中现场检查,仅需通过书面审核,对企业来说属于幸运、对投资者来说则可能意味着风险。笔者建议,现场检查应该作为发审部门对每个拟IPO企业发审的必要环节,有了这个环节,拟IPO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才能有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