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传承红色基因 践行社保初心
2021-04-15张苗
■文/本刊记者 张苗
红色基因
100 年前,上海法租界贝勒路树德里3 号(现黄陂南路374 号)一幢建于1920 年的石库门建筑,成为中国革命历史的红色起点。1921 年7 月23 日至7月30 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这里召开,从此,古老落后的中国出现了完全新式的、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行动指南、以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为奋斗目标的无产阶级政党。同样在1921 年,上海公共租界新闻路北成都路19 号(现成都北路899 号)挂出了一个木牌——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工人运动的起点,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前身,也是劳动保险在中国的重要发端。1922 年《第一次劳动大会之使命》首次提出“劳动保险”,这是目前史料中发现的中国共产党最早关于社会保障的政治主张。
挺立潮头
1949 年5 月12 日,历时16 天的上海战役打响,上海迎来解放。彼时,作为全国的工业中心,上海503 万总人口中,失业、无业人员高达42 万。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将目光投向了社会保障,迅速开展了救济失业工人运动。从解放第4 天起,上海对面临经营困难的私营、公营企业实行原料供应、产品采购、银行贷款等政策扶持,开工率从解放时的25%快速上升到61.7%。同时,经过审查留用了旧政府约80%各类公职人员(尤其是工程技术人员)。
“这段历史其实很有意思,当时上海的以工带赈、生产自救、转业训练等做法,在后来国务院1986 年7 月12 日发布的《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1999年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2017年的《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均有所体现。《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正式的失业保险行政法规,紧跟着,《上海市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实施办法》也在1986年9月27日出台。”回顾这段历史的鲍淡如,是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原副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他正主持编撰《上海地方志》。在他整理的历史资料中,一处细节引人关注:建国之初,新成立的上海市政府劳动局在处理劳资争议的同时,于1950 年研究制定了《上海市职工疾病伤残死亡生育暂行办法(草案)》。虽然这个草案的执行情况尚不得而知,但1951 年2 月28日,政务院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3 月1 日正式实施。1951 年4 月底,也就是《条例》实施仅仅两个月时间,这一制度就覆盖了上海15 个行业约28万人。
“当时中央人民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规定,对办理劳动保险登记手续、缴纳保险金、在工会基层组织设劳动保险委员会等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直到1969 年2 月,财政部发文宣布‘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劳动保险金’,并将当时全国总工会积存的劳动保险总基金解缴国库,职工养老金才转而成为企业自身责任。”鲍淡如说。
上世纪90 年代,社会保险重新进入人们视野,上海出台了一系列改革举措:1993 年推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1996 年实施城镇企业住院医疗保险制度(2000 年发布发展多层次医疗保障的指导意见),1996 年颁布《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简称农保),2001 年《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出台,2002 年发布《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简称综保),2003 年印发《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简称镇保),2004 年《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出台,2006 年发布《上海市关于将本市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纳入社会保障的通知》。
“从1993 年到2012 年,上海用了10 年时间把现在的养老、医疗等五大保险制度建立起来,并通过‘转’和‘并’的方式,让职业人群参加职工保险,非职业人群参加城乡居民保险,从此前农业、非农业与沪籍、非沪籍的身份管理转向了职业、非职业的状态管理。”鲍淡如总结。
继往开来
2021 年的上海,南浦桥边、黄浦江畔,矗立着一个上海市民再熟悉不过的机构——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社保政策执行、经办管理服务、基金结算管理等职能都从这里展开。112 万户参保单位、1616 万参保人员、1 ∶20000的服务人次比,让这个机构必须着眼于治理体系的优化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2020 年11 月12 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浦东开发开放30 周年庆祝大会现场,指出‘上海是中国共产党诞生地。要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初心使命’。总书记说,推进城市治理,根本目的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均衡化、优质化水平。我们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保持定力、持续发力。今年,我们在全面建设金保二期社保子系统基础上,着力打造智慧社保服务平台,全面构建‘智能风控’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数字化赋能水平,更好满足参保对象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比如,通过就业参保一体化,服务对象仅需在网上一次性提交就业备案、参保缴费申请,就可实现就业、参保业务的网上一口受理、后台一口审核、结果一并反馈。”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程征东对于上海社保经办事业的未来,心里有一幅清晰的演进图。他为之自豪的是,近年上海社保贯彻上级要求,全面完成了改革任务。
以待遇调整发放为例,上海社保部门持续推进养老金领取资格“静默认证”,先后与公安、民政、医保、法院等部门建立了信息交换机制,完善了长三角社保资格协助认证联动机制,实现“寓认证于无形”。此外,创新推行“刷脸+上门”的惠老认证服务,面向享受上海市社保待遇的非沪籍人员,推出“刷脸”认证服务举措,实现了“不让一个老人去现场办理认证”的目标。同时,考虑到部分高龄、重病行动不便老人在使用智能手机方面存在一定困难,委托专业公司为1.1 万名特殊困难老人提供了上门认证服务,以人性化服务帮助“银发族”跨越“数字鸿沟”。
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上海全方位提升经办水平,打造“一网通办”的网上社保、“一手掌握”的掌上社保、“一步即达”的社区社保。其中“一网通办”聚焦群众“在退休一个时点,要跑多个政府部门,办理多件不同事项”的堵点问题,立足群众视角,改革刀刃向内,通过一个入口办理退休事项,实现“一表申报、一口受理、协同办理、一体反馈”,将原先5 个办事环节,减少到“零次跑”,减少填写事项82 项,办理时限由原来的41 个工作日缩短到20 个工作日,最快可实现“次日办结”,让企业职工办理退休“像网购一样方便”。“一网通办”自2020 年9 月上线以来,月办理人数超9000 人,预计年惠及企业群众17 万人、60 万人次。
2020 年,上海市稳妥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平稳实现社保缴费年度调整,精准实施延长社保缴费期限政策,全年减轻企业负担1285 亿元,占全国社保减负金额的8.3%,达全国一揽子减免总额的六分之一。
职业年金投资运营,上海也开了先河。自2019 年9 月启动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投资运营以来,上海的职业年金待遇支付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相分离,实行“全程托管、单独发放”。管理运营方面,投资有规模、管理更规范、收益水平稳步提高。
未来的上海,社保改革不会停步,社会保险的体制、机制、服务还将持续创新,人民将在这座摩登与红色情结交织融合的都市里收获更加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