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带有普遍意义考点的文言文翻译题
2021-04-14韦奇林
韦奇林
2020年全国Ⅰ卷语文高考文言文选自《宋史·苏轼传》。第一题翻译原文为:“又减价粜常平米,多作粥药剂,遣使挟医生分坊治病,活者甚众。”下面我们通过考点顺序来展开研究内容。
一、如何区分“粜”和“籴”这对反义文言实词
“又减价粜常平米”中“粜”的正确翻译应当是“卖出”“出售”等。但是部分学生将“粜”的意思译成“买进”“买入”等。我们知道另外一个文言实词“籴”的意思才是“买进”“买入”。分析可知,学生正是犯了“(词)正反混淆,忽略语用”的错误。针对这种问题,我们可以采用“析字会意,参照语用”的办法来解决。
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粜,出谷也。从出,从米,粜为会意字,本义为“卖出粮食”。《玉篇》:卖也。“粜”由本义“卖出粮食”引申为“卖”。《现代汉语大词典》:“卖出谷物。与‘籴相对。”
与“粜”相对的另外一个实词“籴”《说文解字》:籴,市谷也。从入,从米,也是会意字,本义是“买进粮食”。《古汉语常用词词典》:买进粮食,与“粜”相对。这对反义文言实词都是会意字,因此我们可以借用分析其字形,对它们的意义进行理解记忆。
除了通过析字会意的方法来辨析“粜”的意义,我们还可以通过这句话的小语境来分析。“又减价粜常平米”这句话我们可以看成是一个小语境,这句话又蕴含一个古代文化常识的考点——常平米。常平米指的是常平仓的粮米。常平仓:古代的一种制度,丰年买粮荒年发放。常平仓的正式提出和实施是在西汉宣帝时期。“寿昌遂白令边郡皆筑仓,以谷贱时增其贾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贾而粜,名曰常平仓。”任大司农中丞的耿寿昌奏请朝廷在边疆地区修建粮仓,当粮价低时以高于市场的价格收储粮食,以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当粮价高时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粮食,从而起到平抑粮价的作用,这种粮食储备制度称为常平仓。常平仓制度主采用平粜法和平籴法来调节粮食的供求关系来实现稳定粮价的目标。
我们知道“又减价粜常平米,多作饘粥药剂,遣使挟医生分坊治病,活者甚众”。这里一系列的保障民生的措施均为官府制定实施的。而“常平仓”又是官仓,所以官府自然是向百姓减价卖米,而不是官府降价买官仓的米。
这一小句中的知识点环环相扣,不仅考查学生对常用文言实词的掌握情况,而且还考查古代文化常识。体现出了出题人的高水准,同时也考出了学生的层次。
二、如何区分并列结构和定中结构
“多做饘粥药剂”正确翻译为“制作许多浓粥和药剂”或“多制作浓粥和药汤”等。“饘粥”和“药剂”在这里面应当翻译成并列结构,而不是“药粥”“含药的粥”等定中结构。这种错误我们可以概括为“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或者可以概括为“只见词语,不见全文”,针对这类错误,我们可以结合语境进行分析。
阅读全文可以得知,苏轼任杭州知州时,遇杭州大旱,饥馑瘟疫一起发生。杭州的百姓,有很多是受饥馑所困,也有部分受瘟疫所扰,并非所有的百姓都同时受饥饿瘟疫的双重迫害,所以苏轼及其他的官员根据实际情况不可能煮成药粥。而是分别煮成“米粥”和“药汤”,因此不能狭隘地理解成药粥。所以针对这种翻译,我们可以将目光放到整篇文章。
针对有学生将“饘粥药剂”翻译成“药粥”的错误,我们还可以从汉语韵律语法的角度来分析。“饘粥药剂”为四字音节,根据一般人的语感,这四个字我们明显要分成两截,取二二间歇的形式,即“饘粥/药剂”,“饘”是“浓,稠”的意思,在这里修饰“粥”,“饘”翻译为“浓粥”或“稠粥”。“药”修饰“济”,而不是修饰“粥”,因此不可以翻译成“药粥”。“饘粥”与“药剂”是两个并列结构的词语,而非定中关系。
可见,高考考查的不仅仅对某一句话的理解,还考查学生理解全文的能力。对文章某句的翻译,需要我们眼中不仅有语句,还要有语篇。
三、“挟”的古今义辨析
“遣使挟医生分坊治病”中的“挟”正确的翻译应当是“带”“挟(携)带”“带着”。而有很多学生错误地译成“挟迫”“挟持”“威胁”等,这样就导致对这句话的句意理解有误。这种错误类型可以总结为“古今同形,以今律古”,解决办法是“了解古今词义的不同,做到以古释古。以今释今”。
我们先来看一下《新课标中学生实用文言文词典》中对“挟”的解释:①用胳膊夹住。②携同。《古代汉语大词典》中解释为:①夹持;夹在胳膊下。《孟子·梁惠王上》:“挟泰山以超北海。”引申为挟制。见“挟天子以令诸侯”。②握,持。③依傍。④护卫,辅助。⑤携同,带着。苏轼《赤壁赋》:“挟飞仙以遨游。”⑥胁持。《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今操已拥有百万之众,挟天子以令诸侯。”我们再来看一下《现代汉语大词典》的解释:①夹持;夹在腋下或指间。周而复《上海的早晨》:“唐仲笙手里挟着香烟没吸,蹙着眉头在想。”②脅持;挟制。如:挟天子以令诸侯。③怀藏;隐藏。鲁迅《看书锁记(三)》:“厨师如果觉得不公平,可以看看他是否神经病,是否厚舌苔,是否挟夙嫌,是否想赖账。”④用同“夹”。夹取;夹住。巴金《寒夜》:“他还是一口一口地咽着饭,一筷子一筷子地挟着红烧肉。”《当代汉语词典》解释为:①用胳膊夹住:~泰山以超北海(比喻做办不到的事)。②挟制:要~|~天子以令诸侯。③心里怀着(怨恨等):~怨|~嫌|~私报复。
根据词典的解释,我们可知“挟”的本义为“夹持,用胳膊夹住”,这个本义本身又含有“携带,携同”的意思。因此又引申为“携同”义。因为这个“携带”的动作是“夹在胳膊下”,所以又可引申出“挟制,挟持”义。对比《古代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大词典》《当代汉语词典》中已经没有收入“携同、带着”这个义项了,也恰好说明,作为古代的常用义“携同”,在当今已经基本不再使用。而现代更常用的义项为“胁持;挟制”。所以导致学生用今义的“挟持,挟制”来翻译古义的“携带”。这就需要学生在学习文言文时对词的古今义有所理解,同时这也是教师需要特别强调的学习内容。
四、使动和自动
“活者甚众”中的“活”在这里应当翻译成“使(让)……活下来”,“使(让)……存活”等。然而学生大多出现的错误类型是“使动用法非使动化,翻译成‘活着的人”。解决办法,我们需要从动作的发出者和承受者的角度来分析。
使动用法作为文言文常考的一种词类活用。包括动词、形容词、名词的使动用法。词类活用是上古汉语里比较普遍的一种语法现象。郭锡良先生给“词类活用”的解释是:“某些词按照一定的语言习惯又可以灵活运用,在句子中临时改变它的基本功能,充当别的词类,这就是词类的活用。”朱星也说:“所谓活用,一般是指名词、动词和形容词按照一定的语言习惯灵活运用,临时具有基本职能以外的职能。”因此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古汉语词类活用的具体解释具有“临时性”。使动句是使役句的一种基本句式。使役结构,又叫致使结构或使令结构,是指一个句子中的主要动作或状态,是由宾语产生的,主语只是起了促使这一动作或状态产生的作用。“活者甚众”里的使动词“活”具有致使义,是主语使宾语发出“活”的这种动作。首先我们知道“活”的受事是“百姓”,在当时百姓同时遭受旱灾、病疫的折磨,民不聊生,死亡人数数不胜数。杭州当地的百姓只有“活下来”的意愿而没有“活下来的”自主行为,他们是被救活的对象。“活”的施事是“苏轼以及救治病人的医生”,是他们让百姓在饥馑泛滥,疫病肆虐的灾情下得以存活。所以区分“使动”与“自动”,可以从动作的“施事”和“受事”即动作的“发出者”和“承受者”的角度进行区分。
以上我们通过词义语用分析,语境制约分析,古今词义对比分析,使动和自动分析,这四个方面的分析,为解决学生常见的文言文学习过程中客观存在并带有普遍意义的考点提供一些参考意见,以期对我们的语文教学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徐复.古代汉语大词典[K].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
[2]阮智富,郭忠新.现代汉语大词典[K].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