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结果分析
2021-04-14睢振江任虹云赵学国葛常亮戴爱华
◎ 睢振江,任虹云,赵学国,魏 颖,葛常亮,戴爱华
(1.滦州市卫生监督所,河北 滦州 063700;2.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北 滦州 063700;3.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 滦州 063700;4.滦州市油榨镇卫生院,河北 滦州 063700)
世界卫生组织(WHO)调查结果显示,人类80%的疾病与饮用水污染有关[1]。2018 年有学者统计报道,1996—2015 年全国报告的饮用水突发事件案例达224起[2],水污染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为掌握影响河北省滦州地区饮用水卫生质量的关键原因,以便相关部门有针对性的实施改进措施,预防饮用水突发事件的发生,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滦州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市饮用水进行了采样,现将监测结果报道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抽样方法
农村各镇以行政村为单位,随机设立监测点144个,城区各街道以社区为单位,随机设立监测点14 个;各监测点在3—4 月(枯水期)、8—9 月(丰水期)分别采集1 次,每次采集水样1 份。
1.2 采样方法
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 5750.2—2006)[3]相关规定,在采样点用户管网终端,采集末稍水样品,送滦州市疾控制中心进行检验。
1.3 检验方法
根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总则》(GB/T 5750.1—2006)规定的检验方法,对样品的常规指标进行检验。感官性状指标及一般化学指标15 项,毒理指标9 项,微生物指标4 项。
1.4 评价方法
遵循《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规定限值进行评价,只要有一项指标超过限值规定,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
1.5 统计分析
统一整理汇总数据,录入Excel 表,比较各项率间是否有差异,采用χ2检验,检验水准α=0.05。
2 结果与分析
2.1 样品总体检验情况
共采集水质样本316 份(枯水期、丰水期各158份),合格233 份,合格率73.73%;枯水期、丰水期合格率分别为77.22%、70.25%,经检验,两者无统计学差异(χ2=1.98,P>0.05),见表1。
2.2 不同供水方式水质样品检验情况
辖区生活饮用水供水方式分为城区集中供水、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农村分散供水。3 种供水方式样品合格率分别为89.28%、77.91%、63.79%。经检验,不同供水方式样品合格率存在统计学差异(χ2=10.96,P<0.05),城区集中供水样品合格率最高,其次为农村小型集中供水,见表1。
表1 不同供水方式水质样品检验结果表
2.3 水质样品检验指标情况
被检316 份水质样品中,超过国家标准规定限值的一般化学指标为锰和总硬度,毒理学指标为氟化物和硝酸盐,微生物指标为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微生物指标中,总大肠菌群不合格32 份,菌落总数不合格23 份,分别占不合格指标的30.19%和20.70%,见表2。样品两项指标的不合格率分别为10.13%和7.28%;样品检验指标不合格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41.82,P<0.05),主要不合格指标为微生物(总大肠菌群、总菌落)指标,见表3。
表2 水质样品不合格指标构成表
表3 水质样品不合格检验指标结果表
续表3
3 结论与讨论
结果显示,辖区生活饮用水合格率为73.73%,与本地区2010 年68.82%[4]的合格率相比,略有提高,但低于同省邢台地区81.59%的合格率[5],说明辖区生活饮用水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需进一步加以改进。辖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均为地下水,不同时间水源水质变化不大,枯水期、丰水期水质样品检验合格率在统计学上无差异,能够证明这一结论,同时其他地区的学者也有相关报道[6-7]。不同供水方式采集的样品检验指标合格率存在统计学差异,微生物指标(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占比超过50%。究其原因主要为:①城市集中式供水取自深层地下水,设立专门的水源防护区,远离垃圾、污水、工业废弃物等污染源,水源防护符合规范,饮水出厂前经过严格的净化消毒处理,饮水经专用管网配送,均对保证水质质量起到关键作用。②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水源一般建在村内或村旁,距离人群生活区地近,易受到生活垃圾、污水、粪便的污染,加之无供水消毒设施或消毒不规范,均成为影响饮水卫生质量的重要因素。③分散式供水水源水井深度较浅,水源一般建在自家院内,距厕所、牲畜圈棚等污染源一般不超30 m,饮用前无消毒,供水、存放设施简陋,更易受到微生物污染,严重影响饮水水质。
综上所述,微生物污染是影响本辖区饮用水卫生的主要原因,水源防护不符合规范,是产生上述结果的关键因素,尤其是水源距离生活居住地较近的小型集中式供水、分散式供水,更应有针对性的改进,加强防护,改善周边环境;另外,无消毒设施或消毒不规范也是影响本地区饮水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上述结论与其他文献报道[8-10]有较高的一致性。
针对上述结论,笔者建议:①加强水源防护,划定水源防护区,增设水源围护设施,饮水井周围30 m范围应减少人员、牲畜活动,禁止丢弃垃圾、堆放粪便等污染物。②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增加饮水设施资金投入,饮水工程供水设备加装二氧化氯发生器等自动水质消毒设备并规范使用。③改善供水方式,减少分散式供水,扩大集中供水服务范围,既有利于水源统一管理、防护符合规范要求,又有利于水质净化消毒处理,提升饮用水的质量。④有关部门要加强饮用水监管,及时发现饮用水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建议;传播饮用水卫生信息,提高居民饮用水卫生知识知晓率,减少水传播疾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