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下能源行业的机遇与挑战
2021-04-07李强强
李强强
结合“一带一路”政策理念,对能源行业的运行及发展进行分析。总结“一带一路”对区域能源产业带来的机遇及挑战,认识到能源行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核心目的是通过各项影响因素的分析,构建针对性的解决策略,以实现能源行业运行及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一、一带一路战略为区域能源合作带来的机遇
(一)能源国际合作向优质化、低碳化、清洁化方向发展
随着能源国际合作的不断推进,中国能源安全认知由“传统能源安全观”向“新能源安全观”发展,可持续发展成为中国能源合作的核心。“新能源安全观”更加重视全球能源安全的相互依赖,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能源合作领域优质化、低碳化和清洁化合作逐渐成为“一带一路”大背景下中国能源国际合作大力推进的重点领域。
党的十八大之后,节能降耗作为较为重要的理念,需要加强各区域之间的合作,通过合作物质政策的调整、油气进口能力的提升等,充分保障能源资源的利用效果,以满足我国能源产业的经济化发展需求。
(二)沿线能源运输的安全性得到保障
“一带一路”战略,其沿线国家基本覆盖中国海上和路上重要能源富集区和中转国(中亚、俄罗斯、中东、非洲),是中国能源运输的关键通道。“一带一路”战略的下,我国西部地区、南部沿海地区与周边国家构建新的经济合作带,为确保能源安全提供重要的地缘保障。
其次,中亚国家因基建资金有限,一些国家基建严重不足,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该区域的能源和经济交流與发展。“一带一路”战略下,在中国与中亚原有的能源运输管道基础之上,将进一步加强中国与中亚国家间能源基建互联互通合作,共同维护输油、输气管道等运输管道安全,推进跨境电力与输电通道建设,积极开展区域电网升级改造合作。这无疑对中国及中亚国家的能源安全提供了一定的保障。现阶段,我国已经建成的中缅油气管道、中哈原油管道、中俄原油管道、中亚天然气管道在带路战略下,其运输的安全性更能得到保证。
(三)能源合作方式日益多元化、合作范围不断扩展
“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为区域内经济的投资带来极大的便利化,现阶段已基本形成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及金融类投融资及担保公司组成的投资主体结构。海外投资形式多样,主要包括直接投资、收购并购、政府与民间资本合作、工程承包等,逐步实现投资环境的稳定与良性循环。能源企业与资源国投资合作方式日趋多样化,降低区域内能源合作的风险性,确保双方合作的收益性。
随着能源合作方式的多元化,区域能源合作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展,以中国为核心的区域能源合作从以国际贸易为主的能源合作向制度化和深度合作转变,合作对象也从国家主体不断扩展到非国家主体。主动灵活、深层次多结构的合作方式推动着中国成为能源国际合作机制的主要参与者,完成了从跟随到融合再到主导的蜕变过程。
(四)沿线地区意愿与合作水平增强
“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使得沿线地区的互联互通联系加强,对于开展区域能源技术改进、工程建设、装备制造等领域提供了人力、物力等资源,对于提高能源领域的合作水平、拓宽合作内容起到促进作用,成为加强沿线国家合作的纽带。“一带一路”建设,极大地促进了中国与中亚地区国家之间的经济和能源合作,实现了能源进口多元化,能源运输多元化和立体化,提高了中国与中亚地区合作的空间,实现了合作国家经济的共赢。将资源国当地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使当地经济发展与中国经济发展密切联系,增强彼此的合作意愿和信任。 例如,中国与中亚进行油气开发合作,在实现能源出口多元化的同时,还为当地提供了数万余个就业岗位、数百亿美元的税费收入和公益收入。
二、开展一带一路区域能源合作的风险与挑战
(一)地缘政治中的负面干预
“一带一路”背景下,能源作为较为重要的内容,在能源合作中会受到地缘政策的影响,其主要的负面干预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根据“一带一路”的政策理念,受到军事、政治等理念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的稳定性,部分地区的极端主义相对明显,这些现象如果不能及时处理,会增加能源安全隐患。其次,俄罗斯、中亚等地区由于其特殊的地缘区位和资源禀赋,已成为全球地缘政治博弈最为激烈的地区,美国、日本、欧洲国家和中国等各种政治势力竞争不断加剧,地缘政治格局日趋复杂。此外,美国、欧盟和俄罗斯在中亚地区均有利益关注点,对中国与沿线国家深化能源合作一直有所戒备,为我国与沿线地区开展能源合作带来了极大的障碍。
(二)对外合作的政策不确定
根据能源产业的运行特点,我国能源与沿线国家的能源合作中,受到政策多变的影响:首先,在2014年之后,受到欧美等国对俄罗斯经济的制裁影响,导致“一带一路”沿线能源供应的油气价格加强,这种现象使能源合作发生了一定的改变,使整个合作过程出现了不稳定的问题。例如,在我国与俄罗斯的“合作与防范并重”中,是重要性的变化体现。其次,部分沿线国家政策变更频繁,缺乏一贯性。中亚等国家普遍政府治理能力较弱,制度化水平较低,为了获取更多的能源利益,往往随着国际能源市场的形势变化和本国政治经济需要,频繁变更能源行业的外资政策,使税收政策变得更加苛刻,油气合同类型和内容更加有利于本国国家利益。如,哈萨克斯坦就曾有过在已经签署合同的情况下单方面提高油气出口税率的先例。
(三) 能源法律体系不健全,合作制度不完善
在能源领域,我国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国际合作政策和制度仍存在部分空白。“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到“一带一路”带来的能源合作中来,但在合作过程中出现了能源国际合作法律依据不足、合作程序不规范、合作纠纷解决机制不健全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中国的能源管理涉及二十多个部门,政策由不同政府部门制定,再由不同的执行者执行,机构分散、职责重叠,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往来,不健全的能源部门已不能适应未来发展。主管机构与“一带一路”能源国际合作企业边界不明,政企不分,过分的行政垄断不利于能源市场发展。
(四)能源进口运输通道的风险不容忽视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到能源运输安全在能源安全中的重要地位,能源进口运输通道的风险不容小觑。首先,油气运输方式过于单一,对传统的海上通道依赖过大。其次,海上通道运输途径之处,如马六甲海峡等会遭到海盗的侵略,这些给我国的石油运输安全造成一定威胁。再者,我国目前有八条主要的在建或建成的油气运输通道, 但由于油气管道跨境国家多、线路长、运行保障难度大等情况,极易遭受政权动荡、恐怖袭击等影响,对我国的能源投资和管道运输安全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
(五)能源议价权缺失,长期承受能源价格溢价
中国在国际能源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有限,尤其在与能源供应国家的议价问题上,缺乏优势地位,长期承受着能源价格溢價。例如,2017年中东国家出口亚洲国家石油、天然气价格比欧洲国家高出两美元左右,能源溢价使我国进口原油每年要多支出约20亿美元,严重损害我国国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质量。目前,中国虽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最大的能源进口国,但油气的贸易中心和定价中心并不在中国或“一带一路”沿线,而是由第三方国家来决定。美国对世界油价的影响力呈下降趋势,但仍维持在30%左右;中东、北非国家的整体影响力比较稳定,总体在40%左右,中国影响力在逐渐上升,但仍然很薄弱,达到7%左右,尚不具备影响整个能源市场的能力,依然受制于人。
(六)布局国际能源投资面临资金缺口和金融风险
一方面,能源合作需要维护能源输送通道,完善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立经济走廊及交易中心等跨境基础设上需投入大量中长期资金,维护和新建所需资金规模庞大。另一方面,跨境能源合作涉及面广、资金量大,能源产品价格易波动,而我国海外能源投资项目类型单一,主要以油气等自然资源为主,同时我国在海外进行能源投资的公司也相对比较集中,这使得我国能源投资项目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降低。研究中发现,2017年,我国与石油相关的投资数值达到了2000亿美元、与天然气相关的投资累计达285亿美元。
(七) 环境变化的影响
在能源产业发展中,受到气候环境变化的影响,“一带一路”主要将能源合作作为重点,这种环境背景下,影响资源的开发技术会用效果,如,在巴黎协定中,欧美国家在全球减排项目中分得了较多的减排任务,这种现象会对我国产业的经济运行带来限制。因此,为弥补减排带来的经济成本,欧美国家试图征收碳税,甚至是碳关税,即对进口商品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碳消耗量以一定比例征收碳关税。碳税和碳关税政策一旦实施,将会极大增加我国的国际能源合作成本,降低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三、结语
21世纪以来,中国能源产业迅速发展,结构不断优化改革,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日益增强。然而,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时期,我国能源发展出现许多新阻碍,调整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率迫在眉睫。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一带一路”思想的提出,为我国能源产业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性战略机遇,推进能源产业的国际贸易与合作,实现地区间资源优势互补,已成为能源发展新常态。
(作者单位:青海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