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措施探讨
2021-03-31常宏宇太原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山西太原030009
常宏宇(太原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山西 太原 030009)
0 引 言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正处在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建设工程施工中引起的扬尘污染,已经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源头之一,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扬尘污染按其来源划分,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人为以及自然条件下对于原来土壤的破坏和残余土壤的运输;建筑材料的使用、制作以及堆放;建筑垃圾的清运与堆放;人为的违规操作,没有及时采取抑制扬尘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提高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有效改善空气质量,笔者对建筑施工的扬尘污染治理的管控责任、治理措施进行了分析研究,以期有效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促进社会良好发展。
1 严格各参建单位扬尘管控责任
1.1 建设单位的责任
以山西省为例,建设单位要按照《关于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调整等事项的通知》(晋建标字[2018]295号)严格落实取费标准,“三项费用”为不可竞争性费用,须开工前一次性全额拨付,实行专款专用。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各方参建主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暂不能开工建设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不能开工建设的,应进行绿化、铺装或遮盖。
1.2 施工单位的责任
施工单位应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建立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机构,明确人员和责任,按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要求,文明施工,扎实做好扬尘防治工作;负责建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责任制,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将扬尘防治纳入文明施工;建立扬尘防治检查、考核制度,对工程现场扬尘防治实施检查、考核。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减少施工作业过程扬尘污染,并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3 监理单位的责任
监理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审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编制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监督扬尘治理费用的使用情况;在监理职责范围内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检查资料;对施工现场发生的扬尘污染、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不力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具体措施
2.1 围挡设置
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连续封闭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于2.5 m的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于1.8 m的围挡。采用彩钢板围挡时,一定要设带防溢功能的基础,防溢流座采用预制砖砌筑,坐浆勾缝,高度不低于30 cm,确保施工现场的污水不外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遗产等范围内的围挡,应与当地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相协调。
2.2 道路硬化
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施工便道、项目部场地、钢筋存放场地、材料存放区须进行规范化硬化,有条件的应进行绿化,不得有土方裸露情况。采用混凝土硬化的混凝土路面厚度≥200 mm,强度等级≥C30;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80 mm,并在道路两侧设置排水沟。
2.3 出入口车辆清洗
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要设置车辆冲洗台。场地大门出入口设置可循环利用自动洗车平台,平台上设置红外感应装置,车辆通过平台可以进行自动冲洗;在冲洗场地周边设置排水沟,并配备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确定排水通畅。不具备设置洗车平台的需设置简易冲洗设备或采用高压水枪,对车辆槽帮和车轮进行冲洗,确保所有运输车辆干净出场,严禁带泥上路,并安排保洁人员清扫出入口。设置了洗车槽的,洗车槽内洗车水应及时更换。工地废水应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排放。
2.4 湿法作业
道路工程每1 km配备1台防尘雾炮车或不小于5 t的洒水车。施工现场应在主便道围挡上设置自动喷淋管网,管网设置主管道和喷淋管,喷淋管每2 m设置1道,端部设置喷头实现对整条便道同时喷洒的目的,以增加时效。对于基坑周边固定喷淋装置无法覆盖的中心区域,应增设移动式雾炮,每500 m2增设1台移动式雾炮,移动式雾炮有效喷雾射程≥10 m。拆除工程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施工时应采取隔离、洒水、封闭等有效降尘措施,并按规定及时将废弃物清理完毕。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进行日常保洁,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污染。
2.5 现场土方、材料苫盖
工程施工现场土方宜集中堆放,堆放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围挡,以防止扬尘扩散至场地外;长期堆放的小型土方,应堆成几何形状并全面苫盖;存放3 d以内的土方,应苫盖严实并及时清运;暂不作业的裸露的场地及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苫盖、固化等措施;水泥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采用彩条布进行苫盖,粉尘材料必须入库存放;砂石材料应分开堆放在料池中,表面用防尘进行覆盖,禁止敞开堆放;不能及时清运的,采取苫盖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对裸露泥地进行苫盖、临时绿化或简易铺装。
2.6 建筑材料运输
选用有相应运输资质的单位组织实施,不得使用其他社会车辆。与该队伍签订合同和责任书,使责任明确,措施到位。运载渣土的车辆必须符合市政环卫部门的有关要求并经市政环卫部门批准。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不得污染道路环境,否则,施工单位应不允许其驶入工地。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
2.7 智慧工地
施工现场需在主要路口,大门口、工地四周制高点、钢筋加工场等处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做到施工作业场所全覆盖,在重污染天气时自动启动各项降尘措施。监控室24 h有专人值班。对现场的扬尘和噪声污染指数实时监控,一旦监控数据超过规定标准时,及时停止现场土方和机械作业,以降低扬尘和噪声污染。施工工程工地每2 km安装1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智慧工地平台扬尘监控数据应实时回传,视频应覆盖施工场地,覆盖洗车路等“六个100%”重点监控部位。
2.8 建筑垃圾管理
严禁在施工现场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工地生活燃料应符合扬尘控制有关要求。建筑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和平整场地,消除各种尘源。不得从高处向下流放污水、倾倒建筑垃圾。禁止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堆放或转运易扬尘的建筑材料;现场生活区应设垃圾存放点,与城市环卫部门签订垃圾清运协议,由环卫单位定时清运;职工生活区或现场卫生清扫应先洒水再清扫,防止产生扬尘。建筑垃圾应设置专用垃圾存储间,并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存储间应做到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禁止超量堆放;及时进行遮盖洒水,防止粉尘挥发;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及时做好清运记录。
2.9 扬尘污染控制应急措施
施工单位应开展每日检查,检查台账、整改记录建立情况。现场配备应急输水管带和喷枪、草帘、土工布、防尘网。当现场出现严重的扬尘污染现象时,进行全面停工整顿,启动扬尘应急预案,并调集人员、设备迅速清除污染源;对产生扬尘的现场进行全面洒水降尘,并使用雾炮对周围空气中的扬尘实施控制,防止扬尘扩散;调集全体人员对污染场地进行彻底清扫;现场污染源清理完毕后,扬尘治理领导小组组织组员进行检查验收,达到合格条件后方可恢复施工;整改应急过程必须确保信息沟通无阻碍。污染事件现场处理完成后,领导小组及时调查分析原因,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制定补充预防措施,并对其他人员进行教育,防止类似污染问题发生。
3 结 语
工程完工后,各参建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完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方法和各项措施。要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和人民健康意识,不断完善城市建设中的扬尘污染管理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干净整洁,保护每一片蓝天。从维护大局出发,把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作为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工作,确保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提升工地文明施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