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学生实际 提高德育实效
2021-03-24周曙光
周曙光
【摘要】小学生是祖国的希望,教师的德育对学生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小学德育是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途径。根据立德树人教育理念的相关要求,小学教师开展学生管理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提高德育的有效性。然而,在当前的小学德育工作开展过程中,许多教师更注重学生知识学习能力的培养,没有很好地考虑德育,这对学生未来的成长造成了一些障碍。因此,本文主要探讨了在“立德育人”的教育背景下,小学教师德育创新的主要路径,从而为提高小学德育质量,促进学生知识学习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的全面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时期;小学德育;创新开展
小学是学生发展的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学生的身心处于快速发展的状态。小学生刚刚开始丰富自己的实际生活经验,对世界的客观运行规律和科学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在接受文化知识教育的过程中,个体的学习意识和思维能力受到限制。教师应制定科学的学生管理方法,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在德育教育理念下,小学教师应以德育为主要管理目标,加强对学生的引导,调动学生参与德育知识学习和实践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因此,创新小学学生管理形式,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立足学生实际,深化家校合作
在以往的小学德育工作开展过程中,教师的主要精力仍然局限于班级文化建设和学生成绩的提升方面。对让这种德育模式有利于学生个人文化知识学习能力的发展,但是对学生个性发展和思想道德素养的发展是不够重视的。小学教师在组织德育的过程中,要创新管理方法,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在创新德育环境的过程中,教师应注重家庭与学校的有效沟通,结合新媒体等新技术创新学生管理模式,做学生的朋友,提高德育的有效性。
比如在实际的德育工作开展过程中,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行为是一项重要的课程内容。为了实现这一课程目标,教师应该注意与学生家长的良好沟通,通过与学生家长的充分合作,为学生的个人成长创造良好的个人成长环境。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会形成一系列不良习惯,如乱丢垃圾、逃避学习或者其他违纪行为等。因此,教师要结合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生家长建立微信、QQ群聊天,及时与家长沟通学生的不同表现,共同探索德育新方法,从而为学生创造一个健康的家校环境,提高德育的有效性。
二、立足学生实际,加强生活关联
小学教师要开展高质量的德育活动,必须针对学生心理发展的特点。那么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是高质量德育的基础。如果教师加强师生之间的有效沟通,学生就可以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不知不觉地接受教师的影响。为了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教师应该在学生管理过程中调整心态,理顺立场,从与学生平等的角度与学生沟通,从而融入学生,为未来的德育打下基础。此外,教师营造的德育氛围直接影响德育的有效性。因此,教师可以通过小组合作的形式进行德育。
比如,教师在开展德育工作的过程中,首先要立足于学生的实际特点,根据学生的个性和个人特点对学生进行分组,然后从学生德育过程中的实际生活中选取案例,如“为什么要努力学习”,“乐于助人的重要性”,“为什么爱党爱国?”,然后组织学生就这些主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在实际的讨论过程中,我没有站在讲台上,而是去学生那里听取不同群体的讨论内容,有效地记录不同群体的观点,然后在班会上与学生沟通,讨论这些观点,纠正不足。通过这种形式,可以缩短自己与学生之间的距离,在课堂上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分享、人人实践”的德育氛围。
三、结合学生实际,开展主题活动
在个人成长的过程中,小学生初步具备了一定的思维能力。他们有广泛的兴趣和爱好,对不同的课堂活动有很高的热情。在德育过程中,教师应尽量避免说教式德育模式,注重不同德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将德育理论内容与学生的实际生活和课内外实践活动相结合,加深学生对德育内容的理解。
以笔者的德育工作为例,每年清明节我都会组织学生参加烈士陵园的扫墓花活动,这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在清明节献花的过程中,我将借此机会向学生们讲述革命烈士的英雄事迹:在战争年代,我们的前辈公开露面,流血牺牲,不怕苦难。正是因为他们为了每个人放弃了他们的小家庭,我们才有了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因此,我们应该在个人成长过程中努力学习,长大后为祖國服务。此外,在父亲节、母亲节等特殊节日,我还会组织学生写“致父母的信”和“我今天帮父母做家务”。通过这种形式的德育活动,可以提高德育过程的有效性,促进学生真情流露,密切学生的家庭关系。
结语:
总之,小学德育任重而道远。在教育过程中,小学教师要不断转变学生教育的固有观念,通过营造德育氛围、加强师生沟通、组织德育实践、提高德育实效性等途径,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通过创新性的德育活动帮助学生培养积极的个人价值,为学生的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郭小丽.立德树人背景下的初中音乐德育[J].清风,2022(04):37.
[2]权红燕.加强小学德育教育的有效途径[J].清风,202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