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险公司共同保险业务内部控制模式的构建
2021-03-23王聪
作者简介:王聪,(1976.4-),男,汉族,海南,本科,高级经济师,保险经营管理。
摘要:我国正处于社会深化改革的重要阶段,各行各业也逐步走向精细化发展的道路,保险业务的发展对其他行业提供了有利保障,其中的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体系正在逐渐融合,共同保险业务是财产公司主推的保险模式,但是同时也存在着一定风险。本文针对财险公司共同保险业务管理风险进行分析,探讨内部控制模式的优化过程,并从信息、系统、承保、管控等方面进行有效性模式架构探讨,意在规范财险公司共保业务的规范管理及降低风险。
关键词:财险公司;共同保险业务;内部控制;模式构建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重要的经济成果,同时大型工程项目以及大型财产项目也在不断涌现,由于此类的保险标的数额巨大,因此财产公司也需承担巨大的风险,为了更好的降低风险,采用共同保险模式是让保险发生损失时按金额比例进行有效分摊,共同保险是指投保人和两个以上的保险人之间缔结保险合同,就同一可保利益和风险进行金额比例损失分担,共同保险与再保险的区别是横向的转移了可保风险,这样既可以让财产公司进行经验积累,同时也能更多的承揽不同区域业务,对于自身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共同保险还需从多角度进行内部管理完善,全面考虑财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内部管控促进共同保险业务的可持续性发展。
1 共同保险的类型以及特征
1.1 共同保险的类型
财产保险公司属于经营风险类的公司主体,对于财产公司法人要求较高,需要将保险业务经营与资金运用两方面进行融合,有效的规避风险才能确保资金运用的效率,而共同保险则是降低大额保险业务风险的有效方式,尤其对于保险标的数巨大的业务具有深远影响。针对同一保险利益和共同风险所签订的保险合同叫做共同保險,共同保险大体可分为两种类型。首先投保人就同一标的物与两家或两家以上的财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刚发生赔偿责任时,不同的保险公司将按所承担的保险比例进行责任分摊。其次,如果保险额不足时,其不足部分归结于被保险人的自保,由此可见第二种类型成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共保形式,如发生财产损失后被保险人和保险人按照比例各自承担损失[1]。
1.2 共同保险的特征
共同保险条款应按照保险比例进行保价分担,通常共同保险比率为80%至100%,保险人按照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人的投保金额没有达到条款中的最低比例限额,就不能得到全额赔偿,投保额等于保险标的在发生损失时的实际现金价值与共保比率的乘积,因此共同保险的特征包含以下几点。首先,共同保险要求共保人的保险责任期内各自责任。其次,共保人所承担的范围也需相同,让共保人处在同一水平线上承担责任。最后,共保人所承担的标的也必须完全一致,在共同标的基础上分摊危险风险,如果保额不足其不足部分视为被保险人自保,如果发生财产损失,保险人仅赔偿与保险金额相当的保证金,不足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2]。
1.3 共同保险与再保险的对比
保险业务目前有共同保险和再保险两种形式进行危险分散,同时也是保险业务中扩散或扩大危险的有效手段,再保险相较于共同保险的出现时间较晚,具有融通性优势,再保险是二次分担风险而共同保险是一次分担,而共同保险则要求保险人必须在同一地点,保险人之间的商务洽谈也较为丰富,并与每个保险人的商务洽谈事项在风险承担方面共同保险具有更强的抵抗能力,让责任划分更加明朗,具有其他保险业务无法比拟的优势[3]。近些年来我国经济市场的逐渐繁荣,共同保险与再保险虽然在本质上存在着差异,但是也在逐渐的融合接近,尤其是对于保险标的风险较大的业务而言,为了更好的进行危险分散,常常采用共同保险与再保险结合的方式。
2 共同保险业务的风险内容分析
2.1 忽略了资金需求预算编制风险
我国是基建大国,基础建设的规模也不断扩大,其中以大型公路交通运输为主要的保险业务,而大型的交通基础项目往往采用多家保险机构共同承保,例如目前城市道路拥挤问题日益严峻,为了更好地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建设地铁工程项目,类似标的都超百亿元,单独一家财产公司为了更好的分担风险,一般都会设立首席保险人与其它的共同保险人进行份额分担,但是财产公司如果忽略了预算资金的编制要求,一旦这种大型建设项目出现问题财产,公司需要充分调动自身的资金进行风险承担,而公司在面对风险时会有较大的资金波动,很多承保或理赔部门并没有关注共同保险业务,因此当急需资金时这种资金需求风险会转移给总公司或分公司,造成大量现金流的异常性转移,巨额资金量流出也造成了财产公司的经济压力以及财务风险[4]。
2.2 业务财务系统发展有待改善
传统财险公司的业务和财务是两个分割的部门,两者之间虽然有着紧密联系,但是业务过程有着较大差别,业务主要是指“链条从生产到被销售的过程”,而财务则主要是相关数据的编制成凭,且最终形成财务报表的过程。我国在六年前实行了“营改增”改革,改变了传统的核算规则,价外税代替了价内税,保险也由于自身的经营独特性,价税分离存在一定困难,因此在业务财务系统发展过程中存在瑕疵数据,尤其是部分在业务经营环节的数据无法实现价税分离,由此也产生了财税差。为了更好地实现行业的稳定性发展,必须针对保险业务进行业财系统对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5]。
2.3 共同保险业务损益值无法单独计量
共同保险业务虽然风险较大,但是收益也颇丰,当前的财险公司子公司不会单独将各类保险品种进行分类出具损益值表,而是将自身的业务出具总表,上报给母公司或总公司后并不会划分为共同保险或原保险业务,因此无法对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正确评估,既缺少了对公司运营数据的有效监管,同时也无法保证子公司的决策正确性,这在无形中增加了保险业务板块的风险,一旦发生赔付责任,则可能调动大量现金,导致总公司的现金吃紧,同时也可能降低公司的社会品牌效应以及市场竞争力。
2.4 共同保险业务内控体系有待加强
共同保险业务相较于其他保险种类有自身优势和特点,因此在管理过程中也需依据自身特色进行个性化管控,随着当前保险公司业务的不断增长,保险品种也在不断拓展,尤其是目前保险种类互相交叉融合,共同保险需要与其他保险进行改进,保险业务存在着盘根错节的复杂性,但是目前有关共同保险业务的内控管理体系还有待加强,缺少事前监管和预警环节,财务部门对于业务管理缺少深入了解与分析,往往是在事后进行弥补,虽然事后补救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必需性,但是不利于公司的长远性发展,特别在公司现金流吃紧或者额外需要申请支付他方保费时,会出现“捉襟见肘”的问题[6]。
2.5 共同保险业务风控有所缺失
财险公司所含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而一些基层机构与总公司或分公司尚缺少共同保险业务的内控体系,尤其在分支机构层面存在着现金风险,而财险公司也缺乏相应的顶层设计,不能掌握基层机构的运营风险,致使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稳定性。共同保险业务是当前社会快速发展所形成的特殊保险业务,针对规模大、金额大的标的进行保险,因此对于财险公司具有较高的管理要求,不仅要掌握共同保险业务的风险界限,同时还要针对公司的整体运营情况进行共同保险业务指导以及资金安排,才能让财险公司在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具有更多的竞争实力。
3 财险公司内部控制模式概述讨论
3.1 内部控制概述
在市场化经济环境下各行各业都在迅猛发展,而保险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是为各个行业提供有效的经济保障,但是保险公司也需要针对社会发展环境进行深入分析,在特定的工作内容下进行内部控制,既能够有效的实现既定目标,同时也能充分承担自身的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的合理实施管控方法是公司综合能力的重要体现,既要对外部进行风险管控,同时也需要对内部进行强化管理。首先,内部环境控制包括企业文化、内部制度、组织架构等多个层面,并通过有效的手段对公司的风险进行可控分析,确定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赢得更多的市场认可度。其次,内部控制可分为自动化控制和人工控制两种手段,既要借鉴以往的人工控制技术优势,也要发挥当前信息化技术的控制优势,让两者充分结合提高财险公司的内控制力度[7]。最后,内部控制还要关注自我监督环节和内部评价环节,秉承客观、公正、透明的态度,以集思广益的方式让信息能够有效传递和确认,并不断的改进工作流程、促进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
3.2 内部控制的内容特点
首先,财险公司内部控制应根据自身的组织架构进行分层管控,一般可分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以及员工层,不同的工作具有各自的工作范围以及工作内容,只有在合理的防范思想引领下才能对经营管理中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目前我国的财险公司内控需依照保险监管机构制定的基本准则,以保证资产安全为核心、坚守行业行为规范、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其次,财险公司的内部控制需根据社会发展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分析,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平稳运行阶段,各行各业的发展也存在一定风险,坚持内部管控的社会性是指针对大额性的保险标的,进行多家共同风险分散,改变传统个体的风险应对为多家机构共同应对,以达到补偿损失的作用。最后,财险公司在运行过程当中需面临多重风险,包括自身的管理风险、理赔风险、技术信息风险以及外部的营销风险等,因此要注重内部管控的复杂性,从多角度、多层面进行共同保险的研发分析。
3.3 加强共同保险内部管控的意义
首先,财险公司要想在市场中站稳脚跟,必须通过科学的机制进行战略部署,通过加强内部管控,确保决策层的措施有效落实,实现最大的经济化效益和最大的社会责任价值,财险公司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其自身的经营风险客观存在,因此通过内部管控手段可以让更多的员工按照核算框架进行标准任务执行,既确保了信息的真实性,同时也能为公司的管理层提供更多的决策数据依据。其次,加強共同保险内部管控,有利于企业内部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约束相关人员的工作行为并纠正工作行为中的弊端,从而提高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效能,对于有效防范财险公司的资产流失以及改善服务水平都具有重要影响,尤其是细节化的有效管控,更能让企业增加行业竞争力,对于优化组织架构、筛检不必要工作流程都具有重要意义。
4 财险公司共同保险业务内部控制模式的构建
4.1 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有效控制
传统的内部管控需要通过人工方式对大量数据进行整合分析以及意见化处理,当前随着电子化信息产业的高速发展,通过信息系统可以对机构本身、个体用户以及承保标的进行数据化分析,实现各系统之间的无缝对接,尤其是业务环节与财务环节的信息匹配度更高,因此财险公司需充分重视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目前采用一体化系统已经成为财险公司发展的主流趋势,内部的业务数据会自动生成财务凭证以及关联业务查询检索,而通过业务数据也可以查到各类财务凭证,除去特殊型的手工录入以外,其他数据都具有连贯性,极大提高了内部管理的数据计量效能,尤其针对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的实施过程进行了线上税项确认,同时也应注意要点环节。首先,要保证业务各个环节与财务核算环节的准确对接,并针对增税额进税额要进行精密处理;其次,在共同保险合同管理中要嵌入相应的信息系统,让总公司对基层公司的营业发展进行综合数据分析,以做到最佳资源配置。
4.2 通过承保部门进行有效控制
共同保险业务的最前端是承保部门,因此要将相应的承保内容以及相应的协议进行快速的信息化处理以及信息化分享,确保理赔部门、财务部门以及销售部门同时获取一手信息,让共同保险业务无缝连接。通过承保部门进行有效控制,可以让保费资金流入时间更快得到财务部门的及时关注,并与共保公司的财务部门进行保费支付内容商洽,改变以往基层公司对资金流入状况的忽略弊端,让承保部门对共保业务资金管理更多的关注并提出可行性化意见。
4.3 通过销售部门进行有效控制
共同保险业务由于承保金額较为巨大,因此很多时候保费资金回笼较慢,所以要加强对销售管理部门的有效控制,并且要对各类的销售细节进行认真落实,包括主承方的垫付、续费,次承方的手续费支付问题。另外销售部门还要与财务部门进行及时沟通,尽量通过一体化信息系统做好资金预算工作,让流程通过线上数据呈现,也能更好的体现出整个工作流程的一致性。
4.4 通过理赔部门进行有效控制
理赔部门一直以来都是财险公司的重点工作环节,在保险期内发生合乎标准的保险事故,理赔部门需要尽快进行处理,其所代表的既是公司工作理念,同时也展现了公司的风采样貌。首先,针对共同保险业务要确认合同内容中约定的全额赔款先行垫付还是分摊共同陪保。其次,理赔部门要指定专人对共同保险业务进行负责与管理,在确保客户的合理要求情况下进行流程审批,既要在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上给客户良好印象,同时也要保证流程的合理性以及科学性。最后,由于营改增实施后,共保业务的理赔支付具有较大变化,因此理赔部门要与相关财务部门做好沟通,及时了解理赔费用的支付以及抵扣工作细节,防止返工问题发生,确保工作内容的顺畅性。
4.5 其它部门进行有效控制
财务部门作为共同保险业务的后部支撑部门,应针对上述所有部门的各项数据进行整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对各个环节进行财务会计审核,保证系统间的对接流畅性,尽量通过信息一体化系统进行财务报表生成,让财务信息能够快速分享,同时也为企业管理层提供更多的决策数据统计。合同管理部门应针对企业发展的以往经验进行数据总结和经验分析,在合同订立环节严格把控风险,并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同时借助大数据等科技手段进行辅助管理,分析当前承保标的可控性,并且要与其他各部门进行内部信息传递控制,保证各部门的运行独立性和信息共同性。
5 结语
综上所述,共同保险业务对于财产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可以更大的拓宽自身的业务发展路径,同时也能针对不同的保险业务进行经验积累,但是从目前的发展来看,共同保险业务的内部控制模式还有待改进,需要相关人员针对共同保险的类型及特征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的制定发展方案,以此实现共同线业务的合理化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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