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近平幸福观的三重逻辑
2021-03-22杜向民李文聪张嘉翔
杜向民 李文聪 张嘉翔
摘要: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幸福观是理论逻辑、时代逻辑与价值逻辑的有机统一。理论逻辑维度,习近平幸福观是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赓续与发展,是对历代共产党人幸福观的坚持与深化,是对中国传统幸福观的吸纳与超越;时代逻辑维度,习近平幸福观把准了幸福的时代脉搏,解答了幸福的时代课题,指明了幸福的时代方向;价值逻辑维度,习近平幸福观以个体幸福为第一要旨,以人民幸福为核心要义,以人类幸福为愿景旨归。
关键词:习近平幸福观;理论逻辑;时代逻辑;价值逻辑
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21)02-0017-06
作者简介:杜向民(1957-),男,黑龙江明水人,长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李文聪(1995-),男,四川达州人,长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张嘉翔(1996-),男,陕西渭南人,长安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幸福”是人类发展历史长河中古老而又经典的话题,对幸福的孜孜追寻是人类社会永不枯竭的价值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演讲、答问、批示以及新年贺信中多次提及“幸福”,围绕“幸福”提出了许多新论述新要求,系统地回答了新时代“幸福为何”“幸福何以得之”等重大问题,逐步形成了意蕴丰富的习近平幸福观。在当下,从理论逻辑、时代逻辑与价值逻辑三维向度深化对习近平幸福观的研究,有着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习近平幸福观的理论逻辑
伟大的思想,有其伟大的理论逻辑。习近平幸福观的生成与发展以中国传统幸福观为理论底蕴,既闪耀着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真理光辉,同时也是历代共产党人幸福观在新时代的接续与深化。
1.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赓续与发展。马克思一生致力于为世界无产阶级和劳苦大众的解放事业而奋斗,把为全人类谋求幸福当作自己的终身追求。早在青年时期,马克思就树立了要为人类幸福而工作的崇高理想,其毕生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始终紧紧围绕“人类幸福”而展开,“幸福”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最高主旨。
首先,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是以“现实的人”为逻辑起点的幸福观。马克思反对宗教幸福观所提倡的“彼岸世界”的虚幻幸福,通过对“抽象人”的批判,对黑格尔“绝对精神”之中的人类个体以及费尔巴哈关于“类”概念的批驳,指出人不是单纯的肉身也不是纯粹的精灵,而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实现了幸福场域的转移。马克思聚焦现实,从人的生存现状出发,将人置于幸福的中心,提出“现实的人”是幸福的唯一实在主体,是幸福的历史创造者与应然享受者。其次,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主张劳动是幸福的实现形式。马克思认为,劳动作为人的对象化活动,是人充满幸福旨趣的存在形式和生活方式。劳动过程和勞动结果使人意识到自己主体力量的彰显,从而产生心理与精神的双重满足感。劳动不仅创造了人类社会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创造了体验幸福的精神主体。概言之,劳动是获取幸福的源泉。当然,马克思所说的劳动是非异化劳动,而是指自由劳动。只有自由自在情况下的自主劳动,才是肯定自我的劳动、确证自我的劳动、获取幸福的劳动。最后,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是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旨归的全面幸福观。马克思认为,自由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1]185。只有通过共产主义运动让人从被剥削、被奴役、被压迫的社会中解放出来,消除一切反人道的社会现象,扬弃一切人的异化,使“人”取代“资本”成为社会主体,才能真正地实现人的本质的复归。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每个个体的需求都能得到充分满足,每个个体的社会关系与主体能力都能得到极大发展,每个人都能实现人的自我本质的全面占有。习近平幸福观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与方法,以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为理论依据,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来审视幸福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在21世纪的新发展。
2. 对历代共产党人幸福观的坚持与深化。“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2]40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一切行动的出发点与最终归宿,是每一个共产党人的初心与使命。中国共产党100年的革命、建设、改革历程,就是一部为人民美好生活不懈努力的砥砺奋斗史。
第一,毛泽东的人民幸福观——“为他人谋幸福”。毛泽东在大量的实地调查研究中深刻认识到“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3],明确提出“为他人谋幸福”,并将之付诸其一生的革命与建设实践中,具体可以概括为“一主体”与“三纬度”。主体即人民,人民始终是幸福的创造者,是幸福的享受者,是共产党人全心全意服务的对象。“三维度”指通过“人民当家作主”“大力发展生产力”和“繁荣文化事业”从政治、经济与文化等确保造福人民。第二,邓小平的富民幸福观——“一切为了人民富裕”。邓小平在毛泽东人民幸福观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提出社会主义的特点是富裕而不是贫穷。他把社会主义的本质高度概括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4]。共同富裕不仅是社会主义的鲜明特征,也是人民幸福的根本源泉,人民的富裕幸福程度是检验与衡量无产阶级政党工作的重要标准。第三,江泽民的全面幸福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江泽民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富民幸福观,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人民的富裕幸福。江泽民在对“人的全面发展”与“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之间的辩证关系的阐述中,进一步明确人民幸福的内涵包括物质生活丰富、精神生活充实、人际关系和谐、人与自然协调等,提出“在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 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5]。第四,胡锦涛的民生幸福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胡锦涛始终坚持唯物史观基本观点,坚持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历史浪潮的推动者,要求“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6],提出“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将“人文指标”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构建和谐社会大格局。纵览历代共产党人幸福观,“为人民谋幸福”这一主题贯穿始终。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立足人民立场,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奋斗目标,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伟大实践中逐步形成了新时代幸福观,坚持和丰富了历代共产党人的幸福观,是新时代下共产党人对人民幸福探索的继承与发展。
3. 对中国传统幸福观的吸纳与超越。中国传统幸福观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以前约一千年的“寿、富、康宁、攸好德、考终命”五福观。经春秋战国百家争鸣之后,逐渐形成较为系统完整的传统幸福观,其中儒、道、墨、法四家为其主流代表。
其一,儒家“福德统一”幸福观。儒家主张“德”与“福”是内在统一的,德者福之基,福者德之致。孔子将幸福看作高于物质生活和自身周遭的一种心理体验,主张幸福是精神与物质的双重需求满足,但精神幸福更为重要,“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7]。形式上强调通过“内求”而非“外铄”,内容上讲究“仁义礼智信”的内外兼修,从而达到“齐家治国平天下”。其二,道家“天地人和”幸福观。道家思想体系里,道生万物,“道”为万物之本源。道家幸福观对于幸福的追寻也集中表现为对“道”的体悟与顺合。“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8],道家主张顺道合道,遵循事物的演生化育,随顺事物的自然本性,才能达到幸福的状态。其三,墨家“义利一体”幸福观。与孔子的“以义为首”不同,墨子主张义利合一,视“义”为天下之质,而“利”为“义”之旨归。墨家幸福观以“天下人”为思考对象,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理想追求,以共乐利他为幸福标准,以“兼爱”为幸福途径,认为只有国富民安,个人幸福才能得以实现。其四,法家“推法尚公”幸福观。法家幸福观被称为典型的功利主义幸福观。主张人皆“好利恶害”,认为“幸福就是自我利益的最大化和自我功利的实现”[9]。提倡推行“以法治国”来保障社会的有序,通过个人建功立业的最大化实现来获得幸福。法家幸福观一定程度上片面否定幸福的道德层面,同时混淆了君主幸福与个人幸福,但其中所蕴含的对于幸福的积极态度(商鞅就认为人人都应该为功名利禄而奋斗)以及功利大于私利的尚公精神,无论在当时还是现今都有着重要借鉴与影响。习近平幸福观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新方位,对传统幸福观所蕴含的积极因素进行了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一方面既肯定了传统幸福观中个体对自身发展和幸福的追求,同时又在幸福的根本内涵及获取路径等方面实现了对中国传统幸福观的超越。
二、习近平幸福观的时代逻辑
时代的需要与发展是理论生成的动力源。习近平幸福观应时代之变,发时代之声,是对新时代幸福内涵为何的思量,是对幸福何以实现这一时代课题的回答,是对建构人类美好未来生活的时代指引。
1. 应时代之变,从历史和现实的时空架构中把准幸福的时代脉搏。马克思立足历史唯物主义,从人的类本质出发,澄清幸福是主观与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幸福不是从来就有的,作为人在社会实践中的产物,是主体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实践中的主观感受与客观满足程度的社会现实的统一体。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民族国家、不同社会身份的人对幸福的理解是截然不同的。换言之,幸福的内容与形式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取得的全方位、开创性的成就與深层次性、根本性的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10]8。习近平立足时代发展,科学把握新时代的“变”与“不变”,阐明幸福的时代内涵。
首先,新时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而不是其他什么时代,“从世界社会主义500年的大视野来看,我们依然处在马克思主义所指明的历史时代”[2]66。对于市场经济下多元非主流幸福观的渗入,习近平指出要更加自觉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更加自觉认识到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科学性,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以制度保障人民幸福的实现。其次,新时代是以“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主要社会矛盾的时代。需要是人的固有本性,根据划分标准不同可分为肉体需要、精神需要和社会需要,或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与此相对应的是物质幸福、精神幸福和社会幸福。习近平审时度势,提出新时代人民幸福从客观向度表现为美好生活需要的实现。较之“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美好生活需要”意味着人民对幸福的需求维度从以前的物质需要发展为精神需要、从“硬性需求”转向“软性需求”、从“生存型”跃升为“享受型”并朝着“发展型”前进。这种需求的层次更高、内容更宽广,具体表现为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从主观向度表现为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一系列主观感受的充实程度、保障限度和持续力度。整体而言,物质幸福是基石,精神幸福是关键,政治幸福是保障,社会幸福是条件,生态幸福是根本。习近平关于美好生活需要的论述阐明了新时代幸福的意蕴为何,从历史和现实的相互交融中为幸福注入了新的时代内涵,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幸福理论新境界。
2. 发时代之声,于理论和实践的辩证统一中解答幸福的时代课题。“忧心忡忡的穷人甚至对最美丽的景色都无动于衷。”[11]不言而喻,人的物质需求的满足是走向幸福的必要基础。物质资料生产活动作为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人类历史得以延续和发展的基本前提。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生产力的极大发展一定程度上滋生了拜金主义、物质至上等思想,资本逻辑下的享乐主义幸福观与消费主义盛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逐渐被物的关系所取代,对财富的追求成为了幸福生活的目标,甚至个人对物的拥有程度成为衡量人们是否幸福的标准。一味地追求物的满足,并不能创造真正的幸福感,反而导致人沉湎于生活表象,迷失自我,最终使得精神世界无家可归。
习近平适时提出“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12],科学解答了新时代下“幸福何以得之”这一时代课题。奋斗,是新时代的主题词;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习近平幸福观提出要在为同时代的人奋斗的过程中获得幸福,通过奋斗在创造丰裕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同时高筑精神世界,这种幸福才是最持久最深沉的幸福。从理论层面讲,幸福是实践的结果而非空想的产物。正如马克思所说:“我在劳动中肯定了自己的个人生命,从而也就肯定了我的个性的特点。”[13]奋斗作为一种实践形式,其过程充满了艰辛与曲折,通过奋斗过程的磨炼,能够使奋斗主体感悟人生、净化心灵、坚定信念,从而确证自我的社会存在并最终实现幸福,故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一方面,于每一个体而言,奋斗是幸福的底色,只有奋斗才能将自己的人生价值最大化,才能创造美好幸福生活;另一方面,于社会而言,奋斗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历史反复证明,只有那些努力拼搏奋斗的人才能在历史的长河中占有一席之地,相反只能被历史所抛弃。问题是时代的格言,而理论的力量则在于对时代问题的解决程度。习近平幸福观的“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是马克思关于“劳动是幸福的源泉”的时代表达,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幸福的获得途径与方法,有力地批判了物欲主义,对引导人民大众树立正确的幸福观,特别是对于青少年的幸福观教育有着巨大的现实指导意义,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导向。
3. 立时代之势,在国内和国际的大局互动中指明幸福的时代方向。放眼世界,全球正进入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我们面对的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10]421。在和平与发展这一时代主题下,世界各国正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国与国之间的紧密联系前所未有,世界各国人民日益面临着共同的风险和挑战。大国之间的地缘冲突,资本主义国家内部社会矛盾的尖锐化,国与国之间以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文化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非传统安全问题的突出,民粹主义思潮、民族主义思潮等反进步思潮涌动,全球气候变暖等问题,越来越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生存和发展。另一方面,国际秩序正面临着瓦解与重构。各国发展进程的不同导致现有国际秩序逐渐瓦解,新的国际秩序正在积极构建。世界格局由“一超多强”加速向多极化发展,世界格局的变化推动着世界舞台的转移,东方国家日益靠近舞台中央。70多年的发展,中国已从贫穷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落后国家发展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完成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华丽蜕变,迎来了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与话语权不断提升。
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如何应对人类共同面临的全球性重大挑战,引领人类走向更加光明幸福而不是黑暗悲催的未来,成为一个迫切需要回答的重大问题。谋全局者方能谋一域,谋万世者才可谋一时。习近平立足国际与中国的时代发展,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展现出宽广的人类情怀。习近平幸福观提倡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一带一路”建设,基于对人类发展历史、发展规律、发展困境的考量,深度契合全球一体化时代整个人类发展的强烈诉求,得到世界各国高度认同。习近平幸福观所蕴含的丰厚中国智慧、中国力量,为当今世界应对共同难题、走出人类困局、实现人类的长远发展提供了科学的方向指引。
三、习近平幸福观的价值逻辑
习近平幸福观的价值指向涉及个人、人民与人类三个层面,其中每一个人的幸福是基础,人民幸福是核心,人类幸福是愿景。
1. 为每一个人谋幸福是第一要旨。习近平幸福观关注每一个体的自身发展与价值实现,为每一个人谋幸福是其第一要旨。中国梦是每一个人的梦,每个人“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14]48,每一个个体都有获得幸福的权利且应当获得幸福。个体幸福是基础,是习近平幸福观的第一要义,这是由个体所扮演的社会角色、个体幸福的本质以及个体幸福与人民幸福的内在关系共同决定的。
就个体的重要地位而言,个体是人类社会最基本构成单元。在马克思看来,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是全部人类历史首要前提,而“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1]295。现实的个人作为人最基本的社会存在单位,是人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真真切切的存在形态,理应是现实幸福的首要承载主体。同时,每一个个体在实践过程中都将或多或少、自觉或不自觉地参与到历史活动之中,没有了现实的个体及其活动,也就没有了人类历史的形成,更没有幸福可言。
就个体幸福的本质而言,个体幸福是人民幸福的彰显。习近平指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不是抽象的,最终要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都幸福美满上,体现在亿万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2]354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最终都要回归到每一个个体的幸福实现程度上,没有个体幸福,人民幸福也就无迹可寻,个体的幸福是人民幸福的价值和意义的充分体现。
就个体幸福和人民幸福關系而言,习近平幸福观强调个体幸福并不是要割裂个人幸福与人民幸福,两者是彼此联系且相互统一的,而正是这一辩证关系决定了要为每一个个体谋幸福。一方面,“要不是每一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也不能得到解放”[15],人民幸福依赖于每一个体幸福的实现;另一方面,每一个个体的幸福的最终指向是人民幸福,个体幸福一定程度上丰富和形塑了人民幸福。质言之,习近平幸福观是着眼每一个社会成员个体幸福的幸福观,致力于每一个个体的能力提升、素质提高、价值与权利实现,使每个中国人都能在新时代这一大舞台上最大限度地“自由全面发展”。
2. 为人民谋幸福是核心要义。习近平幸福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向度,为人民谋幸福是其核心要义。人民,是党存在之基、血脉之源、力量之本。习近平幸福观站在人民立场,坚持人民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将人民幸福作为其理论底色和价值核心,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而不懈奋斗的人民幸福观,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将人民幸福作为治国理政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深知“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从青年时期的大队支部书记到党的总书记,从黄土高坡的“作为一个人民公仆…….我不变的信念:要为人民做实事”铮铮誓言到人民大会堂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庄严承诺,习近平在讲话中多次强调要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顺应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坚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幸福事业,将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执政理念并一以贯之。
二是将人民幸福贯穿于新发展理念的始终。发展是促进社会进步的根本途径,而社会进步的最终目的是增进人民福祉。因此,发展理应以人民幸福为导向,五大新发展理念正是坚持人民中心价值原则的新发展观。创新发展从牵住全局发展的“牛鼻子”出发,增强发展动力,为幸福生活奠基;协调发展讲究善于“弹钢琴”,通过解决好发展不平衡问题从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合力推动社会发展;绿色发展致力于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人民“绿水青山”生态幸福;开放发展则是主动将国家发展置于世界潮流,内外联动,进一步提高发展能力和水平;共享发展明确发展成果要做到“全民”“全面”共享,要通过“共建共享”“渐进共享”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幸福。
三是将人民幸福作为一切工作的评判标准。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一切工作的最高评判者。习近平在政治实践中多次把人民幸福与否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把是否给人民带来幸福获得感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参照。习近平指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14]28三个“是否”实则是对人民幸福的三个“追问”。时代是出卷人,人民是阅卷人。要树立为人民谋幸福的工作导向,着力解决好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民生领域短板,提升人民幸福度。
3. 为人类谋幸福是愿景旨归。习近平幸福观秉持“天下一家”理念,为人类谋幸福是其愿景旨归。人类社会文明诞生以来,“幸福”一直是人类孜孜追寻的梦想。古今中外,“理想国”“乌托邦”的提出,“大同”社会、“世外桃源”的构想,都体现了人类对幸福生活的永恒向往和执着探索。世界格局急剧变化,发展格局也在变化。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政党,习近平指出,中国共产党不仅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党,也是为全人类幸福美好前途而奋斗的党。国与国之间的制度差异和意识形态区别是客观现实存在,但各国之间的利益共通之处不可忽视。中国共产党愿意携手各国,为世界的和平安宁、共同发展和文明交流互鉴作出大国担当和贡献。“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一带一路”就是我们交给世界人民的中国幸福方案。
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人类幸福实现理念。21世纪的我们置身于矛盾世界,一则物质财富的日积月累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推动人类社会文明程度达到历史制高点;二则国际大舞台上资本逻辑下的“丛林法则”、零和博弈持续上演,强权政治、恐怖主义与难民危机接连不断,地区之间、国与国之间不确定性日益上升。然而,共同的挑战和共通的利益又使得各国相互依存、命运与共程度空前。习近平指出,“宇宙只有一个地球,人类共有一个家园”[2]538,全人类幸福事业的实现只能倚靠于世界各国的同心前行,我们必须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理念,坚持人类优先原则,携手构造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和清洁美丽的新世界,方能更好地实现世界人民的幸福生活向往。
以“一带一路”建设为人类幸福实现的重要载体。“一带一路”建设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以“互联互通”为建设着力点,以“人类共同未来”为目标指向,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生动实践,是人类幸福实现的重要载体。倡议提出至今,成果丰硕。我们同160多个国家和组织签署协议,互联互通大格局基本形成,大批项目落地生根,亚投行和丝路基金等机构逐渐形成并运转,极大促进沿线国家的经济增长、民生改善、生态发展,沿线人民幸福指数不断提高。习近平指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源于中国,但机会和成果属于世界。”[10]196我们将继续以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为建设目标,抓住“发展”这个最大利益公约数,让更多国家和地区搭上“中国便车”,推动“一带一路”持續走和平、繁荣、开放、绿色、创新、文明与廉洁之路,为沿线国家人民带去实实在在的利益,为人类幸福作出中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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