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中国科学院开展区域科技合作的战略思考
2021-03-17邱显杰杨辉
■ 邱显杰 杨辉
1.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 北京 100864
2.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北京 100190
0 引言
前所未有的大变革时期已经到来,世界新一轮技术和产业革命风起云涌,经济和科技格局发展面临重新调整,全球化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中美贸易战、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国际发展格局和发展方式,它们不是单纯的政治事件、经济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对推动传统科技发展模式向创新模式的变革也带来了重大影响。
面对新形势,中国科学院在“率先行动”计划指引下,正加紧推进科学技术创新突破和升级发展。其中,如何创新组织管理模式[1],构建以新型区域创新平台为核心的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更好地支撑国家区域创新发展战略部署,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创新的供给侧需求[2],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是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3]。
1992年,英国加的夫(Cardiff)大学的库克教授最早提出“区域创新体系”的概念[4]。一般而言,区域创新体系是指一个区域内有特色的、与地区资源相关联的、推进创新的制度组织网络[5]。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作为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6],业界已经开展了诸多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层面,一是政策建议层面,从顶层设计角度讨论区域创新体系的结构[7];二是产业实践发展层面,以产业园区或产业联盟为载体,论述区域创新体系的发展形态和实践模式[8]。而区域创新平台作为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载体,在新的发展时期如何充分发挥其作用,业界缺乏理论探讨,更缺乏结合整体实践的系统性分析。
在新的发展时期,进一步系统深入研究在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下,推动新型区域创新平台建设的体制机制,对于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述的区域创新平台,特指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以促进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1 区域创新体系的内涵与发展趋势
1.1 区域创新体系的内涵
从国际发展经验上看,区域创新体系作为推动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但发展大都各具特色,侧重点都不尽相同。无论是知识带动型的英国,技术引进型的日韩,还是政府推动型的印度,不管是发达国家抑或发展中国家都概莫能外。资源禀赋、市场基础、文化传统、技术背景等差异产生的竞争优势是区域创新体系个性形成的决定因素。因此,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是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的基本内涵。当前,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新时期,因地制宜地建立个性特色鲜明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我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更是具有重要的现实和战略意义。
我国同时存在以区域为组织单元、以地理分布为主线的(块状)创新体系和以部门机构为组织单元、以学科领域为主线的(条状)创新体系。前者以涉及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相关的一、二线城市区域为代表,后者以高等院校、企业研发机构,以及中科院落地全国各地的13 个分院(包括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118 个研究所为代表。这两类创新体系都各有优势,前者市场化更强,后者具有综合性学科和建制化优势。探索新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两者各自优势的多元化融合创新发展模式尤为重要。
1.2 区域创新体系管理的发展趋势
综合不同国家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根据政府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作用方式和手段,可以将区域创新体系的管理运行方式归纳为:多元分散型、集中协调型、集权管理型3 种模式[9]。各国对科技管理体制的变革大都以强化政府对科技的干预为基础,只是不同国家与政府的作用略有不同而已,发达国家政府的间接干预多一些,而发展中国家政府的直接干预多一些,目的都是使科学技术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因此区域创新体系的管理具有趋同化发展的趋势:一是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调整政府管理部门职能,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国家宏观指导与微观自主经营相结合。二是更加重视区域创新体系核心载体的软环境建设,尤其是内部单元的协同协作机制建设。
1.3 我国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总体发展概况
我国的区域创新体系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10]:一是依托多样化的产业环境、众多的高素质人才、灵活的创新政策以及开放、高效、畅通的国际化技术转移渠道,发展多元化环境型创新体系,此类以北京、上海、深圳和广州等一线城市为代表。二是以国家级科学研究机构、大型行业科研机构和创新型高校为依托,发展“政产学研用”融合型创新体系,此类以重庆、南京、合肥、杭州、成都、武汉、西安等区域中心城市为代表。三是以专业化产业集群为依托,发展产业专业型创新体系,此类以长三角的苏州、无锡、常州、宁波、嘉兴,珠三角的东莞、佛山、中山以及中部地区的郑州、长沙等城市为代表,它们往往以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为特征。以上各种创新体系的发展模式各具特色,且兼具有开放、包容、融合等特点[11]。虽侧重不同,但对创新体系核心要素的需求是基本一致的。例如,都强调发挥区域优势,聚焦发展主题,构建不可替代的创新优势[12];都强调创新体系全链条布局、集聚性发展。
2 中科院的角色定位和区域科技合作现状
2.1 中科院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的角色定位
根据中科院党组的系列部署,“十四五”期间,中科院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将按照对于“国家(战略)重要、地方(政府)需要、院所(发展)必要”的原则,致力于贯彻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部署,兼顾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逐步建立互利共赢的区域科技合作顶层架构,优化科技创新资源的空间布局,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水平,更好地支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而院地共建的区域协同创新平台作为区域创新体系的核心关键载体,对于深化中科院科技资源全方位融入区域创新链、价值链、产业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已经并将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所谓院地共建的区域创新平台,从广义上讲,是指为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科院相关部门或单位在区域内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机构的统称,包括院级和所级区域创新平台两大类。
院级区域平台主要指院级非法人单元和科技服务网络(Science and Technology Service Network, STS)区域中心。前者是指根据院地合作协议,经中科院党组批准,在区域内设立的院级非法人单元;后者是指在2014年12月中科院冬季党组扩大会上,院党组正式批准在部分经济发达、科技合作基础较好的省区,依托相关分院启动设立的STS 区域中心。截止2020年5月,各类院级非法人单元共有106 家(其中科技促进发展类院级非法人单元48 家),STS 区域中心5 个(江苏、山东、浙江、广东、福建)。区域创新平台作为院地共建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载体,在深化院地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4]。
所级区域创新平台是指院属单位单独或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等机构联合设立的、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目标的分所、分部、中心、研究院、基地等机构。2017年,中科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对院属单位在地方设立的各类非法人机构(或地方法人机构)进行了统计。数据表明,中科院绝大多数院属单位都设立了分支机构,所级分支机构总数达393 个。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区域地方政府对科技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15],所级分支机构数量出现了大幅度的增长。
院、所两级区域创新平台,是推动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规模产业化的重要窗口,是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
2.2 区域创新组织模式的演变过程
总体来看,为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科院区域创新组织模式经历了从推动模式,向拉动模式,再到驱动模式的转变,如图1所示。
图1 区域创新组织模式
推动模式,其核心是立足于中科院自身技术成果,借助地方资源实现技术的工程化、产品化和产业化,更多地体现了科技的“内生式”发展规律。推动模式是1998年中科院开展知识创新工程试点之后,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主要模式,落地的区域平台更多起到了承接地方资源导入的功能。
拉动模式,是根据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开展市场驱动的成果转移转化,其核心是问题导向、需求牵引。“十二五”以来,拉动模式逐渐发展成为推动成果转移转化的主流模式。其中,落地的区域平台更多起到了汇聚应用需求和组织协调院地资源的功能。
驱动模式,是地方政府或企业不再满足于单一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而是希望吸引创新能力落地,构建协同式区域创新平台,旨在将平台融入区域创新生态体系,成为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内源驱动力。可以说,驱动模式是拉动模式的升级版,所拉动的不再局限于科技成果本身,而是与区域创新体系协同互补的创新能力和创新资源。在驱动阶段,区域平台的功能更复合多样,它既是汇聚中科院科技资源的平台,又是区域创新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创新能力(创新资源)导入区域平台已经成为深化院地合作、推进区域协同创新的发展趋势,中科院在区域落地的创新平台大多属于此类。
3 打造区域创新平台升级版是新时期共建区域创新体系的关键
3.1 区域创新平台组织管理变革势在必行
虽然各级各类区域创新平台在深化院地合作、支撑区域创新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成果产出和创新效率上仍然难以满足新时期区域发展对创新资源的迫切需求。
以广东为例,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20年1月,中科院在粤落地的平台已经超过50家。其中,科发类院级非法人单元4 家,院属单位在粤合作共建广东省高水平研究院7 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4 家。同时,广东省对标国家实验室建设,启动建设10家广东省实验室,其中,中科院相关研究机构深度参与建设再生医学与健康、先进制造科学与技术、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等5家省实验室。这些平台与广东省相关机构、部门和企业开展了广泛合作,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
虽然发展不乏亮点,但总体而言,中科院在粤港澳大湾区落地的区域平台还存在着定位不够清晰、顶层设计不足、统筹能力欠缺、对地方的产业状况和科技需求把握不准等缺陷,距离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骨干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目标尚有差距。因此,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迫切需要变革区域创新平台的组织管理模式,打造区域创新平台升级版,这也是中科院应对新时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升科技供给质量和效率的必然选择。
3.2 区域创新平台升级版的内涵
区域创新平台升级版需要在服务主体要素、构建功能要素、创新环境要素等区域创新体系的核心要素方面进一步发挥骨干和引领作用。区域创新平台升级版示意图如图2所示,具体来说,服务主体要素方面,要合纵连横,与地方政府、区域内重点行业骨干企业、高校等其他创新载体之间构建互利共赢的协作互动网络[16];构建功能要素方面,要统筹院地合作资源,面向区域发展需求,开展技术协同创新,探索服务模式创新,引领区域跨越式发展;创新环境要素方面,要进一步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和政府政策双重因素影响下,构建有利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
图2 区域创新平台升级版示意图
区域创新平台升级版需要在发展定位、关注重点、组织方式、评价机制等组织要素上实现新的转变。具体来说,在发展定位上,要从狭义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转变为与地方政府和行业部门开展整体战略层面的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在关注重点上,要从单纯争取地方资源,转变为以区域重大需求为导向,注重提升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在组织方式上,要从强调单元技术的产业化,转变为注重创新资源的区域集聚,实现技术创新链和产业链集聚发展;在评价机制上,要从强调单元技术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转变为强调对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发展合力,实现整体成效表达。
需要强调的是,中科院区域创新平台升级版应始终立足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定位,把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与落实国家区域创新发展战略统一起来[17],围绕核心使命,保持发展定力,摒弃唯资源导向,树立正确发展观。
3.3 区域创新平台升级版的职能
区域创新平台升级版作为新时期共建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抓手,是联络区域地方政府的管道、对接市场需求的窗口、联系资本市场的桥梁,以及统筹院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资源的平台。
院地发展战略协同职能。在战略研究层面,要加强顶层设计,实现院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协同;同时,构建院地合作联络协调机制,推进省院高层年度会商常态化,实现重大合作事项无缝对接。
院地资源统筹协调职能。在与地方政府充分互动的基础上,共同凝练主题领域,按照“地方出卷、我院答卷、市场阅卷”的模式和“集聚发展”的原则,共同支持,共同表达,形成发展合力,实现对落地区域平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运营。
区域内平台管理服务职能。统筹协调、宏观引导、规范管理区域内院级区域创新平台和所级分支机构的建设与发展。同时,创新组织服务模式,探索网络化平台发展模式,将各类创新主体、中介组织、创新平台、孵化空间、产业化载体等连接起来[18],形成一个不同主体互动、共享、合作的创新平台网络。
构建市场化运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推动区域创新体系发展的重要作用[19],聚焦行业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大核心瓶颈问题,协同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应用示范和市场化推广;探索推动政府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化方式实现平台可持续发展;通过设立并运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金等方式,构建与资本市场对接的桥梁[20],探索构建面向科技界、产业界及资本市场适度开放、有效对接的统一平台,推动资本市场深度参与科技成果转化。
4 进一步深化区域创新合作的政策建议
本文以中科院为案例,深入剖析了在开展区域合作,建设区域创新平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结合院地合作管理实践,构建了区域创新平台升级版体系。问题和对策均具有普遍性和普适推广价值。随着后续政策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平台建设的逐渐开展,今后也将通过实践对体系进行不断修正和优化,形成理论和实践双指引的良性循环。为进一步深化院地合作,促进协同创新,本研究提出如下3方面建议,以期为推动国家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提供借鉴。
4.1 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试点打造区域创新平台升级版
为推动国家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发挥中科院在国民经济主战场的主力军作用,应当进一步加强在区域合作过程中的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对院内各级各类区域创新平台的监督和管理,加强重大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加强创新资源集聚发展,形成发展合力[21]。同时要明确区域创新平台建设与中科院“十四五”科技促进发展规划的关系,既要保障区域创新平台的个性化、多样性和时效性,又要能相互融合形成发展合力,实现二者之间的良性关联与互动。
在具体操作上,可综合考虑所在区域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相关度和中心自身内在发展诉求,选取科技促进发展类院级区域平台(院级非法人单元或STS 区域中心)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培育打造示范效应好、带动作用强、区域影响大的区域创新平台升级版。
4.2 进一步构建科学、合理的区域合作创新成效评价体系
区域合作成效评估体系是区域发展战略成效评估的核心和基础[22],是引导区域创新平台健康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客观公正地评估区域合作成效,对于认识区域发展战略实施进展,完善区域发展政策和实施方案,引导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方向和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现有的科技合作成效统计基本以直接经济效益、人员信息、项目信息、经费资源等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可量化数据为主,辅以社会效益影响案例[23],在从规模经济转向范围经济的新时期,对于评估以协同式集群发展为特征的区域合作,这种方式已经不再适用[24]。在协同创新式区域合作成效评价体系构建上,国际国内的产业界和学术界都尚处于空白,缺乏有公信力和影响广泛的标准和成果。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协同创新区域合作成效评价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4.3 推动区域创新平台升级版与其他类发展平台协同发展
区域创新发展体系具有多元发展模式的特征[25],除了面向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之外,提升区域前沿基础研究能力,打造创新策源地和科技人才培育基地也是重要内容[26]。因此,科教融合类的创新基地,以及面向前沿基础科学研究的平台建设,也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科院已经在南京、成都、青岛、杭州、广州、深圳、西安、武汉、宁波等地,与地方政府合作共建了科教融合基地。同时,中科院在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科教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运行与维护方面在国内外都具有重要影响,已经发展成为特色和优势。
由于科技促进发展类区域创新平台与科教融合创新基地和基础研究平台在创新链上下游之间的战略互补关系,完全可以在构建教育、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的区域创新体系全链条布局中互为补充,错位发展,形成协同发展的整体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