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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职业教育与乡村产业协同扶贫的内在逻辑、现实偏差及发展路径

2021-03-08王瑜

教育与职业(上) 2021年2期
关键词:农村职业教育

[摘要]文章基于“互动关系”和“协同论”分析了农村职业教育与乡村产业协同扶贫的内在逻辑,阐明了职业教育体系与产业发展对接机制脱离、职业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不匹配、职业教育实践与产业扶贫融合效能低下三方面的现实偏差,并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提出了政府主导加强协同机制构建、精准对接匹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功能耦合提升产教融合指数三方面的发展路径。

[关键词]农村职业教育;乡村产业;协同扶贫

[作者简介]王瑜(1983- ),女,辽宁抚顺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副教授,硕士。(重庆  401331)

[基金项目]本文系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重点项目“乡村振兴下职业教育与农村‘空心化治理耦合发展研究”(项目编号:2020-GX-16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得到了2020年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第三批科研創新团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KYTD202005)的资助。

[中图分类号]G72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1)03-0070-07

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从多个方面规范和细化了脱贫方式和措施,其中就包括产业扶贫和教育扶贫这两项内生性发展机制。在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时期,农村职业教育作为教育扶贫的重要手段,其反贫困能力得到重视。据了解,2016—2019年,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在农村职业教育的资源配置和建设项目上投入的资金已高达500亿元。针对农村职业教育的扶贫项目,政府设立将近300亿元的专项基金,支持扶贫项目的发展和技术转型。很多中西部地区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和促进地域经济的发展,已承接上百个建设项目和任务点,并投入自有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市场型就业人才,着力点在于使其培养对象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产业的发展与社会经济水平和生产技术型劳动力的技能层级密不可分,与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直接挂钩。在宏观政策的支持下,农村职业教育扶贫已经由松散的局部扶贫逐步发展为全面整体的扶贫模式。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企业、职业院校和贫困人群等各参与主体将农村职业教育和区域产业的发展更好地联结起来,在部分扶贫项目中已经实现产业—教育的协同并进。

一、农村职业教育与乡村产业协同扶贫的内在逻辑

(一)基于“互动关系”的分析

人才是农村职业教育和乡村产业互动关系的基础,因为农村职业教育的根本目标就是要向特定领域输送专门农业技术人才。农村职业教育为乡村产业的发展培养在知识、技能、素养三个方面均能满足产业发展要求的农业从业者。与此同时,职业教育使受教育者养成了积极的思考习惯、科学的思维方式,使其与普通的被动从事生产的农业劳动者相区别。农村职业教育的受教育者对于技术技能、相关专业知识的熟练应用将不再局限于农业生产,因为技术的跨界属性强调的正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生产技能的掌握维度和实践作用领域。在从业过程中,受到农业发展现实要求的推动,部分被农村职业教育充分激发出创新意识的农业从业者,在内生力量和外部环境的促进下成为具有探索和研发能力的乡村人才。乡村人才的存在,使农业与其他产业一同在新思维、新技术、新需求中不断进步与发展,这种进步与发展带来了新的工作岗位,也对原有岗位的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农村职业院校依据乡村产业发展状况、实际需求和具体特点,对人才培养进行调整,重新修订人才培养计划、更新人才培养目标、完善人才培养方式,而侧重点便在于使所培养的人才在质量、规模和产能上贴合乡村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岗位需求。农村职业教育和乡村产业以“人”为基础,进行着循环互动,使双方协同扶贫在“人”的方面成为可能。

农村职业教育和乡村产业间最根本的互动关系在于技术互动。技术是人类生存和进步的工具,因此,现代职业教育的技术性是伴随着人类诞生而存在于人类历史的任何时期。原始人类以树木做弓箭猎取食物、钻木取火、从大自然取材缝衣。现代人类的文明生活,不管是柴米油盐还是农业机械,都离不开技术的应用。技术在乡村产业中的重要作用使人们开始探索有效的传承方式,以期使技术能够在最大的时间跨度上满足乡村产业发展需要,并在延续与更迭中不断进步,为人类创造更多的价值。对农业技术传承的需求使得农村职业教育作为传承的主要方式得以发展起来。到了近代,随着机器工业生产的发展,专业和分工逐渐细化,对农业人才技能和知识的要求更为专业化和精细化,农村职业教育对技术的传承作用更为凸显,现代农村职业教育体系在技术的推动中逐步完善并走向规范。与此同时,农村职业教育在技术的传承过程中,不仅是简单地传授农业技术,还由于人类与生俱来又独一无二的主观能动性而对技术进行了创新。在农村职业教育教与学的过程中,教师和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实践对既有技术进行学习、实践、反思与拷问,最终转化为对新知识和新技能的探索,从而推动了农业技术的进步。农村职业教育的科研职能更是将这一过程变得更具有目标性和前瞻性。技术对教育传承作用的依赖,以及教育对技术的发展,解决了农村职业教育和乡村产业在协同扶贫中技术协同的问题。

(二)基于“协同论”的分析

哈耶克的“协同论”认为,在构成社会环境的资源系统中,各子系统间存在着相互影响和相互合作的关系。具体而言,协同效应即指两个或以上独立系统之间,通过各种相互作用彼此关联、彼此影响,形成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动态关系,使两者联合起来共同、稳步、快速发展。究其根源,是在一定的外部条件下,拥有各自独立优势资源的各个子系统通过有效结合产生了整体效应和聚集效应,在时间、空间和功能上实现资源互补,从而达到“1+1>2”的效果。

在教育和产业经济共同作用的模式下,农村职业教育和乡村产业发展可以看成是社会发展的两个独立且相互影响的子系统,二者通过各自组成要素的相互关联和作用而耦合成一个既能突显各自优势,又能实现整体有序发展目标,并在整合中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两者的独立性体现在职能的划分上,农村职业教育归属教育部门,其主要职能是通过向培养对象传输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使其具备从事乡村产业相关工作岗位的能力,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于乡村产业发展,而不具有营利属性和商业目标;而产业则是构成区域经济的基本要素和核心力量,其存在的意义就是要创造经济价值,具有明显的营利属性和商业目标。两者间的耦合表现在,农村职业教育和产业经济通过为对方提供物质、技能、知识和经验解决对方的发展瓶颈,同时也在对方的付出中得以分享其优势资源,两者互利共生、共同进步。例如,职业院校利用专门的学科知识和技术专家的经验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技能创新建议,并培养企业所需人才,弥补企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不足;职业教育引进相关产业的行业标准、生产技术规范、企业标准等作为人才培养目标的主要依据,与此同时,安排培养对象参加企业实习和技能培训丰富其实践经验以提高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等。

二、农村职业教育与产业协同扶贫的现实偏差

(一)职业教育体系与产业发展对接机制脱离

农村职业教育作为乡村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农村经济发展的保障手段,与乡村产业的无缝对接是两者协同扶贫的关键。农村职业教育和乡村产业作为社会职能、发展特点、运行方式完全不相同的两个个体,在实现无缝对接的过程中要确保二者的有效对应与融合,单靠双方各自职能的发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有一套既能保留双方特色、协调双方利益,又能针对扶贫目标的机制来调节双方在职能、利益、目标上的不一致性。

目前,农村职业教育与乡村产业对接机制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分离状态。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中任何两个或多个子系统的协调发展都需要系统中枢来协调,政府部门就是农村职业教育和乡村产业两大子系统的協调中枢。政府部门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和引导者,在整个协同扶贫工作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利用行政权力推动扶贫工作的进行。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政府的导向作用和统筹协调能力并没有得到真正发挥,使得政府在扶贫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受到限制。具体而言,产教融合协同扶贫的观念缺乏内涵和践行动力,在职业院校和企业中没有得到传播和认可,二者对协同扶贫的功能与责任划分也缺乏系统性认知,从而导致产业—教育融合的扶贫观念形同虚设,农村职业院校和乡村企业的行为选择出现偏差。职业院校在办学定位中缺乏与乡村产业发展共同服务精准扶贫战略的理念,企业在人才的管理上缺乏和教育融合的主动适应性,在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培育上也缺乏主动性。此外,机制的构建还得益于参与主体在相互对接、相互融合过程中,由实践中的现实成果与不足所引发的经验性总结,即农村职业院校和乡村企业双方自发形成的机制。当前,由于校企双方在扶贫上的观念存在差异,这种自发机制的形成也受到了制约。

(二)职业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不匹配

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相较一般的教育模式更具专业针对性和产业服务性,农村职业教育的主要功能便是向乡村提供具备生产、技能、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一线劳动力资源,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配合乡村经济的发展,完成教育和产业的协同扶贫。然而,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和乡村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存在严重的不匹配现象。

1.专业布局与乡村产业结构不匹配。职业教育的服务属性决定了乡村产业结构的构成与演进是农村职业教育专业布局与调整的基础。同时,农村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决定了所培养劳动力的职业类别和职业分布,因此对于乡村产业结构的形成和发展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当前我国乡村产业结构处在调整和优化的阶段,而农村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却仍然集中于传统农牧业,对于现代农业专业涉足较少。如观光农业、加工农业、订单农业等领域的人才支持不足;再如在少数民族聚居的贫困地区,服务于民族产业发展的专业类别也不多见。这充分说明农村职业教育在落实扶贫工作时未能充分考量产业发展状况对于专业规模的实际需求,农村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滞后于乡村产业化调整的步伐。

2.技能培训与产业技术需求不匹配。产业转型升级在微观上表现为越来越复杂的技术需求,技术是实现乡村产业扶贫的重要保障和依托。而技能是受教育者直接参与生产、服务乡村产业发展的主要手段,是农村职业教育扶贫的直接落脚点和归宿点,即农村职业教育与乡村产业协同扶贫要求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模式相比,更为注重对培养对象技能的培养。不同程度的产业技术能够决定对劳动力技能的具体要求,同时产业技术的实现和进步也受职业教育培养劳动力技能水平的影响。因此可以将两者的关系描述为,职业教育对人才的技能培养以产业技术需求为基础和准绳,产业技术以劳动力技能培养为实现途径和更新方式,两者必须要高度统一才能实现农村职业教育与乡村产业协同扶贫的发展。现阶段农村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培养学生农业生产基本技能层面,学生虽然具备一定的农业一线生产技能,但却普遍缺乏现代乡村产业发展所需要的扎实的高新设备操作技能、企业管理技能、企业经营技能等中高层级技能。技能培训与产业技术要求不匹配导致技能培训中个性化和随意化元素的扩张,从而使得技术应用受限并阻碍了产业技术的发展,影响了协同扶贫的成效。

(三)职业教育实践与产业扶贫融合效能低下

通过产业的转型升级与职业教育对劳动力职业能力的培育来实现协同扶贫效应的强化和完善,能够有效提高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并增强贫困人口内在脱贫能力。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农村职业教育与乡村产业协同扶贫的参与主体间存在融合效能低下的问题。

1.政府、职业院校以及企业三者之间的交流深度不够。政校企三方对区域经济发展观念、职业院校和企业在教育—产业协同发展中发挥扶贫功能的职责以及政府在产教融合中的作用还没有实现统一认知,致使三者间实现融合的途径较少,产教融合的效率低下,职业教育和产业协同扶贫的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伴随着长期低效的扶贫进程,不管是教育部门、职业院校还是企业都将逐渐消磨参与和发展扶贫工作的意志,对于职业教育和产业协同扶贫的可行性也会产生质疑,进而导致实践融合动机不足。

2.各方主体利益分配不一致。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践融合的前提是各方利益的驱动,即任何项目中参与者的行为选择都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参与主体的有效实践融合要求所有参与主体都能获得相对平等的地位和公平的经济收益,农村职业教育和乡村产业协同扶贫也不例外。除了受教育对象外,协同扶贫的参与主体还包括扶贫项目的主导者——政府,以及项目实施者——职业院校和企业,各参与主体既是教育和产业协同扶贫的实践者,又是扶贫工作的利益诉求者。从利益分配的角度来看,农村职业教育和乡村产业发展的利益诉求在现阶段的扶贫工作中并未达成一致。协同扶贫中劳动力技能的提升为农村相关企业带来的经济收益和发展价值是显而易见的,而职业院校虽然得到政府前期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得以改善教学环境和教学资源,但其可持续发展仍然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区域经济的发展,而经济发展对教育的促进作用又有一定的滞后性。为此,很多职业院校缺乏对学生社会服务价值的引导与培训,导致职业教育的扶贫价值得不到充分挖掘和体现,产教融合的发展效能处于低层次水平。

3.缺乏成果反馈追踪机制。由于大多数职业院校对于所培养人才的就业动向和产业服务情况缺乏系统追踪,对于人力资源的培养成果和后续发展缺乏反馈机制,导致人才培养的实践效用和产业发展的扶贫观念脱节,直接致使职业教育与产业扶贫的融合实践效能低下。

三、农村职业教育与乡村产业协同扶贫的发展路径

(一)宏观层面:政府主导,加强协同机制构建

1.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国家近几年已出台多份文件敦促产教融合参与方积极合作,改革农村职业教育与产业协同扶贫的合作模式。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来看,与产教融合相关的激励约束政策法规比较完善,但落实到微观层面,很多政策在落地落细时却存在差距。目前,各级政府应重点贯彻激励约束机制的实施,使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的发展实现深度融合,强化激励政策和约束法规在产教融合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一方面,要优化激励制度设计。对农村职业院校要落实物质奖励,完善财政拨款机制,拨款指标的设置要将产教融合扶贫指标纳入考察范围,同时建立农村职业教育和乡村产业协同扶贫的专项项目基金,引导和推动项目进行。对参与产教协同扶贫的企业提供财政补贴、金融资助、放宽信贷条件等政策红利,并落实税收政策,引导企业参与产教协同扶贫的动力。对于职业院校教师,将专业知识转化为企业发展创意、帮助企业完成转型升级、提供员工培训等给予合理劳动报酬,且此类活动不受限于绩效工资额度。企业参与职校人才培养、行业专家兼职职校教师或分担职校的育人工程取得劳动报酬时,提供个人所得税优惠。另一方面,建立问效追责制度。定期考核产教协同扶贫相关指标,列出问题清单,及时调整合作方案,制定整改措施。对参与产教协同扶贫的职校和企业,规范绩效考核标准,严格管理项目资金的使用,对项目进度、项目阶段指标的完成、优惠政策的享用等进行追踪评价。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并对项目推进中的违规操作进行曝光和惩处,逆向促进产教协同扶贫的深度融合。

2.优化外部保障机制。首先,要理清产教协同扶贫参与主体的法律关系,通过立法来强调产教协同扶贫的强制性,明确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的法律责任、权利义务、产教协同扶贫的法律地位等,并从立法角度规范校企合作,将产教协同扶贫的观念融入参与主体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范畴,并保障参与企业的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优惠权益的及时落实。国家层面要推进产教协同扶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明晰产教协同扶贫参与方的法定义务,不断整合职业教育的公益性和企业运营的营利性;省市层面要加快相关政策法律的落实,切实保障其执行力度。其次,政府可以对位于职业院校和企业中间的行业组织赋权,建立权责清单和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动态监督、提升服务水平等,有效衔接产教协同扶贫双方职能,消除双方的属性、目标、利益诉求偏差等合作屏障。行业组织的成员可以由职校教师、企业管理人员和其他掌握专业知识或产业技能的社会人士组成,成员通过参与职校要素管理、担任学校理事会成员等方式将企业的行业优势、生产标准等引入职业教育中,指导学校完善产教协同发展的制度建设和项目安排。最后,引入独立于政府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对产教协同扶贫的现状和结果进行评估,利用第三方机构的专业性、独立性和从业经验,评估产教协同扶贫项目安排的合理性和实施效能,并寻求其专业建议,作为对政府监管职能的补充和完善。政府对于引进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要进行严格甄选和有效监督,保证其评估体系的代表性和评估结果的准确性,进一步利用评估结果并作为绩效评价、表彰奖励的有效参考。

(二)中观层面:精准对接,匹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

1.专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匹配。职业教育的服务属性使得以产业结构为核心的区域经济的发展对职业院校专业结构的设置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職业教育的专业建设以产业和教育协同发展的深度融合为目标和准绳,专业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协同布局成为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一方面,加强农村职业教育专业群建设对乡村产业结构的适应性。职业教育的跨界融合属性表明如今的职业教育已经逐渐向区域边界模糊化过渡,对于专业的建设不再专注于独立专业,而是转变为符合产业链发展和完善的专业群建设,因此专业建设和产业结构对接匹配的重点落在了专业群的建设上面。专业群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匹配原则要求各参与主体要在理清组群逻辑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组建专业群的特征、结构和组织形态,完善专业群的建设基础、搭建符合产业发展的各专业间资源共享的服务平台,使专业群建设在有组织、有规模和有规划的环境中自发形成,减少独立专业向专业群转变和产业链进一步延伸的融合成本。在进行专业群建设时还要注意利用所服务产业的内外部优势条件,选择恰当的组群模式,以实现专业群建设与区域产业经济结构的高度契合。另一方面,强化农村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和乡村产业发展人才需求的融合性。专业和产业的关系与教育和经济的关系如出一辙,都相互作用且互利共生。教育部门对教育资源的分配往往从内部进行整合和优化,使得专业结构的设计从教育内部看来近乎完美,但是却忽略了与外部环境的衔接,导致专业结构和产业结构的配合度不高,对区域经济的支撑作用被弱化。因此,增加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和产业人才需求的匹配度,依托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做好职业教育资源的科学合理分配与产业结构发展动力的精准对接,让职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维持较高的契合度是农村职业教育和产业协同发展的必然选择。这种扶贫方式不仅有利于人才的定位定向输送,还能促进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

2.课程建设要素与劳动力技能需求要素匹配。从职业教育跨界属性的技能层面来看,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必须与产业发展的技能需求实现匹配。一方面,要深入理解农村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和乡村产业发展对劳动力技能需求的属性关系。产业发展对人力技能的属性要求主要体现在技能的黏度、适应度和敏感度上。人力技能的黏度属性,即产业对人力技能的依赖程度,依赖程度越大,黏度属性越突出,随之,产业发展和职业教育之间关系会越紧密,两者的协同作用也更加明显,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将会越大。在产业技术不断变革的社会环境中,劳动力技能界限逐渐模糊,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技术屏障被打破,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人力技能黏度。适应度属性是指人力技能在产业发展中面临不确定因素时的适应程度,适应程度越高,两者实现协同发展的效果越明显,对区域经济的作用也越显著。近年来,跨学科、跨流程的专业技术体系逐渐形成,这种知识体系强调,促进生产型技能技术向管理型、综合型知识技能的转化和过渡,能够深化劳动力对专业技术体系的理解和应用,提高人力技能对产业发展中未知因素的适应性。敏感度属性是指人力技能对产业技术变化的敏感程度,敏感度越高,人力技能需要根据产业技术的变化所作调整就越大,职校的人才培养模式为了和产业发展实现技能适配,需要进行变动的程度也越大。而产业技术的变革意味着劳动力需要通过主动参加技能培训、自发学习等方法,来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求和产业变化的技能技术,以降低人力技能的敏感度。另一方面,要理清农村职业院校课程建设与乡村产业发展技能需求的对应关系。课程建设包括课程规划和教学模式两个方面,必须始终围绕目标导向、技能应用和管理评估三个层面实现与产业发展所需人力技能的匹配,实现课程建设与职业标准对接。将行业、企业标准与职业院校知识相融合,课程目标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目标相融合。通过建立产教融合委员会,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的共同参与下,根据行业、企业标准,确定各个岗位的农业人才所需要知识、技能、素质模块,形成农业人才职业岗位能力标准。学校教师依据职业岗位能力标准对能力模块进行知识化分解,与企业一同完成知识点的选取、教材的编写、教学素材的收集等。

(三)微观层面:功能耦合,提升产教融合指数

1.巩固校企合作。校企合作的关键是促进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意愿的高度达成,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应积极发挥其主导作用。具体而言,首先,政府要落实在对从业资格证的要求和规范上,促使职业院校主动参与校企合作办学。政府可以效仿国外经验,利用行业组织制定出各行业的从业标准和从业资格,将校企合作的参与程度纳入获取从业资格证的考核指标,同时严格把控从业资格的准入门槛,保证培养学生的从业质量。其次,政府要建立相关法律法规,适度刚性介入校企合作,以约束双方的行为选择,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控。例如,规定具备一定生产规模的技能型企业必须将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纳入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业务指标,相关专业的学生必须参与校企合作办学等。最后,政府还可以引导校企双方建立人才定向输送的合作模式,以合同固定双方人才培养模式。处在“人才定向输送”系统中的学生在合同签订时即具备职校学生和企业员工的“双重身份”,这种身份受法律保护,并且具备这种身份的学生还同时享有理论知识和企业实践培训的学习渠道,对企业特定岗位的适用性更强。

同时,校企合作的任务决定了对合作成效的评价除了“人”和“物”方面的融合,还必须将职业院校科研资源与企业生产实践资源相整合,为科研成果与生产实践对接畅通渠道。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相比具备完善的科研体系,从科研团队到科研设施设备,都为乡村产业新成果的出现提供了可能。行业企业得天独厚的生产资源使职业院校的科研成果从科技研究落实到生产实践,两者的结合有效提升了职业院校的科研能力和企业的科技含量,更好地协同扶贫。

2.发展现代学徒制。现代学徒制是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的创新型产物,是将学徒培养与企业发展深度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新模式,对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促进学生就业具有重要意义。首先,确定乡村产业发展中适合开展现代学徒制的专业。因为不是所有专业都适合开展现代学徒制,教育部门应组织行业专家、专门技术人才研究乡村产业发展战略,以及农村职业教育的分类、特点、发展路径和学习规律等。根据乡村产业发展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农村职业教育的现实特点,综合考量、选择适合现代学徒制方式的专业或专业群,保证农村职业教育的专业培养和乡村产业需求高度吻合。其次,科学选拔现代学徒制学员。学徒可由入学前自愿报名并通过相关程序选定,或者开学后部分专业学生采取自愿報名,校企双方根据人才培养标准进行筛选产生。现代学徒制应该更倾向于服务农村地区学生,以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内生性贫困问题,培养适应乡村产业发展的技术技能。同时,应该按照选拔规程,由学生、职校和企业签署三方协议,通过契约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劳动受益权等,保证学生在满足学徒培养计划标准时能够及时取得相关从业证明,并和普通学生一样享有进入高一级别学府学习的机会,也要保障职校和企业的相关权益。最后,优化现代学徒制的管理体系。建立跨越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专门机构,如有专家提议的产教融合管理部门、国家职业教育考试院等,实现职业教育和企业职能、属性、功能、价值的整合,并对学徒制进行动态优化、调整、改革、反思和再设计。将产教融合管理纳入国家治理战略,建立满足各方需求和各方认可的实施机制、调整机制,对各参与主体的合作方式进行规范管理,并将自2014年起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纳入全民教育体系中。其中,现代学徒制的实施和调整机制由利益相关者即政府部门、职校、企业协商制定,以保证机制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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