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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乡村社会治理思路探析——基于马克思主义社会有机体理论的思考

2021-03-08冯思云方章东李文韬

武夷学院学报 2021年7期
关键词:农民发展

冯思云,方章东,李文韬

(1.安徽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2.安徽农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安徽 合肥 200036)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直是党的奋斗目标,我们即将迎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一公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系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必须要完成的硬任务就是“补短板”。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党的十九大指出,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1]。

中华文明是典型的农耕文明,以此为基础的乡村社会是中国社会的基础,乡村社会治理一直贯穿着中国社会的发展。中国的乡村社会治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公元前221年中国封建社会开始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以宗族自治为特征的乡村社会治理模式一脉相承。第二个阶段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到1956年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完成,逐步形成了以人民公社制为代表的“政社合一”的乡村社会治理模式,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治理乡村社会。第三个阶段是1978年改革开放后,虽然“政社合一”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分崩离析,但是依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基层自治组织的乡村社会治理格局没有变,逐步演化为今天以村民自治为主要特征的村委会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向世界庄严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新时代城乡发展的不平衡问题日渐凸显,于是对有效乡村社会治理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它关系到我国5亿6千万[2]农民的安居乐业,关系到乡村社会的长治久安,还关系到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特征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形成,更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新形势下,充分认识乡村社会治理面临的新机遇、新环境和新目标,探索乡村社会治理的新方法,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夯实乡村振兴的基层基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党的十九大以来乡村社会治理面临的新形势

(一)新机遇——乡村振兴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乡村社会治理所面临的新机遇。在我国,“三农”问题由来已久,这既有农业本身弱质性的原因,同样也有制度和政策的因素存在。一方面,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与第二、第三产业相比本身就面临更多风险;另一方面,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因素和国家工业化发展战略重点、排序和资源配置导向侧重于重工业和城市,从而导致国民收入再分配向不利于“三农”方向发展的政策因素相结合,使得我国“三农”问题根深蒂固。在乡村振兴的新背景下,要实现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目标,就必然要探索出解决“三农”问题的新途径。党的十九大以来,群众实现乡村振兴的愿望和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乡村振兴和“三农”问题受到更广泛的关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从国家到社会将有更多的资源向着乡村倾斜,更多的人才投身于乡村建设,乡村社会乘坐乡村振兴这辆快车,将会更快更高效地实现善治。

(二)新环境——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十四五”规划即将实施,我国将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这个历史交汇时期,我国发展面临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国际上,从新航路开辟时期开始的西方领跑世界的局面逐渐发生改变,东方文明逐渐成为新一轮全球化的主要动力;西方国家一直向全球推广的“民主政治”体制在新冠肺炎疫情抗击中表现不佳,新冠疫情引发的一系列危机深刻改变了各国政府和民众的思想观念,全球对于国家治理的制度设计进行普遍反思。2020年,国内受到新冠疫情和南方夏季洪灾的双重影响,我国粮食安全形势严峻。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确保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粮食生产要稳字当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3]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多方面的挑战与机遇并存;而中国自身的发展也将迎来新的转折点,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一百年目标等重大时间节点日益临近。因此,中国在“变局”中把握机遇,有效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保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尤为重要。要激发经济内生动力,探索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乡村就是要补齐的最后一块“短板”。乡村有着庞大的体量、众多的人口、景观优美、生态环境优良,是激发经济内生动力,应对复杂变化的国际环境的重要支撑。在这样的环境下,如何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激发乡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对乡村社会治理的水平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新目标——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

新形势下,乡村社会治理面临着新目标,那就是实现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从过去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一个新的历史转折点。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国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向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奋斗,这又是一个新的历史转折点。在这两个历史转折点的交汇时期,乡村社会治理的新目标就是实现乡村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要建立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建立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新形势下乡村社会治理思路

要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总目标,首先我们要有正确的思想指导。习近平总书记说:“马克思主义是指导我们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锐利思想武器。”[4]在新形势下,乡村社会治理同样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行动指南。

马克思主义社会有机体理论认为,社会是一个具有特定的结构、功能、发展规律的有机开放系统,是活动和发展着的社会有机体。社会系统的基本结构包括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社会有机体具有适应、协调和自组织功能,它能够调节社会系统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社会系统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社会有机体的发展具有其内在的规律性。[5]根据马克思主义社会有机体理论,乡村社会同样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各类构成要素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它是一个有着内在结构和自身形态,并具有自我调节、自我控制、自我发展能力的有机整体。[6]这就要求乡村社会治理要自洽于乡村社会的有机整体,形成一个有机的体系,才能够做到和谐善治。而由于乡村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演变发展,所以乡村社会治理作为一个有机的体系也要顺应时代的潮流,不断转变方式方法。

(一)坚持群众路线,激发乡村社会治理内生动力

马克思主义认为,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性原因。乡村社会作为一个有机体,其充满活力的根本原因在乡村社会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的有机协调,主要取决于生活在乡村的广大农民。乡村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激励乡村社会所有成员发挥自身能动性,向着美好生活不断前进,这就是乡村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因此,乡村社会治理的动力源泉是农民。要实现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就要坚持以农民为中心,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激发乡村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农民是乡村建设的主体,坚持群众路线就是要坚持以农民为中心。乡村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农民的发展,农民的发展贯穿乡村社会发展的始终,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坚持群众路线,就是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将农民的发展作为出发点、核心和最终目的。首先要了解农民的诉求,解决农民切实存在的问题,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这其中对于乡村社会的现状的把握是基础性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费孝通说:“要认识中国社会,认识中国人,不认识农民生活,不认识农村经济是不行的。”[7]新形势下乡村治理的首要工作就是对乡村社会进行全方位的分析调查,了解农民的真实诉求,了解不同地区乡村的具体情况,从而制定出符合各个地区乡村治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其次是要让农民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8]。2018年7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要尊重广大农民意愿,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9]影响农民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的因素是多样的,包括收入水平、文化娱乐、政治参与度、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居住条件、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乡村社会环境等。加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的目的是让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农民收入、增强农民政治生活参与度、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加强农村社会保障、规范农村政治社会秩序等具体措施,其目的也是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再次是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让他们自觉地参与到乡村社会治理中。乡村社会的主体是农民,农民最了解乡村,最懂得乡村需要完善的地方,让农民参与乡村社会治理,才能实现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因此,要“强化农民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积极性,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要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制,让农民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制度更健全。[10]

(二)坚持全局系统的治理观,形成乡村社会治理的整体合力

根据马克思主义社会有机体理论,乡村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要保证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就必须通过全局系统的治理让乡村社会治理形成整体的合力。如果把乡村社会比作一棵正在成长的“大树”的话,那么乡村社会治理就是确保这棵“大树”健康茁壮成长的运行机制。这个运行机制有两大系统,一个是它的外部系统,包括乡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外部因素,构成它生长的土壤、养分、空气、阳光、雨露;另一个是它的内部系统,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农民等多主体。这个内部机制要运行正常并且不断优化,“大树”才能健康成长。在乡村社会治理的过程中要有全局观、整体观,从全局入手实现乡村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实现诸多要素、诸多方面的协同发力,不能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不能因为个人的利益而损害集体的利益,不能因为其中一个要素的发展而忽视其他要素的发展,不能因为一时的发展而影响长远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乡村社会治理有效。重点就是要统筹兼顾:一是统筹好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农民之间的关系,做到各司其职,发挥好各自的能动性,激发乡村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二是协调好乡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之间的平衡,促使乡村社会治理的步调和谐一致;三是致力于实现乡村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形成“三治合一”的局面;四是要平衡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的关系,保证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能够共享。总之,乡村社会治理要有整体观和大局观,从全局的角度出发,统筹发展,做到资源的优化配置,才能实现乡村社会治理效果的最大化。

(三)创新思维方式,寻找乡村社会治理的新动能

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人的实践能力也在不断发展变化,乡村社会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会随着社会的发展演进,出现各种各样的新情况新问题,乡村社会治理作为一个有机的体系,只有不断创新思维方式,才能应对随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创新思维方式,寻找乡村社会治理的新动能。当前乡村社会治理面临的新情况就是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虽然给乡村发展带来契机,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村庄“空心化”问题、农村生态环境受破坏问题、城乡公共服务的差距拉大问题等。面对这些问题,要用创新的思维,不断探索和寻找乡村社会治理新模式。要允许差异的存在,不搞一刀切。我国地域广大,一方面是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风土人情差异,另一方面是不同地区区域发展状况的差异,这意味着在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乡村社会治理实践应该对症下药,立足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认识到自身发展优势的基础上,做到扬长避短,因地制宜地进行乡村社会治理。要不断接受新事物、新技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乡村社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近些年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移动互联网的异军突起,使得互联网的使用门槛被大幅度降低,根据《第4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我国农村网民规模已达2.22亿人[11],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开始使用互联网。农村居民获得信息的渠道得到极大地拓宽,不同于往日信息的相对闭塞,农民能更轻易地获取更多更具有时效性的信息。在此基础上,依托互联网而存在的电子商务也在乡村悄然兴起,不仅为乡村带来了享受与城市同样产品的机会,同时也为乡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动力。互联网和“互联网+”的商业模式越来越成为乡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极大地改变了乡村居民的生活方式,对乡村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何正视互联网对乡村社会造成的深远影响,利用好互联网做好乡村社会治理工作,探索互联网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创新和发展作用也是十九大以来乡村社会治理所要面对的新课题。

三、结语

党的十九大以来,乡村社会治理站在新的历史转折点,面对乡村社会治理遇到的新机遇、新环境、新目标,我们要清晰地认识到在这一时期做好乡村社会治理新实践的使命和责任,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有机体理论解决乡村社会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带领广大农民向着富裕奔小康的道路前进,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锐意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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